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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办法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20-64962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22 03:33:3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昆明市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办法

昆明市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的条件和程序,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有效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4〕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2014年起,市级财政每年从一般预算中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和运营补助。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各项财政扶持项目支出从该项经费和福彩公益金中统筹安排。各县区根据需要相应安排资金并纳入本级预算,并不断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第三条补助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机构以外的法人、公民个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利用非国有资产,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举办的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托管、医疗等服务的机构,包括养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老人护理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等。第四条补助条件

申请补助的养老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CJ122-99)、《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032-2012)等要求。

(二)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获得卫生防疫许可。

(三)与入住老年人签订入住养老机构协议书。

(四)通过民政部门和工商部门年检,达到合格或基本合格;补助年度内无严重责任事故与重大服务纠纷。

(五)有专业的财务人员,有完善的财务制度。

(六)入住老年人满意率达90%以上。

(七)能够按照民政、工商等部门要求开展工作。第五条补助项目

凡属补助对象、符合补助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申请享受以下相应补助项目:

(一)一次性建设补助。

(二)床位运营补助。

(三)人员补助。

(四)其他补助。

第六条补助金额、条件和资金

(一)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实有床位数,省、市、县各级财政按照确定的资金补助办法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2015年至2017年,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10000元、5000元。

(二)床位运营补助

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各级财政给予床位运营补助:入住满6个月以上的,每张床位给予每月50元的运营补助。

(三)人员补助 对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高级、中级、初级不同等级,在职在岗期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元、100元、50元的护理补助。

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床位运营补助和人员补助资金除省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板块共同承担(即第一板块: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承担;第二板块: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第三板块:市、县(区)两级财政按照8︰2的比例承担)。其中,市级承担部分:50%的资金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50%的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四)其他补助

落实培训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企业职工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养老服务相关技能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补助。县(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新录用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岗前技能培训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岗前技能培训补助。把农村护理员纳入农村劳动力培训范围,在妇女就业培训中,增加养老护理技能培训,并按规定落实培训补助。对主城区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机构录用符合条件的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助。对养老服务机构招用见习训练结束后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600元/人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该补助与见习训练留用奖励不得重复享受。上述资金按《昆明市鼓励非国有企业就近就地吸纳安置劳动者就业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12〕12号)执行。

第七条一次性建设补助的申请和拨付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昆明市补助养老机构审定表》,并同时递交养老机构投资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养老机构用房协议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一式3份)。

(二)审核。县区民政和财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昆明市补助养老机构审定表》上盖章确认,与上述材料(一式2份),一并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复审合格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拨付。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县区财政下拨上一年度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县区财政部门再将市补助资金和本级配比资金一同下拨县区民政部门,由县区民政部门组织发放到养老机构。第八条床位运营补助的申请和拨付 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改善住养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包括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改造,设备更新和添置,购置老年人服务用品和其他为入住老年人服务的项目。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昆明市补助养老机构审定表》,并同时递交养老机构投资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入住老年人花名册、补助资金使用计划(以上资料一式3份)。

(二)审核。县区民政和财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进行初审,核实养老机构实际入住老年人情况,审查上一次补助金使用情况和本次补助金使用计划等,审查合格后,在《昆明市补助养老机构审定表》上盖章确认,并将本县区同类申请汇总后,填写《昆明市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助汇总表》,于次年1月31日前报市民政局(一式2份)。市民政局不定期组织抽查,复审合格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拨付。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每年第一季度拨付上一年度床位运营补助资金。县区财政再将市补助资金和本级配比资金一同下拨县区民政部门,由县区民政部门组织发放到养老机构。

第九条人员补助的申请和拨付 人员补助对象是指:取得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在岗人员,按照高级、中级、初级不同等级可享受补助。

(一)申请。养老机构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昆明市养老机构护理员资格认定表》(一式3份)。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从业人员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从业人员与民办养老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二)审核。县区民政和财政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养老机构进行初审,核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情况,审查合格后,在《昆明市养老机构护理员资格认定表》上盖章确认,与上述材料(一式2份),一并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复审合格后报市政府批准。

(三)拨付。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县区财政下拨上一年度人员补助资金。县区财政再将市补助资金和本级配比资金一同下拨县区民政部门,由县区民政部门组织发放到养老机构。第十条其它补助

