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陕西省信用企业公告
编辑:莲雾凝露 识别码:20-70783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2 03:32: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陕西省信用企业公告

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

陕西省信用企业公告

按照国际惯例,信用是市场的通行证。为了实现陕西省企业及产品国际信用认证目标,促进企业更大范围的进入国内、国际市场,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扩大企业市场份额和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推动陕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经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及信用共建单位推荐评审,陕西省企业信用评定委员会全面考核,认真评价,以下231户企业被认定为陕西省信用企业,现予以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附(信用企业名单)

西安嘉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

西安新世纪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双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双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中城投资有限公司

神华神东医院(证书已做废)

西安富莱明置业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明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AA)

延安市秦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宝钛新金属有限责任公司(AAA)陕西渭南燕兴实业有限公司(AAA)

陕西安康天宝集团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海天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恒基物资租赁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煤炭建设监理中心

西安秦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AA)陕西电力信通有限公司(AAA)

陕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西安银博科技发展公司(AAA)(证书已做废)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华峰建材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

西安旭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西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宝鸡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尧柏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康迪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蒲城洛东水泥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海尔海斯(西安)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宝鸡市明端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祥和服饰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金济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西安海浪化工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省康乐制药厂(AAA)

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下店玉米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天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亚东防腐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

汉中金华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宝鸡市朝阳石油化学助剂厂(AA)(证书已做废)西安宏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三秦医院(证书已做废)

西安市科信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杨凌天元实业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移动铜川分公司(证书已做废)

杨凌科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咸阳兴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陕西延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铜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华宇实业有限公司 陕西天龙拍卖行有限公司

陕西金正拍卖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

西安老童家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省三粮液酒业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宏达纳特食品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

陕西德富祥食品餐饮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戊寅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榆林市子洲县三丰油脂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省石头河水泥厂(证书已做废)陕西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奇安雁塔陶瓷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三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西安益尔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关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

陕西万博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神力起重运输机械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宝钛特种金属有限公司

陕西英考鸵鸟股份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咸阳偏转股份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海发房地产(西安)中心

咸阳服装工贸培训学院(证书已做废)

陕西省天柱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秦航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

陕西万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

延安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省午子绿茶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雅娜琴行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陕西泉鑫实业有限公司

西安汇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91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92 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93 陕西春光油脂有限公司

陕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95 西安亨通光华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银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97 陕西华威锻压有限公司 98 延安常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宝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00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华亚电子公司(证书已做废)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03 陕西椰岛物资有限公司

陕西西北林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05 西安长庆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高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07 陕西华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08 西安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

西安福坤贸易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10 陕西东毅世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11 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陕西立元电气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13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AAA)

陕西尚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115 陕西高速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安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17 陕西元丰纺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119 陕西山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0 陕西蒲白尧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21宝鸡新铁养路机械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22 西安利华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23 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24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AAA)

陕西大华保全电子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26 陕西省太白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127 电信科学技术第十研究所

西安铁锋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129 西安澳通电讯有限责任公司(AAA)(证书已做废)130 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 131 西安鸿瑞光显部品有限公司

西安中通鸿华通信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33 中电国华神木发电有限公司

陕西华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135 陕西金桥企业集团

榆林神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圣华防腐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38 际华三五一三鞋业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39 陕西方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AA)

陕西富邦进出口实业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41 陕西国衡拍卖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42 西安康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43 西安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44 西安西工大科信软件有限责任公司 145 陕西煤炭建设公司 146 陕西省机械施工公司 147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 148 陕西武功建筑工程总公司

陕西立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证书已做废)150 宝鸡宝色特种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151 西安科源环保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证书已做废)152 西安佳龙油漆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53 陕西天宏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54 陕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5 陕西国汇房地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56 陕西康大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157 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58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159 神木县九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60 陕西通力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161 西安众行石油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162 陕西鑫隆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163 陕西怡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64 陕西省安康兴科房建(集团)有限公司 165 陕西利昌电气有限公司

