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信息简报怎么写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
【颁布日期】2001.06.06 【实施日期】2001.06.06 【失效日期】
【时 效 性】有效
【分 类 号】210303200101 【内容分类】边防、出入境管理
【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文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9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的管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以下简称中介活动)系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条所称中国公民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服务的活动。
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境外就业的中介活动,以及组织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劳务活动。
第三条
公安部归口管理全国的中介活动。地方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要求,负责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中介活动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中介机构设置的数量和分布应当与因私出入境活动的情况相适应。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中介活动的市场管理。
第四条
中介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规范服务、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二章 中介机构的设立
第五条
设立中介机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公安机关资格认定后报公安部备案。获得资格认定的,由省级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为5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
申请机构凭《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登记注册后,向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设立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应当是具有境内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符合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
(三)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主要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未因犯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罪受过刑事处罚。其中应当有具备专业资格的外语、法律、财会人员。
(四)已建立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落实管理、责任人员;
(五)与外国相关出入境服务机构已建立合作与交流关系,直接签署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合作协议。
第七条
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一)填写完整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有关身份、资格证明;
(三)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直接签署的有效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中、外文本),以及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签约方的合法资格证明;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企业章程;
(六)保证中介活动正常运行的规章制度;
(七)拟开展中介活动的可行性报告;
(八)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认定工作。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将申请材料(副本)连同资格认定报告一并报公安部备案。不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由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并连同申请材料退还申请机构。
第九条
境外机构、个人以及外国驻华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证》的,不予受理。
第三章 中介机构的经营
第十条
中介机构可以为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的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一)国内外出入境信息介绍;
(二)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前往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咨询;
(三)与相关国家出入境服务机构沟通联系或者合作,为服务对象合法入境前往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指导、协助服务对象合法申办前往国签证;
(五)相关材料的文字翻译;
(六)对服务对象进行相关国家语言、生活常识、技能培训;
(七)服务对象的境外安排和接待;
(八)主管机关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
第十一条
中介机构应当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中介活动。
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并交存备用金。
第十二条
中介机构不得以承包或者转包等形式开展中介活动,不得委托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理中介活动业务。
第十三条
中介机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与其服务对象签订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式样应当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
中介机构改变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换领《经营许可证》。其中涉及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变更名称的证明文件。
中介机构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其中,经公安机关重新核发《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新的《经营许可证》。
中介机构主要工作人员变更的,应当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五条
中介机构发布有关出入境中介活动广告,必须经中介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
第十六条
中介机构与外国出入境服务机构签署的新的合作意向书或者协议,应当报请中介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确认,该确认为中介机构申请发布出入境中介服务广告的必要证明。
第十七条
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
第十八条
《经营许可证》实行年度审核制度。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年度审核要求,于每年度一月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提交《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年度审核表》、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并由省级公安机关进行年度审核。
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每年的二月底以前完成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并将结果报告公安部,同时将通过和不予通过《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的中介机构名单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办理中介机构年检时,应当要求中介机构提交《经营许可证》年度审核情况。
第十九条
中介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度审核时不予通过:
(一)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骗取出境入境证件,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
