第一篇:电梯报检要求
电梯报检要求
202_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2_)》(以下简称新检规)对电梯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新检规》明确指出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含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这种转变进一步规范了电梯安装、维保单位的生产行为,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地位,对电梯安装、维护保养的工作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鉴于此,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电梯安装、维护保养与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我省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新电梯安装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后报监督检验
1、提供安装许可证、告知书、施工方案、施工过程记录和安装质量证明文件;
2、在按照相关收费标准缴纳监督检验费用的同时提供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以及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
3、应提供合格证上的电梯产品出厂编号或提供合格证复印件;
4、检验现场应满足检规TSGT7001-202_第十五条规定的检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要求 :
(1)、厅门周边孔洞应完全封闭;(2)、通往机房的通道应完全畅通;
(3)、检验现场的道路状况应能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 如上述条件不具备,检验人员可中止检验。
5、电梯自检报告应由质检员进行自检后如实填写(应持证质检员签名并填写证号),内容应至少涵盖监督检验报告的全部内容,要求报告中的数据、曲线、图表据实填写,比如平衡系数曲线。安装单位对自检报告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6、提供检规中规定的其它相关资料。
二、在用电梯维保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后报定期检验
1、维保单位应当在电梯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申请定期检验并在定期检验前提供自检报告。自检报告应当真实、准确的填写,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维保单位对自检报告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2、对于限速器已到校验期限的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在定期检验前主动与相关限速器校验机构联系校验并取得限速器校验合格证;
3、要求设备注册代码必须与电梯一一对应;
4、维保单位应当安排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相关专业人员配合检验机构实施定期检验;
5、维保单位应当协助使用单位确保电梯在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6、维保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地日常维护保养详细记录或者报告,保证日常维护保养质量。并对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
三、电梯使用单位主要工作
1、必须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
2、必须与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合同;
3、至少配备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安全管理人员;
4、应在轿厢里粘贴安全乘梯须知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以及紧急情况下救援电话;
5、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跨过1次定期检验日期时、应当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停用手续,重新启用前应当办理启用手续、电梯报废时应在30日内到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6、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并做好记录;
7、监督并配合维保单位做好在用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至少保存2年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8、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积极配合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电梯定期检验计划。
9、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维保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定期检验报告、设备运行故障记录至少保存4年,其他资料应当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当随机移交安
全技术档案;
10、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四、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主要工作
1、协助使用单位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2、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内容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填写维保记录。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包括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内容的维护保养,维护保养记录应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对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运行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记录;
4、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市内电梯抵达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其它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
5、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自行检查,年度自行检查应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
6、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7、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并在合同有效期内。
8、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它事项。
五、自检报告、保养记录可到湖南省特种设备监察网(www.teniu.cc)通知公告项内下载。
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
202_-3-25
第二篇:电梯年检报检申请
电梯年检报检资料
根据《TSG T5001-202_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在用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和巴中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的意见,电梯年检工作由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所主动申请报检,使用单位在申请报检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2、3、4、5、巴中市升达电梯有限公司 电梯自检报告一份;管理人员操作证复印件一份,加盖鲜章;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二份,加盖鲜章; 注册登记证原件一份;电梯维保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维保金额须覆盖)一份。
第三篇: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1目的为使电梯保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应进行设备大修,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放可投入使用。3.3申请定期检验前,电梯维保单位应对电梯的机械各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维修,并按技术检验标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测试。
3.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第四篇:电梯定期检验报检所需资料
电梯定期检验报检所需资料
1、《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公章);
2、自检报告(每台电梯一份,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公章);
3、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公章);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盖维保单位公章);
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公章);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备齐后,先扫描进行网上申报(上传),锅检所确认后请使用单位到锅检所营业厅柜台刷卡缴费或由使用单位转账(注:XXXX电梯年检)缴纳检验费。检验时将纸质资料交给检验员。
★检验合格后到锅检所领取【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
电梯定期检验报检所需资料
1、《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公章);
2、自检报告(每台电梯一份,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公章);
3、维护保养合同(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公章);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盖维保单位公章);
5、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公章);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盖使用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备齐后,先扫描进行网上申报(上传),锅检所确认后请使用单位到锅检所营业厅柜台刷卡缴费或由使用单位转账(注:XXXX电梯年检)缴纳检验费。检验时将纸质资料交给检验员。
★检验合格后到锅检所领取【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
第五篇:电梯定期报检制度1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于每12个月进行安全检验。2.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工程部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4.对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如需要复检的,在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前来复检。对于无需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要督促、落实维保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监护使用。5.收到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
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7.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须经电梯维修人员严格检查或修理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行,必要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8.使用情况需要变更的(如报停、报废、拆除等),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报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抄送安全检验机构。
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