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对宗教工作的要求
何虎生: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对宗教工作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党的十八大强调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提出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宗教关系和谐,主要指宗教与社会、各宗教之间,以及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和谐。近年来,我们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宗教关系纳入统一战线需要妥善处理的重大关系,反映了党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把宗教关系作为社会政治领域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五大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之一,强调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年10月,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信教群众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团结,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对于增进团结、凝聚力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明确提出宗教关系和谐的问题。党的十八大再一次强调建立和谐的宗教关系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内容。因此,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已成为党的宗教工作的重大任务。
十六大以来,党在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在宗教与社会关系和谐方面,积极引导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和宗教团体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使中国宗教的发展符合当代中国的实际情况,适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要求。在各宗教之间关系和谐方面,推动各宗教开展对话与交流,引导各宗教共建和谐美好家园,促进了中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等五大宗教的和睦共处。在促进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关系和谐方面,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引导宗教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宗教界人士同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鼓励和支持宗教界继续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在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方面不断迈出新步伐。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因此,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事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事关党和国家的兴旺发达和长治久安。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对于开拓宗教工作新境界,为实现对内构建和谐社会、对外共建和谐世界作出应有贡献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指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1993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著名的宗教工作“三句话”,即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为宗教工作的指导性原则。2001年,他又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提出宗教工作的“四句话”,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2002年,“四句话”写进党的十六大报告,为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2003年底,中央开始把“四句话”作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2006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2007年,十七大报告及修改后的新党章中都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党的十八大再一次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十六大以来,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调动了广大信教群众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宗教事务法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宗教事务条例》深入贯彻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迈出重大步伐;宗教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不断完善,促进了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取得新的突破;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了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和谐相处、信仰不同宗教群众和谐相处的良好局面。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以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党的第二、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总结社会主义国家处理宗教问题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与中国宗教实际情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而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是应对宗教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的重要法宝,是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做好宗教工作的根本指针。因此,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十八大提出的“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的要求,推动宗教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宗教有趋利避害的可能性,要发挥其积极作用,规避消极因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宗教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在反抗统治阶级的斗争中曾起过积极作用。中国共产党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认为宗教具有极其重要的文化价值,宗教教规、教义、道德中含有积极因素,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大多数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积极力量。2001年12月,江泽民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我国信仰各种宗教的群众有一亿多,他们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2003年11月,贾庆林指出:“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这表明,信教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力量。2006年7月,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努力使广大信教群众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这同样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发挥积极作用的努力方向。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论断,并第一次将此写入党章,要求“团结信教群众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指出了宗教工作的根本点。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各宗教大都主张仁爱、慈善、和平,蕴含着丰富的和谐理念和传统,有扶危济困、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近年来,各宗教积极参与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维护民族团结与祖国统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年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中央统战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意见》,要求对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要“积极扶持、平等对待、依法管理、完善机制”,这对于增强宗教界人士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主动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进一步激发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投身公益慈善事业、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产生深远影响。
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对于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宗教界人士主要指在宗教界具有一定影响和地位、有较高宗教学识、德高望重的宗教教职人员和信徒中的杰出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信教群众的重要纽带。我们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支持他们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社会和谐、祖国统一多作贡献,支持他们对宗教教义做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增进信教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支持他们反对和抵制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使信教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下,最大限度地团结起来。同时,信教群众在我国数量众多,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关系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关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宗教工作最根本的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要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积极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宗教工作的论述,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第二篇:十八大报告对人才工作的论述
(五)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大创新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重视实用人才培养,引导人才向科研生产一线流动。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
第三篇: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作者:张健《光明日报》(2018年01月26日 06版)
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在这个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此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坚定的政治自信,表明了党的建设的初心所在。党的全面领导就是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必须领导一切,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基本观点,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一贯原则。列宁在阐述无产阶级革命政党各级委员会的建立及其工作计划时指出:“委员会应当领导地方运动的一切方面,管理党的全部地方机构、人力和物力。”十月革命胜利后,他更是强调“国家政权的一切政治经济工作都由工人阶级觉悟的先锋队共产党领导”。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首要一条就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通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进行全面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根本保证。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提出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调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强调把制度建设贯穿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之中,突出了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继续强调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曾指出,辩证唯物主义并不否认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而是认为这种反作用有时是十分巨大的。我们党始终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第一位,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就是精神变物质、物质变精神的辩证法。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并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推动全党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十九大报告在继续强调思想建设是党的基础性建设的同时,明确提出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必须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并以此为统领全面推进新时代 党的建设,是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突出了举旗定向的重要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政治上的要求始终摆在党的建设的首要位置,把政治建设作为根本性的大问题来抓,强调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要求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从而保证了全党风清气正、团结统一,党组织充满生机活力,党的事业蓬勃发展。因此,十九大报告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位,并强调以此为统领全面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是对十八大以来党的建设成功经验的深刻总结,反映了我们党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调要“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加强纪律建设一起,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体现了管党治党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的新鲜经验。腐败问题虽然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报告十分清醒地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新时代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在巩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的成果基础之上,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反腐倡廉建设的关口前移,着力加强纪律建设,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并且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特别是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这样才能有效巩固和扩大战果,夺取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伟大梦想而共同奋斗。
(作者:张健,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南开大学基地研究员)
第四篇: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今年五月份,我乡针对宗教活动场所混乱,非法聚会点呈漫延趋势,影响国家安全和我乡社会治安,进行专题调研和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规范了宗教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下发了zz乡关于集中开展治理
非法宗教聚会点的实施方案,召开村、组干部会议,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工作,乡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乡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历时一个月,经过组织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巩固成果三个阶段,自行取消合并6个非法聚点,打击取缔2个点,使宗教活动按法运行,为维护我乡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二、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乡积极加强宣传,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宗教聚点,通过摸排线索,政法机关采取宣传教育为主,打击取缔为辅的方法,全乡主动解散聚点6个,对耿武、何圩2个聚会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并给予治安处罚,彻底铲除了我乡非法宗教活动。
在调研整治过程中,我们对批准点进行了建章立制,保护公民信仰自由,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由于整治得力,目前,我乡宗教活动正常,减少了社会矛盾,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乡社会稳定。
zz乡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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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篇 1)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整体安排,侨民宗工委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就“**区宗教场所现状”展开了调查研究工作。自 4 月以来,屡次赴区民宗办进行专题调研,又向区发改委、规土局等部门了解相干政策,并分别访问了灌顶禅院、延寿寺、9 峰禅寺、东禅古寺、基督教 9 亭集会点等宗教场所,组织侨民宗工委委员、部份区人大代表考察了基督教临时点及资庆寺等,重视实际,立足当下;实地观察,座谈交换;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切实把宗教场所恢复及发展现状,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宗教事业有序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以下:
1、现状及相干情况 ?
