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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一级教师评审个人总结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0-95086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7 12:36: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学一级教师评审个人总结

个人总结

自202_年参加工作以来,我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投身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去,也已把崇高的教师职业当做人生的理想来追求。新的时代,新的教育理念,教育也提出新的改革,新课程的实施,对我们教师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申请评审中一职称之际,我认真而客观地审视自己,并从以下几方面作总结:

一、思想道德方面:

自工作以来,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我思想端正,作风正派,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我自觉遵守《教师法》中的法律法规,求真务实,精诚合作,谦虚好学,积极课改。我以严肃、仁爱、开明为原则,树立服务学生的理念,以学生为中心,使所有学生都能学有所得。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思想道德的重要性,以及教师对学生言传身教的影响,因而我在思想道德方面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二、教学能力方面:

(1)我的大学本科是在河北师大地理科学专业学习的。经过四年的学习,我的地理专业知识有了充足的储备。在日常教学中,我坚持认真备课.备课中我不仅备学生而且备教材备教法,根据教材内容及学生的实际,设计课的类型,拟定采用的教学方法,这样才能把我的知识库最大限度的转移成为学生的知识库。这个过程中需要我的引导和讲解,更需要学生们积极主动的学习和探究,因而鼓励学生们学习和探究,并以此目的来备课,认真写好教案。每一课都做到“有备而来”,每堂课都在课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课后及时对该课做出总结。

(2)我努力增强上课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使讲解清晰化,条理化,准确化,情感化,生动化,做到线索清晰,层次分明,言简意赅,深入。根据地理课的特点,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并进行有机整合,强调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学生在课堂上学习积极性的培养,加强师生交流,让学生学得容易,学得轻松,学得愉快。有些学生厌学情绪严重,认为高中地理难学,作为教师,我首先从思想上进行转化工作,积极引导,解决他们心结,让他们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之对学习萌发兴趣。进一步通过各种途径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上进心,让他们意识到学习并不是一项任务,也不是一件痛苦的事情,而是充满乐趣的,从而自觉的把身心投放到学习中去。这样,后进生的转化,就由原来的简单粗暴,强制学习转化到自觉的求知上来,在此基础上,再教给他们学习的方法,提高他们的技能.并认真细致地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3)工作五年以来,我已经连续三年担当年级的学科组长。我知道这是领导的信任,但这更多的是对我的锻炼和压力。为此我更不遗余力的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在各个章节的学习上和教学上我都付出比别人多数倍的努力。我虚心请教其他老教师,有疑必问,积极征求其他老师的意见,多听老师的课,做到边听边讲,学习别人的优点,克服自己的不足,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教学风格。

(4)认真布置和批改作业:布置作业做到精读精练,有针对性,有层次性。我经常上网查找相关内容的题目或根据实际自己出题目。同时对学生的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分析并记录学生的作业情况,将他们在作业过程出现的问题在上课时作出分析总结,进行透切的评讲,并针对有关情况及时改进教学方法,做到有的放矢。

三、学生管理方面:

教师是辛勤的园丁。这点我在班级管理的过程中深有体会。我参加工作这五年来一直在担任班主任工作。班主任工作是一件责任大,事烦琐的工作。干好班主任工作需要很大的耐性和辛勤的付出。

普通班的学生原先基础一般,对大部分同学来说,学习起来都比较吃力,作为他们的班主任我首先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克服他们的自卑心理,树立学习的信心和勇气,树立班级良好的学风。其次我加强他们的纪律观念,普通班只要纪律好,学习成绩和其他方面自然会提高。在这方面我身体力行:我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上课从来不迟到、早退、缺勤,让自己的言行作为学生遵守纪律的榜样。管理好一个普通班,要做的其实不仅仅是这些,例如五年来,我每天起得要比学生早,睡得要比学生晚,因为有我这样的付出,才让他们感觉到求学之路上,他们不是在一个人奋斗,有我的陪伴,他们一起坚持不懈的学习下去。付出才有回报,我带的班级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多次获得优秀班集体的荣誉!