166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AAA)167 陕西君正拍卖有限公司 168 陕西省商业储运总公司 169 中煤西安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70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71 西安航天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172 陕西亚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73 陕西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174 西安高强绝缘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175 宝鸡秦源煤业有限公司 176 陕西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77 西安恒新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178 陕西龙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9 陕西铜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80 西安天达能源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81 西安双吉化工建材有限公司

182 西安华瑞能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183 西安长基实业有限公司 184 陕西昌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85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航测遥感局(AAA)186 陕西华特玻纤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187 西安鼎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88 西安银河电力电子通讯有限责任公司 189 陕西省三和工程公司

190 陕西恒基建筑特种技术有限公司 191 陕西华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92 西安民兴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93 陕西延长中立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194 陕西航天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195 西安市四腾工程有限公司

196 汉中祥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97 西安创源电力金具有限公司

198 西安大明宫现代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199 陕西爱维森航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0 宝鸡西凤十五年陈酿酒销售有限公司 201 陕西天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 陕西兴纪龙管道有限公司 203 陕西北方动力有限责任公司

204 陕西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5 陕西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6 铜川易源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7 西安天一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08 陕西水环境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 209 陕西国正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10 陕西顺腾建设有限公司

211 西安曼海特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212 中国航油集团陕西石油有限公司 213 陕西长长长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14 西安中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15 西安中侨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16 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 217 陕西诺赛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218 陕西飞轮电气化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19 神木县祥荣机制兰炭有限公司 220 陕西省美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21 西安航天神舟建筑设计院

222 陕西厚普智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23 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 224 西安核仪器厂

225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 226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27 陕西天地地质有限责任公司 228 陕西长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9 陕西省恒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30 钧泰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1 宝鸡市建业工程监理处

敬请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电 话:029-88252736 88249125转8809/8808 传真:88252736 地 址:西安市吉祥路129号院102室 信用管理部 姜先生 邮 箱:www.teniu.cc@126.com 网址:www.teniu.cc

备注:

1.(证书已做废)因为企业证书已到期并未按时年审和更换新证。2.(AAA)企业参加信用等级评估所评的等级。3.本批信用企业名单截止2010年12月31日。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信用管理部所有,如有疑义请来电!

第二篇:2011陕西省教师招聘公告

2011年教师招聘情况 公开招聘时间安排

3月31日前,各市、县(区)向社会发布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公务员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备案。

4月10~20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各市、县(区)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5月14日,全省统一笔试。

5月30日前,省自考办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6~7月,各市、县(区)开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各设区市教育局、人事局(公务员局)汇总所辖县(市、区)中小学新任教师聘用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备案。

9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三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11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今年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将从4月10日起报名,今年首次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将另行通知)。与去年相比,今年公开招考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各地发布公开招聘方案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应准确、规范,符合岗位实际需要,坚决杜绝“因人设岗”现象,消除任何歧视性条件,从源头上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

公办幼儿园 新教师不纳入统考

据了解,今年全省统一笔试的对象为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补充新任教师。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可由各市、县(区)自行决定是否纳入全省统一笔试;通过自主双向选择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无需参加全省统一笔试。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工作暂不纳入全省统一笔试,由各市、县(区)自行组织。

每位应聘者 最多可报3个岗位

招考方式为全省统一笔试,各市、县(区)负责招聘方案的制定与发布、面试、考核、体检、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而每位应聘者最多可报考3个岗位【即3个县(市、区)】。

专业知识 占笔试成绩的60%

据介绍,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第三篇:2017-2018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公告1

2017-2018苏州市级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公告

2017-2018苏州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什么是市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以下简称守重企业公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指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对公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

二、申报对象及要求

申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且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也可以申报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含:2015-2016公示的苏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申报要求:

(一)201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二)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三)公示内企业无《苏州市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四)、(五)、(六)、(八)项所列规定的失信情形的。