**作为**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起源地,宗教和宗教场所也有明显的特点。1 是教派众多,历史上就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所谓“5 教”齐全。2 是历史悠久,影响力大,如佘山天主教堂素有远东第 1 教堂之称,**清真寺为**地区最古老的清真寺,西林禅寺、东岳庙在江浙沪 1 带都有较大的影响。
(1)摸清底数,是抓准宗教工作的关键。随着**经济社会有序发展,人口的大量导入,区政府相干部门高度重视信教大众日趋增长的宗教生活需求与我区宗教场所相对紧张之间出现的矛盾,对现有宗教场所散布情况摸清底数,是工作的动身点。目前,全区现有区级宗教团体 4 个,分别是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基督教两会。教职人员有 152 人,其中佛教 111 人,道教 10 人,伊斯兰教 3人,天主教 11 人,基督教 17 人。经批准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37 处,其中佛教 12 处,道教 3 处,伊斯兰教 1 处,天主教 10 处,基督教处。截止**年底,信教大众 9.6 万人;自**年以来,全区各宗教活动场所每一年接待参加宗教活动的信教大众超过百万人次。
(2)多措并举,是满足信教大众的需求。为减缓我区宗教场所紧张的状态,相干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情况分析,提出具体方案,切实解决“短板”。如针对春节、圣诞节、开斋节等安保工作中出现的宗教场所空间狭窄、拥堵等问题,及时向有关宗教团体提出意见建议,鼓励内部挖潜,提高寺观教堂的空间利用率,增加容量,切实暂缓目前宗教场所紧张的状态。同时,创新工作方法,寻觅工作前途,及时化解信教大众的实际困难。如针对 9 亭地区,基督教非法集会点增长较快的状态,加强与 9 亭镇政府的沟通联系,研究探索解决办法,以租赁某企业厂房的方式,临时落实基督教信徒的活动场所,及时到民宗机构备案,暂时减缓了信教们的“迫在眉睫”。(3)强化监管,是增进良性循环的必定。自**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建立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体制,对全区所有宗教场所实行财务报告备案,重大经费开支报批,聘请社会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的 1 系列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有效规范其财务工作,保护信教大众的合法权益。展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管理的专项工作,对全区所有的宗教教职人员身份认定和资历审查。目前,全区 152 名教职人员中,经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 93 名,未认定备案 59 名,有效实现了民族宗教界内部的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化管理,确保宗教团体和场所有序步入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的轨道。
2、存在的主要问题 ?
