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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务流程图
编辑:梦中情人 识别码:20-56250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06 15:21: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务流程图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务流程图与采购人签订委托协议,确定采购方式是否进行资格预审是否进行资格预审是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修改修改否否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资格审查组织资格审查编制资格预审审查报告编制资格预审审查报告编制、发布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编制、发布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编制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否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是否变更投标截止时间是否变更投标截止时间是编制、发布资格预审补遗文件编制、发布资格预审补遗文件是是否修改招标文件是否修改招标文件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时间1515日前发布变更日前发布变更公告公告是开标开标组建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中标通知书归档资料备查归档资料备查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实质性响应不足三家家废标废标提交投标文件是否有提交投标文件是否有33家家是采购人采购人申请变申请变更采购更采购方式方式财政财政批复批复注:

1、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

2、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质疑,请参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

第二篇: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合同(模板)

XXXXX项目

采购合同

招标编号:

xxxxxxxxx

委托方(甲方):

xxxxxxxxxxxxxx

受托方(乙方):

xxxxxxxxxxxxxx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采购人: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商: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依据xxxxxxxx信息化项目升级改造维保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货物内容。

一、xxxxxx标段xxxxx系统改造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1、xxxxx信息系统功能完善

根据实际项目添加

1.1xxxxx系统升级改造

系统功能描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

1.2xxxxxx数据交换

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

二、xxxxxx采购项目xxx标段xxxx系统改造在xxxxx云平台进行部署、测试;

在xxxxx机构和xxx家机构部门进行全面实施、培训。

第二条

系统交付期限及服务期限

2.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基本完成项目建设,进行试运行。

2.2

质保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维护。

第三条

产品包装及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软硬件产品,确保系统(或软硬件)无损坏抵押安装现场,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软硬件产品提供3年内免费维护服务。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人民币大写:xxxxxxxxx整,小写:¥xx,xxx,000.00元。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以分期支付方式向乙方付款:

4.2.1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xxxxxx整,小写:¥x,xxx,xxx.00元。

4.2.2验收后

乙方完成系统部署、培训和调试,且通过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xxxxxx元整,小写:¥xxxxx元。

4.2.3质保金

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xxxxxx元整,小写:¥xxxxx元。

4.3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信息如下:

名:

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xxxx支行

号:xxxxxxxxxxxxxxx

第五条

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5.3.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5.3.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5.3.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5.3.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1]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项目实施

7.1

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项目文档。

7.2

项目实施前,乙方根据软件系统功能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制作有序、完整、规范的项目需求调研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方案后乙方按照项目需求调研方案完成调研报告,并以此完成项目需求说明书,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按照项目需求说明书的要求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7.3

甲方应依据软件系统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予以配合,向乙方提供软件系统的安装运行环境、相关人员安排。乙方应依据软件系统运行条件,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八条

项目验收

8.1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基本完成项目建设,进行试运行。

8.2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指定]。

第九条

侵权处理

9.1

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9.2.1

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9.2.2

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9.2.3

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

项目培训与服务

10.1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通过培训考核,能够独立完成操作。

10.2

乙方对全区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每xxxx部门x人。

10.3

培训地点由甲方指定,采取集中式培训。

10.4

培训过程中涉及的培训场地、甲方被培训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违约金及赔偿金累计以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为限。

11.2甲方应该按照国家标准或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且合格的配套设施和基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防尘、防水、防火、防震、防盗、防雷、稳定及合格市电供应、防网络病毒与黑客攻击,以及制定并执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若甲方因上述配套或管理措施不足而导致的系统设备故障或损坏、系统数据信息泄露或损失、系统运行故障等,乙方免责但将尽友善协助的合作义务。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xxx]为乙方项目联系人。

12.1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3.1发生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4.2.1将该争议提交[

xx市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xx市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4.2.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5.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为此,双方同意:

16.1

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16.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10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16.3

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

5%,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2.5%的金额。

第十七条

服务保障

17.1软件产品提供三年质保期,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xx人以上本地化维保技术服务。

17.2软件系统接口开放,所有与xxxxx应用系统对接的接口开发工作全部免费。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8.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乙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8.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8.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8.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8.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附件二:“xxxxx”项目保密协议

附件三:技术方案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END

第三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流程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流程

前期工作:

1、跟设计单位联系,拿到最终版施工图纸及设计概算,由造价部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并编制招标控制价。

