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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精选5篇)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77174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7 09:31: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秩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为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其与各系(分院)、宣传部、后勤集团、保卫处、院团委、卫生所等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与提供服务,共同监督管理公寓物业服务。

第三条 学院积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成立学院、系(分院)大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并设楼长、层长、寝室长。

第四条 学生公寓划分成A社区(1-3号楼)、B社区(4-5号楼)、C社区(6-8号楼),分设社区服务站,公寓管理中心、物业公司、系(分院)等派人进驻。

第二章 入住与退住

第一条 全日制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在学生公寓按照学院指定的寝室、床铺住宿,并缴纳住宿费。学生不得私自在校外租房住宿。

第二条 对申请走读的学生,需学生的直系亲属在市区有固定住所且不影响学习与活动,需个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房产证、户口簿)、由班级和系(分院)验证审批、签定《走读生管理协议》后方可走读,并免交住宿费。

第三条 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不适宜在寝室居住的,可由个人申请、家长同意、由辅导员对拟租住房源的安全评估合格后、经系(分院)审核、学生处审批,可在校外租房住宿。学生患传染病时必须到院卫生所指定地点住宿。

第四条 新生入住公寓,应办理公寓入住手续:

1、公寓管理中心会同系(分院)按照相对集中、资源公平的原则确定拟住寝室,再通知后勤集团为拟住寝室配齐公物、打扫卫生,再在公寓软件中将寝室分配给系(分院)。

2、系(分院)在公寓软件中将寝室分配给班级、并打印《入住凭证》;新生报到时,班级分配床位并发放《入住凭证》,寝室住满后才可以分配下一间,本班多余的床位由系(分院)分配给其它班级学生,禁止1人或2人居住寝室。

3、学生到各楼出入口物业管理员处出示《住宿凭证》、住宿费凭证,物业管理员录入公寓软件后发放钥匙、空调遥控器,学生需按要求录入门禁信息。

第五条 学生寒暑假开始学生公寓封楼,学生离开时应关好门窗、水电,不得在寝室内存放现金与贵重物品;学期开学第一天起学生公寓开放。

第六条 学生离校实习或寒暑假期间因教育教学需要,经本人书面申请、班级和系(分院)同意、学生处批准可在指定寝室住宿,并由班级管理。住宿超出2周需缴纳住宿费。

第七条 学生因毕业实习或其它原因离校,应办理公寓退住手续:

1、学生离校前各班级填写《退住清单》;离校时需打扫卫生、锁好门窗、关闭水电,将钥匙、水卡、空调遥控器标上寝室号交班主任。

2、系(分院)根据《退住清单》进行核查,再通知公寓管理中心退住。

3、公寓管理中心通知后勤集团、系(分院)、物业公司到公寓现场,根据《退住清单》将寝室移交给物业公司,各楼物业管理员录入公寓软件。

4、公物非正常缺损的由责任人赔偿,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入住学生共同赔偿。

第三章 安全与秩序管理

第一条 公寓楼各出入口及楼内、外由物业管理员每天2-3班轮流值守、巡查,各出入口23:00——次日6:00锁门。第二条 规范管理公寓楼的人员进出:

1、本楼住宿学生进出公寓楼要刷校园一卡通,未带卡的出示学生证经登记后方可进出公寓。在人流高峰及紧急情况下物业管理员应打开门禁通道放行。

2、除本楼住宿学生、物业人员、公寓管理中心人员外,其他人一般不得进入公寓楼,但下列情况可由物业管理员登记后准入:(1)学院相关管理人员、公寓自管委干部因工作进出公寓楼,管理员不认识的应出示身份证或学生证;(2)学生直系亲属白天在学生本人陪同下、逗留不超出2小时、出示身份证进入公寓楼,但男性亲属不得进入女生楼;(3)在公寓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挂工作牌、出示身份证进出公寓楼,且学院对口部门已通知(或本学期已审批),且服务站负责人已同意(或本学期公寓管理中心已备案),但男性不得晚间进入女生楼。

第三条 学生应遵守以下安全与秩序要求:

1、不准使用电加热设备,如:电饭锅、热得快、电炉、电暖器、电热毯、电吹风、电磁炉、饮水机、电水壶等,不准破线连接电器,不准使用不合格或影响智能电表工作的电器,离开寝室时要从插座上拨下电器,不准在床上使用需交流电的电器。

