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浅谈山塘防汛问题及对策
浅谈山塘防汛问题及对策
作者:
(南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江西南昌 330038)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山塘工程现状调查,找出安全度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加强山塘安全度汛的对策。
【关键词】 山塘工程;安全度汛;对策
2008年6月27日13时左右,南昌市安义县万埠镇桃二村烂泥垅山塘大坝左端突然垮塌,塘内近5万方蓄水瞬间顷泄而下,下游村庄遭受严重洪涝灾害。据统计,此次事件共造成房屋、道路、农田、通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严重被毁,直接经济损失达800余万元。此次事件表明,山塘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山塘防汛工作,确保山塘度汛安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面笔者就烂泥垅山塘垮坝事件,谈谈自己对山塘防汛工作的思考。
一、基本情况
南昌市位于赣江、抚河下游,鄱阳湖滨。全市总面积7402平方公里,地貌以平原为主,其中平原占全市总面积的36%,山地丘陵占35%,水域占30%。全市年平均降雨量1600毫米左右,但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汛期有集中强降雨期和晴热高温少雨期,易洪易旱。境内有中小型水库489座(其中中型 水库7座,小
(一)型水库65座,小
(二)型水库417座),山塘1786座,总库容4亿立方米(其中山塘总库容6100万立方米)。这些山塘、水库等工程的建成和运用,为南昌市抗御洪旱灾害,保障城乡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生产用水,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实现人水和谐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山塘、水库数量多,分布广,特别是山塘工程大多数建于七、八十年代,因缺少资金、技术、设计资料等原因,许多山塘“先天不足,后天失修”,加之管理不够重视,部分山塘工程存在度汛安全隐患。
受持续降雨影响,今年6月27日13时,我市安义县万埠镇桃二村烂泥垅山塘大坝左端突然垮塌,塘内5万余方蓄水瞬间倾泄而下,造成大坝下游房屋、农田、道路、通电和通讯设施等严重被毁,估计直接经济损失890万元。由于事发中午,且发现及时,报警迅速,转移紧急,处臵有方,救助得力,垮坝洪水没有造成人员死亡和群伤事件。
这次烂泥垅山塘垮坝后,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市山塘工程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据统计,我市1786座山塘中,地处位臵险要及病险山塘608座,占山塘总数的34%,主要分布在我市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县、湾里区的山区丘陵地区。这些山塘工程在发挥防洪、灌溉、供水、养殖等效益的同时,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因此,山塘工 程防汛安全问题急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二、山塘安全度汛存在的问题
从这次对山塘工程调查统计结果看,当前山塘工程是点多、面广数量大、年久失修欠帐多、无序建设问题重,防汛安全隐患问题较突出。笔者认为山塘防汛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及薄弱环节。
(一)防汛意识淡薄
98年大洪水后,重点外洪圩堤和一些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防洪能力得到提高,且近十年我市基本未发生大洪水,部分干部群众防洪意识淡薄,防汛安全管理有所松懈。特别是对山塘防汛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甚至忽视,认为山塘库容小,防汛出不了大事,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没有象抓水库一样来抓山塘防汛工作。
(二)防汛责任制落实存在漏洞
防汛工作实行责任制是夺取防汛抗旱胜利的重要保证。我市中、小型水库都按防汛责任制要求,逐级落实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并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但是山塘的防汛行政责任和技术责任人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有的山塘根本没有落实人员,防汛责任制落实存在漏洞,如烂泥垅山塘由桃二村与承包人签订合同进行养殖,但对山塘防汛责任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山塘所有者和经 营者防汛责任不清,存在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三)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绝大多数山塘由所有者承包给私人经营,山塘所有者放弃管理职能,而承包人平时疏于管理,业务素质不高,知识缺乏,汛期没有落实巡查制度。有的承包人为了眼前的经济效益,没有正确处理好防洪与灌溉、防洪与养殖关系,由承包人说了算,汛期随意蓄水,甚至超蓄,没有履行防汛责任和义务。由于管理机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活,管理体制不顺,有关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给山塘工程防汛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四)工程防汛标准低,隐患多
