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北京燃气工程管理条例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2006年11月3日由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0号)
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
(2006年11月3日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
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燃气供应与使用 第四章 燃气设施与用气设备管理 第五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燃气事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供应和使用,燃气设施的建设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是本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燃气管理工作。
区、县燃气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市燃气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保障供应、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本市鼓励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环保、节能的先进技术应用。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燃气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的燃气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燃气事故的能力。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燃气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本市燃气专业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燃气专业规划涉及城市空间资源规划的内容,应当纳入城市规划。
第七条 本市应当制定政策,采取措施,多渠道保障气源供应,加强用气管理,建立燃气供应和需求的宏观调控机制。
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市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天然气气源供应,平衡全市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计划,并按照年度用气计划分配天然气指标,保障天然气的安全、稳定供应。
第八条 列入城市规划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调整规划,不得改变用途。
第九条 新建、改建住宅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会同燃气供应企业确定燃气供应方案。燃气供应方案应当包括燃气供应方式、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过渡性燃气供应措施等内容。燃气供应方案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公开燃气供应方案,并在新建、改建住宅建设项目的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燃气供应方式。
第十条 新建、改建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燃气供应方案,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燃气设施。
配套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第十一条 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时,应当征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对燃气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规划审查时,应当征求燃气、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从事燃气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依法从事作业活动。
燃气工程的设计应当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并符合景观环境和方便用户的要求。
燃气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 燃气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收集、整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档案,并在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齐全、准确的项目建设档案。
第三章 燃气供应与使用
第十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供应经营活动的,应当取得燃气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
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项目符合燃气专业规划;
(二)有稳定和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并建立燃气气质检测制度;
(三)经营场所、燃气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
(四)从事管理、技术和操作等工作的人员,其配置应当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专业培训、考核要求,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通过燃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五)具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偿债和抗风险能力;
(六)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
(七)有健全的燃气应急预案,具有与供气规模相适应的抢险能力;
(八)有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并达到安全运行的要求;
(九)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建立气瓶档案管理制度,其中从事充装作业的企业还应当建立气瓶充装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残液回收处置措施。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燃气经营许可决定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实施燃气特许经营的,特许经营者或者按照特许经营协议成立的项目公司应当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手续时,对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时已审定的内容,不再作重复审查,对其他内容的审查结果不应当导致特许经营协议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十六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燃气管理、服务的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划、标准和规范,对燃气供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举报和投诉电话、信箱和电子邮件地址,并受理有关燃气安全、燃气质量、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的举报和投诉。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许可评价制度,对燃气供应企业实施燃气经营许可的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八条 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质量合格和价格合理的服务。
燃气供应企业未经燃气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供应范围内的用户作出妥善安排。
第十九条 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国家和本市对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有关规定;
(二)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长期和年度供应合同,明确供气保障方案;
(三)对承担管理责任的燃气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和检验,并根据生产运行状况,对燃气设施进行安全评估;
(四)具备维持正常运营和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
(五)建立员工岗位培训制度;
(六)因例行检修、更换设施等情况,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时,应当提前48小时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予以公告;
(七)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生产运营、安全生产等情况;
(八)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应当按照燃气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
第二十条 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与单位用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二)建立健全用户服务档案;
(三)燃气销售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四)在业务受理场所公示业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作业标准、收费标准和服务受理、投诉电话等内容;向社会公布服务受理及投诉电话;
(五)建立燃气设施安全巡检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免费安全检查,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用户的燃气设施存在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用户及时消除;
(六)不得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产品;
(七)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对供应范围内的燃气自管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 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应当对供应范围内的市政燃气设施、居民用户的庭院燃气设施和共用燃气设施承担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的责任。
对于单位用户的燃气设施,管道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
第二十二条 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或者重要的部位设置统一、明显的识别标志。在对燃气设施维护和抢修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燃气供应单位对安装在用户室内和建筑物公共部位的公用燃气阀门应当设立永久性警示标志,并告知用户不得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第二十三条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用户提供的气瓶、气质及气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规定;
