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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示本)》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0-89017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8 18:33:1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南省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示本)》

《湖南省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 住宅区业主委员会(甲方); 受托方: 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资质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经 住宅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同意,【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直接聘请】 公司为

住宅区(以下简称“本住宅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保障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占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平方米。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1)多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高层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独立式住宅(别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商业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5)地下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其他面积(配电房、门卫室等)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6.入伙户数:______户(截止 年 月 日,业主入伙户数 户,户未入伙。)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

第二条 物业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事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附件二所列内容。

(二)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包括附件三所列内容。

(三)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备包括附件四所列内容。

(四)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环境(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设备)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及清运、虫害消杀、绿化等。

(五)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开放式/半封闭式/封闭式】安全管理,但不含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六)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维护,以及车辆的行驶、停泊及管理。

(七)本住宅区的社区文化建设的组织。

(八)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用于经营的公共部位进行经营和管理。

(九)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档案及业主档案的管理,以及物业管理服务档案资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管理。

(十)。

(十一)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后新规定的应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当达到如下标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填写相关内容,具体标准可参照湖南省房地产业协会颁发的《湖南省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评办法(修订)》):

第二条第(一)项: ; 第二条第(二)项: ; 第二条第(三)项: ; 第二条第(四)项: ; 第二条第(五)项: ; 第二条第(六)项: ; 第二条第(七)项: ;

第二条第(八)项: ; 第二条第(九)项: ; 第二条第(十)项: ;

第三章

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第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费每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由全体业主向乙方交纳。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告知乙方,同时负连带交纳责任。

本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一)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专有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用中,%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费用及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津贴、工作人员的薪酬。

3.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水电费分摊:。

(二)酬金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2.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 【每季/每半年/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乙方 【每季/每半年/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费用 %的比例提取。3)乙方 【每季/每半年/每年】按结算的物业服务费用 %的比例提取。3.物业服务费用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4.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 【季/半年】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5.每 年由甲方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用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承担。第五条 停车服务费用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购买或租赁的车位(库),乙方收取停车服务费。收费标准为: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停车服务费每______【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_____,由购买或租赁车位的业主向乙方交纳。

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需要进行车辆保管服务的,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

业主与车位使用人约定由车位使用人交纳停车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告知乙方,同时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条 经营管理费用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可以用于经营的公共部位进行经营和管理的,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经营管理收费标准、乙方提取管理服务费用比例、双方权利义务等具体内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七条 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乙方对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或提供其他特约服务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第八条 公共服务项目收费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向业主收取,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委托乙方代收的,在告知业主后,乙方可向业主收取上述费用。第九条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2)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4)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缴纳基数上涨标准调整;(5)双方另行协商并补充协议;(6)其他。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监督乙方履行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2.要求乙方提交以下文件并进行审定或审计:

【包干制】:内容超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本合同约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酬金制】:物业服务方案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年度服务计划、财务预、决算。3.按 【季/半年/年】对乙方的服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抄报考核评定结果。

4.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及使用。5.。6.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业主遵守经审定的物业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协助乙方履行合同。

2.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但物业服务用房的水电等能源耗及办公条件配置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移交附件一至附件五所列的物业,以及所有的物业管理相关资料。

5.协助乙方劝阻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合同约定(含服务方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6.协助乙方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7.。8.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和其他相关费用。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委托对其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或委托其他特约服务的,有权向其收取费用。

3.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住宅区的单项服务并支付费用,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专业公司规定了相关条件的,委托的专业公司应当符合该条件。

4.。5.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

2.【制订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投标文件中的】物业服务方案,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与物业服务方案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相关内容超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或本合同约定的,实施前应提交甲方审定同意。

3.制订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维修方案,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配合甲方合法使用维修资金。单次维修费用超过_______元的,由乙方承担。