2、禁止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吸烟、点蜡烛、生火炉、使用酒精炉或煤油炉、焚烧杂物等。

3、禁止在公寓存放危险品,如:易危害人身安全的棍棒、锐器,易燃、易爆、有毒、强酸、强碱物品,狗、猫、鸟、兔等动物。

4、禁止在公寓的危险行为,如:翻窗,翻墙,攀爬阳台,撬门,进入公寓楼顶,在寝室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人离开寝室不锁门窗,睡觉不关门。

5、发现安全隐患、可疑人员等应立即向物业管理员、辅导员报告,并尽量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拨打120、110、119等报警电话。

6、文明言行,保持公寓安静、整洁,不准增加、调换、拆装公寓设备,禁止在公寓楼从事促销、经商等活动,积极配合辅导员、物业管理员、公寓自管委检查寝室,接待老师要起立。

7、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夜不归宿,无正当理由不得晚归。

8、公平使用寝室资源,提倡各班级将南侧寝室的阳台晾晒区域划分一半给北侧寝室使用,班级可每学年对调南、北侧宿舍。

第四条 物业人员、辅导员及其它管理人员发现安全问题或接到安全报告需妥善处理: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学生正确避险与逃生,及时拨打120、110、119等报警电话,向学院值班人员、物业负责人、系(分院)负责人等报告。

第四章 卫生管理

第一条 公寓楼公共区域由物业保洁员每天6小时巡回保洁,并定期按院卫生所要求进行消毒。

第二条 寝室内卫生由学生轮流值日,做到:张贴有《值日表》,垃圾袋装后放入垃圾桶,床上用品铺叠整齐,桌椅用品干净整齐,地面墙面门窗干净,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第五章 水电管理

第一条 寝室电路中主灯、风扇、墙插一路,空调、阳台与卫生间照明一路。水、电由学院免费提供一定量,超出到后勤集团一卡通中心窗口、或每幢楼的自助购电机上充值,具体由《学生宿舍水电定量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条 智能电表系统对寝室阻性负载超出300W自动断电若干分钟,学院对每周多次断电的寝室人工断电,学生需填写《恢复供电申请表》,经班主任、系(分院)批准后,到一卡通中心窗口申请恢复供电。

第三条 学院在公寓楼出入口安装插座,免费供学生使用电吹风等生活必需电器,由物业公司管理。

第六章 公物维修管理

第一条 学生寝室内学院提供的设施设备发生损坏的由入住学生报修,公寓内其它公物报修由物业公司负责。互联网、楼层开水炉、洗衣机、淋浴房等是由校外企业经营的非生活必须服务,用户可向经营企业报修,学院可予协调。

第二条 公物报修由物业公司受理,学生到各楼出入口的物业管理员处或公寓管理中心网站报修。禁止学生擅自检修公寓公物。

第三条 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维修,维修材料由物业公司提出需求、经学生处审核后、由后勤集团提供,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社区服务站受理投诉。

第四条 非小型维修由物业公司报学生处初审,转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审核与安排维修,物业公司需做好跟踪服务,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受理投诉。

第五条 公物属学生人为损坏的,由物业公司报学生处,由学院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维修企业收取,涉及违纪的由系(分院)处理。

第七章 学院建设文明寝室活动

第一条 学院每学年开展建设文明寝室活动,由学生处与各系(分院)、宣传部、院团委、公寓自管委组织。本章规定为指导性,每学年的建设办法可做修订,各系(分院)的建设办法可自行制订。

第二条 文明寝室的标准:

1、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注重道德修养,主动关心班级和寝室工作,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学习风气浓厚。

2、全室成员模范遵守院纪院规,无违纪现象发生。

3、寝室无安全事件发生,在院、系、班的安全检查中无违规现象。

4、执行寝室值日制度,室内经常保持整洁,在院、系、班的卫生检查中得分较高。

第三条 建设分阶段进行,每阶段4周,每阶段内容如下:

1、各班委会在班主任指导下,发动全班学习文明寝室条件并积极建设文明寝室,前2周评价出班级先进寝室、后进寝室各1个报系(分院)。

2、各系(分院)指导系(分院)公寓自管委对班级先进寝室、后进寝室跟踪检查1周,按约50%比例推选出系(分院)先进寝室、后进寝室报学生处。

3、学生处指导学院公寓自管委对系(分院)先进寝室、后进寝室的安全、卫生状况跟踪检查1周,按先进寝室的约50%比例推选出本阶段学院文明寝室,后进寝室检查分值达不到60%的为不达标寝室,并报学院审批。

4、各系(分院)要以推动辅导员进公寓、指导公寓自管委、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公寓文化活动等为载体,推动建设文明寝室活动富有成效地开展。

第四条 奖惩

1、每阶段的学院文明寝室由学院公布表彰,并按60元/间给予奖励,班级应对入住学生给予表扬并作为评价学生的依据之一。

2、对于不达标寝室的学生,班级应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进,无明显改进的应取消该寝室学生本学年的评奖评优资格。

3、学院每阶段对各系(分院)建设情况进行评分,并设3500元建设奖金,根据评分比例奖励给各系(分院),奖金须用于建设文明寝室活动。

第八章 其它

第一条 各班级需对违反本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处分,其中无具体规定的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第二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以前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学生处解释。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12月26日

第二篇: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范文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试行)

为规范学生公寓的管理,提供安全、文明、健康、舒适、优雅的公寓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公寓楼管理

1、学生在公寓楼内应服从管理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必要时可查看学生证件,学生必须予以配合,共同维持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阻挠管理人员正常工作。凡违反管理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作相应的处理。

2、外来人员入楼会客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履行登记手续(会客地点:值班室会客厅,时间:中午12:00-13:30,晚上: 17:30-21:30)公寓不得留住外来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者,应到宿舍管理科办理手续另行安排。对无证又不登记强行进入或无理取闹者,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由公寓管理部门会同公安保卫部门予以治安处罚。

3、公寓楼熄灯时间为晚上11:00,熄灯前5分钟,由工作人员铃声提示,提示后,学生应自觉熄灯,停止使用电脑、台灯等电器,违者有关管理部门将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断电处罚。晚11:00后学生进入公寓楼应主动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

4、每晚7:00-9:30(周末除外)为晚自修时间,公寓内禁止影响学习的其他活动。

5、男女生不得互相串楼。

二、公寓寝室管理

1、公寓每个寝室设室长一人,管理本寝室的生活事务,1

并安排值日生轮流值日与卫生检查。寝室内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并参加评比。对寝室内卫生工具要妥善保管、爱惜使用。

2、学生应按照学校指定的寝室和床位住宿,未经准许不得自行调换和搬迁。

3、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准把饭菜及外购餐盒带回寝室就餐;不得在寝室内使用煤油炉、燃气炉等烹调食物;禁止在公寓内喂养小动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公寓;禁止从寝室内向外抛洒物品;禁止随地吐痰、乱抛果皮纸屑、乱倒污水;禁止冲洗地板。

4、寝室内不得进行各种球类活动;不得喧哗吵闹;不准擅自设立摊点、买卖经商;不准抽烟、喝酒、打麻将;严禁赌博;禁止攀爬门窗、栏杆。在午休和晚间熄灯后寝室内严禁使用乐器、音响设备等。

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公寓卫生管理

1、学生必须自己动手打扫寝室卫生,每个寝室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擦拭门、窗,整理物品,清扫地面(包括床下)。个人床铺被褥、枕头、蚊帐、书架自己整理。

2、学生公寓走廊、楼梯、门厅、公寓周围等公共场所由公寓卫生员打扫。

3、学生公寓内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1)地面(含床下)、无积灰、无痰迹、无纸屑果皮。

(2)墙面、家具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和灰尘、无张贴、无球印。

(3)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4)卫生间、浴室无垃圾、无异味、无蛛网、无污迹、无乱张贴。

(5)衣柜、桌椅、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品应有序摆放。

4、学生寝室垃圾实行袋装,应于每日早上8:00前放置垃圾筒内。

5、学生应积极配合做好公寓楼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应按相关法规处理。

6、学生寝室卫生状况,每天进行检查评分,并予以公布,作为文明寝室评比的重要依据。卫生及内务检查两次不合格者,宿管科将书面通知所在系,进行警示教育,三次不合格者由所在系责成其做出深刻检讨及时纠正。

