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设备使用过程中,各使用单位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运行。
2、设备操作工每班班前进行巡回检查;班中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3、贯彻设备使用与维护、保养相结合的原则,谁使用,谁维护。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主要管、线缆装置,实行区域负责制,分片包干的管理办法
4、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才能上岗。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发现大问题,找维修人员处理。定期保养:设备运行1-2个月或运转500小时以后,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配合,进行部分解体清洗检查,调整配合间隙和紧固零件,处理日常保养无法处理的缺陷。定期保养完后,由车间技术人员与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评定,填写好保养记录。确保设备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
6、主要重点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试,做好记录,发现精度、效能降低,应进行调整或检修。对主要重点设备的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7、特种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压力容器和起吊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发现隐患,必须更换或立即进行处理。
2、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坚持执行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行故障诊断和状态监测技术,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逐步向预知检修和专业化修理方向发展,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
2、设备检修按不同检修内容和工作量,划分为日常检修、一般检修和大修理三种。(1)日常检修(小修):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2)一般检修(中修、项修):一般要部分解体、修复或更换磨损的零部件、局部刮研,校正与调整,更换油质,以恢复设备的精度和性能。(3)大修理:对设备进行全面解体,全面清洗检查修理,修复或更换重要部件,完全恢复设备的精度与性能和定额出力。
3、设备日常检修、一般检修所需费用,直接进入生产成本,设备大修理费由设备大修理资金中支出,设备大修理基金按规定的2.5%提存率提取,不得少提或不提,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以保证设备按期大修。
4、各工程处、厂应认真编制施工设备大修理计划,报公司进行审查。经批准下达的设备大修理计划,必须纳入本单位的生产计划,设备大修应本着急用先修,全年均衡安排。
5、施工设备大修理工作,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有些较复杂的设备或特殊设备,使用单位大修有困难时,经机电科长或机电矿长同意,可以安排机厂,对特殊设备可安排外委修理。应严格执行设备大修理开工报告及竣工决算制度,大修设备竣工后,必须做空、轻、重负荷运转和效能测定,电气设备大修应提供试验报告书。施工设备大修应严格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修,大修完后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有完整的检修记录。特别是提升机大修时主轴及制动系统的传动杆件应进行无损探伤;主要扇风机大修时主轴及传动系统应进行无损探伤。
6、大修理过的设备要实行保修制,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修理质量问题,应由承修单位免费修理,保修期一般不少于三个月。
7、主要设备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各单位应认真编制全年预防性检修计划,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压机、供电线路、变压器、开关柜等和生产中的关键设备,每年应不少于二次计划检修,凡无备用设备与非停止生产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安排在节假日停产检修,检修内容按日常检修和一般检修的要求进行,要作好预防性检修记录,并整理成检修技术文件,立案存档。
8、有计划的停产检修设备,做到有计划的解决生产系统机电设备的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能起到生产任务完成和机电隐患解决的目的,计划停产检修必须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落实检修项目内容、工具材料配件准备、确定参加人员与起止时间、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项目负责人等。
9、采掘运输设备和井下小型设备,一律定期轮换上井检修,根据不同设备,制定检修间隔期,到期就将设备换下来上井检修,严禁“连根倒”、“连轴转”。
10、安排好季节性机电检查检修工作。雷雨季节前,对供电线路、变配电设备、防雷电设施都要进行检查、测定和试验及检修工作;矿井主排水泵、管路及水仓都要进行检修和清理。冬季前锅炉和供暖设备要检修好,怕冻的设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2、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使用与购置,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修理改造与更新,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3、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进行综合管理,管好、用好、修好、改造好设备,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和使用效益。
4、使用设备的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执行。设备管理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纳入部门业务管理和责任人履职的责任目标考核。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
5、公司设备管理机构与职责实行两级管理五级责任,公司电科与项目部(厂)两级机构,公司分管领导→机电科科长→项目经理、机电副队长、机电队长、机厂厂长→技术员、设备管理员、机电修班组长→操作使用维护人员五级责任。
6、各级机构、人员构成机电管理的主体,是机电设备管理、技术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相应级别的责任人,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电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承担相应责任的机电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和履行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操作规程、使用规程、维护规程,对所管设备负责。