4.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或公共设施设备组织经营管理。必要时,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实施电梯、电气、制冷及高空等涉及人身安全的作业,乙方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实施。乙方委托专业公司承担单项业务的,应当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和专业公司对甲方在协议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不得整体转让本合同业务,也不得将任何单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用途。紧急情况下,乙方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先行施工,但动工前应告知甲方。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7.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合同约定(含服务方案、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并告知甲方,必要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8.购买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财产及公众责任险。协助甲方或其他相关方进行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制定社区文化活动方案,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趣、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和学雷锋、敬老爱幼等便民服务工作,创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10.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 等显著位置长期公示本合同文本,并协助甲方按期公示法律法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等规定应当公示的内容,定期公示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经营的收益情况,及时公示本住宅区内发生的应当公示的物业管理相关重大事项。

11.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2)。

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当提前 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更换,且更换后 内应当在 等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示。本次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12.接受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到投诉 日内必须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情况。

13.建立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14.如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不再续约,乙方应在甲方新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场后 日内向其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含物业服务用房)及各类管理档案、财务资料以及本住宅区内的各类公共资产。

1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合同期限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十三条 期满续约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双方同意续约的,应于本合同到期前 日内签署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继续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通知起 个月内回复甲方。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任何一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过渡期

本合同终止后,在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前,乙方应继续提供过渡期物业服务,但过渡期不超过 个月。过渡期满前,双方应当完成物业的交接。过渡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执行。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或未达到服务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或停车服务费等费用,逾期每日按【____元/逾期应付总金额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业主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实施妨害物业服务行为的,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在本合同终止、乙方向甲方移交所管物业时,甲方拒不接收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在按【____元/每月物业服务费总额的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到位,乙方未能按期整改到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 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并按____元/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并应当按 元/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十七条

提前解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过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责任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双方均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依法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 重大事故责任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事故原因及责任以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结论为准)。在没有明确事故责任之前,双方均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恶化、损失扩大,并通知对方。明确事故责任之后,由责任方支付对方为此支出的费用。

第二十条 突发事件责任

发生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不可预见的情况,乙方为维护公共利益合法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免责条款

乙方有证据证明属以下情况的,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应当承担赔偿、违约责任:

(一)因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身责任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的;

(二)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经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

第七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按以下第 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 【甲方所在地/乙方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专项维修基金

。第二十四条 交接与善后

本合同终止,如甲乙双方决定不再续签物业合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清单、物业档案资料清单、物业服务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甲方、乙方应相互配合,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依规定解决;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二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乙方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七条 生效时间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第二十八条 其他约定。

附件:

一、物业构成明细;

二、共用部位清单;

三、共用设施清单;

四、共用设备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第二篇: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示本)

甲方(业主大会):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物 业 名 称: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甲方(业主大会)

组织名称:

业主委员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公约》的约定,甲方通过招标、议标等方式选聘乙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四至:

东至:______ 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

第二条 具体物业构成明细及所配置的共用设备设施明细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

1、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分具体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电梯井、垃圾通道、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具体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3、市政共用设施(不属市政部门管理的)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_______。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公厕、_____________。

6、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排水管道、污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8、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物业项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预算和计划。

11、装修管理。

12、物业服务费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管理服务的其它服务事项。

第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本合同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为:

1、接受业主委托,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服务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2、3、第三章 物业服务质量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见附件三)。

第四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包干制(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和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确定的原则,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标准如下(按建筑面积计算):

第十条 停车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停车场属于全体业主的,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该项停车费中________元/个月的停车管理服务费归乙方所有,其余停车费为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或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支出或纳入维修资金管理;

2、停车场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有的,业主享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3、车位权属系业主的,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元/个月标准或按占地面积(包括公摊面积)________元/m2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一条 乙方应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协议》,明确双方在停车位使用及管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十二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会所属全体业主或开发建设单位所有,委托乙方经营管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会所,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使用费:1、2、3、第十三条 乙方经营管理会所,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配套商业设施,可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乙方经营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______标准提取管理服务费。

第十四条 乙方利用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会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设备设施进行经营(如:设置商业广告招牌),应当征得甲方相关业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务成本和佣金后剩余部分的本金和利息归全体业主所有,可根据业主公约的规定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乙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的,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按其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________。

