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过程指南
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过程指南
Q: 如何申请香港智能身份证?
A: 如果你将在港就读或工作半年或以上,在抵港30天内办理身份证是十分必要的。比如申请IDD,信用卡等等都需要你的身份证。幸运的是2003年开始香港开始使用智能身份证,香港人自己都要排队等候换领,我们这些新来的就可以直接申请这种身份证了。大家可以参考学校在大家到来前发给大家的小册子。最稳妥的办法是打电话来预约一个时间
香港智能身份证换领计划 预约热线 : 1838 333
录音电话会给你几个选择, 包括时间,地点等。选一个适合自己的时间,那么地点呢?下边是几个办理身份证的地点及如何去那里的建议.至于所需文件材料, 带上通行证就行.智能身份证中心 香港岛
名称:港岛智能身份证中心 电话: 2834 4717 地址:铜锣湾 告士打道250-254号 伊利莎伯大厦6楼(铜锣湾地铁站B6出口)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六 上午8时 - 晚上9时15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新界
名称:荃湾 智能身份证中心 电话: 2149 5040 地址:荃湾大窝口 德士古道36-60号 创意无限商场二楼(大窝口地铁站何福堂站)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六 上午8时 - 晚上9时15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名称:元朗 智能身份证中心 电话: 2146 1990 地址:元朗天水围 天恩路18 号(2期)嘉湖银座(商场)地库一层(轻铁 — 银座站)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六 上午8时 - 晚上9时15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名称:沙田 智能身份证中心 电话: 2634 0965 地址:沙田乡事会路138号 新城市中央广场第二座十三楼(沙田火车站B出口)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六 上午8时 - 晚上9时15分 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名称:将军澳 智能身份证中心 电话: 2274 4797 地址:将军澳 培成路8号 南丰广场基座一楼 B7至B10号铺位(坑口地铁站-B2出口)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六 上午8时 - 晚上9时15分 或者进行网上的预约服务: 「生活易」网上预约服务, 网址: http://www.esd.gov.hk/ga/id/chi/default.asp。
如果想在初到时就欣赏一下香港的风景,去尖沙咀和港岛的智能中心都不错!你只需乘91M(钻石山地铁站方向)或小巴去彩虹地铁站,然后换地铁到尖沙嘴或者铜锣湾即可。地铁站有清楚的线路及出口标志,你不会错过的。
如果你的时间最宝贵,可以去离科大最近将军澳的智能中心:最方便的方法是直接乘校门口去坑口的小巴,也可以由科大乘车到彩虹,乘往观塘方向的地铁到坑口站下车。
如果你预约了时间,工作人员会安排你照相的。你可以先将通行证签注部分影印好备用。如果你会自己名字的广东话发音还好点,一般来说,当你照相和按手印完毕,各窗口用广东话叫申请人。另外,广东话的“1"与”2"发音对我们来说很相似,所以要听清楚你是到哪个服务窗口办理证件。
以下是换领智能身份证的程序,以供参考 1)申请
当你到达智能身份证中心的时候,请先到接待处;
领取一个筹号。如已预约办理时间,将你的时段告诉接待处职员,并领取一份列印有申请人个人资料的申请表格。
当你的筹号显现在等离子显示屏时,就前往指定的登记室,并递交申请表格、通行证给登记员。该登记员会: 核对申请表格上的资料;
用数码相机为你拍摄照片,以供储存在档案内;
利用指纹扫描器印取你的左右手拇指指纹,以供储存在档案内;及 利用扫描器将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扫描,以供储存在档案内。
然后你应取回通行证,并到指定的会面室,由入境事务主任覆核申请。该主任会: 再次扫描你的指纹,以确定档案内的纪录正确无误; 确认你在香港的居留身份;及
签发一张「领证通知书」,通知书上会印有领证中心的地址和领证时限。
2)领证
你必须在「领证通知书」上指定的期限,于办公时间内,到指定的领证中心领取新身份证。抵达领证柜位时,须将「领证通知书」放入指定的收集箱内,等候叫唤。然后:
到指定的柜台,将现有身份证交回柜台职员; 遵照指示,扫描左及右手拇指指纹;及
核对计算机萤光屏上所显示的个人资料,以确保储存在「晶片」内的资料正确无误;
证实纪录无误后,申请人会获发新的智能身份证。
来源:寄托家园
第二篇: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过程指南
【转】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过程指南
(2008-08-06 12:41:13)留学
香港
签证
身份证
办证
校园 转载
▼
分类: 拿来主义
如果你将在港就读或工作半年或以上,在抵港30天内办理身份证是十分必要的。比如申请IDD,信用卡等等都需要你的身份证。幸运的是2003年开始香港开始使用智能身份证,香港人自己都要排队等候换领,我们这些新来的就可以直接申请这种身份证了。大家可以参考学校在大家到来前发给大家的小册子。最稳妥的办法是到网上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idcard/bookregidcard.htm 或者热线电话2598 0888 预约
如果你预约了时间,工作人员会安排你照相的。你可以先将通行证签注部分影印好备用。
以下是换领智能身份证的程序,以供参考
1)申请
当你到达智能身份证中心的时候,请先到接待处;领取一个筹号。如已预约办理时间,将你的时段告诉接待处职员,并领取一份列印有申请人个人资料的申请表格。你的筹号显现在等离子显示屏时,就前往指定的登记室,并递交申请表格、通行证给登记员。该登记员会:
核对申请表格上的资料;
用数码相机为你拍摄照片,以供储存在档案内;
利用指纹扫描器印取你的左右手拇指指纹,以供储存在档案内;