由于大多数山塘建于七、八十年代,受当时条件限制,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有的山塘根本没有设计,随意选址筑坝,不按规范施工,造成大坝施工质量差,坝体单薄,泄洪排水设施不配套。许多山塘“先天存在缺陷”现象。在后期运行管理过程中,因运行维护管理跟不上,大坝杂草丛生,渗漏严重,溢洪道倒塌,渠道淤塞,许多山塘带病运行。有的山塘承包者为了增加蓄水量,提高养殖效益,擅自加高大坝高度,抬高或堵塞溢洪道和放水涵管,给山塘防汛安全增加压力和安全隐患。
(五)养护维修经费缺乏,物资储备不足
由于村级资金筹措困难,严重缺乏养护维修经费,许多 山塘病情、险情不能及时处理,旧病未除,又添新病。山塘承包者更不愿意拿出资金进行除险加固,任其病情、险情继续发展。防汛物资没有得到落实或储备数量不足,品种单一,难以满足防汛抢险工作需要。必要的水位观测设施几乎没有。
三、加强山塘安全度汛的对策
针对我市山塘工程现状和存在问题,借鉴近年来我市水库安全管理成功经验,笔者认为,要确保山塘安全度汛,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加大山塘防洪安全重要性的宣传,增强防汛意识。通过报纸、电视、网络以及会议等各种媒介宣传山塘防洪的重要性,谈危害,说意义,提高社会各界的山塘防洪安全意识。促使山塘所有者、经营者绷紧防汛这根弦,象重视水库一样重视山塘防汛工作,不因其山塘小而忽视防洪安全。
(二)落实山塘防洪安全责任制。建立起乡(镇)、村行政领导负总责,山塘所有者为第一责任人,经营者为直接责任人的山塘防汛责任体系,层层签订责任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责任到乡镇、到村组、到个人,并不定期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乡村要对每座山塘编制防汛明白卡和责任卡,并送达有关责任人。
(三)建立山塘防洪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对全市所有山塘建设和安全状况进行细致排查摸底,摸清工程病险程度、大坝下游村庄及设施等情况,据此分类评级,建立山塘防洪安全台帐,做到山塘安全情况心中有数。二是实行山塘防洪安全检查制度,每年汛期除对小
(二)型以上水库进行防汛安全检查外,还必须对山塘进行防汛检查,对问题较多,隐患较重的山塘一律列入防洪重点监控名单,实行全程跟踪,严格控制蓄水水位,必要时空库度汛。三是编制山塘度汛方案,努力做到预案到村到组到承包人,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资和人员,确保山塘汛期安全管理科学有序。四是建立山塘巡查和报汛制度,聘用安全管理员,加强技术培训,落实管理经费,确保山塘防汛安全有人管、有条件管,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发现并抢护。
(四)消除山塘安全隐患。山塘数量众多,病险程度不一,防洪致灾程度不同。对失事后致灾强,危害大的山塘,要根据其兴利大小,详尽论证,能废则废,确有除险加固必要的山塘,要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整治,确保兴利与防灾相平衡,工程发挥正常效益。
(五)科学调度洪水。防洪安全重于一切,灌溉、供水和养殖等要服从于防洪安全需要。汛期山塘运行要严格按照已批准的调度方案执行,不得超限运行。高水位运行的山塘,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在预报有降雨发生时,要提前预泄,空出足够库容纳洪,同时加密险情观测次数,一旦发生险情,按照预案进行抢护,确保人员和工程安全。
(六)积极储备防汛物资。参照水库防汛物资储备标准,落实储备数量。特别是地处位臵较高、病险严重、交通条件不好的山塘,防汛物资要在每年汛前运到现场存放。
(七)加快建立山塘洪水雨情自动测报系统。做好水库山塘防洪工作,关键在防。当前全省启动了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防灾效果显著。同样,尽快推行山塘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增设完善水位观测设施,实时掌握山塘工程的水情雨情等资料,在灾害来临前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篇:防汛工作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武陟一局防汛工作存在问题分析及对策
我局所辖堤防位于黄河中下游结合部,黄沁河交汇处,上接博爱县境,下连原阳县界,堤防长度60.058公里,是国家防总明确的确保堤段。其中黄河大堤长21.963公里,詹店铁路口闸1座,黄河老田庵控导工程1处,北围堤护滩工程1处,防洪坝7道,黄河滩区有13个自然村,居住23000人,有耕地9.83万亩。沁河大堤长38.095公里,涵闸6座,险工9处,防洪坝8道。
一、根据防汛工作新形势的要求,我局防汛工作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存在麻痹思想
多年来未出现过大的险情和大的洪水,因此出现年年防汛不见讯的局面,尽管我们防汛工作者天天说防汛工作如何重要,但是从上到下都存在有一定的麻痹思想,这种麻痹思想不是靠一句话两句话就能惊醒大家的,这种思想对于我们现在的防汛工作是极为不利的,一旦出现大的险情或大的洪水就会使大家感觉一时手足无措。
2、在新形势下,外出人员多,群防队伍不能落实到位
群防队伍是黄河防汛的基础力量,是巡堤坝查险的主力军,也是防汛抢险取得胜利的重要保证。近几年来,由于务工经商外出较多,群防队伍中存在有名无人、量大人少的现象。
3、白马泉堤段座落在禹河故道上,若遇超标准洪水还可能发生大量的管涌险情。