三、设备选型购置
7、根据施工需求,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设备使用计划,机电科在全处范围内进行平衡。确需购置新设备时,由机电科根据需功能、用途、安全、性能等方面要求提出设备型号,在分管领导主持下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科学决策。
8、选型应遵循标准性、通用性、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原则,选购性能价格比高的产品,禁购“三无”产品、落后淘汰产品。
8、采购机电设备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集中采购,单台价格超0.3万元、一次采购总价超过5万元的采购计划应采用招标采购。
9、对应急和抢险救灾设备可采用比价采购,紧急时报处同意项目部就近采购。
四、设备安装调试
10、为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和运行时的安全性能,对大型设备和重要设备安装可由处里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装,主要包括井架、绞车、变电所、改绞等,须编制专项安装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才可施工。
11、新设备安装后必须按要求进行调试,对需要有资质试验机构进行试验的项目,包括设备上各种仪器仪表的测试整定、保护装置的试验等,如提升机主轴及制动系统的传动杆,制动闸的制动力矩、空动时间和制动加减速,提升钢丝绳和悬吊钢丝绳,空压机的压力表、温度计,罐笼的保险链、吊架、主链板,吊桶梁销轴等,由机电科负责联系,组织测试。
12、在确认安装达到技术性能要求,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出示测试合格报告书方可现场交接投入使用。同时应将设计图纸、说明书、安装数据、调试试验记录等质量文件交一份给使用单位存档。
13、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新安装交接试验标准进行,并写出详细的试验报告。变压器、电动机、开关、电缆等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测试、调整和电气试验。
14、每年雷雨季节和冬季高峰负荷到来前对电气设备必须进行预防性试验,内容有:测量绝缘电阻和直流电阻,交流电压和直流电压试验,测量介质损耗,绝缘油试验,测量接地电阻,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及计量仪表,安全指示装置与防护用品试验。对输电线路、避雷器等设施,进行巡线检查,排除故障隐患,合格后投入运行。
五、设备的使用操作、保养润滑、维护检修
15、所有施工设备的使用应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由专业人员执行,对使用的设备实行包机制、区域负责制,由专人负责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润滑和检修。
16、操作人员必须精通基本业务,钻研操作技能,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五条纪律”。“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项要求”即整齐、清洁、润滑、安全;“五条纪律”即: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按规定加油,保持合理润滑;遵守设备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
17、根据不同设备制定出季检、月检、旬检、日查、班巡等制度,加强设备预防性检查和检修,做到台台经手,不遗漏。检查中查出的问题,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要定时、定人、定措施处理,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或属于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保障措施,安排处理,项目部干部应有专人指挥协调,并上报机电科。对故障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及时修理,不得积压不修,努力降低故障设备的比例。
18、设备管理部门应设有负责润滑油的管理人员,加强润滑油的定额和消耗管理,负责编制设备油料计划与换油计划,以及设备润滑的管理工作。
19、严格执行设备润滑“五定”(点、质、量、时、人)与“三级过滤”(入库、发放、加油)规定,强化润滑状态的技术检查,减少机件磨损,降低功能消耗。20、防爆电气设备(五小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须由机电科防爆管理小组检验合格发放入井许可证,井口把勾工凭证方可安排下井。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日检查维护和定期轮换上井检修制。
21、为建立设备管理责任制长效机制,必须将使用、操作、保养、维护、润滑、检修与职工经济收益挂钩。
六、设备统计与备件管理
22、重视设备统计工作,各单位必须在每月20日将设备报表报至机电科,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型号、数量、使用、备用、待用、完好、待修、闲置、用途等情况。机电科应在每月5日前将全处设备统计清楚,设备使用情况、待修情况、分布情况须有明确说明。对重要、大型施工设备如绞车、井架、排水设备应编制分类设备报表分表。
23、机电科要加强备件管理,根据备件品种特点和占用资金情况推行ABC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和消费定额,加强技术、计划、库房管理。针对全处设备情况,根据项目部每月配件计划,制定出大型、重要设备的备件计划,报处审批采购,确保供应及时,不耽误维修。
24、项目部根据自身特点每月底集中编制下月设备易损件、关键件、通用件备件计划,报处审批后由处采购或自行采购,存于现场材料库以备使用,工程结束后可转入材料科存库。
七、技术档案管理
24、机电科设立设备技术档案室,有专人管理,做到大型设备、重要设备一台一档,所属资料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岗位操作规程、图纸、装箱单、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安装图纸、大修改造记录、性能检验记录等。
26、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经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借阅,用完后须完好无损及时归还。档案室技术档案应分类存放于柜内,作好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
27、项目部也应建立相应技术档案管理部门,收集相关资料用于指导生产。
八、仪器仪表管理
28、测量仪器仪表、监测仪器仪表、设备调试仪器仪表等重要设备应建立专门台账,设备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严禁外借。
29、必须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保养、校验。
九、特种设备管理(大、精、稀设备)