第五章 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计划的实施;

3、制订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方面的规章制度;

4、审批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项目和使用预算,负责组织对物业设施、设备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

5、定期听取乙方关于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公布报告;

6、代表本业主参加因物业管理活动发生的诉讼;

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监督乙方实施物业服务的其他行为;

9、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有权与乙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专业审计机构对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0、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绿化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资料;

(2)规划设计资料;

(3)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协助乙方督促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依约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3、协助乙方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配合做好相关业主的工作,并协助乙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

4、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业主、使用人与乙方的关系;

5、负责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续筹;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协助乙方对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8、协调、配合乙方共同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相关遗留问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享有的权利: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费用;

3、可以根据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委托,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5、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项获取不当利益;

6、对欠费业主停止约定服务或进行法律诉讼,直至其履行交费义务。

7、根据甲方授权,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以有效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8、根据甲方授权,采取批评、规劝、警告等措施制止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及公众管理制度的行为;

9、根据甲方授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违约业主的姓名及其违约情节;

10、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履行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2、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区域内有关物业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3、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和签认工作;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5、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保养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仅适用酬金制收费方式),经依法议定后组织实施;

6、制止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7、协助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时,要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8、实行酬金制收费方式的,应当编制财务预决算报告,报甲方审批,并且每六个月应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帐目,每年与甲方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应与其订立书面协议,告之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并负责监督;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10、非经甲方和相关业主许可并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相关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2、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3、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管理相关资料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物业管理用房

第十九条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办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位于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于______。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产及时如数地移交给甲方。

第七章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作出续聘或选聘的决定,在甲方与续聘或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业项目因拆迁等原因灭失的;

第三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给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__名 称: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路(街道)_______号

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多层栋数:________小高层栋数: 高层栋数:___ 设备设施情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________。

第六条 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停车场、_______。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__。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楼道、通道、电梯间、走廊、小区内道路、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__。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车场管理和车辆进出管理。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利用本物业区域的公共场地,取得停车服务许可,对外开展停车服务,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位使用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小区安全,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双方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专项合同的,以专项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3、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六条 其它委托事项1、2、3、第三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4、负责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保修责任内房屋、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和房屋建设遗留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 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属全体业主),由乙方无偿使用。

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业管理相关资料:(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

(2)。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应将本合同在订立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

12、。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本服务合同进行管理、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起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项和物业服务制度;

3、依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费用;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按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接受业主的监督,定期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和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并予以公示;

8、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9、负责编制物业管理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10、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11、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

12、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分的用途;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3、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

14、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的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5、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________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________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________年粉饰_______次;公共防盗门每________年刷新________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________运行;

水泵、发电机等设备________ 日检查________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________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________;室内外排水________;

沙井________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 标准清扫________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________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4)________。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________%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________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___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____个,___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________小时;停电不超过________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________小时;小修:报修________小时内开工;

10、________。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和维修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费,包括管理、房屋设备运行、维护公共秩序、小区安全、日常维修以及提供物业服务的其他公共性服务收费。

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由业主承担。

1、本物业服务费,由乙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

(1)多层:________ 元/月·平方米(2)小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3)高层: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4)商业: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5)其他:________ 元/月·平方米

2、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日加收应纳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源消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合理分摊计收。

第二十二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大中修、更新费用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的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的由该共有部分业主按建筑面积比例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接受业主委托,提供专项服务,专项服务的内容和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四条 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二十五条 委托服务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三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选聘或续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违约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二十日内办理交接。如有异议,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机构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解、依法申请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等方式解决。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第四篇:上海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示本)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 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四条 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第六条 甲方将物业交付业主前,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第七条 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

高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层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别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业: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_________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_________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_________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_________

6、_________

第八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当月至物业出售并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自物业交付物业买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和物业买受人按照物业出售合同的约定承担。物业出售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甲方承担。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以及甲方未交付给业主的物业,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标准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九条 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收费形式确定物业服务费用。

