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饱和聚酯树脂车间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树脂车间操作工安全操作
2、范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车间操作工
3、责任:按照树脂生产工艺要求,组织并具体操作生产活动,包括投料前设备的检查、原料的核对,酯化缩聚、真空阶段的操作,兑稀阶段的操作,以及监督液体料、固体料的投料工作,成品的出料包装工作等,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确保生产过程正常、有序地进行。
4、内容:
4.1上岗条件
本岗位接触到的原料都是有机化学品,易燃易爆,反应过程在加热条件下进行,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工应了解各种原料的化学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保护措施;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4.2岗位工作程序 4.2.1投料前准备
检查设备状况、各个阀门的位置,冷却水是否正常等;特别要检查二楼废水贮灌放水阀门、放空阀门的关闭状态,应在全开的状态,使反应釜在不带压的条件下工作;确认都在正常的状态下,可组织生产。4.2.2投料阶段
核对原料类别、数量;投料时先投醇类,开搅拌,在搅拌状态下投固体料。4.2.3酯化缩聚阶段
根据具体生产树脂的品种,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在以下几个方面要特别注意 4.2.3.1控制加热速度,以防升温过快而发生物料溢锅。当物料温度升到90℃-100℃,应关闭加热油阀或仅开小加热油阀,因为酯化反应是一个放热反应,物料有一个自动升温的过程。4.2.3.2控制塔顶温度,防止醇类流失。塔顶温度要控制在100℃-102℃,为此,操作工一要控制加热速度,二要控制立式冷凝器冷却水流量大小,尽量减少物料流失。
4.2.3.3控制物料最高温度,防止因反应温度过高使物料自聚凝胶。最高温度在205℃-208℃,操作工要控制好加热速度,合理操作加热油阀。4.2.4 真空反应阶段
控制真空时间,防止因真空时间过长而使聚酯粘度过大甚至自聚凝胶。根据工艺操作规
程,操作工要及时检验聚酯酸值或粘度,控制反应程度。4.2.5聚酯物料冷却和兑稀阶段
物料冷却到180℃±2℃,要准确及时加入阻聚剂等助剂,以防漏加使兑稀时树脂自聚凝胶;兑稀时,控制抽料速度,同时要及时开冷却水,使兑稀釜料温在80℃-85℃,以防兑稀温度过高使树脂自聚凝胶。4.3应急处理方案
4.3.1酯化初期物料溢锅(冲料事故)4.3.1.1 立即停止搅拌。
4.3.1.2 关闭加热油阀,停止加热;开冷热油阀,开始冷却。4.3.1.3 将冷凝器冷却水开到最大。
4.3.1.4尽量将所溢物料收集到废水桶里,可以重新回收使用;泄漏到地面上的,要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再送到废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4.3.2 聚酯自聚凝胶
在缩聚反应或真空反应阶段,因聚酯粘度剧增,难以搅拌(搅拌电流剧增),或聚酯有沿搅拌轴往上爬的趋势(“爬杆”现象),经车间或相关负责人认定,无法进行兑稀的,认定为聚酯凝胶事故。处理方案如下:
4.3.2.1 立即关闭加热油阀,停止加热;开冷热油阀,开始冷却。
4.3.2.2 将二甘醇直接注入酯化釜中,强制物料冷却。注入的二甘醇量,根据具体情况加料,控制具体的量,不要满出,以达到稀释冷却的目的为准。4.3.2.3 打开酯化釜底阀,迅速将物料放到包装桶中等待处理。4.3.2.4 物料经技术人员小试后,采用合适的方式再回收处理或报废。4.3.3 兑稀釜树脂凝胶
在聚酯兑稀过程中,树脂粘度剧增,难以搅拌(搅拌电流剧增),或兑稀完毕后物料温度有上升的现象,且树脂有沿搅拌轴往上爬的趋势(“爬杆”现象),经车间或相关负责人认定,再无法正常操作的,认定为树脂凝胶事故。处理方案如下: 4.3.3.1 立即开大兑稀釜冷却水阀门,增强冷却效果。
4.3.3.2 将冷却水直接注入兑稀釜中,强制物料冷却。注入冷却水的量,根据具体情况控制具体的量,不要满出,以达到稀释冷却的目的为准。
4.3.3.3 打开兑稀釜底阀,迅速将物料放到包装桶中。放毕,注水入兑稀釜中,将釜清洗干净。
4.3.3.4 物料经技术人员小试后,采用合适的方式再回收处理或直接报废。
4.3.4 酯化过程突然停水
酯化过程特别是酯化初期即将出水之时,突然停冷凝器冷却水,而其它车间的水源没有可能借用时,应采取如下方案:
4.3.4.1 立即关闭加热油阀,停止加热;开冷热油阀,开始冷却。
4.3.4.2 暂停搅拌。待塔温降到100℃以下时,试开搅拌,如塔温不会升到103℃以上,可重开搅拌,提高物料冷却速度;否则,应暂停搅拌,减少蒸气挥发量。
4.3.4.3 待物料降到约120℃-150℃,当开动搅拌,塔温不会升到103℃以上时,停止搅拌,关闭冷油阀,等待冷却水。4.3.4.4 尽快修复供水设施。4.3.5 兑稀过程突然停电
4.3.5.1 自备柴油发电机组尽快发送电,换电。(电工操作)
4.3.5.2 在自备电没送来前,采用手动缓慢转动搅拌,防止物料局部温度过高而凝胶。4.3.6 火警
4.3.6.1 初期火警,当班人员、公司业余消防队立即出动,使用泡沫、干粉灭机或沙土,组织灭火。
4.3.6.2 同时立即向119报警。
4.3.6.3 用水对着火点附近装有易燃液体的容器进行降温。4.3.6.4 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二)不饱和聚酯树脂车间液体原料备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树脂车间液体原料备料工安全操作
2、范围:适用不饱和聚酯树脂车间液体原料备料工
3、责任:按照树脂生产工艺要求,及时做好液体原料如丙二醇、乙二醇、二甘醇等苯乙烯以及辅料如阻聚剂、抗氧剂等的备料工作;包装桶的检查、成品计量抽查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确保生产过程正常、有序地进行。
4、内容:
4.1上岗条件
本岗位接触到的原料都是有机化学品,易燃易爆,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工应了解各种原料的化学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保护措施;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4.2岗位工作程序
4.2.1液体二元醇备料工作
根据生产计划单,每一个反应釜具体安排的树脂品种,确定各种原材料如丙二醇、乙二醇、二甘醇的数量、质量等级,并准确无误做好液体二元醇的备料工作,通知运输人员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做好记号。4.2.2苯乙烯的备料工作
根据生产计划单,每一个反应釜具体安排的树脂品种,确定苯乙烯的数量、质量等级,并准确无误做好苯乙烯的备料工作,通知运输人员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做好记号。4.2.3辅助材料的备料工作
根据生产计划单,每一个反应釜具体安排的树脂品种,确定对苯二酚等阻聚剂、抗氧剂的数量、质量等级,并准确称量,做好记号,交代给操作工。4.3应急处理方案
本岗位接触到的原料都是有机化学品,易燃易爆,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工应了解各种原料的化学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保护措施,具体见各化学品特性周知卡。如遇火警,应立即使用泡沫、干粉灭机或沙土,组织灭火;同时立即向119报警;用水对着火点附近装有易燃液体的容器进行降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三)不饱和聚酯树脂车间固体原料备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树脂车间固体原料备料工安全操作
2、范围:适用不饱和聚酯树脂车间固体原料备料工
3、责任:按照树脂生产工艺要求,及时做好固体原料如苯酐、顺酐、对苯、反酸、新戊二醇等固体料的备料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确保生产过程正常、有序地进行。
4、内容:
4.1上岗条件
本岗位接触到的原料都是有机化学品,易燃易爆,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工应了解各种原料的化学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保护措施;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4.2岗位工作程序