涉及申领和拨付培训补助、用工补助、社会保险补助、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等资金,按照省、市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第十一条监督与检查

(一)各级民政、人社、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审核。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办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提出补助的申请应及时受理,对初审补助的养老机构名单,应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示。对拨付的补助资金要按时发放,不得无故截留或挪作他用。

(二)养老机构在提出资金补助申请时,要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恶劣的直至取消其补助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受补助的养老机构领取补助资金,均应填写《昆明市养老机构补助金领取表》,以备检查。

(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对拨付资金实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同时,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第二篇: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不是甩包袱

鼓励民办养老机构不是甩包袱

广州日报评论员

 2013-06-06 11:07:00

来源:广州日报 2013年06月05日

无论是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还是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公共财政都应该在扶持民间养老的路上有所作为。

民政部起草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按照两个《办法》,养老机构开设床位数限制将大大降低,凡有10张以上能够为老年人提供食宿的床位,即可申请设立养老机构。

“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补充”是我国多年来沿用的养老模式。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的攀升——据权威部门预计,2014年将超过2亿人,2026年突破3亿人——2个年轻人赡养4位甚至更多老人格局的形成,“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必然随之动摇。

老有所养是每个人最基本的理想之一,要将这点理想化为现实,并非易事。据2012年统计,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仅为19.7张,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0%。~7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发展中国家20%。~30%。的水平。按规划,到2015年,我国的养老床位要达到每千名老人30张。短短3年,要跃升10个千分点,难度可想而知,前景不容乐观。期望政府“尽孝”,由公共财政兜底,不甚现实。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向社会借力,势在必行。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1年12月印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明确未来养老事业的发展模式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民政部正在征求意见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征求意见稿)》,体现行业规范意识,并有意降低民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释放出相同的信号。开闸放水,引进民资,提速养老社会化,许亿万老年人一个美好明天,愿景是美好的。

出台“规划”、“办法”并不难,要真正将许多原则性规定落到实处却不容易,关键看以什么心态对待。如果抱着“甩包袱”心态,放手民资进入养老机构,自己作壁上观,其进步意义就将大打折扣。无利不起早,民办养老机构不可能做赔本生意,赚钱是必须的,于是“钱从何来”便是个大问题。

羊毛出在羊身上,像目前90%的民办养老机构的盈利模式一样,利润纯粹从入住老人缴费中来,而没有其他“活水”注入,这和老人自己出钱请看护并无本质区别。沾不到公共福利的甘霖,这种养老不是众望所归的模式。非但如此,处于自负盈亏、自生自灭的粗放状态,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普遍存在的硬件条件较差、服务水平不高、医疗配套不足、收费偏高等问题,也难有改观。

对公立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政府有较为明确的思路。譬如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要求采取“民办公助”等形式,支持其发展。很多时候,对营利性养老机构较为避讳,政策措词较含糊。既然要向社会借力,希望民间力量分担责任,就不应对营利性养老机构这支中坚力量视而不见,也不应回避公共财政的责任。

无论是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还是政府购买服务、补助贴息,公共财政都应该在扶持民间养老的路上有所作为。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大量公共资源,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住进民办机构的老人也有权要求分一杯羹,享受更多的公共资源。

第三篇:哈尔滨市民办养老机构现状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状况调查报告

为全面掌握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了解政府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7月份,我们对全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研采取了区、县(市)老龄办调查员入户普查和市老龄办调查员重点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民办养老机构、入住老人、社区老年人及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调查走访。

一、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情况

1、行业规模情况

全市目前有实际运营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362家(连锁机构分别计算),其中个人兴办的346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兴办的16家,合计床位9753张,入住老人5866人,入住率60.1%。最小的机构7张床位,最大的机构160张床位。30张床位以下的有268家,占总数的74.0%;31至60张床位的有70家,占总数的19.3%;61张床位以上的有24家,占总数的6.7%。全市最大的机构“工大集团老年公寓”,有160张床位,入住135人。全市最大的连锁机构“春华德善老年公寓”共三处,分布在三个区,有294张床位,入住235人。

全市机构共拥有或使用(主要指房产资产,含租用房产资产)固定资产2.3亿元(原值),经营用房总使用面积约13万平方米,50%的机构平均每床位使用面积不足10平方米。230家经营用房 属自有房产,其它均为租用。

