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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货车超限超载讲话稿
编辑:风起云涌 识别码:20-73842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08 21:13: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全市货车超限超载讲话稿

兰溪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

工作汇报

2014年1月份以来,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兰溪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方案》,我市围绕“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治超工作原则,从路面、源头、宣传、治理等方面入手,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疲劳的工作作风,在全市打响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联合治超战役,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目前,共检测车辆8990辆,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958辆,卸载货物33412.09万吨,收取罚(没)款484.72万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联合治超常态化。2013年12月份兰溪市政府制定《兰溪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方案》,从2014年1月2日开展联合治超行动。同时,为更好开展工作,我市专门成立以分管市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和沿线镇乡(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从交警、运管、路政等部门共抽调32人作为常态化治超人员,四班三倒全天候开展治超工作。2014年截至目前,二是源头治理显成效。联合治超以来,我们以治超为主抓手,加大源头治理工作力度,结合“四边三化”、“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各项行动,巧借东风,借势发力,进行源头治理。去年开始,对公路沿线污染源进行集中整治,严格规范制砂厂经营,原有黄沙企业160余家,现整合为7家,不仅提升了水环境质量,更为治超工作源头治理加强了保障。此外,加强道路巡查,定点与流动相结合,开展不定期专项整治,促进治超工作点、线、面铺开。

经过一年半的整治,治超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仍十分严峻:

1、治超力量单薄,联合治超,未真正形成合力。

2、硬件设施落后,已不适应当前的治超形势。

3、进出我市的超限超载车辆基本上是固定的、区域性的运输车辆,执法对象固定。

4、治超环境差。强行闯关、集体冲卡、冲撞执法车辆等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后续处理工作不积极配合,甚至以人身安全相威胁。

5、兰溪治超的处罚标准还需细化,容易造成执法无据。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要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巩固治超成效。进一步发挥治超办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联系,在现有人员配备基础上,继续抽调执法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大治超设备的更新投入,调配车辆。为治超提供硬件保障。加快治超非现场执法建设,实现道路路网格化管理。细化《兰溪治超的处罚标准》,为联合治超提供法律依据。此外,对于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恶性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加强与周边县市联系,实行违法车辆信息抄送,形成地区间的联合治超模式,通过定期沟通,信息共享,同步行动等方式,开展更具成效的集中整治。

二要健全机制,形成常态,抓好治超管理。一方面落实相关职能部门治超工作职责,根据实施方案,具体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另一方面,强化治超工作内部管理,对于治超人员无故缺岗缺勤,随意执法等现象从严处理,优化治超工作氛围。强化治超源头监管体系,各相关职能单位,对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要严格把关,加强源头管理,加强监管,真正做到源头治理。

第二篇: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其治理.

浅谈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其 治理对策

摘要:超载超限运输是公路第一杀手,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 其桥梁设施,造成国家交通规费的大量流失,容易引发道路 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汽车工业的 畸形发展;整治违章超载必须加强教育,提高公民的交通意 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执法力度, 并实行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

关键词:公路货车;超载超限;违章车辆;危害;治理对 策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反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斗争,并已经 取得一定成效。所谓超限超载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 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 [1]。和人一 样,公路也是有生命的,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最大, 设计在 20年寿命的公路,通常不到 4年就要重新翻修。《公 路法》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严禁车辆超 载,但由于运输专业户受利益驱动,车辆超限屡禁不止。超 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头号 “ 公路杀手 ” 和 “ 事故元凶 ”[2],不仅对 公路造成损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还损害政府在人民 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整治超载刻不容缓 [6]。

一、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极大。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

使用寿命。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 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 超限 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 会增加 40%,一辆超载 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 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 16次;一辆 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 的毁坏程度相当于 9600车 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 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 100元的代价 [3]。按照福建省超限运输赔(补 偿费 100元 /吨标 准收取,路政部门收取的钱只是超载车辆对公路损坏修复载 重量增大后,路面就会发生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国道 319线龙岩、漳州路段,每 天都有 6000多部超载车辆在公路上来回行驶,龙岩路段已 经不

堪负重,路面龟裂、错台、石拱桥拱圆裂缝等损坏情况 非常突出,漳州超限运输的路段有 80公里长,维修已耗资 几千万元,平均每年修复投资上千万元。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超载车辆大多采 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 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 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目 前超载货车是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一辆 5吨的货车居然改 造成 20吨,甚至 30吨的货车, 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近100吨的货车使用 [5]。难怪漳州的战备大桥、工农兵大桥、西溪大桥、江东大桥和郭坑大桥等都成为危桥,有的已被拆