4、我局所辖范围内黄河滩区有两个乡13个自然村,23000余人需迁安救护,一旦发生较大洪水,滩区群众撤离既给我县防汛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也给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5、詹店铁路口闸是危闸,2007年7月,对T型梁进行了拆除。目前,该闸的改建工作还未完成。
6、沁河堤防设防标准仅为20年一遇,设防标准低、临背悬差大,成为地上悬河,一旦出现问题,对整个华北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遇特大洪水,黄河将向沁河倒灌,若黄沁河并涨,沁河洪水下泄不畅,将严重威胁堤防安全。
7、沁河南王大堤桩号49+910处出现横河,形成“S”型弯,大溜顶冲49+910~50+167处,河槽距堤脚最远处38m,最近处24m,如2003年连续出现洪峰,造成小流量坐弯现象可能造成平工段出险。
8、沁河大凡堤段为历史老口门,属省局险点,从1818年~1947年的129年间,该险段范围曾十次决口,堤基多沙,口门处为纯沙基础。
9、沁河木城退水闸是1座险闸,该闸设计标准低,施工质量差,渗径不足,闸身破裂,启闭机缺损,丝杠弯曲,闸槽倾斜,82年大洪水时闸房蛰倾,闸板漏水严重,不能满足工程防洪需要,属委编险闸,是沁河防洪的一大忧患,亟待改建。
二、针对上述存在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总结分析,采取如下对策:
1、按照防汛抢险的要求落实好各级行政首长和有关部门的防汛
责任制,各防汛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为防汛行政责任人,防洪工程重点防守险点险段、堤防工程以及涵闸等重点部位都要分别落实到各级行政责任人;各级行政首长要了解管辖区内的防洪工程情况,熟悉掌握防洪预案,加大对防汛工作的督查力度,及时解决防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主动出击,靠前指挥,科学决策,全力抢险;各级行政首长要加强对防汛抢险现场指挥调度和《防洪预案》、《抢险方案》的学习,要进行现场指挥调度的实战演练;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水法》、《防洪法》、《黄河防汛条例》等,增强人民群众的防洪意识;加大防汛督查力度,对各级防汛组织以及群防队伍的组建进行全面督查,使广大群众的防洪意识得到提高。
2、县局接合当地沿黄乡镇政府部门联合对现有群防队伍、亦工亦农抢险队进行深入调查,重新登记造册,对外出不能保证防汛抢险所需的人员,不再列入防汛队伍名单,真正做到群防队伍数量和人员一一对应,实实在在,确保洪水到来拉得出,用得上。
专业抢险队是黄河防汛抢险的主力军,我们全力以赴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大专业队伍的培训力度,通过考核,找出不足,总结经验,使专业队伍真正掌握防汛抢险技能,在抗大洪、抢大险中成为中坚力量,发挥主力军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机械化抢险设备的作用,对机械手培训,提高机械抢险操作水平,机械化抢险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抢险的胜败。根据实际抢险情况,给县局应有计划地配备装载机设备,以备抢险所需。三是严格防汛纪律,专业队伍应
以军事化训练,提高专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汛前演习是加强防汛队伍建设,提高抗洪抢险的实战能力的保障,也是确保黄河安全度汛的可靠保障。部队是抗洪抢险的突击力量,防汛演习应与驻地部队、武警联合举行。对专业队伍和群防队伍进行实战演习,是提高防汛队伍抢险实战技能的有效途径;对县防指成员进行摸拟演习,是提高各级指挥人员的指挥水平的有效措施;对群防队伍和亦工亦农抢险队进行紧急集结演练,是检验群防队伍落实情况和自带工具情况的有效办法。
3、进一步完善《武陟县黄沁河防洪预案》,强化队伍,并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让所有责任人、对应岗位人员能熟悉掌握并熟练执行各类预案,同时强化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培训好群众性抢险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迅速启动预案,有组织地抢险救灾。
4、进一步修改《滩区迁安救护预案》。落实迁安救护卡,六月份以前县民政局结合嘉应观乡、詹店镇两乡防指对发放的迁安救护明白卡进行检查落实和补充,使滩区群众迁移安置到哪里,走哪条路,过哪座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迁移户与安置方户主名单交县防汛指挥部保存备查。落实漂浮救护工具,由我县交通局对辖区内船只、救生设备和漂浮救护工具进行登记造册,以备迁安救护中调用。滩区居民要准备必要的救生漂浮工具,如门板等。确定撤退路线,为了保证我县滩区撤退群众有组织、有计划、有先后顺序地迁移到对口村庄,汛前由县迁安救护指挥部组织交通局、公路局和各乡镇迁安村庄,共同确定撤退路线,保障道路畅通。各迁移村必须在乡镇防指办和交警
部门的统一指挥下,按规定的迁安路线出村,上大堤,向安置村撤退。落实迁安救护通道,迁安群众全部为陆路迁移。如果一旦需要水路迁移,嘉应观乡两个村的三条路口,和总长1000余米的四道防洪坝满足航运通道要求;詹店镇各村的上堤路口和横穿滩区的老107道路满足船只靠岸的航道要求。必要时,可根据迁安需要由各乡镇砍伐掉堤防防浪林,以确保迁安船只靠岸。
5、在詹店铁路口闸改建完成前,完善《武陟詹店铁路口闸桥应急度汛防洪预案》,焦作市防汛指挥部必须在接到上级围堵命令,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铁路停车,切断电气化高压输电电缆,清渣、断轨、围堵等任务。具体分工为:郑州铁路分局在2小时内负责切断电缆、钢轨、扒净道渣等工作,武陟第一河务局负责技术指导及夜间照明,储备编织袋6000条,土工布300m2,詹店镇人民政府根据洪水情况,负责组织300人的护闸抢险队和驻焦部队300人待命,詹店镇备土1500m3,并负责组织抢险机械。当接到抢堵命令后各有关单位按照上述时间完成抢堵任务。
