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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核算程序
编辑:繁花落寂 识别码:20-30416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3 20:32: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资核算程序

工资核算程序

一、工资

工资分为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我矿各生产单位和内部市场化单位都是按计件工资核算。核算程序为:月末,企管、工资部门根据工作量验收报告核算各单位计件工资总额,经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通知各个单位实发工资数额。

单位办事员根据工资部门下达的工资总额测算本单位当月收入情况,并申请召开科务会或段务会,研究制定工资分配方案。具体步骤如下:

(一)、召开科务会或段务会

(科)段务会由办事员将当月工资收入情况、考核罚款情况、单位人均工资、各队工作量折工(或工作量打分)、班组工作量打分等向科段领导、队长汇报。研究、落实责任考核,以及各岗位人员的工资分配系数。工资分配执行矿《关于2004年对生产单位承包小组成员及安监站副站长实行绩效薪的规定的通知》规定,其内容如下:

矿属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全矿生产任务,突出安全生产责任,经矿研究决定,依据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继续对生产单位承包小组成员及安监站副站长实行绩效薪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执行范围

采掘开生产段、机运段、选运科等生产单位的承包小组成员及安监站副站长。

二、标准及考核

1、采掘段

(1)当月实际产量、进尺完成目标计划,承包小组正职(段长、书记)绩效薪标准为本单位职工月人均收入的1.8 倍,承包小组其他成员绩效薪标准为1.5倍。绩效薪在吨煤单价和进尺工资单价中列支。

(2)当月实际产量、进尺超过目标计划时,每超1%,承包小组成员月薪标准向上浮动2%。

(3)当月实际产量、进尺完成作业计划但未完成目标计划,承包小组正职(段长、书记)绩效薪标准为本单位职工月人均收入的1.5倍,副职当月执行1.3倍。(4)当月实际产量、进尺完不成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承包小组组长按本单位当月人均收入的1.0系数作资,其他成员收入不得大于或等于0.8系数。

2、机运段

承包小组正职(段长、书记)绩效薪标准为本单位职工月人均收入的2.3倍,承包小组其他成员绩效薪标准最高不得大于1.8倍。绩效薪在承包单价和内部市场单价中列支。

3、选运科

承包小组正职(段长、书记)绩效薪标准为本单位职工月人均收入的2.3倍,承包小组其他成员绩效薪标准最高不得大于1.8倍。绩效薪在承包单价和内部市场单价中列支。

4、安监站

副站长绩效薪标准为本单位职工人均收入的1.8倍。

5、资源办

全年完成收购煤25万吨,实行专项奖励,奖励正主任25000元,副主任20000元,年底考核兑现。每月完不成按承包立约书执行。

6、其他规定

(1)承包小组成员既是副段长同时兼任工会主席的,按副段长标准执行。(2)承包小组成员绩效薪,每月按系数及考核结果发放。(3)承包小组成员或安监站副站长月度出勤不足法定天数的,当月不执行绩效薪规定,执行岗位工资。

三、承包小组人数(1)采掘段每段5人(2)机运段8人(3)安监站4人(4)选运科5人

成员由单位提出,报分管副矿长签字、矿长决定,报企管科、工资科备案。

四、承包小组成员不再享受学历、职称津贴。

五、本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按照科、段会议决定的工资分配方案测算工资

测算工资时应注意的问题:矿罚款的考核;年功工资、交通费、夜贴、住房补贴及三项津贴(学历、职称、信息)的提取;其他奖励(如班组建设记录人员补贴、班组工具保管员补贴等)的提取。其计算步骤为:首先计算承包小组成员绩效工资、段后勤人员工资,然后按各队工作量计算各队计件工资,用实发工资额扣减承包小组成员工资、段后勤人员工资后除以工作量总折工(或工作量打分)得出分值,用分值乘以各队工作量总折工(或工作量打分)得出各队计件工资总额。再按系数计算分配队主管队长、机修、后勤等人员工资,然后按工作量打分分配各班组计件工资额,再按系数或工作量打分)计算班组成员工资。

