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从兼顾效率与公平看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1
从兼顾效率与公平看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的完善
税收由来已久,税制更是随着朝代的更迭以及社会的进步而改变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从斯密的税收原则理论,最先以理论的形式提出了平等原则这个概念,由于被所处的时代所局限,斯密并未能够提出税收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到了19世纪,以瓦格纳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了国民经济原则,这要求政府征税要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避免危及税源。20世纪,马斯格雷夫完善了斯密与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论,提出了效率与公平这两个概念。至此,在经过了两百年的探索以后,终于比较系统地提出了一项税收原则。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自然而然地成为了现代的税收原则,并且后来的经济学研究者被不断地完善与补充。
税收原则受客观经济条件的制约,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税收原则同样也受到经济政策的制约。基于这两个原因,本文对于1984年的税制改革以前就不做赘述了。
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无疑是中国税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它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全面改革工商税收制度,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其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制体系。”至此,我国的税收制度终于都体现了效率与公平二字。税制的重大改革主要是,在不增加企业和个人总体税负的前提下,实施了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制,统一了内外资所得税,改革了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生产经营应税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之所以推行增值税,是因为其在各个销售环节都要纳税,按产品或行业实行比例税率。其税率表示的是整体税负而不是环节税负,能够保证纳税人不论出于哪一个流转环节,也不论其流转额多大,都需要纳税,体现了税收的效率性原则。并且,增值税仅就其增加的价值纳税,避免了重复征税,有利于生产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同时也有利于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和效率的提高。
1994年我国实行的仍然是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时不允许扣除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实行生产型的增值税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由于当时中央财政处于比较紧张的地
位,为了保证财政的收入,一则需要通过加大税基也是情理之来增加税收收入,二则由当时我国正处于投资和消费双膨胀这样一种经济背景所决定。消费型的增值税有利于国家实行紧缩型的财政政策,也就有利于资源的有利配置,不会引起效率的损失。但是随着经济逐步地恢复到正常发展的轨道上,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开始初露端倪,其违背了效率原则,因为它将影响投资者的决策。202_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增值税的改革与完善更是迫在眉睫。202_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试点,在202_年1月1日起施行,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至此,增值税的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体现了效率与公平原则。
增值税虽然是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兼顾效率与公平,但是这仅仅是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其结果却大相径庭,由于增值税的转嫁性,生产者很容易就把增值税转移到购买者身上,最后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税收的公平性原则。特别是生活必需品缺乏弹性,生产者轻而易举就可以把税负转嫁到最终消费者身上,而穷人对于必需品的消费高于富人,富人可以很轻易就转到替代的东西,最后整个增值税的税负就会压在低收入人群中。所以增值税在一定的意义上来说是具有一定的累退性。