(二)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当与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签订合同;
(三)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负责气瓶的维护和保养,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定期将气瓶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四)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只能充装自有产权和供气合同范围内的气瓶。
第二十四条 燃气自管单位应当与燃气供应企业签订合同,明确燃气设施安全维护、管理的范围和责任。
燃气自管单位应当接受燃气供应企业的业务指导,并对从事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和安全管理的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第二十五条 燃气供应单位发现危害燃气设施安全、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等行为时,应当立即予以劝阻、制止,记入用户档案,并向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举报。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燃气用户和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对燃气设施进行的维护、抢修作业以及查表、收费等工作。
燃气用户应当按时支付燃气费,不得拖欠和拒绝支付。
第二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燃气、燃气设施和用气设备。
燃气用户应当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者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当关闭阀门、开窗通风,禁止在现场动用明火、开关电器、拨打电话,并及时向燃气供应单位报修。
第二十八条 在燃气的供应与使用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倒灌瓶装液化石油气;
(二)摔、砸、滚动、倒置气瓶;
(三)加热气瓶、倾倒瓶内残液或者拆修瓶阀等附件;
(四)擅自拆除、改装、迁移、安装室内管道燃气设施;
(五)在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房间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和办公, 在燃气设施的专用房间内使用明火;
(六)使用明火检查燃气泄漏;
(七)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
(八)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供用气行为。
第二十九条 管道燃气单位用户变更户名、用气量、燃气使用性质的,应当到燃气供应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管道燃气用户需安装、改装、迁移、拆除室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燃气供应单位实施作业。用户的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供应单位应当依照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实施作业;用户的要求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供应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四章 燃气设施与用气设备管理
第三十条 燃气供应企业对燃气门站、储配站、区域性调压站、燃气供应站、市政燃气管道等燃气设施进行拆除、改造、迁移的,应当到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燃气设施改动行政许可手续。
燃气供应企业改动燃气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改动燃气设施的申请报告;
(二)改动后的燃气设施符合燃气专业规划、安全等相关规定;
(三)有安全施工的组织、设计和实施方案;
(四)有安全防护及不影响燃气用户安全正常用气的措施;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燃气设施改动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燃气供应企业应当按照行政许可决定的要求实施作业。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燃气管线及其他燃气设施的相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及其他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燃气供应单位共同制定保护方案,明确安全保护措施,并与燃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监护协议,由燃气供应单位进行监护。施工单位依照保护方案,实施安全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燃气管线及其他燃气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立即通知燃气设施的管理单位,并按照规定采取应急保护措施,避免扩大损失。
第三十二条 在地下燃气管道安全间距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作业;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堆放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涂改、覆盖、移动、拆除、损坏安全警示标志;
(六)从事其他危害地下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三条 在本市生产、销售的用气设备,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标准。
在本市销售的用气设备,其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应当委托国家或者本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检测机构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对用气设备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第三十五条 用气设备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本市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
售后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服务标准。
售后服务站点不得改动室内燃气设施。
第五章 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置
第三十六条 市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燃气应急预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应急预案,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燃气供应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燃气应急预案。
第三十七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燃气供应单位,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燃气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发生燃气安全突发事件时,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燃气供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八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
燃气供应单位应当设置抢险、抢修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事故、事故隐患以及危害燃气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当立即向燃气供应单位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发生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燃气供应单位应当根据燃气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先行处置,并根据事件等级,按照程序向燃气、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消防等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件等级,依照燃气应急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密切配合,做好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等工作。
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燃气供应单位必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配合燃气供应单位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
第四十条 燃气供应单位处置燃气安全突发事件时,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 不得阻挠、干扰。
第四十一条 燃气供应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应燃气,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燃气安全供应。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或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取得燃气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燃气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收回特许经营权、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采取措施保障燃气供应和服务:
(一)擅自转让、出租、质押、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处分特许经营权或者特许经营项目资产的;
(二)不按照规定运行、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燃气设施,严重影响燃气供应安全的;
(三)达不到燃气产品、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严重影响公共利益的;
(四)擅自停业、歇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对燃气供应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和许可评价时,发现燃气供应企业不符合燃气经营许可条件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可以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同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停业、歇业造成损害的,燃气供应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未按规定将气瓶送检验机构检验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充装非自有产权和供气合同范围外气瓶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燃气供应与使用过程中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活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改动燃气设施或者不按照燃气设施改动许可的要求实施作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燃气设施相关资料或者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采取保护措施,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燃气供应单位和用户经济损失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限期拆除,并可以按照违法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可处工程造价1倍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中有关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是指用于生产、生活的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体燃料的总称。