4.2.1固体二元酸(酐)备料工作
根据生产计划单,每一个反应釜具体安排的树脂品种,确定各种原材料如苯酐、顺酐、对苯、反酸的数量、质量等级,并准确无误做好备料工作,通知运输人员运到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并做好记号。
4.2.2其它固体料的备料工作
根据生产计划单,每一个反应釜具体安排的树脂品种,确定其它固体料的数量、质量等级,准确无误做好备料工作,通知运输人员运到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并做好记号。
成品入库之前,要抽样检查计量的准确性,净重220Kg每一桶树脂允许偏差为±0.5Kg;抽样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做好检查记录。4.3应急处理方案
本岗位接触到的原料都是有机化学品,易燃易爆,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工应了解各种原料的化学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保护措施,具体见各化学品特性周知卡。如遇火警,应立即使用泡沫、干粉灭机或沙土,组织灭火;同时立即向119报警;用水对着火点附近装有易燃液体的容器进行降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四)不饱和聚酯树脂车间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树脂车间普工安全操作
2、范围:适用不饱和聚酯树脂车间固体原料投料工、成品包装工
3、责任:按照树脂生产工艺要求,及时做好固体原料如苯酐、顺酐、对苯、反酸、新戊二醇等固体料的投料工作;树脂成品的包装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并确保生产过程正常、有序地进行。
4、内容:
4.1上岗条件
本岗位接触到的原料都是有机化学品,易燃易爆,有一定的危险性,操作工应了解各种原料的化学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保护措施;上岗前必须先经过培训,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4.2岗位工作程序 4.2.1固体料的投料工作
根据生产计划单,每一个反应釜具体安排的树脂品种,确定各种原材料如苯酐、顺酐、对苯、反酸、新戊二醇的数量;按照树脂生产工艺要求,并征得所在车间操作工的同意下,及时将以上原料投入相应的酯化反应釜中;投料时要小心操作,不要使物料洒落在外面,并且包装袋内要投干净,包装袋不能丢在反应釜内。4.2.2树脂成品的包装工作
按照树脂生产工艺要求,并征得所在车间操作工的同意下,做好树脂成品的包装工作。包
装以前要核对包装桶的标志与树脂型号是否相符合,包装桶是否干净、完好;要准确计量,每桶净重220Kg,最大偏差为±0.5Kg。包装完毕,统计每一批的产量,做好记录。4.2.3应服从操作工的管理 4.3应急处理方案
本岗位接触到的原料都是有机化学品,易燃易爆,有一定的危险性,应了解各种原料的化学特性,做好相关的防护保护措施,具体见各化学品特性周知卡。如遇火警,应立即使用泡沫、干粉灭机或沙土,组织灭火;同时立即向119报警;用水对着火点附近装有易燃液体的容器进行降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五)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电工安全操作
2、范围:适用电工作业
3、责任:电工按本规程执行操作作业
4、内容:
4.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4.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4.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4.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4.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4.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4.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4.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4.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4.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六)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电焊工安全操作
2、范围:适用电焊工作业
3、责任:电焊工按本规程执行操作作业
4、内容:
4.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4.2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4.3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意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4.4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5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4.6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有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施开盖),再进行工作。
4.7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有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已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4.8电焊机接地零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台回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4.9在有易燃、易爆物的车间、场所焊接时,必须取得安全部门的同意,工作时应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4.10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11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兆欧)。
4.12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4.13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4.14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4.15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4.16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4.17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
4.18工作完毕,应检查场地。灭绝火种、切断电源才能离开。
(七)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气焊(气割)作业人员安全操作。
2、范围:适用气焊(气割)作业人员的作业。
3、责任:气焊(气割)作业人员按本规程执行操作作业。
4、内容:
4.1进行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4.2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3焊枪嘴子应避免碰击,使用前应检查有无堵塞,工作发生回火现象时,不得用手握折导管制止回火,应立即将乙炔气门关闭,并及时检查。
4.4乙炔、氧气胶皮管,其长度应在15米以上,装过油类或补过的胶管禁止使用。4.5胶皮导管两端接头应用卡子卡紧,保证严密不漏气,乙炔与氧气导管其颜色应有区别。4.6氧气瓶标记要清楚,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开启氧气瓶或乙炔气瓶时动作应缓慢,并使用专用工具。