6、遵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在目前的设防标准下,为确保堤防险点、险段安全度汛,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制订出具体的防守抢护措施,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采取专业队伍与群防队伍相结合,军民联防的办法,积极行动,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各险点、险段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险点、险段工程安全度
汛问题进行详细排查,一旦发生险情,在加强人防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抢险,确保沁河堤防安全。
7、近年来,小董乡沁河左堤桩号49+910—50+167处河势发生变化,出现横河,形成“S”型弯。当武陟站发生1000—1500m3/s洪水时,大流顶冲该段滩岸,极易引起塌滩,危及堤防安全,造成平工段出现重大险情。在上述洪水到来之前加强观测,熟悉南王不利河势抢险预案,一旦发现大溜顶冲该段堤防立即报告防汛办公室,同时开始抢护。如果险情较大,通知专业抢险队和部队参战,确保沁河堤防安全。
8、堤防在高水位浸泡下,背河堤坡或堤脚易出现渗水、管涌等险情。堤防要加强巡查防守,针对不同的险情,采取相应的办法,抢早抢小,将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
9、进一步细化木城退水闸抢护方案,备足防汛料物,防汛抢险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服从大局,统一调度,达到责任具体,调度有序,指挥有据,措施落实,临危不惧,忙而不乱。
木城退水闸防汛抢险物资实行“国家储备、社会团体储备和群众备料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储备物资由武陟第一河务局负责储备,地点在河务局中心仓库,社会备料由武陟县防指具体落实,根据险情发生情况计算所需料物实施调用。
第三篇:浅析我区山塘、水库安全现状及对策
浅析我区山塘、水库安全现状及对策
龙长贵 吴长辉 2005年10月27日
摘要:我区水库、山塘年久失修,病险水库占全区总数的58.1%,它给每年的防汛安全带来诸多隐患,要加大力度治理,确保一方百姓平安,是我们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主题词:山塘 水库 渡汛安全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库的安全工作,2001年以来全区累计投入7523万元进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但是我区病险水库比例高、数量多、病险水库占水库总数的58.1%以上,形势令人担忧。因此,解决我区病险水库任务十分艰巨。
1、我区山塘、水库安全现状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为解决农业灌溉问题全区修建小
(二)型以上水库400余处,形成的水利资产达30余亿元,有效灌溉面积52.2万亩,实际灌溉面积35万亩。还有星罗棋布的小山塘4800余处。水库安全管理难,小水库管理尤其难。在国家和各级部门加大对大中型水库建设和管理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数以千计的小型水库及山塘因年久失修,正在岁月和风雨的 洗礼中苦苦争扎。这些从几百万立方米到几千万立方米的水库,大都是几十年前农民为解决当地灌溉用水肩挑背托建成的,面广量大,有的甚至一个村就有数座。受当时的技术条件等因素制约,水库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2、山塘、水库安全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水库,一头连着江河,一头连着人民。即使是再小的水库(山塘),它也守护着一方百姓的平安,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做好水库管理,确保安全度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是水利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山塘、水库安全工作中还存着一定不可忽视的问题。
2.1、工程建后管理难度大
我区小
(二)型以上水库达400余处,小
(一)型干支渠道道总长2005.71km,工程建后管理十分薄弱,全区正式管理职工累计才145名。有相当一部分已建工程无人管理,并且管理体制不健全,运行机制不活,大部分工程配套不完善,无管理房、无通讯设备,无交通便道,特别对防汛期间管理难度更大。总体看,中型、小
(一)型要好点,多数小
(二)型水库及大量山塘的溢洪道全都达不到洪水设计标准,管理难度最大的关键是产权不明,“业主”缺位,职责不明确,甚至无人管理比较普遍。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政策上,法规上建立能符合我区水利管理工程运行的体制和机制。2.2、工程年久失修,投入严重不足。
我区所有小
(二)型以上蓄水工程,目前基本上处于带病状态,其原因有三:一是工程项目质量低,科技含量不高,几十年运行病险不断。二是地方财政困难,除抢险财政投入一小部分资金外,一般没有投入,特别是渠系维护方面无经费支撑,至使渠道垮塌渗漏严重,供水不畅,灌区面积陡减。三是政策规定取消了义务工,积累工制度,加上村民认为用水是天经地义的事,水管服务又不到位,难以组织群众自觉维修养护工程。例如:铜仁市的丰收、黄旗屯,松桃县的杨柳、火烧炭、当造等小