四、公寓楼设施管理

1、安装在公寓楼层的消防器材按《消防法》规定不得乱拆乱动。公寓楼内的水龙头、供水等设施应爱惜使用。使用自来水随用随关,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

2、对寝室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要倍加爱护。寝室内个人设施实行编号配置管理,毕业时学生应按原号归还,若有丢失、损坏,由个人负责赔偿;公共设施人为破坏的,由肇事者负责赔偿。找不到肇事者,则由全体舍员赔偿。

五、寝室水电管理

学生公寓实行水电定量管理,每位学生每月免费供应2吨水、5度电,超过限额部分按物委规定收费。寝室内智能型刷卡水表不能进水,需妥善使用。

六、寝室安全管理

1、公寓内使用的电脑、电视机和收录机等电器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摆放。严禁私拉电线、乱安插座和使用电炉、电热棒、电烫斗、电热杯、电木梳、电饭锅以及取暖器等其它

电热设备,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

2、禁止在公寓内燃烧纸屑等物品和使用明火;使用蚊香,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公寓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学生宿舍严禁吸烟。

3、学生个人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学生不得私自配置门锁或将钥匙转借他人。离开寝室应随手关门。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共同做好公寓的安全防范工作。

4、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在寝室内,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管理员或值班员等有关人员,并听从指挥。若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打开公寓所有通道,及时疏散至安全地带,若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院相关人员,并保护现场。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总务处。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

???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思想沟通、感情及信息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也是反映学校素质教育成果的重要窗口。公寓管理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对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使学生公寓达到安全稳定、设备完好、秩序井然、环境整洁、温馨祥和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理安全管

第一条??? ?严格公寓门卫制度,实行定时开锁公寓大门。

第二条??? ?公寓内严禁私接电源和使用超过规定的大功率电器,以免造成触电或因

负荷而引起的用电设备损坏。如有违反,除没收设备、核定功率及时间收取电费外,从重给与纪律处分。凡造成人员伤亡的后果自负。

第三条??? ?大量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存折、储蓄卡、有价证券、有效证件、钥匙、手机、手表、随身听等贵重东西,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以免丢失。

第四条??? ?严禁在公寓内使用各种炊具做饭,严禁焚烧废纸杂物,严禁点燃蜡烛和

使用明火,以免引起火灾。凡违反此规定而引发火灾造成集体或个人财产受到损失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条??? ?离开宿舍时,要及时锁好房门,个人使用的柜子要及时锁好,宿舍钥匙 不得借给他人,凡因违反此规定而造成财物损失的责任自负。

第六条??? ?严禁小商小贩或其他闲杂人员进入宿舍。

第七条??? 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来客须持有效证件在公寓管理室登记,同意 后方可入内。

第八条??? ?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留校外人员和亲友在公寓住宿。如有违反,每人每天按20元收

第九条??? 取

住宿费。

第十条??? ?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管制刀具等带进和私藏公寓。

第十一条??? ?严禁在架子床上洗漱打闹,严禁骑坐窗台。

第十二条??? 公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并详细做好记录,以备 查用。

第二章? 设备管理?

??? 第十二条 不得随意拆装宿舍窗扇、纱窗扇,以免造成损坏。凡开、闭不够灵活,难以正常使用的,应及时报公寓管理室,由专业人员维修,不得强行推拉,自行拆卸,以免造成损坏甚至脱落。

??? 第十三条 不得随意拆装架子床上的护栏、床梯,以免造成上下不便和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 凡因锁具故障和钥匙丢失而不能打开锁的,应及时报告公寓值班室,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不得随意自行乱砸乱撬,以免造成房门、柜门损坏。凡违反此规定造成设备故障的,按损坏公物处理。

??? 第十五条不得随意拨打“119”“120”“110”等特殊电话,严禁拨打骚扰电话,违反者经记录查询,造成的经济损失,个人承担,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关,不得私换灯具及大灯泡。

??? 第十七条 节约用水,及时关水,杜绝常流水。严禁在水房戏水打闹。

第三章 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 实行卫生责任制度,公共场所卫生由公寓服务员负责,各宿舍内卫生

