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机电路)城管局协议书(合同)
编辑:空山新雨 识别码:20-51487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9 21:34: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机电路)城管局协议书(合同)

协 议 书

甲方:武汉市武昌区城建市政建设工程处

乙方: 武汉市武昌市政工程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机电路(铁机西路)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 武昌路

工程规模:道路改造(工程量以甲方交底工程量为主)

工程立项批准或核准、备案文号: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包工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1.8 竣工日期: 2011.9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四、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五、甲方义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甲方应在合同的专用条款约定完成下列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上述工作遗留的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的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的有关资料;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准文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承包人自身施工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织现场交验并以书面形式移交给甲方;

(7)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承包人参加图纸会审;(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边环境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的保护工作;

(9)甲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标准、时间提供施工场地。如果未注明时间,甲方应在能使乙方可以按进度计划顺利开工的时间内给予乙方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但甲方保留其工作人员、雇员和相关执法人员进入和使用施工场地的权利。

(10)甲方未能正确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导致拖延了工期和(或)增加了费用,其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六、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下列工作:

(1)按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实施、完成并保修本工程;(2)按合同约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进度计划;

(3)承担施工场地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工标志;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部门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境保护、施工噪音、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费用除外;

(6)本工程或其某单项工程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应予以修复并承担费用;甲方要求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7)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8)遵守政府部门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乙方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的说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安排作出重大修改,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

(10)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甲方的雇员、相关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从事其工作提供配合和协助,由此增加了乙方的工作或支出,包括使用了乙方的设备、临时工程或通行道路等,构成工程变更,按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调整合同价款。

七、质量与安全

1、工程质量有争议的责任

甲方乙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的合同争议的约定调解或认定,所需的费用及因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划分分别承担。

2、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的职责

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向发包人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措施;

(2)提供和组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和控制工程施工质量;

(3)控制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使其符合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标准;

(4)组织本工程的隐蔽验收、中间验收、预验收等工作;参加竣工验收;

(5)承担质量保修期的工程保修责任;(6)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3、质量保证体系

乙方应建立和保持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工程实施前,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提交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程序和贯彻质量要求的文件。乙方遵守质量保证体系,也不能免除乙方根据合同约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发包人责任 甲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在本工程实施、完成及保修期间,甲方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施工;(2)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3)明示或暗示承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4)甲方违反上述规定或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专人负责安全,施工人员配备相应安全防护用具,现场挂安全警示标识。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包人承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的奖罚,乙方与甲方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毗邻建(构)筑物或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以及实施爆破作业、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事先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除合同价款中已包含的安全防护费用外的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由甲方承担。安全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并及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竣工资料及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甲方应按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格式和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甲方乙方应按合同竣工验收的约定进行验收。

2、如果乙方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则认为本工程尚未达到竣工条件。

3、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请甲方验收,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4、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5、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竣工报告后的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已完工程及设备材料的保护和一切意外责任。

九、工程价款支付

工程完工后,按审计款的95%支付,预留5%的质保金,一年后退还。甲方收取12%管理费(含税金)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订立地点: 武昌区城市管理局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签字盖章 生效。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电路租用协议书

电 路 租 用 协 议 书

甲 方:乙 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

总 则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在充分协商和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甲方租用乙方2M中继电路使用事宜签订本协议。该协议条款均系双方共同商定。

乙方出租给甲方的电路,从物理上体现为:在乙方铺设的到达甲方入网单位指定位置的光缆的接头和到达甲方对端入网单位指定位置的光缆的接头之间的部分,不包含用户端设备。

第1章 权利和义务

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同意租用乙方提供的2M中继电路使用,并保证按协议约定的缴费时间和方式足额缴纳各项费用。

第二条 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具有国家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并符合乙方局端设备对用户端设备的要求。

第三条 各入网单位应派专人负责提前做好用户端准备工作,其中包括:提供场地、电源、空调等合适的机房环境,并完成用户端设备(含网络接入设备)的准备工作;