我区的民族宗教工作整体上处于健康有序的发展阶段,但随着外来人员大量导入,现有的宗教场所数量不足与广大信教大众正常宗教活动需求之间的矛盾已显现,在宗教工作中突出存在着场所布局不
够公道和宗教场所产权关系急需理顺等问题。
(1)整体布局不尽且不够公道。目前,我区宗教场所从总量上看数量很多,但在区域布局上还不够公道。在佛教方面,点多但不平衡性突出。如叶榭、泖港等浦南地区,现唯一 1 处场所(普善讲寺),且该场所范围小,交通不便,房屋破旧,作用发挥不明显;佘山、小昆山等西北片地区,也唯一 1 处场所,与该地区的信教大众数量不相匹配。在道教方面,现唯一场所 3 处,且都散布在城区,分别是岳阳街道的东岳庙,广富林街道的关帝庙和永丰街道的观音堂。在基督教方面,方松街道和广富林街道的基督教信众比较集中,但场所建设是个空白点。而 9 亭地区也是基督教信众比较集中的地区,为了解决场所问题,**年应急租用了 1 幢工业厂房作为基督教临时活动场所。但从现在实际来看,选址不太适合,而且在工业厂房内活动,存在 1 定的安全隐患。
(2)产权不明问题相对突出。宗教场所基本上都是在改革开放后陆续恢复和重建的。其中 1 部份是在落实宗教政策时作为宗教房产归还给宗教团体,还有很大 1 部份是基于满足信教大众参与宗教生活需要而逐渐恢复和新建的。由于当时房产和土地资料未能保存或保存不全,造成产权归属难以界定,致使产权登记不能办理。在后来陆续恢复和新建的宗教场所中,大都是在乡镇和乡村当中,有的是向集体购买土地,有的是零散小场所集中置换,有的通过租赁方式。在当时的背景下,由于宗教场所的特殊性,相干部门和宗教团体对产权的意识都很淡薄,致使了这 1 工作的相对滞后。目前,全区 37 个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中,土地证、房产证两证齐全的场所仅 17 个,不齐全的场所 20 个。由于产权不明,两证不齐,致使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相干设施的配套、安全措施的改建等各方面都难以实行,部份宗教场所
提出的有关要求,因土地、计划手续不齐而不予受理。这 1 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将给宗教场所的建设和发展带来 1 定的制约和隐患。
(3)管理工作有待进 1 步加强。有些宗教场所的自养能力较为薄弱,场所建设和管理资金紧缺;有些场所由于年久失修,部份设施和房屋破坏较严重,特别是 1 些地处偏僻、周边环境差,存在治安、防火、防盗等安全隐患,特别遇到宗教节日,场所较小的容纳量同日趋增长的信教大众之间矛盾突出。有些场所因触及有关计划需求,建设只能暂停;有些场所因缺少“两证”,没法安装相干设施装备。同时,侧重加强宗教管理工作者的业务知识学习,便于更有效地做好宗教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疑问问题。
3、意见建议 ?
最近几年来,区政府及相干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序推动了我区宗教事业及场所的发展建设。面对现实情况,针对工作实况,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勇于责任担当,主动实践创新,努力做好新情势下宗教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
(1)立足全局,促进共鸣。区政府相干部门要充分认识公道计划宗教场所布局的重要性,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围绕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的目标,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创造性。相干部门间要增强全局意识,加强沟通调和,相互理解支持,努力构成共鸣,共同做好我区宗教场所公道布局工作,使信教大众宗教信仰得到保障和满足,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根据我区宗教场所布局现状,在充分斟酌**整体发展计划、人口范围、信教大众散布、人口迁移和导入等诸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本着“公道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认真分析研究,共同出台指点性文件,从机制和体制上确保宗教场所布局的公道,为完成“1035”期间提出的设立 6 处宗教场所奠定扎实基础,不断满足信教大众的宗教生活需求。
(2)聚焦现状,突破创新。落实我区宗教场所公道布局假想,需要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共同推动。区人大有关委室要积极向下了解实情,向上及时反应,结合市人大正在修订的《**市宗事务条例》,强化工作监督,使我区宗教场所公道布局的推动工作有法可依。区发改委要结合计划编制工作,会同民宗办、规土局等部门公道布局区宗教场所,并将其纳入专项计划当中。区规土局要在编制和实行城市计划时,正确处理好计划的统 1 性与周边环境建设的灵活性的关系,将宗教场所用地列入城市计划建设用地指标,并在控制性详规中予以落实。区规土局、房管局等部门要立足现状,靠前服务,为解决宗教场所办证难问题提供支持。有关街镇要建立“以块为主”的理念,采取老庙基置换、旅游开发、公益性划拨等办法,优化辖区内宗教场所配置,实质性地推动我区宗教场所公道布局工作。
(3)尊重历史,规范管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将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主动化解用地矛盾,主动破解建设瓶颈,对宗教场所展开地籍调查,构成“1 处 1 档”的基础数据,为妥善解决历史产权不明晰等问题奠定基础。要本着“尊重历史、统筹现实、规范管理”的原则,集中展开宗教场所房地产权登记工作,使我区经批准、登记的宗教场所能尽早确立合法地位,促使宗教场所产权逐渐给予清晰界定,特别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大推动宗教场所产权登记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要切实加强宗教场所平常管理,围绕“尊教不是放任”的理念,肩负起时期的变化、时期的要求,必须早跨 1 步、早进 1 步,增进宗教事业在规范中发展,在管理中提升,为我区宗教事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4)完善机制,增强协力。区政府要结合我区 5 大教的现实情况,围绕行将出台的《**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相干条款,与政府相干部门及各街镇采取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的方式,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对 1 些符合要求,可以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缮的宗教场所进行分类指点,帮助扶持,使其尽快适应地区布局与信教大众的主客观需要。要依照统 1 计划,逐渐实行的原则,重视宗教场所的修缮工作,重点打造和完善 1 批精品宗教场所,以满足信教大众宗教生活的需要,真正使之在传承文化传统、宏扬宗教文化、构建宗教和睦、增进社会和谐、保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彰显积极作用。
(篇 2)
为全面了解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龙新萍副主任为组长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专题调研组。6 月下旬,调研组深入到 3 县2 区和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和 10 多个宗教活动场所、政府相干部门进行调研,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宗教团体参加的专题汇报,全面了解**年以来我市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汇报以下:
1、宗教工作现状 ?
我市现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 4 大宗教,至**年底,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470 处,重点宗教活动场所 8 处。我市宗教事务工作主要有 3 个方面的特点:1 是信教大众总量保持安稳。2 是宗教工作任务较重。表现在宗教活动场所散布广,信教大众诉求增多,宗教工作的管理难度和工作量增大。3 是宗教事务管理整体上规范有序。最近几年来,全市宗教领域未产生过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
件。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的主要做法 ?