解决低收入群体的税负问题可以将视角放在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上。1994年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是一个亮点,其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将所得税按来源划分为若干类别,诸如工资薪金、营业利润所得、股息所得等等,对于各种不同来源的所得,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来计征所得税。分类所得税主要是针对不同性质的所得需要付出的劳动和辛苦程度不同采取不同的税负,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原则。譬如对于工资薪金就采取的是超额累进的税率,可以调节收入的二次分配,并且对于工资薪金有一定的免征额,这主要是考虑到劳动所得,另外由于我国采取的是人头税,对于家庭的一些需要供养的人掌握不足,只能在免征额上为纳税人提供一定的必要的生活费用的减免,以此来减轻税负。纵观1994年到202_这十几年当中,所得税进行了多次改革,然而改革的重点主要是放在了工资薪金的免征额上,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平。由于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来源越来越多样化,采取分类税所得把收入分割开了,不便于累进,所以分类税制难以有效地制定累进税率以充分发挥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个税的改革着眼点不能一直停留免征额上,应该另辟蹊径,寻找一个新的突破点,并且可以切切实实地从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其中的一个视角是推行分类综合所得税模式,这样可以更有效地体现公平,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损效率,一方面是对于高薪收入者来说,可能会损害其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对于税收征管部门的压力,征收和管理会有
相当大的难度,成本也会增高,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税收征管效率。当然目前就我国贫富差距过大,并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穷人与富人的矛盾日益尖锐,采取分类综合税制可以有效调节收入分配,使得贫穷的人进一步达到中产阶级水平,使得当前的局势得到缓冲。
我国税制改革发展到今日,已经日趋完善与成熟。当然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而且税收是为人民与经济的发展服务的,应当不断地修正与改革,才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然则朝令夕改是不可取的,这不仅有损效率,也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与威严。所以在对税制的调研以及模型的建立当中,一定要等到充分成熟时再推出来并且要注意在施行环节中的问题,才能不断完善我国的税收制度。
第二篇:公平与效率兼顾
公平与效率兼顾
难道高级职称的教师每个月会比一般老师对教育的贡献多300元以上吗?工作量一样工作成果一样但收入差距却在300元以上,这太不合理了。
一:教师编写的论文要获区或市三等奖以上或发表在某刊物上才能评职称。实际上每年参选或获奖的论文都是垃圾论文,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不仅浪费读者时间、浪费纸张、浪费资源而且浪费教师宝贵的时间。唯一好处就是养肥了教育局的评审团和领导,因为评选论文是要交昂贵的评审费。而很多老师发现不管怎么写几乎都不可能获奖,要想获奖就必须通过“二哥”用昂贵的钱来摆平,这是潜规则。由于高级职称工资比初级一年要多收入几千上万元,所以很多老师不惜血本。
二:很多老师为了高级职称还需要自费交很多钱,比如各种毫无意义毫无效果的培训,指定的人事局计算机考试,考试和考题等材料贵得离谱,没办法为了职称很多老师也是不惜血本,这样加重教师经济负担,养肥了教育局领导等。
三:评职称需要交昂贵的评审费,这笔钱又被地方教育局拿走了。
难怪一些地方领导和一些受益的老师这么拥护职称评定。
四:评上了高级,要想拿高级职称的工资,还必须争聘,只有聘为高级才能享受高级待遇。聘高级过程更是毫无公平可言,校长在学校权利非常大,他的话就是王法,怎么聘标准他来制定,他说什么就什么,没人敢反对。所以在我们学校校长副校长等8个领导几乎是保送不需要争。老师们就只能争剩下的名额,平时大家都很团结,但这个时候老师们争聘人人自保,各不相让,闹的不可开交,互相说对方短处互相拆对方的台,互相说对方的荣誉等是造假的。有个老师学历最低属工人编制居然轻松的评聘上了高级,很多老师提出质疑,校长却说他有关系自己到教育局争到名额,并没有占用我们学校名额。
以上不公平例子只是冰山的一角,还有很多让人气愤的例子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评聘职称可以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根本没有公平性,存在极大的人为因素。评聘职称养肥了一部分人,损害了绝大多数教师的利益。由于高级职称与初级职称收入差距太大(一年差几千元),已经严重影响整个教师队伍的安定稳定,已经严重影响到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评聘职称不仅不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还破坏教师间的团结,影响团队协作。
职称工资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职称评定是世界上最不合理的,评聘职称可以说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为了待遇的公平,为了避免同工不同酬,为了社会安定稳定,为了避免教师间的争吵,为了广大教师能团结协作。这几年要求取消职称工资职称评定的呼声日益高涨。应立即改革教师的工资制度,由绩效工资取代职称工资,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不如维持现行状态。比如工资改革,实行的绩效工资,被广大教师称谓“讥笑工资”、“官效工资”等等,其中人为操作的自由度太大了,谈什么公平全是由当官的说了算。尽管现行的职称制度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基本上有章可循,如果取消了,谁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对于说高级老师比刚参加工作的老师多300元,这样的老师我只能说他是搅屎棍子,大脑进水了。提出这样弱智的问题,可能是遗传的劣根性。举例说:在军队里,新兵蛋子会问司令员我每天训练工作比你辛苦多了,为什么你每月比我多几万块钱。在政府里,新进的公务员敢问局长、部长你们的讲话稿都是我写的,你们只是照着念一遍而已,为什么你们每月的工资比我多不止一万呢?