负责处理用户接入线路部分施工期间及租用期间涉及甲方或第三方的施工协调工作,具体与甲方或第三方单位院内线路施工主管部门、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以及建筑物内线路施工主管单位的协调工作等;

调配和预留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

第四条 给出电路开通时间表,并根据开通时间表提前一个月到乙方办理手续,填写业务受理单。

第五条 入网各方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

第六条 若要求提高或者降低速率,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第七条 保证所租用乙方电路仅供组建话务语音中继开展日常业务使用,不用于其它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仅限多元行销部新乡工行项目)。

第八条 负责用户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负责乙方放置在甲方机房的设备的安全问题和正常运行。

第九条 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务自建网站,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对未经备案或许可擅自接入的网站,乙方有权停止接入。由此引起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24·

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视甲方为全市集团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性服务,并为甲方提供各类租用电路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

第十一条 在资源满足情况下,受理甲方电路申请,向甲方提供所租用的电路,负责电路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第十二条 保障电路的正常运行,如发生电路故障,随时响应,具体服务质量标准详见第 四 章。

第2章 协议标的

第十三条 本协议标的物为甲方租用乙方的2M中继电路壹条。第十四条 本协议标的额为1.92万,每年0.96万元×2年。

第3章 租用电路情况及资费

第十五条 甲方组建2M中继电路使用,具体电路类型、传输介质、电路数量及开通时间详见附件一。

第十六条 鉴于双方长期友好合作关系,甲方如开通新的网络,乙方将依照本协议相关规定予以同等优惠,但甲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遇国家资费调整,双方另行协商。在双方达成新协议之前,按本协议实际收费执行。

第4章 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 电路开通时限:指甲方(或甲方各入网单位)到乙方办理手续,填写业务受理单并缴纳一次性费用之日起,至为用户开通租用的电路(不包括用户设备)实际占用的时间。

第十九条 具体开通时限遵照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执行。第二十条 电路开通标志:两端线路均按要求到达用户指定位置,甲方两端入网单位都签字认可后,即视为开通。另外如遇以下情况,也视为电路开通:

由于甲方原因(如:用户端设备、场地等原因)而造成电路调通后仍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施工、测试完毕确保电路畅通后而甲方入网单位拒不在竣工单上签字、并超出本协议相关条款规定的电路开通时限的。

如遇以上两种情况,由乙方工作人员在电路开通竣工单上注明原因和日期后,自动认为电路开通,同时,甲方有责任督促该入网单位在竣工单上签字。

第二十一条 故障修复时限【数据电路】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规范》

25·

执行;【数字电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执行。若国家颁布新的标准,乙方应按新标准执行。

第5章 帐务结算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电路租费和违约金。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第二十三条 一次性费用主要包括:工时费、手续费、调测费和双方协商的其他一次性费用等。鉴于双方长期友好关系,乙方本次对甲方租用的电路免收一次性费用,月租费按800元/月优惠收取。

第二十四条 电路租费按年结算,自电路开通之日起开始计费。甲方向乙方预存9600元电路租用费,可优惠使用一年。甲方应在2012年 8月1日前向乙方第二次预存9600元,可继续优惠使用一年

第二十五条 在以上结算时间内,甲方各入网单位以现金/银行转帐/同城委托收款等方式向 乙方 结算电路租费。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预缴一年的费用共计0.96万,该预存款使用完后,甲方提前按月缴纳电路使用费(每月800元)。

第二十六条 结算周期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为: 结算金额=∑(电路租费±违约金)

(说明:如甲方违约则使用“+”,若乙方违约则使用“-”)违约金的计算 详见“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申请开通的电路,甲方缴纳全月费用;在当月15日之后申请开通的电路,甲方按照每月应付电路租费的50%向乙方付费。

第二十八条 在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退租的电路,甲方按照每月应付电路租费的50%向乙方付费;在当月15日之后退租的电路,甲方缴纳全月费用。

第二十九条 一点结算支付方式:乙方在协议约定的结算时间前5天内向甲方提供付款通知单。甲方收到付款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付款,乙方收到付款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反馈。

