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XX煤矿地面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范文模版]
XX煤矿地面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矿成立地面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党委书记
副 组 长:后勤矿长
管理矿长
党委副书记
生产矿长纪委书记
机电矿长
工会主席
安全矿长
总工程师
采煤矿长
成员单位:后勤服务中心
行政办
工会
企审科
党委办
调度室
劳资科
宣传部
财务科
保卫科
居委会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福利科。
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全矿地面环境卫生的卫生责任区划分
2、制定地面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考核办法;
3、负责指导、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1)检查方式: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检查结果将作为各责任单位,每月督察考核、六好区队、文明科室评比、单位评先、干部考核的依椐;并在25日前报宣传部,次月5日前报企管科,按矿“五到工作法”“双基”企业文化建设和督查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奖罚。
二、环境卫生的标准及要求
1、矿区各项环境卫生工作要达到、“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园林单位” 的要求及标准,并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后勤服务“星级”质量标准化A级,作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奋斗目
标,按照创建要求逐项排出时间,逐项进行落实。使我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提升常村形象,形成常村特色,扩大常村知名度。
2、矿区各处环境卫生均有相应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各项卫生设施必须保持齐全完好。主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员要统一着装上岗,实行一天两次定时清扫和全天侯保洁,做到地无杂物,草坪和花池中无纸屑、无烟头、无枯叶等异物,墙壁干净整洁,无浮尘、无乱贴乱画小广告。
3、矿区各种污水、雨水管道保持畅通,路面保持清洁,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清运,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4、矿区各项卫生设施规划布局合理,房前屋后及道路两旁按标准绿化、美化。
5、办公室、宿舍、食堂、澡塘、招待所、俱乐部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室内整洁卫生。
6、公厕全天保洁,按时、按规定清扫、打药及消毒。
7、矿属各单位要教育职工养成文明行为,树立“矿区是我家,卫生靠大家”和“讲究卫生,人人有责”的环保意识,保持环境美化、净化的良好风尚;严禁随地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
8、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停放,对违犯者由保卫科依照《治理矿区车辆乱停乱放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爱护卫生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9、各单位卫生责任区要做到定时清扫,全天侯保洁。对责任区所处建筑物室内外墙壁保持整洁、无浮尘、无乱写乱画及小广告。如遇上级检查、参观、验收或重要节假日,各单位要按规定及要求加强卫生保洁工作,及时自觉清扫责任区卫生。
三、检查考核的时间和办法
1、环境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按照专人管理和基层单位自主兼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检查采用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及上级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严格考核。
2、检查考核的时间及范围
(1)每天由后勤中心福利科派专人对矿属各单位责任区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后勤中心各部门对矿区卫生进行抽查;
(2)每月由矿后勤中心牵头,企审科、调度室、宣传部、工会、居委会、辅助队参加对矿属各单位责任区的环境卫生进行两次大检查;
(3)工业区内检查的范围:按地面设施质量标准化中的规定考核各单位责任区室内外、卫生。
3、参加大检查考核人员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考核谁”的原则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认真的考核,参加人员并对被检查单位的卫生状况出具评分结果。
4、各单位的卫生考核结果由每周抽查得分、每月大检查得分、上级检查得分三部分综合构成。
5、每月25号前,将各单位当月环境卫生考核得分,报矿领导和矿企业文化建设办公室,有企业文化办公室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四、考核与奖
1、每月卫生大检查参检人员必须是单位负责人或分管副职,无故不参加者按每次30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检查中未达标的每次扣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各100元;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整改的,每次扣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200元;在各种上级部门检查中被通报批评一次扣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500元,由此产生的一切罚款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
2、卫生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月考核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单位,为优秀卫生单位,奖单位党政负责人各300元。低于95分高于90分(含90分)为卫生合格单位,不奖不罚。考核分低于90分的单位,罚单位党政负责人各300元。所有卫生奖罚将在当月单位工资结算中兑现。
3、在公司组织的季度环境卫生福利和星级服务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中,受到通报表扬A级时(或卫生福利先进单位),对卫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给予500元,工作人员给予300元的奖励;受到通报表扬B级时,对卫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给予300元,工作人员给予200元的奖励;受到通报表扬C级时,对卫生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给予200元,工作人员给予100元的奖励;受到批评时按同等条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篇:煤矿地面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煤矿地面环境监督管理办法
