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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提交材料
编辑:悠然小筑 识别码:20-94610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3 18:41:2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简易注销提交材料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确认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如清算报告中已提供清税证明原件的,可以不另行提供。

8.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2.因合并、分立而办理公司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4、5、6项材料,提交合并协议或分立决议、决定。

3.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3、4、5、6、7、8、9项材料,需要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第二篇:简易注销指南

简易注销登记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1、一般情形: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或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适用)可以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2、特殊情形: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须公告)不适用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登记流程:

一、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百度搜索“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点击进入,点击首页居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自行填报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信息。企业须填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登记机关、公告期自、公告期至,并扫描或拍照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前5项系统自动关联/计算,不用填写)。注意事项:

1、承诺书为固定格式,不允许企业擅自修改承诺书内容。格式如下: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

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2、上传前须确认几个事项:(1)、“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请勾选其一(2)、企业在简易注销公告发布以及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时提交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应当一致,都需要全体投资人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的签署人为全体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签署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合伙企业的签署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签署人为投资人。全体投资人签署时,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字迹应清楚。投资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投资人是法人和企业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请确认全体投资人是否与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3、每个企业只能有一次申请简易注销的机会,上传的《承诺书》一旦确认上交,都将无法修改,如不符合法定形式,将导致简易注销无法通过,并且不得再次申请。虽有公告撤销功能,但一旦撤销,则不能再次申请简易注销。

4、企业一旦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则不能申请办理其他工商登记业务,只能报送年报。

二、公告异议期(45个自然日)

1、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其他相关部门均可通过公示系统提出异议,超过公告期,公示系统不再接收异议。异议功能关闭。

2、提出异议须实名,系统要求上传身份证、营业执照图片、填写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进行验证,异议内容为8种不适用情形勾选项。

3、公告期内,自然人、企业的异议申请只能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相关政府部门的异议申请可通过公示系统在线填写,也可通过

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各种交换方式提供,所有异议信息都记于企业简易注销公告下面,通过外网可以查看异议内容。

三、公告期结束后,企业须在30个自然日内向登记部门提交简易注销申请。逾期,只能申请一般注销程序。

简易注销登记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均无需提交该项材料);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不委托代理人的,无需提交该项材料);4.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提交简易注销申请材料后,登记人员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或不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或不予受理决定。对异议原则上不作任何实质性审查,被提出异议了,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简易注销登记,企业只能按照一般注销程序办理。

注意:

1、下载简易注销申请材料,请百度搜索“临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点击进入,点击首页上方“审批服务”中“表格下载”,填写“公司简易注销登记材料”中信息并用A4纸打印,所有签字都用黑色中性笔或黑色钢笔,每页右下方日期上加盖公司公章。

2、简易注销登记减少了办理环节,企业无需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但并不免除企业的清算责任,清算时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的必经环节和法定义务。企业在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前,应当确保其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后果。

3、企业从提交简易注销公告开始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前(45+30)可主动撤销简易注销公告,撤销后则不能再次提交简易注销公告、不能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系统会自动提示,提醒企业谨慎操作。

4、咨询电话:0536-3719315。

第三篇: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公司简易注销流程

一、注销银行基本账户

需准备的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私章、财务章、开户许可证等,这些证件都是需要准备齐全的。

二、注销税务登记证

1、注销国税

所需资料:注销申请登记书(国税)、注销登记申请批准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

2、地税注销

所需资料:国税注销通知书、书屋登记证、注销申请登记书(地税)等。

三、注销营业执照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国税注销通知书、地税注销通知书、法人股东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依照章程规定或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前股东决定的解散决议、无债权债务声明及承担相应责任的承诺书、注销公告等。

四、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所需资料:深圳工商局的注销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等。适用于简易注销的公司企业(未开业,未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公司),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如果不符合简易注销的流程,就需要成立清算小组、登报等流程来完成注销。

第四篇: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现向登记机关申请

(企业名称)的简易注销登记,并郑重承诺:

本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不存在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和未交清的应缴纳税款及其他未了结事务,清算工作已全面完结。