我市高度重视宗教工作,积极适应宗教工作新情势,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和调和,坚决抵抗境外敌对权势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增进了我市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宗教工作获得较好成绩,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推行。
(1)加强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机制。市、县区都成立了以统战部长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和和研究解决宗教领域问题,努力推动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县、延伸到乡、落实到村、规范到点”工作机制建设。普遍建立了县、乡、村(社区)宗教工作 3 级网络和乡镇、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明确乡镇“1 把手”为宗教工作第 1 责任人。在全国首创乡镇建立宗教片区中心场所,挑选政治素质较高的人担负场所负责人和联系员,直接与县区民宗局对接,报送基层信息,实现宗教事务工作“零距离”管理;县区通过抓好宗教片区中心场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以点带面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包括民间信仰场所)建立健全活动管理、安全管理、财务财产管理等制度。芦溪县 9 个乡镇宗教片区中心场所探索出“片区中心场所+”模式,管理效果良好。
(2)依法管理,实现宗教活动场所规范有序。1 是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扬。积极学习宣扬党的 109 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政策,努力提高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信众的法治意识。2 是夯实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全国首创了宗教活动场所“5 簿 3 册 2 帐”(民主管理组织会议记录簿、学习教育记录簿、慈善事业记录簿、安全检查情况记录簿、大事记录簿,信教人员花名册、常住人员花名册、暂住人员花名册, 固定财产登记
帐、收入支出明细帐)民主管理模式,统 1 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活动管理、财务管理、文物保护、场所安全管理等多项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3 是延续展开以“规范”为主题的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统 1 社会信誉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实行大型宗教活动事前审批事后监督检查,展开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治理;积极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做好宗教领域反邪教工作,使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逐渐实现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3)严格执法,坚决制止和查处宗教领域背法背规事件。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抗渗透、打击犯法”的宗教事务管理原则,加大了查处背法背规宗教活开工作力度。1 是展开了佛道教“两乱 1 化”(乱建寺庙宫观、乱塑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宗教活动场所商业化)专项整治工作;**年以来全市共制止和查处宗教场所非法建设或“未批先建”背规行动 13 起。2 是延续展开了对基督教私设集会点等非法组织及非法宗教活动的专项整治。**年市民宗部门联合市公安、国安、有关高校及县区相干部门,依法查处 1 起涉高校非法宗教组织“活石团契”及其非法宗教活动;次年 9 月又及时制止了原“活石团契”成员在高校寻觅基督徒信仰者的非法行动,做好后续防范教育工作。**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非法宗教活动 15 起,依法取消基督教私设集会点 4 处,成功教育转化 300 余人,有力抵抗了境外敌对权势利用宗教对我市高校的渗透和传播。3 是依法积极稳妥处置宗教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及矛盾纠纷。**年以来,全市共妥善调解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 32 起,保护了我市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4)积极引导,尊重公民合法宗教信仰和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并重。正确处理与宗教界的关系,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引导宗教界发挥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的正能量作用。1 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工
作。在宗教界大力展开爱国主义和法制宣扬教育,做好教职人员的认定、备案等工作。2 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情势下宗教工作的实行意见》等 1 系列文件,宗教维稳工作措施日趋强化。3 是鼓励和支持宗教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积极引导宗教界服务和回报社会,**年全市宗教界助残救弱帮扶 500 多人,发放各类善款 60 多万元;**年全市宗教界积极其“防艾关怀”、“全国助残日”等活动提供义务服务 300 屡次,累计捐款 280 多万元,受益大众**多人。4 是大力支持发掘整理、宏扬宗教文化,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举行了首届杨岐禅学思想学术研讨会,构成相干论文 100 余篇;上栗县积极与中国社科院对接,使杨岐宗教学研究基地落户杨岐普通寺,并如期举行了揭牌仪式和“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已编撰完成各宗教志和近80万字的《杨岐派史》,正在编撰《萍乡宗教旅游》1 书。
3、存在的主要问题 ?
整体来看,我市的宗教领域基本保持和谐稳定,宗教工作也得到逐渐加强,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也不容忽视。
(1)学习和宣扬党的宗教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不够全面、深入。主要表现在 1 些基层领导干部和宗教工作人员对党的宗教理论、政策法规和宗教工作基本知识缺少深入的学习和全面了解,对宗教工作的重要性、长时间性、复杂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宗教事务管理业务不熟,应对能力不强,存在不敢管、不会管、不愿意管的现象。
(2)部份县区宗教工作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基层宗教工作队伍不稳,气力薄弱。宗教工作“3 级网络、两级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部份乡镇、村宗教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乡镇宗教干部基本为兼职,多数时间忙于中心工作,且常常调换,乡镇、村两级宗教
工作队伍不稳定,人员不足,经费短缺。
(3)宗教工作触及面广,管理难度大,1 些难点问题的破解力度还不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宗教领域与外省市乃至与国外的交昔日益增多,1 些境外敌对权势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现象也时有产生,宗教领域的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和多样化,宗教工作任务增多且管理难度更大。如佛道教“两乱”和商业化现象屡治不绝,基督教私设集会点情况依然存在,宗教渗透久渗不停。少数县区宗教事务部门与公安、国安等有关方面没有全面建立起联动调和机制,不能构成全覆盖的工作网络,影响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力度。
4、建议 ?