例:掘进×段,2004年×月计件工资总额500000元,矿考核罚款10000元,其中设备罚款2000元(A队);安全罚款5000元,承包小组负担不低于20%;质量罚款1000元;个人违章罚款合计2000元。实发工资490000元。全段在册300人,承包小组5人(段

第二篇:工资核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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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核算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资核算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提高核算工作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全体薪资核算员工工作的管理。

三、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周六补贴+岗位工资+级别工资+工龄工资+新增工龄工资+固定补贴=工资总额(无调薪情况下固定不变);

2.工资总额+绩效工资+全勤+餐贴+加班费+社保(公司部分)+公积金(公司部分)+缺勤(事假+病假)-贡献金=应付工资总额;

3.应付工资总额-社保(公司部分)-公积金(公司部分)-社保(个人部分)-公积金(个人部分)-个税=实付工资总额。

四、核算管理

1、《工资表》由综合管理部按考勤表、销售提成、社保公积金进行核算;

2、考勤表由前台根据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核算,并出具《考勤表》;

3、销售提成由销售经理根据实际回款情况进行核算,并出具《销售提成明细表》;

4、社保公积金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员变动及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并出具《社保公积金汇总表》;

5、公司个人所得税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6、单位以转账形式支付职工工资;

7、薪资计算时,金额保留到角位。

8、薪金计算方法

(1)公司全体员工以自然月为计算周期,按照出勤天数核算工资,每月全勤天数26天,每日标准工时8小时,不足的,按实际缺勤小时扣除。(缺勤=底薪/26/8*缺勤时间)

(2)加班费按照加班单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底薪/26/8*加班时间)(3)病假期间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按照一定比例发放,比例标准如下:

① 工作年限<2年,按照基本工资的60%发放;

② 2年≤工作年限<4年,按照基本工资的70%发放; ③ 4年≤工作年限<6年,按照基本工资的80%发放; ④ 6年≤工作年限<8年,按照基本工资的90%发放; ⑤ 8年≤工作年限,按照基本工资的100%发放。

(4)餐费补贴按照实际情况发放,每餐15元的标准,早餐不算。

9、工资表制作流程:

(1)按照公司编制要求,按照身份证姓名正确填入《工资表》;

(2)根据员工基础底薪填写,新员工根据薪资审批表填写,调薪按照调薪申请表填写;

(3)根据前台提供的员工考勤表填写考情情况,如:新进、离职、餐补、加班、综合管理部编制

第三篇:工资核算管理制度

工资核算管理制度

一、工资支付原则

1、单位实行月薪制,个人所得税由单位统一代扣代缴;

2、单位以存折形式支付职工工资,规定每月5日为上月发薪日,适逢节假日,则在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支付;

3、薪资计算时,金额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

4、职工可向财务科咨询工资明细发放情况。

二、工资核算规定

(一)考勤周期规定

1、当月考勤周期:当月1日至当月31日

2、考勤周期:每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3、平均月工作天数为30天/月(用于薪资核算)

4、日薪资:月薪÷30

(二)工资基本组成部分

全月应发工资总额=月基本工资+补助工资

全月实发工资总额=月工资总额-社保个人缴交部分-考勤扣减

三、考勤扣减

1.事假:事假扣减的工资额=日薪资×实际请假天数

2.旷工:旷工扣减的工资额=日薪资×旷工天数×2

3.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百分之五十;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连续工龄满三十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病假期间,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保障工资的80%。

4.分娩假:分娩假期享受全额工资,5.转正:职工转正当月,月工资标准调整至转正后月工资标准,转正未满月要进行转正未满月考勤扣减。

扣减额=(转正后月工资标准-试用期月工资标准)/平均月工作天数×(平均月工作天数-转正天数)

第四篇:工资核算员岗位职责

1.负责核算酒店工资基金的使用情况,每月对人事培训部提供的工资核算原始资料进行审核,包括加班工资和员工工伤、探亲、事假的按比例扣款计算是否准确等。负责监督审查新员工的现金工资计算、离店员工的工资消除、员工各时期的工资增减变动等是否准确无误。