第三十条 甲方如对租费有异议,应先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内按付款通知单向乙方缴纳费用。经双方确认核对后,确有错误的,在下一结算周期内调整。

第6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一条 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不可控制、不可预见、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1)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雷击、火灾等;

2)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等。

·26·

第三十二条 协议生效后,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路故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三十三条 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十四日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可不予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有权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的继续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新的协议。

第三十五条 不可抗力结束后的合理期限内,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7章 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如甲方不按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如期支付相关费用,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本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而带来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三十八条 甲方未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到 乙方 办理手续者,不再享受本协议的优惠条款。

第三十九条 未经乙方授权,甲方对乙方的用户端设备私自操作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造成乙方设备丢失、损坏的,由甲方按照设备厂家报价赔偿。(或赔偿相同设备)

第四十条 乙方在以下条件下有权自动解除给予甲方的优惠条款,甲方应按照协议期限和未经优惠的国家资费标准向乙方补缴已开通电路在已履行期间的优惠差价总额,并在剩余协议期内执行未经优惠的国家资费标准产生的电路租用费用:

甲方多元行销部新乡工行项目如在新乡市开通新的地市城域网或增加新接入网点,未按照本协议第十六条执行的;

协议有效期内,对本协议中涉及的甲方多元行销部新乡工行项目电路,甲方未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租用或改租其他运营商电路的。

第四十一条 甲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乙方有权对甲方电路进行关停。

7.2 乙方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线路(或主备用线路同时出现)障碍又不能按规定时间恢复的,则乙方应减收甲方实际发生故障时间所应付的租费(即实际故障天数*月租费用/30天,尾数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实际故障时间超过15天的,免收当月故障电路月租费用。乙方在资源满足的情况下,没有按开通时限开通甲方申请

27· 的电路,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该条电路甲方所交一次性费用的3‰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7.3 其它事项

第四十三条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对对方的其他损失和对方与第三方的纠纷不存在任何责任。

第四十四条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与对方协商而中断协议,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标的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四十五条 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第四十六条 在上述违约期的计算中,应扣除第6章中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延迟。

第8章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七条 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第九条和第四十一条除外)应签署变更或终止协议。由于终止协议带来的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八条 乙方在以下条件下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本协议相关条款支付违约金:

甲方未经乙方及其授权部门的书面许可,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 甲方未经乙方及其授权部门的书面许可,将本协议涉及的电路用于协议规定以外的用途;

甲方利用本协议涉及的电路从事违法活动。

第四十九条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第五十条 协议主体如遇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发生重大变化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使协议无法进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第9章 有效期限

第五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2011年 8月*至2013年 6 月*。第五十三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8·

第五十四条 除非任何一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不再续签本协议,本协议将被视为重新签订,有效期为 2 年,所有条款将继续执行。若达成新协议前,本协议已到期,则按标准资费执行。

第10章 其它事项

第五十五条 本协议涉及企业机密,甲乙双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协议的内容和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及信息,由泄密而引起的损失由泄密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第五十七条 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协议。第五十八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九条 本协议各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件一:电路类型、传输介质、电路数量及开通时间表 附件二:结算的银行、帐户、账号

甲方名称: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乡市分公司

29·

第三篇:电路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云南红河送变电工程公司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明确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220kv大南i、ii回送电线路工程

二、工程地址:个旧市官家山

三、工程范围:

1、n1—n10组立铁塔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XX年6月30日至XX年7月30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甲方安全责任

5.1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5.1.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5.1.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在合格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1.3 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1.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5.2 开工前对乙方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明在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5.3 在具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四大措施”(组织、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措施),并认真审查,对“四大措施”不合格者,禁止乙方开工作业。

5.4 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带电部位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遮栏(不包括乙方自行设置的违栏和标识)。

5.5 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可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5.6 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四大措施”(安全、组织、技术、文明施工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6.1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 “四大措施”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6.2 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脱离工作现场,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亲自进行现场监护并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保持联系。