除重建,有的禁止汽车通行,只允许摩托车、自行车和行人 通行。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 措。超限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货运市场是最早开放的,改革开放初期就允许个体户 跑运输, 早期的车主和司机收入很高, 所谓 “ 要致富、上大路 ” , “ 车轮一转,钞票成捆 ”。后来由于缺乏宏观调控,造成供求 失调,车多货少,运力扩张,过剩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 场空间,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 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 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 于目前形成的公路运价过低的状况,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 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加剧内部竞争,扰乱了交通 运输秩序。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告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计 算的,吨位越高,应征额就越大 [4]。为了少缴规费,货运车 辆 “ 大吨小标 ”[6]的现象严重;为了多赚钱,运煤车加高马槽 超长加宽、多拉快跑;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 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码,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这 些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 资金的投入减少,使原来就落后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各省公路上频频发生的交

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都与超载越限密切相关,并常常造成 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或区域路网 “ 感冒 ”[7],给当地交通管理 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 拼装车辆,其实只不过采取了仍保持出厂的配置。由于大量 的

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 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开形爆胎,刹车失 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断,给交通 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 中有 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 展经验表明,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大大降低运输 成本,制造大型化车辆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部分经营者在 购置车辆时,为了逃避国家规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 希望购买吨位标定较小,而实际装载量大的货车。而一些汽 车制造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少缴交通规 费和保险费用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吨 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 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 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阻碍了货物运输向大型化、专业化和高 档化方向发展,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使 货运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利益难以提高。

二、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具体对策

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管理和群众利 益等诸多问题, 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 必须全国联动, 以 “ 堵 ” 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结 合国家的 “ 四五 ” 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 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 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驾驶员和运输专业户都学法、懂法、守法, 为路政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 施,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向大家宣传、介绍超限 运输的危害性,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强调通过典型案 例的剖析,进行生动、深刻的直观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 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各地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立法机关要适应形 势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一些规范文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合 理调控运力,规范运输行为,促进运输市场运力与运量的供 求平衡;推广集装箱化运输方式,规范公路货运车辆类型, 特别是特殊产品运输车辆的类型;加大查

处违规企业力度, 加强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 止非法改装车辆。加快清理整顿货运机动车生产管理目录, 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 “ 大吨小标 ” 和倒卖产品合格证 问题:公安交警要加强车辆落户的源头管理,把好车辆落户

关,凡是行驶证登记的技术数据与改装后的车辆技术数据明 显不符的应不予落户;有关部门应对违规擅自改装车辆的单 位和个体业主给予依法取缔,禁止违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对违规改装车辆已办理证照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 合规定的改装车辆要注销其证照,并从严处罚;货运部门应 严把货源关,禁止车辆超限装载。公路部门应对公路承载能 力重新检查并做出明显的标志[5]。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 员的素质高低,因此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深入开展“四个教育”;宗旨教育、法律政策教育、职业道德 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三个素质”:政 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巩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 识“两个意识”: 增强依法行驶,依法办案的观念,努力建立“一 支队伍”: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 法队伍。要严把选人关、制度关和培训关,树立正确的人生 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强化爱岗敬业精神,变管理为服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 意识[2],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提高路政人员 的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四)联手行动、综合治理。从 2003 年 12 月开始,北京 及华北 5 省市联合行动,构筑 4 道防线严堵超载车,加强高 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使违章超载车辆无路可逃 6 [7]。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责牵头,召 集公安、交通、煤矿、工商、新闻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一场全国 范围内的反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载行 为。执法大队要经常组织、安排人员上路巡查,指定地点设 立检测关卡,实行计重收费,基本原则是:空车降低收费,标准装载标准收费,超限装载合理收费,严重超载卸载放行。具体做法是:将交通部颁发的货车分类标准按“车辆自重