为落实市环保局提出我矿因管理不善造成水体污染的问题,根据《某某煤矿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某某矿特制定出以下管理办法。
一、某某煤矿红土煤场降尘措施:
1、机运车间负责自动化喷雾系统的正常运转,对升井煤进行降尘处理,喷雾系统要喷洒合理,既要保证煤质湿润不扬尘,同时做到不过量洒水,造成污水淤积,漏撒到路面,加重路面污染。
2、煤质科负责安排对辖区内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工作。每天的洒水工作做到路面略显湿润,禁止过量洒水,水冲路面形成黑水流,流到水沟造成水体污染现象,另外,垃圾清理人员要抓紧路面的清理工作,每天在洒水后能及时清理路面,保证路面无扬尘,无杂物。
3、机运车间负责监督运煤车辆,保证运输煤不抛洒,不滴漏脏水,方可准许运输。
4、煤质科要合理安排运煤车辆,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洒水降尘及清理工作,保卫科要增派得力人员维持车辆秩序,确保运行车辆畅通无阻。
5、运煤车辆一律加盖篷布运输。煤质科、保卫科要严格检查运煤车辆,无篷布或篷布遮盖不严的车辆,严禁出场。
6、调度室及机关监磅人员要严格检查、落实各单位的责任,及时处理车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煤炭抛洒、滴漏等问题。
7、规划科、社管中心、动力科要不定期对道路的清洁及煤场的降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8、坚持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处分。
二、处罚制度
由规划科牵头,纪委、调度室、考评办参加,不定期对各责任单位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勒令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检查发现未洒水降尘一次,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
2、检查发现因洒水过量造成水沟水体污染,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
3、道路及辖区卫生不符合标准,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
4、发现运煤、运矸车辆未盖篷布管理单位没有采取措施,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100元。
5、监督检查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不到位,罚所在科室科长200元。
某某煤矿
2014年7月16日
第三篇:地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地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地面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整洁、优美的矿区环境,推动我矿“文明和谐型”企业建设,现制定地面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环境卫生检查领导小组
矿区卫生检查由保卫科具体负责落实,成员由调度室、办公室、财务科、人力资源部组成。举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具体负责全矿办公区、生产区、工广区、食堂及职工公寓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环境卫生管理内容
1、环境卫生管理责任
⑴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单位、部门和个人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矿区环境卫生清洁。
⑵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每天上班前对各办公室、学习室及环境卫生组织一次清扫活动。同时,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天天保洁、时时保洁。
⑶办公区、生产区各楼顶及房屋顶棚的卫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人员清理。
2、检查考核
⑴矿环境卫生检查人员对全矿范围内卫生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利。
⑵个单位负责人做好日常卫生维护监督,保卫科检查人员对达不到要求的给予处罚。
三、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及考核规定
1、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⑴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
①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为无烟区,严禁吸烟。
②桌、椅、箱、柜摆放合理、统一,面上用品整齐、无杂物、无灰尘。
③四壁无灰尘、虫窝、图标张贴整齐、统一。
④地面无杂物、垃圾、痰迹、烟头、纸屑、积水,塑料袋。⑤门窗、架无积灰,玻璃明亮、无破损。灯具、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明亮、无灰尘。
⑥各类设施按规定地点摆放、整齐,水沟盖板平整,在道路上堆放的建材、煤炭、机电设备不影响正常的交通。
⑦建筑垃圾必须清运及时,废弃物及时清除、平整。⑧颠落在道路上的煤炭、材料及时清理。⑨运煤通道浮煤及时清理。⑵工广区环境卫生
①地面平整且无垃圾、烟头、积水、杂草、脏乱死角,墙面无乱贴、乱画。
②垃圾倒于指定地点,垃圾与其他东西不混放并及时清运。③道路两旁设施摆放合理,整齐、美观、清洁、卫生。④道路无垃圾、粪便、污水、烟头。⑶澡堂环境卫生 ①班班擦更衣箱、清扫地面,地板见本色,无痰迹、无烟头、无脏杂物,墙壁无灰尘、蛛网。
②杜绝浴池内打肥皂,刷胶靴,洗衣服。③更衣室内严禁吸烟及闲杂人员进入。⑷职工公寓环境卫生
①地面整洁,本色,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无灰尘、蛛网、灰吊,墙壁无乱写乱贴现象。
②桌椅、柜厨、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摆放整齐、美观,悬挂的牌版、镜框、图纸等整齐干净。
③门窗玻璃明亮、干净、无灰尘、无损坏,肥皂、毛巾、脸盆、痰盂等卫生清洁。
④床位摆放合理,床上物品干净,衣物被褥整齐,桌、橱、床铺下面无酒瓶、杂物。
⑤做到班班清扫,无垃圾、积水、瓜果皮、剩饭等,保持下水道畅通。
⑥各类防蟑螂、防蝇、防鼠设施齐全,无蟑螂、蚊、蝇、鼠。⑸洗手间、厕所环境卫生
①洗手间、厕所使用正常,有照明、无异味、无尿垢、无蝇蛆、积垢,通风良好。
②墙壁整洁,无乱涂乱画,无蛛网,地面无积水、无脏杂物。③设立清扫负责人。
④做到小便入池、大便入坑,严禁随地大、小便。⑤所有水冲式厕所下水道、排水沟保持畅通,化粪池加盖密封。⑥自觉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公物,不准随意开关水门,损坏供水设施。
⑹走廊楼梯环境卫生
①走廊顶、四壁无灰尘,灯具明亮,无烟头,无杂物,无痰迹、积水、障碍物,道路畅行无阻。
②楼梯、扶手干净,无灰土、垃圾、障碍物,道路畅行无阻,玻璃明亮。
⑺食堂食品卫生及超市环境卫生