三、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

(二)“守合同重信用”报名统计表;

(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途径和递交材料时间安排

1.企业如有申报意向的,请务必关注“苏州守重企业(吴江)”QQ群:555907672,申请入群时备注“企业名称+联系人”。《申报表》、《报名统计表》等均在群内发布并供下载。

2.递交申报材料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全部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咨询电话附后)

3.本次苏州市级守重企业公示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的程序

1、企业对照“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公示条件自愿申报并提交材料。

2、受理和初审。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受理初审材料。查询企业信用状况,报送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单汇总后将发函相关部门征询名单中企业不良失信行为信息。

3、信用评价。由具有资信评估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综合信用测评并出具报告。

4、审核。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初审与评价符合守重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验收。

5、社会征询公示。初定名单在市级媒体刊登,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

6、公示。对符合守重企业公示条件的,由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告,颁发公示证书。

吴江局市场合同科:63484465;

松陵分局:63460950; 开发区分局:63960636;

汾湖分局:63135350;平望分局:63661071;

七都分局:63816353; 震泽分局:63772032;

桃源分局:63885376;盛泽分局:63551348.苏州市工商局信用处联系咨询电话:68150317 68150314

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11。7

第四篇: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的征集、更新、发布及管理等活动。参与我省公路建设的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交安、机电、房建、绿化等工程的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均纳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订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条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是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管理有关部门或单位、公路行业社团组织、司法机关和审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及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产生、记录、归集的能够反映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市场表现等信用状况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 信用信息管理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六条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完善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完善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三)发布以下信息:

1.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情况(交通运输部负责发布和外省从业单位已在其注册地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录入的除外);

2.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 3.全省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国家高速公路网、省级高速公路及干线公路建设项目);

4.其他与我省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息。

(四)向交通运输部报送从业单位奖惩信息、信用评价结果、国家审批或核准的重点公路建设项目信息,以及其他与公路建设市场有关的信用信息;

(五)对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进行监督管理。第七条 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厅质监站)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省级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

(二)负责全省已交工和在建高速公路项目信息、从业单位主要业绩动态审核;

(三)负责省内注册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动态审核;

(四)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从业单位奖惩记录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汇总;负责全省高速公路从业单位省级信用初步评价;

(五)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信用信息核查和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 省公路局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负责全省干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省已交工和在建干线公路项目信息、从业单位主要业绩动态审核;

(二)负责全省干线公路从业单位奖惩记录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汇总;负责全省干线公路从业单位省级信用初步评价;

(三)协助省交通运输厅做好信用信息核查和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九条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所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信息、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信息、所属项目法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审核,并报厅质监站;

(二)负责所属干线公路项目信息、奖惩记录和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审核,并报省公路局;

第十条 项目法人及其现场管理机构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项目法人负责所辖建设项目信息、奖惩记录填报;以及所辖现场管理机构对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信息的收集、审核和报送工作;

现场管理机构结合日常项目管理负责从业单位履约行为信

用评价,并将信用评价信息报送项目法人。

第三章 信用信息内容

第十一条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包括建设项目信息、从业单位基本信息、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信用评价信息。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及总投资、开工时间、竣(交)工时间,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合同段工程详细信息(合同段桩号、里程、主要工程内容、合同额、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合同段交工时间等)。

第十三条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是区分从业单位身份、反映从业单位状况的信息,主要有:

(一)从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登记基本情况及组织机构代码;

(二)基本财务指标、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帐户情况;

(三)资质、资格情况;

(四)主要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从业人员的职称及执业资格基本状况;

(五)自有设备基本状况;

(六)近5年主要业绩及全部在建的项目情况等。第十四条 从业单位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主要有:

(一)模范履约、诚信经营,受到交通运输部、部质监总站,省市级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厅质监站、市质监站表彰和奖励的信息;

(二)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评价为最高信用等级(AA

级)的记录。

第十五条 从业单位不良行为信息主要有:

(一)从业单位在从事公路建设活动以及信用信息填报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受到交通运输部、部质监总站,省市级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厅质监站、市质监站行政处罚及通报批评的信息;

(二)本省司法机关、审计部门认定的违法违规信息;

(三)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评价为最低信用等级(D级)的记录。

第十六条 信用评价信息是指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公路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企业信用信息评价实施细则,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从业行为状况的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 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分别为:AA级信用好;A级信用较好;B级信用一般; C级信用较差;D级信用差。

第四章 信用信息征集与更新

第十八条 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按以下方式征集、录入:

(一)高速公路项目信息由有关市交通运输局或项目法人审核后报厅质监站审核、录入;干线公路项目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省公路局审核、录入;

(二)企业基本信息由从业单位按规定自行登录填报,对真实性负责;

(三)高速公路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交通运输局、厅质监站、项目法人提供,厅质监站录入;干线公路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厅质监站、市质监站提供,省公路局录入;由从业单位自主提供的,需附相关表彰奖励确认文件;

(四)高速公路不良行为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交通运输局、厅质监站、项目法人提供,厅质监站录入;干线公路不良行为信息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厅质监站、市质监站提供,省公路局录入;

(五)高速公路信用评价信息由现场管理机构提供,经有关市交通运输局或项目法人审核后报厅质监站审核、录入;干线公路信用评价信息由现场管理机构提供,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省公路局审核、录入。全省公路信用综合评价经省交通运输厅审定后由厅质监站公布。

第十九条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处室应按照工作职责加强与其他政府监督部门、司法机关、审计单位、金融机构的联系,逐步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渠道。

第二十条 厅质监站对高速、干线公路从业单位其他基本信息(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五项内容),以及高速公路从业单位主要业绩和在建项目信息真实性进行动态审核;省公路局对干线公路从业单位主要业绩和在建项目信息真实性进行动态审核。

第二十一条 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锁定状态,发生变化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厅质监站提出申请后予以更新。

公路建设市场其他信用信息按照随时报送、随时复核、随时更新的原则,实现动态更新。

第二十二条 省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厅质监站、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指定认真负责、业务过硬、具有相应管理经验的人员专职负责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保证信用信息及时更新。

第五章 信用信息发布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信用信息通过陕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同时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接,做到互联互通。

第二十四条 信用信息发布应保守从业单位商业秘密和从业人员个人隐私,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从业单位基本帐户等商业信息仅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场管理用,不对外公布。

第二十五条 信用信息发布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设定:

(一)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公布期限为长期;

(二)表彰奖励类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为2年,信用评价信息公布期限为1年,期满后系统自动解除公布,转为系统档案信息。

行政处罚期未满的不良行为信息将延长至行政处罚期满。上述期限均自认定相应行为或作出相应决定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六条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从业单位基本信息虚假的,均可向省交通运输厅举报。

第二十七条 省交通运输厅或厅质监站查实从业单位填报

信息虚假的,即列入不良行为信息,并按相关评价规则扣减其信用评价得分。

第二十八条 从业单位认为公布的信用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向厅质监站提出变更申请,厅质监站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九条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从业单位基本信息是其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基础资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数据逐步充实完善后,企业参与公路工程资格审查和投标时,可不再提交有关业绩、主要人员资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可查阅相关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可不予认定。

上述具体要求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第三十条 为充分利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激励机制,对信用好的从业单位在参与投标数量、资格审查、履约担保金额、质量保证金额等方面给予优惠和奖励,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较多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根据不同情节提出限制条件。

第三十一条 信用评价结果的应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具体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并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

(一)信用等级AA级的从业单位:资格预审阶段可免于资

格预审直接通过,标段较多时允许通过两个及以上标段资格预审;投标阶段可降低投标担保金额或采用银行保函代替,投标时可享受信用加分奖励;连续两年信用等级AA级的从业单位可视情况允许同时中两个及以上标段;