30、大、精、稀设备采取专机专人承包制,包使用、包维修、包保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准操作。
31、大、精、稀设备,必须做到精心使用和保养,对设备要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做好记录,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
32、大、精、稀设备特别要加强润滑管理,建立润滑卡片,进行油质状态监测,做好换油记录。
33、大、精、稀设备实行年度和月度计划性检修制,项目部对检修的设备和项目要编制检修计划书,检修计划书要报处机电科备案。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可靠性测试必须编入检修作业计划书。
34、检修作业计划书应包括设备名称、检修项目、检修程序、工艺和方法、工器具、检修开始时间和持续时间、人员组织、检修的标准、项目负责人、安技保障措施等。
十、设备租用
35、对于部分大型设备、特种设备采用外租赁的,由机电科负责具体操作。租赁应签订租赁合同,列明清单,保证外租赁设备完好、性能可靠。机电科每月根据我处施工情况,分析设备的需求情况,对合同到期、近期又用不上的外租设备要及时进行退还,终止合同。
36、机电科对项目部所使用设备采用内部租赁的形式,每月底由机电科向财务科出具项目部设备租赁费用清单,进行费用结算。项目部之间借用设备或转租必须经处机电科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
37、设备流动实行双向监督。电气设备出入库必须达到完整完好整洁标准;机械设备除正常使用磨损外必须达到完整完好整洁标准。
38、凡出库、退库不达标者,严格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十一、事故分析追究
39、机电运输事故根据其影响生产和基建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三种。40、发生一般机电事故,由项目部、队、厂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向处调度、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填写“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登记表”,并于三天内报机电科、安监处备案。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项目部、队、厂应立即向处分管领导、处调度室、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处各部门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1、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的分析追查,由项目部、队、厂领导组织,机电科、安监处参加事故分析追查。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分析追查,由处领导组织,机电、安监和发生事故单位,公司机电、安监部门参加事故分析追查。
42、事故分析追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按事故报表的要求,逐项调查清楚,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对事故责任人按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3、发生事故的单位,一方面要采取措施,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抢救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另一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析,接受教训,采取预防措施。
十二、检查考核与奖罚
44、积极开展设备管理达标活动,要求项目部(厂)每旬自查自评一次,处每月进行检查评比一次,每季检查考核总评一次,纳入处安全质量标准化项目部创级考核体系。
45、检查考核主要分三个方面:设备指标、进出库设备状况、业务管理与人员素质。
46、设备指标考核为:
①、技术资料是否齐全,设备合格证明文件是否有产品合格证、煤安标志,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②、设备完好率≥90%;
③、大型在用设备完好率100%;
④、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 ⑤、电缆吊挂合格率100%;
⑥、矿灯完好率≥95%,井下在用矿灯个个完好,无红灭灯; ⑦、机电设备安全运转良好,故障率低,无重特大机电运输事故;
⑧、安全保护装置完备、可靠、投入情况;无失效现象;
47、出进库设备状况考核为:设备实现双向流动、双向监督。出库设备必须台台完好、整洁、喷漆,确保到现场后能安全投入使用;退库设备除正常使用磨损外,须完好完整,表面清洁,不得有水泥、油污,外罩不得变形。
48、业务管理和人员素质考核为:通过设备图牌板、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日常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设备现场文明管理、人员应知应会等方面考察综合评分。
十三、从业人员教育与管理
49、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使用维护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生命至尊”的宗旨。
50、各级管理机构要坚持培训教育长抓不懈,通过法律、规程、安全常识的学习,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同时要加强职工应知应会和岗位技能培训,通过有组织的讲学、授课、培训、自学等方式提升机电人员技能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51、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设备操作使用维护人员须取得相应的特殊工种特殊岗位操作证,方可从业。任何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52、机电从业人员在分管领导的安排下,由机电科、劳资科协调,立足全处,着眼业务技能和技术力量进行平衡,保证人力资源的合理均衡使用,严禁任何人的无序流动和串岗。
十四、处罚
53、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不积极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岗位责任,出现违反管理规定和岗位制度的行为,造成损失、事故的,应根据公司和处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给于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54、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严重失误、违章指挥或恶意破坏的,比从严追究
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凡因各级机电人员管理失误、设计缺陷、措施不力、操作不当,以及对机电设备、设施监测、检查、维修不到位而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损坏或严重影响到生产时间的事故,统称为机电事故。
2、机电事故根据其造成的人身伤害、经济损失程度、影响生产和基建施工时间,分为一般机电事故、较大机电事故、重大机电事故三种。
