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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精药品管理自查小结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20-51487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09 21:32: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麻,精药品管理自查小结

麻、精药管理自查小结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已建立有分管院长为主任委员,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及保卫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指定有调剂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多年对取得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名单进行登记,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二、规章制度:已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包括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剂、使用、报废、销毁、回收、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制度,并制定各岗位职责。

三、培训情况:每年对医院医、药、护、技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等。

四、《印鉴卡》在有效期内,医院名称、地址、法人代表(负责人)、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有变更时均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五、储存设施:药库设有带密码锁的保险柜,有防盗设施(配有报警设施),调剂室均有专用保险柜及防盗设施;各病区,手术室配有带锁专用柜。

六、药库管理:专人管理,双人双锁,均取得麻、精药品管理资质,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单据、出库单据、验收记录均无缺项,双人签收,按批号管理和追踪;专用账册,保存至效期后5年,销毁记录完整。

七、调剂室管理:账物相符,专册登记,专人管理,双人双锁,专用处方,处方用量符合规定,处方医师签名与留样一致,处方填写无缺项,除痛病历管理符合规定,空安瓶回收及销毁均有记录,病人无偿退回麻、一类精神药品均有登记,每月对病区、手术室麻醉药品使用管理检查并记录。

八、病区、手术室管理:核对基数相符,使用登记册无缺项,交接班记录完整。

天津港口医院 2011年8月25日

第二篇:麻精药品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三级管理制度

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所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称麻、精药品)按《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使用,药事科要严格执行其有关规定,实行麻醉药品的三级管理。

麻、精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到人。采购、验收、入库、保管人员须具有药学专业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负责。门诊药房、病区药房的麻、精药品管理由主管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专业人员专人负责。各科室、手术室、急诊室配备的麻、精药品有主管护师专人负责管理。

药库管理: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对麻、精药品储存等各个环节应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应当有详细的记录。麻、精药品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麻、精药品库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有防盗设施。门诊,病区药房应配备保险柜作为周转柜,并配备相应的防盗措施。对进出专柜的麻、精药品建立专用账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专用账册的保存应当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精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药库负责人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对过期、损坏的麻、精药品进行销毁时,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在卫生行政部门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相关人员要求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工作岗位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并由医院定期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门诊、病区药房管理:门诊、病区药房可以根据本院的相关规定设置麻、精药品周转柜,但库存不得超过规定数量。周转柜内的麻、精药品药由专人负责每日清点结算。门诊、病区药房发药窗口的麻、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规定数量。

门诊、病区药房应当固定发药窗口,并设立明显标识,由专人负责麻、精药品的调配。

门诊、病区药房应当对麻、精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处方的调配人和复核人应当仔细核对麻、精药品处方,并进行签名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精药品处方,应当拒绝发药。应当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处方医师、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患者使用的麻、精药品为注射剂或者贴剂的,再次调配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原批号的空瓶或者用过的贴剂交回,并记录收回的空瓶或者废贴的数量。患者不再使用麻、精药品时,应当要求患者将剩余的药品无偿交回,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临床使用管理

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或高级住院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的人员,本院医务人员的麻醉药品处方权需经医务处负责批准;计划生育手术的医务人员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在手术期间有麻醉药品的处方权。处方要用专用处方(红底黑字),书写工整,写明病情,医师签全名,配方、发药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方使用麻醉 药品。

麻醉处方一道开错,不得更改,而是更换新处方,作废的处方药保管好,当再次领取麻醉处方是将作废处方退回药房,并登记销号。作废的处方,应单独存放管理,由药事管理委员会组织销毁。对于短缺、丢失的麻醉处方,当事人要到药房及时登记,并签字确认,由管方人立即书面通报所有具有调配麻醉处方权的药师,作废该编号的处方。

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二日常用剂量,片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剂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完整保存三年备查。注射剂除凭医师处方外,须交回空安瓿换药。

麻醉药品注射剂型仅限于本院内使用或者由医务人员出诊至患者家中使用;为患者建立随诊或复诊制度,并将随诊和复诊情况记入病历。

对各科室、手术室等使用的麻、精药品注射剂应收回空瓶,核对批号和数量,并做记录。剩余的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回收的空瓶和废贴由专人负责计数、监督销毁,并做记录。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药事科

第三篇: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报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政策,结合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我院的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 : 建立健全了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了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及调配权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

2、采购验收 : 严格遵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通过“电子印件卡”系统网络平台的客户端完成,验收到最小包装,同时必须核对药品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严格执行双人验收双人签字,入库和使用及时入账和登记,并做到日清日结。

