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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方案(模版)
编辑:落霞与孤鹜齐 识别码:20-521395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3 09:28:2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前教育资助方案(模版)

思阳镇中心幼儿园

2012年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桂财教[2012]15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教[2012]19号)以及《上思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上教发[2012]58号)的通知精神,加大对我中心园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全面提高幼儿入园率。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执行《上思县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做到上下一致,形成合力,把学前教育工作做好。2.对幼儿家庭情况进行摸底,确保工作公平、公正。3.进一步规范评审的程序,规范资助档案。4.做好资金的发放及资金确认。

三、工作安排及形式

准备阶段(11月7日—11月8日)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制定工作方案、准备宣传材料。组织实施阶段(11月9日—11月23日)

11月9日—11月11日:组织开展大型的室外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栏、印发通知单给家长,宣传区、县学前教育资助的制度和办法。

11月12日—11月14日:各班班主任接受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申请,督促家长填好《广西学前教育资助资金申请表》,并整理资料,做成资料档案。

11月15日—11月16日:1.成立评审小组。2.评审小组根据下达的资助名额,对儿童家长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定,提出入园补助金受助儿童的建议名单与档次。

11月19日—11月23日:将资助儿童建议名单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天。

3.组织材料上报阶段(11月24—25日)

收集家长银行卡资料,填写《广西学前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4.补助金发放阶段

班主任以书面形式将发放信息告知守住儿童家长,并由家长在回执单上签字,交回幼儿园。

5.档案管理阶段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档案,将儿童家长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及公示材料、资助汇总表、补助金发放告知回执单等材料整理造册,分年度建档备查。

第二篇: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学前教育资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学前教育资助券实施办法》精神,做好我区学前教育资助券实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资助对象

凡在开发区内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幼儿园须经社会事业局审批许可,民办幼儿园年检须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园幼儿,包括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列入受助范围。

(一)持有区民政局或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低保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幼儿。

(二)孤儿和残疾幼儿。

(三)烈士子女。

(四)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资助项目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其就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市及区政府通过“学前教育资助券”给予适当资助。

(二)资助标准

每名符合条件的在园幼儿,每学年资助标准为1400元(每学期资助标准为700元)。市与区财政按5:5比例负担。

资助对象就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低于“学前教育资助券”资助标准的,区负担部分据实进行资助。

第三篇:学前教育资助程序

学前教育资助程序及工作安排

1、做好宣传工作。3月1日向所有在园幼儿印发《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2、成立组织。各单位要成立学前教育资助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需有教师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

3、收取申请材料。3月8日前收取申请资助儿童监护人上交的相关材料,并逐一审核整理(资料是否齐全)。

4、排序公示。3月10日前由学前教育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经济贫困情况进行评审,填写《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排序(公示)表》,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5、汇总上报。公示无异议后,3月20日前乡镇(学区)中心园及独立园上报乡镇(学区)教育办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各园资助名单后,受资助儿童监护人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各幼儿园分别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审核汇总表》《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明细表》,教育办汇总《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明细表》,并将相关材料统一上报教育局备案核查。系统直属各单位确定资助名单后,受资助儿童监护人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同时幼儿园填写《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审核汇总表》及《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工作明细表》,将整理好的相关资料上报教育局备案核查。

6、幼儿园不再收取受资助儿童2013年春季学期保教费,同时清退受资助儿童2012年秋季学期已收取的保教费。

第四篇:学前教育资助申请书

学前教育资助申请书

尊敬的****幼儿园领导:

您们好!我是大(2)班的****的母亲。现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特向学校申请资助,希望学校予以批准。以下是我的家庭经济情况。

我们是青龙满族自治县******乡****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家中除了孩子年迈的爷爷和奶奶,还要抚养两个孩子。我及孩子的父亲为了负担家中的经济开销,均出外打工,且收入微薄,面对两个孩子上学需要的各种费用,勉强支付。特向学校申请资助,望批准!

申请人:***

2013年05月09日

第五篇:学前教育资助宣传

为贯彻冀财教(2012)153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我园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上级文件精神拟定评审、确定和发放学前教育资助金的具体办法等。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年满3—6岁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

三、资助项目和标准

对在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500-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资助期限为一学年。

1、申请程序(1)领取表格

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领取《河北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据实填写。

凡是本园在园幼儿都可以申请资助,首先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招收适龄、本地户籍幼儿)

①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③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④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提供材料

(1)低保家庭儿童。须如实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2)孤儿。须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儿童福利证及其复印件两份;(3)残疾儿童(残疾家庭儿童)。须提供残联发放的残疾人证及其复印件两份;

(4)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烈士子女的证明及其复印件两份;

(5)因重大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儿童,需有县级医院医生的诊断书、实际居住地村委会出具的意外灾难等而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姜庄幼儿园

学前教育资助方案(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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