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72334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30 09:44: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崔昕玮

2011级电力1班

学号20114450152

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就业协议的签订。每年的12月份,是高校毕业生签约的高峰,协议一旦签定,基本上就意味着你的第一份工作就确定了,因此,要特别注意签约的注意事项。

凡列入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在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双方会签订一份就业协议书。高校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统一制订的,由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三方都有约束力。应该注意的是,协议虽然不是劳动合同,但也是一个法律行为,所以在签订协议之前也要三思而后行。

就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①工作(聘用合同)期限;②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③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④工资报酬和福利待遇;⑤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⑥违反就业协议的责任。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那么,签订就业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1)签协议前,毕业生一定要全方位地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例如企业的发展趋势、企业招聘的岗位性质、企业的员工培养制度、待遇状况、福利项目等系列内容,不但要掌握资料,更要实地考察。并且还需要重点了解单位的人事状况,了解企业是否具有应届毕业生的接收权。

(2)毕业生要注意所约定条款的合理性和可接受性。目前高校毕业生使用的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于地区不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差异和各自情况的不同,协议书中不可能规定得很全面、详细,许多内容要靠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但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进行约定的时候要注意:约定的条件是否合理;约定的条款毕业生本人能否承受。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备注条款,必须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签字,否则当发生争议时,备注条款很难发生作用。

(3)确认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一般而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资格和能力,并具有录用毕业生就业的自主权。由于就业市场中招聘单位很多,难免会有鱼目混珠的情况,因此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前,应先仔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利于做出正确的判断。

(4)认真填写主体双方身份的有关内容。就业协议上用人单位名称一栏必须完整填写单位全称,组织机构码和信息登记码准确填写,否则离校时无法打印报到证。档案转移单位地址以及邮编要完整准确,不得省略。学校将据此录入方案并转移档案,一旦有误将导致毕业生档案转移过程中投递和接收的困难。就业协议书中毕业生生源地,是指毕业生入学时户口迁出地,此栏必须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上的条款规定了服务期、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和福利待遇、就业协议终止的条件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应该由签约双方协商后认真填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如果确有必要对协议书条款进行变更或增减,涉及的内容一定要具体、明确,不会产生歧义;如无附加条款,应当将协议书中空白部分划去,或注明以下空白。

(5)注意与劳动合同的衔接。由于就业协议书在先,为了避免到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尽可能将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体现在就业协议的约定条款中,并约定就业时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包括这些内容。若事先没有书面约定,一旦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双方又不能就解除协议达成共识,如果毕业生提出不去该单位就业,则毕业生就将承担违约责任。

(6)解除就业协议的条件应事先约定。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本人如准备考研、出国,可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就解约条件作约定。若约定条件一旦成立,毕业生可依约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避免产生经济损失或其他争议。

(7)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在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过程中实行其监督和管理职责,并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对毕业生就业流向实施必要的调控,所以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必须在有关政策和规定范围内进行。

(8)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一定要签署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需要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将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或双方达成的有关约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对双方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的说明,这是下个必要的过程,也是毕业生就业的一种权益。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者约定内容各条款过于笼统甚至违法、违规都是对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侵犯,更不允许采取欺诈和胁迫的方式要求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正式的劳动合同可能是学生毕业前签订、毕业后生效的,也可能是毕业后签订、立即生效的。一般就业协议书也会在劳动合同生效时,而终止其效力。

如上所说,毕业生就业协议一经订立,就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就用人单位而言,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就会造成岗位人员的空缺,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同时也会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第二篇:签定就业协议书注意的问题

签定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审查协议书的内容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主协议(即主合同)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

2.写清补充协议内容

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必须指出,补充协议书和主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4.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

5.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

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意见应具体、准确,应和协议书的内容相一致。

6.协议的形式要合法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第三篇: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教育制度改革的深入,“ 契约(合同)式 ” 就业模式将是今后学生就业的主要方式。而在近几年一些高校实行 “ 双向选择 ” 和 “ 自主择业 ” 过程中,学生和用人单位毁约现象时有发生,这在社会及学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或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的 “ 协议书 ” 不尽完善。

