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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24811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9 23:40: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企业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鼓励技术创新,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开展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职能部门。第二章 技术创新类别和奖励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创新为企业各部门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技术创新、发明专利和技术改造。

第四条 技术创新指为了研发新产品或提升现有产品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专利)等:

1、研发新产品:根据市场需求,新研发的产品;

2、产品技术创新: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现有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节约原材料等;

3、工程技术创新:通过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运输及储藏等的改进改造,从而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4、通过对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改进,提高安全水平,减少工伤事故;

5、其它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人才),使企业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第三章 创新评审和奖励机构

第五条 企业成立由分管副总领导,项目投资部、财务部、企管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创新管理与评审委员会,领导企业创新管理和评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企业生产和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企业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二)对企业创新项目进行评审;(三)对有关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第六条 企业项目投资部代表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职责;项目投资部可召集有关部门对创新项目的奖励征集意见。第四章 项目的立项、批准和验收

第七条 提出项目设计方案者,要将设计方案提交到本部门负责人,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属意见后报总工程师,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为正式立项;第八条 项目获得立项后,项目主要实施部门负责项目推进和阶段检查,若无法按原方案实施,则应提出项目终止申请报告或项目方案改进报告;第九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提出项目完成验收申请,由总工程师或责成某部门组织项目验收。第五章 奖励标准

第十条 企业采取多样化的创新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旅游等,管理制度

《企业技术创新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根据生产或客户的需要,创新发明新产品或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于生产或销售并取得授权专利的,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在随后的三至五年中再给予效益提成奖励。第十二条 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000 元;外

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000 元。

第十三条 专利产品实施后,从新增利润中再给予提成奖励;其中,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2%,第三年提奖8%;第四年提奖5%;第五年提奖2%;外观设计专利,第一年提奖10%,第二年提奖5%,第三年提奖2.5%;专职外观设计人员按上述标准的50%计奖。

第十四条 非专利类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从项目实施后的新增利润中给予提成奖励;第一年提奖15%,第二年提奖10%,第三年提奖5%;第十五条 对本企业持有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在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后收取转让或使用费用的,从税后的收益中提取15%作为项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奖励。

第十六条 对职工的非职务创新和发明,如被企业采用并能产生效益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与奖励。第六章 技术创新奖励评审

第十七条 申报评审的创新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一)必须是已实施的;(二)经验证、核算产生实际经济价值的;(三)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四)创造的经济价值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第十八条 所属各企业、部门、子(分)企业每年自行组织1-2次内部创新发明初评;属于独立核算的企业,报企业分管领导和财务部、项目投资部备案后直接实施奖励;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部门将项目材料报送企业财务部和项目投资部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创新项目提报集团企业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九条每季度项目投资部将经财务部审核后的创新项目资料进行整理和技术审核,并将结果提交创新评审委员会。第二十条企业创新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创新项目评审,并实施奖励。第二十一条 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涉及到工艺流程或标准的,纳入企业有关正式工艺流程、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子(分)企业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 实施情况。

第二十二条 创新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完成并正式进入生产或销售阶段验证三个月后(对时间跨度较长的大项目,可以分阶段申请),于每季后20日内由项目完成人(或项目完成部门)经部门经理(部长)提出申请,并附项目的论述报告、总结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报企业项目投资部进行初步筛选和技术审核,由项目提出部门经理和企业项目投资部共同确定项目的保密等级。

2、企业项目投资部在收到申请后3个月内组织审核小组验收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后向创新管理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评审委员会每年可做两次评审,上半年提报的项目,于第三季度完成评审;下半年提报的项目于来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评审工作。

3、审核实行回避制度,参加审核小组的成员不能审核自己或同部门人员的项目。

4、项目投资部及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

(1)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理由。

(2)项目的创造性、实用性及应用范围。

(3)项目实施前后的效果对比;此项需有详细、具体的效益指标计算。

(4)项目对企业今后的发展影响自我评价。

第二篇:公司奖励制度激励体系

公司奖励制度

一、奖励目的:

鼓励发挥创新精神、增强团队服务意识、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以物质奖励为辅,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展晋升空间及薪资待遇。

二、适用范围:

经理以下级别(不含经理),包括试用期员工和正式员工。

三、奖励制度

1、奖励积分:设为5分、10分、50、100不等,可据情况细分,上不封顶。积分无论多少,一律公开,单次奖励50分以上需在部门会议上说明原因。每个员工的个人积分可在当年(公历)内累加。

2、奖金兑换:每年(公历)年末,汇总员工的个人积分,予以兑换现金奖励,一个积点兑换一元人民币。具体时间依据财务安排,可同年末工资一起发放。如员工在年末之前离职,则视为自动放弃,不享有年终奖金。