4.7 严禁用氧气清除乙炔导管或吹除身上尘土,不准开着气门捅焊嘴,不准拔下乙炔带对着脸验气。
4.8不准气焊(气割)承有压力的容器,内有压力的容器和装过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容器,气焊(气割)时就先除压、清洗,并将所有能打开的泄压口、通风口全部打开,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气焊(气割)。
4.9气焊(气割)工作场所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气焊(气割)工件上不准有油迹。4.10在焊、割铜、锌、铅等金属物或涂有油漆、颜料工件时,工作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操
作者须戴防护用品。
4.11使用乙炔气瓶时应做到: 气瓶必须立放,并应使用托架,以防歪倒; 气瓶不准和氧气瓶放在一起; 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气瓶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
4.12使用氧气瓶时要做到: 瓶身、瓶嘴严禁接触油脂;不准在露天日晒雨淋;必须距明火10m以上; 不准和乙炔气瓶混放在一起;不准用起重机吊运或人扛; 瓶内气体不准用净,应存有一定的压力; 使用中需要立放时,必须设托架;用完后,必须戴好瓶口安全帽; 搬运时要轻放,不准撞击相碰。
4.13安装减压器前,应先打开气阀门,先清扫瓶觜后再装,装时须拧紧,开气阀时应站在侧面,头部闪开。
4.14工作场所10m以内,禁放易燃易爆品。
4.15高处作业时要使用安全带,下面周围10m应设防护标志,禁止作业和通行。4.16 严禁焊接或切割带有压力的容器及完全密封的容器。
4.17两人以上在一起作业时,火焰不准朝向对方,如因条件限制,必须朝向对方,应通知对方人员躲开。
4.18焊割工作暂停时,必须关闭焊、割枪和气源。4.19在地沟内作业时,必须先排除可燃或有毒气体。
4.20 焊、割具或橡胶软管带发生漏气时,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将就使用。4.21禁止把氧气、乙炔带绕在身上或骑在腿间作业。4.22 严禁用火烘烤氧气瓶或乙炔瓶。4.23清除工件铁尘,严禁用氧气吹除。
(八)叉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叉车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责任:叉车驾驶员按本规程操作和使用
4、内容:
4.1驾驶人必须了解车辆的构造和性能,熟悉操作方法和保养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实习驾驶员须有持证司机随车教练,不得单独操作。
4.1.1检查车辆
4.1.1.1叉车作业前,应检查外观,加注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
4.1.1.2检查启动、运转及制动性能。
4.1.1.3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4.1.1.4叉车运行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4.1.1.5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4.1.1.6电瓶叉车除应检查以上内容外,还应按电瓶车的有关检查内容,对电瓶叉车的电路进行检查。
4.1.2起步
4.1.2.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在厂区内行驶时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倒车或进出库房要驾驶观望,注意左右,时速不宜超过3公里/小时,防止碰擦墙角和人员,必要时应有人指挥。
4.1.2.2气压制动的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才可起步。
4.1.2.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1.2.4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1.3行驶
4.1.3.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4.1.3.2行驶时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货叉又升得太高,还会增加叉车总体重心高度,影响叉车的稳定性。4.1.3.3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1.3.4转弯时,如附近有行人或车辆,应发出信号、并禁止高速急转弯。高速急转弯会导致车辆失去横向稳定而倾翻。
4.1.3.5内燃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
4.1.3.6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
4.1.3.7载物行驶在超过7度和用高于一挡的速度上下坡时,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制动器。4.1.3.8叉车在运行时要遵守厂内交通规则,必须与前面的丰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1.3.9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在不妨碍行驶的最低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在搬运庞大物件时,物体挡住驾驶员的视线,此时应倒开叉车。
4.1.3.10叉车由后轮控制转向,所以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避免初学者驾驶时经常出现的转弯过急现象。
4.1.3.11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4.1.3.12叉车载货下坡时,应倒退行驶,以防货物颠落。
4.1.4装卸
4.1.4.1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货架,叉载的重量应符合载荷中心曲线标志牌的规定。
4.1.4.2载物高度不得庶挡驾驶员的视线。
4.1.4.3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4.1.4.4货叉车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木垫等,以免碾压物飞起伤人。
4.1.4.5用货叉叉取货物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小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4.1.4.6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缶坚硬物体碰撞。
4.1.4.7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
4.1.4.8叉车叉物作业,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1.4.9禁止用贷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4.1.4.10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物品。
4.1.4.11不准在码头岸边直接叉装船上货物。
4.1.4.12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4.1.4.13禁止超载作业。
(九)司炉工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保障锅炉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各种事故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锅炉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责任:司炉工按本规程执行操作作业
4、内容:
4.1开车前的准备及要求