(二)信用等级A级的从业单位:资格预审和投标阶段可视情况享受信用加分奖励(但分值应低于AA级);

(三)信用等级B级的从业单位:不享受信用加分奖励或信用扣分限制;

(四)信用等级C级的从业单位:资格预审阶段可给予信用扣分限制;投标阶段可增加投标担保金额,投标时可给予信用扣分限制;连续两年信用等级C级的从业单位按信用等级D级从业单位对待;

(五)信用等级D级的从业单位:禁止进入我省公路建设市场;

信用加分或扣分方法、分值取值范围在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每期信用评价结果时予以告知。具体信用加分或扣分方法、分值在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三条 省交通运输厅在动态管理中,发现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单位的人员、业绩等指标低于相关资质、资格标准要求的,应对该单位提出整改预警,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采取限制投标的措施,直至上报交通运输部依法降低其资质等级。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路建设市场中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各类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10年12月13日起试行。

第五篇: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

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07-2016年)

2009-9-9 9:42:00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要求,结合陕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编制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年规划。

一、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加快建立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信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体系为保障、以信用文化为支撑的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对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规范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社会,树立诚信形象,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西部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我省信用体系建设有了良好开端。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把打造“信用陕西”作为增强我省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战略举措。省政府发布了《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社会共享公共信息提供了制度性保障。社会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进展顺利,“陕西省公共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网络平台搭建完成,由20多个部门参与联建共享的“信用陕西”网站开通运行。先后成立了陕西省信用协会和陕西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开展了创建诚信社区、诚信行业和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活动。全省信贷征信系统率先起步,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已采集全省1087万个自然人的基础信息、结算账户信息和贷款、信用卡信息;企业信贷征信系统采集了11.43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信贷信息,促进了金融生态环境改善。行业信用建设取得一定进展。公安系统以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契机,建成了全省人口信息系统;工商、税务、质监、海关、劳动保障等部门,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行业内部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制度;其他部门在行业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信息采集方面,也不同程度地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尝试。这些,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目前,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尚处在起步阶段,与国家的基本要求和国内发达省市信用体系建设进展程度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信用体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和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相关的法规制度尚不完备,法制环境尚不完善,严重制约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二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政府公信力亟待增强,缺乏统一有力的领导,难以整合和优化各方面的信用资源。三是行业信用建设进度参差不齐,信用信息标准不尽统一,公共信息开放度低,信用信息未能实现充分共享和有效利用。四是高效的监管体系和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缺乏激励和惩戒的有效手段。五是市场主体防范信用风险的意识不强,全社会信用意识还相当淡薄,信用文化普及任务艰巨。六是信用市场需求不足,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缓慢,信用服务机构经营举步维艰。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恶意拖欠和逃废银行债务、逃骗偷税、商业欺诈、制假售假、非法集资等现象屡禁不止。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已经刻不容缓。

--热爱西安,宣传西安,赞美西安,顶顶西安!西安的人才,西安的交通,西安的区位,西安的科技,西安的历史,西安的军工,西安的交通,西安的一切,没多少城市可比!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585 个阅览者

楼: 随风而逝的灵魂 于 2009-09-09 11:01:32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二)发展目标。

今后十年,陕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的目标是:在西部率先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具有陕西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信用法规规章比较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机制比较健全,信用服务体系形成完整业态,信用监管基本到位,个人信用素养、企业信用水平和政府公信力显著提高,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社会风尚基本形成。

信用法规规章比较完善。以信用信息采集整合、信用产品使用、失信惩戒三个环节为重点,形成支撑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基本制度框架。充分利用信用建设标准化试点的机遇,率先形成完整、科学的征信技术标准体系及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体系。

信用信息记录共享机制比较健全。在完善行业信用记录的基础上,基本建成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社会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