3、积分折旧:前一年的积分总数,可乘以0.8的系数,作为下一年的初始积分,并可与下一年的积分累计一起汇总,乘以0.8后作为第二年的初始积分。如:小红2012年累计2000积点,则2012年的年终奖为2000元,2013年即使小红毫无出色表现,也可在2013年年末领到1600的奖金,如果2013年小红表现优异,又积累了3000点,则总积分为4600点,2014年的初始积分为4600X0.8=3680。

四、积分来源:

1、工作中有超常表现,或超出预期的贡献,可酌情给予奖励积分。如:交换一个有价值的友情链接,可奖励10分,写出一篇论坛总置顶文章,可奖励50分。

2、不在本工作的职责范围之内,可主动承担解决临时性问题、应对突发状况、或发现公司重大失误及时纠正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如:陌生人未经允许私自进厂,能被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奖励10分。

3、能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想法,有创新,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按特殊贡献给予奖励,上不封顶。

五、绩效考评:

奖励积分,将会作为个人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涉及但不限于加薪、升职、晋升管理岗位等。

来源:上海洛美装潢材料有限公司

第三篇:企业奖励制度激励制度

公司奖励制度

一、奖励目的

鼓励发挥创新精神、增强团队服务意识、落实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扩展晋升空间及薪资待遇。

二、奖励制度

1:周六、周日等非工作日参加公司会议或者活动,并且协助公司圆满完成会议或活动,在后续工作中积极执行会议既定方案等,一次奖励500积分。

2:能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有想法,有创新,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按特殊贡献酌情给予奖励,2000积分起,上不封顶。3:应对突发状况、或发现公司重大失误及时纠正的,视情况给予奖励,1000积分起,上不封顶。

4:非工作日加班,加班费用为:满勤工资/应到天数x加班天数。5:工作日请假,应扣除工资计算方式为:满勤工资/应到天数x请假天数。

6:满勤奖,工作日满勤+参与所有费工作日活动,额外奖励100元。7:工龄奖,满半年,每月加100元。

三、市场拓展奖励

1:市场部人员超出任务内的订单,按照订单实际利润,给与订单金额5%---20%的金额奖励。

2:其他部门人员促成公司订单的,按照订单实际利润,给与订单金额5%---20%的金额奖励。

第四篇:企业创新奖励制度(最终版)

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为充分挖掘员工潜能,吸引、留住人才,不断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公司在下一个十年更为迅猛地发展乃至壮大,特制定创新激励奖励制度。

一、创新奖励范围

本制度分设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合理化建议奖、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其中:

1.科技创新奖、管理创新奖项目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具体付诸实施。2.合理化建议重在建议,具体是否采纳并实施由公司研究决定。3.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承接部门或个人必须具体付诸实施。

(一)科技创新奖

主要面向技术、工艺人员和普通一线员工。指在产品研发、工艺改进、设备改良、安全环保、物流配送等方面运用新材料、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进行研究与开发所产生的成果;以及小改小革、小发明、小创新等技术攻关活动所产生的成果。具体创新内容包括: 1.在新产品研发、现有产品的工艺改进和品种改良、原材料替代品研发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

2.设备、工具的技术改良、改造; 3.检测方法、计量仪器的改进; 4.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5.在改善“三废”处理和环境综合治理等环保技术上的改进; 6.物资贮藏、运输技术的改进;

7.对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等的改进; 8.计算机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9.为企业申请专利提供技术方案或完成设计; 10.其他科技创新。

(二)管理创新奖

主要面向管理人员。指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理论,借鉴行业内外企业成功的管理经验,在公司体制改革、企业文化与企业制度建设、管理运作模式与方法、营销方式等方面产生实际效用的管理创新成果。

(三)合理化建议奖

面向全体员工,目的在于鼓励广大员工向企业献计献策,其范围涵盖技术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所有项目。已单独申报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的项目,不再申报合理化建议奖。

(四)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

根据承接部门或个人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量,公司给予相应的奖励,并将其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二、创新项目评选标准

(一)创新性

创新项目应符合现代管理、科学技术原理,具有企业内部原创性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改进、提高和发展,优于原来的方法、手段、结构、功能、技术等。

(二)效益性

创新项目应结合公司实际,体现客观需要,实施成本合理,经过一定时间、范围的实施应用,具有提升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工作效能和竞争实力等作用,产生经济效益。

(三)推广性

创新项目应符合行业发展方向,项目转化程度高,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具有示范效应、借鉴作用和推广价值。