第三篇:兼顾公平与效率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兼顾公平与效率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程
1980年9月10日,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简称80版个人所得税法),我国居民也正式进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时代。80版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雏型。因为它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免税项目、所得额计算以及税收管理等多个方面的依据和责任范围做出了界定。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对80年版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正(简称93版个人所得税法)。93版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实际上宣布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建设正式宣告完成。而这部法律自身也是我国“94税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制度书写了辉煌的篇章。93版的个人所得税法在80版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共11项。而在应纳税额的计算上面,93版的个人所得税针对工资、薪金制定了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制定了5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其它应税所得的计算方法。这与80版个人所得税法有明显的进步,体现了个人所得税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居民收入差距的两大功能,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
之后的1999年8月、202_年10月、202_年6月、202_年12月,全国人大相继对93版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了微调。1999年8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93版个人所得税作出如下修改:一是删去93版个人所得税中的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储蓄存款利息”;二是增加一条,作为新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02_年10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在1999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基础上进行修正。修订的内容是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之前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本次免征额的提高主要是基于当期我国居民收入较1980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且同期居民生活成本尤其是物价水平也相应提高这个事实。202_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调整:将202_年颁布的个人所得说法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开征、减征、停征个人所得税及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实际上是授权国务院处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相关事宜。而对个人所得税法的最近一次修订则是202_年12月。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就是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从202_年的1600元提升至202_元。免征额的提高降低了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提高了这部分居民的相对收入,同时也实现了国家调节居民收入分配不公的现实,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的提高以及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总额的增加是否真正有利于缓解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恶化的现状或者说降低我国的基尼系数还有待进一步讨论。这也是我们所讨论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所存在的问题。
二、个人所得税的效率与公平
效率和公平是税收的两大基本原则。A、税收公平原则对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具体要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普遍征税,是指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应由全体公民共同承担,无特殊原因,任何阶级、阶层,任何经济成分,任何个人或法人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享有税收特权;
二、综合评价纳税人实质税负能力,其主要涉及税制设计,即个人所得税税制设计应当反映现实社会中纳税人的实质收入水平,即扣除所有的财产价值本身、自身及其家人维持生存必要消费支出之后根据市场物价水平所确定的实际价值;
三、同等税负能力同等税负,是反对个人所得税制度上的特权或不平等,个人所得税税负确定仅应以个人税负能力准,不应以纳税人的社会地位、种族等发生转移;
四、不同税负能力不同税负,是指收入高的阶层纳税能力强,应多负担税收;收入较少的纳税能力较弱,应少负担税收;无纳税能力的,则可以不纳税;
五、税收优惠应当具有严格的“公共利益”依据,并经法律明确规定。B、个人所得税的效率是指国家征收个人所得税必须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机制的有效运行。在具体的税收制度中,税收效率原则表现为税种的选择,税制结构的确定,税率抉择和税收征收的便利等等。假定政府要取得同样大小的税收,可以开征所得税(直接税),也可以开征商品税(间接税)。但是所得税对消费者的效用影响相对较小。因为商品税不但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而且还改变消费者的购买力,而所得税仅仅改变消费者的购买力,因而它的影响较小。