2、编制完招标控制价后向甲方汇报由甲方确认。

3、甲方确认后提交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完以后上报市财政局,争取政策性资金。

4、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甲方申请由丰台管委建立一个专款专户,甲方可以根据施工合同付款比例打入专款专户,市财政局也相应的打入资金。预付款为30%,5、双方打入专款资金后,丰台管委写一个招标项目的说明递交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审批一个招标编号,然后开始进入招标程序。

6、甲方根据招标控制价的价格向区财政局报需求。然后经区财政局审批完成后点选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强,***。

7、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项目网上受理成功后,与甲方尽快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并上报甲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经甲方确认后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阶段:与招标人洽谈关于招标代理委托相关事宜

1、就关于招标代理相关程序向甲方简述,大体的工作周期向甲方说明;

2、关于招标代理委托付款形式及由谁付款由甲方确认;

3、将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如项目批复、可研报告、项目概算、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转交招标代理机构。第二阶段:项目点选与受理阶段

1、甲方编制采购计划向丰台财政局申请,财政局审核批复后,将审批下来的采购计划向财政局提交项目申请,点选招标代理机构。

2、财政局受理采购计划,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3、招标代理机构网上受理。

4、签订招标采购服务委托协议。

第三阶段:招标代理公司发公告及文件时间

1、甲方确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盖章;

2、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包括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投资额、投标报名所需条件以及报名时应带资料、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联系人;

招标文件中实质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发公告,开标时间、地点发生变更的要在开标前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更正公告。

3、现场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现场报名,要核查好潜在投标人的报名条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潜在投标人若符合招标公告的要求接受其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否则不予以受理。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历天。第四阶段:开标准备阶段

1、项目是否需要公证:

由甲方确定是否请公证,如果请公证的话,钱由甲方出。第五阶段:开标、评标阶段

1、甲方需参加开标;

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进行开标;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从财政局随机抽取的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工作; 第六阶段: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甲方确定中标人。甲方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第七阶段: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中标人与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需胶装;合同内需填写中标人的开户行及账号;合同应标注页码。第八阶段:资料整理阶段

1、招标代理机构将资料整理移交甲方。

2、给财政局移交资料内容:

委托代理协议(原件)、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公证书(如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澄清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开评标全部评审资料; 政府采购招标内容结束。另:后续甲方需做工作:

发中标公示后:在招标代理机构填报中标信息提交后,甲方在系统中进入—中标信息—待办—确认中标信息,填报中标金额等相关内容—备案;待财政局专管员确认中标程序之后,甲方进入系统合同登记备案,将扫描合同原件上传系统,备案;待财政局专管员确认合同无误,项目进入执行程序。

第四篇:政府招标采购项目合同

: xxxxxxxxxxxxxx : xxxxxxxxxxxxxx

XXXXX项目

采购合同

招标编号:xxxxxxxxx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采购人: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采购法规,依据xxxxxxxx信息化项目升级改造维保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货物内容。

一、xxxxxx标段xxxxx系统改造包括以下建设内容:

1、xxxxx信息系统功能完善 根据实际项目添加 1.1xxxxx系统升级改造 1 系统功能描述。2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 xxxxxxxxxxxxxxxxxxxxx 1.2xxxxxx数据交换 1 Xxxxxxxxxxxxxxx 2 xxxxxxxxxxxxxxx

二、xxxxxx采购项目xxx标段xxxx系统改造在xxxxx云平台进行部署、测试;在xxxxx机构和xxx家机构部门进行全面实施、培训。

第二条系统交付期限及服务期限

2.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基本完成项目建设,进行试运行。2.2 质保服务期: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3年免费维护。第三条产品包装及质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软硬件产品,确保系统(或软硬件)无损坏抵押安装现场,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软硬件产品提供3年内免费维护服务。

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4.1本合同费用总额:人民币大写:xxxxxxxxx整,小写:¥xx,xxx,000.00

元。

本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4.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并以分期支付方式向乙方付款: 4.2.1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的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xxxxxx整,小写:¥x,xxx,xxx.00元。

4.2.2验收后

乙方完成系统部署、培训和调试,且通过甲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计人民币:xxxxxx元整,小写:¥xxxxx元。

4.2.3质保金

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计人民币:xxxxxx元整,小写:¥xxxxx元。

4.3本合同费用总额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信息如下:

户 名: xxxxxx有限公司 开户行:xxxxxxx支行 账 号:xxxxxxxxxxxxxxx 第五条保密

5.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

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5.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软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等)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3 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5.3.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5.3.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5.3.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5.3.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5.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1]年内持续有效。

第六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书面请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书面请求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第七条 项目实施

7.1 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乙方要服从甲方管理,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项目文档。

7.2 项目实施前,乙方根据软件系统功能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制作有序、完整、规范的项目需求调研方案并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方案后乙方按照项目需求调研方案完成调研报告,并以此完成项目需求说明书,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按照项目需求说明书的要求形成完整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7.3 甲方应依据软件系统的条件和性质,根据乙方的要求,积极予以配合,向乙方提供软件系统的安装运行环境、相关人员安排。乙方应依据软件系统运行条件,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八条项目验收

8.1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基本完成项目建设,进行试运行。8.2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方指定]。第九条侵权处理

9.1 乙方应当保证,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2 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9.2.1 使甲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技术服务成果的权利。

9.2.2 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技术服务成果,使甲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技术服务成果。

9.2.3 其它使甲方对技术服务成果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第十条项目培训与服务

10.1 乙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计划、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对甲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目标为使受训者通过培训考核,能够独立完成操作。

10.2 乙方对全区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每xxxx部门x人。10.3 培训地点由甲方指定,采取集中式培训。

10.4 培训过程中涉及的培训场地、甲方被培训人员的差旅、食宿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违约金及赔偿金累计以本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为限。

11.2甲方应该按照国家标准或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且合格的配套设施和基础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室内环境、防尘、防水、防火、防震、防盗、防雷、稳定及合格市电供应、防网络病毒与黑客攻击,以及制定并执行必要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若甲方因上述配套或管理措施不足而导致的系统设备故障或损坏、系统数据信息泄露或损失、系统运行故障等,乙方免责但将尽友善协助的合作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xxx]为乙方项目联系人。12.1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三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3.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4.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4.2.1将该争议提交[ xx市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xx市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4.2.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4.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五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5.1“不可抗力”: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变更

为了维护和兼顾各方的利益,确保开发软件的质量,在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合理地提出变更、扩展、替换或修改本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请求,包括增加或减少软件的相应功能/提高或提升有关技术参数/变更交付或安装的时间与地点。

为此,双方同意:

16.1 若甲方提出部分项目的变更建议,甲方应该将变更请求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书面回复,其内容包括该变更对合同价格、项目交付日期、软件的系统性能、项目技术参数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16.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复后,应在10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是否接受上述回复。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复,则双方应对此变更以书面形式确认,并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如甲方不同意乙方的上述建议,双方仍按原合同执行。

16.3 鉴于合同标的总量与合同总价相关,因此双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变更导致合同总价下降,则合同总价每下降 5%,甲方应补贴乙方相当于变更前合同总价款2.5%的金额。

第十七条 服务保障

17.1软件产品提供三年质保期,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xx人以上本地化维保技术服务。

17.2软件系统接口开放,所有与xxxxx应用系统对接的接口开发工作全部免费。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8.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乙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在此限。

18.2任何与本合同相关但未在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18.3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8.4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劳动关系。

18.5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合同和协议。

18.6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附件二:“xxxxx”项目保密协议 附件三:技术方案(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篇: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

定义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适合大多数政府采购项目,其特点是公开和竞争,缺点是时间成本,人力成本都比较高。程序

1.签定协议: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函,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2.提交需求:

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需求。

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培训、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 工程类招标一般要提供设计图纸或工程详细做法说明等。

3.需求论证:

货物类招标:招标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或召开技术需求论证会对项目单位(采购人)的技术需求提出修改意见。

工程类招标则召开设计会议,明确招标范围和招标要求,以及投标人资质,工期,材料设备要求,标准等。

以上论证还包括评标办法,招标方式是否合适。是否需要更改招标方式等。编写招标文件:

需求论证完成并定稿后,招标公司负责编写完成全部招标文件。

5.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从公告日期到开标日期不少于20天。

6.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获得投标资格。

7.询标答疑:

投标人在获得投标文件后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8.开标准备:

开标前一周内,招标公司准备评标专家备选名单,制订评标细则。

开标前1-2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

9.投标、开标:

招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投标,并当场开标、公开唱标、记录,请相关人员签署。项目单位(采购人)或其上级机关政府采购监察部门应该派人进行监标。如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台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采购或政府重点项目必须请公证处进行监标。