各级政府和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进 1 步做好我市的宗教工作。
(1)进 1 步加强宣扬培训,提高对宗教事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加大对全社会的宗教法规政策的宣扬教育力度。“宗教工作本质上是大众工作”,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多渠道多方式地面向社会、特别是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大众大力展开党的宗教政策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扬教育,让遵纪遵法守教义教规意识和爱国爱教思想深入人心,营建良好的宗教工作环境。要加强对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大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讲力度,增强他们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宗教学识,进 1 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绷紧“宗教工作无小事”这根弦,进 1 步重视宗教工作,切实将“4 个纳入”(即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纳入党委、政府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教学内容)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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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 1 步规范基层宗教工作组织建设,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宗教工作重点在基层。1 要继续加强和落实好宗教工作“3 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充分发挥其作用,使宗教工作属地管理真正落到实处。2 要继续加强和完善乡镇宗教片区中心场所建设,选配适合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宗教工作中的指点和管理作用。3 要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部门和队伍建设,建立考核鼓励机制。要在宗教工作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培养、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提升队伍素质,增强工作气力,并将基层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
(3)进 1 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提高破解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能力。1 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县区宗教部门执法主体和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和加强宗教与公安、国安、国土等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构成执法协力;要明确执法岗位责任,规范执法行动,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2 要加大查处佛道教“两乱 1 化”行动的工作力度。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宗教场所用地和建设的管理,从根本上遏制“乱建滥塑”现象;要推动加强教风建设,完善宗教场所各项教规制度,引导教职人员遵规守戒,抵制商业逐利风气。3 要健全宗教领域本身抵抗渗透和反邪教工作机制,强化对基督教私设集会点的治理力度。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反邪教斗争中的作用,加强相干部门间的协作联动、信息互通和专案联合处置,构成抵抗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工作协力。
(4)进 1 步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本身建设,引导宗教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要应用多方面的措施综合施策。1 是重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在管理宗教事务中的作用。各级政府要支持和帮助爱国宗教团体加强本身建设,重视培养宗教界后备人材,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让宗教团体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和工作抓手作用。2 是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解决有关社会矛盾及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保护其合法利益。3 是进 1 步健全宗教工作部门和有关联系部门、社会组织处理宗教事件的联动机制和信息网络,做到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及时沟通和处理,提高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效力和水平。4 是进 1 步增进宗教文化与旅游业的有机融会。要处理好宗教建筑、宗教文化、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关系,调动宗教界积极性,发掘研究宗教优秀文化资源,使之与当地旅游资源、人文资源有机结合,构成特点和品牌,以增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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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3)
为进 1 步了解我区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积极增进民族宗教工作的展开,保护社会和谐稳定,8 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矫安本带领部份人大代表,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及座谈讨论等方式,深入基层调研,全面、客观地掌握了我区民族宗教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以下:
1、基本情况 ?
全区共有 x、朝鲜族、回族、满族等 36 个民族,少数民族常住人口 5091 人,活动人口约**人,各类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90 余家,少数民族联合会 1 个。全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16 处,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佛教、道教 5 大宗教场所均有散布,信教大众 49677 余人,认定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 19 人。
最近几年来,区政府能够把民族宗教工作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华发展”的原则,积极探索
新时期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在妥善处理触及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保护信教大众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保护了我区的和谐稳定。是立足全局,加强领导,夯实了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基础。区政府始终把民族宗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上,全区有关部门领导和广大干部都能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区民族宗教部门加强了与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及各宗教团体的紧密联系、沟通协作和信息互通,遇有苗头性民族宗教问题和突发性事件时,能够在第 1 时间掌握情况、第 1 时间赴 1 线展开工作,积极稳妥、有理有据、合情合法地处理好各种矛盾和问题。是立足服务,共同创建,凝聚了民族宗教稳定发展的协力。充分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展开各种民族宗教宣扬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各种慈善活动,访问慰劳少数民族老人和困难大众,积极调和有关部门,努力为他们排难解纷送温暖。区政府连续 8 年组织举行全区各族少儿夏令营活动,在丰富各民族少儿暑期生活的同时,也培养了他们的民族团结意识,1 定程度上增强了各民族的凝聚力,得到社会各界的 1 致好评。是立足稳定,依法管理,保障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局面。区民族宗教部门,每一年组织展开清真食品安全检查,做好穆斯林大众牛羊肉补贴发放工作,依法保护少数民族大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未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清查整理,依法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前后查处、劝散了 10 余处非法宗教集会活动场所和私设点,妥善解决了河西基督教私设集会点、**路灯具市场基督教私设集会点和**路 9 号基督教安息日集会点的“身份”问题,将他们依法纳入管理,有效保
障了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
2、存在的问题 ?