调查问卷显示,2007年全市机构营业总收入为4575万元,有51个单位盈利,232个单位持平或微利,79个单位亏损。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较低,经营收费也较低。社会上缺乏供求双方信息中介平台,业主又无力做广告宣传,往往是老人找不到合适机构,机构找不到想入住的老人。经营年头长一些通过入住老人相互间的介绍,入住率相对高一些,新办的入住率普遍较低。业主之间存在互相拉客,竞相压价,刻意降低收费标准,致使机构之间形成恶性竞争现象,损害机构利益,影响整个行业发展。每年都有新开业的,也有因亏损歇业的。

2、登记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办理或部分办理了《安全消防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社会福利机构设臵证书》和《民办非企业登记》的机构有145户,其床位4843张,登记率为40%。登记率低的主要原因:①处于试营业阶段;②不清楚应到哪些部门、按照什么程序办理手续;③为省钱省事不办理;④50%左右不符合现在卫生防疫、公安消防和民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私自开业运营;⑤没有部门要求必须办理登记。

3、入住老年人情况

入住的老年人高龄的较多,最大的老年人102岁,平均年龄在76岁左右。生活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及临终期的约占65%。女性占55%左右。普通收入和低收入的居多。81%的机构兼收自 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有11%的只收住健康能自理的,有8%的以收住完全不能自理及临终期的为主。

4、工作人员情况

全市的机构共有工作人员1707人,平均每个单位4.72人。包括管理员、卫生员、医护、护工和厨师。工作人员与入住老年人的比例是1:3.43,与床位数的比例是1:5.71,符合行业有关要求。业主一般都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多为女性“4050”人员。20%左右单位为夫妻店,没有雇工。雇工以女性下岗职工和农民工为主。有20%左右雇工是业主的家人或亲属。卫生员的工资一般在600元/月左右,护工每月在800元/月左右,个别专门收住完全不能自理的单位护工工资高一些,每月在千元左右。管理人员和护工基本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多是边干边学。业主对行业规范了解不多,多是自己摸索或学习借鉴其它同行经验。由于护工等从业人员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工资待遇不高,招聘较难。

5、设施设备情况

我市绝大多数机构是小型的,家庭式的占主体,具有独立房舍的只有24家。机构经营场所多数设在小区住宅的单元房里,一般在一楼,或一套,或两三套,有的相互连通。一般设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四人间。还有多人间,主要入住完全不能自理老人,便于照料。家具简单,多为公共卫生间和公共浴室,有少数机构安臵了呼叫铃、健身器、监控设备等。绝大多数机构 都有活动室场所,供老人们玩玩牌、看电视及用餐等使用。工大集团老年公寓、春华德善老年公寓等大型老年公寓硬件条件较好,与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差距不大。

6、管理服务情况

90%以上的机构与入住老年人家属签有入住协议,并能与老年人家属保持经常性联系。机构主要向老年人提供照料、护理、餐饮、住宿等服务。对自理程度不同类型的老年人,机构提供相应的照料和护理服务。在餐饮上,大多数采取包餐制。80%左右的机构为老人提供洗浴服务,90%左右为老人提供理发服务,95%左右为老人提供洗衣服务。有些还与附近的医疗单位建立了医疗合作关系,有一半左右的机构定期为老年人进行简单的体检。还有一些机构为老年人举办文娱活动。有十几家具有医疗资质的机构为老人提供医疗服务。大多数老年人对机构的吃、住、照料、护理、慰藉等各项服务表示满意。

7、收费情况

我市民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差距不大,普遍较低,主要按照老年人的生活自理程度差异进行不同标准的收费。一般是:自理老年人400—600元/月,半自理600—800元/月,完全不能自理和临终期800—1000元/月。市辖县(市)的机构收费标准较市辖区的低一些。

8、政策落实情况

市政府出台的《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服务业发展 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哈政发[2001]12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政办发[2006]10号)两个文件,给予民办养老机构一些扶持政策。调查显示,所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均享受到免税的优惠待遇,零税负。享受水、电、燃气、供暖优惠政策的有216家,部分享受到的有89家。完全没有享受到的有57家,占15.7%。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行业指导和监管缺位