总之,在过去一年中,我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发现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在教学上创新有余,稳重不足,对学生的管理还缺少经验.在以后我会继续努力丰富自己,提高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努力奋斗.

第二篇:评审中学一级教师公示

公 示

为了加强职称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性,现将申报人资历公示如下: 高志军,男,1978年4月24日生,202_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_年7月毕业于廊坊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毕业后一直在香河四中从事初中语文教学工作并担任班主任,任现职期间,学生的语文素养得到了很大的提高,语文成绩在县统考中名列前茅。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参加省内继续教育。202_年8月份,我参加了廊坊市第一期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经考核,成绩均合格。

考核情况:

202_年优秀,202_年优秀,202_年优秀,202_年合格。获奖情况:

202_——202_,连续三年受到香河县人民政府嘉奖奖励。202_年12月,被香河县教育局评为202_县级优秀德育工作者。202_年12月,被香河县教育局评为202_香河县教研教改先进个人。202_年1月和202_年7月,分别被中共香河教育局机关党委评为202_和202_优秀共产党员。202_年9月,被中共香河县委、香河县人民政府评为202_县级师德标兵。

202_年7月21日,与何凤娟老师合作完成的《浅议如何加强教师道德素养》在国家教师科研基金202_工作会议上经中国教师奖励基金会专家委员会评审,荣获阶段性成果二等奖。202_年1月,参加张宝霞老师主持的香河县教育科研一般课题《初中阶段培养学生自信心策略的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2_年12月,与李玉兰老师合作撰写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初中生自信心培养的研究报告》在香河县教育科研阶段性成果评比中荣获一等奖,202_年12月,独立撰写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初中生自信心培养的研究报告》在香河县教育科研阶段性成果评比中荣获二等奖,202_年5月结题。202_年12月,又参加了张玉珍老师主持的香河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构 建初中语文自主创新阅读教学模式的研究》,现在正参与研究中。

202_年1月,与李玉兰老师合作制作的课件《蒹葭》,在202_年香河县中学优秀教学课件评比中荣获一等奖。202_年4月,荣获第七届“华人少年作文比赛”指导奖。202_年12月和202_年4月,分别在第七届和第八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荣获优秀指导奖。202_年3月20日,被河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授予第一届“河北省中小学生优秀作文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202_年1月,在202_学用教育报刊征文活动中,被香河县教育局评为优秀指导教师。202_年5月,在廊坊市教育局教研室主办的“廊坊市语文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

202_年6月27日,论文《在语文教学中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发表在《中学生报》(教师版)第52期第6版,全国统一刊号为:CN44——0088,邮发代号:45——135。202_年5月,独立撰写的论文《语文教学应该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在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展评活动中荣获二等奖。202_年3月,独立撰写的论文《立足阅读

提高素养》在廊坊市教育科研、教研优秀论文评比中荣获二等奖。202_年6月,独立撰写的论文《改革评语评价

促进学生发展》在全县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论文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202_年12月,独立撰写的《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和帮助者》在香河县优秀案例评比中荣获三等奖。

公示时间为:8月18日——8月28日

接受举报单位:香河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8321737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香河县第四中学

第三篇:评审中学一级教师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香河四中

高志军

我于202_年7月毕业于廊坊师范学院中文系,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香河四中担任初中语文教学工作并担任班主任,现将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在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实践过程中,我认真加强师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始终以一名党员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的各个方面力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时刻以“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为准则,严于律已、为人师表。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我积极探索新课程改革下的教学模式,探寻适应本学科特点的先进教学方法,努力加强教育理论学习。备课过程中认真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结构、重点与难点,掌握知识的逻辑。了解学生原有的知识技能的质量,他们的兴趣、需要、方法、习惯,学习新知识可能会有哪些困难,采取相应的措施。考虑教法,解决如何把已掌握的教材传授给学生,包括如何组织教学、如何安排每节课的活动。