(1)民族宗教工作宣扬教育力度有待进 1 步加强。少数基层干部对宗教政策法规了解熟习不够,掌控不准,导致 1 些干部在展开民族宗教工作中还有畏难情绪,缺少应有的责任感和敏锐性,思想认识有待进 1 步提高。在宣扬工作中,宣扬手段还沿用老的工作方法,各种媒体平台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对典型事例的发掘和宣扬还不够深入、全面。
(2)民族宗教工作热门难点问题依然较多。随着社会开放度及活动人口的增加,民族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逐步增多,主要表现为:因城市改造、城市管理引发的民族矛盾、民事纠纷增多;基督教私设集会点的现象屡禁不止;触及外来少数民族活动人口治安问题还有存在;抵抗境外权势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任务艰巨而长时间。
(3)民族宗教工作管理队伍需要进 1 步强化,经费投入力度需进 1 步加大。城市民族宗教工作面大线广,基层 1 线部门在民族宗教平常工作中常常面临人手不足、设备不齐、经费短缺的困难,对需要救助的少数民族人群、活动人口、贫困的信教大众没有资金上的补贴与特殊政策上的优惠,少数民族大众、信教大众和宗教场所、宗教团体常常提出实际性的困难,但由于资金有限,只能做到语言安慰,缺少实际支持。
3、几点建议 ?
(1)加大宣扬,不断营建全区重视民族宗教团结的良好氛围。进 1 步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学习、宣扬、教育力度。让各级干部认识到民族宗教问题的大众性、长时间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加强做好
民族宗教工作的责任意识,进 1 步优化民族宗教工作内外部环境。组织民族理论工作者、少数民族干部和大众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大众、深入学校等地有针对性地对民族团结工作进行宣讲,组织展开丰富多彩的大众性活动, 深入发掘大众身旁的典型,利用各类媒介平台,大力展开先进典型学习宣扬活动,积极营建增进民族宗教团结进步的舆论氛围。
(2)加强管理,不断推动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紧密结合民生工程的实行,尽力解决少数民族最关心的现实问题。要继续本着“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抗渗透、打击犯法”的工作原则,保护合法宗教,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不断推动宗教事务依法有序进行。同时,要加大对邪教组织和境外渗透的打击力度,发现 1 处,打击 1 处,摧毁 1 处,特别是严厉打击 1 些骨干份子,深挖本源,革除赖于生存的土壤。要努力培养提拔高素质、高水平的爱国教职人员,积极发挥他们团结信教大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信教大众奉公遵法,爱国爱教的自觉性,适应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求。
(3)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我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方式方法。要进 1 步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调和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构成党委统 1 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宗教部门综合调和、各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宗教工作新格局。要进 1 步加强基层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建设,不断充实民族宗教部门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继续做好民族宗教扶贫帮困工作,认真研究长效扶贫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脱贫计划,扶贫资金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向可扶的少数民族人群或宗教场所、团体倾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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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 4)
依照**市政协的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加强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为我市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提供保障。我们组成调查组于 8 月 30 日——9 月 5 日利用 1 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宗教活动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以下:
1、全市宗教基本情况 ?
我市共有 4 种宗教。天主教、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共有教徒 4724 人,天主教 543 人、伊斯兰教 647 人、基督教 3033 人(慕道友 2039 人)佛教 501 人(皈依 207 人),信教总人数占全市总人口的 1.24%。全市共有宗教活动场所 25 个,伊斯兰教清真寺 1 个、基督教 18 个、佛教 1 个。其中有 21 个宗教场所散布在 8 个乡镇,2 个劳改劳教(狱)所。97%的场所活动基本正常,3%的场所因种种缘由处于保持状态。在教徒总人数中,女教徒 3891 人,占教徒总人数的82.4%,男教徒 833 人,占教徒总人数的 17.6%,年龄结构 18—40 岁2720 人,占教徒总人数的 57.6%,41—60 岁 1363 人,占教徒总人数的 28.8%,60 岁以上的 641 人,占教徒总人数的 13.6%.教徒文化程度:初高中 1451 人,占教徒总人数的 30.7%,文盲和小学文化的 3273人,占教徒总人数的 69.3%。宗教场所负责人 25 人,其中,男 9 人、女 16 人。高中文化 5 人,初中文化 4 人,小学文化 16 人,有 3 人参加省基督教 2 会培训,其中有 1 名于**年 3 月被省基督教 2 会按立为神职人员、长老。
2、信教大众的发展情况 ?
从调查结果上看,我市信仰宗教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近几年来基督教、佛教信教人数增加较快,并有继续增加的趋势。
基督教增长的最快,由**年千人左右到**年猛增到 3000 人左右,佛教由**年几 10 人到**年猛增到 500 人左右,并购买了房屋,建立临时念佛点,天主教、伊斯兰教人数较稳定。从信教人数发展较快的缘由上看有以下几种类型:1 是富裕型;2 是经济挫折型;3 是贫困型;4 是家庭不和型;5 是驱邪祛病型;6 是信仰危机型。这些人在生活中接触社会面广、层次多,对宗教的谈论触及较多,遭到信教人员反复宣扬劝导加上本身素质和社会等多方面缘由入教,这些人有的为了免去灾害和痛苦,有的常常无所事事,空度时光,没有精神寄托,有的是为了神灵的保佑他不招灾,不招祸,生意兴盛,财源滚滚,有的是为了自已 1 生平平安安,总之这些人都是因种种缘由向神奉献出 1颗虔诚的心,寻求神的保护而步入神的世界。
从这些人思想意识上看,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低级阶段,广大人民大众整体文化水平还不高,在现实生活中,有相当 1 部份人精神空虚,没有远大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缺少为之而奋斗的人生目标。用宗教信仰填充精神世界的空虚,思想意识逐渐走入了神学的殿堂。
从信教人员的身份上看,农民、下岗无业人员、经商者信徒较多,在受亲朋好友和非法传教人员劝说后,接受了“教悔”加入到了充满神秘色采的宗教生活中去,使教徒队伍迅速发展扩大。
从宗教活动场所上看,大部份集中在乡镇村屯。农民的文化和本身素质相对较低,人口的集中满足不了文化生活的需求,为信仰宗教提供了充足的信仰源,也为宗教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
基督教发展较快给宗教管理带来很多困难,特别近几年来非法传教人员乱传教、乱办班、乱集会的“3 乱”现象较严重,全市共有 9 个非法集会点,传教人员利用大部份在偏僻交通不便的山区和村
屯的有益条件把教徒常常聚在 1 起活动,建立非法活动点,多的 40多人,少的 10 几人,公然宣扬听神的,不听人的,(服从上帝,不服从政府管理)服从政府不得救。宗教管理部门在没有经费情况下屡次取消效果不佳,而且越取消越发展壮大,公然到合法宗教场所拉拢争抢信徒,致使 2 个教会产生纠纷,使合法教会活动没法进行。主要缘由是省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里没有强迫措施,只是经济处罚,罚款没有,只能说服教育,又不够成背法行动,使宗教、公安部门束手无策,?