目前我市没有养老服务业行业协会,政府在民办养老服务业行业指导和监管方面缺位。机构普遍反映,政府部门对其过问指导较少,很多单位不知道如何办手续,不清楚国家行业规范怎样要求,对政府的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和精神了解不多,运营中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问题很少得到有关部门的帮助。一些政府部门在机构建设、登记、运营及享受政策的一些具体问题上,往往按照本部门本系统制定的政策、制度来约束要求机构,缺乏按照国家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精神和要求把机构视为社会福利事业,以大力扶持的积极态度对待机构的发展。业主反映平时很少有人过问其经营状况、有什么困难、需要政府解决些什么,对于没有登记或违规经营的无人问津,处于自由发展状态,业主和入住老年人双方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市政府出台的《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服务业发展 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均有原则性规定,但缺少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办法,致使政策不能完全落实到位,挫伤了业主的积极性,有的享受了有的没享受到,形成了新的不公平竞争。没有享受到的原因主要是:①业主不知道有优惠政策;②水、电、气等有关部门的基层单位不知道有优惠政策或不落实优惠政策;③缺少可操作性措施致使政策得不到落实。

3、资金投入不足,服务功能单一,存在安全隐患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普遍资金投入较少,经济效益不高,用于改善条件(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有限,因此一些单位服务功能单一,设施简陋;房间小,床位放臵过多,活动空间小;娱乐、健身设施和场所少;医疗服务不配套,看病、打针不方便。大多数家庭式机构除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吃住服务外,基本提供不了其它服务。一些单位存在安全防火隐患,达不到消防要求的标准,令人担忧。一些单位厨房的条件达不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标准,也存在交叉传染病菌的隐患。总体来看服务质量和服务功能、设施参差不齐,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与政府办养老机构相比有很大差距,还存在许多需要整改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在我市全面启动,努力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调查显示8%的老人有 入住机构的愿望,养老服务业具有巨大的社会需求和市场潜力,其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现阶段,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受到老年人收入水平、资金投入、扶持政策落实、指导与管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发展速度和水平还不够快、不够高。解决好这些问题,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好政策落实

市政府出台的《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促进老年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十分明确,应进一步抓好落实。在城区,税收、用水、用电、燃气、供暖等减免政策落实的较好,但在民办机构发展城市整体规划、土地供给、建设配套费减免、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资质、融资贷款等方面,还需要强化政策的力度,让民办养老机构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现在还有一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商服价格缴纳水、电、燃气、供暖的费用,地方政府要尽快协调解决。区、县(市)政府可以按照市政府的两个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本地区的细化政策,结合实际,更多地出台一些支持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

2、加强服务指导

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渐实现为老服务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各级劳动培训部门要从促进就业、再就业和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角度,加大对养老 机构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特别是加强专业护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要宣传民办养老机构的福利性、非营利性,营造全社会支持社会化养老事业的浓厚氛围。民政、老龄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要经常深入到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帮助其协调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按照国家《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指导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合法经营、依规操作、有序发展。社区卫生机构要给予民办养老机构卫生服务支持,对于大多数不具备开设附带医疗机构的单位社区卫生机构要与其建立起医疗合作关系,负责入住老年人的医疗诊治工作。

3、加大政府对民办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

目前,我市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回报率较低,影响着他们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着社会资源按市场机制向社会养老事业流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不是政府“放下包袱”,将养老事业推向市场,而应当加大政府对老年福利事业的投入,社会化福利资源体系要靠政府财政与民间资源的结合。政府要逐步把国办与民办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在政府财政的支持下建立社会化福利体系并使其良好运行,政府财政应在预算中形成一定比例,将民办养老机构一并纳入。应学习借鉴外地经验,走“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道路,尽快制定出台“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对民办机构在建设上和运营中,政府财政给予直接资金上的补贴支持。

4、加强登记管理 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70%设立在社区,规模较小,设施相对简单,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比例较大,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行业监管和登记管理,在登记或年检中发现的违规经营和无照经营应强制整顿或停业。有关部门应尽快按照国家提出的“要遵循就近、小型、方便的原则,增加老年公寓、敬老院、托老所等社会养老设施的建设。”的精神,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对未登记的单位审核验收,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应予以办理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叫停。从调查中我们看到,大多数民办的小型单位,立足社区,接近群众,方便家属探视,收费低廉,是受老年人、特别是普通和低收入老年人欢迎的,是目前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主体,也是符合我市目前老年人养老需求实际的,政策上应予以保护。