(二)在年度内机构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已不具备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的。
第二十条
中介机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重新申请资格认定。申请要求和资格认定程序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中介机构破产、解散或者终止中介活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中介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提出终止中介活动申请(包括处理善后事宜的措施、期限和留守人员名单),缴还《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规定向原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二条
中介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公安机关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并报公安部备案:
(一)中介机构年度审核不合格或者不按照本办法参加年度审核;
(二)中介机构超过60日未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补足备用金的;
(三)依法被取消中介活动经营资格的。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注销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后要及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应当向当地省级公安机关缴销《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拒不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
中介机构因违反本办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3年内不得从事中介活动。
第四章 备用金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五条
中介机构应当具有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备用金,用于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及支付罚款、罚金。
第二十六条
中介机构应当与机构所在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将备用金存入指定国有银行中该中介机构的委托帐户。
第二十七条
备用金及其利息由公安机关按照《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实行监管。
第二十八条
备用金及其利息归中介机构所有,不得用于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外的用途。中介机构解散、破产、合并或者分立,其备用金及其利息作为中介机构资产的一部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中介机构无力按照仲裁机构的裁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或者无力支付罚款、罚金和对服务对象的赔偿时,可以书面形式向委托监管的公安机关提出动用备用金及其利息的申请(并附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处罚文书、判决书、出入境中介服务协议书),但所申请数额不得超过备用金总额的50%,并应当在60日内补足备用金。
中介机构拒不支付罚款、罚金,拒不执行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决或者判决的,执行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三十条
中介机构被注销《经营许可证》或者终止中介活动业务后,应当在省级报纸登报声明,如90日内未发生针对该机构的投诉或者诉讼,可凭委托监管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到开户银行领取其备用金及利息。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资格认定、登记注册擅自开展中介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中介机构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中介机构在中介活动中为他人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骗取出境入境证件,没有违法所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中介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未经批准发布中介活动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发布,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发布前已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中介活动的机构,应当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90日内重新申请资格认定和登记注册。
第三十六条
省级公安机关适时公布获得资格认定或者被注销《经营许可证》的中介机构名单。
第三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不适用于中国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略)
第二篇:信息简报格式
2007年秋季学期校团委学生干部干事述职报告会
为加强校团委各部门成员间的了解,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经验交流与学习,明确各自工作目的,更好开展团学工作,校团委办公室组织“2007年秋季学期校团委学生干部干事述职报告会”。
12月24-26日中午在学生活动中心104室报告厅举行。团委办公室,青年团校办公室,管理办公室依次在三天里做了述职报告,报告分为两个部分:对自己所在工作部门工作的概况介绍;个人的自我介绍。整个报告会流程有条不紊,大家不时对讲演精彩的同学报以阵阵热烈的掌声,报告会还实行了打分制度,让成员互评,形式新颖。通过这次报告会,团委内部成员之间的确增进了交流,有利于将来团委工作更加深入的开展。
这也是一次的新的尝试,将工作与成员间的交流二者很好的结合了起来,述职报告进行时,团委副书记杨扬老师,洪登光老师还亲临现场,肯定了这一年来全体成员的辛勤工作,也给予了我们很大的鼓励。
首届校园模拟招聘大赛圆满结束
由校团委、学生处、云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共同主办,云南大学职业规划发展协会承办的以“超越自我,追求卓越”为主题的校园模拟招聘大赛,于2007年12月27日晚,在洋浦校区举行大赛决赛,我校党委副书记李平,学生处、洋浦校区管委会、园区工作站、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出席,同时来自云南白药集团、云南德春集团控股公司、云南美尔美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嘉宾
和师生200多人观看了决赛。决赛邀请了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的师生共同参与。
共有12名选手进入决赛,经过几个环节的激烈角逐,生了一、二、三等奖
和优秀奖选手。我校党委李平副书记和现场嘉宾为获奖选手颁奖,获得前三名的选手与云南白药集团现场签定了假期实习合同。
本次模拟招聘大赛旨在为广大学生提供一次感受招聘、了解就业的机会,让学生们真切感受求职面试的实况,使他们能够根据社会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尽早做好职业规划,应对日益激 烈的就业竞争,更好地融入社会。
云南大学首届校园导游大赛落幕
2007年12月28日下午,由我校团委学生会主办、云南大学广播台、商旅学院学生会等承办的首届校园导游大赛决赛在学生活动中心团委报告厅举行。我校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大赛现场。比赛中,情景模拟现场导游和个人才艺表演中,选手们各展风采,表现了他们对我校历史的深刻了解,他们分别介绍了云大正门,腾蛟、起凤坊,九五阶梯,会泽苑和贡院等文化历史遗产。
经过了激烈的角逐,最终经济学院的选手王拓迪崭露头脚,获得第一名,荣获“云南大学导游之星”称号,导游大赛圆满结束。此次的导游大赛,使云大学子更加深入地了解云大,也发扬了优良的云大文化传统。
2007-2008学年上学期梓苑学生自律委员会干部补选报道
2007年12月23日晚19点,在新一年的钟声即将敲响之际, 梓苑自律委进行了干部的补选。此次补选旨在为梓苑自律委的领导注入新的生命与活力,进一步完善了梓苑自律委的组织机构,使得自律委能更好的履行“团结同学、服务同学”的宗旨。
梓苑团工委副书记王天浩,校自律委主任李明、副主任李文静等同学出席了此次的补选。梓苑自律委全体干部干事也积极参与了此次的补选活动。参选人员激昂的演讲、评委们的精彩提问使得竞选达到一次又一次高潮,同学们更是掌声不断。
此次补选选出了梓苑自律委副主任2名,办公室副主任2名,宣传部、园区部、维权部、外联部副部长各1名。此次梓苑自律委内部干部干事的补选取得圆满成功。
梓苑自律委是新生的组织,我们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与自我完善。我们经历了不断实践和发展,看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这次的内部补选使得我们得以充实了力量,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发扬好的成绩,努力克服不足之处,使我们自身不断地得到完善,更好的为同学们服务,争取将工作做得更好!