2001——**2 年 2 年时间里,打着基督教旗号的“蒙头教”在我市 1 时猖狂起来,1 时城乡弄得不得安宁,他们走村串户进行传教,散布世界未日行将来临,只有信主才能躲过灾害,1 些不明真相的人纷纭信上“蒙头教”,他们到处宣扬有地不用种,有病不用看,不用打针吃药靠祷告,上帝告诫欠钱不用还,严重干拢社会和宗教界的稳定,此事引发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成立由公安、统战、民宗局参加的专项治理领导组织,经过 2 年治理把“蒙头教”猖狂势头打下去,共抓获“蒙头教”传教人员 61 人,依照省宗教管理条例和治安处罚条例分别给予经济处罚和依法行政拘留,当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 145 人,抓获“东方闪电教”12 人,劳动教养 7 人。
天主教、佛教、伊斯兰教活动基本正常,教会负责人因近几年来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基本上在宗教活动上没有出现太大问题,但因种种缘由都没有神职人员主持教务活动,大型活动得请外地神职人员,市宗教局、统战部在大型活动时都亲临现场指点,避免出现问题。
3、宗教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1)目前宗教管理部门人员少,办公经费严重不足,工作面过大,缺少交通工具,工作处于保持状态,致使依法管理力度不
够,宗教问题出现难以控制发展势头。
(2)虽然依照上级要求建了宗教工作领导组织和市乡村 3级宗教管理责任制和 3 级管理网络,下发了文件,但实际工作中基层领导对宗教工作重视不够,对宗教政策、法规学习理解不透彻,认识模糊,对宗教活动合法、非法界限分不清,疏于对宗教的管理,认为其状态如何不碍大局,处于任其自然状态。
(3)宗教事务管理条例颁布近8 年,有些条款在履行中已不适用,乃至给宗教工作管理带来 1 定的副面影响,应尽快做出修改,特别是第 8 章应做详细的修改,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法律保障。
4、加强宗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
(1)当前宗教工作面临的问题,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各级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统战、公安、宗教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其主管机关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发挥他们的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宗教领域的稳定。
(2)采取有效措施,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进 1 步学习提高掌握宗教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避免出现宗教问题如何不了大局、任其自然的状态。
(3)要加强乡镇宗教工作的领导,大部份宗教工作在农村,对宗教工作任务重的重点乡镇要配备宗教工作专职助理,使农村宗教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成协力抓好乡镇宗教工作管理力度。
(篇 5)
为了进 1 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我区宗教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区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组织调研组在区人大副主任吴维权的带领下于 4 月中旬对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我区宗教活动展开情况。调研组 1 行深入寺院、教堂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以下:
1、我区宗教基本情况 ?
目前,我区境内有基督教、佛教、天主教 3 大教派,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 62 处。其中,佛教 4 处、基督教 58 处,天主教地下权势多以家庭活动集会点为主。全区有宗教教职人员 132 人,其中基督教教职人员 128 人,佛教教职人员 4 人。信教大众 1 万 5 千余人,主要散布在虎圩、孝岗、岗上积、圩上桥、邓家、占圩、马圩、黎圩等地。
2、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做法 ?
(1)依法增进宗教事务管理的规范化 ?是依法进行管理。认真做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并初步建立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为进 1 步加强和规范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 是定期展开宗教政策法规宣扬月活动。每一年 6 月份都展开宗教政策法规宣扬月活动,不断提高干部和信教大众的法治意识;严格履行宗教场所建设、大型宗教活动报批制度,确保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制化。3是依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把宗教活动审批程序关。做到了大型宗教活动有报告、有审批,并有专人实地监督,确保了宗教活动的安全有序展开。4 是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人员管理、宗教活动管理、财产管理、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 6 项制度,切实规范了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5 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连续 5 年都安排 1 个主题展开“和谐宗教团体、和谐宗教场所”创建活动;展开以“慈祥人间”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鼓励和提倡宗教界积极参与赈灾救灾、扶贫济困、助学助残、修路架桥等公益慈善事业。据
不完全统计,全区宗教界累计捐款捐物达 20 余万元。
(2)扎实推动宗教重点难点工作的进展 ?
