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审批材料清单
编辑:空谷幽兰 识别码:20-89016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8 18:30:5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审批材料清单

***区设置医疗机构审批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的资质

(申请相应类别的资质证明-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

2、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选址报告

5、建筑设计平面图

6、资信证明

7、设置协议书

8、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9、委托代理时,出具委托证明及其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申请事项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条件所需的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不在岗(未注册)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二篇: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申请报告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报告

一、申请单位名称:***眼科诊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2301234567890

二、注册地址:

诊所地址:******区********DY幢210室

三、出资情况:

***眼科诊所是***个人全资投资,隶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辖管理的个人专科诊所。

四、申请人基本情况:

***,生于1981年2月,202_年6月毕业于温州医学院临床医学眼视光学专业,先后取得执业医师初级资格证书与执业医师中级资格证书,并注册执业范围眼耳鼻咽喉科专业。曾工作于***眼科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中心。医治患者数万人,有着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五、开展医疗项目及定编人员:

***眼科诊所是集眼病预防、保健、医疗及健康教育为一体的专科诊所,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现职工2人,眼科主治医师1名,护士1名。

六、主要医疗设备:

按《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及眼科诊疗常规技术的要求配备:裂隙灯显微镜1台、角膜地形图1台、电脑验光仪1台、综合验光仪1台、电脑焦度计1台、接触性眼压计1台、眼底镜1把、检影镜1把、视力表2个、瞳距仪1台、验光插片箱1套、温湿度调控设备(空调)2台、身高体重测量称尺1台、体温表1个、诊桌诊椅各1张、纱布罐1个、诊察凳1张、听诊器1个、血压计1个、压舌板、药柜1组、紫外线消毒灯6盏、污物桶6个、高压灭菌设备1套、处置台、氧气瓶1套、开口器1个、牙垫1套、口腔通气管1组、人工呼吸器1个及相关眼科门诊所需其他附属器械等。

七、拟设诊所所在辖区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拟设诊所位于******区***东中段(宾虹广场2楼),****与***东路交叉口处,属***街道管辖区域,南有***小学(***附小),北面银泰天地百货,西临******货。诊所主要覆涉***街道南部,区域人口3万左右,周围遍布各大商场、超市、办公写字楼及多个居民区,属******地块经济中心和人口居住工作密集所在位置。

八、拟设诊所服务方式和时间

服务方式:主要以门诊、健康教育、预防保健为主;急诊出诊、家庭病房为辅。

服务时间:24小时门诊。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市***区卫生局:

兹授权(身份证号 职务)为我单位办理(具体行政许可事项)办理人。

授权范围:

□ 接受行政机关依法告知的权利

□ 代为提交申请材料、更正、补正、补充材料的权利 □ 代理申请人行政许可审查中的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 签收卫生行政许可文书及许可批件的权利 □ 其他权利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章):

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四篇: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选址报告

医疗机构设置选址报告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本单位(本人)符合申办医疗机构设置的条件,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现已选好执业地址,选址情况报告如下:

拟设置医疗机构名称:***眼科诊所 ;

拟设置医疗机构地址:***市***区后街宾虹广场DY幢210室街。

一、机构选址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以及《***市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要求,符合***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选址与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

距离本地址300米内无国有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00米内无卫生院,100米内无社区卫生服务站。本诊所设置后可以作为公立医疗机构的补充,为周边居民提供基本的眼科诊疗服务。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儿机构、中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

相邻50米内无托幼儿机构、中心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符合卫生要求。

四、选址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166.85平方米,使用面积90平方米,可满足开展眼科诊疗工作的需要。

报告单位(签章): 报告人: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申请人任职证明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任职证明

***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兹证明 *** 同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拟在***眼科诊所 担任

职务,是该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按照规定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该同志不属(属)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离退休干部兼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

人事主管部门(章)

上级主管部门(章)

****年**月**日

注:有主管单位的由单位出证明,无主管单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证。

设置医疗机构医院、门诊部或诊所审批材料清单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