在组织课堂教学过程中,关注全体学生,注意信息反馈,调动学生的注意力,使其保持相对稳定性。同时,激发学生的情感,使他们产生愉悦的心境,创造良好的课堂气氛,课堂语言简洁明了,课堂提问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引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课堂上讲练结合,布置好课外作业,做到少而精,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

为了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我都努力去听其他老师的课,向他们学习好的教育理论、方法,弥补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上课时务求每一课都上得生动、活泼、高效,力争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耐心对待每一个学生提出的问题。我真正做到了每一位学生都喜欢我上的每一节课。几年下来,我任教的班级,学生成绩明显上升,每次考试成绩均居全县同学科前列,得到了师生的好评。

在学校工作中,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作为初中语文教研组长,与各位 同事精诚合作,与同学课教师密切协作进行课题研究和教研教改活动;作为班主任,更要讲究工作技巧,关心每一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做好对学生学习的辅导和帮助工作,尤其在后进生的转化上,对后进生努力做到从友善开始,从赞美着手。

任现职以来,在学校领导关怀和支持下,在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经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的成绩。在近年来的中考及全县统考中,所语文教学科成绩均居全县前列。202_——202_,连续三年受到香河县人民政府嘉奖奖励。202_年12月,被香河县教育局评为202_县级优秀德育工作者。202_年12月,被香河县教育局评为202_香河县教研教改先进个人。202_年1月和202_年7月,分别被中共香河教育局机关党委评为202_和202_优秀共产党员。202_年9月,被中共香河县委、香河县人民政府评为202_县级师德标兵。

在平时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科研能力。202_年7月21日,与何凤娟老师合作完成的《浅议如何加强教师道德素养》在国家教师科研基金202_工作会议上经中国教师奖励基金会专家委员会评审,荣获阶段性成果二等奖。202_年1月,参加张宝霞老师主持的香河县教育科研一般课题《初中阶段培养学生自信心策略的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2_年12月,与李玉兰老师合作撰写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初中生自信心培养的研究报告》在香河县教育科研阶段性成果评比中荣获一等奖。202_年12月,独立撰写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初中生自信心培养的研究报告》在香河县教育科研阶段性成果评比中荣获二等奖,202_年5月结题。202_年12月,又参加了张玉珍老师主持的香河县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构建初中语文自主创新阅读教学模式的研究》,现在正参与研究中。202_年1月,与李玉兰老师合作制作的课件《蒹葭》,在202_年香河县中学优秀教学课件评比中荣获一等奖。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作文辅导,不仅使学生作文水平大幅度提高,同时我也收获了累累硕果。202_年4月,荣获第七届“华人少年作文比赛”指导奖。202_年12月和202_年4月,分别在第七届和第八届“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荣获优秀指导奖。202_年3月20日,被河北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授予第一届“河 北省中小学生优秀作文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202_年1月,在202_学用教育报刊征文活动中,被香河县教育局评为优秀指导教师。202_年5月,在廊坊市教育局教研室主办的“廊坊市语文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新问题,运用素质教育的观点、方法分析这些问题,通过论文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并从理论的角度加以升华。202_年5月,独立撰写的论文《语文教学应该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在全国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成果展评活动中荣获二等奖。202_年3月,独立撰写的论文《立足阅读

提高素养》在廊坊市教育科研、教研优秀论文评比中荣获二等奖。202_年6月,独立撰写的论文《改革评语评价

促进学生发展》在全县中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论文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一等奖。202_年12月,独立撰写的《教师应成为学生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和帮助者》在香河县优秀案例评比中荣获三等奖。202_年6月27日,论文《在语文教学中渗透爱国主义教育》发表在《中学生报》(教师版)第52期第6版,全国统一刊号为:CN44——0088,邮发代号:45——135。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参加省内继续教育。202_年8月份,我参加了廊坊市第一期中小学骨干班主任培训班和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培训,经考核,成绩均合格。