三、创新奖的申报与评审

(一)评审机构

公司成立“创新项目评审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创新项目的奖励评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XXX

成员:各部门经理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1.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项目采用“先申报立项(随时),再批准实施,后集中评审”的程序。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人应于10日内进行项目总结,填报“创新项目成果申报表”,并提报相关资料或完成口述录入。

2.合理化建议奖采用“随时申报、随时受理、及时考察、集中评审”的评选程序。

3.项目分为个人申报与员工间自由组合申报两种,自由组合项目其所在部门的部门经理不得参加。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创新项目,由主创部门申请人负责申报。

4.各奖项每月集中评审一次。

四、创新奖励等级、金额及分配办法

(一)创新奖励等级、金额

1.科技创新奖和管理创新奖

⑴ 可计算经济效益的创新项目,按其创造净利润的大小划分奖励等级,确定奖励金额。具体如下表: 创造净利润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

超过100万元 一等奖 50000元 10-100万元 二等奖

净利润的5% 1-10万元 三等奖

净利润的5% 1万元以下 鼓励奖 100元

⑵ 难以计算经济效益的创新项目,如有关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环保、企业管理等,应从项目完成时间、完成质量、项目实施效果、解决问题的重要性等方面,用综合评分方法划分奖励等级。具体如下表: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一等奖 20000 二等奖 10000 三等奖 5000 四等奖 3000 五等奖 2000 优秀奖 300 200 100 50

2.合理化建议奖 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一等奖 5000 二等奖 3000 三等奖 2000 四等奖 1000 五等奖 500 六等奖 300 七等奖 200 八等奖 100

鼓励奖 50

3.公司交办的其他特殊性事宜奖(绩效考核奖)奖励等级

奖励金额(元)一等奖 20000 二等奖 10000 三等奖 5000 四等奖 3000 优秀奖 300 200 100 50

(二)创新奖金的分配办法

1.创新奖金的分配对象及比例:

⑴ 获奖项目所在部门的领导班子:获得本部门全部获奖项目奖励金额的10%。其中部门主要负责人分配50%,副职及助理分配剩余50%。

⑵ 剩余90%颁发给各项目完成人;

2.创新奖励情况记入员工个人业绩考核。

五、罚则

(一)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者,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创新奖者,一经发现,撤销奖励,追回奖金,予以通报批评,并按奖金金额的50%进行罚款。

(二)申报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协助他人骗取创新奖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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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激励奖励制度

XXXXX有限公司

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激励奖励制度

[2018]021号

一、目的

为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激发研发潜能,根据公司研发中心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公司研发中心新技术成果转化奖励制度。

二、基本原则

公司对于参与产品开发的各项目小组,依据承担研发任务的比重及对研发成果的贡献程度,按股份制形式进行成果收益的分配。

三、成果收益

成果收益主要体现为如下两种形式:

1、研发中心将研究成果向本公司外的企业进行转让获得成果转让费。

2、研究成果在本企业使用获得生产效益。

四、奖励对象

1、在公司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模式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系统开发等方面投入研发经费的企业。

2、为研究过程提供软硬件支持的公司相关部门。

3、核心参与主要产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系统开发工作,获得重要研究成果,并且在应用实践中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的研究人员。

五、成果收益的整体分配

1、研究成果收益分配主要体现研发经费投入主体、研发软硬件平台、研发人员三个方面。

2、当研发成果收益体现为成果转让费时,按如下规则进行收益分配:

研发经费全部来自公司的,成果收益的20%归研发中心,20%归研发人员,60%归企业所有;

研发经费来自合作企业或者其他研发机构的,其在成果收益中占40%,公司研发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20%,研发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40%;

研究经费来自国家纵向研发经费的,研发中心在成果收益中占40%,研发人员在成果收益中占60%。

3、当成果收益体现为合作企业的生产效益时,企业须将生产效益的8%作为本公司研发中心的成果收益,12%作为公司研发中心研发人员的成果收益。

六、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

1、成果收益的人员分配主要依据研究人员承担研发任务情况,采用“事先认定、事后调整”的方式进行。承担任务比重及对研发成果的贡献程度。

2、事先认定:在研究工作开展之前,依据研发人员的研究内容重要性、工作量大小和难易程度等确定其收益比例。

3、事后调整:在研究工作完成后,按照研发人员对研发成果的贡献程度确定最终的收益比例。

七、附则

1、成果收益的奖励制度是年薪制、绩效奖励制度并列的研究人员激励制度,研究人员的成果收益不影响其年薪和绩效奖励的发放。

2、本文件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协同研发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XXXXX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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