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标准
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理标准》规定,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均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其具体标准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保证项日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规定;
(3)允许偏差项日抽枪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达筑设备安装工程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其余的超允许偏差的实测值也应基本达到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优良
(1)保证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
(2)基本项目:一个分项工程的检验项目含有几个,其中的每一个可称其为子项。
每个子项所抽检的处(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规定,且其中50%及其以上的处(件)达到优良标准要求,该子项即评为优良,一个分项工程所含的子项全部合格,且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子项达到优良标准者,该分项工程的基本项目即为优良。
(3)允许偏差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允许他差范围内。
(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合格的标准。
2.优良
分部工程中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全部达到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工程为优良,且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
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是:
(1)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中的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分项工程;
(2)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中的电力变压器安装、成套配电柜(盘)及动力开关柜安装、电缆线路分项工程;
(3)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中的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
(4)建筑电梯安装分部工程中的安全保护装置、试运转分项工程。
(三)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合格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2)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评定得分率达到70%及其以上。
2.优良
(1)单位工程中所含的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且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必须优良。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
①建筑工程中的主体与装饰两个分部工程;
②以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为主的单位工程的指定的主要分部工程是:如锅炉房工程的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
3变配电室工程的建筑电气安装分部工程;
④空调机房与净化车间单位工程的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等。
(2)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3)观感质量的呼定得分率达到85%及其以上。小区和厂区室外的单位工程,不进行观感质量评定。
(四)不符合相应质数标准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能评定为合格;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认定合格,但所在分部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第二篇: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河南发恩德矿业有限公司
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原则...........................................................2 第三章
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等级标准.......................................................2 第四章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3 第五章
井巷工程质量标准..............................................................................4 第一节
平硐(巷)、斜井(巷)工程........................................................4 Ⅰ
主要检查项目...........................................................................................4 Ⅱ
一般检查项目...........................................................................................5 第二节
观感质量...........................................................................................5 第六章
井巷装备工程质量标准......................................................................6 第七章
井巷工程质量检验方法......................................................................7 第八章
质量事故..............................................................................................8 第九章
附则......................................................................................................9
第一章
总则
第1.1条
为了统一矿山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促进企业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第1.2条
本标准为井巷工程(掘进、支护)工程的质量评定。第1.3条
本标准主要根据国家颁发的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冶金矿山安全规程等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结合施工实际编制的。
第二章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原则
第2.1条
井巷工程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第2.2条