信用服务体系形成完整业态。到2016年,全省具有较大规模的行业信用数据库达到20个,联合征信系统企业入库率达到90%,拥有较为完整信用记录的个人入库人数达到2000万人,查询网点达到3000个左右。全省各类具有一定规模的信用服务机构达到20家左右,其中在全国有影响的信用服务机构2—3家。信用服务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左右。

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发挥有效作用。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个人的社会信誉度上升,获得较多的政策优惠和服务便利,商务交易成本不断下降。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信誉度明显下降,受到政府监管力度明显增强,失信经济成本明显增大。

信用文化深入人心。覆盖政府、企事业、个人的诚信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诚实守信成为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和市场规范。公务员和企事业干部信用培训累计达到10万人次,其中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培训2万人次;培养高层次信用专业人才1000人。

(三)实施步骤。

——重点建设阶段(2007—2009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抓好关键领域的重点工作,初步形成陕西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成立省级信用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制定信用体系基本法规规章,建立信用标准体系。完善公安、工商、税务、质监、海关、劳动保障等重点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启动企业联合征信和个人联合征信。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扶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开展信用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大力营造社会信用文化氛围。

——全面推进阶段(2010—2012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加强各领域的工作,完善和强化信用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推进信用制度建设,完善信用配套法规规章。全面拓展行业信用建设,完善和健全企业、个人两大联合征信系统。着力发展信用服务产业,壮大信用服务产业规模。加强信用监管体系,完善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构建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初步形成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

——巩固提升阶段(2013—2016年)。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加强薄弱环节,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继续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备的信用法规体系。大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提高信用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强化信用监管,创新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加强社会各个征信系统的协调配合,实现各系统的互联互通。

--热爱西安,宣传西安,赞美西安,顶顶西安!西安的人才,西安的交通,西安的区位,西安的科技,西安的历史,西安的军工,西安的交通,西安的一切,没多少城市可比!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585 个阅览者

楼: 随风而逝的灵魂 于 2009-09-09 11:02:00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三、建立健全社会信用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

信用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制度确立的基础,也是社会信用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需要和进程出发,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竞争,有利于公共服务与监管,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要求,逐步健全由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组成的结构协调的信用法规体系,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标准体系,为促进信用信息开放,规范信用服务市场秩序,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性安排和依据。

(一)抓紧制定重点法规规章。着眼于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当前需要和长远发展,首先要在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与使用、企业和个人征信管理、信用服务机构监管方面,抓紧制定相关政府规章,并逐步上升到法规层面。一是制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方式、共享范围、查询程序、安全保密和监管责任,规范数据指标和技术标准;二是制定《陕西省企业征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个人征信管理办法》,明确信用信息的采集途径、主体资格、披露方式、使用范围、监督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规范征信行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三是制定《陕西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信用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和运营规则、从业人员资格,以及信息失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促进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二)不断完善社会信用法规体系。紧跟国家信用法制化建设进程,借鉴发达省市的有益经验,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实际,及时补充、修订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相适应的管理条款和规定,同时逐步研究制定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信用评级、失信惩戒等相关方面的配套法规和规章,不断完善信用法规体系,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三)加快信用标准体系建设。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标准化试点为契机,依据实用性、通用性、兼容性和开放性的原则,以主体标识、指标内容、数据格式、信息分类、技术编码和安全保密等为主要内容,在全国率先建立征信技术标准体系。同时,根据商业市场和资本市场对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的需要,制订全省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估规程及信用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标准体系。

四、大力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行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企业和个人自律,形成有效市场约束的关键环节。针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以完善公共安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全面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一)明确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是本行业信用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在履行行政执法、市场准入、资质认证、专项审批、审验、人事备案等监管职能中,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行内部信用分类管理,健全负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提高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水平。

(二)稳步推进金融业信用体系建设。在信贷征信系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证券业、保险业及外汇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统,加强协调与合作,逐步建立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促进金融业信用信息的整合与共享,推动金融安全区建设。信贷征信机构要依法采集企业和个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征信服务。