根据京财采购[2007]173号文件规定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该废标重新组织招标。(1)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投标人不足3家的情况(2)或出现参加某一项目或某一分包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财政预算(3)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如果需要改变采购方式的,则应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政府采购办批准。10.组织评标:

招标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即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标,出具综合评标意见。推荐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

11.评标结果确认:

招标公司在评标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评标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出具评标结果确认函并送招标公司。

12.发布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司将中标结果(中标人,中标金额,评标委员会名单等)上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3.发布中标通知书:

如公示期内无质疑,招标公司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布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人发未中标通知书。

14.备案

招标公司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结果报告》《采购人书面确认函》《中标通知书》《公告信息》送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备案。

15.签定合同:

项目单位(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中标经济合同并送招标公司两份副本。

16.合同备案:

招标公司将一份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办备案。

17.项目结束:

招标公司将项目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并将副本送项目单位(采购人)存档。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工作程序

定义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常用的采购方式之一,它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相比,具有便捷,灵活的特点,适于金额不大,或时间紧急,采购内容繁杂的项目。缺点是由于实际谈判中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要求代理机构有较强的操作能力。程序

1.签定协议: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相关处室的立项批复函,项目单位(采购人)和招标公司签订采购代理协议。

2.提交需求:

项目单位(采购人)向招标公司提交采购需求。

由于竞争性谈判的技术指标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代理公司可以根据情况掌握,需求尽量详细。

3.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主要包括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报价文件格式等。

4.发布资格预审报名公告: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报名公告,设定一定报名资格条件,规定被邀请供应商的数量(一般3-5名)和被邀请的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等。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

5.确定邀请供应商: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到招标公司报名,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多于要求的数量时可根据被邀请供应商的选取办法确定入围的供应商。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办法可采取专家评审或随机抽签的方式。这里建议一般项目采用抽签方式为好。特殊项目采取专家评审。

6.发出谈判文件:

招标公司向入围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并向其发出《竞争性谈判文件》。

从谈判文件的发出到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为好。特殊复杂项目相应延长。

7.答疑:

供应商在获得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可向招标公司提出。

招标公司,项目单位(采购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投标人现场勘察。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

由于竞争性谈判对递交文件时间没有特别的规定,因此对于文件的修改补充可以不更改谈判时间,因此如果文件更改比较大最好征询一下供应商的意见,以便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准备。

8.成立谈判评审小组:

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专家库抽签产生。

谈判会前1-2天,招标公司和项目单位(采购人)一同到政府采购办抽取评标专家。

9.谈判会:

谈判评审小组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审阅,在审阅过程中,对各报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记录。审阅后,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价格,技术,服务,商务等。经过谈判后,谈判评审小组出具谈判综合评审意见。

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推荐成交供应商。

10.结果确认:

招标代理公司在谈判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谈判结果报项目单位(采购人)。

项目单位(采购人)如对谈判结果无异议,应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谈判结果确认函并送招标公司。

11.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代理公司将成交结果上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招标过程,招标文件有异议则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代理公司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书面答复。

12.发布成交通知书: 如公示期无质疑,招标公司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对其他供应商发谈判结果通知书。

13.备案

招标代理公司将《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采购结果报告》《采购人书面确认函》《成交通知书》《公告信息》送北京市政府采购办备案。

14.签定合同:

项目单位(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并送招标公司两份副本。

15.合同备案:

招标代理公司将一份合同副本报采购办备案。

16.项目结束:

招标代理公司将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正本整理归档并将副本送项目单位(采购人)存档。

北京市建筑市场招标程序

建委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程序(公开招标)

北京市政府采购工程类符合规定的要进入建委的建筑市场进行招标 一 入场准备 准备的材料有:

(1)与招标公司签订招标委托代理协议及法人代表授权书;(2)项目立项批复;

(3)规划许可证(新建工程),房屋产权证(装修);

(4)填写工程开工许可证申请表到建委工程处盖备案章;(5)资金的落实情况(资金来源、预算批复文); 以上手续完成后方可正式进入招标市场。

二 发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备案 办理招标方式备案和发公告:须持有第一项的文件并填写招标人委托招标登记表,招标方式登记表,招标公告发布单,并由招标人在以上表格盖章。到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2 持编写好的资格预审文件到交易中心审查合格并备案后方可发出。