(二)燃气供应单位包括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自管单位。燃气自管单位是指在其管理的用户范围内,自行负责相应的燃气设施管理、运行维护工作的单位。
(三)燃气设施是指用于燃气储备、输配和应用的场站、管网以及用户设施。
(四)用气设备是指使用燃气作为燃料进行加热、炊事等的设备,如燃气工业炉、燃气锅炉、燃气空调机、民用燃气用具等。
(五)居民用户的共用燃气设施是指引入管、立管、阀门(含公用阀门)、水平管、计量器具前支管、燃气计量器具等。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1998年7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10号令公布、根据2002年2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92号令修改的《北京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篇:城镇燃气工程管理(范文模版)
城镇燃气工程管理
一:建设管理
(一)工程作用性质分类
(二)工程建设遵循基本原则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程序、投资组成及经济评价标准
二:运行管理
(四)重要性
(五)基本任务
(六)应急预案
演讲人:林文心 2007年7月8日
城镇燃气工程管理
—、建设管理
(一)工程性质作用与分类
燃气工程是城镇具有先导性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同时也是环保、节能工程。与城建、环保、交通、安全、国土、水利等工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因此城镇燃气工程建设必须符合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纲要的要求。城镇燃气属公共事业,为经济建设提供清洁能源,又改善了人们生活质量。特别是次天然气作城镇燃气的气源,替油、代电、换煤,又为能源结构的调整作出了贡献,节约了能源。改善大气环境为招商引资创造了投资环境,提高了环境效益。从而创造了社会综合经济效益。
城镇燃气分为:气源工程、输配人储配站、各级别管网及附属设施(管理系统等)工程、室内(应用)工程。
(二)工程建设遵循的基本原则及技术要求
燃气工程建设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建行设计施工,并处理好近期、远期关系;工程建设中涉及安全、公众利益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的内容,重要点审核、监督;利用行之有效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依据现行国家行业标准或可研依据(如鉴定、许可证);按国家统一“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定额、政费标准进行工程预、决算。从而达到工程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安全适用、保护环境基本原则。工程投产运行后,持续长期安全运行。
(三)工程建设程序、投资组成及经济评价基准
第一、建设程序
(1)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以后期为主,结合城镇建设总体发展规划适度扩展中期,预测表明(含新、扩、政建)。规划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写或由企业编制上报审批,属行政行为。燃气发展规划经济批准后纳入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管理设施。新建燃气工程规划作为招商依据;改、扩建工程,有规划依据,管网路由、站址有可靠保障。
(2)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审批或备制(3)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纯属企业行为。
(4)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正式交付使用,企业行为主导,有关部门参与。工程图档交付城建档案馆建档。
工程建设过程中特别注意事项:
气源可靠:技术条件(质量、供气压力、流量、交接关等)明晰;以合同方式论定;
工艺方案比选后确定:一般高压输送、中压配送,低压使用(工业、商业用户中压进户);
材料设备选择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标准且安全实用。如管材L320、L295、L245(ERW)、PE、复合管选择要技术经济指标、施工质量以及一次投资与二次运行费用有机结合;
调压器:技术性能、安全可靠、环境保护相互匹配
储气设施:靠气源压力等级、储气方式、站址地质条件、安全评估、环境保护、运行可靠、人文因素等综合条件。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投资组成
燃气工程投资是指从筹建开始到竣工验收以及试运行投产的所有费用。包括国家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基础设施,方向税为零),建设期借款利息和铺底流动基金四大部分组成。如表所示:
注:①静态投资:除上表中三、四、C
动态投资:除上表中 四
基本预备费:按A+B之和8%提取
铺底流动资金:按基本预备费30%提取
建设期借款利息:按工程建设期三年银行贷款利息提取。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取值:
土地征借费用:按当地基础设施工程价
管理费: A 1.5% 培训费: 人员定额60%人培训 1.05万元/人
办公及家俱费: 人员定额 0.1万元/人
工程监督费: A+B 2.15% 试运行费: A 1.5% 压力容器安装检验费: A 1.0%
研究调试费:
A
5.0%
工程保险费:
A
0.3%
工程勘测费:
A
1.0%
工程设计费:
A
2.2%
预算编制费:
设计费
10%
施工图编制费:
设计费
5.0%
设计图审查费
设计费
2.0~5.0% 施工机具迁移费: A 0.5% 工程前期准备费: A 1.0% 注:取值比例不定期由建设行政部门调整颁布。实施中还有一些行政归费。如规划、环评、安评费,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城市维护费及其他意外发生费。
第三、工程建设经济评价基准
燃气工程为城建基础设施,按市政工程基准进行经济评价。工程建设期三年;生产使用期二十年(含三年建设期);工程投资回收期十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长输管伐工程为12%)。按国家统一编制的市政工程建设省级定额、收费标准,进行工程预、决算。如SФD-1、3、5、7。
二、运行管理
一)重要性
城镇燃气工程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有不同压力级制的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含门站前进气管网)、储配站、调压计量站等,统称室外燃气设施;室内燃气工程以贸易结算计量装置(含装置以前工程内容属燃气企业资产,表示为用户资产(新的国家、省燃气管理条例明示)统称室内燃气设施;以及为正常调度运行的管理系统组成。完整地燃气设施正常运算是保证燃气正常输、供气的先决条件。燃气设施在运行中维护管理好的根本任务,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各系统源源不断地安全可靠地输送给用户。燃气设施资产在企业总资产中占有极大比例,不断提高维护管理水平,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减少了其他市政设施维护修理机率,促进社会效益普遍提高。二)维护管理基本任务
基本原则:贯彻以防护与保养为主的方针,加强燃气设施安全质量检查,及时排除故障,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根据设施运行年限(20)年进行安全评估,以便进行大修改造。(注:20年是以钢管石油沥青防腐导致管道破损。多年、多地区调研结果。现使用后三层加阴极保护,以及使用PE管、复合管,其使用年限正在不断调研之中)
基本任务:
1)将燃气安全平稳地供给用户
2)对燃气设施及附属构筑物进行检查、维护、以保证燃气设施完好 3)定期(一般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管线所经过地方和管线安全距离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并及时处理。
4)迅速消除管网、站场出现的漏气或设备故障。
5)对违章建筑、违章施工、用户(单位)要求改燃气设施时,负责燃气设施的改建
6)负责新用户的接管供气
7)新建、改建、扩建燃气设施的施工质量监督
8)其他市政设施单位施工时与燃气设施关联的配合与处理。
燃气企业都制定了燃气设施维护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规定很详细。具体工作方法可参阅《城镇燃气管工技术》(四川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鉴定省燃气协会站编2005年)中,第十三章“燃气输配系统的运行管理”。现简述燃气设施运行管理中一些实例: 1)燃气发展规划跟踪不及时。某地市政工程施工时,与之相关连的燃气管线排除暂停运行。待市政工程即将完工。需重复定燃气管线时,没有管位了。一方面是燃气规划脱离了统一管理的原则,行政规划滞后;一方面是企业跟踪不及时,丧失了燃气规划参与的权益。
2)燃气规划修编。一般五年修改一次。但有些地方企业未作也不报批。如某地企业行政主管,不管燃气规划,而燃气行业主管又不愿管理,可能出现经营许可范围丢失。现已改正。
3)燃气发展规划纳入总体规划发展规划统一管理,为企业带来效益。其他市政工程施工,燃气设施与之同步进行,可省工程费20~30%。已建燃气设施被其他后建工程施工破损,需改造时,可获得工程金额赔偿。(含散热燃气量)。4)不按城镇规划红线施工燃气设施,按规划法受罚。如某地沿人行道铺设Ф168管线3.2公里。验收时规划督察发现偏离红心线178mm。该管线必须重新铺设。原则通讯管线无法安装。又如某郊区铺设Ф273管线5.3公里.规划督察发现有几处偏离红线,最多达2米。不仅重新按红线施工。放线、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罚款。
5)及时巡查管线,维护权益。某地在巡查管线时发现某建筑单位施工危及燃气管线。安全及时出了誓示通知。但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将建筑垃圾堆放在管线位上,至使焊缝裂口漏气到下水管内,井盖处泄气。一道明火爆炸,掀翻井盖伤3人,又地处某市场,一片混乱,造成片区停气,后惊行业主管、安全及有部门,据“燃气管理条例”裁定建筑单位对事故负全责,赔偿一切损失(含燃气管线改造,人员伤害补偿)。项目负责人刑拘15天。
6)安全巡查发现漏气现象未及时处理酿成大事故。后经查明发现属违章建筑整改但企业未及时处理漏气也有责任。
7)施工质量监督不力造成事故。一某地施工Ф325管道,过三级公路埋深不足30cm,汽车来回碾压至使管道破裂。施工Ф426管线对接死口焊接焊缝未经超探,射探(技术规定死口必须进行)就被埋没。通气不久,焊口裂开,造成全线停气。
8)设备选择不当。由设备事故造成伤人事故。Ф325管直角弯头,应是机械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但实际用Ф325管材焊弯,突出部分壁薄,投产后受气压波动冲击造成爆管。漏气处又有火源,致使烧伤人。企业负全责。
9)埋地管材质,防腐状况不明,造成漏气伤人。某地原单位职工宿舍,后交燃气企业管理。不久宿舍区一户老人在厨房内被烧伤。经查属燃气从埋地管沿进户管漏入室内,老人打火发生燃烧。埋地管是镀锌管未防腐。多年使用管道穿孔漏气。国家规范明文规定镀锌管不能作为埋地管。管道不是燃气企业铺设,但管理接收了。有责任。
10)违归操作造成事故。某地调压站检修后投产,开启阀门过猛,造成燃气串压,中压进入民用户,造成300多只计量表冲破。有一人在厨房内被烧伤。企业无偿更换气表,负责受伤人终身全部生活、医疗费用。
11)随时巡查管线发现违章占压,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通知违章单位备查。
12)检查安全隐患、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如室内设施移、改、迁及时发整改通知单,以明责任。有的错装热水器的气、水接头,造成水堵,不仅及时处理,还要追究责任。
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城镇燃气按事故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的时间,应急响应分为Ⅰ、Ⅱ、Ⅲ级。Ⅰ级应急响应按建设部《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规划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按省建设厅《四川省城市供气系统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规定执行。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州)供气归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