4.1.1操作者须经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4.1.2司炉工上班前戴好防护用品,提前做好交接班,上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1.3司炉人员应熟悉锅炉的结构、性能、压力和燃料、燃烧等基本情况及操作要领; 4.1.4启动前必须对该炉各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即检查该炉及系统设备上的检测和显示仪表
是否齐全灵活,机泵、阀门及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要求。循环系统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开工所需的水、电、气、风、煤是否齐全。4.2开车
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始启动投入运行,启动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4.2.1开启系统内有关阀门(包括管路放气阀),开动注液泵,将储液槽内的有机液注往系统内。
4.2.2当系统内注满了有机液,并且液面达到膨胀规定的1/4容积充满度时,关闭注液管路阀门。
4.2.3开动循环泵,先进行系统冷循环,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进行全面检查,其间开启过滤器检查,以确认无脏物。
4.2.4当确认装置无异常时,启动风机和炉排,进行点火升温工作,此期间烟气进行自然排放。
4.2.5进入热循环阶段需分二次进行,其升温过程必须缓慢,第一阶段低于100℃时,升温速度不得大于10℃/小时,每次升温应检查管路排气情况,温度达到100℃时,保持时间应长一些,当压力表反复出现不稳定现象,这说明有机液中的水,汽正在蒸发,当压力表指针不再摆动时,则可进入第二阶段110~280℃,这时继续将液内的残渣和水分气体排除。当温度达到150℃时,升温速度可提高为50℃/时,当压力表完全稳定后,既可认为排汽工作完成。
4.2.6当完成升温工作后,可调整至正常工作温度,系统全面进入运行阶段。这期间,对控制装置功能进行校验。4.3正常停炉及紧急停炉 4.3.1正常停炉
4.3.1.1停止上煤,关闭鼓风机,待炉排上燃料及炉渣排入尾部渣坑后,关闭引风机及炉排装置。
4.3.1.2该炉出液口液温降到100℃以下时,关闭循环泵。至油温降到50℃以下时,关闭循环泵冷却水。
4.3.1.3关闭控制系统,如需中修、大修,则必须开动注液泵,将系统内的有机液卸入储液槽,卸完切断电源。
4.3.1.4该炉下一次投入运行的要求与启动时间相同。4.3.2紧急停炉
4.3.2.1遇有超压、失液、停电、设备事故时,先后关闭鼓风机、引风机、炉排传动装置,12 人工排除炉排上的燃料或敷盖湿煤压火后,并打开检查门。4.3.2.2关闭该炉出入口阀门,开启膨胀槽到炉体的冷液进出口阀门。4.3.2.3停炉后,切断电源,对系统设备进行安全检查。4.4注意事项
4.4.1循环泵有无泄露、振动和不正常的声音。4.4.2进液和回液压力显示是否正常。
4.4.3本炉出液温度虽有自动报警及相应的安全装置进行控制,但运行中仍必须经常检查监督,使之不超过允许值。同样,若出液温度下降则需查明原因。4.4.4检查回液温度,控制其与出液温度差不超过设计规定值。4.4.5定期清洗过滤器。
4.4.6定期检查膨胀槽上的液位控制器,以及其他测量仪表和控制装置的灵活性,可靠性。4.4.7定期化验有机液,及时补充或更换。4.4.8定期开启系统内的排空阀和泄放阀。
4.4.9定期清除炉体和烟道内的积灰,检查排烟温度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
4.4.10值班司炉工应时刻注意锅炉各部件运行情况,要勤检查、细观察,遵守一切规章制度,严禁擅自脱岗。
4.4.11锅炉上的管道阀门必须缓慢开关,严禁猛开、猛关。
4.4.12锅炉运行时,锅炉压力表指针不得超过工作压力,保持在安全压力下工作,压力表要保持灵敏正确。
4.4.13经常检查各部位的机构运转,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如发现故障,必须及时修理,确保锅炉正常运转供气。
4.4.14闲杂人员、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和逗留锅炉房。4.4.15保持通道畅通,环境清洁,文明生产。
(十)装卸、搬运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指导装卸人员安全操作
2、范围:公司范围内的与装卸、搬运相关的人员
3、责任:装卸人员按本规程执行操作作业
4、内容:
4.1装运危险品前,应了解所装危险品的特性,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
腐蚀、防幅射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制订正确的作业方法。4.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4.3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分散材料或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4.4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严禁铁器撞击,穿钉鞋,防止摩擦起火。
4.5按规定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作业中的工索具设施应符合危险品作业要求,采用机械装卸时,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4.6装车工不少于2 人,视作业情况进行轮换,安全员要根据实际到场监督。
4.7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谨慎操作,轻拿轻放,密切注意作业现场周围的动态,防止中毒、失火、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4.8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装卸,在强烈的日光曝晒下不得装卸。
4.9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4.10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11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合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4.12堆放物件不许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4.13用机动车辆装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长、宽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的措施和明显的标志。
4.14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稳不准上下。
4.15装卸货物时绳索应挂在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底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4.16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可靠,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引进,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刹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4.17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它货物品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严禁吸烟与明火,车箱内不准坐人。
4.18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4.19在高栏板车厢装卸货物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4.20作业结束后,应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残留酸、碱、油质或危险物质。
(十一)化验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为正确存放、使用药品和仪器,确保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人、药品、仪器安全得到确实的保障,特制定本章程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化验操作人员