梓苑“欢庆元旦·文明考试”系列活动
12月28日至29日,梓苑学生生活园区工作站、梓苑团工委开展了“欢庆元旦·文明考试”系列活动。梓苑学生工作站、团工委为洋浦校区的领导、辅导员老师和宿管中心的老师们送去了团工委同学自己制作的元旦贺卡,小小的卡片凝结着同学们对老师新年的祝福。为了烘托园区节日的气氛,工作站、团工委在园区内进行了节日标语的宣传,“庆元旦,云大学子展新貌;迎新春,新起点上铸辉煌!”。催人奋进的标语使同学们对未来成绩的取得充满了信心。期末考试临近,团工委在园区内开展了“文明考试·诚信做人”的主题宣传活动,把考试应注意的事项和我校对考试作弊的处理进行了宣传,对同学们特别是刚入校的2007级同学们进行了一次文明考试的宣传教育。
商旅学院学生会艺术团为第四届中国旅游论坛添彩
2007年12月15日星期六上午,第四届中国旅游论坛(Fourth China Tourism Forum)开幕式在我校科学馆举行,本届论坛由世界旅游组织主导,香港理工大学酒店及旅游业管理学院、云南大学工商管理与旅游管理学院承办。来自世界旅游组织、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士、泰国、菲律宾、新加坡和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内地各高校的专家、学者200多人参加了开幕式。晚上又在昆明市世博花园酒店举行了文艺演出。
我院作为承办方之一,特意精心准备了三个节目:女生独唱、舞蹈和魔术。当日晚七点,晚会正式开始,由校艺术团的一个民族舞蹈拉开帷幕后,就是由我院在学校“十佳歌手”大赛中荣获桂冠的吴悠悠同学带来的一首《在那东山顶山》,那高亢而悠扬的歌声,溢满了整个餐厅,陶醉了在场的所有中外观众,接着第五个节目又是我院送上的一个保留节目——肚皮舞《阿拉阿拉》,姑娘们那柔软的身体惊呆了国外友人,让他们忍不住也想来舞动一下,同时,这也让整个会场的气氛推向一个高潮,接下表演的是我院同学云南大学魔术爱好者协会的创始人——李书贤。他的魔术表演出神入化,技艺精湛,他的几个小魔术让在场的观众既惊喜有疑惑。
此次演出为我院旅游专业的发展增添了一分光彩。也证明了我们学院在各方面的成绩的优异。
爱撒洋浦
——城建学院青协防火防盗宣传活动
临近期末,马上就要放假,同学们都忙于考试,准备回家,作息时间无规律,人员变动大,外来人员增多,情况复杂,是安全问题的高发期,为此城建青协利用课余时间向广大同学进行防火防盗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防盗基本常识、乘车船时怎样保护钱和物、防火常识、火灾扑救常识、火场逃生常识等。
城建青协向昆明市文林派出所和云南大学公安处咨询并搜集了大量相关的信息,此次活动以宣传单和展版的形式向广大同学进行宣传。在宣传过程中我们的工作得到了广大同学的支持,同学们踊跃观看展版,阅读宣传资料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讨论,还对宣传的同学表达了他们的感谢。通过宣传后同学们对安全问题有了全新的认识,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爱撒洋浦,让每个同学都度过一个快乐的寒假。
诵读经典 激情飞扬
——新闻传播学院中华美文大赛圆满落幕
2009年10月11日晚,新闻传播学院2009年迎新联欢生晚会在主楼报告厅隆重举办。学院院长仵从巨,党总支书记李洋修,副院长张红军,新闻传播学院部分专业老师以及各年级辅导员,2008级、2009级全体学生出席了晚会。一段精彩的开场舞《快乐崇拜》之后,晚会正式拉开帷幕。仵从巨院长代表学院致辞,他谆谆勉励全体新生勤奋学习,以尽快融入大学的生活节奏中,同时给予新生殷切的期望,预祝2009级新生学业有成。
整台晚会高潮迭起,节目表演形式多样。既有动感十足的歌舞,又有悠扬舒缓的器乐演奏;既有诙谐幽默的相声,又有轻盈梦幻的歌舞剧表演。四位男生朗诵的《少年中国》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展现了当代青年的蓬勃朝气,书法与国画的融入也彰显着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小提琴合奏《梁祝》融贯中西,演奏者苏珊老师与新生鲍思学配合默契,悠扬的琴声使观众侧耳聆听,神情专注。小品《军训》把新生带回那段难忘的时光,滑稽的动作,戏谑的表演,使全场笑声连连。随后的军体拳与双节棍表演则展现了军中男儿良好的精神面貌,将晚会推向第一个高潮。
新闻播报是我院的专业培养目标之一,在晚会现场,两位新生带来的新闻播报《新闻零距离——新生专题》讲述了迎新工作、新生军训及新生报到以来的点点滴滴,将琐碎的记忆串起。我院新生中的创作型歌手姚景谦带着他的原创歌曲《蜀山雨》来到演出现场,为观众展开了一幅“巴山夜雨涨秋池”的画卷。学院领导与老师同样奉献了精彩的文艺节目。李洋修书记将珍藏多年的由余