个人所得税应坚持公平和效率,个人所得税是一种直接税,能直接参与个人收入分配。相对其它税种来说,个人所得税能够更容易调节个人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占有的数量。个人所得税是收入分配流程中的最后环节,是政府对个人收入差距进行调节的最后时机。个人所得税弥补市场分配的不足。在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分配机制主要凭借生产要素进行分配。但是,在现实市场中每个人的要素禀赋各不相同。另外在市场体制不完善的社会经济中,机遇所得所占的比重还是相当大的。政府分配机制是通过政府政策实现个人收入再分配,其手段包括社会保障支出和税收,而其中个人所得税又是其核心组成部分。政府分配通过无偿地从要素所得和机遇所得中取走一部分,再给予要素素质或机遇差的人,从而来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这是对市场分配的修正和调节。
三、完善个人所得税的效率与公平
1、降低税率,以期实现效率原则:一般来说,高税率会使劳动越多、收入越多,或投资越多、获得越多的人税负越重,其实质是对勤劳和投资的一种税收惩罚,会影响人们劳动、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影响生产的持续增长;高税率还会诱惑一些人通过走私、偷税、逃税、合法避税而少纳税甚至不纳税。这不仅会造成税收秩序的混乱,还会挫伤诚实纳税人劳动、投资和依法纳税的积极性。相反,较低的税率可使劳动者和投资者获得较多的税后报酬,会提高他们的劳动热情和投资积极性,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此外,低税率还会减少纳税人纳税的心痛感,使其不觉得牺牲过大,征税的社会阻力因此较小,税务机关也可减少相关的费用支出,从而提高税收的行政效率。
2、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率级距,以期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由于个人所得税重在调节收入分配水平,以达到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目的,各国个人所得税大多实行累进税率,并且税率级次较多,以实现“量能负担”的公平原则。但近年来,为了兼顾公平与效率,很多国家倾向于减少税率级次。首先,税率级次的减少可以简化税制;其次,减少税率级次伴随级距的扩大,使相当多的纳税人由于个人所得税级距的扩大,使其应税所得从第二级距、甚至第三级距跌落至第一级距,从而仅适用第一级距适用的税率,其实际上面临的是比例税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比例税率对纳税人产生的税负比累进税率小,从而减少税务机关的征税阻力,这从效率的角度来说是可取的。因此,各国在个人所得税的税制改革中,纷纷减少税率级次。
3、向混合制模式转换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模式是分类所得税制:由于这种模式存在明显的弊端,不能适应我国目前的发展需要,因此必须适时的转变税制模式。但税收是一个操作性很强的工作。一个税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实际所起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部门对该税种的征收能力及其他配套条件的完善程度。因此,个人所得税的改革与调整不能过于理想化和超前,必须和本国的现实国情相吻合。考虑到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征管能力较弱,公民纳税意识不强等现实情况,现阶段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选择应定位于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所得税制,应循序渐进的增加综合制模式的征税内容,不可强硬转换税制模式。逐步扩大综合制的使用范围,可以对有连续性或经常性收入的应税项目,如工资薪金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实行按年综合课税,并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对其他非经常性所得,如财产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实行分类课征。这一税制模式综合了分类税制和综合税制的优点,既能体现量能纳税原则,又能坚持对不同性质收入实行区别对待的原则,而且可以较好的解决分类税制模式下高收入者的避税问题。从长远来看,在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向综合税制模式过渡。
第四篇:兼顾效率与公平教案(范文模版)
兼顾效率与公平教案
【课程标准】
内容目标:解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主要体验:让学生设计合理的分配方案。
【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效率的含义、公平的含义。
通过教学使学生理解:效率与公平的辩证关系、为什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涵义、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
能使学生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的具体事例,说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意义,并且能从收入分配角度对建设和谐社会提出自己的建议。2.能力目标
通过本课学习,培养学生辨证的认识和对待生活中面临的公平与效率的矛盾,使学生学会运用矛盾分析法分析问题。
培养学生全面系统的看问题,正确认识现实生活中的收入分配差距,提高综合分析
问题的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生认识到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既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又能保证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认识到现阶段收入分配“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对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教学活动过程】
复习旧课:
展示画面,一个家庭的收入状况。
提问:他(她)的收入分别属于哪种形式的收入。
说明我国现阶段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是怎样的。(由同学来评价)导入新课:从分蛋糕趣事看分配制度的重要性。
多媒体展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多媒体展示:深圳效率[视频] 什么是效益?学生分析。多媒体展示:效益的含义
深圳人幽默的说:“奖金不封顶,大楼快封顶;奖金一封顶,大楼封不了顶”。这种收入分配方式的改变为什么会引起不同的结果?