3、职责:化验员有责任在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本规则
4、内容:
4.1化验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2使用仪器设备前,要先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正常,电源接线是否良好。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不允许仪器设备带病运行,产生安全隐患。仪器设备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并断开电源。
4.3实验时注意不能将液体漏入各种仪器内部,尤其是带电部分,防止引起火灾或电击事故。4.4对电热恒温干燥箱等工作中产生高温的设备,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避免操作过程中被烫伤。
4.5化验员进入化验室工作前,必须按有关要求,更换工作服,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6电子恒温水浴锅应放在固定的平台上,电源电压必须与本产品要求的电压相符,电源插座应采用三孔安全插座,必须安装地线。使用前先将水加入箱内,水位必须高于隔板,切勿无水或水位低于隔板加热,以防损坏加热管。
4.7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遵守《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4.8化验室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喧哗、嬉闹、进食和存放食物。
4.9化验员在试验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状态,确认后方可进行检测工作。不得随意挪动化验室仪器设备;检查维护仪器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4.10化验员在工作中要切实做好防中暑、防滑、防雷击、防中毒、防触电、防爆炸。当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4.11 实验检测完毕后,应对仪器、电、水等进行关闭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4.12及时销毁残存的易燃易爆药品;
4.13严禁在火燃、电热器具或其他热源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药品。
4.14实验完毕后及时关闭加热器具,如酒精灯、电炉等。灼热药品不得直接放在实验台上。4.15蒸发、蒸馏或回流易燃易爆药品时,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用明火直接加热,应按沸点高低分别使用水浴、砂浴或油浴加热,并应注意室内通风以兔蒸汽浓度过高。4.16倾注或使用易燃易爆药品时,附近不得有明火,不慎将易燃易爆药品倾倒在实验台上或地面上时应立即断开附近加热源,用毛巾、抹布将液体吸干,加强室内通风换气。4.17不得使用具磨口塞的玻璃瓶贮存爆炸药品,以免启闭玻塞时因摩擦引起爆炸。4.18化验员必须充分了解实验反应和所用化学试剂的特性。在未了解实验反应前,试料用量应从最小量开始。对有危险的实验要准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发生事故时的处理办法。4.19不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严禁使用无标签试剂。4.20检查药品标签和安全标志是否完整。
4.21应经常检查药品库室温和通风状况。库内应无异味和烟雾,发现异常应立即处理。4.22化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时,底部应垫放石棉板或砖块。
4.23在加热蒸馏、用火或用电过程中,不允许无人看管,除有自动控制的仪器外,禁止将电器用具使用过夜。
4.24要经常检查化验室用电器保护接地的可靠性;并经常注意检查电线的绝缘层是否完好,如有破损应立即予以更换。
4.25做高温灼伤工作时,要戴好手套,防止烫伤。
4.26在倾注有毒或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时,(如盐酸、硝酸)应戴防护口罩,并站在上风处,若有溅出应立即用湿布擦去。
4.27严禁湿手操作电器,严禁用水及湿布带电擦洗电器。
4.28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搅拌下将硫酸慢慢注入,并在硬质玻璃器皿中进行,注意不要在不耐热的厚质玻璃器皿中进行。
4.29禁止在化验用的仪器内存放饮料和食品,禁止用嘴尝或直接嗅闻来检验药品。4.30在实验中如遇皮肤或眼睛受伤,可速用水冲洗;如受酸损伤,即用3%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眼睛受碱损伤,即用饱和硼酸溶液冲洗(溶液均应事前配好存放备用)。
(十二)废液焚烧炉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保障废液焚烧炉的安全运行,避免发生各种事故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废液焚烧炉的操作
3、责任:操作工按本规程执行操作作业
4、内容:
4.1上岗条件
4.1.1未经专业操作训练,不得上岗操作。4.2焚烧准备
4.2.1开启供水进水阀,确认水已到位; 4.2.2开启电源,电压、电流指示正常; 4.2.3检查各开关按钮指示工作正常; 4.2.4关定时器复位到“0”位;
4.2.5试验各报警点工作状况与报警指示工作状况及消音效果; 4.2.6检查工作状况及设定工作状况试动作; 4.2.7空载试运行各控制点联动控制应正常; 4.2.8按电柜接线端子检查各接点控制点应正常;
4.2.9对燃烧机,预先检查其燃料、电源是否正常后,再进行试车; 4.2.10检查各密封垫、压力仪表应正常。
4.2.11检查柴油、废液贮槽液位,排放燃烧机、管路系统内的空气。4.3开机程序
4.3.1把电柜总电源拨在ON位置上,电源指示灯亮,电压表、电流表显示进入电源的 基本电压值与电流值; 4.3.2启动送风机、空压机;
4.3.3打开柴油管路阀,开启点火燃烧机风机运行指示灯亮,确认点火正常;
4.3.4当炉温达到800℃以上时,开废液泵,调节流量,喷入废液,空压管路压力显示维持在0.2~0.3Mpa,废液管路压力显示维持在0.2~0.3Mpa,但要稍高于空压管路压力。4.4关机程序
4.4.1关闭废液流量调节阀,停止进料,然后依次关闭废液泵、空压机; 4.4.2关闭燃烧机; 4.4.3关闭送风机;
4.4.4关闭总电源及冷却水。4.5安全注意事项
4.5.1设备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5.2禁止投入密封瓶罐等,受高温会引起爆裂而出现异常状况;
4.5.3禁止倾倒入高浓度废水与溶剂,会引发骤然气团释放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
4.5.4禁止倾入大量废水与不可燃液体,易将炉火熄灭,容易引起瓦斯气团而产生逆火,发生不安全气爆现象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
4.5.5在燃烧过程中,严禁打开取灰门,否则会受外界强气流的干扰,影响焚烧效果,可能会发生逆火现象,不可靠近正面探视危及人身安全;
4.5.6燃烧室无明火时,禁止喷入废溶剂、废水,容易发生不安全气爆现象而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
4.5.7烟囱冒黑烟的状况分析与排除
4.5.7.1炉温太低燃烧不充分------提高炉温,保证燃烧效果;4.5.7.2燃烧室温度偏低-------加大燃烧机油量;4.5.7.3其他密封部位漏风-------检查其出灰门,锁紧密合保证不漏风;4.5.7.4长期使用风嘴,表面出风口积炭喷嘴风受阻-----每四周进行一次风嘴清理,保持畅通;风机反转-------换正接线,使风机运转正常,解决因反转而引起的风压、风量不足; 4.5.7.5集尘器进出口积灰太多,出口流速改变-------清灰、除渣。
第二篇: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电杆上。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粉质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
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电试验一定要和有关人员联系好,以免发生意外。