3、发生一般机电事故,由项目部、队、厂设备管理人员,及时向处调度、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填写“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登记表”,并于三天内报机电科、安监处备案。重大、特大机电运输事故,项目部、队、厂应立即向处分管领导、处调度室、机电科、安监处汇报,处各部门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4、一般机电事故的分析追查,由项目部、队、厂领导组织,机电科、安监处参加事故分析追查。较大、重大机电事故分析追查,按照事故追究权限组织分析追查,由处领导组织,机电、安监和发生事故单位,公司机电、安监部门参加事故分析追查。
5、事故分析追查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按事故报表的要求,逐项调查清楚,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审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按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发生事故的单位,一方面要采取措施,组织力量进行事故抢救和控制,防止事故扩大,做好恢复生产的各项工作,另一面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同时调查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分析,接受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同类机电事故的发生。
7、机电事故发生后,如隐瞒不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各施工项目部都要成立防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机电经理担任,负责全项目部防爆管理工作,机电队长要具体抓好防爆管理,成员要由经过防爆培训学习领取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井下防爆设备,禁止采用三无产品及淘汰产品,必须证件齐全(防爆合格证、质量合格证、煤安标志证书),由防爆小组统一管理。
3、防爆电气设备及五小防爆电气设备在入井前,须由防爆管理小组检验合格后,发放入井许可证,井口把勾工凭证方可安排下井。
4、井下防爆设备安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防爆管理规定进行,安装人员安装后由防爆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
5、防爆小组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防爆管理规定进行验收,对于电气闭锁、瓦斯电闭锁装置进行检查、检测,对于防爆设备的接地装置进行认真检查,检查密封圈、挡板是否按规定安装,发现不合格的,严禁通电使用,整改合格后方可正常投入运行。
6、设备应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检修。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设备使用过程中,各使用班组应定期对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运行。
2、设备操作工每班班前应进行巡回检查、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3、设备使用班组每月应进行一次设备检查,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
4、各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煤矿施工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
5、对设备的重点部位着重检查,包括设备上各种仪器仪表的整定、保护装置的试验等。
配件管理制度
1、机电科要加强备件管理,根据备件品种特点和占用资金情况进行管理,合理确定储备定额和消费定额,加强技术、计划、库房管理。针对全处设备情况,根据项目部每月配件计划,制定出大型、重要设备的备件计划,报处审批采购,确保供应及时,不耽误维修。
2、项目部根据自身特点每月底集中编制下月设备易损件、关键件、通用件备件计划,报处审批后由处采购或自行采购,存于现场材料库以备使用,工程结束后可转入材料科存库。
3、配件采购应根据其数量金额等采取招标或比价采购的原则,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综合比较后,确定购买。
4、配件应分门别类、集中管理存放,配件应有分类卡片,便于找取;项目部配件购买及存储情况应及时向处汇报,便于统一管理,以备全处各工区调配使用。
设备出、入库管理制度
1、设备出库应由设备管理员签发出库单,设备出库时必须完好状态,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吊桶、钩头、罐笼等提升设备必须销轴检验、探伤合格,检验报告齐全。
2、设备出库应做好登记,及时调整设备的使用地点。
3、设备出库时,各种配件必须齐全,设备管理员在出库单上写好明细,以备回收时参考。
4、设备入库时,由设备管理员验收,检查设备状态,检查设备配件是否齐全,对于损坏严重、缺件的设备,根据设备管理规定,对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5、设备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检修、清理,保证设备完好,然后入库,以备其他工地使用。
6、设备入库后,设备管理员应及时调整设备台帐,调整使用地点。
设备验收制度
1、设备使用前,各单位必须按照《煤矿施工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所用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新购置的施工设备,应检查技术资料及设备出厂合格证,达不到完好标准或不合格的设备一律不能使用。必要时对设备的重要部件进行检查和试验,试验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⑴在出厂前、事故后和日久未用的吊桶提梁,使用前必须经过探伤。
⑵临时罐笼出厂前有保险链、吊架、主链板探伤报告。⑶出厂前、事故后和日久不用的提升钩头,在使用前各主件必须探伤和做拉力试验。⑷提升机主轴及制动系统的传动杆件出厂前应有探伤报告。⑸扇风机主轴及传动轴出厂前应有探伤报告。
⑹提升机、压风机、水泵等设备的各种仪器仪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和整定,保证指示和动作准确可靠。
⑺提升、悬吊设备的钢丝绳使用前必须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需要进行安装的设备,必须有设备安装设计图纸;有出厂设备说明书、图纸和技术资料;大型设备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如有缺损或与装箱单及设备要求不符,应列出详细明细表,报设备管理部门,向厂家或有关单位提出要求补给或索赔。
3、设备安装工作必须执行《煤矿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电气设备的调试,必须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的规定。
4、安装的各种设备必须达到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的规定,否则不能投入运行。