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工程,如沙沟至磨沟隧道工程。第2.3条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如蒿坪沟至磨沟隧道工程、蒿坪沟至月亮沟隧道工程、月亮沟至沙沟隧道工程。
第2.4条
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一部分,如巷道掘进、巷道喷浆、水沟、砼路面等。
第三章
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等级标准
第3.1条
本标准是根据工程的结构特征和试验要求,划分主要检查项目和一般检查项目(详见第五章、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标准),每个检查项目检查若干断面或若干点,按标准逐项检查并评定标准。
第3.2条
井巷工程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必须处理,返工重做的分项工程可重新评定等级;加固补强的分项工程,经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只可评为“合格”工程。第3.3条
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凡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数据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主要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70%及其以上,一般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60%及其以上,其余虽有微小出入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二)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主要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80%及其以上,一般检查项目实测点或断面的合格率在70%及其以上,其余虽有微小出入但不影响安全使用。
第3.4条
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在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其中有50%及其以上的分项优良,则该分部工程质量为优良;不足50%应评为合格。
第3.5条
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合格:所含分部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规定,观感质量合格。
(二)优良:所含分部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良(主体分部必须优良),质量保证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规定,观感质量优良。
第四章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
第4.1条
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隧道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评定,项目部安全、测量及矿区质检人员参与检验。
第4.2条
分部工程质量由公司运矿通道指挥部组织检验评定,公司质检部、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参与检验评定。
第4.3条
单位工程质量由公司主管副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评定。第4.4条
单位工程如由几个分包单位施工时,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 3 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按本标准和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检验评定所承建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
第4.5条
中间及竣工验收必须审查的技术资料有:(1)、施工图及设计变更通知;
(2)、地质、测量资料。地质编录,实测平面图,纵横断面图,井下导线点、水准点及标高、坐标、坡度、方向和中心线等有关实测资料;(3)、隐蔽工程验收原始记录;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检验试验报告和合格证,混凝土、喷浆砼、砂浆试块试验资料;(5)、重大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有关工程的会议纪要和技术资料。
第五章
井巷工程质量标准 第一节
平硐(巷)、斜井(巷)工程
Ⅰ
主要检查项目
第5.1.1条
平硐(巷)、斜井(巷)采用锚喷支护时的净宽,主要运输平硐(巷)、斜井(巷)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但不大于设计规定的300mm;采用锚喷支护时的净高,不得小于设计规定,也不得不大于设计规定300mm。
第5.1.2条
混凝土支护质量应符合下列标准:混凝土的厚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局部(连续长度不超过2m)的厚度不小于设计规定100mm。
第5.1.3条
锚喷支护的质量标准为: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厚度、锚杆的锚固力符合设计要求;锚杆布置符合设计规定,其间距偏差不超过150mm;钢筋网随岩石面铺设,其间隙不应小于30mm,网格符合设计要求。第5.1.4条
巷道起点标高与设计标高相差不得超过±100mm,起点与终点之间的坡度总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10%,局部偏差不得超过设计规定±20%,且超过部分不得大于全长的20%。
Ⅱ
一般检查项目
第5.1.5条
混凝土浇灌要求里实外光,无裂隙、露筋,蜂窝累计不超过总面积的1%,局部不超过0.5m2;
第5.1.6条
底板应平整密实,局部凹凸不应超过设计规定150mm。底板强度以重车通过后不出现明显的轮迹为准。
第5.1.7条
锚喷支护的规格、型号、材质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部件应齐全,锚杆安装封孔应严密,托板应紧贴岩面,外露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喷射混凝土前必须清洗岩帮和清理顶板及壁帮浮石,清理巷道墙脚废渣,喷射后钢筋网应无裸露现象,喷射要均匀、无漏喷、无离鼓、无裂隙、无“穿裙赤脚”等现象。
第5.1.8条
水沟深度和宽度的允许偏差不应小于设计规定,上沿(包括盖板)高度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50mm,水沟的坡度须保证流水畅通,水沟盖板应平整稳固。
第二节
观感质量
第5.2.1条
井巷工程采用混凝土支护时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混凝土振捣密实,表面基本平整,施工缝无杂物,无露筋、孔洞,基本无蜂窝,起拱线平直,水沟流水畅通,盖板平稳。
优良:混凝土振捣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露筋、孔洞、蜂窝,接茬严密,起拱线平直,墙面、拱顶整洁美观,无污染,底板平整,水沟流水畅 通,盖板平稳整齐。
第5.2.2条
井巷工程采用锚喷支护的观感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合格:混凝土喷射均匀,锚网无裸露,基本无裂缝、漏喷、离鼓、裂隙、“穿裙赤脚”等现象,表面整洁,水沟流水畅通,盖板平稳整齐。优良:混凝土喷射均匀,锚网无裸露,无裂缝、漏喷、离鼓、无裂隙、“穿裙赤脚”等现象,表面整洁、美观,无污染,底板平整,水沟流水畅通,盖板平稳整齐。
第六章
井巷装备工程质量标准
一、锚杆的质量要求
1、锚杆杆体
(1)、杆体的材质、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2)、杆体弯曲度不大于2mm;
(3)、杆体端面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1mm;(4)、杆体挡圈焊接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2mm;