各燃气企业也应相应制定本企业范围内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切实组织演练实施落到实处,省燃气协会曾介绍和通报了一些企业的应急预案供大家参改。
第三篇:燃气工程甲方管理
目录
一、煤改气工程施工单位的确定:.......................................................................................2
1、施工单位的选择:......................................................................................................................2
2、对施工单位的要求:..................................................................................................................3
二、煤改气工程管理:...........................................................................................................4
1、对施工单位管理......................................................................................................................4 1)工程质量管理..........................................................................................................................5 2)工程进度管理..........................................................................................................................6 3)工程安全管理:......................................................................................................................7 4)工程费用控制管理..................................................................................................................9 5)工程材料管理.......................................................................................................................10
2、对监理单位的管理...................................................................................................................10
3、项目管理制度设立:...............................................................................................................12 1)施工图管理制度...................................................................................................................12 2)工程协调会议制度(工程例会).......................................................................................17 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19
三、项目应急管理.................................................................................................................23
1、预防挖坏水、电、通信、燃气等地下管线的措施...............................................................23
2、触电事故预防措施...................................................................................................................24
3、预防高处坠落的措施...............................................................................................................28
4、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28
四、执行标准.........................................................................................................................30
一、煤改气工程施工单位的确定:
1、施工单位的选择:
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在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指导下,分标段、分区域实施工程项目落地,精细化管理煤改气项目的工程施工及现场管理工作。煤改气工程施工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施工单位:
1)施工单位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市政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燃气管道GB1专项工程施工资质。
2)施工单位人员配备要求
所选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完善的建筑企业组织机构,并有能力按规范组建工程施工管理组织,按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及数量。
3)业绩要求:
施工单位从事燃气管网工程项目及同类工程项目施工3年及以上的工程施工经验及相应业绩。
2、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参与施工的单位必须实地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充分、认真的踏勘,并收集编制计划、措施等组织施工所需的相关关信息。
编制完整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方案:(1)项目总体概述;(2)施工临时设施布置;
(3)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主要人员简历表(项目经理附注册证书、B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养老保险复印件,技术负责人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附上岗证书复印件)、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5)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和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6)各工序的协调措施;
(7)关键工序的施工技术、工艺及质量保证措施、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8)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周围建筑物保护措施;(9)各种管道线路等质量保证措施;(10)雨季施工措施;(11)安全保证措施;(12)文明施工措施;
(13)施工现场节能、环保措施(降低能源及材料损耗、周围环境的消声、降音及限制尘埃和保证交通畅通的措施);
(14)施工现场维护措施;
(15)工程交工验收后(含养管期)服务措施。
二、煤改气工程管理:
1、对施工单位管理
工程项目部现场工程管理员深入现场,时时掌握施工动态、收集信息,要求监理适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指令或通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检验其实施效果,使工程按进度进行。实施对现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
① 施工进度、工艺质量、安全隐患和不按设计施工现象。② 监督检查先期发出的通知、整改事项及预防措施的实施结果。
③ 现场物料管理、标识等文明施工情况。④ 施工单位间交叉施工的相互影响程度。⑤ 巡查要有记录,以备查看。
1)工程质量管理
①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严格质量管理。② 监督检查监理人员做好质量监督工作。
③ 保证供材质量符合要求,监督材料的复检工作,重要工程应进行见证、抽、测试或实体检测。
④ 对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调整补充,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工艺进行论证。
⑤ 审核监理报验的资料,检查监理对隐蔽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理工作是否到位。
⑥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及时提示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留存影像资料。⑦ 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论证鉴定,研究制定处理方案,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并由监理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
⑧ 利用自有的检测手段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复核,严把质量关。
⑨ 随时检查施工方形成的施工资料。妥善保管施工图纸资料,做好施工资料的管理、归档工作。
⑩ 随时巡检,跟踪监督施工质量,制止不规范的施工行为。
2)工程进度管理
① 根据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进行分项控制,分项工程进度必须服从项目总进度计划。
② 各分项工作必须服从总进度计划,及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合理调整。
③ 审查施工单位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目标方案进度进行分析,制定可行的防范对策,使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④ 合理调配资金,防止因资金问题导致工期延误。
3)工程安全管理:
① 建立安全组织体系,推广安全系统工程,形成安全生产网络。项目经理对本工程安全工作全面负责。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
② 工程开工前应对安全、消防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警惕性和增长防火知识。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动火、接电必须事前按规定报批,并制定详尽的措施方案,按照宝钢规定的程序批准方可作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作业。
③ 开工前应做好安全交底工作,每天班组召开安全会并做好记录,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劳防用品。
④ 严禁动火制度,认真自觉的执行各种防火规定和制度,认真落实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现场不得随意动火,动火须办动火证,对动火区域应设专人进行监护,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操作工应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⑤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并取得上岗证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顾及到全面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洪亮和清楚。