5、设备安装完毕,应由安装、使用、安全监察、机电设备管理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并进行试运转。办理移交手续,将设计图纸、出厂说明书、图纸和技术资料、安装时的测量数据、调试记录等质量资料交给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管理。
6、使用单位按标准化机房的要求,建立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种制度。配齐运行、检修等有关记录,操作维修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1、设备库由专人管理,设备分类摆放,并挂牌;设备库房保持为卫生清洁,并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2、设备库房严禁闲人进入,对于带油设备严格管理,严禁携带烟火进入。
3、设备库房行车应由专职起重工操作,起吊设备严格按行车操作规程执行。
4、设备库房出现损坏时及时修复,防止漏雨,损坏电气设备。
5、设备库应照明齐全、光线充足,便于安全起吊设备。
第二篇:设备异常运行管理制度(本站推荐)
设备运行异常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时的处理原则
1.2、本制度适用于电站生产系统所有设备以及与此有关运行与设备管理人员。
2、设备异常运行管理
2.1、设备异常定义:设备运行参数因设备出现异常运行而偏离运行限额(上、下值)或者停运等状况。设备偏离运行限额又分为设备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超高(低)报警限额或超紧急停运限额三种情况。设备异常运行的性质、后果若符合有关事故认定认定的条款时,即定性为事故。
2.2、设备异常运行处理原则
2.2.1、当设备发生异常时,运行人员应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保厂用电”的处理原则。
2.2.2、异常处理时,根据设备的调度管辖权来明确事故处理的指挥者,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下一级岗位服从上一级岗位原则。
2.2.3、生产事故处理应遵循统一指挥的原则。当班值长是当值的事故或异常处理指挥者,所有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长命令。2.2.4、当设备发生异常情况时,值长应召集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查出原因并制定临时反事故措施,当本值人员无法消除时,应及时召集运 行专责、设备专责及其它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当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组织紧急抢修,如因设备缺陷影响机组安全运行或出力,必须立即报告省调和厂领导。值长应针对当班时的特殊情况(如设备缺陷及异常、气象变化)相应地调整运行工况,布置和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
2.2.5、当发生事故时,值长应亲临现场或在最能够发挥事故处理指挥作用的地方进行事故处理的指挥,力求把事故的范围和损失降到最低的程度,同时应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召集运行专责、设备专责、检修维护人员或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处理。
2.2.6、处理事故时,对电网有重大影响的操作,均应征得调度员同意或按照调试员的命令执行。并将事故处理进展情况、事故原因等及时汇报给值班调度员。
2.3、设备异常运行汇报程序及处理要求
2.3.1、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超正常运行动态限额时,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副值长或值长,副值长组织人员收集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值长应根据初步分析结果及对机组影响程度作出合理的控制要求,并决定是否需要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2.3.2、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达高、低报警限额或辅助设备异常停运等情况时,副值长应组织班组运行人员立即投入应急处理,并汇报值长,值长应根据异常情况作必要的指示,并根据对机组的影响程度等决定是否需要汇报上级领导和调度员以及是否需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检修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分析处理等。2.3.3、发生设备运行参数达紧急停运限额或主设备异常停运等情况时,副值长应立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组织指挥运行人员团结协作,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并汇报值长,值长应立即组织有关运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并在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危害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系统运行的完整性,必要时立即通知有关专责、维护人员到现场协助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尽早收集第一手资料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将事故发生及处理情况及时汇报上级领导及调度员。
2.3.4、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及以上事故或者性质较为严重的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应立即汇报厂领导,必要时通知安监等职能部门人员到场。发生火灾时,按有关规定启动应急程序。
2.3.5、设备缺陷应根据《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填写缺陷单。出现一类缺陷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及维护人员,以便及时判断分析及处理缺陷。
2.3.6、相关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参与设备事故、异常处理时,应听从当班值长的统一指挥,协助当班运行人员进行处理,处理中也可以对当班运行人员作出必要的指导,但不得与值长命令相抵触。
2.3.7、如果事故发生在交接班过程中而交接班的手续尚未履行时,应立即停止交接班;交班的全体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接班的运行人员在交班值长、副值长指挥下协助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由交接双方值长决定是否继续进行交接班。
2.3.8、各类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未经调查,不得任 意变动(抢救受伤者除外),若设备损坏需要立即抢修时,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或总工同意后方可进行。
2.3.9、事故过程中出现的就地有关电气、仪控保护、报警装置动作信号,须经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确认后方可复归(若运行方式紧急切换需要,只需值长同意即可),并做好详细的记录。