投标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要至少5个工作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要在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截止后2个工作日。

三 投标人报名和发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企业按照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到交易中心报名。(二级市场有现场报名时间是两个工作日)报名后的企业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企业报名截止后,交易中心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企业名单。

四 资格预审 获得资格预审文件的企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内容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送达招标代理公司。2 填写资格预审评审专家抽取申请表到交易中心抽取资格预审评审专家。3 资格预审委员在交易中心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审查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资格预审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排序,确定7家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人填写投标资格预审结果登记表和资格审查报告到交易中心备案。

五 发售招标文件 编写招标文件。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办法。招标文件到交易中心备案。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中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北京市行政法规、规章的内容签发纠正意见书,招标人应根据纠正意见书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再行备案。招标办在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的时间为:中小型项目5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加盖“招标文件备案章”后方可发售。招标代理公司向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发售招标文件 从开始发售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开标日应不少于20天。

六 开标前工作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现场踏勘、招标文件答疑和发补充文件应在开标前15天完成。招标人应将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于开标前15日向招标办备案。抽取评标专家:至少应开标2个工作日前填写好“北京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并盖章到交易中心抽取评标专家。

七 开标、评标 按规定的时间在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2 在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开标日后一个工作日进行)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填写“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八 中标公示 如无特殊情况招标人应该确认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上盖章。评标资料上报交易中心备案,评标结果上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

九 发中标通知

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无质疑则可以将中标通知书到交易中心备案,并向中标人发出,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十、合同备案 招标人与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备案后30日内签订合同(包括施工、监理、设备合同)。2 在签订合同10日内,应到交易中心办理合同备案。3 招标人按规定向交易中心缴纳招投标服务费。

十一、办理施工许可证

所有手续完成后到建委工程处申领施工许可证。

进口设备的招标程序

国际招标是国际贸易中采购货物的一种方式。招标、投标是贸易方式的两个方面。“招标”是指由买方事先发出通知,对准备采购的货物,公布一定的要求和条件,邀请国外投标人按照一定程序前来承卖的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投标人的竞争,争取以较为优惠的条件,订立货物买卖合同。“投标”是指由卖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照招标人公布的要求和条件,填具投标文件,报出具有竞争性的价格和必要的其他条件,争取中标(即达成交易)的行为。

目前,国际间的政府贷款项目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往往规定借款方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如世界银行贷款规定,每份采购合同金额超过300万美元的,必须采取国际竞争性招标)。

进口设备国际招标工作,目前我国主要由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所属的国际招标公司和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及其下属招标公司承办,企业、银行等有关单位参与组织实施。

办理进口设备国际招标的基本程序

一、招标申请。

即由需要进口设备的企业、部门(以下简称“进口单位”)向承办招标业务的我国内机构提出委托招标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文件和材料:

(1)进口设备清单;

(2)进口设备型号、规格、技术参数;

(3)成套设备的工艺流程与要求;

(4)银行贷款或其他落实资金的批准文件。

二、刊登招标通告。

我国内承办招标业务的机构,接受进口单位的招标申请后,经过选择,在报上(一般为中国日报(英文版)和人民日报或人民日报海外版)公开刊登招标通告,说明招标的项目、要求、条件和招标须知。如属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招标通告,还要在指定的国外报刊上刊登(如世界银行货款项目的招标通告,需刊登在“联合国开发论坛报”的商业版上)。刊出的“招标通告”可转发给能提供货物的外国驻华机构。

三、投标申请。

国外投标人根据“招标通告”决定投标后,向我国内招标机构提出投标申请,填写“资格预选登记表”和“供货一览表”(表格向我国内机构联系提供)。

四、资格预审。

我国内招标机构收到国外投标人递交的上述表格后,即可对投标者的基本情况、供应与生产能力、履行合同的信誉和财务等情况进行预审。审查合格后,向国外投标人发出准予参加投标的资格通知书。

五、递交投标文件。

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日前,向我国内招标机构正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供应商品、交易条件,技术标准、验收方式,保证条件等。

六、开标。

招标机构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在评标小组成员、设备需方、投标单位代表参加及法律公证监督下,拆开所有密封投标标单,宣读内容。

七、评标。

即由我国内招标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标书进行比较,从技术要求和交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评定,从中选定中标人。

八、签订供货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与我国内招标机构签订供货合同。从而完成整个招标工作(注:签订供货合同后的手续和正常引进设备的手续相同)。