3、储存保管:管理麻、精药品实行五专:专人保管,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专用药品库房和各使用科室都配备有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建立有专帐,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了帐物相符。

4、调配使用 :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调配权资格的药师,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调配。处方书写必须合格、项目完整、字迹清晰,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由双人复核及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和记录及时登记,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存专用账册、登记本、处方等。我们对麻、精药品处方进行了编号和登记发放。

5、处方开具: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尊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具。

(1)、门诊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2)、住院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日常用量。

(3)、我院不供给癌症患者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

(4)、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但最大用量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6、过期药品:对于过期、破损的麻、精药品,向当地区卫生局医政科提出申请批准后,共同对破损和过期的药品进行逐一登记拍照后,在区卫生局医政科的监督下,由我院医务科、主管院长、药事会主要负责人、保安等人员共同监督销毁。

7、安瓿回收:我院开出的麻、精药品针剂一律在医院内使用,不得离院,使用后的安瓿由相关科室统一回收,并做好相关记录。集中销毁。

8、通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麻、精药品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管理,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第四篇:麻精药品管理的自查报告

麻醉药品和精神类药品管理及使用的自查报告

为加强麻、精药品的严格管理,根据我院领导“对麻、精药品的安全管理”要求,我科对麻、精药品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查如下: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麻、精药品管理组织及相关管理制度,且组织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加强培训,强化意识。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卫生法规,制定并认真执行培训计划,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有关人员熟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

二、采购验收严格执行市卫生局规定,定点采购麻、精药品,采购时由院长在介绍信上签字,院办公室盖章,销售清单与介绍信上的计划一致,有验收记录,验收时必须核对名称、批号,有效期,数量,外包装,才双人签字。入库和取用须及时登记注帐,并经常清点。

三、储存保管我们在管理麻精药品时实行五专:专人保管,柜加锁,专用处方,专账、专册。药品库房配备保险柜存储麻、精药品,双人双锁管理,建立专帐,专人负责,帐物相符。

四、调配使用由取得麻、精药品处方权资格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开具。处方书写项目还算完整,但有时有遗漏、字迹不清晰等现象,有时没有麻、精药品处方权医生也开了麻、精药品而没有及时请有资质的医生签字,有时用普通处方书写而药房调配人员也没有拒绝发药,这些方面需进一步完善。调配处方双人签字,有专用账册登记,按照规定留存处方。药房也配备一个麻、精药品保险柜存储,也有专用使用账册登记本,帐物相符。我们对麻、精药品的处方进行了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编号、病历号、处方编号、疾病诊断、药品名称、数量、规格、医生姓名、发药人姓名等等。

五、处方开具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安瓯回收按照要求收回用后的麻、精药品注射剂空安瓿,并按规定进行记录。

经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在精麻药品管理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精麻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制度,真正的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松原健民肛肠医院

2018年9月11日

第五篇:麻精药品的管理自查报告

麻精药品的管理自查报告

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公安局、福州市卫生计生委转发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院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麻精药品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一、制度

我院建立完善的麻精药品的采购、验收、出入库、使用等相关管理制度。

二、采购

麻精药品和采购严格按药监局、卫计局的要求并按规定定点采购。

三、发放、调配与使用

1、根据管理需要在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柜。

2、药房麻醉、精神药品周转柜每天结帐,按照用量定时向药库请领,药库根据药房的麻醉、精神药品专用请领单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发放给药房并由专人核对。

3、麻醉药品使用专用处方,我院开具麻醉药品处方的医师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精、麻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开具的处方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了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精、麻药调配专员根据医生开具的精、麻药品专用处方进行详细核对无误后给予调配,并签署姓名、进行登记,再经复核无误后进行发放,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拒绝配药。

4、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由专册登记,专用帐册、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按相关规定保管。麻药处方保存至少3年,精神药品保存至少2年,保存期满后在卫生局的监督下统一销毁。

四、储存与保管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各环节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麻醉、精神药品的储存、保管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保险柜)、专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且逐笔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五、报残损及销毁

1、发现麻醉、精神药品破损须即报分管领导,签字审批后交回库房集中销毁。

2、患者麻醉、精神药品注射剂,再次调配时将原批号的空安瓿收回,并记录收回的空安瓿数量。

3、收回的空安瓿销毁前按要求妥善保管,并在相关部门监督下销毁并作记录、签名。

4、销毁过期的精、麻药品报院领导后再上报卫生局审批,并在卫生局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将销毁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经过此次严格的自查,我院未在麻精药品管理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但是,为了加强麻精药品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和社会稳定,我院将继续加强相关管理,完善各种相关制度,真正为百姓健康做好服务。

罗源县中医院 2016年10月18日

麻,精药品管理自查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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