2.3.10、事故及异常处理完毕后,各岗位人员事后应将所辖设备发生异常、事故时的现象、处理过程在运行日志上作真实的记录。发生责任性异常以上不安全事件时,责任人员应将事情经过写成书面材料交值长转交电站安全员。发生影响大的事件时,各当班人员应将当时看到的情况及所作操作写成书面材料,集中到值长处交电站安全员。电站主管领导应及时组织召开当值运行人员参加的事故分析会。2.3.11、事故发生的有关原始记录如操作、报警打印,相关运行参数的记录,现场相关照片、现场痕迹等未经安监人员或电站安全员同意,任何人不得取走或涂改,如需作必要的标记须经当值值长或电站安全员在场同意方可执行。
3、检查与考核:
3.1、异常情况下不严格执行上一级命令,造成后果者除按电站《员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外当月绩效工资扣除40%。
3.2、管理人员不能按照制度及时到岗,按照重大操作管理人员到位制度执行考核。
第三篇: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编号:LBHB/SC-GL-ZD06 废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废气的控制、监测及管理的办法。保护和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防止废气的污染。
二、原则与引用标准
1、原则:
确保公司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废气排放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6297-1996)《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三、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废气设备运行的管理与监控。
四、职责
1技术部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对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情况,各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定期监测。责任单位
(1)、负责委托设计部门在设计中采用清洁工艺技术。防止二次污染产生。(2)、负责本单位废气设施运行控制管理,并负责废气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与保养,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工作流程及要求
1、空气污染的预防
(1)、一切产生和可能产生空气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性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三同时”原则。
(2)、责任单位在委托设计部门制定工艺方案时,应优先选用能耗小、处理效率高,环境适应能力强具有规范化废气处理的工艺方案。
(3)、设备选型的步骤:
设备型号由综合办公室及生产使用车间,筛选出可供选择的型号和生产公司家,报生总经理审核后,进行采购。
(4)、废气的监测按《环境监测规程》执行,监测报告由办公室保存。(5)、技术部每年进行一次排污监测值与排污标准的符合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6)、废气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加强日常检查,发现不符合,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2、设备及配件的采购(1)、生产使用单位根据需要在每月25号前向综合办公室提交设备及配件购置计划表,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表进行询价后,然后报请公司领导批准,进行采购。
(2)、生产急需设备及备件,由使用单位提报计划,经综合办公室同意,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先采购,后补办手续。
②、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③、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坚持润滑油过滤制度;
④、严格执行交接班制,达到设备无杂音,仪表准确、灵敏;
⑤、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做到设备风本色,无油污,使设备运行正常。
(6)、各车间所有备用设备,由车间负责派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注意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对于转动设备还应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7)、操作人员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向有关人员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即刻上报和通知值班长、有关岗位和保全维护工,不弄清楚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未处理的缺陷需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班交待清楚。
(8)、维修工(机、电、仪)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①、定期按规范化考核要求上岗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②、发现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详细记录,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上报,车间应结合设备检修予以消除。
③、操作工在完成检修任务后,必须在设备维修栏内如实、及时地填写检修记录(包括损坏部件、更换零部件名称、数量、检修人员及检修日期等项),并按要求报设备科;
④、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9)、综合办公室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经验、不断改进提高。
(10)、不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将配套设备、备用设备拆除或拆件使用。
(11)、设备维护保养标准
7、操作人员维护保养标准
操作人员做“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做好下列工作:
A、严格按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启动、运行与停车;
B、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按规范化考核规定巡回检查制度,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C、认真做好设备润滑工作; D、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跑冒滴漏;
F、发现设备不正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逐级上报。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G、对备用转动设备每班进行一至二次检查、盘车。