⑥ 现场施工用电要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以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良好的绝缘。电气控制箱必须有门锁,并安装漏电保护器,其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⑦ 高空作业2m以上(含2m)必须使用安全带。⑧ 高空作业严禁缺少攀登条件,缺少攀登保护措施。⑨ 上、下传送工具采用绳索进行,严禁随意抛掷。⑩ 高空电气焊作业,或安装管道配件,地面应设人监护。⑪ 电动工机具的使用,应按相应的操作规程实施,严禁违章作业。
⑫ 管桥上管子组对时应搭设跳板,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⑬ 吊装使用绳索具,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使用,严禁盲目作业。
⑭ 晚间施工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⑮ 各工种应严格按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得违章作业。⑯ 加大文明施工力度,树立新的形象,按标准化工地进行作业。
⑰ 进入现场的管道、管件、阀门等摆放合理、井然有序、维护得当,保持现场卫生清洁。施工现场每天要做到工完料清。⑱ 管道涂漆时,可能发生污染到其它设备、管道、结构,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保证上述不被污染。
4)工程费用控制管理
① 工程施工和甲供材料按规定采取招投标和比价采购的方式选择施工队伍和供应商,降低工程成本。
② 认真审查招标文件,最大限度地避免由于工程发标漏项和供货范围不清造成的工程或采购费用增加。
③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签证,发生时由现场工程管理员根据施工方提出的原因、数量报专业组共同商定,勘察数量核实签单量。
④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实际完成工作量,与监理共同审核报量单,提供支付工程款依据,避免超工程量支付。
⑤ 把签证单、变更单、竣工图等结算资料备份给公司相关部门,配合进行竣工结算初审。
5)工程材料管理
① 工程开工前,备齐工程所需各种材料,保证材料供应充足,避免耽误工期。
② 严格监督工程材料质量,使用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③ 建立施工单位台帐,并审查施工单位用料计划。
2、对监理单位的管理
工程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仅要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还要对工程中投资、安全进行控制。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监理单位实行招投标制度,对已中标监理单位的工作实行综合评价制度进行管理,对每个单项工程进行评价,每个要进行年终综合评价,实行末位淘汰。① 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燃气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② 监理单位接到建设单位监理委托单后,开始按合同执行监理职责。
③ 监理单位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工程师进驻燃气工程施工现场。
④ 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公司《燃气工程工作程序》和流程的有关条款,并严格按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内容履行监理职责。
⑤ 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应当遵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⑥ 监理部门必须依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条款内容,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延误、人身安全等重大问题或事故,应进行惩罚和追究责任。处罚额度由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提出。
⑦ 由于燃气工程建设一般不进行地下勘探,设计中依据的地质资料和地下管网资料有时会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在庭院管网及城市道路管线施工过程中不可预测的因素较多,产生现场工期签证的较多,监理旁站制度必须严格执行。⑧ 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执行签证原则:公正、公平、公开,凡经发现由于签证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将给其一定的处罚(根据损失大小而定)。
⑨ 监理人员在政治方面、业务方面不符合条件、不胜任工作的,建设单位有权向监理单位提出更换人选,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对待,及时调整人员。
⑩ 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资料,及时将竣工资料汇总(施工资料、竣工图、接点资料、监理资料等)上报到工程项目部。⑪ 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燃气专业(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工作程序等)培训,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以此不断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3、项目管理制度设立: 1)施工图管理制度
(1)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为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额外投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1)会审内容
① 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审查过的初步设计的原则。② 施工图设计是否满足各项标准和要求。③ 施工图设计是否与实际管线线路由相符。
④ 施工图中各专业之间的衔接是否明确,分工是否明确。⑤ 确认施工图是否有可操作性。(2)参加人员
① 工程项目部现场工程管理员及相关技术人员。② 项目建设单位相关人员。③ 监理公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④ 设计代表及设计院各专业设计人员。⑤ 施工单位各专业工程师。(3)准备工作
① 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的交付日期按时将施工图纸提交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分发给监理及各专业施工单位。
② 参加会议的各单位在一周之内认真审核完图纸,将图中错误、前后矛盾及不明确的地方记录汇总。③ 工程项目部通知参加图纸会审的各单位具体会审时间,并由监理负责收集汇总各单位的审图意见。(4)图纸会审程序
① 由工程项目部组织图纸会审会议。
② 设计院各专业设计人员分别对各专业每一份图纸做汇报说明。
③ 各施工单位按专业逐条向设计人员提出图纸审核意见。④ 现场工程管理员提出图纸审核意见。⑤ 监理单位提出图纸审核意见。
⑥ 设计院各专业设计人员对各审图单位提出的问题现场一一做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日期,书面答复不得晚于一周。
⑦ 由建设单位做总结,就图纸中存在问题要求设计院在限定的日期内解决,并在施工图会审结束后,由监理整理图纸会审会议纪要,经工程项目部审核,各参会方签字后,由监理总监签发。
(2)施工图交底 为规范施工图交底,使施工图交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特制订本办法。
(1)设计单位根据审图会议纪要的要求完成施工图的改进后,由监理组织施工交底,确保设计被施工单位正确全面的理解,满足施工要求。(2)参加人员
① 现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② 项目建设单位人员。③ 设计代表。④ 现场监理员。⑤ 施工单位代表。(3)工作程序
① 由工程项目部提前三天通知各相关单位参加施工图交底。② 由工程项目部主持,设计代表进行施工图交底就施工单位的问题做出回答。对于设计代表不能回答的问题,要求设计院以传真的形式答复监理满意为止。
③ 施工单位负责出技术交底纪要,报送相关单位。(2)图纸资料催交管理办法
为保证施工图按计划交付,确保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制定本办法。(1)工作内容
① 图纸交付进度的监督、调整、管理; ② 影响图纸设计进度问题的协调。(2)图纸催交依据
① 设计合同、施工进度计划。
② 有关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会议纪要。③ 有关调整图纸交付进度计划的会议纪要。(3)图纸催交程序
① 现场工程管理员根据设计合同督促设计院按时交付图纸,及时掌握图纸设计进展情况,如有问题及时汇报。
② 若是因设计内部各专业间业务衔接问题,设计图纸不能按进度完成,工程项目部应马上与设计院联系进行协调,并派专人负责解决,直到图纸到达为止。
③ 若因建设单位设备订货、审批程序等问题,工程项目部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以工程联系单的书面形式与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将解决的结果向设计院通报。
④ 若因设计院与设备供应商之间的资料配合问题,工程项目部以工程联系单的书面形式通知物资部尽快将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提供给设计院。
2)工程协调会议制度(工程例会)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周一、三、五会议制度。(1)工程协调会议内容
① 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问题。② 物资采购存在的问题。
③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安全施工等问题。④ 工程衔接问题。
⑤ 其它涉及工程的有关问题。(2)工程协调会参加人员 现场监理员、施工单位负责人、设计院设计代表、公司项目负责人、现场工程管理员、物资部材料员等相关人员。(3)工程协调会准备
由施工单位编制本单位的汇报材料,报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审核汇总,材料内容包括: ① 工程进展情况。② 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③ 需建设单位出面解决的问题。(4)会议程序
① 汇报上次会议所提出问题的解决情况。
② 施工单位汇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需解决的问题。③ 监理提出问题解决办法。
④ 有关负责人发表意见并作会议总结。(5)说明
① 协调会会议由工程项目部主持。
② 协调会议结束后,由工程项目部编写整理会议纪要,经单位有关人员审核后,各参会人员签字后,以建设单位名义发出。③ 监理负责落实执行会议纪要内容。
④ 对于协调会未解决的问题,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召开专门会议协调解决,仍未解决的其他事宜,请求有关领导或部门帮助解决。
3)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验收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2009)及公司施工技术管理规定等要求,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对竣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查验,并做好记录。包括:
① 实物数量与设计及变更是否相符;
② 气密性试验;用气条件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③ 验收小组对现场检查的结果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经验收小组成员签字确认。(1)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① 接收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查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监理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意见,并向甲方单位提出工程验收申请。②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召集工程验收人员及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工程验收根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可邀请燃气主管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参加。③ 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审查、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部分。