成绩只代表过去,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发扬优点,开拓前进,为美好的明天奉献自己的力量。

第四篇:池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细则

池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细则(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制定本评审细则。

本评审细则适用于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考核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岗位1学期以上,任期顺延;

(3)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

上述要求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在任现职期内的现实表现作出鉴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学历(系国民教育系列)及任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满3年(本科毕业先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

(4)取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仅限于农村教师)、《大专专业证书》,其中学二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1年。

不具备上述学历、任期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申报破格评审。

3、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含专业课和公共课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4、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提供免试审批表)。

5、担任校长(含副职)的,应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三、教育教学条件

(一)学校教师

1、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能结合所授学科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贯彻教育思想的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1篇。

2、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必备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印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教学设计。

3、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务员、电教员、实验员或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任期内授课平均课时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超过24个班规模的学校,上述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四分之一。

申报者教学工作时间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教学岗位。须提供近3年经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课表和学校出勤情况证明。

4、申报当年参加的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达到合格等次以上(要有3人以上考评意见和时间以及专家签名,并由学校统一密封)。

5、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团委书记、大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班级、教研组、年级组、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以上均须附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和学校证明)。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课改、业务培训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等校本教研、培训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须附经验证的近3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

7、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累计不少于10分,累计超过10分,按10分计。

(1)因教学和管理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教育部门、教育和人事部门表彰的每次分别赋5、10分,受到县政府表彰的每次赋10分(表彰名称仅限于“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2)因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县级“教坛新星”和“学科带头人”的赋5分,市级“教坛新星”的赋8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3)担任班主任,关心学生,言传身教,深受学生爱戴,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学校、县和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每次分别赋1、5、10分;或所带班级获得学校、县和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每次分别赋1、5、10分(其中校级表彰每学年只计一次,表彰面不超过30%,累计赋分不超过2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统一命题、阅卷的考试或抽测中,所任班级学科成绩(平均成绩或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中上等(前三分之一名)或本校同年级前茅(平行班少于3个的不适用本款),每次赋4分,每学期计一次;没有安排统考或抽测的中学音乐、美术、体育、初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在学校组织的评教评学测评中名列参评教师的前三分之一也可,但每学期计一次,每次赋2分(须提供经验证明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5)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进行分层教学,分类指导,较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在初中、高中的一个循环期间,全班学生的成绩在学校及上级部门教学质量检测中合格率明显提高(学校检测赋3分,县级检测赋5分,市级检测赋10分,须附经教导主任、校长签字盖章的所任班级一个教学循环期间学生成绩的原始记分表及本人在分层教学、分类指导方面的总结,未提供原始记分表视为无效)。

(6)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评奖、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赋10、6、4分;市一、二、三等奖赋6、4、2分;县一、二、三等奖赋4、2、1分(同一参评项目多层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除省一等奖外,该项累计赋分不超过6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7)承担残疾少儿教育教学工作(含随班就读),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社交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赋8、10分。(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

(8)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巩固提高工作中,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规,主动做好学额巩固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彰(分别赋8分和10分,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教研员

1、具有较为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有一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掌握教学工作的一般规律,能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学研究,积极组织并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注意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须附组织课程改革实验方面的计划、总结材料或参加本地课改评选工作的材料。

2、有较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须附组织本地区教研活动的计划以及本人开展教研活动的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

3、能深入基层,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帮助广大教师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须附在一定层次教学研讨会上就课程标准、教材或教法、学法改革方面的书面发言稿或文章及开展校本教研的书面报告材料,近3学年原始规范的听课笔记。听课节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每学年不少于80节,其他学科不少于60节。

4、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能做好新课程的发展性评估工作。须附课程评估、学生发展性评估、教师评估、教学评估研究的材料或文章。