本企业承诺申请注销登记时不存在以下情形: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本企业全体投资人对以上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果违法失信,则由全体投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并自愿接受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约束和惩戒。

全体投资人签署(盖章):

****年**月**日

第五篇:企业简易注销有哪些程序

企业简易注销有哪些程序

学习啦【公司变更/注销】 编辑:晓敏 发布时间:202_-03-20 11:09:38

现在有没有关于企业简易的注销程序呢?不少公司都需要做注销了,但是这注销流程大家都不清楚,一起来看看企业注销的流程吧,或许能帮到你。企业简易注销程序_企业注销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

一、适用主体

企业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资企业和按照“一照一码”登记的企业暂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须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二、适用条件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是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

三、简化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通过全流程网上登记模式办理。商事登记机关不再要求企业办理清算人员备案和提交清算报告。企业也无需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但应当通过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免费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限为45天。

四、注销异议

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间,利害关系人对注销登记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企业提出,也可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报注销异议申请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记机关提出。

五、法律责任

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等取得简易注销登记的,其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商事登记机关也可依法将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合伙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公司注销后如何进行清算

一、企业注销后的清算一般分为两个层面:

1、企业层面,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

2、股东层面,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

二、哪些企业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1、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2、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等,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

1、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2、企业股东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

3、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

4、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

四、清算期确定、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60号)文件规定,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计算清算所得。因此,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内,有两个所得税纳税,第一个纳税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第二个纳税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

(一)第一个纳税

企业在中间终止生产经营,按照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当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第二个纳税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

1、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2、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3、清算方案或计划书。

4、欠税报告表。

(三)企业在清算期内取得来源于我国境外的所得,仍须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_〕1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分国(地区)不分项原则,采取“抵免法”,计算按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四)企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和下列资料,完成清算所得税申报,结清税款。

1、清算报告或清算方案或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执行情况说明;

2、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应同时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

3、资产盘点表;

4、清算所得计算过程的说明;

5、具备下列情形的,还需报送资产评估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1)资产处置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的;

(2)采取可变现价值确认资产处置所得或损失的。

6、企业清算结束如有尚未处置的财产,同时报送尚未处置的财产清单、清算组指定保管人的授权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7、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明细表。

8、非营利组织还应同时附着清算结束后其剩余财产的处置情况说明。

公司吊销与注销的区别

一、公司注销与公司吊销的区别

公司注销与公司吊销,两种行为公司都没有经营权利,但二者有很大区别。公司注销是主动行为,是合法行为,主动将公司清算关闭,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而公司吊销则是被动行为,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公司依然存在,但没有经营权利,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是一个过程不是最终结果,所以说公司吊销最终的道路还是要做公司注销的。也就是要做公司的吊销转注销。

二、公司被吊销的情形

不去工商年检,会被工商局吊销执照;如果每月不去定期报税,会被税务局上“黑名单”,将来想注销时要交罚款才可以做税务注销,然后才能继续工商注销等行为。

三、公司吊销转注销的法定情形

要进行公司吊销转注销操作的必要性在于公司吊销的严重后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没有经营的权利,公司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另外,工商行政机关正筹建的公司信用信息平台,会将一些被吊销营业执照和严重违法违规的公司及其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不良信息锁入警示信息库,扩大失信行为的公示范围,这些不良信用记录并不因公司消亡或责任人离职而终结,不良记录将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在责任人个人名下不能消除,使其承担失信于社会的后果。严重的将影响个人购房的银行贷款问题。如果被吊销执照,将有可能不能顺利申请银行贷款。

四、注销企业的流程介绍

注销登记以企业申请为前提,是企业的主动行为,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途径,它既是出资人、股东的合法权利,又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吊销营业执照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做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经营资格随之消亡,企业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

因此,被吊销的营业执照必须转为注销,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五、吊销转注销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工商局公司清算组备案(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二步:报纸注销公告;

第三步:地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

第四步:国税注销(无特殊事项,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注:企业所得税在地税的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第五步:工商局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第六步: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受理申请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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