(2)资料审查
审查施工资料进行,施工单位应及时解答竣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询问和记录。竣工资料审查应全面检查提供资料是否与资料清单相符,材料设备质保书是否齐全有效。如在资料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时,通知现场工程管理员对施工单位下达整改告知,整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验收。
(3)竣工资料存档。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由现场工程管理员搜集并移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竣工资料内容如下:
1)工程依据文件 ① 等; ② ③ ④ ⑤ 工程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和工程报建文件;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图)、工程量清单等; 技术交底记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材料、设备、仪表等的出厂的合格证明,材质书或检施工任务通知单、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保修书验报告;竣工图纸。2)检验合格记录
① 管沟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② 沟槽及回填合格记录; ③ 防腐绝缘合格记录;
④ 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探伤检查记录; ⑤ 管道吹扫合格记录;
⑥ 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记录; ⑦ 设备安装合格记录;
⑧ 电气、仪表安装测试合格记录; ⑨ 在施工中受检的其他合格记录。3)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① 竣工资料必须做到要与工程实际相符。
② 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文字、线条、数字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易褪色笔类书写、绘制。
③ 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统一编号顺序排列。
4)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① 竣工图必须齐全、准确。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燃气管道与其他市政设施特殊处理的位置等。竣工图必须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相对应。
② 竣工图中没有变更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③ 施工图中有部分变更的施工图,可在原图上修改,修改的部分加盖“竣工图核实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④ 改动大的施工图应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制竣工图
三、项目应急管理
为了防止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和完善对突发燃气事故应急工作,在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状态下,迅速有序地开展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抢救伤员,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提高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努力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预防挖坏水、电、通信、燃气等地下管线的措施
开工前,现场定案燃气管线走向的具体位置及支线情况,并做好记录(包括参考点)。在政府单位的协助下取得自来水、电力、通信等地下管线的大致分布,并根据提供情况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测,了解清楚地下管线的具体走向、埋深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正式施工之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交代工程情况和技术要求,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避免发生指导和操作的错误,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并按合理的工序流程进行作业。
2、触电事故预防措施
(1)坚持电气专业人员持证上岗,非电气专业人员不准进行任何电气部件的更换或维修。
(2)建立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3)检查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胶鞋、绝缘手套;必须使用电工专用绝缘工具。(4)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从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不得沿地面明敷。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架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规定。
(6)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7)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需统一样式,统一配置,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栏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搽连接方式(所有电箱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的认定产品)。
(8)工地所有配电箱都要标明箱的名称、控制的各线路称谓、编号、用途等。(9)应保持配电线路及配电箱和开关箱内电缆、导线对地绝缘良好,不得有破损、硬伤、带电梯裸露、电线受挤压、腐蚀、漏电等隐患,以防突然出事。
(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11)在采取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12)为了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能确保现场的照明不中断,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使用。
(13)开关箱应由分配电箱配电。注意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不可一闸多用,每台设备应由各自开关箱,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以保证安全。
(14)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两人同时工作的足够空间和通道,不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15)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6)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它所控制的电气设备相聚不得超过3米。
(17)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有专人负责。
(18)施工现场的照明一般采用220V电源照明,结构施工时,应在顶板施工中预埋管,临时照明和动力电源应穿管布线,必须按规定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
(1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做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3、预防高处坠落的措施
(1)加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管理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2)重点部位项目,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旁站监督制度。
(3)随施工进度,及时完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各类竖井安全门栏必须设制警示牌。
(4)各类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搭设、安装完毕后,未经验收禁止使用。
(5)安全专业人员,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巡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解决。
4、火灾、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各施工现场应根据各自进行的施工工程的具体的情况制定方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施工的各项操作规程。
(1)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消防保卫方案,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2)在工程场地内不得存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内设置调料间,不得在工程内进行油漆的调配。
(4)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开具动火证并设专人监护。
(5)作业现场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
(6)施工期间工程内使用各种明火作业应得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消防保卫部门的批准,并且要配备充足灭火材料和消防器材。
(7)严禁在施工工程现场内存放氧气瓶、乙炔瓶。(8)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9)进行电、气焊作业要取得动火证,并设专人看管,施工现场要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
(10)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到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处办理动火证,并按要求对作业区域易燃易爆物进行清理,对有可能飞溅下落火花的孔洞采取措施进行封堵。
四、执行标准
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2002年版); 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33-2005);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16-87(2002年版); 4.《埋地用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 131:2002;
5.《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统第1部分:管材GB15558.1-2003;