5、贯彻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本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准确把握本学科改革和发展的前沿动态,较好地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申报者须参加当年由县(区)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说课)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并取得良好等次。须附考评课教学设计或演讲稿、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

(三)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1、具有系统的电化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指导教师进行电化教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电教教材的制作。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原始电教资料和1篇结合电化教育教学实际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

2、能完成电教馆、学校在教学(工作)计划内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出勤正常。须附任期内本电教馆、学校提供的电教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了解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掌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进度,及时收集提供相关的电教教材,协助专业教师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本人设计的1—2篇电教教案。

4、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电教馆或电化教育研究会(协会)组织的电教人员业务培训,传授电化教育教学经验。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能说明在本县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证明或指导他人电教设计并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的优秀教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城区(含县城)学校教师教研、科研成果累计不少于10分,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8分,累计超过10分,按10分计。

1、在县和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具有准印号,不包括增刊及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下同)上发表1篇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分别赋5、8分。须提供刊物原件。

2、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设计、课例、课件、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评选中,获市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0、7、5分;县一、二、三等奖赋7、5、3分;电教部门组织的电教论文、课件评选比照执行。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凡以报刊社、出版社以及学校名义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不予认可,下同)。

3、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县、市和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分别赋2、4、7分。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阶段性研究报告、相应教育科研规划部门的认定意见;取得终结性研究成果并已结题的分别赋5、8、10分。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终结性研究报告、专家鉴定意见、验收回复。

4、承担市、县或委托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教研部门组织的研究课、课例分析课并获得好评,每次分别赋10、5、3分;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选),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赋10、5、3分。须提供研究课、课例分析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教案)和评价意见,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5、受聘参加县和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选修课教材、活动课教材、教学指导用书(不包括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复习资料、试题、习题册等,下同)的编写工作,所编教材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分别赋6、10分;受聘参加校本课程教材编写工作,所编教材、教学指导用书正式出版或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赋5分。须提供教材样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6、能结合学科特点,自制教具,加强直观教学,取得明显教学效果,受到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肯定和推广(县级赋8分,市级赋10分,须附情况介绍材料、学校及教育部门的证明)。

7、从事艺术、体育教学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全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赋10、7、5分;市一、二、三等奖赋7、5、3分;县一、二、三等奖赋5、3、1分(同一级别、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二)任现职以来,教研员具备下列条件之

二、电化教学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评选中,获市二等奖2次或省二等奖1次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

2、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市级教育科研课题或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取得明显研究成果。须提供课题(项目)申请书、立项批文、研究(实验)报告、专家鉴定意见、验收回复。

3、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具有CN刊号或准印号,不包括增刊及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上公开发表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专业性论文,市级教研员3篇,县级教研员2篇。须提供刊物原件(此项条件为教研员申报的必备条件)。

4、积极参与课程教材的改革工作,受聘参加县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地方课程教材(含选修课教材、活动课教材、音像教材和教学指导用书,不包括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审查通过的复习资料、试题、习题册等)的编写与制作工作,县级2次或市级以上1次,所编教材、教学指导用书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须提供教材校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5、从事艺术、体育和幼儿工作的教研员,在教育、体育、文化、妇儿工委等部门主办的与本人业务有关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2次或省级二等奖1次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6、县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前三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市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的获得者的前三名主要负责人。

7、主持一项由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现代教育技术实验课题已经结题,并取得一定价值的实验成果。须附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批文、课题研究报告和成果鉴定书等。

五、破格评审的补充条件

申报破格评审中学一级教师职务,除具备上述有关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5年内考核至少获得过1次优秀。

(二)参加县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破格答辩取得合格等次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两项:

1、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教师或在推广新课程实验过程中,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被选拔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均须附证书原件)。

2、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2篇(次)以上(须宣读或获奖)。

3、受聘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教材(含教师教学指导用书)的编写工作。

4、所在班级学科在县级以上学业考试或会考成绩或教学质量检测中,平均成绩等次、合格率在同类学校中名列前2名。

5、所任班级学科的学生参加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不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获奖3人次以上,其中1人次获省级二等奖或市一等奖以上。