+准 载质量+20%允许装载误差=认可总质量”折算为计重收费的 分类标准,货车按通行时实际总质量分类后按照该类收费标 准及行车里程收取通行费[7]。对超载车辆坚决卸载,杜绝罚 款收费后放行的做法,这是制止超限的有效措施。同时应追 究相关单位的连带责任,拉运工矿企业货物的车辆一理超 载,不但要处罚车主而且要处罚该企业。各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省际之间的联系避免重复执法、重复处罚。要严格规范 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认定违章事实确凿,执 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正确,执法文书齐全,归档及时,确保超 限运输的查处质量。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 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 常抓不懈,才能稳定路况,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促进经济的 健康快速发展。7 参考文献:

1、王志江.《公路路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实用全书》 [M].吉林: 延边人民出版社,2002 年 6 月出版

2、洪秀敏.《公路超限运输的危害》[J].《中国公路》2002 年第 15 期

3、刘智勇、乔云、何辉.《内蒙古治超的措施与成果》[J].《中国公路》2003 年第 7 期

4、洪秀敏.《公路路政管理学》[M]杭州大学出版社,2001 年 7 月出版

5、郑一平.《反超限运输,综合治理是上策》[J].《福建交 通》2003 年总第 96 期

6、吴稳水.《制止超限运输刻下不容缓》[J]福建公路,2000 年第 6 期总第 25 期

7、刘布阳.《联合行动围剿“公路杀手”》[N].中国交通报,2003 年 11 月 20 日工资 8

第三篇: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12.12”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整治货车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货车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简称“货运源头单位”)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载、超限车辆;

(二)不得为无号牌、无行驶证等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不得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不得为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

三、货运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拼装货运车辆,不得强令驾驶人超载、超限运输。

四、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向货运源头单位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不得驾驶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禁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五、货运源头单位、货运经营者和驾驶人要自觉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货车车主(签字)年

各镇(街)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人(签字)(盖章)年

第四篇: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治理货车超载超限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12.12”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整治货车超载、超限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货车通行次序,预防和减少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本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承诺书。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货车安全性能的检验和驾驶人的教育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二、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简称“货运源头单位”)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不得放行超载、超限车辆;

(二)不得为无号牌、无行驶证等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三)不得为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不得为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

三、货运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拼装货运车辆,不得强令驾驶人超载、超限运输。

四、货运车辆驾驶人应当向货运源头单位出示行驶证、驾驶证,不得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运车辆,不得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应禁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货运源头单位、货运经营者和驾驶人要自觉接受治超执法人员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凡阻碍治超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承诺单位(盖章)负责人:

****年**月**日

监督单位(盖章)负责人:

****年**月**日

中冶建工集团西南婺商商会总部大厦工程项目部

2014年1月3日

第五篇:浅谈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其治理对策

浅谈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其治理对策

洪碧华

摘要:超载超限运输是公路第一杀手,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造成国家交通规费的大量流失,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汽车工业的畸形发展;整治违章超载必须加强教育,提高公民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并实行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

关键词:公路货车;超载超限;违章车辆;危害;治理对策 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反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斗争,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所谓超限超载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1]。和人一样,公路也是有生命的,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最大,设计在20年寿命的公路,通常不到4年就要重新翻修。《公路法》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严禁车辆超载,但由于运输专业户受利益驱动,车辆超限屡禁不止。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2],不仅对公路造成损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还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整治超载刻不容缓[6]。

一、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极大。

(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一辆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车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3]。按照福建省超限运输赔(补)偿费100元/吨标准收取,路政部门收取的钱只是超载车辆对公路损坏修复载重量增大后,路面就会发生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国道319线龙岩、漳州路段,每天都有6000多部超载车辆在公路上来回行驶,龙岩路段已经不堪负重,路面龟裂、错台、石拱桥拱圆裂缝等损坏情况非常突出,漳州超限运输的路段有80公里长,维修已耗资几千万元,平均每年修复投资上千万元。

(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目前超载货车是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一辆5吨的货车居然改造成20吨,甚至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近100吨的货车使用[5]。难怪漳州的战备大桥、工农兵大桥、西溪大桥、江东大桥和郭坑大桥等都成为危桥,有的已被拆除重建,有的禁止汽车通行,只允许摩托车、自行车和行人通行。

(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超限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货运市场是最早开放的,改革开放初期就允许个体户跑运输,早期的车主和司机收入很高,所谓“要致富、上大路”,“车轮一转,钞票成捆”。后来由于缺乏宏观调控,造成供求失调,车多货少,运力扩张,过剩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形成的公路运价过低的状况,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加剧内部竞争,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告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计算的,吨位越高,应征额就越大[4]。为了少缴规费,货运车辆“大吨小标”[6]的现象严重;为了多赚钱,运煤车加高马槽超长加宽、多拉快跑;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码,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这些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减少,使原来就落后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