(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约定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

1、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按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月/年)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提取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

第十条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按_________(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_________(每次缴费的具体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逾期交纳的,违约金的支付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管理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并每年次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二条 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一)停车场属于全体共有全体业主共用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二)停车场属于甲方所有、委托乙方管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优先使用权,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费。

乙方从停车费中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提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三)停车场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_________元/个·月、车库车位_________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与乙方另行约定。

第十四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收费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网球场: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

上述经营管理收入按下列约定分配: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甲方所有的会所及相关设施,其经营管理收费由甲方与乙方或者业主、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

第十五条 物业服务费属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或者第_________项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余或不足的处理方式:

(一)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转入下年继续使用;

2、直接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3、_________。

(二)结算亏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由业主追加补足;

2、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维修资金:

(一)业主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帐务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

(三)业主在转让其物业时,其帐户上的专项维修资金继续用作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规章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在物业销售前,应在其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标准及物业装饰装修管理要求等事项;甲方未尽此义务而给乙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

(三)授权乙方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的行为,依照《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进行劝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配套设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业的标识系统、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

(五)审查和批准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六)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具有岗位资格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二)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各项物业服务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四)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个月公布一次专项维修资金和按实结算项目的费用收支帐目;

(五)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管理计划、维修养护计划、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

(六)_________。

第十九条 在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发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三)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第二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一条 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应以违约事项涉及并收取的服务费为基数向相应业主支付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还。

第二十三条 甲方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经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计算规定确定)2/3以上通过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时间内与甲方或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完成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并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约定: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是:

(一)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二)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三)物业买受人,是指物业出售合同中确定的物业购买人。

(四)物业交付使用,是指物业买受人收到甲方书面入住通知并已办理相应手续。物业买受人依约收到入住通知后在限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的,视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间、电话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屋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设施设备,是指:

1、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灯具、垃圾通道、电视天线、水箱、水泵、电梯、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备;

2、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绿地、停车场库、照明路灯、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设施。

(七)公共区域,是指一幢住宅内部,由整幢住宅的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业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区域。

(八)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十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为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若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_________月,业主大会尚未成立的,甲、乙双方应就延长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_________月内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应在此期间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移交给甲方或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_________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物业构成附件二 :物业规划平面图

附件三 :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和维修服务

┌──┬──────┬──────────────────────────┐

│项目│ 服务内容│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

├──┼──────┼──────────────────────────┤

││ 房屋结构 ││

│├──────┼──────────────────────────┤

│ 公 │门 窗││

│├──────┼──────────────────────────┤

││楼内墙面、顶││

││面、地面││

│ 共 ├──────┼──────────────────────────┤

││管道、排水沟││

││、屋顶││

│├──────┼──────────────────────────┤

││围 墙││

│ 部 ├──────┼──────────────────────────┤

││道路、场地等││

│├──────┼──────────────────────────┤

││休闲椅、凉亭││

││、雕塑、景观││

│ 位 │小品││

│├──────┼──────────────────────────┤

││室外健身设施││

││、儿童乐园等││

│├──────┼──────────────────────────┤

││安全标志等 ││

├──┼──────┼──────────────────────────┤

│供水│ 普通水泵 ││

│├──────┼──────────────────────────┤

│系统│ 变频水泵 ││

├──┼──────┼──────────────────────────┤

│排水│二次生化处理││

│系统│││

├──┼──────┼──────────────────────────┤

││公 灯││

│ 公 ├──────┼──────────────────────────┤

││ 公共电气柜 ││

│ 共 ├──────┼──────────────────────────┤

││景观灯、节日││

│ 照 │彩灯、大堂吊││

││灯等││

│ 明 ├──────┼──────────────────────────┤

││ 大堂空调 ││

├──┼──────┼──────────────────────────┤

│升降│电 梯││

│系统│││

├──┼──────┼──────────────────────────┤

│消防│ 消防设施、││

│系统│ 设备││

├──┼──────┼──────────────────────────┤

│避雷│ 避雷设施 ││

│系统│││

├──┼──────┼──────────────────────────┤

││电子防盗门 ││

│ 弱 ├──────┼──────────────────────────┤

││监控系统││

│├──────┼──────────────────────────┤

│ 电 │周界报警││

│├──────┼──────────────────────────┤

││楼宇对讲││

│ 系 │(可视)││

│├──────┼──────────────────────────┤

││住户报警││

│ 统 ├──────┼──────────────────────────┤

││电子巡更││

├──┼──────┼──────────────────────────┤

│水景│水景(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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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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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