①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搞好食堂、超市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
②每次就餐完毕,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擦拭餐桌、桌椅,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不能过夜。
③每天对餐厅、厨房进行灭蚊、灭鼠,冰箱、冰柜、消毒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确保餐厅、厨房无蚊蝇、无蟑螂、无鼠害。
④保证各项设施齐全,使用正常。包括取暖设施、照明设施、给排水设施、防暑降温设施等。确保冬季正常供暖,夏天风扇、空调使用正常,给排水管路畅通,洗手间、卫生间地面、墙壁、灯具、洗手盆等干净整洁,物品齐全,摆放整齐。
2、环境卫生管理考核规定
办公场所及生产场所严禁吸烟,否则,每人次罚款50元。环境卫生区域随时清理,全天保洁,发现一处不清洁,根据情况罚款50—100元。
发现有烟头每个罚款20元。
发现有纸屑、痰迹、果皮、灰尘、蛛网、灰吊,每处(次)罚款10元。
环境卫生区域内发现物料(包括建材、煤炭、设备、备品、备件和废旧物料等)不按要求码放整齐,一处罚款50元。
不在指定地点倒垃圾的,发现一处罚款10元。垃圾池(点)内垃圾清运不及时,造成外溢的,罚款50元。
下水道堵塞清理不及时、污水外溢、水沟盖板损坏,一处罚款50元。
路面整修施工后不及时清理,影响卫生或交通的罚款100元。桌椅、柜厨、沙发、茶具等摆乱放,每件罚款10元;桌、橱、床铺下面有酒瓶、杂物,每件罚款10元。
门窗玻璃(1、2号公寓楼三、四楼除外)发现灰尘,每处罚款10元。门窗玻璃纱网损坏一块照价赔偿。
悬挂的牌版、镜框、图纸等不整齐,有灰尘。每件罚款10元。床铺叠放不整齐、不干净,每件罚款10元。宿舍内卫生不洁净每次罚款30元。
从窗口往外倒污水、扔杂物,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建筑物竣工后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否则,罚款100元。因生产维修产生的废弃物,不及时清除或平整的,每处罚款50元。
煤炭、建筑材料等颠落在道路上不及时清理,罚款10元。洗手间、厕所无照明,一处罚款10元。
洗手间、厕所有异味、尿垢的罚款10元;不能正常使用的罚款50元。
在卫生间随地大、小便或者不关水门,一次罚款50元。运煤通道浮煤及时清理,清理不及时不彻底(露出水泥路面,人经过时不得在水泥路面留下脚印)的罚50元。
各单位应当积极参加卫生检查,无故不参加的罚单位负责人50元。
对卫生清理工作积极、突出单位适当进行奖励。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矿界定的卫生区做好日常卫生保洁,矿卫生检查部门下达整治任务后,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的,又无说明理由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四篇:塘冲煤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塘冲煤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原]
2007-04-02 21:54:59|分类:|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塘冲煤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矿区环境管理,为职工家属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塘冲煤矿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由矿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领导小组成员:书记、经营矿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政工科长、经营科长、福利队队干。矿区环卫及绿化管理实行每周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相结合,月底综合评比奖罚。
第一部分环境卫生
第1条经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福利队负责组织家属从事矿区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工作。福利队必须指定一名队干专门负责,具体要求是:
(一)清洁工必须每天清扫自己分管的区域,每少一次扣20元;
(二)清洁工在打扫时要尽职尽责,做到清扫干净,水沟畅通,做到次次检查合格;否则罚款3 0元每次;
(三)清洁工必须服从福利队安排和环境卫生监督人员的监督,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清洁工作;
第2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
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由施工个人或单位负责清除;否则罚款200元每次。
第3条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矿区域内生活垃圾清扫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4条居民必须按矿规定的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点。
第5条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按要求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丢放。
第6条所有门面和居民都应当维护环境卫生,遵守矿环境卫生规定,不得随地乱倒、随手乱丢垃圾,否则,罚款5元每次。
第7条任何个人不得将有损文明的大、少便等脏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否则,罚款50元每次。
第8条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容器必须保持完好,外观和周围环境应当整洁。未经矿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拆除、封闭和损坏,否则,赔尝损失另罚款200元每处。
第9条生活垃圾在运输途中,不得扬、撒、遗漏,否则,罚款20元每次。
第10条矿对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服务实行收费制度。矿委托福利队对其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
生活垃圾的个人收取服务费,并逐步向居民征收环境卫生管理费用。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按矿规定执行。
第11条任何店面和个人都有义务遵守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制止、检举和控告有功人员按10元每次奖励。
第12条矿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每季对治理矿区生活垃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13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福利队分别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赔偿经济损失,并处以罚款50-200元。