6.3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6.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架构等均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确保不超过有效检验周期。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6.5乙方工程负责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6.6甲方设置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成年人员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作业。

6.8乙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合格证上岗。

6.9乙方应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保证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正确使用。

6.10 乙方工程负责人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6.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6.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13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和本协议,或造成安全事故时按以下条款进行扣除。

1.承包方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电网一类障碍、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时,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

2.承包方责任造成电网二类障碍、设备二类障碍时扣除2.5%施工安全保证金。

3.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安全责任不到位、未履行本协议所列条款内容,甲方安监人员、巡查人员发现时,每项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的0.5%。

4.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时,支付全部安全保证金。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电话:年 月 日

第四篇:电路施工合同

电路施工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电路施工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电路施工合同1

甲方(建设方):(盖章)

乙方(施工方):身份证号:

因甲方电路年久老化,加之暗线粗细不一,给日常保教工作带来诸多不便和幼儿人身造成危险。甲方为了让幼儿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保教环境,在各教室安装照明灯具和电风扇等电器,由乙方采取负责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1、将一楼16间活动室旧电线全部抽出,更换2.5平方的国标电线,总线为4平方的国标电线。(后附用料、人工清单)

2、安装电表、照明灯具、闸刀、开关、插座等相应的用电器。

3、根据甲方要求和实际情况,需要走暗线之处,必须走暗线,需要加套管之处,必须加套管,需要将照明灯分设多个开关时,必须合理分设开关。施工内容严格遵守甲方设计方案。

4、维修完将活动室恢复原状。

二、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各项施工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做到整齐、规范、牢固、安全,美观大方。

2、乙方安装的所有用电器均应达到正常使用标准,若因施工失误造成线路短路,用电器烧毁,乙方必须返工重装,并赔偿损毁的电线和用电器。

3、施工结束后,整理好线路图,移交甲方保存,以备维修。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人员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返工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5、施工结束后,保修期壹年,若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免费维修。

三、费用及付费方式

1、电线和各类用电器均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可对规格、型号提出建议。

2、乙方负责安装施工,双方协议维修材料及施工费总额为壹万玖仟叁佰陆拾元(19390.00元),施工结束后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经教育国库支付系统审核通过一次结算。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规范施工,搭好脚手架,系好安全带,绝不带电作业,不单人作业,确保安全,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余事项

1、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部分除外)。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单位报账一份。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路施工合同2

甲方(建设方):xx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施工方):身份证号:

甲方为了更好地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已经在xx镇街道开办了一座乡级直营超市,现需要铺设超市内三相电路,施工合同安装照明灯具和电风扇等电器,由乙方负责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施工内容

1、从电杆接入线开始,更换原有三相电线。店内根据甲方用电要求,铺设相应电源线路。

2、安装电表、照明灯具、电风扇、闸刀、开关、插座等相应的用电器。

3、根据甲方要求和店内实际情况,需要走暗线之处,必须走暗线,需要加套管之处,必须加套管,需要将照明灯分设多个开关时,必须合理分设开关。施工内容严格遵守甲方设计方案。

二、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各项施工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质量标准,做到整齐、规范、牢固、安全,美观大方。

2、乙方安装的所有用电器均应达到正常使用标准,若因施工失误造成线路短路,用电器烧毁,乙方必须返工重装,并赔偿损毁的电线和用电器。

3、施工结束后,整理好线路图,移交甲方保存,以备维修。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监理人员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对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工序拆除返工。

5、乙方应妥善保管,正确安装甲方提供的电线和所有用电器,公文写作范文若发生丢失和损坏,由乙方全额赔偿。

6、施工结束后,留10%的工程款做保修金,保修期壹年,若甲方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免费维修。

三、费用及付费方式

1、电线和各类用电器均由甲方自行采购,乙方可对规格、型号提出建议。

2、乙方只负责安装施工,按照商店内用电面积每平方米施工费为元,施工费总额为(大写)元,施工结束后一次结算。

3、工程完工后,经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即付给乙方除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保修期满后,付给保修金。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规范施工,搭好脚手架,系好安全带,绝不带电作业,不单人作业,确保安全,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其余事项