6.《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定》 CJJ63-95; 7.《燃气用埋地孔网钢带聚乙烯复合管》 CJ/T 182-2003; 8.《燃气用钢骨架聚乙烯塑料复合管件》 CJ/T 126-2000; 9.《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 GB/T50326-2001 10.《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5 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98 1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13.14.15.16.《管路法兰技术条件》 JB/T 74—94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3-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9-200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 12 17.《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4730 1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 GB/T50328-2001
第四篇:燃气工程运行管理
1安全评价范围:燃气调压计量涉及安全运行条件、地下管网、便民服务点、辅助设施及使用过程中的调压箱、仓储、车辆、动静电器、仪表等工程施工维修、企业经营管理资料等
2安全评价工作程序:1确定安全评价范围2确定安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明细表3根据具体内容细分若干专业小组4收集、整理安全所需的资料、现场勘察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6存在安全问题及隐患整改建议7整改意见反馈情况收集8整理归纳安全评价结果9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3评价单元的划分:一般分为如下单元:1燃气供气设施运行管理2燃气输配系统
4事故隐患评估法:是结合燃气行业的特点而采用的安全系统工程的危险性评价法,它综合考虑了燃气、输配、储运、使用等生产运行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漏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的严重性三方面素,采取“评分”的变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估,做出环境潜在的危险性
5危险性=L*E*C。L-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E-暴漏于危险环境的频率C-事故或危险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320及以下情况属于班组级事故隐患;危险分值在321~750的情况属于部门级事故隐患,危险分值为751~7500的情况属于公司级事故隐患;分值为7501~75000的情况属于公司上级事故隐患;危险分值在75000以上的属于国家级事故隐患,其余分别由班组、部门级、公司级、公司上级管理
6紧贴安装内衬法是一种在燃气干管中直接插入聚乙烯管的方法
7GIS的功能特性如下:1用任一比例尺的地图显示时,可以深入地理解多个目标的信息,进而对目标的分配相互关系和其他的地理信息就甚易理解2以地图和信息特性作钥匙,使用者可任意地显示条件的变更,了解目标中的实质性问题3可获得统计数据。对应于变更的目标实现属性数据的表格化4根据使用者的设定条件,目标可用不同的颜色显示,使肉眼易于鉴别5可以痛过连线,对每一目标提供详细的数字信息,并在地图上显示。
7管道系统再投入运行前需完成试压、吹扫等工序,投入运行后需定期检漏、清洗及进行日常维修保养。燃气管道试压:试压包括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的目的是检查管材、焊缝和接头的明显缺陷。强度试验合格后,进行严密性试验。城市燃气管道的试压介质一般采用压缩空气
8使用清管球法对被清洗的管道要求有:1输气管线全长都是统一直径,分支线的接头处必须焊有挡条,以免清管球进入或堵塞支线2为了不使球体在转弯处卡住,弯头的曲率半径应按4倍管直径设计3管线上应采用球阀4对于地上的跨越管道,应在一定间距处设支座,防止过球时管道的剧烈震动
9燃气管道的日常维护管理的主要工作之一是管道的检漏。地上或室内管道一般可凭嗅觉来发现有臭味燃气的泄漏,凭视觉及声响或往焊缝和接头上涂肥皂液的方法也可确定漏气的位置,可在用气的房间或厂房内设置燃气报警器,在燃气泄漏达一定浓度时发出警报 10观察植物生长变化来检查漏气是一种经济有效的方法,因为经地下管道露出的燃气扩散到土壤中将引起树木及植物的枝叶变黄和枯干。如发现可疑的漏气管段,可钻孔观测和用燃气指示器作进一步检查
11在对调压器作清洗检修时,应事先对调压室供气情况进行调查,因为即使出口管道与邻近调压室的出口管道相连通,有时也会产生地区管道压力下降的现象,这时就应适当提高邻近调压室的出口压力或开启旁通管的阀门,以保持正常的供应压力 12压缩机的维护保养应着重注意下述三个方面: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2巡视检查3建立维修周期
13贮气罐建成投入运行前,或在贮气罐停止运行进行检修时,均需对罐内气体进行置换。如果直接用燃气置换空气 或用空气置换燃气,在置换过程中必须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为使罐内不形成爆炸性气体,应利用惰性气体作为置换介质。定容贮罐也
可用水作置换介质 14为防止贮罐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大量漏气事故,管理中应对下述三个方面加以注意:1控制低压湿式贮罐钟罩的升降位置2贮罐基础的不均匀沉陷会导致罐体的倾斜3补漏防腐也是贮罐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15近些年来用户家中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屡屡发生,用户室内燃气事故的原因一般归纳为:1用气后阀门未关闭或关闭不到位2胶管过长、老化或脱落3非专业人员改装室内燃气管线且不符合规范要求4室内燃气管线材料及设备落后5使用环境通风不良6用户对安全用气知识了解的不够等
16液化石油气既能在较低压力下液化。又能在常温条件下气化,而且从气态转变为液态时,体积约缩小为原来的1/150~1/300,这就便于我们以液体状态进行运输和储存 17液化石油气气态的特点如下:1相对密度是空气的1.5~2.0倍,在大气中扩散较慢,易向低洼处聚集2着火温度约为430~460℃,比其他燃气低爆炸极限较窄约为1.5%~9.5%。而且爆炸下限比其他燃气低3热值高约为92~121MJ/m3,燃烧所需要的空气量很大,约需23~30倍的空气量4液化石油气的蒸气压较大,并随着温度的升高而加大。如在室外气温为20℃时,丙烷饱和蒸气压为8.49绝对大气压,室外气温为50℃时,饱和蒸气压为18.00绝对大气压
18液化石油气液态时的特点如下:1容积膨胀系数比汽油、煤油和水大,约为水的16倍2相对密度为0.51左右,约为水的一半
19液化石油气设施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安全管理制度。如:场站进出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2运行、维护制度和操作规程。如:生产区巡查制度,设备仪器管理制度,烃泵、压缩机、气化炉等操作规程3报修制度何时报修,报修的审批程序4事故处理报告程序。事故分类逐级上报程序 20动火作业一般有以下步骤:1对动火部位的隔绝和清除2对动火设备或管道进行清洗、置换3动火分析4消防措施的完善5动火作业审批
21对动火设备或管道进行清洗、置换:清洗、置换是将需动火的容器或管道内的液化石油气泄尽后,用惰性气体、水或蒸汽吹扫,将原有残留的危险性物质驱赶排出,在通入空气。置换时要注意如下问题1置换前必须做好置换方案,绘出置换流程图2置换冲洗时要特别注意弯头和死角,用水清洗储罐等容器时,要让水灌满,并让水从顶部孔口溢出3置换冲洗后应进行取样分析,取样点应置于置换系统的终点;有时需取上、中、下3个部位。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后方可抛弃。分析结果应有记录,经分析签字后生效4置换后要保持空气流通,不得封闭,以防止挥发性物质超过允许浓度。必要时可用强制通风的方法。置换方法要视被置换介质与置换介质的密度大小而定。以气体为置换介质时的需用量一般为被置换介质容积的3倍以上
22高压注水系统就是利用液体石油气比水轻、并不融于水的性质。当罐底发生泄漏时启动,能够将水加压注入球罐,将
液化石油气托起,漏水不漏液,以便人员接近抢修
23储罐的置换:置换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储罐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的可能性。常用的置换方法有以下几种:1抽真空2充惰性气体3充水 24操作人员还要重点检查设备的以下几个方面:1压力、温度、密封、润滑、冷却和通风系2阀门、连接部件、运动部件3指示仪表4自动连锁保护装置 25压缩机的维护保养是保证机器正常运转的一项重要措施,其主要内容如:1定期更换润滑油2定期对安全阀、压力表和防暴接地设施进行校验测试。根据有关规定,安全阀年校核一次,压力表和防暴接地半年一次3各操作阀丝杠和连接螺栓涂黄油保护4定期检查地脚螺栓和各紧固件是否牢固5对采用皮带传动的压缩机,当发现皮带打滑老化时,应及时更换皮带。26无人看守的瓶组站每日定时巡查,一般为3次用气高峰期时巡查。巡查目的是:1确保用户安全连续用气,及时换气瓶2检查站内的密封点应无泄漏3气
化器、调压器等设备运行正常4检查站周围的环境,应保持气瓶车能通畅进出站,站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
27城镇CNG供气技术优点:有工艺简单、投资省、成本低、工期短、见效快的优点
28CNG系统可分为压缩、运输和减压供气三个主要环节。压缩环节是将天然气通过多级压缩,压力升至20MPa以上
29LNG储罐作用就是储存液化天然气 30气化运输工艺安全操作要点:1确认气化输气方式。即选样储罐一空温气化器运行方式还是储罐-空温气化器-水浴气化器-水浴气化器运行方式2确定输出液体的储罐,并对其储存状态检查3检查储罐出液管道上、气化器进、出口管道的安全阀根本阀门处干开启状态,保证出液管道上不形成密封管段4开启出液管道、气化器进、出管道上的相关阀门进行气化5在气化输气过程中,对空温气化器、储罐、水浴气化器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对储罐液位、压力及气化温度等进行监控;对输液管道的收缩情况进行检查;对阀门、法兰、管道焊缝进行检查,达到无泄漏要求6当输气压力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增压或更换储罐,当输气温度或输气量减少时,及时切换气化设备7如需要对气化后的天然气调压,还要对调压装置进行检查8及时对工艺过程的各参数进行记录
31翻滚是液化天然气的重要特性,依据《液化天然气的一般特性》GB/T19204-2003解释:翻滚是指大量气体在短时间内从LNG容器中释放的过程。翻滚将使容器受到超压的危害
32快速相变是液化天然气的重要特性,当温度不同的两种液体在一定条件下接触时,可产生爆炸力
33气化器分为加热气化器、环境气化器和工艺气化器三类。环境气化器利用的热源可为大气、海水、地热水。从大气取热的气化器称为空温气化器
34LNG空温气化器气化结构特点:1结构简单,传热效率高2运行节能3切换操作
35流量是单位时间内流过管道横截面的流体数量。流体数量以质量表示的称为质量流量,以体积表示的称为体积流量
36燃气流量检测中有三种方法可供选择;体积流量测量、质量流量测量和能量流量检测。上述三种测量方法可分为间接测量方式和直接测量方式
37容积式流量计1膜式燃气表2腰轮流量计
38速度式流量计速度式流量计按叶轮的形式分为平叶轮式和螺旋叶轮式两种,前者为叶轮表,后者为涡轮表。速度流量计一般由流量变速器、放大器、过滤器、整流器、流量显示仪表组成39涡轮式流量计的主要部件是沿管道轴线支撑一个螺旋形叶轮,叶轮的两端装有轴承,为了减小流体涡流的影响,涡轮的前后均装有倒流架。当流体流入涡轮后,将推动叶轮旋转,涡轮转速和流体速度成正比,也就是和流量成正比。涡轮流量计的特点有:精度高,可以达到±0.2%以上,量程宽,最大流量为最小流量的10倍;抗干扰能力强,便于远传和与计算机连接。以类仪表由于装有轴承,抗腐蚀能力差 40常用的有涡轮式流量计,按照其形成旋窝的方式又为旋进式和涡街式两种:1旋进式漩涡流量计和涡街式漩涡流计,涡街式漩涡流量计主要由检出器、放大器和转换器三部分组成41流量仪表的选型原则:1流体特性2流量计的性能:量程比是流量计在正常条件下测量的流量变化范围,是流量计应用场合主要考虑的因素3安装条件4投资费用5要结合生产实际情况6要严格地按照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和安装 42施工企业管理按职能分为计划、技术、质量、财务、劳动设备和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43在计划管理中必须抓好计划编制。综合平衡,执行检查三个环节
44施工任务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项目,劳动定额,计划工数,开、完工日期,质量及安全要求2小组记工单—班组考勤的记录也是班组分配计件工资或奖金的根据3限额领料卡—规定班组完成任务所必须的材料限额,是班组领退材料的凭证 45技术管理概念:施工企业的技术管
理,就是对企业中的各项技术活动过程和技术工作的各种要素进行科学管理的总称
46技术管理制度内容:1图纸会审和管理制度2技术交底制度3施工组织设计制度4材料检验制度5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制度6工程技术档案制度7技术责任制8技术复核及审批制度 47工程质量管理:施工企业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所进行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