二、锚杆施工
1、锚杆眼的方向和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定位,其深度不得小于设计深度,也不得大于设计深度10mm。
2、锚杆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锚杆的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5mm,锚板要紧贴岩面;
第七章
井巷工程质量检验方法
第7.1.1条
井巷工程掘进和净断面几何尺寸的检查以断面为基础。断面的取定采用等分法或距离法,分项工程的巷道长在50m以上,每50m取一个断面检查巷道宽度及高度,此外在检查上述断面时,两断面之间亦不允许有影响安全使用的部位存在。以检查断面总数计算检查验收进尺(m)的合格率。
第7.1.3条
喷射混凝土的厚度,每50m左右取一个断面进行凿孔检查。每个断面凿孔不少于5个(每侧墙各1个,拱顶1个,起拱点两帮各1个),巷道长不足20m亦应取一个断面。
合格条件:每个断面全部检查孔的喷层厚度应有60%以上不小于设计厚度,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厚度的一半,同时检查孔的厚度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厚度。以检查断面总数计算检查验收进尺(m)的合格率。
第7.1.4条
浇灌混凝土厚度检查,每20m取一个断面,巷道每侧墙各1个点,拱1个点,共3个点,其中有2个点符合标准为合格。以检查断面总数计算检查验收进尺(m)的合格率。
第7.1.5条
浇灌混凝土、喷射混凝土、砂浆强度检查是时,平硐(巷)、斜井(巷)浇灌混凝土每浇筑一模取1组,喷射混凝土每100m取1组,每组为3个试块。砼试块的尺寸为150mm×150mm×150mm的标准立方体。
试块强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砂浆试块强度
(1)、同品种、同标号砂浆各组试块的平均强度不小于设计规定;(2)、任意一组试块强度不小于设计强度的75%
2、混凝土试块强度
(1)、各组试块强度的平均值等于或大于设计强度的105%;(2)、各组试块强度的最小一个强度值等于或大于设计强度的90%。
3、喷射混凝土试块强度
(1)、各组试块强度的平均值等于或大于设计值;
(2)、各组试块强度的最小一个强度值等于或大于设计强度的85%。第7.1.6条
井巷工程观感质量检查:以各项工程观感质量标准进行检查记录,作为单位工程的综合评价。
第八章
质量事故
第8.1条
质量事故:凡井巷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且影响安全使用,造成返工损失者均称质量事故。
第8.2条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质量事故损失金额一次为202_—5000元;
(2)、井巷工程支护后出现裂缝(长3m以上,平均宽3mm以上)、塌落1m2以上;
(3)、影响设备及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全面返工处理的井巷装备工程。第8.3条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1)、质量事故损失金额一次为5000元以上;
(2)、井巷工程由于人为的原因大面积冒顶、片帮和支护塌落倒塌、严重断裂,有防水要求的工程出现大面积涌水以及影响结构的安全使用和使用年限;
(3)、因质量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及系统的使用功能、而使设备及系统报废。
注:(1)、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地质构造(围岩松软、断层破碎带、8 层理裂隙发育)等原因,发生冒顶、片帮等不应计入质量事故。(2)、质量事故损失金额等于质量事故返工损失直接金额加上因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工程或设备报废的金额。
质量事故返工损失直接金额系指因质量事故(包括一般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返工而实际损失的金额。计算返工损失金额时,一般应包括因返工损失的材料费和人工费。
因质量事故所造成的工程或设备报废的金额系指由于工程质量低劣而造成的全部工程或某些设备报废而损失的金额。
第九章
附则
第9.1条
本标准未尽事项,按国家和部有关规范、标准执行。附录一
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和优良率计算公式
一、井巷工程单位工程合格率、优良率计算公式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评为合格
(包括优良)的单位工程个数
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收的单位工程个数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个数
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收的单位工程个数
二、井巷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优良率计算公式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评为合格
(包括优良)的成巷(井)进尺(m)
分项工程合格率=(%)
×100%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收的成巷(井)进尺(m)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评为优良的的
成巷(井)进尺(m)
分项工程优良率=
×100%(%)
报告期内进行检查验收的成巷(井)进尺(m)
附录三
质量检验评定表
附录四
本标准用词说明
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作如下规定,以便执行时区别对待: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非这样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隧道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织
组长:毛孝连
参加验收小组的单位:质检部、生产技术部、安环部、基建部、机电部、核审部、隧道项目部、施工单位人员
具体验收组织:现场检测巷道喷浆厚度及外观质量、巷道断面形状及规格、水沟断面规格、巷道安全检查,隧道项目部及施工单位全力配合各部门做好验收检查,验收后每张验收单据必须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篇: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分项工
程质量评分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实测项目为关键项目(在文中以“△”标识),其合格率不得低于90%(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及桥梁金属构件不低于95%,机电工程为100%),且检测值不得超过规定极值,否则必须进行返工处理。
实测项目的规定极值是指任一单个检测值都不能突破的极限值,不符合要求时该实测项目为不合格。
采用附录B至附录I所列方法进行评定的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该分项工程评为不合格。分项工程的评分值满分为100分,按实测项目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在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减分。
Σ[检查项目得分×权值]
分项工程得分=----------------------------
Σ检查项目权值
分项工程评分值=分项工程得分—外观缺陷减分—资料不全减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计分
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计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合格的点(组)数
检查项目合格率(%)=-------------
该检查项目的全问检查点(组)数
检查项目得分=检查项目合格率×100