针对佛道教乱建寺观和基督教乱设活动点的现象,联合有关部门大力展开专项整治活动,撤除、关闭非法宗教场所各 1 处;通过“登记 1 批、合并 1 批、过渡 1 批、取消 1 批”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集会点私设的蔓延势头;采取区分对待、积极争取、重点突破的办法,做好天主教地下权势教育转化工作;依照“关口前移、内紧外松、重点掌握、妥善处理”的工作举措,切实把抵抗渗透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妥善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 ?
为确保我区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建立了区、乡、村 3 级宗教工作网络,全面落实了宗教领域安全工作责任。通过展开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加强重点部位、重要人员的管控,发挥部门联动作用等,积极争取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支持与配合,主动预防化解了多起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非法活动,确保了全区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3、当前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
(1)民族宗教执法主体建设与所承当的任务还不适应。我区保护宗教领域团结稳定的任务重大,但目前宗教执法主体建设还相对薄弱,编制少、人员少,这就带来两个不适应。1 是与宗教工作的现实需要不相适应。宗教问题具有很强的敏感性、特殊性、复杂性,在扑朔迷离的国际国内情势下,日趋遭到关注,日趋显现复杂性,工作急需加强,首先是队伍建设的加强。2 是与应当承当的执法职能不相适应。触及宗教事务的条例较多,宗教局担当侧重要执法职能,而没有专职人员,客观上缺少独立的行政执法职能,工作中容易构成管理缺位,难以监督各项法规在实践中的深入贯彻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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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治思惟有盲区,有法不依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前,地方、部门干部不依法行政和宗教界不依法活动的情况并存。1 方面,1 部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大众法治意识淡薄,不能正确处理国法与教法的关系,只讲教法,不讲国法,只强调信徒身份,不在意公民身份,有的乃至利用宗教的特殊身份聚众闹事,把背法背规行动当作信仰坚定的表现。另外一方面,有些地方、部门干部本身法律意识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背法不究的现象常常产生。
(3)法治网络欠完善,执法不严的问题仍然存在。“上热下冷”现象严重,很多地方乡、村两级责任制没有建立起来,有些乡镇看似有人负责宗教工作,但形同虚设,没有主动展开宗教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仍然存在。
(4)法治协力难构成,背法不究的问题时有产生。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的现象非常突出,1 些相干部门因宗教工作比较复杂、敏感而尽可能躲避、推委,导致 1 些本该由其它部门处理的事推到宗教部门身上,1 些本可以通过几个部门配合抓好的事而久长得不到妥善解决,致使宗教执法工作难以顺利展开。
4、进 1 步做好依法管理宗教工作的几点建议 ?
(1)统 1 思想,进 1 步强化做好宗教工作的紧急感、责任感。目前,我区已跨入“1035”发展的新征程,正面临大有可为、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工作,是增进我区经济安稳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调和单位 1 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入认识宗教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长时间性、敏感性和复杂性,进 1 步将宗教事务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抓好各方的调和配合。要在全部党员干部、宗教工作人员、信教大众中多情势、多渠道展开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宗
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基本宗教知识的学习、宣扬、教育、培训,为依法科学管理宗教事务奠定良好基础。
(2)强化法规宣扬教育,构成法律至上的自觉意识。要把宗教工作法治水平提升到新高度,1 是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宣扬。在宗教界深入展开法治宣扬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大众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增强他们依法依规展开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他们认识到,自觉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2 是加强对宗教干部队伍的法治培训,使他们增强法治观念,依法实行职责,带头遵照好、履行好相干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应用法治思惟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宗教工作权利清单制度,推动宗教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3 是宣扬、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无神论教育,努力构成全社会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舆论氛围,弱化宗教的负面影响。
(3)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建立良好的齐抓共管机制。1 是保证基层宗教执法机构和基本人员。要求乡镇成立宗教事务办公室,亦可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增挂宗教事务办公室牌子,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村(社区)委会落实宗教工作协管员,村小组落实宗教工作信息员,确保宗教工作执法主体到位,实行依法管理职能。2 是依照属地管理、“3 级网格、两级责任制”原则,建立完善区、乡、村3 级宗教执法网络,严格落实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基层宗教工作不会管、不愿管、不敢管的问题。3 是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乡、村两级的职责,建立健全宗教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办、检查、反馈、问责机制。4 是强化基层宗教工作目
标管理考核,把宗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
(4)采取综合协作施策,引导宗教健康有序发展。宗教事务触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民族等各个方面,是社会治理的 1 个内容,要将其纳入国家综合治理体系。因此,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要应用多方面的措施和手段综合施策。要区、乡、村多方探索,充分发挥宗教界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1 要以团结和谐为主题,认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解决实际困难。如合法宗教场所的道路、交通、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困难,继续推动落实好宗教教职人员低保、医保、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同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感遭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同心爱国爱教,真心融入社会,齐心共致和谐。2 要积极推动我区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要鼓励有条件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积极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当前,国家积极培养社会公益慈善组织,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要指点宗教界捉住这 1 历史性机遇,因教制宜,通过举行“宗教慈善周”“慈善日”等多种公益服务活动,主动服务社会,彰显宗教慈善特点,构成建设文明和谐东乡的协力。3 要进 1 步增进宗教文化与旅游的有机融会。处理好宗教建筑、文化资源的研究、开发、利用、保护的关系,做强做大范围,构成自己的特点和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