光中先生录赠的诗歌手稿《民歌》搬上了屏幕,并深情朗诵,这首展现祖国河山风貌,极富民族特色的诗歌引起了全体新生的共鸣,台下的2009级新生也与李洋修书记一起大声朗读,声音响彻大厅。李书记还创作了一幅对联,以此勉励新生“新的开始要有新气象”,付出努力后就会有收获。仵从巨院长带来一首《长征组歌》中的《过雪山草地》,高亢的演唱博得了大家阵阵的热烈掌声。张红军副院长朗诵自己创作的诗歌《8581》,将记忆定格在难忘的大学生活。另外,汤瑞老师的《长江之歌》,周新顺老师的《草原之夜》也受到大家的热烈欢迎。晚会的最后,2009级新生辅导员李丁老师与部分新生同唱一首《相亲相爱一家人》,晚会在温暖和谐的氛围中落下帷幕。迎新晚会向2009级新生展示了新闻传播学院的精神风
貌,让他们感受到了学院大家庭的温暖。
第三篇:信息简报格式
关于学校活动信息简报报送的通知
为规范我校各类活动信息简报的报送工作, 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全校各类活动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结合现阶段信息简报报送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信息简报报送要求:
1、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简报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把关,实事求是。
2、时效性:当天活动举办结束后,学生组织应在当晚将活动简报发至指导老师(或分团委书记)邮箱,并发短信(或电话)通知;各单位指导老师(或分团委书记)应在次日12点前将审核完毕的信息简报发至校团委邮箱并短信(或电话)通知团委宣传部;校团委宣传部于收到日下午2:30前将校阅完毕的信息简报交团委书记审阅,合格后上报校党办并上传至校团委网站。
3、规范性:本条例附有简报撰写模式,各学生组织需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撰写,各学生活动信息简报责任人需仔细对照统一格式进行审阅修改,确保上传简报格式规范、内容明了。
二、信息简报涉及范围:
上报简报的范围是指由校团委、各院部分团委主办、校级学生组织、各院部学生组织承办的一切校级、院部级以及社团联合会各协会面向全校学生所展开的各类学生活动,具体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会议类:各类学术研讨会议(院长论坛、药院论坛等);做出重大决定的学生工作会议(各级学生组织换届选举等);校际交流会(校学生会主席赴德学习交流会等)
2、讲座类:各类学术讲座(人文四月天、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
3、文体类:各种文艺汇报演出(“新生节”迎新晚会、社团巡礼节开幕式等);各项体育比赛(“新生杯”球类比赛、“院部杯”球类比赛等)
4、竞赛类:各类知识、手工竞赛(“脑力冲击波”大型知识竞赛、“美食节”水果拼盘大赛等)
5、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各项学生志愿服务工作(“迎新”志愿者活动、“支教”志愿者活动等),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三、信息稿件排版要求
1、字体:正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及副标题、落款)用小
四号宋体。
2、段落: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使用固定值22磅。
3、表格:如有表格,一律使用附件形式,表格边框线用1.5磅值,附件标题一律使用小四号黑体。
例:
标题:××获奖 正文:××获得了××奖 附:获奖名单
信息简报撰写格式
一、会议类:
1、学术交流会议 a、标题
(1)××会议在××隆重举行(或胜利召开)(2)××顺利举办(召开)××会议 b、内容
第一段:写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与会人员、主持;会议的主题。
第二段:会议的具体内容。××领导致辞(或讲话,并摘要)。会上,主要讨论了××,交流了××,达成了××共识或达到××目的。
第三段:会议的重要意义,影响。
2、日常工作会议 a、标题
(1)××召开××会议,部署××(2)××顺利举办(召开)××会议 b、内容
第一段:写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与会人员、主持;会议的主题。
第二段:会议的具体内容。此项工作为何开展,如何开展,有哪些项目、要求或者具体措施,最后效果怎样或预期达到怎样的效果。