(二)型水库全部属均质土坝,始建于上世纪大跃进时期的50年代初,距县城的防汛指挥机构所在地不低于30km。这些水库统称为“四无”“三严重”的心腹之患,即无溢洪道(或未达到洪水设计标准),无管理房,无人员管理,无交通便道及通讯照明设备;严重的大坝渗漏,严重的坝体变形,严重的塌坑现象。还有更可怕是位置高、灌面大,大部份为乡镇村寨头上的一盆水,一但洪水翻坝必造成溃坝,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更为不可思议的是松桃的当造水库民房已建到坝体以内,如果在出现98大洪水,造成洪水再次翻坝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使之一到汛期,水利部门的领导职工,防汛指挥机构就夜不能寐,焦急万分。确保水库安全难,再难我们也必须要做好。
2.3、工资无保障,队伍难稳定。一是除145名财政支付人 员工资有保障外,其余189名合同制工人和582名亦工亦农人员无工资保障,平均月工资不足120元。如铜仁市凉湾水库,3名水管员去年才领到300元工资。二是由于经费入不敷出,水管单位无力为单位职工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更无法进入低保。由于社会保障程度低,职工后顾之忧多,难以稳定曾经作出过较大贡献的水管单位职工队伍。加上这些年一到防汛期间,都把任务落实在他们肩上,造成管理人员压力很大,流传着“拿钱少得可怜,责任大得可怕”。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加快水管体制改革进程。
3、解决山塘、水库安全的重要措施
要确保山塘、水库安全度汛,从而发挥它应有的社会经济效益,我们的任务非常艰巨。除了要抓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落实之外,还要针对当前山塘、水库安全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工程的管理。
3.1、提高认识,创新思路。一是要牢固树立“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的思想,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只有强化水利工程管理,才能有效为“三农”服务;只有为群众办实实在在的实事好事,群众才能长期得到实惠,这是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加大“依法治水”的力度,深化水是“商品”是“生产资料”的认识。用水必须缴费,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自觉行为。三是创新水利事业建设的思路,以县为单位,调整整合项目资金投入已建成工程的项目改造,重点要以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渠系加固防渗为主体,充分发挥现有工程应有的效益。四是准确运用“一事一议”的政策,积极宣传、引导、组织、帮助灌区群众投入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工作中来。这样才能确保水库、山塘在汛期能安全度汛,确保一方平安。
3.2、定性定编,定岗定员。一是明确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经费来源于公共财政,进入财政预算盘子。二是按照国办发[2002]45号、黔府发[2004]19号文件和“铜仁地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各县实际,科学定编。三是根据工程规模,管理任务科学定岗,除“方案”中的负责岗、行政岗、技术岗三个基本岗外,按需要逐步增加岗位。四是所需人员,根据财政的承受能力分步到位,确保正常运转。达到工程有人管,遇险有人报,度汛方案有人落实,实际工作有人抓。
3.3、财政支持,加大投入。一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入财政预算盘子,享受全额拨款待遇。二是地、县两级尽快设立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养护,大坝的除险加固,溢洪道的改造达到设计洪水标准等,以保一方平安为重任,造福一方百姓。地、县两级基金按财政增长幅度逐年提高比例,滚动积累,增强基金的厚实度。三是整合支农项目向水利工程养护维修倾斜,每年应安排一定项目重点投入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小
(一)型工程渠道的维修养护以及山塘、小
(二)型工程除险加固的治 理工作。
3.4、落实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
山塘、水库安全工作涉及面广,组织工作协调工作量大,靠水利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要各级政府的精心组织以及部门的通力协作。但我们水利部门要唱主角,要根据不同的特点修订完善防洪预案,使其更有效、更管用。要因地制宜地落实应急措施,特别是病险水库和位置重要的水库,要认真制定实用的应急预案,储备足量的抢险物料,落实可靠的抢险队伍,保障水库防汛通信预警和防汛抢险道路的畅通。要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各种险情,研究切实可行的预警和“防、抢、撤”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明确各环节责任人的具体职责。要特别重视制定水库防御超标准洪水的方案,认真审定溃坝风险图,细化各项方案与措施,围绕预案的实施做好准备工作。预案是基础,落实最关键,追究很重要。对安全度汛措施落实情况要逐项地多检查、多督促、多落实,对组织不力、措施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所有水库的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都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山塘水库安全与水资源利用的关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来控制水库的水位,严格执行水库各项调度运行计划。决不允许任何水库擅自超汛限运行,务必确保水库、山塘年年安全度汛,岁岁平安。