一、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和特征

从法律意义上说,协议书若要具有法律效力,它就要具备合同(或契约)的性质和特征。因此,就业协议书应是当事人(毕业生、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该协议应具有以下特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相一致 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相一致,才能成立。只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者双方当事人虽都有意思表示,但相互之间意思表示的内容不一致,协议都不能成立。.协议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毕业生,另一方不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大型企业集团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双方没有上下和高低之分。.协议应具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是双方当事人为确立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因此,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不涉及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协议既然是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与保护。因此,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认真、严格地履行各自应承担的义务。

二、目前使用的协议书存在的问题

按照 1997 年 3 月 24 日国家教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统一制定了在本辖区内使用的格式协议书。但这样的协议书随着形势的发展愈来愈显示出其存在的问题。以安徽省教委制定的协议书为例,笔者认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协议的内容简单 协议内容过于简单,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和义务。.没有违约责任条款 比如:双方各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什么情况属违约?违约后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责任等均没有规定,易产生纠纷,而且产生纠纷后也不易解决。.协议书不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 该协议书只能是一种意向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以致造成当事人违约而另一方无法受到相关法律保护。如有的单位,特别是有些大型企业集团(包括私营企业)在供需见面会上与学生大量地签定协议,从而造成一种轰动效应,但事后却设置种种条件,限制一部分学生进入;另外,一部分学生同时和多家单位签协议书,最后只能选择一家。这种问题的出现,归根到底是协议书不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所致。

三、签定协议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认真审查协议书的内容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个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第三要审查清楚除主协议(即主合同)外是否有附件(即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写清补充协议内容 由于现在使用的格式协议书内容简单,毕业生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就原协议书中未能体现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用补充协议形式表达出来。按照《劳动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业协议书协议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必须指出,补充协议书和主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单位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协议双方的资格是否合格是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这里主要是指用人单位的资格)。用人单位,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不包括私营企业),必须要有进人的权力。如果其本身不具备进人的权力,则必须经其具有进人权力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因此,毕业生

签约前,一定要先审查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写明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鉴于实践中毕业生及用人单位违约率有所增加的状况,协议书中违约条款就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审查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具体意见 用人单位及上级主管机关签署的意见应具体、准确,应和协议书的内容相一致。.协议的形式要合法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经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第四篇: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相关问题

解除、改派

两年之内需要办理改派手续,需要与原单位协商好,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拿回单位留存的那一联协议书。加上自己留的和学校留的,去学校就业部门重新换一份协议书,与新单位签订,再办理派遣手续。具体怎么办理,各地规定不一,请咨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需要说明的是,改派以后档案会重新派遣至新单位,无法在原单位保留。为了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和学校的声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解约手续。

1)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2)向招生就业办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解约函,交招生就业办。

3)招生就业办根据有关规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解除分为单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1)单方解除,包括单方擅自解除和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单方擅自解除协议。属违约行为,解约方应对另二方承担违约责任。单方依法或依协议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业协议有法律上的或协议上的依据,如学生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就业协议,毕业生录用之后,可解除就业协议,或依协议规定,毕业生未通过用人单位所在地组织的公务员考试,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协议,此类单方解除,解除方无须对另二方承担法律责任。

(2)三方解除是指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经协商一致,消灭原订立的协议,使协议不发生法律效力。此类解除因是三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一致的体现,三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三方解除应在就业计划上报主管部门之前进行,如就业派遣计划下达后三方解除,还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调整改派。

(3)违约责任及毕业生违约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就业违约多为毕业生违约。单位的意思是他们可以不承认这个协议书