3)外观缺陷减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应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外观缺陷,应进行减分。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减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伪造涂改者,不予检验和评定。资料不全者应予减分,减分幅度可按本标准3.3.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减1~3分。
第四篇: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目录中 “交通工程”改为“交通安全设施”,页码需重排
第4页第5章 “5.4.1.1 井基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时”,改为“5.4.1.1 井基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上时”
第7章
第29页“7.2.1.2 水泥强度、物理性能和化学成份”应为“成分”
表7.3.2,渗水系数中“ml”应为“mL”;厚度代表值“设计值的-5%”、“设计值的-8%”,合格值“设计值的-10%”、“设计值的-15%”;总段高程为“±15”、“±20”;中线偏位增加其他等级公路“30”;表注2中“极值”应为“合格值”
第31页“7.3.3 外观鉴定”被误删了。
第32、33页表7.4.2、表7.5.2中“沥青总用量(kg/m2)”,施工规范为“沥青用量”;标准为“±0.5%”。根据施工规范,表7.4.2、7.5.2纵段高程为“±20”,第41页表7.14.2直顺度为“10”
第34页“7.6.1.1 土的性能”应为“土质”,7.8.1.1相同
第41页表7.13.2固体体积率,底基层,高速、一级公路应为代表值“85”、极值“82”。
第139-140页开始第11章“交通安全设施”所有实测项目表中“检查方法和频率”栏内方法后的逗号改为冒号
第142页表11.5.2 “核子密度仪现场检查”删掉“核子密度仪”
第161页附录E.0.1中“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生28d”改为“在标准养生条件下养生至28d”,E.0.2中的“每喷射50-100”,改为“每喷射50~100”
第176页3.2.1中的“一方面与现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保持一致”,改为“一方面与新《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保持一致”
第177页3.2.3中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改为“《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式1中删除“施工”二字
第180页4.2.2实测项目修订中第(5)项增加一句“根据新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调整”
第188页7.3.2实测项目第(1)项中的“JTG F30”,应为“JTG F40”,“任选两个标准进行施工质量控制”改为“可选择1个或2个标准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第五篇: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广西贺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制度
(1)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应有详细地自检记录,尤其要重视原始资料的整理、保存,保汪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隐蔽工程和主要结构工程因技术资料不全,不实而无法确认质量等级的.不得组织评定。
(2)“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监理机构进行抽榆评定等级,对于非联检项目在1~6小时内完成必要的抽榆工作,联检在3~12小时完成验收签证。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3)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的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泶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部位问题的性质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待改正并重验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如承包人不及时改正,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部分工程暂停指令》待承包人改正后报监理单位进行复核,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方可重新开工。
(5)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承包人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承包人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
员评定,并经承包人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报现场工程师评定其质量等级。
(6)分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复核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水利
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需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其工程质量等级。
(7)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负责自检,由承包人
------------------------------广西贺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负责人或技术总负责人组织评定,在施工单位自评基础上,由监理部门复核,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
(8)承包人应逐月填报《施工月报》,监理部填报《监理月报》。
(9)监理工程师需要承包人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指示单》,督促承包人执行。
九、混凝土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制度
(1)在混凝土开工28天前承包人应按设计要求,完成拟使用的各种标号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监理部审核。
(2)购买原材料、半成品前,必须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进场材料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才能用于工程。
(3)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工程师规定的时问内运离现场,否则,监理工程师可安排他人完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完成基础面或混凝土施工缝、模板、钢筋、止水、伸缩缝和排水孔安装质量评定。
(5)检查混凝土拌和料含水率检测和计量检测。
(6)检查拌和物坍落度试件取样及检测程序。
(7)检查混凝土入仓、平仓分层、振捣、铺料间歇时间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混凝土浇筑项目拆模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榆验,不得做任何表面处理。(9)隐蔽工程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不得覆盖和进行下一道工序。(10)混凝土是否按规定时间养护。
(11)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申请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