8、设备的更新
(1)、为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保证生产安全和隐患整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必须重视和抓好设备的更新工作。
(2)、设备的更新计划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设备运行状况进行编制,在每年4、10月份制定出更新计划,报总经理,由公司研究确定。
(3)、使用单位根据确定的更新计划及具体情况,做好每大修更换准
第四篇:发电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6发电设备运行分析管理
6.1运行分析是发电企业加强运行管理及生产指标管理,保证机组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方法。
6.2发电运行部每月召开一次运行分析会议,其主要内容是:
6.2.1通报上月生产计划和经济指标(包括节能项目)完成情况,对上月及累计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运行的措施;
6.2.2 通报上月机组可靠性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到年底完成可靠性指标在运行管理上所采取的措施; 6.2.3对各专业运行情况、技术监督指标、目前设备系统存在的问题、与机组设计值进行分析比较,提出建议措施。
6.2.4技术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分析,对影响机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靠性的问题提出改进运行操作、加强运行管理的措施,并提出设备维修和改造建议。
6.2.5发电部运行人员应根据机组运行方式、运行参数的变化,及时分析和调整,使机组始终处于安全、经济运行状态。
7发电设备运行培训管理
7.1 提高发电设备运行管理水平的根本在于提高运行人员的素质,各发电企业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人员素质(包括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自身的身心健康等)。
7.2发电设备运行人员的培训是发电企业全员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纳入企业领导任期目标,培训工作要有必要的布置、检查、考核、奖惩。运行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各电厂每年进行一次动态考核,建立能上能下的竞争上岗机制,促进人员素质的提高。
7.3发电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运行人员的电力生产基础知识培训,包括热控基础知识和计算机知识的培训。
7.4鼓励运行人员通过培训学习达到岗位规范的学历要求或进行第二学历(专业)培训学习以及现代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全体运行人员的理论基础知识水平。
第五篇: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在线自动化仪表设备的管理,增强维检人员的责任心,减少自动化仪表设备事故率,提高在线自动化仪表运转率,加大修旧利废考核力度,减少以换代修,降低生产成本。本制度针对在线自动化仪表的管理及维检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本制度。
一.计控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
1.目的
切实做好计控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事故隐患,贯彻执行设备良性运行第一,预防维护为主的原则,落实点巡检制度,树立“运检合一”,管、用、修结合,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全员参与的设备管理指导思想,保证设备良好运行。2.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和计控设备有关的车间和职能部门。3.范围划分
本着谁使用谁岗检,谁维修谁巡检的原则,各分站认真对所辖区域进行点巡检。4.职责及要求
4.1技术科负责点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岗、点检内容和标准,并指导和检查岗、点检工作。制定隐患整改通知单,负责对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4.2车间、中心的维护人员负责本区所有计控设备的“巡检”,按照点检内容和点检标准每班至少点检两次,根据设备运转特性来判定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做好点检记录。发现设备有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并作现场处理记录,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在点巡检记录中注明。
4.3各车间、中心对技术科下达的隐患整改项目要及时优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的抢修工作要随叫随到。
4.4技术科负责重要计控设备的专检工作,同时负责对岗检和巡检的检查、监督和考核。5.计控设备考核规定
5.1岗位建立点巡检记录,无记录本扣相关单位每区域每月300元。
5.2技术科分管区域负责人定期参加现场关键设备专业点检,不定期对岗检、巡检工作进行抽查,凡发现未按要求岗检、点检,漏检、现场隐患未反映到记录本上、无记录的一项考核责任单位50-200元。
5.3因点检不到位,发生设备事故而影响生产的,考核相关单位100-1000元。
5.4 所有箱柜必须关好箱门,现场开关箱、控制箱必须关好柜门、箱门,发现一次考核相关责任单位50元。
5.5对损坏的计控设备使用单位要及时上报,不及时上报,找不到责任单位者,一次考核使用单位200元。
5.6对下发的隐患整改单能完成而无故不按时完成的一次一项考核50--100元。
5.7技术科下发的隐患整改表一次未返回的考核整改单位100元.5.8各级点检人员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经确认后给予发现人100-200元奖励。
5.9岗检、点检认真,记录填写规范,能正确反映设备运行状况。
5.10每月设备隐患完成率100℅,视完成质量情况奖励相关单位100-300元。
二.计控设备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1.事故分级
设备事故按经济损失大、小,以及对生产影响程度分为:特大、重大、一般、故障和小故障五类,具体划分如下:
⑴、特大计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⑵、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设备事故。①、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100万元(不含100万元)者; ②、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⑶、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为一般设备事故。①、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3—10万元(不含10万元)者; ②、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8—24小时(不含24小时)。