(三)完善纳税信用体系。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要依托“金税”、“秦税”、“金关”管理系统,以企业和个人偷逃骗税记录为重点,完善纳税人信用数据库,健全纳税信用信息收集、评价、奖惩、公示体系,促进企业和个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条件成熟时,建立纳税统一征信平台。

(四)提高合同履约信用管理水平。政府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要建立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的监督,提高履约率。要实行合同履约备案和重大合同鉴证制度,建立合同履约信用记录,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为。

(五)加强产品质量信用管理体系。质监部门要依托“金质”管理系统,推动企业产品质量记录电子化,完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加强企业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管理,定期发布产品质量信息,加大对不合格产品销售的惩戒和曝光力度。组织企业开展创名牌活动,推动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六)强化公安和工商等基本信用信息管理。公安部门要在完善公民身份证和户籍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健全全省个人基本信息数据库;结合经济案件侦查,建立企业和个人相关信用记录。工商部门要结合登记注册、审验和日常监管工作,完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加大对违规经营及合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企业信用记录。

--热爱西安,宣传西安,赞美西安,顶顶西安!西安的人才,西安的交通,西安的区位,西安的科技,西安的历史,西安的军工,西安的交通,西安的一切,没多少城市可比!

回复 引用

谢谢您的阅读, 您是本文第 585 个阅览者 3 楼: 随风而逝的灵魂 于 2009-09-09 11:02:15 发表

只看该作者

发短消息

加为好友

五、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是信用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根据信用信息共享和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设立陕西省联合征信中心,与陕西省信息中心合署办公,依法开展全省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加工、处理、查询及相关服务。联合征信中心要重点建设“一个平台、两大系统”,逐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开发利用。

(一)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充分利用我省公共信用数据交换中心的现代化信息网络优势,按照安全、高效、可靠的信用信息交换标准和规范,建立以信用信息采集、提取、分类、存储、传输、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征信数据平台,联接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实现各部门与数据交换中心,各部门之间信用信息动态交换和开放共享。依托征信数据平台,组成由各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征信理事会。

(二)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基本信息为基础的企业征信系统。依法归集、整合全省公安、工商、税务、质监、药监、劳动保障、财政、海关、商检、商务、物价、环保、国资、民政、安监、信息产业、建设、交通、司法、旅游、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科技、文化、出版、广电等部门及各行业组织数据库拥有的企业信用信息,以组织机构代码和企业基本信息为基础建设和完善企业征信系统。

(三)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个人征信系统。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在职职工等人群为重点,依法归集、整合全省公安、人事、劳动保障、工商、税务、建设、民政、司法、教育、房管及各类公共事业部门数据库拥有的个人信用信息,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建设和完善个人征信系统。

(四)强化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开发利用机制。省市各行政管理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和行业组织要将相关信用信息纳入全省联合征信系统,指定专人负责,按照全省统一的征信技术标准,在规定时间依法向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有关信息。联合征信中心要做好系统管理和维护,运用数字安全认证技术,依法向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及有关组织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同时,进一步办好“信用陕西”网站,及时向社会提供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根据市场需要和发展状况,联合征信系统的增值服务可通过国有单位投资和特许经营,适时转为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逐步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

六、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产业

信用服务产业的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适应市场化、国际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必须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积极发展信用服务机构,鼓励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促进信用服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大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信用产品的使用作出制度性安排,在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政府采购、财政支持、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点环节,率先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并逐步扩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金融机构要在信贷审批、信用担保、信用工具投放等方面,主动使用外部评级等信用产品和征信服务。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商品采购、产品销售、签订合同、项目承包、对外投资合作、招投标等商业活动及高管人员招聘中,积极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以降低交易风险。加快推行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担保、贷款一体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积极发展信用服务机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和发展种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信用信息,提供信用产品。支持具有较高执业资质和道德水准的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征信调查、信用评级、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追收、信用保险和国际保理等综合业务,打造信用服务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带动我省信用服务产业优化升级。