及利用扫描器将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扫描,以供储存在档案内。
然后你应取回通行证,并到指定的会面室,由入境事务主任覆核申请。该主任会再次扫描你的指纹,以确定档案内的纪录正确无误; 确认你在香港的居留身份;及签发一张「领证通知书」,通知书上会印有领证中心的地址和领证时限。
2)领证
你必须在「领证通知书」上指定的期限,于办公时间内,到指定的领证中心领取新身份证。抵达领证柜位时,须将「领证通知书」放入指定的收集箱内,等候叫唤。然后:
到指定的柜台,将现有身份证交回柜台职员;
遵照指示,扫描左及右手拇指指纹;及
核对计算机萤光屏上所显示的个人资料,以确保储存在「晶片」内的资料正确无误;
证实纪录无误后,申请人会获发新的智能身份证。
第三篇: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区别
香港居民身份证与永久居民身份证的区别?
[ 标签:居民身份证 香港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 更新时间:2010-10-19 9:17:55
香港身份证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以下简称入境处)签发,是香港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记条例》规定,凡年满11岁或在香港逗留多于180天人士,必须于年满11岁后或抵港30天内登记领取身份证。每张香港身份证均有持证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等个人资料,并把持证人的黑白照片印在证上。在姓名一栏下面,亦印有中文电码,以方便政府或机构作输入姓名之用。
历史
1949年以前,香港政府无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从内地移居香港。一般人皆可以随意往来香港与中国大陆两地,香港亦没有对中国籍居民进行人事登记。1949年中国大陆政权易手后,大量难民涌入香港。为控制香港人口,政府开始实行边境管制,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入境。并开始登记香港居民并发出身份证。首次登记在1949年展开,当时发出的身份证只是一张以人手填上资料的纸张。
1960年6月1日起,政府改发第二代身份证。这种身份证上有持证人的指模及照片,资料以打字机填上,并且加以过胶。男性的身份证为蓝色,女性的则为红色。
1973年11月,政府改发第三代身份证,证件上的指模取消,不再以颜色区分性别。第二及第三代身份证上盖有签发印章,以绿色代表居港不足七年的居民,黑色代表永久居民。故此当时新移民被称为“绿印客”。
香港早期并无法例规定居民携带身份证。为阻止内地移民偷渡潮,1980年10月24日起,香港政府实施即捕即解政策,规定所有年满15岁的香港居民需在公众地方携带身份证,违例者会被罚款港币100元。
1983年3月,入境处推出第一代电脑身份证,较旧证加强防伪措施,并透过电脑系统令出入境程序简化。
1987年6月1日,入境处再为所有香港居民签发没有殖民地徽章,可以过渡1997年7香港身份证。2003年月1日的第二代电脑身份证,入境处分阶段为香港居民签发智能身份证。入境处首先在2003年6月23日开始为遗失或损毁了身份证的持证人、年满11岁或18岁的换领儿童及成人身份证的人士签发智能身份证。
全香港所有居民由2003年8月开始,于4年内按出生年份分阶段换领智能身份证,入境处在全香港共设立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供市民换证,换领于划已于2007年3月31日结束,而9间智能身份证中心已于2007年5月19日起关闭。
香港身份证的种类
香港身份证共分为两类,分别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香港居民身份证”。年满11岁人士所领取的身份证,亦称为儿童身份证,而年满18岁人士需于18岁生日后的30天内,更换成人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拥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俗称“三粒(颗)星”,因他们所持有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上,注有“***”的标记而得名。其实,该标记的意思与持证人是否拥有香港居留权无直接关系,只代表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香港永久性居民于出入香港边境时,只需出示身份证,亦不需要填写“出入境申报表”即可过关。在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2A条中,规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不抵触第2AA(2)条的条文下,具有以下权利:
在香港入境;
不会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条件,而任何向他施加的逗留条件,均属无效;
不得向他发出递解离境令;及不得向他发出遣送离境令。如果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因需要更换新证或因丢失旧证而要补领,在新证未发出前入境处会发出“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收据”。此收据具临时身份证的功能,但不可作出入境之用。出入境时必须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或有效旅游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等)
香港居民身份证
香港居民身份证是入境处签发给没有香港居留权人士的身份证。
智能身份证
香港已经完成最新一代的智能身份证的换领工作。新的智能身份证将遂步替代目前已停止发出的第二代电脑身份证。
智能身份证上有一块芯片储存持证人士的个人资料,包括持证人指纹及电子证书等。除了可以作一般出入境及身份认证用途外,还可以用作网上电子证书、香港公共图书馆的图书证,于2007年可同时作香港驾驶执照之用。