┌──┬──────┬──────────────────────────┐

│项目│ 服务内容│养护标准│

├──┼──────┼──────────────────────────┤

││修 剪││

│ 草 ├──────┼──────────────────────────┤

││清杂草││

│├──────┼──────────────────────────┤

││施 肥││

│├──────┼──────────────────────────┤

││ 灌、排水 ││

│├──────┼──────────────────────────┤

│ 坪 │ 病虫害防治 ││

│├──────┼──────────────────────────┤

││其 它││

├──┼──────┼──────────────────────────┤

││修 剪││

│ 树 ├──────┼──────────────────────────┤

││中耕除草、││

││松土││

│├──────┼──────────────────────────┤

││施 肥││

│├──────┼──────────────────────────┤

││ 病虫害防治 ││

│││

│├──────────────────────────┤

│门岗││

│├──────────────────────────┤

│││

├─────────┼──────────────────────────┤

│││

│├──────────────────────────┤

│巡 逻 岗││

│├──────────────────────────┤

│││

├─────────┼──────────────────────────┤

│││

│ 技防设施和救助 ├──────────────────────────┤

│(监控岗)││

│├──────────────────────────┤

│││

├─────────┼──────────────────────────┤

│││

│├──────────────────────────┤

│车 辆 管 理││

│├──────────────────────────┤

│││

├─────────┼──────────────────────────┤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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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附件八 :综合管理服务

┌─────────┬──────────────────────────┐

│ 服 务 内 容│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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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处设置││

│├──────────────────────────┤

│││

├─────────┼──────────────────────────┤

│││

│├──────────────────────────┤

│管理人员要求││

│├──────────────────────────┤

│││

├─────────┼──────────────────────────┤

│服 务 时 间││

├─────────┼──────────────────────────┤

│││

│├──────────────────────────┤

│││

│├──────────────────────────┤

│ 日常管理与服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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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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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物业承接验收确认书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_________(物业名称)(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办理物业验收手续等事宜,共同确认如下: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内容

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乙方对物业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了查验: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查验结论(查验结论在下属□中选择)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验收。

□经乙方查验、甲方确认,上述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存在的问题确定解决办法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三、物业资料的移交

甲方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业资料(具体清单另附):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于住宅以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物业管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

2、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

4、本示范文本的服务期限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规定确定。

5、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次月至本合同终止之日的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买受人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房屋销售合同未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6、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出示有关资质证明及签约主体资格的证书、证明文件。

第五篇:《物业服务合同》示本重点条款解读

《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重点条款解读

物业管理向来是矛盾纠纷集中的领域,事实上,业主是小区的管理者,物业公司只是受业主委托提供服务,二者是一种合同关系。只要合同约定具体细致,事后将可避免很多矛盾和纠纷。

近日,由市工商局、市房地局联合制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已经发布,晨报特意邀请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专家,上海业伟业主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生敏对此示范合同文本作了重点条款解读,供业主和物业公司参考。

合同使用方法: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专家解释:可以修改的不是只有空白或选择项,才能修改。示范文本的所有条文在具体运用时都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的。而且示范文本仅仅只是一个参考文本,并不是必须使用示范文本。但是我们认为,尽量选用示范文本,但是必须对全部条款结合小区实际进行认真审查,避免完全照抄照搬示范文本的情况。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名称:_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区/县________乡/镇路_______弄______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二。