5、建立行业协会组织

目前我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十分迫切需要一个与同行业交流的平台。建议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全市的养老机构行业协会组织,大的区、县(市)可建立分会组织。同行业会员之间通过行业协会这个交流平台,沟通交流、取长补短、相互借鉴,以期达到养老机构之间的自律互助、相互促进、相互监督、有序竞争、共同发展的目的。同时发挥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作用,定期组织民办机构人员到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学习、观摩、培训,使政府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示范指导作用发挥的更好,带动全市的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二ОО八年八月一日

第四篇: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

《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本网站

近日,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冀卫发〔2016〕14号)(以下简称《养老补助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养老补助办法》出台的背景

“赤脚医生”是在五十年代不脱产保健员和“半农半医”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般从乡村中具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男女青年,或具有一定卫生知识,有某种医疗专长的农民中选拔出来,并经过3-6个月的初训后担任的。他们肩负着大量的卫生预防、治疗疾病和计划生育的任务,经常昼夜出诊,为农民服务,深受群众欢迎。1985年1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文,到此“赤脚医生”名称不再使用,逐渐将其称为“乡村医生”。

“赤脚医生”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解决我省农村地区缺医少药的燃眉之急作出了较大贡献,为当地村民的预防保健和医疗救治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这些 “赤脚医生”大都是60至70岁的老人了,多数人已经离岗,离岗后收入下降。给予“赤脚医生”一定的补助,既是对其历史作用的肯定,也是提高部分农村困难群体保障水平的有效举措。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都非常关注原“赤脚医生”的养老和生活保障问题。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妥善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因此,从我省实际出发,我们制定出台了《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

二、《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原“赤脚医生”补助的范围是什么?

本办法所称原“赤脚医生”是指户籍仍然在我省的、1987年12月31日前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的乡村医生。满足上述条件,截止到2016年1月1日年满60周岁,按本办法规定领取养老补助。

三、《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原“赤脚医生”补助标准是什么?

采取按工龄补助的形式,原则上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最高不超过每月400元,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做出调整。各县(市、区)已妥善解决且高于此标准的,按所在县(市、区)原有标准执行。

四、《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资金来源是什么?

由县(市、区)财政解决。省财政将视贫困县符合条件的原“赤脚医生”人数、补助标准以及补助资金落实到位等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贫困县给予适当补助。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五、《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审核认定如何进行?

各县(市、区)成立由卫生计生、财政、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认定机构,负责辖区内原“赤脚医生”的身份、工作经历和从事卫生技术服务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认定机构要制定严格的认定程序,同时建立起完整的个人养老补助档案资料。一是宣传发动;二是申请登记;三是审核认定。

六、《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发放途径是什么?

由所在县(市、区)财政部门按月直接发放。

七、《养老补助办法》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如何才能得到有效落实?

为确保此项政策落到实处,《实施意见》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6年7月底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完成统计,并分别报送省、市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备案;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督查和通报制度。

八、《养老补助办法》执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关于印发原“赤脚医生”养老补助办法的通知

第五篇:大庆市民办养老机构可行性论证(精选)

大庆市建设统一养老机构

——主要针对民办养老机构

班级:公管姓名:宋扬学号:14-1班

141201440127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报告说明

养老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对项目市场、技术、财务、工程、经济和环境等方面进行精确系统、完备无疑的分析,完成包括市场和销售、规模和产品、场址、原辅料供应、工艺技术、设备选型、人员组织、实施计划、投资与成本、效益与风险等的计算、论证和评价,且在招商引资、投资合作、政府立项、银行贷款等领域常用的专业文档,主要对项目实施的可能性、有效性、如何实施、相关技术方案及财务效果进行具体、深入、细致的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以求确定一个在技术上合理、经济上合算的最优方案和最佳时机而写的书面报告。

一.计划概述 1.缘由

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在推动老龄事业快速发展方面呈现七大亮点,具体表现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速度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日趋规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成效显著,老年社会管理工作得到加强。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远远不能适应老龄化的需要,养老机构服务的总体供求之间呈现严重失衡的状态,严重制约了养老机构事业的快速发展。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对社会化、专业化需求的增加是一种必然趋势。《2016-2021年大庆市养老机构市场前景调查及投融资战略研究报告》该报告主要分析了大庆市人口;老龄化现状,大庆市养老机构市场现状,大庆市养老机构需求情况,大庆市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规模与经营效益。根据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轨迹及多年的实践经验,对大庆市养老服务未来投资前景作出审慎分析与预测,把握市场机会,正确制定企业发展战略。2.目前现状