〖注〗

1.国内企业进行国际性招标时,必须执行我国的法律、法令。

2.投标文件一经发出,即成为一个有效期较长的实盘,在有效期内不能撤销。

3.在进行招标前,企业应将所需引进设备的技术规格和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等技术资料准备齐全。招标机构以此作为编制招标文件的依据。

4.由招标机构发出的招标通告,我国内生产机电设备的企业同样可以参加投标,并享受一定的优惠。

5.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招标项目,在招标过程中,需向世界银行报核如下几个文件:

招标通告;

资格审查报告;

标书;

评标结果;

签订的供货合同

招标投标工作的基本程序

招标投标程序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

开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标与定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⑴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⑵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投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函;⑵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⑷投标价格;⑸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⑹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招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⑹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但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⑺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⑻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上述预审应当主要审查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交证明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预审决定。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三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议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二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人须知;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技术规格;⑷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⑸评标的标准和方法;⑹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⑺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⑻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⑼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⑽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⑾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⑿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⒀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作出说明,并规定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应当采用国际或者国内公认、法定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型号、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或排斥某一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需要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30天。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要求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提交不包括投标价格的初步投标文件,列明关于招标项目技术、质量或其他方面的建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与投标人就初步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讨论。第二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向提交了初步投标文件并未被拒绝的投标人提供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投标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

公开招标操作程序

1、准备招标阶段

a.按省财政厅所审核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计划,核实采购要求、技术标准及各项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法规和国际惯例制作标书。

b.邀请监察、公证部门监督整个招标过程。

c.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确定评委组成人员。d.投标厂商在3家以上。

2、发出招标通告

a.在报纸、电视等媒体上刊登招标通告,同时,可直接向外地商家发招标邀请函。b.投标邀请至开标之前的间隔时间长短取决于采购项目的内容和技术标准要求。

3、投标

a.标书由专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前送达指定地点。b.缴送投标保证金(按招标要求的固定金额或比例)。c.投标时,按要求递交有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代理协议等相关证件)。

4、开标与评标

a.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到开标现场,标书方为有效。b.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及一些必要内容进行唱标。c.评委对各标书进行初审和详细评定。d.必要时,评委要求投标厂商前来质疑。

5、中标与签订合同

a.评委签发评标结果推荐报告书,监察、公证签字证明,负责领导签字确认后,发书面中标通知书。

b.中标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投标单位、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办公室及中介机构各留一份。

c.投标保证金按要求自动成为履约保证金。d.退落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6、履约

a.中标的投标厂商按合同供货及提供各项售后服务。b.使用单位验收货物,签发公务用品验收单。

c.中介机构监督合同履约,并督促及时支付。如违反,将没收履约保证金。d.省财政厅按实际中标金额由政府采购专户直接拨付使用单位。

招标采购程序

一、准备招标阶段

1.根据浦东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集中采购任务,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项目登记,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

2.邀请监察、审计等部门有关人员监督招标过程;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或向供应商发出投标邀请

公开招标:在指定媒体(如报纸、互联网等)上刊登招标公告;邀请招标:通过一定程序,在有限范围内邀请三家以上单位参加投标。

三、资格预审

1.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2.投标单位填写资格预审表,并根据要求递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代理协议及相关预审材料。

四、发放招标文件、办理投标手续

1.召开发标会,宣布有关注意事项;

2.对设备安装或施工现场踏勘。

五、招标文件答疑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组织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由投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招标人负责解答,并形成会议纪要,整理成招标补充文件。

六、投标

1.投标单位必须将标书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达采购中心;

2.投标单位按要求递交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理人证明书等);

3.采购中心向投标单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与评标

1.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到开标现场,标书方为有效;

2.开标及唱标,监标人对开标及评标程序进行监督;

3.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初审和详细评定;

4.必要时,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进行询标,要求其澄清有关事项。

八、中标与签订合同

1.评委签发评标结果推荐报告书,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向落标单位发《未中标通知书》;

2.商务谈判及拟定合同;

3.采购中心或使用单位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中心、使用单位、投标单位各留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按约定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5.退还落标单位投标保证金。

九、履约

1.中标单位按合同履约;

2.使用单位验收,填写《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

3.采购中心监督中标单位履约,如果中标单位违约则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4.根据采购方式由采购中心直接通过政府采购结算资金专户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项,或由使用单位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项。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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