但是嫌麻烦

不想办这个解约手续

个人有权单方面提出解约

单位不同意那纯粹就是无理取闹

再懒这个手续也应当帮你办的可见此单位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跟单位负责人面谈

多说些好话

先说明自己理解单位的难处

其次阐明自己的难处

人有时候是一定要低三下四地求人的因为我们的十万火急在某些人那里只是午后的一杯茶

劝君不要试图走法律道路

中国的法制实在是让人不敢恭维

官司一打就是多少年

花费无数金钱、时间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往往为录用一毕业生做了大量的工作,有的甚至对毕业生将要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所安排。同时毕业生就业工作时间相对比较集中,一旦毕业生因某种原因违约,势必使用人单位的录用工作付之东流,用人单位若另起炉灶,选择其他毕业生,在时间上也不允许。从而给用人单位工作造成被动。

2、就学校而言,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行为认为是学校的行为,从而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关系。用人单位由于毕业生存在违约现象,而对学校的推荐工作表示怀疑。从历年上情况来看,一旦毕业生违约,该用人单位在几年之内不愿到学校来挑选毕业生。面对激烈的就业竞争,用人单位需求就是毕业生择业成功的前提,如此下去,必定影响今后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影响学校就业计划方案的制定和上报,并影响学校的正常派遣工作。

3、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到校挑选毕业生,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因损坏、涂污需 更换

毕业班学生签领协议书后,因损坏、涂污需更换协议书者,凭本人申请到学院负责老师处更换,更换时必须将原件退还。经分管院长签名同意后,负责老师审查登记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更换登记表》中并给予更换,并保存好学生的申请及原协议书。因故遗失要更换

1,毕业生就业协议当然可以不填写,这样的话没有报到证,你的档案留在学校;不过这样的话,你们学校就多了一个未就业学生,计算就业率会下降,学校是非常不愿意的,这就是为什么学校一般都会让学生签一个协议,即签了不去工作也行;

2,档案问题:如果你签了就业协议,你的报到证上就会有该单位的档案接收单位,有些是工作单位而有些是档案保管机构(因为非公有制单位是不能持档案的),档案发至你的档案接收单位;如果你没有签就业协议,档案保留在学校至你毕业后两年,然后转入学校所在地人才交流市场;当然你也可以自己提出将档案转移,这样需要接收你的档案单位发出商调函;

3,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换工作,对档案没有任何影响(最多就是有些单位可以接收档案,你需要将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如果超过地级市更换工作,需要将档案转移至新的城市,这样主要是方便你以后养老、考入行政单位等问题;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登记的该单位代码,可以证实该单位是否进行注册,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涉及企业税收、银行开户、个人社保等问题,也就是一个真伪辨别的手段。一般是需要的,如果该公司没有,很有可能是皮包公司,你要注意一点。

第五篇:毕业生签约就业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毕业生签约就业需要注意那些问题!

一、首次就业维权建议

毕业生在首次就业过程中,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和掌握就业方面的知识和政策,并严格按照程序办事,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而不致轻易受到侵害。

1.端正求职心态。

毕业生求职时,往往会出现焦急、浮躁和盲目的心态,直接影响了他们在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态度和表现:或为不惜委曲求全;或不敢再“斤斤计较”;或被花言巧语诱骗而轻信对方。虽然不是“一次就业定终身”,但如果首次就业就令权益和身心都受到伤害,则必然会给自己未来的发展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2.掌握政策,学习法律。

在求职、择业、签约之前,一定要全面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就业政策,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储备。如此,才能在应聘和签约时保持思路清楚和条理明晰,及早识破不法单位故意设下的陷阱;如此,才能懂得如何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手段解决就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3全面了解用人单位。

毕业生享有全面、真实了解用人单位的知情权。签约前,毕业生应该尽量多方面打听、了解用人单位的运作状况、招聘信誉、用人意图、岗位职责以及企业文化等情况。如果有可能,最好去实地考察工作环境,尤其是颇为陌生的单位,未雨绸缪地将未来实际就业中权益受侵害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4.慎重签订协议。

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落笔要慎重,仔细研究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确认合理合法后再签字;重点注意试用期及违约条款的约定;尽量不要在协议书中留下空白条款;对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要尽可能在补充协议中予以书面注明,并明确将来签订劳动合同时对此予以确认。(来源:《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