据了解,大庆市截至目前已建立民办养老机构67所,共有5400张床位。市民政局郝洪颖表示,两年来,市、区两级已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补贴774万元。同时出台《社会福利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统一悬挂“大庆市养老服务标识”,实行“星级”管理,按照所获的“星级”还会给予不同标准的补贴。目前,市区内有五星级养老机构4家、四星级12家、三星级13家。

截至2014年底,大庆市共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5所,床位780张,主要面向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以及临终关怀老人提供养老和医疗服务,实现了老人住院全程无陪护,切实解决了特殊老年群体看病难、护理难、照顾难、家属负担重等问题。现已为3400多人次老人提供服务,治愈1600多位老人。据统计,大庆市2012年以来,接待异地养老人数446人次,其中省内401人次,省外45人次,外省客源地为吉林、辽宁、内蒙古等地。

3.学者建议

对于大庆发展“候鸟式养老”,东北石油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系教授邱心凯还建议,大庆的基础条件已日渐成熟,今后还应该在旅游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老年人文化活动及专属于老年群体娱乐消费方面再多下一些功夫。同时,结合全民创业契机,政府应该鼓励更多的私营企业加入养老服务业中来,在土地、资金、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政策。

二.计划效益

1.经济效益

养老业虽然是夕阳事业,但却是一份朝阳产业,而民办养老机构将在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15年7月,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在京发布《中国养老机构发展研究报告》。分析认为,未来民办民营养老机构将成为发展主体。“市政府列专项资金,对民办养老机构按入住老人每床发放1200元的运营补贴;新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每床2000-6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同时享受省财政每床2000元的建设补贴,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可达每床8000元。”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表明,2015年省、市、区三级共为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补贴670万元。

2.社会效益 “老有所养”,始终是市委、市政府不变得民生追求。近年来,大庆市通过星级评定、以奖代投、税费优惠等多种方式推进养老事业发展,市民政、国土、卫生、消防等部门也出台政策、办法扶持民办养老机构成长。目前,大庆市民办养老机构呈现出规模逐步壮大、设施环境逐步优化、服务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公信力逐步增强等特点,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积极主动参与到养老机构中。据了解,2015年年初以来,已有近1个亿的社会资本投入到养老机构的改扩建项目。

三.申办条件

大庆市民想要申办养老机构,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要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3.要有符合养老标准和国家卫生防疫、消防安全以及环保标准的基本用房和活动场所;

4.要有与服务规模相符合的启动资金;

5.要有一批能给老人提供服务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 6.要求床位在10张以上。

四.推动组织

(一)组织结构和团队建设

1.机构部门设置:机构拟定管理团队的组成部分及相应的人数配备,包括院长、副院长、以及护理部、医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外联部、社工部、财务部、膳食部、质控部、后勤部,共11个部门。

2、员工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的员工招聘,包括招聘会的参与,新员工入职、体检、培训及各部门管理制度标准的制定和薪资待遇的制定等。完成所有岗位职责及任职要求后,制定基层员工的培训计划,各部门人员到位后,进行相关岗位培训,明确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工作内容,开展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工作的协调开展

1.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的行政事务、人事招聘、宣传推广等,同时协助其他部门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2.社工部负责做好老人的工作,包括入住适应、活动安排、问题调节、情绪疏导、人际关系、老人的走访、档案收集及整理及志愿服务等问题;

3.护理部的主要工作内容则为老人的护理,包括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确保护理质量; 4.医务科医生则为老人进行诊治,同时医务行政还需负责医疗卫生检查等事务,做到医护一条心共同为老人服务,提高老人生活质量。

(三)房屋建筑、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

日常中出现的维修工作则由后勤部进行处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

(四)物品的定制和购买:

1.护理用品的定制购买由护理部采购人员负责;

2.食品采购则有食堂采购工作人员负责,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采购。

五.遭遇困难及解决办法

(一)民办养老机构面临着一系列困境

1、资金短缺。一是前期投入融资困难。养老事业投资回报周期长、风险大,且福利性质地产不能用于抵押,因此一般银行不愿意提供贷款,启动资金只能通过私人借贷等方式筹措。如某家拥有30张左右床位的中小型民办养老院,前期投入近900万元,由于大部分资金是私人借款,养老院每年仅利息支出就高达三四十万。二是运营期间入不敷出。目前民办养老机构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收取入住老人的费用及政府补贴,一般养老机构的收费在每人每月800-2000元之间,简陋一点的养老院收费在600元左右。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规模大小在2000-5000元每张床位不等,运营补贴按照入住人数多少给予每张床每个月50-l00元补贴,这两项收入并不足以支持民办养老机构正常运营。