2.将审核无误的工资原始资料经主管领导签章后输入电脑,编制员工“工资通知单”、“工资汇总表”。按时将工资输人软盘送交主管,并开具现金支票,经领导审阅后送交银行,以保证工资的及时发放。

3.根据“工资汇总表”填制发放工资、结转部门工资及代扣款项的记账凭证。根据上级规定的提取比例,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正确计算工会经费、娱乐活动经费、员工福利基金,按列支科目填制记账凭证。

4.负责代扣员工房租、水电费(数据由综合办公室提供),核算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应扣款项。

5.配合人事培训部做好人工费用的统计工作,提供奖金计算依据。

6.定期核对各部门实发奖金数,还应核对所发人数和发出金额是否一致,并妥善保管当年工资、奖金发放资料。

7.掌握非在册人员的劳务费支出情况,严格按支付手续支出。

8.每月月底按时分摊各部门待摊、递延费用以及各项预提费用。

9.每月负责整理、装订、发送财务报表及填制经济活动资料手册。认真保管好计算工资的各种会计凭证、报表、工资晋级表等。

10.打印工资转账数据、报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财务部,一份送人事培训部存档。

第五篇:关于工资核算的说明

关于工资核算的说明

结合我厂实际,对工资核算的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1、员工工资总额由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各种补贴组成。

2、视生产实际情况,工厂将不定期安排休息日(工厂安排休息日少于4日时以

4日计,超过4日时以实际天数计),凡属工厂所安排的休息日,均为当日带薪假日(春节假期期间除外);此带薪假日只计算一次当日工资,不再重复核算。在工厂没有安排休息日的情况下,若员工实际工作日数达14-20日,方可享受1日带薪假日待遇,达20日以上时方可享受4日带薪假日待遇。新进员工按实际工作日数归档补贴带薪假日待遇。

员工不得随意请假,若请假必须提前征得工厂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离开工厂,不允许采用先不上班再通过电话请假或通过他人代请假的方式,未经同意的请假一律视同为旷工

3.员工标准月工资为一个月度内的工资,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厂

为各位员工设定各自具体的基本工资额和绩效工资额。基本工资=每日标准工资×(当月实际工作日数+当月工作期间内由工厂所安排的休息日数)其中,每日标准工资=工厂为员工设定的基本工资额÷当月实际天数(大月按31天计,小月按30天计,2月份按28天或29天计)

绩效工资=生产质量部分工资+劳动效率部分工资+工作态度部分工资

加班工资=加班每小时标准工资×加班小时数

其中,加班每小时标准工资为员工月标准工资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时计,若所得数在6元以下时按7元计算,若所得数在6元以上时,按实际所得数

1.2倍计算,若当月加班小时数超过20小时以上时,超出部分按实际所得数

1.5倍计算(所得数在6元以下者按9元计算)。

4、新进员工实际工作日数达不到7天时,将不会核算具体工资额,按每日30

元标准发放生活费。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提出申请,方可正常核发工资,辞职当月实际工作日数达不到14日者将无任何形式补贴。

5、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超过4日(或超过工厂所安排的休息日),按实际超出天

数扣减工资金额;

6、自7-9月份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降温补贴,具体发放方式为:若员工

实际工作日数在7日以下时无补贴,7-10日发放100元补贴,11-20日发放200元补贴,20日以上发放300元补贴。

7、若遇工厂生产任务特别紧张,在工厂内加班时间每日达3小时者(含当日外

出安装加班达3小时者),除发放正常的加班工资外,工厂将酌情另行发放每晚20元现金的加班宵夜补贴。

8、工厂将在传统节假日,即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时,适当发放时令节日物

资或单独发放现金补贴;

9、除特殊情况(家里有可说明原因的急事或自身明显不适)外,工厂所作出的外出安装或加班安排必须无条件执行,否则第一次以警告处理,第二次起按旷工标准处理;

10、旷工处理标准为:若员工不服从外出安装的安排,则按当班外出人员的工时

数3倍扣减工资(在工厂内上班的工资正常发放);若员工未经同意而不加班,则按在厂加班人员的最长工时数双倍扣减工资;员工无故不上班或未经同意而不上班,扣减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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