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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修订后)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0-22307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19:32: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修订后)

邢台县中心医院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修订日期:2017年11月10日 生效日期:2017年11月11日

为了规范、指导本医院临床输血科室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科选择的其他办法,明确同意输血的次数,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医患双方在《邢台县中心医院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邢台县中心医院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报医务部同意、备案并批准后实施,记入病历

3、申请用血时应由经治医师逐渐填写《邢台县中心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单填写要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信息记录完整。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5、临床医师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及亲友互相献血工作。

6、各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用血权限,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取得用血权限。

第二篇: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科室必须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用血科学、合理、安全、有效。

二、临床用血按照以下要求分级申请、审核: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由输血科主任核准签名,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备血。

三、大量用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要填写《宝鸡市中心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大量)》一式两份,于输血前一个工作日审签后一份送往送输血科备血、存档,一份入病历保存。

四、急诊大量用血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审签。

输血科

第三篇: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指导本医院临床输血科室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查指标,对输血指征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的必要性、使用的风险和利弊及科选择的其他办法,明确同意输血的次数,征得患者或近亲属的同意,医患双方在《泰安市中心医院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泰安市中心医院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报医务部同意、备案并批准后实施,记入病历

3、申请用血时应由静止医师逐渐填写《泰安市中心医院临床输血申请单》,申请单填写要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信息记录完整。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

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5、临床医师正确运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及亲友互相献血工作。

6、各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用血权限,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再次取得用血权限。

第四篇:5.1.4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青县中医医院

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用血科室必须严格掌握用血适应证和禁忌证,合理应用血液资源,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保证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输血。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用血情况进行以下分级: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各血量少于8oo毫升的, 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 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各血量在8oo毫升至16oo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各血量在8oo毫升至16oo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 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四)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医务科

2016年11月20日修订

第五篇: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加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输血告之

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输血申请

临床医生应根据《临床用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血输血指征,并对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进行评估,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输血科应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输注成分、数量等。

四、分级管理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如申请者为副主任医师,则上级医师签名处签申请者名字;如申请者为科主任,则上级医师及科主任签名处均签申请者名字。

以上条款不适用于急救用血,符合《市医院急救用血管理规定》条件的紧急用血可以不受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权限及逐级审批限制,但需在用血后两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审批手续;

五、监督管理

医院临床用血专项检查小组定期对全院临床用血情况的进行督导检查,并予以评价及公示,同时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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