作者简介:龙长贵,男,苗族,1957年8月出生,工程师,现任铜仁地区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站长。地址:铜仁市环东路58号 邮篇:554300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chinawater399@163.com 7
第四篇:山塘管理办法
关于临武县山平塘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山平塘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山平塘大坝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已投入运行的山平塘(山平塘是指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山平塘的安全管理由乡(镇)及村共同负责,以乡(镇)政府负责为主。以私人投资形式兴建的山平塘由山平塘业主负责。
第四条
山平塘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和管理单位或业主(村)签订保安责任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大坝运行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在汛期必须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山平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村(或业主)负责。管理单位或业主(村)对危害坝体安全、违反下列条款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㈠ 禁止在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严禁在管理范围内修建任何无关建筑和设施。㈡ 禁止在坝顶、坝坡、平台上堆放物料;严禁在坝顶、坝坡、坝脚随意修建输水渠道。
㈢ 禁止在坝面上种植农作物、铲草皮以及搬取护坡或导渗设施的沙石材料等。
㈣ 禁止在水域内炸鱼、围垦、填库、排污、弃渣。
第七条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平塘,管理单位或业主(村)要采取自筹为主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落实除险加固措施。
第四章
巡查制度
第十条
山平塘的安全管理实行巡查制度。管理单位或业主(村)必须落实巡查员。管理单位或业主(村)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巡查责任人,对巡查员落实巡查责任,加强业务培训,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巡查员的报酬,解决落实巡查工作必须设施。山平塘的巡查经费由管理单位或业主(村)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巡查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由巡查工作负责人组织实施,均应作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巡查(检查)情况记录(报告)均应归入山塘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日常巡查在非汛期每10天至少巡查一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暴雨后立即巡查一次,当水位变化较快(土石坝每天大于30厘米,砼坝每天大于50厘米)或接近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病险山平塘溢洪时每天巡查至少二次。第十三条
下暴雨时巡查工作负责人必须指派人在现场值班,随时掌握并报告洪水动态和大坝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
巡查员发现对危害坝体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巡查负责人及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山平塘巡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五章
巡查管理
第十九条
巡查员的职责主要是巡视检查(测)、险情报告、简单维护、日常看护四个方面。
第二十条
巡查员应通过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重点检查坝身有无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白蚁活动;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坝体有无流土管涌迹象;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无损等。第二十一条
每次巡查后应当立即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力求详实,一律使用黑色水笔,字迹清楚、端正,记录日期一律用公历。巡查记录严禁杜撰、随意涂改。
第二十二条