变配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停送电操作顺序
1、高压隔离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C、断开高压油开关。
D、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送电操作顺序和断电顺序相反。
二、低压开关操作顺序:
(1)断电操作顺序:
A、断开低压各分路空气开关、隔离开关。
B、断开低压总开关。
(2)送电顺序与断电相反。
三、倒闸操作规程
1、高压双电源用户,作倒闸操作,必须事先与供电局联系,取得同意或拉供电局通知后,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得私自随意倒闸。
2、倒闸操作必须先送合空闲的一路,再停止原来一路,以免用户受影响。
3、发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进行倒闸操作。
4、两个倒闸开关,在每次操作后均应立即上锁,同时挂警告自牌。
5、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变配电设备安全检修规程
1、电工人员接到停电通知后,拉下有关刀闸开关,收下熔断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锁,同时挂警告牌,对尚无停电的设备周围加放保护遮拦。
2、高低压断电后,在工作前必须首先进行验电:
3、高压验电时,应使用相应高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时,必须穿戴试验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先在带电设备上试验,确实好用后,方能用其进行验电。
4、验电工作应在施工设备进出线两侧进行,规定室外配电设备的验电工作,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5、在验明确实无电后,将施工设备接地并将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来电、保护工作人员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应在施工设备各可能送电的方面皆装接地线,对于双回路供电单位,在检修某一母线刀闸或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时,不但同时将两母线刀闸拉开,而且应该施工刀闸两端都同时挂接地线。
7、装设接地线应先行接地,后挂接地线,拆接地线时其顺序与此相反。
8、接地线应挂在工作人员随时可见的地方,并在接地线处挂“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监护人应经常巡查接地线是否保持完好。
9、应特别强调的是,必须把施工设备各方面的开关完全断开,必须拉开刀闸或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禁止在只经断开油开关的设备上工作,同时必须注意由低压侧经过变压器高压侧反送电的可能。所以必须把与施工设备有关的变压器从高压两侧同时断开。
10、工作中如遇中间停顿后再复工时,应重新检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开始工作。全部离开现场时,室内应上锁,室外应派人看守。
第三篇: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设备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搬运配电柜时,应有专人指挥,步调一致。多台配电盘(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箱)的接合部位,不得触摸连接螺孔及螺丝。
(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或有可靠的防雨设施。配电箱必须牢固、完整、严密。使用中的配电箱内禁止放置杂物。
(4)剔槽、打洞时,必须戴防护眼镜,锤子柄不得松动。錾子不得卷边、裂纹。打过墙、楼板透眼时,墙体后面,楼板下面不得有人靠近。
二、内线安装
(1)安装照明线路时,不得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声板上行走或堆放材料;因作业需要行走时,必须在大楞墙上铺设脚手板;天棚内照明应采用36V低压电源。
(2)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使用的料具,应放入工具袋随身携带,不得投掷。
(3)在平台、楼板上用人力弯管器煨弯时,应背向楼心,操作时面部要避开。大管径管子灌沙煨管时,必须将沙子用火烘干后灌入。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停留。
(4)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出。二人穿线,应配合协调,一呼一应。高处穿线,不得用力过猛。
(5)钢索吊管敷设,应预防钢索头扎伤。绷紧钢索应用力适度,防止花篮螺栓折断。
(6)使用套管机、电砂轮、台钻、手电钻时,应保证绝缘良好,并有可靠的接零接地。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三、外线安装
(1)作业前应检查工具(铣、镐、锤、钎等)牢固可靠。挖坑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按规定放坡。
(2)杆坑在交通要道或人员经常通过的地方,挖好后的坑应及时覆盖,夜间设红灯示警。底盘运输及下坑时,应防止碰手、砸脚。
(3)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4)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钢丝绳等无伤痕)。地锚钎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5)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夯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6)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质杆不得劈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7)登杆组装横担时,活板子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8)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9)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大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捆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0)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1)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km处,应设一次临时接地线,送电前必须拆除。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四、电缆安装
(1)架设电缆轴的地面必须平实。支架必须采用有底平面的专用支架,不得用千斤顶等代替。敷设电缆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内容执行,并设专人指挥。
(2)人力拉引电缆时,力量要均匀,速度应平稳,不得猛拉猛跑。看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轴前方。敷设电缆时,处于拐角的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弯曲半径的外侧。(teniu.cc www.teniu.cc)过管处的人员必须做到:送电缆时手不可离管口太近;迎电缆时,眼及身体严禁直对管口。
(3)竖直敷设电缆,必须有预防电缆失控下溜的安全措施。电缆放完后,应立即固定、卡牢。
(4)人工滚运电缆时,推轴人员不得站在电缆前方,两则人员所站位置不得超过缆轴中心。电缆上、下坡时,应采用在电缆轴中心孔穿铁管,在铁管上拴绳拉放的方法,平稳、缓慢进行。电缆停顿时,将绳拉紧,及时“打掩”制动。人力滚动电缆路面坡度不宜超过15°。
(5)汽车运输电缆时,电缆应尽量放在车头前方(跟车人员必须站在电缆后面),并用钢丝绳固定。