第三段:会议的重要意义,影响。
3、评优、表彰会议 a、题目
(1)××荣获××奖
(2)××被评为××先进××(3)××举行××颁奖大会,表彰×× b、内容
第一段:写明表彰大会举行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
第二段:会议具体内容。写清哪几位领导讲话并摘要;由谁宣读表彰决定;哪些领导为表彰对象颁发了奖状、证书;列举表彰对象。
第三段:表彰会后,如有文艺演出,须对其进行简要描述。
二、学术类:
1、学术报告 a、题目
(1)××教授(专家)来我校讲学(做学术报告)
(2)全国知名(或××领域)教授(专家)××应邀来我校讲学(做报告)b、内容
第一段:写明报告举行的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参与人员、主持、主讲人;报告的主题。
第二段:学术报告的具体内容。××教授(专家)主要就××领域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现场人员的反映与互动。
第三段:举办学术报告的意义,影响。
2、讲座 a、题目
(1)××教授(专家)来我校讲学(做学术讲座)
(2)全国知名(或××领域)教授(专家)××应邀来我校讲学(做专题讲座)
b、内容
第一段:写明讲座进行的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参与人员、主持、主讲人;讲座的主题。
第二段:讲座的具体内容。××教授(专家)主要就××领域的××问题进行了阐述;现场人员的反映与互动。
第三段:举办讲座的意义、影响。
三、文体活动类(非比赛性质)文艺表演 a、题目
(1)××顺利举办××活动(2)××举办的××活动圆满落幕 b、内容
第一段:写明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参与对象、活动嘉宾、主持;演出的主题。
第二段:活动的具体流程。首先如何开场、简要节目介绍、同学参与情况、到场人员的反应与互动、活动取得的效果。
第三段:活动的重要意义,影响。
四、竞赛类
1、文艺竞赛 a、题目
(1)××顺利举办××比赛(2)××举办的××比赛顺利结束 b、内容
第一段:写明比赛开展的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参与对象、活动嘉宾、主持。
第二段:比赛的具体流程。报名情况、初赛、复赛、比赛项目、比赛结果、同学参与情况、到场人员的反应与互动、活动取得的效果。
第三段:活动的重要意义,影响。
2、体育竞赛(同四1)
3、学术竞赛(同四1)
五、社会实践类
1、志愿者活动 a、题目
(1)××顺利举办××活动(2)××举办的××活动圆满落幕 b、内容
第一段:写明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规模、主办方(承办方)、参与对象、;志愿活动主题。
第二段:活动的具体流程。志愿工作点介绍、主要工作介绍、同学参与情况、活动取得的效果、反响。
第三段:活动的重要意义,影响。
2、对外合作交流 a、题目
(1)我校与××合作办学
(2)我校××考察团赴××考察交流
(3)××考察团来我校考察交流 b、内容
第一段:写明××考察团交流的时间、地点,考察团由谁带队;考察的主要目的和内容。
第二段:考察团与交流单位进行了那些项目的交流,达成什么意见或协议,考察交流的效果如何。
六、上级领导视察类 a、题目
(1)××部门××领导来我校视察指导工作(2)××领导深入基层指导工作
(3)××专家组来我校进行××检查(评估、考核)b、内容
第一段:写明领导来校视察时间、地点、陪同人员;视察的主题;学校哪些领导参与接待。
第二段:校领导(或某个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汇报学校(项目)的情况;上级领导认真听取汇报后有何重要的讲话或指导性意见;学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的表态;若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检查(评估、考核),须写明最后结果如何。
第三段:会后若举行活动,须对其进行简要描述。
第四篇:信息简报
省环保厅辐射处领导莅临指导我区“放心熔炼企业”创建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环境安全管理,防止放射性物质污染,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7月26日,在区环保局副局长钱军,良渚环保监察所负责人陪同下,省环保厅辐射处处长翁建庆、副处长俞秋萍,市环保局调研员李敏一行专程到位于我区仁和镇的杭州南方泵业有限公司下属南丰铸造分公司和杭州冠重铸机有限公司莅临检查并指导废旧金属熔炼工作。