(一)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的;
(二)不按当地规定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任意倾倒垃圾的;
(三)影响存放垃圾的设施、容器周围环境整洁的;
(四)随意拆除、损坏垃圾收集容器、处理设施的;
(五)垃圾运输时沿途扬、撒、遗漏的;
(六)严禁放养家禽、兽,对在矿区流窜的家禽、兽,环境卫生管理人员有随时捕杀的权力,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难。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行为的。
第14条违反本办法,同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5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申请矿保卫科依法强制执行。
第16条在矿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涉及环境保护和卫生方面的工作,依照有关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部分矿区绿化
第17条福利队是本矿绿化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矿绿化工作的统一管理。
第18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矿规划绿地性质,不得擅自占用规划绿地。对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或擅自占用规划绿地的,由规划管理部门会同绿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
第19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少于规定比例。
第20条单位和居住区现有绿化面积和绿化用地的,必须绿化;对没绿化的,绿化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绿化。
第21条树木所有权按下列规定确认:
(一)绿化管理在其管辖范围内种植的树木,归矿所有;
(二)个人在其住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归矿所有;
(三)个人投资在自住房屋的庭院内或房前屋后种植的树木,不归个人所有。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种植的树木,归
使用土地的单位所有;另有合同的,按合同规定办理。
第22条矿区绿地由福利队包干养护。
第23条矿区内的绿地禁止占用;违者按1000元每平方罚款。
第24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树木。确需砍伐的,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由福利队现场监督砍伐。
第25条树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矿环境卫生领导小组鉴定后,福利队应组织及时更新。
(一)发生严重病虫害已无法挽救或自然枯死的;
(二)严重倾斜、妨碍交通、危害建(构)筑物和人身安全的;
(三)其他需要更新的。
第26条福利队应当按时组织修剪公共绿地和道路上的树木花草,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
第2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正常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兴建建筑物,不得在距树干基部一点五米范围内挖沟取土。矿区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挖坑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停放车辆,堆放、焚烧物品,损坏绿篱,践踏花坛、草坪,捕猎放牧;
(二)借用树木搭棚、建房,在树木上钉钉、刻扒树皮,折枝摘花,滥采树籽;
(三)损坏园林绿化设施;
(四)其他损坏绿地、树木的行为。
第28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如下: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矿区规划绿地的,以及违章占用绿地的,按每平方米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擅自砍伐或者移植树木的,处以树木补偿费三至五倍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未停止侵害行为和恢复原状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补偿费三至五倍的罚款。
第29条拒绝、阻碍绿化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0条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矿。
第31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金竹山矿业公司塘冲煤矿
2007年4月1日
第五篇:地面动火管理办法
余吾煤业公司 安全监察处便函
余煤安函(2018)10号
地面动火管理办法
为确保地面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动火作业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现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地面动火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及动火作业管理
(一)最大限度减少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作业,有条件拆卸的或采用不动火方法代替作业处理的均应避免动火作业,科学组织,合理优化,确保动火作业安全高效。
(二)严格按照动火作业相关要求执行
1、作业前需提前办理动火作业现场调研报告。
2、编制现场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审批动火作业证(票)。
4、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培训及考试。
5、办理动火作业开工许可证(票)。
6、严格遵守动火作业措施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及相关科室人员跟班。
8、进行高空及受限空间特种作业时,要明确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动火作业的各 项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
(三)禁止动火作业管理
1、动火作业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经检测作业区域瓦斯浓度大于0.5%,禁止动火。
3、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4、不彻底清理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6、现场管理不符合消防法相关规范,禁止动火。
二、根据动火作业区域、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动火作业分为三级:
一级动火:选煤厂地面煤仓上下口周围20米范围内区域;运销科煤仓下口周围20米范围内区域;瓦斯泵站等易燃易爆区域;危险化工品区域。