由各宿舍自行清扫。

??? 第十九条 坚持卫生清扫制度,随时保持公寓干净整洁,公寓服务员对公共场所要坚持上、下午及晚上的一日三扫两拖。

??? 第二十条 各宿舍要坚持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室内卫生。

??? 第二十一条 严禁乱倒垃圾、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保持环境卫生。

??? 第二十二条 严禁从窗户向外泼倒污水、乱扔杂物,凡违反此规定一经发现,从严处理。造成行人受到损害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 第二十三条 公寓内(含宿舍)严禁乱写乱画、乱刻乱贴,以保持门窗、墙壁等设施的完好整洁。违反规定,造成设备和墙壁污染甚至破损者,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二十四条 剩饭菜及室内垃圾及时清扫,倒入垃圾道,不得堆放在楼道甚至倒入水池、便池,以免造成下水堵塞。凡违反此规定造成下水堵塞者,一经查实,收费疏通。

第二十五条 大便入坑,小便入池,便后洗手,手纸入篓,自觉维护卫生间卫生。?? ??

?? ???第四章?? 内务管理

第二十六条 坚持内务检查评比制度

第二十七条 宿舍内务的管理.检查评比由公寓管理员.各系辅导员.学生会生活部、女生部共同负责。具体标准另行制定。

第五章??? 秩序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公寓均要成立公寓管理小组,学生会有关部长任组长,在系辅导办和公寓管理员的协调、指导下搞好公寓秩序管理。

第二十九条 坚持公寓锁门制度,不得随意出入。严格执行留宿卡、出入卡、校外留宿卡等制度。

第三十条 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保持公寓的安静,严禁高声喧哗,敲击器物。熄灯后不得下棋打牌、吹拉弹唱,听收音机等,不得互窜宿舍,不得在水房洗漱,以免影响他人休息。第三十一条 严禁将各种宠物带入公寓,一经发现,除没收外,给与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公寓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十三条 住宿人员应自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的督促检查和管理,不得刁难谩骂学生干部,甚至无理取闹。

第三十四条 所有住宿人员均应按分配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员和辅导员同意不得私自调换。

第三十五条 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公寓,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公寓。第三十六条 凡发现公寓内打架、盗窃、外人侵入以及设备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第六章??? 维修管理

第三十七条 宿舍内电路及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寓管理室报告,严禁任何个人私自维修,否则按人为损坏处理。

第三十八条 公寓管理人员要及时对所报故障进行鉴定,经鉴定属正常使用故障的,予以免费维修;凡属人为造成损坏的,落实责任人进行赔偿后予以维修,不能落实责任人的,由该宿舍集体赔偿后予以维修。

第三十九条 公寓公共区域的设施出现故障,由各公寓管理员负责报修并检查验收维修情况。

第七章??? ?奖惩

第四十条 凡模范遵守本规定,被评为文明宿舍者,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第四十一条 自觉维护公寓卫生、安全、秩序,举报和揭发有意破坏公物、打架斗殴聚众酗酒、聚众赌博等严重违纪行为,对防治事件发生、排除事故隐患有贡献者,给予表彰奖励。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和包庇不良行为者,视情节将给与相应经济处理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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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习惯,特制订本规定。

一、公寓安全

1.为了确保学生公寓的安全,保证全体学生人身、财物的安全,学生公寓内严格禁止一

切妨碍公寓安全的行为:

严禁使用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等大功率电热器;

严禁私拉电线、网线;

严禁在公寓区焚烧信件、废纸或其他物品;

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

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及乱串宿舍。

严禁翻越阳台护栏及房间隔墙。

以上安全规定,违反者除没收违章器具外,并依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严肃处理。

2.住宿学生家长、亲友来访,应持有效证件填写会客记录,经值班人员同意,方可进入公寓。

3.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已的物品,不要将现金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内。携带大件物

品出门,必须经宿舍管理员登记。

二、公寓卫生

1.学生公寓整体环境的清洁,是保障住宿学生身体健康、防止疾病发生的基本措施。所有管理人员与住宿学生,都有维护环境卫生的责任和义务。

2.住宿学生必须坚持每天搞好宿舍内部个人卫生,自觉叠好被褥,保持床铺、桌面等的整齐洁净。

3.值日生应当每天清扫室内、阳台的地面,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4.为了维护学生公寓整体环境清洁卫生,在学生公寓区内禁止一切有害公共卫生的行为:禁止随地吐痰及随手乱扔垃圾杂物;