⑷、设备故障: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4—8小时(不含8小时)者;
⑸、设备小故障:凡因设备原因使主要生产设备停机5分钟—4小时(不含4小时)者均为设备小故障。
2、事故抢修
计控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车间、科室、中心要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立即组织抢修并通知技术科主管人员,抢修有困难时,应及时向技术科联系,由技术科通知相关专业给予支持,技术科应积极协调联系和落实检修人员的到场情况,并配合车间、科室、中心组织抢修。
3、事故分析
⑴、明确事故和故障的性质和分级,制定事故和故障的管理流程,包括:发生、报告、现场保护、原因分析、临时措施、解决方案、实施方案、处理结果、最后归档,形成防止类似事故和故障发生的管理闭环。
⑵、发生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主管经理主持分析会,设备管理部部长、二级厂厂长和主管处长参加,及有关单位参加。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部长或主管部长主持分析会,二级厂厂长和主管处长参加。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
⑶、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由主管处长主持分析会,技术科及相关车间、科室、中心参加,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把分析处理意见和事故报告上报技术科。⑷、设备故障由技术科主持分析,设备管理部派人参加,相关车间、科室、中心参加。把事故报表和分析处理意见在2日内上报技术科。
⑸、事故分析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经过、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及制定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⑹、通过对设备事故和故障的统计分析,揭示其发展规律,找出其潜在隐患,做好防范工作。技术科区域技术员每月都要对所管范围内的计控设备事故进行一次统计分析,按事故和故障发生的类别、原因、部位、次数、影响时间、损失费(修复费和减产损失费)逐项进行统计分析, 掌握事故的发展趋势,并将当月发生设备事故和故障填入档案。
4、事故处理
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车间、科室、中心上报技术科。重大以上设备事故的处理由设备管理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事故统计
⑴、事故次数: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记事故一次,事故时间和事故损失费则要累计计算。
⑵、事故时间
①、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②、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设备开机的时间。
③、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为事故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
⑶、设备事故损失:设备事故损失包括设备修复费和减产损失费,设备修复费为修复或更换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
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更换与该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的现行价格。减产损失费为因事故影响减少的产品产量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般为单位产品(半成品)利润乘以减产数量(所有产品价格一律按公司规定的内部价格计算)政策性亏损产品可不计减产损失。
设备事故损失费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事故损失费=单位产品利润×小时计划产量×影响生产时间+设备修复费。
计算减产损失时,如生产任务不足应按年平均小时计划产量计算。
⑷、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费应为被涉及设备减产损失的总和。
⑸、设备故障(含小故障)与设备事故管理相同。
6、事故上报制度
⑴、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中心必须电话通知技术科。在设备修复后2天内,事故车间、科室、中心向技术科上交详细事故情况表。
⑵、一般设备事故和设备故障在事故修复后2天内,事故车间、科室、中心向技术科上交详细事故情况表。
⑶、事故车间、科室、中心把每月的设备事故、故障的统计分析,与生产科的报表相一致,上交技术科区域技术员。
⑷、相关车间、科室、中心要建立完善事故、故障台帐,事故、故障台帐内容应包含:5分钟以上故障、故障部位、故障时间、产生原因、处理结果、采取防范对策。每月列表报技术科区域技术员。
7、事故和故障考核细则
⑴、发生特大设备事故,由公司主管经理主持分析会,设备管理部部长、二级厂厂长和主管处长参加,及有关单位参加。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部长或主管部长主持分析会,二级厂厂长和主管处长参加。分析结果和处理意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部门。延误一天扣罚责任单位500元并累计。
⑵、发生一般设备事故,由主管处长主持分析会,设备管理部主管部长和技术科参加,事故相关车间、科室、中心参加,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相关车间、科室、中心把分析处理意见和事故报告上报技术科。延误一天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并累计。
⑶、设备故障由技术科主持分析,设备管理部派人参加。事故报表和分析处理意见由相关车间、科室、中心在2日内上报技术科。迟误一天扣罚责任单位100元并累计。
⑷、发生一起特大设备事故,考核由设备管理部召开事故分析会决定。
⑸、发生一起重大设备事故,考核责任单位奖金总额的10%,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⑹、发生一起一般设备事故,视情节轻重、损失大小,责任轻重,扣罚事故责任单位500—5000元奖金。重复事故则加重考核。
⑺、发生一起设备故障,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原则上扣罚事故责任单位50—100元/小时奖金。一个月之内连续发生,则酌情加重处罚。
⑻、凡牵扯生产的主要计控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事故单位应在二小时以内上报技术科,隐瞒不报,每次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⑼、设备事故发生后,除向有关部门通报外,要立即组织抢修处理,采取措施,杜绝事故蔓延和扩大,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争取尽快复产。处理及时,将报主管处长审批给500-5000元奖励。
⑽、事故管理作为全年评比优秀的重要条件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