1、施工日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每延长一天工期扣工程款的x%。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部分除外)。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生效。

甲方:xx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二〇xx年月日

电路施工合同3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人身、电网、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除明确双方安全职责等重要内容外,还应根据各阶段(如土建、安装、调试,高空作业、停电作业、带电作业等)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特点,从完善保障人身安全及施工安全方面,增加提出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和明确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并按协议严格遵守。必要时,必须在各个阶段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中重申并明确,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双方签字。

一、工程项目名称: 220kv大南i、ii回送电线路工程

二、工程地址:个旧市官家山

三、工程范围:1、n1—n10组立铁塔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XX年6月30日至XX年7月30日)。

五、甲乙双方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制度、规定。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定。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3.施工期间,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甲方指派专人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状况。

4.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内,都必须切实履行各自应承担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甲方安全责任

5.1 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

5.1.1 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有施工简历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记录。

5.1.2 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在合格有效期内,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1.3 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1.4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5.1.5 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职安全员。

5.2 开工前对乙方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指明在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并做好记录及相关资料。

5.3 在具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如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塌方等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须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结合工程实际制定保证安全的“四大措施”(组织、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措施),并认真审查,对“四大措施”不合格者,禁止乙方开工作业。

5.4 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危险点、带电部位等,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遮栏(不包括乙方自行设置的违栏和标识)。

5.5 不定期检查乙方施工现场,对乙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可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重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

5.6 落实工程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等其他事宜。

乙方根据工程施工所制定的“四大措施”(安全、组织、技术、文明施工措施)未得到甲方审查通过,不得开工。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再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能作开工前的准备。

6.1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结合 “四大措施”进行现场安全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所有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6.2 工程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脱离工作现场,对复杂的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亲自进行现场监护并与甲方现场监管人员保持联系。

6.3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的规定。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

6.4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架构等均应符合施工安全要求,确保不超过有效检验周期。每天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

6.5乙方工程负责人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

6.6甲方设置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接地线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6.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未成年人员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作业。

6.8乙方施工中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合格证上岗。

6.9乙方应为所有施工人员配备保证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正确使用。

6.10 乙方工程负责人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整改。

6.11 乙方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6.1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6.13如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六、工程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施工安全保证金。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现场安全管理不严、责任不到位,违反有关安全规程、规定和本协议,或造成安全事故时按以下条款进行扣除。

1. 承包方责任造成人身事故,电网一类障碍、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时,扣除全部施工安全保证金。

2. 承包方责任造成电网二类障碍、设备二类障碍时扣除2.5%施工安全保证金。

3.承包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严、安全责任不到位、未履行本协议所列条款内容,甲方安监人员、巡查人员发现时,每项扣除施工安全保证金的0.5%。

4.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不安全情况时,支付全部安全保证金。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20 年 月 日

电路施工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希甲乙双方恪守信用,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规模: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通信预埋及监控预埋安装(具体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为准)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承包形式及承包工作内容:

1、包工包料,施工用的各种工具及设备由乙方自备。

2、承包施工工作内容:通信预埋及监控预埋所包含的图纸的内容。

三、工程质量:

必须保证所有管道通畅无堵塞现象,必须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验收,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的质量标准;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成都市市建设局的标准化施工的验收准标。

四、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应提供蓝图及原有预埋管线。

五、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元。工程将在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主要部分完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工程款;余款待一星期内全额付清。

六、材料:

1、因现场地势原因最终于联通工程人员及广播工程人员商定将原梅花管换成75碳素波纹管做预埋。因承载原因路面高分子井盖改为500*500*50。

2、预算备注尺寸应以现场施工条件尺寸为准。

3、本预算不包含建渣外运。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约定工期完成承包工程内容或影响甲方关健工序工期计划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以此内推。