(6)在已送电运行的变电室沟内进行电缆敷设时,电缆所进入的开关柜必须停电。并应采用绝缘隔板等措施。在开关柜旁操作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m(10kV以下开关柜)。电缆敷设完如剩余较长,必须捆扎固定或采取措施,严禁电缆与带电体接触。
(7)挖电缆沟时,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在交通道附近或较繁华地区施工电缆沟时,应设置栏杆和标志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
(8)在隧道内敷设电缆时,临时照明的电压不得大于36V.施工前应将地面进行清理,积水排净。
五、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被调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专人看守或加锁,并悬挂警示牌。待仪表、接地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验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
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严禁合闸。
(4)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严禁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遇到雷电天气,停止摇测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进行。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六、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严禁跨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人监护。
(3)在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工作时,应按顺序进行。停电、验电应悬挂地线,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4)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验明设备或线路确实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5)装设接地线,应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绝缘防护用品。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必须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接地线。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7)用绝缘棒或传统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应专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8)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面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系统不允许一部分设备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护。
(9)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量相适应。严禁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七、施工现场照明安装
(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
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 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第四篇: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后,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8、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础夯实后,方可拆出叉木或拖拉绳。
9、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10、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1、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2、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13、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拨掉或打弯。雷雨时停止架线操作。
14、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守或加锁。对仪表、接线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15、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16、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7、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材料、设备后,必须放电。雷雨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18、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19、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
安全放电。
20、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过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1、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22、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作业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穿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电。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23、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24、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25、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斤)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26、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一般高度应不低于2.5 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27、穿越道路及施工区域地面的电线路应埋设在地下,并作标记。电线路不能盘绕在钢筋等金属构件上,以防绝缘层破裂后漏电。在道路上埋设前应先穿入管子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被辗压受损,发生意外。
28、工地照明尽可能采用固定照明灯具,移动式灯具除保证绝缘良好外,还不应有接头,使用时也要作相应的固定,应放在不易被人员及材料,机具设备碰撞的安全位置,移动时,线路(电缆)不能在金属物上拖拉,用完后及时收回保管。
29、严禁非电工人员从事电工作业。
第五篇: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 工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一)使用仪表的规则
1、摇表