6、获市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市级优秀课评比二等奖以上。

7、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体育、文化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和比赛中获奖2次以上,其中三等奖以上1次。

第五篇:池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细则

池州市中学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细则(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制定本评审细则。

本评审细则适用于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市、县级教研机构教研员,市、县级以及学校电教机构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池州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者,不能申报或延期申报:

(1)考核不确定等次或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

(2)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学岗位1学期以上,任期顺延;

(3)受到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能申报;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理取闹或挟私报复的,2年内不得申报。上述要求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在任现职期内的现实表现作出鉴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1)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满3年(本科毕业先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中学一级教师职务;

(2)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专科毕业证明书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

(4)取得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仅限于农村教师)、《大专专业证书》,其中学二级教师任期比具备本科、专科学历的相应延长1年。不具备上述学历、任期条件,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申报破格评审。

34、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条件(提供免试审批表)。

5、担任校长(含副职)的,应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取得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三、教育教学条件

(一)学校教师

1、树立科学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实施素质教育。能结合所授学科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贯彻教育思想的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1篇。

2、对所教学科(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必备的专业技能,能熟练担任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提供经学校验印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并从中自选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体现新课程改革理念的教学设计。

3、能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课程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出勤率正常。兼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教务员、电教员、实验员或兼职从事校办产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任期内授课平均课时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超过24个班规模的学校,上述人员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四分之一。

申报者教学工作时间必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且现仍在教学岗位。须提供近3年经验证的原始授课计划、课表和学校出勤情况证明。

4、申报当年参加的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或新课程研究达到合格等次以上(要有3人以上考评意见和时间以及专家签名,并由学校统一密封)。

5责人或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1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班级、教研组、年级组、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过学校以上表彰奖励,以上均须附本人的经验介绍材料和学校证明)。

6、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课改、业务培训或传授教育教学经验等校本教研、培训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须附经验证的近3年的原始听课记录、研究活动记录)。

710分,按10分计。

(1)因教学和管理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教育部门、教育和人事部门表彰的每次分别赋5、10分,受到县政府表彰的每次赋10分(表彰名称仅限于“优秀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以上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2)因教学成绩突出,被评为县级“教坛新星”和“学科带头人”的赋5分,市级“教坛新星”的赋8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3)担任班主任,关心学生,言传身教,深受学生爱戴,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学校、县和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每次分别赋1、5、10分;或所带班级获得学校、县和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每次分别赋1、5、10分(其中校级表彰每学年只计一次,表彰面不超过30%,累计赋分不超过2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4)在县以上教育部门统一命题、阅卷的考试或抽测中,所任班级学科成绩(平均成绩或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中上等(前三分之一名)或本校同年级前茅(平行班少于3个的不适用本款),每次赋4分,每学期计一次;没有安排统考或抽测的中学音乐、美术、体育、初中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在学校组织的评教评学测评中名列参评教师的前三分之一也可,但每学期计一次,每次赋2分(须提供经验证明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5)面向全体学生,关注学生差异,进行分层教学,分类指导,较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在初中、高中的一个循环期间,全班学生的成绩在学校及上级部门教学质量检测中合格率明显提高(学校检测赋3分,县级检测赋5分,市级检测赋10分,须附经教导主任、校长签字盖章的所任班级一个教学循环期间学生成绩的原始记分表及本人在分层教学、分类指导方面的总结,未提供原始记分表视为无效)。

(6)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评奖、研究性学习成果评选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取得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赋10、6、4分;市一、二、三等奖赋6、4、2分;县一、二、三等奖赋4、2、1分(同一参评项目多层次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除省一等奖外,该项累计赋分不超过6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7)承担残疾少儿教育教学工作(含随班就读),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订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社交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县、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赋8、10分。(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