2、因甲方原因及不抵抗因素的不能施工应工程工期顺延。如情节严重的应做一定的经济补偿给乙方。

3、乙方的施工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返工至合格,返工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返工损失金额两倍以上的违约金,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4、一旦发现有乙方进场人员偷盗甲方材料,将对乙方处以偷盗物价值三倍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报公安部门处理。

5、为确保工程质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乙方有转包情况,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50%违约金。

6、甲方应配合乙方组织施工,如甲方原因及第三方(联通公司,广播公司)原因不能及时协调如图纸线路不清楚改动,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

1、双方确认,均已充分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的真实含义,十分清楚合同约定相关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本合同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被隐满或被欺诈的可能和情形。本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确认,涂改(或单方面修改)无效。

九、有关事宜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xx年xx月xx日

第五篇:电路租用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在签订。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乙方: 中国铁通分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鉴于:

1.甲方需要租用。

2.乙方同意向甲方出租其需要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租用电路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用标的物及其范围

1.1 甲方租用的电路是指:

从至的电路。

1.2 乙方根据甲方电路租用的要求在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用户端线路无特殊问题的前提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供甲方所租用的电路。

1.3 乙方提供的本地电路两端接口应为2m电接口。

第二条 费用及期限

2.1 甲方向乙方租用的电路租金为元/月(大写:),甲方共向乙方租用条电路,月租金共计元(大写:)。租金自电路开通之日开始计算。

租期为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2 初装手续工料调试费元(大写:元)。

2.3 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应在乙方为其开通电路后天内将租用电路的一年租金以及初装手续工料调试费付清,此后每年的租金以及有关费用由甲方在本第一个月的15日前付清,如逾期不交,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直到乙方收到款项为止。支付租金按实际开通电路数为准。开通电路数以“《数字电路开通确认书》用户签字”为准。

甲方以电汇方式将费用付至乙方的以下帐号:

单位名称:

开 户 行:

帐号: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国家电路资费调整,本合同中所适用电路的资费可相应调整,但需经双方认可,自资费调整之日起,甲方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电路租费。如甲方需扩容,所扩容的电路按本合同资费执行。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租用电路只能传递与自身业务有关的信息,不得将自己租用的或租用后分割的电路转租给第三方。

3.2 甲方应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电路租金。

3.3 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使用的电路终端设备应获得行业管理部门的入网许可证。

3.4 本站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线路方面,如是甲方的光缆成端到乙方机房odf/ddf架上,乙方负责从odf/ddf内线侧到设备及相关电路的维护,如是乙方自己的光缆,乙方负责线路及相关设备、电路的维护。

3.5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用于本合同中使用的设备安放位置及电源。

3.6 甲方负责协调甲方机房所在楼的物业问题,并提供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以便乙方的线路、设备按时进入甲方机房,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时间要求进入机房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3.7 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电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应按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试行)》的电路质量要求实行,如果部颁的《电信服务标准》与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有冲突,应以部颁标准为准。

4.2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乙方应保证甲方租用的电路每天小时不中断。电路中断(设备正常检修除外),中断时间按实际发生的时间(从乙方接到甲方报障起至障碍处理结束时止为中断时间)累计计算,乙方应减免中断时间的租费。

第五条 保密

5.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终止后未履行部分租金金额的%。

6.2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乙方提出书面意见15天后仍未能予以纠正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解除,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的经济损失为合同解除后未履行部分租金金额的%。

6.3 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在甲方提出书面意见15天后仍未能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解除,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 免责条款

7.1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八条 合同延续

8.1 本合同约定的电路租用期届满后,双方如无异议,电路租用期限自动延续一年。

第九条 联系与通知

9.1 为确保处理故障时联络畅通,以及日常业务联络的需要,双方建立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见附件),若联络人员和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通报。

9.2 任何一方依照本合同要求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或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0.1 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有权管辖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应不受影响。

11.2 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如果提出扩容要求,则甲乙双方重新进行协商,另签补充合同。

11.3 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或以附件的形式对本合同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和附件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机电路)城管局协议书(合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