持有智能身份证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使用香港各出入境口岸的e-道自助过关,节省等候时间。
身份证上符号的意思
在香港身份证上,出生日期项目之下,会印有一串符号及英文字母及数字(例如***AZ),很多人均不知道这些代码的意思,甚至有所误解。其确实代表的意思如下:
第一及第二代电脑身份证
符号 注解
*** 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持证人年龄为11岁至17岁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A 持证人拥有香港居留权
B 持证人所报的出生日期或地点或性别自首次登记后,曾作出更改
C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F 持证人的性别是女性
H1 身份证发出的办事处代号
L 持证人曾遗失身份证,L1表示遗失一次,L2表示遗失二次,如此类推
M 持证人的性别是男性
N 持证人所报的姓名自首次登记以后,曾作出更改
O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澳门及内地以外其他地区或国家出生
K2 身份证发出的办事处代号
R 持证人拥有香港入境权
S1 身份证发出的办事处代号
U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W 持证人报称在澳门地区出生
X 持证人报称在内地出生
Y 持证人所报的出生日期已由入境事务处与其出生证明书或护照核对
Z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出生
智能身份证
符号 注解
*** 持证人年龄为18岁或以上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持证人年龄为11岁至17岁及有资格申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A 持证人拥有香港居留权
C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受到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L 持证人曾遗失身份证,L1表示遗失一次,L2表示遗失二次,如此类推
N 持证人所报的姓名自首次登记以后,曾作出更改
O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澳门及内地以外其他地区或国家出生
R 持证人拥有香港入境权
U 持证人登记领证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入境事务处处长的限制
W 持证人报称在澳门地区出生
X 持证人报称在内地出生
Z 持证人报称在香港出生
身份证号码
每张香港身份证均印有一个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由1或2个英文字母,6个数字及1个括号数字组成。括号内的数字是查核用数码,是为方便电脑处理资料及检查号码输入的正确性而设。
身份证号码用途十分多,亦是重要的个人资料,受到个人资料隐私专员行使第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隐私)条例》所赋予的权力所发出的《身份证号码及其他身份代号实务守则》所保护。
身份证相关法例
根据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条例》第17C条所规定,任何人如年满15岁即须时刻随身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及在下述人员规定下,须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
任何警务人员;
任何入境事务主任或入境事务助理员;或
行政长官藉宪报刊登的命令而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人或任何界别的人
任何人如未能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即属犯罪,经定罪后,可处第2级罚款。
很多年满18岁的香港居民,向登记主任报到及换领成人身份证时,声称所持有的儿童身份证已遗失,企图将儿童身份证保留作为留念,这样已触犯法例。根据香港法例第177A章《人事登记规例》第13A条所规定,任何人向登记主任作出陈述或声明,或提供详情或证据,声称身份证已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但明知此等陈述、声明或详情、证据在要项上虚假,即属犯罪。有关罪行,可处第5级罚款及监禁2年。
身份证名称问题
在香港,身份证的正确名称是“身份证”抑或是“身分证”存在争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采用“身份证”,《人事登记条例》则采用“身分证”。不过,香港政府从殖民地时代起已一直使用“身份证”作为证件的名称,而立法会亦通过继续使用“身份证”作为名称。而香港文字研究者容若亦认为,份才是正字。所以1991年当香港政府打算把“身份”复古为“身分”的时候,容若与陆离等人大力反对。支持“份”和“分”的不同人士展开辩论,最后政府维持原有的写法。
此外,“身份证”一字中的“证”字的官方写法是“证”而非“证”。
非永久居民的香港人在内地注册结婚对婚后配偶的随迁区别,以及第二胎对大陆人的一方超生问题 香港是有独立法律体系的,香港居民可以和大陆居民在内地登记结婚,您要是在内地登记结婚的话,默认就是遵守内地的婚姻法,孩子的户口也是内地的,这几年相关政策已经改变,内地居民不因婚姻而成为香港居民。
如果您喜欢孩子的话,还是到香港去登记结婚。为了避免以后麻烦,还是等女友住满7年再登记,既然相爱,不在乎这短短的一年。
第四篇: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指南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指南
一、办理户口须知
(一)户口迁移
1、购买住房
购买成套住房(含二手房、按揭房),实际居住并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申请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居住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常住户口迁移呈批表(派出所领取);