(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各省公路上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都与超载越限密切相关,并常常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或区域路网“感冒”[7],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拼装车辆,其实只不过采取了仍保持出厂的配置。由于大量的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开形爆胎,刹车失灵,转向器轻飘抖动,钢板弹簧折断、半轴断裂断,给交通安全带来极大的事故隐患。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的。

(五)造成汽车行业的畸形发展。发达国家汽车工业的发展经验表明,运输车辆的大型化和专业化能够大大降低运输成本,制造大型化车辆是世界性的发展趋势。部分经营者在购置车辆时,为了逃避国家规费,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往往希望购买吨位标定较小,而实际装载量大的货车。而一些汽车制造业和改装企业为了打开销路,迎合购车者少缴交通规费和保险费用的心理,不顾公路的承受能力,随意生产大吨位车轴小的重型车,伪造型号和技术数据,大车小标识,降吨位促销,对同一车型任意提供产品合格证等手段,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阻碍了货物运输向大型化、专业化和高档化方向发展,阻碍了车辆的更新换代和车辆结构调整,使货运企业竞争力和经济利益难以提高。

二、治理超载超限运输的具体对策

超限运输涉及到车辆生产、运输市场、收费管理和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要彻底根治这一顽症,必须全国联动,以“堵”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结合国家的“四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对象,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驾驶员和运输专业户都学法、懂法、守法,为路政部门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利用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向大家宣传、介绍超限运输的危害性,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并强调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进行生动、深刻的直观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各地党委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立法机关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及时制定一些规范文件,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合理调控运力,规范运输行为,促进运输市场运力与运量的供求平衡;推广集装箱化运输方式,规范公路货运车辆类型,特别是特殊产品运输车辆的类型;加大查处违规企业力度,加强汽车生产环节的控制管理,禁止生产违规超限车辆,禁止非法改装车辆。加快清理整顿货运机动车生产管理目录,制定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大吨小标”和倒卖产品合格证问题:公安交警要加强车辆落户的源头管理,把好车辆落户关,凡是行驶证登记的技术数据与改装后的车辆技术数据明显不符的应不予落户;有关部门应对违规擅自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个体业主给予依法取缔,禁止违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对违规改装车辆已办理证照的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改装车辆要注销其证照,并从严处罚;货运部门应严把货源关,禁止车辆超限装载。公路部门应对公路承载能力重新检查并做出明显的标志[5]。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水平的高低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因此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深入开展“四个教育”;宗旨教育、法律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三个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巩固树立群众意识和服务意识“两个意识”:增强依法行驶,依法办案的观念,努力建立“一支队伍”:即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执法队伍。要严把选人关、制度关和培训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强化爱岗敬业精神,变管理为服务,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维护路权、保护路产”意识[2],努力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切实提高路政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

(四)联手行动、综合治理。从2003年12月开始,北京及华北5省市联合行动,构筑4道防线严堵超载车,加强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的整治衔接,使违章超载车辆无路可逃[7]。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负责牵头,召集公安、交通、煤矿、工商、新闻等部门组成综合执法大队,统一政令,联合行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开展一场全国范围内的反超限超载的专项治理斗争,严厉打击违章超载行为。执法大队要经常组织、安排人员上路巡查,指定地点设立检测关卡,实行计重收费,基本原则是:空车降低收费,标准装载标准收费,超限装载合理收费,严重超载卸载放行。具体做法是:将交通部颁发的货车分类标准按“车辆自重+准载质量+20%允许装载误差=认可总质量”折算为计重收费的分类标准,货车按通行时实际总质量分类后按照该类收费标准及行车里程收取通行费[7]。对超载车辆坚决卸载,杜绝罚款收费后放行的做法,这是制止超限的有效措施。同时应追究相关单位的连带责任,拉运工矿企业货物的车辆一理超载,不但要处罚车主而且要处罚该企业。各部门要协调一致,加强省际之间的联系避免重复执法、重复处罚。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认定违章事实确凿,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正确,执法文书齐全,归档及时,确保超限运输的查处质量。总之,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不断的摸索和创新,只有各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并且常抓不懈,才能稳定路况,保障公路完好畅通,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全市货车超限超载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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