禁止在家具、门窗、墙壁上乱涂写、乱刻划、乱张贴,一经发现,当事人必须承担恢复原样的费用;

禁止在公寓内用餐;

禁止将外面的家具、砖石、木板等杂物带入公寓。

三、公寓文明秩序

1,公寓内提倡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文明优雅的仪表。全体住宿学生都必须自觉维护公

共秩序,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爱护公物,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按时就寝,按时起床。

2,学生公寓内禁止一切防碍文明秩序的行为:

禁止抽烟、喝酒、打架、打扑克;

禁止传阅不健康书刊;

禁止未经请假批准夜不归宿,禁止在公寓内打球、踢球等剧烈活动;

禁止在公寓区内停放自行车;

禁止大声喧哗,以及插放音响等一切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的行为;

未经管理员许可,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学生居住的公寓。

四、公寓维护

1.对于公寓内设备、设施的维修,学生可报管理员或班主任。

2.属自然损坏的设备、设施,维修时不收取费用;如属使用不当、人为损坏的,应收取

工料费。故意破坏者将加倍赔偿。

3.人为损坏一周内不主动报修者,以故意损坏公物论处,除照价赔偿外,将给予处分。

五、公寓的评优与奖惩

1.学校将根据日常检查记录和各系平时的抽查记录以及上级检查等多方资料,每学年对

公寓的安全、文明、卫生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于考评成绩优秀的个人和寝室,学校给予表彰。

2.公寓管理员负责对住宿生的全权管理,有权制止学生在公寓内的违章、违纪行为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请学校给予处分。

本规定由学校负责解释。

开发区一中2010、9

第五篇: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学生住宿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制定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如下:

一、学生处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学生入住学生宿舍,由各系部通知入住学生。

二、缴费入住学生宿舍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入住学生宿舍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交纳住宿费的收据,在舍务科登记,交免冠照片一张,由专人设置房卡到指定宿舍床位入住。

三、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外租房,但确有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在外租住。

四、入住者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生处舍务科统一计划管理,不准擅自占用床位。经学校批准学生宿舍需要调整时,入住者必须予以配合。

五、入住期间办理休学、退学等离校手续后一周内,必须搬离并腾空原入住宿舍的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时退还宿舍钥匙、电话机、饮水机等物品,退宿时经工作人员清点家具、设施完好的由工作人员签字,办理离校手续。

六、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设施、设备的责任。学生宿舍内墙壁和家具设备上,严禁剔、凿、钉钉子及自行拆装更改使用功能,禁止使用利器刻划或将炽热的物体置放在家具设备上,若有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在室内墙壁及门上乱贴乱画。

七、认真遵守《学生宿舍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

八、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宿舍楼内做饭,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九、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十、入住者应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柜、床垫、锁、门窗、玻璃、窗帘、灯具、开关、插座、电话、卫生器具、镜子、晾衣干等要爱护使用,如有人为损坏、丢失,都必须由该室学生负责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十一、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张贴各种营销广告和淫秽图片,禁止邪教、封建迷信活动,禁止传播、观看淫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禁止各种形式的经营活动,禁止饲养各种小动物,禁止停放自行车。

十二、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哈医大大庆校区节约用水和用电管理办法》,学生公寓内除正常使用计算机、饮水机、收录机、手机充电器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等电加热和电制冷、电炊器具。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三、学生公寓执行晚间熄灯制度,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禁止高声喧哗、打闹、唱歌、放音乐等,不得影响他人休息。熄灯后严禁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考试期间、假期的熄灯时间另行安排。

十四、自觉遵守《学生公寓会客管理规定》,会客时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公寓管理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22:00后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男宾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宾未经公寓管理员同意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十五、学生宿舍楼内不准异性间串寝,严格禁止留宿异性。

十六、未经舍务科批准,任何人员不能入住学生宿舍,严格禁止出租床位和留宿同性客人,留客每人每天罚款50元,并令其立即离开宿舍楼。

十七、携带贵重物品外出须持班长或室长签字证明,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学生应当配合值班人员,不得无理取闹。

十八、学生处舍务科是学生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学生宿舍管理、设施报修、日常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学生提出处理意见。

十九、学生处舍务科应会同校学生会及各系部健全各公寓“舍管会”和各室室长管理制度,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积极作用。

二十、对违反以上规定学生的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十一、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学生处,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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