对于此次调研,我辐射固废科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省环保厅下发的《浙江省废旧金属熔炼企业放射性管理规定(试行)》和区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废旧金属炼行业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积极做好“放心熔炼企业”的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做到了以下六方面:(1)、底清到位,分类统计。(2)统计人数,督促培训。(3)指导企业,完成创建。(4)配备专人,检查到位。(5)取缔非法,落实责任。(6)建立机制,长效管理。截止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我区多家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的指导工作。
翁处长高度肯定了我辐射固废科所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指导工作。并且要求我们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对于两家检查的企业在废旧金属熔炼工作制度建立健全、落实专人管理、仪器配备到
位、台账记录规范等方面也做了充分肯定,并且希望企业努力开展接下来的工作,扎实做好“放心熔炼企业”。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首先应该做好省厅调研活动的现场会,进一步抓好废旧金属熔炼企业管理工作。其次加快发展我区“放心熔炼企业”的创建工作。从源头上抓起,摸清金属熔炼企业分布情况和污染防治状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且严格监督管理。最后将充分发挥“放心熔炼企业”的龙头作用,持续改善我区环境质量,加强统筹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将各项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为我区实现国家级生态区创建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五篇:信息简报
甘南将迎来天然气时代
甘南州天然气管道工程输气干线起于临夏州临夏站,途径临夏县、夏河县、合作市,止于合作市以北的合作站,全长ll8公里,总投资3l747万元,设计年输气能力0.8亿立方米;支线起自夏河县王格尔塘乡夏河清管分输站,止于夏河县夏河站,全长30公里,设计年输气能力0.24亿立方米。天然气是一种优质、环保、安全、经济的能源。众所周知,我州境内资源贫乏,属西北高寒民族地区,城乡群众大多使用煤炭作为生活能源,且均从外地调入。据测算,近几年我州煤炭年消耗量达50万吨以上,群众冬季取暖的煤炭价格最高时达每吨1000多元,不仅增加了群众生活成本,而且也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天然气项目的建成对于解决我州能源短缺状况。调整产业结构。改善投资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它不仅将极大地造福甘南各族人民,而且也将为甘南的长远发展增添新的动力。资源匮乏、能源结构不尽合理是制约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向中石油领导汇报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建设事宜。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石油决定投资供气工程项目。这是甘肃省与中石油集团全面战略合作项目之一,也是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优化我州地区能源结构
专门建设的一条供气管道工程。
甘南地区供气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底完工。项目将首先满足甘南藏族自治州首府合作市和夏河县城区居民的用气需求。不仅将承担向合作市工业、商业、民用及车用天然气的供应,并向州内其余县用CNG(压缩天然气)方式供气的任务,这对改善我州群众生活质量,解决甘南无煤、无油、无气的能源短缺问题,改进能源综合利用体系,解决城乡群众用能困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