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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装发放管理规定(五篇材料)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20-63090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2 03:42: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工装发放管理规定

工装发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 目的:为树立和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和员工精神面貌,起到防护和统一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着装范围 1 着装人员

1.1 公司所有销售、售后和办公室录用的人员。2 着装要求

上班工作期间必须着装的要求(如西服、衬衫、领带、鞋袜的协调)着工装并保持整洁。原则上下班后更换工装。

工装经常洗涤,不得有污渍,缺扣和破损。第三条 工装的制作与发放 1 工作服装的制作

1.1 由公司办公室牵头统一承制或购买。

1.2 每年12月前由办公室依据各租赁网点的员工数量与各网点经理商定,编制服装制作采购年度计划预算,报总经理批准。工装制作费用按照实际数量进行各部门分摊费用。

1.3 工装配置数量

夏装和春秋冬装每位员工保持两套,即初次发放夏装、春秋冬装时各为两套。

工装更新周期:夏装(衬衣、短袖)每一年制发一套;秋冬装(西装、秋冬装)每两年制发一套。

1.4 工装制作时间为每年的四月底前定制完夏装,十月底前定制完春秋冬装,特殊情况例外。工作服装的发放

2.1 由办公室依据工装配置发放计划表通知各租赁网点或办公室人员领取员工的工装。

2.2 领用工作服装应由领用人员登记本人姓名及领用日期。3 工作服装的费用折扣

3.1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半年内调离公司的人员,公司收取全部制作成本费,工装归个人所有。

3.2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调离公司的人员,公司收取夏装50%,春秋冬装80%的制作成本费,工装归个人所有。

3.3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调离公司的人员,夏装不收取制作成本费,公司只收取春秋冬装50%的制作成本费,工装归个人所有。

3.4 自工装发放之日起,满两年的调离公司的人员,工装归个人所有。公司不再扣除制作成本费。

3.5 要妥善保管爱惜工装,遗失自费补做。第四条 其他 工作时间不按要求穿着工装者; 2 工装有污渍破损不整洁者; 符合上面其中一条扣发50元工资。

第二篇: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XXX公司

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装的配发和使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

第二条工装类别

公司员工工装分为A、B、C、D四类。A类为标准工装(藏蓝色西服套装、衬衣、领带);B类为生产工装(红领蓝底套装);C类为夏季工装(短袖T恤、浅蓝色长袖夏装);D类为冬季工装(蓝色警用制式棉衣)。

第三条配发范围和标准

公司所有在岗职工每人配发A、B、C、D类各一套。

第四条工装使用要求

1、工装系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所着服装,不得将工装赠予他人,并按规定着装。

2、着装要求:

(1)后勤机关部门职工:

①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B类工装;

②夏季工作日统一着C类工装;

③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

④因工作需要,去生产区生产车间时着B类工装。

(2)生产及辅助生产部门职工:

①春秋季工作日统一着B类工装;

②夏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C类工装;

③冬季工作日酌情着B类或D类工装;

(3)迎接各类上级检查或兄弟单位学习考察、举行集体活动、召开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的所有会议、中层管理人员会议、各专题汇报会等所有职工统一着B类服装,其他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4)外出重要接待活动及承办各类会议公司所有人员统一着A类服装。

(5)公司保卫处、后勤福利部、计量质量部化验室工作人员,着本岗位特制工装。

3、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4、着工装时,应在左胸前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胸牌,着标准工装时应搭配得体的鞋袜和配饰。不得胡乱搭配影响着装形象和效果。

第五条工装管理

1、由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联合不定期进行抽查。

2、各部门负责人要督促本部门员工按规定着装,抽查中发现员工工作时间不着工装或不按规定佩戴胸牌者,视为

当天缺岗,并扣罚30元,一个月累计违反3次以上(含3次)的部门,扣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

3、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装。工作不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80%服装费用;工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离职者收取50%服装费用,从工资里扣除。