(1)使用前应注意摇表的使用范围,如500伏以下的电气设备应用500伏的摇表;500~1000伏的用电设备使用1000伏的摇表;1000伏以下的用电设备使用2500伏的摇表。(2)使用摇表时必须要有两人。(3)摇表的转速为120转/分。(4)不准用摇表测量半导体元件。
(5)被测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先停电,检查线路,确认无人工作,方可进行测量。
(6)测量高压设备、直流系统、电缆、电容器,较长的架空线路和高压装置附近的电气设备,在停电后,必须先放电,然后再测量。
2、钳形电流表
(1)使用前要检查绝缘手柄是否良好,钳口闭合是否严紧。(2)注意被测设备、线路负荷情况及仪表的量程。如果不知负荷情况,应从大量程开始。
(3)钳形电流表原则上是卡在被测的导线上。一般情况不测裸体,如须测量裸导线时,必须采用安全措施。
(4)钳形电流表只能测500伏以下的电气设备和线路。
(5)使用钳形电流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被测导线应放在钳口的中心,每次只能测一相。测量时钳口不准与另一相接触,也不准碰地。
3、万用表
(1)使用前要检查,保证引线整齐,绝缘手柄良好。
(2)确定使用范围和量程,交流直流、电压、电流、电阻、电容是否与被测内容相符。
4、用普通电流表测量电流时,必须先连好线再送电,注意电流互感 器任何时候都不准开路。
(二)使用通路灯和验电笔的规则
1、通路灯只能用于380伏以下供电系统中,不准用单个220伏灯泡测量380伏的电压。
2、通路灯不准用软线作试棒,以防发生短路故障。
3、使用通路灯和验电笔前,必须在有电的地方效验,认为好用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警告牌的规则
1、不准使用字样不清的和金属的警告牌,警告牌必须挂在明显处。
2、必须根据工作情况选用警告牌(如“禁止合闸”、“生命危险、”已接地“等),不准互相代用和乱挂。工作完毕,必须收回。
3、已挂警告牌的线路或设备不准随意拆除。
4、警告牌应用编号,以区别使用者。
(四)使用绝缘用具的规则
1、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外观,发现有漏气和破裂的不准使用。
2、所使用的绝缘夹钳,钳口和被夹物应紧密配合。
3、绝缘用具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耐压试验,没有耐压试验合格证明不准使用。
4、发给电工的绝缘胶鞋,不能带电使用。
(五)使用梯子的规则
1、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的角度一般为60度左右,并要采取防滑措施。
2、使用人字梯时,应将横拉钓挂好。
3、梯子不准搭在架空线上和母线槽上。梯子下面不准垫放任何物品。
4、禁止使用金属做的梯子。
(六)高空作业的规则
1、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穿软底鞋,绑紧裤腿,不准投掷工具和材料。
2、不准在母线槽上蹲坐和行走。
3、外线和弱电电工应注意下例几点:
(1)下雨和六级风以上的天气,禁止在露天登杆和高空作业(2)登杆以前仔细检查电杆根中腐烂情况,如已腐烂2/3以上者,不得攀登。
(3)在转角处工作时,操作者应站在转角的外侧。(4)使用脚扣登杆时,脚扣应与杆子的粗细相适应。(5)冬季登杆时,要注意杆上有无霜雪,防止滑动。
(七)使用临时接地器的规则
1、临时接地器只用于系统的变配电间和大型复杂的从母线上或低压盘中直接引线的电气设备的停电检修时使用。
2、凡是装临时接地器的设备和线路,都应挂“已接地“的警告牌。
3、装接地器时,必须先停电,放电后再逐相验电,确实无电后再进行工作。
4、装接地器时,先装接地一边,后接至三相导体上。拆除时,顺序应相反。
5、接地器和警告牌没有拆除前,不能合闸送电。
(八)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电焊机和其他电气设备的规则
1、对所有的移动式用电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即金属外壳的接地。
(1)三相四线制的供电系统,接地外壳必须与零线接触良好。(2)单相用电设备的外壳接零线不准与工作零线拧在一起。
2、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前,须经值班电工检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3、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不准随意乱接,应有指定的插座,必要时可找值班电工检查接线。
4、雷雨天不准在室外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和电焊机等。
5、使用手电钻时,必须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板上。
(九)接用临时电源线的规则
1、本厂和外单位在车间接临时电源时,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用电一周以上的临时线,须经供电单位的动力员和安全员同意,由本维护区电工负责接线。
(2)不超过一周以上的临时线,须经供电单位的电工队长检查同意,由本维护区电工负责接线。
(3)一天以内的临时线,应有值班电工负责检查接线。
2、临时线的安装、拆除和维修一律由供电单位负责,并作好记录和交接班。
3、临时线,不准超过三个月。
(十)带电作业的规则
1、原则上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带电作业,要经动力师(员)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2、带电作业,必须是经考核合格而且是本维护区的,有一定技术水平的电工操作。
3、带电作业必须穿戴好全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安全可靠的绝缘工具。
4、从事仪表带电测量时,须有专人读表。测量用的导线绝缘要良好,不准用软线代替表棒。
(十一)停送电的规则
1、停电必须是在切断负荷后进行。
2、送电前必须查清线路上确实无人,并把为检修人员装设的安全措施全部拆除后进行。
3、大型设备和架空线路在送电前,要用摇表检查相间和对地情况,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
4、检修以后系统的停电送电,应由领导、电工值班队长和检修者在场。
(十二)用电设备和线路的检修
1、在对设备和线路检修时,专业检修人员不得自行拉闸停电,要由值班电工停电,拉闸后取下熔断器,挂上警告牌。
2、排除临时故障时,也要断开设备总闸,挂上警告牌,注意不得触及和靠近总闸的静触电。
3、天车检修属于高空作业,要注意下列情况:
(1)如同一跨有多台天车,在检修前应与其他车的司机取得联系。(2)拉下被修天车的总闸,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挂警告牌。(3)要拆卸抱闸和电机的对轮时,避免滑动。在室外天车上检修时,要用夹轨钳把天车固定牢。
(十三)使用安全照明的规则
1、手提行灯安全电压分12伏和36伏两种,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场合选用12伏。
2、手提行灯的电线不得超过15米,接线要用专用插座。
3、安全照明电源一律使用双卷变压器,不准用单卷变压器。
(十四)使用喷灯的规则
1、喷灯油量不得超过其容积的3/4,并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
2、灯头未加热前不能打气,使用气压不能过高,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3、使用喷灯时,不能带电进行,也不准靠近带电部分作业。
4、使用过程中需要重新加油时,要将火熄灭,冷却后再加油。
5、喷灯在燃烧时操作者不得离开。
(十五)办理工作票的规则
1、停电检修下列设备时办工作票:
(1)长100米以上的室内外电缆和架空线路。(2)变压器的二次侧接头、铝母线、铜母线和低压盘。(3)动力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和天车滑触线。
(4)联路线和联络刀闸及100千瓦以上的大型用电设备。(5)从母线和低压盘引线时。(6)检修易燃场所用电设备时。
2、值班电工必须工作票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3、检修完毕,由值班电工逐项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拆除为检修所设置的保护措施,而后方可送电。
4、工作没完成或没有收回工作票之前,任何人都不得拆除所设置的安全保护措施,随意送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