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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闽政文[2007]34号)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20-64168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7 21:42: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闽政文[2007]34号)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34号 【发布日期】2007-02-11 【生效日期】2007-02-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

(闽政文[2007]34号)

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请示》(莆政〔2006〕1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莆田市2006年市直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调整为10%,自2007年1月1日起调整为12%。

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应当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部、财政部等部门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规定。

三、同意你市所辖各县(区)根据当地财政和经济发展情况参照执行。

四、今后你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必须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照规定程序拟订、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十一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二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闽政文

【发布单位】福建省

【发布文号】闽政文〔2007〕302号 【发布日期】2007-09-12 【生效日期】2007-09-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福建省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批复

(闽政文〔2007〕302号)

漳州市人民政府: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请示》(漳政〔2007〕8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自2007年7月份起,将市直财政核拨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现行的8%提高到12%。市直财政核补、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市直企业参照实施。

二、同意你市所辖县(市、区)根据当地财政和经济发展情况分步调整到12%。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三篇:201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政策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15日下午举行的国新办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相关规范及执行政策目前正在加快制定当中。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目前正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一起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可减轻企业负担 有利于稳增长

意义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介绍这次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主要考虑三点: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降成本的内容之一,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

二是减轻企业负担。当前“五险一金”相当于职工工资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积金的比重也比较大,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稳定经济增长。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加就业,稳定经济增长。

只是阶段性措施 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

特点

谈及本次政策调整的特点,陆克华表示,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阶段性。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阶段性的,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所以,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阶段性措施,不是长期的制度安排。

二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的幅度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要符合降低成本的实际需求,要考虑职工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三是要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住建部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这样做是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也不同,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增强这项政策调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缴少了 拿到手的多了

影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和单位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为20%,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这个比例区间进行选择。如果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公积金数额也会相应变化。

举个例子:

单位和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 = 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假如2015年你的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月,此前的公积金缴纳比例是15%,那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缴纳5000×15%=750元,你的月公积金等于有1500元。

假设调整后缴纳比例降低到12%,那单位和个人要缴纳5000×12%=600元,月公积金则为1200元,比以前少了300元。但是,到手的工资多了150元。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买房的打算,那么缴存比例低点也挺好,至少每个月到手的钱多点。但一旦准备买房,那公积金总额还是比以前少了一些。当然,这个例子只适用于现在缴存比例高于12%的城市,具体是否产生影响还要看各地如何调整。

第四篇: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报告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申请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能稳定企业员工队伍,进一步提高员工各项福利,经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定,从2012年3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上调至10%。

请以予批准为盼!

珠海市XXXXXX有限公司(盖章)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第五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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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找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9000最低240。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比如说,一位中部省份的厅局级干部,一个月的公积金是3000元。

3、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个月存入卡中的公积金有近1000元,加上单位补贴的1000元,一个月有近2000元的公积金。

二、公积金最低缴纳基数是多少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2、20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

201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下限为18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2012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0*7%+15000*7%=2100元。由于2100元超过了1820元,因此其2012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20元。

【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2012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180元,因此其2012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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