4、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工装和胸牌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第三篇: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贵州众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GUI ZHOU ZHONG YAN YUAN QI YE GUAN LI ZI XUN YOU XIAN GONG SI

[AYS] 总办 字2015第032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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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装发放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工装的配发和使用管理,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企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条 工装类别

公司员工工装分为男装(黑色西服、西裤、衬衣、领带);女装(黑色西服、西裤、短裙、衬衣)

第三条 配发范围和标准

公司所有试用期完的在岗员工每人配发二套。第四条 工装使用要求

1、工装系本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所着服装,员工在公司规定时间内必须着工装,不得将工装赠予他人,并按规定着装。

2、工作时间着装应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以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公司形象。

3、着工装时,应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胸牌,着标准工装时应搭配得体的鞋袜和配饰。不得胡乱搭配影响着装形象和效果。

第五条 工装管理

1、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工装使用发放进行抽查。

2、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装。工作不满1个月离职者收取70%服装费用;工作满1个月,不满3个月(包括3个月)离职者收取50%服装费用,从工资里扣除;超过3个月离职的作为公司赠送不再扣除。

3、因员工个人原因损坏工装和胸牌的,公司予以补发,但费用自行承担。

贵州众焱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第四篇:工装管理规定

赛欧科园工装着装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树立和保持中心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一)所有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中心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着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装;注意,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打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4、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5、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中心统一发放的胸卡,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二)男员工着装要求

1、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2、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三)女员工着装要求

1、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2、头发梳理整齐,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3、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4、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三、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可发放工作装。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装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一次罚款200元。

4、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5、员工损坏工作装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五、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第五篇:工装管理规定

《工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树立和保持会所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对员工按照统一的着装准

则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合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琉璃时光会所员工。

第三条 权责范围:各会所营运负责人。

第二章工装的管理

第一条 新员工工装的发放

1、新员工入职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发放新员工的工装、工鞋、头饰、工牌、考勤卡、工具等入职所需物品,新员工在公司办理完入职手续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各会所营

运负责人新员工报道的日期后,方可到会所报到。

2、换季工装的申请、发放

员工换季需要更换工装时,由会所营运负责人,统计出员工需要的工装数量,并向公司

营运部进行申请,统一日期进行发放当季工装;(夏季5月15日、冬季10月15日)

统一日期进行回收工装

员工在领取新版工装后,需要将旧版工装于三日后清洗干净统一交还给会所营运负责人。

第二条岗位着装要求

1、公司将员工岗位及工作需要按规定发给员工工装。

2、前台及行政人员:

冬装:黑色套装、黑色皮鞋、黑色头花;

夏装:黑色衬衫、黑色裙子、黑色皮鞋、肉色丝袜、黑色头花。

3、美疗部人员:

冬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黑色鞋子、白色棉袜、黑色头花;

夏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黑色短袖T恤、黑色鞋子、白色棉袜、黑色头花。

4、保洁员:

冬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

夏装:咖色长袖上衣、咖色长裤。

第三条工装的保管方法

员工需自觉保管好工装,工装应定时清洗,保持整洁,清洗干净后必须熨烫平整,防止

变皱、变形;

员工在职时,如因使用时间长(二年以上)而导致工装损坏,本人申请,会所营运负责

人确认后,方可以旧换新,无需费用;

如有遗失或故意损坏(包括有明显污渍、脱色、纽扣不全),应向会所营运负责人报告,向公司库管员说明原因,由公司库管员补发工装,费用由个人承担,具体费用如见第四

条。

员工离职时需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并缴还工装检查后,存入库房。

第四条遗失、损坏工装的赔偿及购买

1、工装遗失、购买

(1)如员工需要购买全新工装,费用按工本费计算。

(2)如员工购买公司库存的旧工装,费用按工本费的一半计算。

2、工装损坏、赔偿

工装缴还时应清洗干净,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员必须检查完好无损、熨烫平整、扣子齐全,方可存入库房,如出现下列情况按制度执行:

(1)掉一个钮扣、拉锁损坏----扣5元;

(2)一个明显污点---扣30元;

(3)一个部位脱线---扣50元;

(4)有异味、染色----扣15元;

(5)工装不平整---扣15元;

(6)衣服变形---扣50元。

第三章仪容仪表的要求

一化妆

所有员工上班均需化妆,睫毛、眼线、眼影可三选二,口红明显、鲜艳,妆面干净。未达标准扣1分/项

二发型

头发不得染明显的颜色、不得挑染,短发(肩膀以上)者不得剪过于夸张、或死板的发型,且必须要有一定发型,定期修剪,不得凌乱;

长发(到肩膀)者必须扎起,涂抹嗜喱水使头发光滑、并领取头花佩带在指定位置,耳后短发及刘海必须用黑色钢夹固定,不得带有花样的发夹;

头花如有遗失或故意损坏(包括装饰脱落、松紧带变松)应向有关部门报告补发,每个扣缴成本费20元(含车费);

如因使用时间长(12个月以上)而导致损坏者可以以旧换新,无需费用。

三工装

员工在上班期间须着工装,工装必须洗涤干净、熨烫平整,扣子应齐全;

内衣不得露出衣外,必须按公司统一标准穿着;

工装应当爱惜,如有遗失或故意损坏(包括有明显污渍、脱色、纽扣不全),应向有关部门及时报告补发,费用个人承担;

如因使用时间长(2年以上)而导致损坏者可以以旧换新,无需费用。

四工牌

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牌,工牌必须平整的佩带在指定位置,不得用其它物品遮盖否则视为未佩带工牌,工牌如有遗失或故意损坏,应向有关部门报告补发,费用个人承担20元/个。

五袜子

前台及行政人员--着裙装时必须穿长筒、肉色丝袜;

着裤装时必须穿肉色丝袜;

丝袜不得破损、缝补、抽丝或太松;

美疗部人员及保洁员--白色棉袜、无修饰(脚面、袜腰)。

六工鞋

员工必须着指定的工鞋(前台及行政人员为黑色软底高跟皮鞋,美疗部人员为黑色布鞋);

如是统一购买的则不得改穿其它款式的鞋子;

鞋面、鞋跟、鞋底必须干净,不得有明显污渍;

公司每年补助员工每人二十元,每半年更换一次,工作未满两年以上者将自行承担当年费用。

七双手

手是我们的第二张脸,所有员工的双手、指甲必须干净,美疗师、美疗助理不得留指甲,要定期修剪老化角质;

前台员工指甲长了的长度不得超过3毫米,做假甲的长度也应适当(5毫米以内),指甲应定期修剪,指甲油不得有明显脱落的痕迹,做假甲的双手甲型、图案应协调、统一,如操作失败的指甲应立即祛除,假甲须按时修补,总之在客人面前的应该是一双干净、整洁、光滑、美丽的手。

八首饰

头发上除头花和黑色钢夹外,不得佩戴其它物品,不得佩戴耳环,只可戴小耳钉(一耳一个),项链只能佩戴一条较细的黄白金项链、链坠(1平方厘米内),不得佩戴红绳的护身符、或其它款式装饰品;

美疗部员工不得戴戒指、手表、手镯、手链类物品,操作客人时不可配戴任何首饰,前台员工只能戴不夸张的首饰,结婚/订婚戒指(钻石0.3克拉以内)、女款手表、手链或手串只能戴一条,其它一律不得佩戴;

所有员工不得戴脚链。

第四章着装规定

1、着工装即代表本会所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

2、为方便工作,工装可以穿出会所以外,但同时应保持会所形象。(只的是工作时间工出,下班不可穿回家)

3、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大方、整洁、得体。

4、员工着装、发型、化妆、首饰、鞋、袜等由各会所营运负责人负责每日检查,违反者一

律按以上规定以予扣分处理。

工装发放管理规定(五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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