48全面质量管理概念和特点:全面质量管理和统计质量管理的深化和发展,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概念是:制定施工企业管理的方针目标,动员施工企业的各部门和全体职工,综合应用管理技术和专业技术,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全过程实行控制不断创造全优工程,实现施工企业不断提高的管理目标。全面质量管理是一门综合管理科学,它与上述传统质量管理有如下明显区别1把以事和物为中心的传统管理变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强调人的积极性、素质
和工作质量2把以
监督为主的管理变为群众性的民主管理,提出全企业、全过程及全员管理3把以管结果为主的事后管理变为管因素的事先预防管理和中间控制管理4把以经验为主的管理,变为采用数理统计和整理语言资料等工具的科学管理 49PDCA循环即计划(P),实施(D),检查(C)和处理(A)50施工方法:重点放在关键项目上。如何分段、分片、分层,如何统筹交叉作业,主导工序的施工和衔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厂化、机械化施工程度
第五篇:北京通州区燃气管理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燃气管理办公室
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我单位内设综合办公室(财务科)、管理科、安全科、工程科。
2.主要职责:
负责通州区域内的燃气安全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区域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相关工作;监督和指导燃气企业安全和服务工作;参与组织实施本区域重大燃气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完成本区域燃气安全隐患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和培训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燃气市场秩序的综合管理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通州区燃气管理办公室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21人,实际18人;聘用人员(包括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等)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三)本预算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单位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市副中心建设工作,在狠抓燃气行业管理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大对燃气企业的行业管理力度,督促燃气企业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有关燃气法规,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通州区燃气的安全生产和正常供应。
二、发放燃气行政许可审批,分别是燃气经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许可和北京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许可,进行燃气安全宣传和培训相关工作。
三、制定出台《通州区燃气管理办法》。为加强本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城市副中心燃气安全、可靠、稳定供应,须明确本行政区域内各部门职责范围,做到齐抓共管,保证燃气运营规范。
四、制定“十三五”燃气发展规划。拟定“十三五”燃气发展规划是通州区燃气发展大计,对燃气设施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及提升燃气供应服务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燃气工程和技术改造、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加强监督检查,为城市副中心燃气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五、对占压燃气管线进行消除隐患。依据《燃气管理条例》,对我区燃气管线被占压进行集中排查,配合城管等执法部门严查占压燃气管线问题,发现一切查处一起,以确保燃气安全。
六、对农村“煤改气”进行安全监管。农村“煤改气”是新生事物,加强对农村地区用气安全宣传教育,并对安全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燃气正确使用安全常识。要求燃气经营单位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排查,加大燃气管线巡查力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96.29万元,比2017年312.9万元增加483.39万元,增长154.49%。其中:财政拨款796.29万元,比2017年312.9万元增加483.39万元;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预算0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他资金0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加0万元,与2017年持平。
(其他资金收入项目及变动情况需要部门补充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434.2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4.54%,比2017年312.90万元增加121.39万元,增长38.80%。主要原因:2017年调入副处级人员1名,新增职业年金和其他交通费用,津贴补贴及社保缴费较2017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362万元,比2017年0万元增加362万元,增加原因为燃气应急保障资金以前在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预算项目中,2018年此项资金转到我单位预算中。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燃气应急保障资金、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及办公场所设施修缮改造经费等。
(三)上缴上级支出:无(没有写“无”,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无(没有写“无”,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没有写“无”,变动较大的部门请说明原因)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通州区燃气管理办公室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09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4.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84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9.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7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9.25万元,比2017预算数5.16万元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我单位进行了车改,根据关于《北京市通州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批复,公务用车编制数由原来的2辆增至5辆,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也随之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等*家行政单位以及*等*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占全部预算项目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6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详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部门自行填写,不涉及的部门将此部分删除。)2018年XXXX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执收主体,收费部门,收费标准,收入预计
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部门自行填写,无此项经费的部门填写“本部门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2018年XX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万元,支出 万元。
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部门自行填写,无此项经费的部门填写“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名词解释
(部门自行填写)
附件:
表1、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2018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3、2018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基本情况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填报要求
一、部门情况
1、部门机构设置、职责:根据相关文件,简明扼要阐述部门情况。(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9]2号),设立……。内设……处室,分别为……;下属……预算单位,分别为……)
(1)部门机构设置指部门(本系统)内设机构数量及名称,不要求将各内设机构及下属预算单位逐一单独说明。
(2)部门职责指部门(本系统)总体职责说明。
2、人员构成情况: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
3、本预算的主要工作任务:重点说明2018年的主要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不作着重说明,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
二、收入预算说明:上年数据(请各单位从2017年预算批复文件中查询补充)、增减因素、增减率等需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补充;如无增减变化情况,请统一表述为“与上年持平”。其他资金收入内容需要部门补充收入项目变动情况等详细内容。
三、支出预算说明:上年数据(请各单位从2017年预算批复文件中查询补充)、增减因素、增减率等需要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计算补充;如所增减情况不变,请统一表述为“与上年持平”。对于项目支出中主要是××××费内容,建议:
(1)部门可按照本部门(或本系统)项目分类表述编写;(2)按照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款级名称表述编写;(3)不用对各项费用逐一进行说明。
四、重点事项说明:
1、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填报范围是:所有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部门和项目均要对有关情况进行。填报绩效目标的范围是:50万元(含)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都必须填报绩效目标,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主管部门按照“重要性原则”自行确定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标准和范围。绩效目标填报格式要求:参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每个项目填1张表。
2、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由执收部门填写。只填报收入,不填报支出,并注明:支出已纳入一般预算统筹使用。
3、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为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