巡查员应当对启闭机、闸门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杂草,保持大坝的整洁、平整;及时清除溢洪道内杂草、杂物,保证溢洪道畅通。
第二十三条
巡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巡查员必须立即报告巡查负责人,如情况严重、紧急则同时直接上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巡查负责人监督不力、保障工作不到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篇:山塘管理办法
关于兴宁市山塘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山塘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山塘大坝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已投入运行的山塘(山塘是指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的蓄水工程)。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山塘的安全管理由乡(镇)及村共同负责,以乡(镇)政府负责为主。以私人投资形式兴建的山塘由山塘业主负责。
第四条
山塘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必须和管理单位或业主(村)签订保安责任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五条
大坝运行时,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在汛期必须服从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
山塘的日常管理由所在村(或业主)负责。管理单位或业主(村)对危害坝体安全、违反下列条款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
㈠ 禁止在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的活动。严禁在管理范围内修建任何无关建筑和设施。
㈡ 禁止在坝顶、坝坡、平台上堆放物料;严禁在坝顶、坝 坡、坝脚随意修建输水渠道。
㈢ 禁止在坝面上种植农作物、铲草皮以及搬取护坡或导渗设施的沙石材料等。
㈣ 禁止在水域内炸鱼、围垦、填库、排污、弃渣。第七条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山塘,管理单位或业主(村)要采取自筹为主的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落实除险加固措施。
第四章
巡查制度
第十条
山塘的安全管理实行巡查制度。管理单位或业主(村)必须落实巡查员。管理单位或业主(村)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巡查责任人,对巡查员落实巡查责任,加强业务培训,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巡查员的报酬,解决落实巡查工作必须设施。山塘的巡查经费由管理单位或业主(村)根据实际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巡查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专项检查由巡查工作负责人组织实施,均应作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巡查(检查)情况记录(报告)均应归入山塘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日常巡查在非汛期每10天至少巡查一次,汛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暴雨后立即巡查一次,当水位变化较快(土石坝每天大于30厘米,砼坝每天大于50厘米)或接近正常蓄水位时每天至少巡查一次;病险山塘溢洪时每天巡查至少二次。
第十三条
下暴雨时巡查工作负责人必须指派人在现场值班,随时掌握并报告洪水动态和大坝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 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
巡查员发现对危害坝体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难以制止的要及时上报巡查负责人及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山塘巡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第五章
巡查管理
第十九条
巡查员的职责主要是巡视检查(测)、险情报告、简单维护、日常看护四个方面。
第二十条
巡查员应通过眼看、耳听、手摸、脚踩等直观方法,重点检查坝身有无裂缝、塌坑、滑坡及隆起现象,有无白蚁活动;迎水坡有无风浪冲刷;背水坡有无散浸及集中渗漏;坝头岸坡有无绕渗;坝体有无流土管涌迹象;各设备、设施是否正常无损等。
第二十一条
每次巡查后应当立即做好巡查记录,记录内容必须力求详实,一律使用黑色水笔,字迹清楚、端正,记录日期一律用公历。巡查记录严禁杜撰、随意涂改。
第二十二条
巡查员应当对启闭机、闸门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清理杂草,保持大坝的整洁、平整;及时清除溢洪道内杂草、杂物,保证溢洪道畅通。
第二十三条
巡查时发现异常情况,巡查员必须立即报告巡查负责人,如情况严重、紧急则同时直接上报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巡查负责人监督不力、保障工作不到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