(2)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及复印件;
(3)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投靠亲属
必须下列关系才能投靠:配偶、子女、父母、确无依靠必须投靠其他亲属的。
以上户口迁移由申请人持《常住户口迁移呈批表》到迁出地派出所签字、盖章或开具户籍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经所长签字后上网并盖章后,到县公安局户政科申领准迁证。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
(1)因高校招生需要户口迁出的,由申请人持本人户口薄、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高校毕业需要户口迁回原籍的,由毕业生持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到原户籍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4、变更住址、分户合户
(1)变更住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新住址房产证经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到派出所由所长审核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2)分户合户。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派出所长审核签字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
5、县内乡镇间迁移
由申请人持《常住户口迁移呈批表》在迁出、迁入地派出所签字盖章同意后,在迁出地派出所开《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迁往城关的按照户口迁移1、2条办理)。
(二)变更更正
1、变更姓名
姓名原则上不轻易更改,但因由乳名改学名;父母离异更名;再婚子女更名;被收养人更名;同一单位或同学校、同班级有重名重姓;名字冷僻、怪异使用不便;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其它有充分理由等情况的,可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改: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更改姓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所在单位对其更改姓名的意见;
(2)18周岁以下的公民更改姓名,应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学校对其更改姓名的意见;
(3)被收养或被认领的,须征得本人同意;
(4)再婚子女自愿随继父姓的须经其生父同意;
(5)对正在受侦查、正在受刑罚(含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劳动教养、正在被羁押的人员以及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不予更改姓名。
(6)需要改姓的由申请人在派出所签字上网后到户政科审批。
2、变更出生日期
因各种原因造成公民出生日期差错的,需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书面申请说明出错的原因、过程、事由,并提供如下能充分证明其属实的依据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能够明确证实本人出生日期差错的原始出生证明或出生住院期间原始病历、档案、记录;
(2)原户口登记机关存档的四项变动登记表、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本人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等相关原始证明材料;
(3)其他能够充分证明其真实出生日期的各种原始依据材料。
(4)申请人在派出所签字上网后到户政科审批。
3、变更民族、性别及变更自然变化项目登记须知
(1)更改民族成份。公民个人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定。公民更改民族成份,可由本人或监护人持所在县民族事务委员会批准证明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书面申请,派出所签字上网后到户政科审批;
(2)更改性别。确系公民在申报登记、公安机关户口管理工作中造成所登记的性别与公民的实际情况不符的,可由本人或监护人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3)变更自然变化项目登记。公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职业等户口自然变化项目的申报变更,由本人或户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
(三)出生(收养)登记
1、新生儿入户。申报新生婴儿随父或随母登记常住户口,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入户通知书,不是一胎的需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收养子女入户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收养未落户子女入户,收养人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1)县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收养人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入户人员如果已年满3周岁,需由申请人在派出所签字上网后到户政科审批。