2、政策偏差。我国将民办养老机构区分为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对于这两种不同的机构采用不同的政策,尤其在税收政策方面,对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虽然减免了营业税,但土地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必须缴纳。政府对公办养老机构的补贴,使其拥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生活环境,同时收费低廉,导致老年人对低价公共养老服务资源的竞争,形成了公立养老机构一床难求的现状,这使公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有了更大的挑选余地,个人健康状况较好、家庭经济情况好、社会条件好的“三好老人”更容易在这样的竞争中胜出,反而最需要获得政府补贴支持的贫困失能、半失能老人难以享受到政府和社会提供的宝贵公共资源。

3、用地困难。土地,是制约民办养老院发展的核心问题。由于养老产业兼具公益和微营利的特点,定位比较模糊,很难参照福利事业用地标准通过划拨获取土地。目前,民办养老机构获取土地的方式主要是招、拍、挂的竟价方式和租赁用地方式。但随着各地土地价格的剧增,很少有民办养老机构有能力从市场上竞价取得土地。虽然各地为推动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对于其用地有一定的优惠政策,有的划拨专门的养老用地,有的降低民办养老机构的土地出让金,但用地指标限制和高额的土地出让金都是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难以逾越的门槛。

4、保障缺失。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老年人只要还可以自理,一般都不愿意进入养老机构,因此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大多是失能、半失能老人,例如,某养老机构入住不到30人,其中有6人患老年痴呆,8人完全不能自理,年龄最大的有95 岁。养老机构经常会出现老人生病、意外事故等情况,而由于我国的保险业发展尚不完善,很少有针对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保险项目,即便有,也收费昂贵,一般难以承受,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老人出现问题,养老院就必须承担巨大的风险。

5、专业护理人员奇缺。通过调研发现,几乎所有的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都存在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专业水平不足、性别比例失调、工作满意度不高的问题。由于工资低、工作又累又脏,所以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都是从周边农村或下岗职工中招收的40、50人员,为老人提供的服务也仅限于做饭,喂饭、洗衣、清洁等低附加值的工作,老人的心理慰藉和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专业医护人员的缺乏也使得入住老人生病不能得到及时发现、及时就治。

(二)对于正在奋力起步的民办养老事业,政府的支持力度势必加大

1、资金支持。政府建立为民办养老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制度并继续加大利息补贴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对民办养老机构提供低息贷款。进一步制定针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其用于养老服务的地方税收在创办初期的一定年限内予以减免;为向养老服务行业进行投资的私人投资者提供信贷支持的金融机构可考虑纳入税收优惠范围等。合理利用福利彩票所得支持民办养老机构,鼓励向民办养老机构捐赠。

2、土地支持。采取公建民营的方式,由政府建设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或者对废弃的学校、废旧厂房、政府办公楼等进行改造使其符合养老需求,再由政府购买服务,交由民营企业经营,解决用地难题。建议在建设用地指标审批时,必须保证一定比例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将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标准以保障政策落实到位。

3、标准化建设。目前我国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的设立采取许可准入制,拥有床位10张以上的可以设立,并对不同规模的养老机构设立不同等级的准入标准。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责任压力,建议出台切合实际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工作标准化流程及服务质量评价休系,对养老机构严格考核,对考核结果按不同标准进行奖励。加大对专业护理人员及养老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短期范围内,政府要加大对养老机构现有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化培训,颁发执业证书,减轻民办养老机构的培训压力,长期范围内,要借助现有医卫学校开展学历教育,对于选择养老护理专业的学生予以减免学费,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以带动全社会改变对养老护理的理念。

六.结论

大庆市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尽管面临一系列困境,但是只要市政府大力扶持,申办人合法经营,社会效应出现,我相信在大庆市统一建设养老机构事业中,民办养老机构肯定会发展的越来越好。未来,大庆市民办养老机构将大有可期,大有所为。

昆明市民办养老机构资金补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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