通过学生探究得出收入分配方式对效率有影响重要。多媒体展示:收入分配方式对效率的影响。
多媒体展示:什么是公平?学生分析。多媒体展示:公平的含义 课堂活动:招聘启示。通过学生探究得出。课堂活动:什么是真正的公平? 没有差别未必真正公平(平均主义)
公平应指差别在合理的范围内。(基尼系数—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
(低于0.2绝平;0.2-0.3之间较平;0.3-0.4之间相对合理;0.4-0.5之间差距较大;0.6以上收入差距悬殊)(1996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就突破了0.4的警戒线)多媒体展示:触目惊心的数字、图片 多媒体展示:收入分配公平的意义
以上我们了解了效率和公平的含义、意义,那么二者到底存在什么关系呢? 多媒体展示:图片
根据图片信息,老师启发学生概括总结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多媒体展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老师简要解释二者还存在着矛盾,并由此导入下一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是怎样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的呢? 效率优先-----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把蛋糕做大)多媒体展示:华西村的启示(1)兼顾公平呢(分好蛋糕)多媒体展示:华西庄(2)多媒体展示:青藏铁路 先富帮后富以实现共同富裕 多媒体展示:《决定》的有关精神
兼顾效率与公平要正确处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刚刚落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老师简要总结: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交钱,居者有其屋,看病有保证,收入大提高。你看咱们的政府是个怎样的政府?
是个以人为本,为民、亲民、务实的政府,一个为老百姓办实事、跟老百姓贴心的政府,有了这样的政府,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未来:人们的工作效率更加提高,收入分配更加公平,社会更加和谐,百姓生活更加美好!
多媒体展示:本课小结 【课外作业】
话说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回来,董事长如来拿出100万元奖励他们。结果师徒四人因为如何分配奖金而闹得不可开交。
请你替他们设计一个奖金分配方案,注意要考虑效率与公平哟。
第五篇:兼顾公平与效率
兼顾公平与效率
——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
大师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经济飞速发展,人均收入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发现存在的问题:城乡、区域、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工资性收入占比过低,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基尼系数已经从改革之初的0.3扩大到了0.48以上。收入分配不公问题不仅影响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更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兼顾公平与效率”为指导精神,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成为政府的核心议题。
收入分配问题在我国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在建国初期,我国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统一经营、统一分配,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绝对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大大抑制了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普遍贫穷;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以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收入分配原则,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合法劳动先富起来,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生产效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然而贫富差距也越拉越大、社会公平问题逐渐凸显。现在,我们应立足当前、回顾历史、放眼长远,看清效率与公平的内在联系,把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
把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首先要认识效率的重要性。效率是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社会财富的增加,是公平的物质前提,没有效率的公平最终只能是普遍贫穷,普遍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只有不断把社会财富蛋糕做大做好,才能为分好社会财富蛋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所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不能回到导致普遍贫穷的绝对公平中去,依然要认清效率的重要性,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分配制度不动摇。
把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更要认清公平的重要性。公平是效率的保障,不顾公平而盲目追求效率必然会导致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最终形成两极分化。贫富差距的不断扩大会使人民对社会制度的合理与公正产生质疑,进而产生社会不满情绪和仇富心理,处理不好甚至还会引起阶层冲突、造成社会动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保障和前提,而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内在要求。政府应多措并举确保收入分配的起点、过程、结果公平,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国家长远发展的保障。
把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要用历史眼光审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建国初期,政府没有认识到效率的重要性,片面强调公平,结果导致了普遍贫穷;改革开放以来,政府把收入分配的重心放在效率上,把公平放在次要位置,导致贫富差距越拉越大、收入分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公平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现阶段,我们已经把社会财富蛋糕做得较大较好了,是时候考虑怎么分好财富蛋糕的问题,用历史的眼光看到效率与公平的问题,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以“初次分配兼顾公平与效率、再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为方向,推动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平的阳光将更加灿烂,相信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逐步构建,人人劳有所得、家家生活无忧、社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