(四)办理注销户口须知
1、死亡(失踪)注销户口
公民自然死亡注销户口,其亲属可凭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等到死者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注销其户口。
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注销户口,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后,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注销户口,其亲属凭人民法院的宣告决定书到死者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其户口。
2、出国(出境)定居注销户口
由出国(出境)定居者本人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出国(出境)《定居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入伍、判刑、劳教的不再注销户口。
二、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知
1、正式居民身份证。本人持户口薄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派出所受理正式身份证并将受理信息上传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后,持户口薄到县公安局户政科办理。
第五篇: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是国家法定的证明公民个人身份的证件。为了堵塞和制止假居民身份证的流通和使用,在查验和核查居民身份证时可掌握以下几个要点:
一、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与持证人年龄、签发日期的关系
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10年、20年、长期三种。16周岁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年的居民身份证;26周岁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如某人1949年9月20日出生,1984年35周岁时申领居民身份证,签发日期为1984年12月31日,他属于26至45周岁这一年龄段,证件有效期限属于20年这一档次,到2004年12月30日有效期满。
查验或检查时,应对照检查证件有效期限与持证人年龄,签发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
二、居民身份证编号识别
1、身份证编码规则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1643-1999〗中有关公民身份号码的规定,公民身份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
地址码(身份证前六位)表示编码对象第一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的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所有区域的编码可以到网站查询到最新的县及县以上的行政编码资料。)
生日期码(身份证第七位到第十四位)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其中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年、月、日之间不用分隔符。例如:1981年05月11日就用19810511表示。顺序码(身份证第十五位到十七位)是县、区级政府所辖派出所的分配码,每个派出所分配码为10个连续号码,例如“000-009”或“060-069”,其中单数为男性分配码,双数为女性分配码,如遇同年同月同日有两人以上时顺延第二、第三、第四、第五个分配码。如:007的就是个男生,而且和他同年月日生的男生至少有两个,他们的后四位是001*和003*。分配顺序码中“999、998、997、996”四个顺序号分别为男女性百岁以上老人专用的特定编号。校验码(身份证最后一位)是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按照ISO7064:1983.MOD11-2校验码计算出来的检验码。
2、从1999年10月1日起,全国实行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居民身份证编号由原15位升至18位。前6位为地址码;第七位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此码由6位数改为8位数,其中年份用4位数表示;第15位至17位为顺序码,取消了顺序码中对百岁老人使用的特定编号;第十八位为校验码,主要是为了校验计算机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前17位数字是否正确,其取值范围是0至10,当值等于10时,用罗马数字符χ表示。
三、身份证第18位(校验码)的计算方法
1、将前面的身份证号码17位数分别乘以不同的系数。从第一位到第十七位的系数分别为:7-9-10-5-8-4-2-1-6-3-7-9-10-5-8-4-2。
2、将这17位数字和系数相乘的结果相加。
3、用加出来和除以11,看余数是多少?
4、余数只可能有0-1-2-3-4-5-6-7-8-9-10这11个数字。其分别对应的最后一位身份证的号码为1-0-X-9-8-7-6-5-4-3-2。
5、通过上面得知如果余数是2,身份证的最后一位号码就是X。如果余数是10,就会在身份证的第18位数字上出现罗马数字的2。例如:某男性的身份证号码是***01X。我们要看看这个身份证是不是合法的身份证。首先我们得出前17位的乘积和是189,然后用189除以11得出的结果是17+2/11,也就是说其余数是2。最后通过对应规则就可以知道余数2对应的数字是x。所以,可以判定这是一个合格的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