(8)在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和巩固提高工作中,积极宣传义务教育法规,主动做好学额巩固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主管部门的肯定和表彰(分别赋8分和10分,须提供表彰证书原件,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证明)。

(二)教研员

1、具有较为先进的教育教学思想理念,有一定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理论,掌握教学工作的一般规律,能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学研究,积极组织并参与课程改革实验,注意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须附组织课程改革实验方面的计划、总结材料或参加本地课改评选工作的材料。

2、有较强的组织、指导、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能力,能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研活动。须附组织本地区教研活动的计划以及本人开展教研活动的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

3、能深入基层,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经常深入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帮助广大教师钻研、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须附在一定层次教学研讨会上就课程标准、教材或教法、学法改革方面的书面发言稿或文章及开展校本教研的书面报告材料,近3学年原始规范的听课笔记。听课节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每学年不少于80节,其他学科不少于60节。

4、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能做好新课程的发展性评估工作。须附课程评估、学生发展性评估、教师评估、教学评估研究的材料或文章。

5、贯彻课程标准或教学大纲要求,独立掌握本学科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准确把握本学科改革和发展的前沿动态,较好地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申报者须参加当年由县(区)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典型课例教学(说课)或新课程研究演讲并取得良好等次。须附考评课教学设计或演讲稿、考核组各人的记录和评价意见。

(三)电化教育教学人员

1、具有系统的电化教育教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指导教师进行电化教学的课堂教学设计,电教教材的制作。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原始电教资料和1篇结合电化教育教学实际有一定见解的经验总结。

2、能完成电教馆、学校在教学(工作)计划内统一安排的教学(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出勤正常。须附任期内本电教馆、学校提供的电教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3、了解学科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掌握教学环节和教学进度,及时收集提供相关的电教教材,协助专业教师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须附所在电教馆、学校验证的本人设计的1—2篇电教教案。

4、积极参加县级以上电教馆或电化教育研究会(协会)组织的电教人员业务培训,传授电化教育教学经验。须附有关证明材料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能说明在本县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证明或指导他人电教设计并获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奖励的优秀教案。

四、教研科研条件

(一)任现职以来,城区(含县城)学校教师教研、科研成果累计不少于10分,农村学校教师不少于8分,累计超过10分,按10分计。

1、在县和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具有准印号,不包括增刊及以报刊社、出版社、学校或社团等名义出版的论文集,下同)上发表1篇有一定水平和价值的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分别赋5、8分。须提供刊物原件。

2获市一、二、三等奖,每篇分别赋10、7、5分;县一、二、三等奖赋7、5、3分;电教部门组织的电教论文、课件评选比照执行。须提供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凡以报刊社、出版社以及学校名义组织的论文评选活动不予认可,下同)。

3、作为主持人或主要研究人员承担县、市和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分别赋2、4、7分。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阶段性研究报告、相应教育科研规划部门的认定意见;取得终结性研究成果并已结题的分别赋5、8、10分。须提供课题申请书、立项批文、终结性研究报告、专家鉴定意见、验收回复。

4、承担市、县或委托乡镇中心学校组织教研部门组织的研究课、课例分析课并获得好评,每次分别赋10、5、3分;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评选),获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赋10、5、3分。须提供研究课、课例分析课开课通知、教学设计(教案)和评价意见,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5指导用书(不包括未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复习资料、试题、习题册等,下同)的编写工作,所编教材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正式出版,分别赋6、10分;受聘参加校本课程教材编写工作,所编教材、教学指导用书正式出版或得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赋5分。须提供教材样本、聘书、推广使用证明和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意见。

6肯定和推广(县级赋8分,市级赋10分,须附情况介绍材料、学校及教育部门的证明)。

7全省一、二、三等奖,每次分别赋10、7、5分;市一、二、三等奖赋7、5、3分;县一、二、三等奖赋5、3、1分(同一级别、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中学一级教师评审个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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