专家解释:本条是合同中很重要的内容,明确物业管理的范围,十分重要。但是一般的业主委员会不够重视。多数业主委员会对小区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建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应该尽快对小区情况进行核实,明晰产权状况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分清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等各方的责任。

本条及附件一、二的填写内容应该真实完整,避免出现管理范围内的责任纠纷,给业主或物业管理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条 乙方为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下列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三)公共绿化养护服务;

(四)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

(五)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

(六)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七)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

(八)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专家解释:内容可以根据小区实际状况修改,对服务内容作出详细规定。比如,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建议明确为有关停车管理、保安服务等;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具体规定明确。

第三条物业专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损坏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向乙方报修,也可以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物业使用人承担。

专家解释:建议后一句修改为:经报修属于本合同第××条约定维修范围的,乙方应该维修,维修费用按照合同附件××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相应地在合同后文增加相应条款。

第四条(物业管理用房:)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 路号室(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作为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间供乙方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专家建议:请注明物业用房水电气等费用开支由谁承担,即是否应该由物业管理企业从物业服务费中支出?

明确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的开支谁承担?我们建议由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费中承担,避免业主委员会用房与物业管理企业用房的水电气费用无法分摊。

合同后面有规定,如果业主委员会不提供相应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视业主委员会违约,不提供合同约定的有关服务。建议业主委员会及时对物业管理用房的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如实填写。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应符合下列约定:(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详见附件三;

(二)公共绿化养护服务,详见附件四;

(三)物业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详见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维护服务,详见附件六;

(五)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详见附件七;

(六)物业其他公共事务的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八。

专家解释:本条是合同的最主要内容,有关附件内容应该按照招投标文件或者协商的服务内容等级详细填写。由于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确定有很强的专业性,并且与收费标准息息相关,建议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制订。

第六条(交接查验手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甲、乙双方办理物业查验、移交手续,对查验、移交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应解决办法应采用书面方式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九。

专家解释:交接验收十分重要,主要目的是分清开发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以及新进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如果没有认真交接就会为后期管理带来隐患,并可能给业主造成重大损失。已经有案例出现,一个小区因为没有妥善交接,后期物业公司进入后,价值三百多万元的监控设施报废,诉至法院,开发商只愿赔偿20万元了事。经法院调解,最终也只能赔偿20万元,原因是有关交接不清楚,造成事故责任无法分清。

第七条乙方根据下述约定,按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一)住宅:高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月·平方米;别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业: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办公楼:______元/月·平方米。

(三)商业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四)(五)

(六)上述物业服务收费分项标准(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元/月·平方米。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元/月·平方米。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元/月·平方米。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元/月·平方米。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元/月·平方米。

二、非住宅物业

1、综合管理服务费:元/月·平方米。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费用:元/月·平方米。

3、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服务费用。

4、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费用。

6、本条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不含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物业大修和专项维修的费用在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规定分摊。

专家解释:收费标准与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相对应,并经过市场竞争产生。没有充分的竞争,市场价袷呛苣讶范ǖ摹N颐墙ㄒ椴扇≌斜昊蛘叨嗉揖貉〉姆绞饺范鄹瘛?/P>

由于上述定价过程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一般的业主委员会是难以胜任的,建议业主委员会聘请专业机构参与定价的谈判过程,或者委托代理招标。

何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同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间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的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等活动所达成的协议。

相对于业主来说,该合同虽具有短暂过渡性特征,但在此期间对业主是有约束力的。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业主尽管没有直接参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但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构成合同关系。

何为《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是确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各自权利义务的准则,是物业管理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开展物业管理的前提和依据,是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统称为业主)就对房屋、公共设施、公用设备及相关场地实施维护和管理达成的协议。

这是一种提供劳务的委托合同。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系平等民事主体,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权源自业主的委托授权。这种授权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实现,一旦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署了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即告成立,双方都应遵守合同。对于业主来讲,可以通过该物业服务合同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这样该合同的内容就对业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是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依据。

《湖南省住宅区物业服务合同(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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