(三)推进信用产品开发和创新。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信用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增加研发投入,建立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提供有特色、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信用服务机构要建立企业内控制度,确保信用产品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七、建立健全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有效的监管是社会信用体系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要按照统一领导、综合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强化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逐步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企业内控“四位一体”的社会信用监管体系。

(一)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政府要塑“诚信政府”形象,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行政。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对信用好的企业和个人,在市场管理、专项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给予政策优惠和便利;对信用差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严格稽查审核,实施行政惩戒。同时,将失信企业“黑名单”及对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向社会依法披露,使失信者对一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实施市场惩戒。对触犯法律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失信者的法律责任,实施司法惩戒。建立企业失信行为投诉制度,政府部门要依法应诉处理失信行为,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该企业信用信息。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授信机构,要通过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形成互联互动的监管网络和对失信者的社会联防,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二)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守信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的作用,深入开展诚信承诺活动,制订从业规范和行业自律公约,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和道德教育,促进行业守信自律。

(三)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建立内控机制。推动各类企业完善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自身及交易方信用档案,设立信用管理岗位,增强防范与控制信用风险的能力。引导企业主动、准确向社会提供自身信用信息,鼓励企业在采购、销售、招投标、投资合作中使用信用产品,提升企业的社会信用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独立、客观、公正是信用服务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依法严格市场准入,实行从业资格认证和年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完善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市场秩序,防止非法采集和滥用信用信息。

八、大力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

信用文化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着眼于提高公民诚实守信的道德素养,以宣传、教育、培训、信用创建活动为抓手,推进社会信用文化建设,确立“明礼诚信、恪守信用”的现代信用理念,努力营造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大力开展信用文化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以诚实守信为内容的主题宣传。有关部门要制订计划,定期开展信用文化宣传活动。“信用陕西”网站要开设专栏,全面、系统地宣传信用政策,传播信用知识,推广信用建设成果和经验。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宣传栏、板报、橱窗、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宣传普及信用知识,增强全民诚信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公民自觉监督和抵制各种失信行为。

(二)全面加强诚信教育和培训。各类大中小学校要结合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培养青少年的信用价值观和道德观。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培训计划,提高广大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的信用认知水平。搞好企业信用管理岗位培训,探索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岗位认证机制。

(三)深入开展诚信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诚信纳税”、“诚信兴商”活动,继续推进“诚信社区”、“诚信行业”和“信用乡镇”、“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以“共建信用陕西、争做诚信公民”为主题的活动周、活动月,让信用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进单位、进家庭,努力提高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意识。举办“信用陕西”高层论坛,推广企业信用建设成果。

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系统工程,必须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动员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建立陕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常务副省长担任召集人,省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立陕西省信用管理办公室,作为联席会议常设办事机构和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省信用办要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抓紧拟订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法规和实施方案,协调、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依法对信用服务机构和信用服务市场实施监管。各设区市、各部门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订实施方案,统一部署,明确任务,精心组织,积极推进。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信用建设中的主导和示范作用。各级政府部门要按照决策科学、监督有力、服务周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言而有信,言行一致的标准,大力加强政府信用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从而带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在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社会较为敏感的领域,以及食品医药、医疗、房地产、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政府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兑现承诺,自觉接受监督。要加强公务员诚信考核,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评议考核制度,并将公务员信用状况作为提拔任用和评优的重要条件。

(三)大力培养信用专业人才。将信用专业人才列入我省“急需人才”目录,制订培养计划和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要求,大力开展信用管理职业教育。面向社会培养各级信用专业人才,重点解决行业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信用人才不足问题。选择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信用管理专业,培养高层次信用专业人才。

(四)积极筹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资金。各级政府要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和金融机构对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风险投资进入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多元化投融资机制,以满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金需要。

陕西省信用企业公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