5.敢于据“法”力争。

如果在求职应聘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现有权益受侵害的不公平现象,不要害怕失去就业机会而忍气吞声,要学会积极运用法律的武器,力争自己的合法权益。缺乏诚信、用心不轨的用人单位不去也罢,否则将来吃亏的还是毕业生自己。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是阻止侵犯毕业生就业权益的现象泛滥的根本途径。

6.借鉴专家意见。

如果在首次就业的过程中遇到疑惑和困难,要及时咨询有关专家、老师和家长。毕竟大学生在社会阅历方面还是一片空白,而法律专家的专业视角、学校老师的指导经验,对于毕业生来说不啻为莫大的帮助。此外,往届校友在就业中的经验和教训,也是可供应届毕业生就业维权参考的一笔宝贵财富。

二、劳动关系维权建议

初涉职场的大学生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在注重调节职业适应的同时,也不要忽略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免给自己职业生涯的发展造成不必要的阻滞和损失。

1.学习劳动法规。

我国的《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性的劳动合同管理规定,是调整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解决劳动争议的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法律法规,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之前应对这些法律常识有所了解。“法盲”是侵权者最为青睐和觊觎的猎取对象。

2.重视劳动合同。

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关系到毕业生在实际就业过程中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的保障。

首先,要及时签订。到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应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双方的劳动关系

能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的保护;

其次,要逐条细看。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毕业生要仔细分析,权衡利弊,切忌盲目签字。对模糊

词句要提出质疑,对不平等条款要敢于指出,对不公平合同要坚决拒签;

最后,要保存证据。签订劳动合同后,毕业生也要持有一份合同,作为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以及

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

3.善用救济方式。

掌握合法的维权手段是解决合法权益受损最有效的途径。一旦在实际就业中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应该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申请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对于

用人单位一般的违规行为或争议不大的问题,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向该单位所

在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让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

如果毕业生在实际就业中遇到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还可以及时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公益服

务专用电话——“12333”,咨询劳动保障的政策,获取有关的信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就业签约如何维权?

1.毕业生档案一定要有着落

毕业生档案里具有很多原始材料,不可复制,一定要重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要问清单

位性质及其主管单位是否具有人事管理权,是否可以接收档案。一些非公企事业单位、民营机构

并不具有人事管理权,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档案;如果应届毕业生户口不能落在工作所在城

市,则最好是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委托办理人事代理。北林大就业服务中心秦艳茜老师

提醒,有些毕业生不注意自己的档案投递去向,工作多年后忽然发现自己的人事关系仍无着落;

有的虽然与工作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到人才交流机构办理有关手续。这都使得工龄、档

案、保险等受到影响,职称不能及时申报,需要考研、出国政审等证明时无处去开,造成许多不

必要的损失。

2.社会保险应问清办细

很多毕业生对“社会保险”了解甚微。“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

保障和生育保险等项目。如果毕业生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一般单位均会给予解决。

如果毕业生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需要向用人

单位提出社会保险问题,至少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用人单位不为员工办“基

本养老保险”是违反《劳动法》的。部分用人单位薪酬较高,建议雇员以个人名义参保,毕业生

应主动参加。

3.询问有没有特殊体质要求

常常有毕业生在签约前被告知“某项身体条件不合格”,从而不能顺利签约。这样,造成了毕业生

浪费了求职时间,错失了就业机会。因此应聘时要咨询清楚,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出哪些特殊

体质要求。签约时,要求用人单位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体检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报到后,如果毕

业生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要按单位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处理。违约金等事宜需讲明

工作地点、岗位、服务期限、违约金,养老金、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正常福利待遇等问题与用人

单位商定后,最好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今后一旦发生劳动纠纷,这些都是劳动争议的判定依据。

秦老师提醒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学校三方签订就业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如用

人单位无故解约,毕业生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就业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针对侵犯自己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可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

见。同时,也可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和仲裁。情况严重,可直接向用人单位

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