二级动火:选煤厂皮带栈桥走廊内、运销科皮带栈桥走廊内、选煤厂药剂库、受限空间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其它场所受限空间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三、审批程序
(一)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
1、现场调研:
一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前,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编制、会审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进行现场调研。
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前,由总工办组织编 制、会审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进行现场调研。
三级动火:执行审批后的《日常检修措施》,作业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组织作业车间人员进行现场调研。
2、措施制定:
一级动火: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一名分管矿领导负责措施的安排落实。
二级动火: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措施的安排落实。
三级动火:执行审批后的《日常检修措施》。
3、措施审批:
一级动火: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并由总经理签字批准。经过公司审批后的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需报集团公司组织相关领导进行会审,并由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二级动火: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总工办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审,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三级动火:执行审批后的《日常检修措施》。
4、措施发放、备案:一、二、三级动火措施会审完毕,发放相关领导及单位进行备案。
(二)动火作业票的编制、审批:
1、作业票编制: 一级动火:措施经集团公司会审通过后,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动火措施编制《余吾煤业公司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二级动火:措施经公司总工办会审通过后,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动火措施编制《余吾煤业公司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三级动火: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动火措施编制《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2、作业票审批: 一、二级动火作业票必须按照公司动火作业程序进行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票根据本单位日常动火检修作业程序进行审批。
3、作业票存档:
一、二级动火作业票审批完成后,分别送安监处、调度室及主管科室进行存档。三级动火作业票审批完成后,由本单位负责存档。
(三)动火作业跟班管理:一级动火由一名副总工程师以上、两名业务主管科室科长跟班;二级动火由两名业务主管科室副科长跟班;三级动火由一名施工单位副职跟班;
四、作业程序
(一)办理开工许可证:作业单位组织员工对措施及动火票学习、考试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到安监处办理开工许可证。
(二)材料准备:作业前,所有动火工具、材料经相关人员地面检查确认完好后运送至作业地点,并按措施要求进行布置。
(三)人员到位:现场跟班及作业单位人员到位。
(四)作业前检查:相关跟班人员到位后,对作业现场煤尘、通风、监控、动火材料位置、消防设施、人员持证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五)设置警戒:动火作业地点20m范围内设置警戒,并挂设“有人检修,严禁靠近”警示牌,派专人看护,无关人员严禁进入。
(六)动火作业: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控制票》中动火流程进行作业控制。
(七)清理现场:作业完毕后,喷洒现场,清除残留物,清点设备、工器具、火种,撤除警戒。
五、相关规定
(一)动火作业必须纳入公司变化调度管理,一级动火需提前通知集团公司调度室。
(二)动火作业严格执行跟班管理规定:一级动火现场必须有一名副总经理以上矿领导,涉及动火的抽采科、后勤部、基建科、运销科、选煤厂等施工单位负责人、通风科、安监处正科级以上人员现场跟班监督检查(节假日检修跟班,按调度室排定的跟班人员执行);二级动火现场必须有一名副总以上矿领导现场 跟班,主管业务科室、施工单位、通风科、安监处副科级以上人员现场跟班监督检查;三级动火现场主管业务科室安排人员进行巡查监督,三级动火报调度室,调度室纳入变化环节,按三级汇报程序进行管控。
(三)生产过程中出现变化环节涉及动火作业,由调度室统一协调相关科室进行跟班管控。
(四)对批准的动火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所批准的地点使用,严禁使用“通用”措施或者在同一地点多次使用同一措施。
(五)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和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动火作业票等相关规定。
六、现场作业变化管理及危害防御
(一)作业期间应设负责人统一指挥,其余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佩带合格劳保用品。严禁酒后上岗,施工期间严禁嬉戏打闹。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源、沙箱及消防专用工具。
(二)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火灾类型有电气着火、油脂着火和煤仓上下口瓦斯燃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补救,并按照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同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三)动火作业中动火本体发生小的火情,若周围无燃烧物或动火部位不与其他物料管道、设备相连,不会造成火 6 灾蔓延的情况下,应就地用灭火器材将其扑灭。查明动火部位有无余料、余气,处置合格后再行动火。动火作业中发生火情,有可能蔓延,造成火灾的,影响周围装置生产等,应立即停止动火,组织现场人员扑救的同时,迅速通过“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安全调度、单位领导报告,并组织操作人员采取隔离等措施。
(四)在发生火灾及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时,调度室应立即启动《火灾及爆炸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向集团公司、县市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汇报,及时展开应急救援。
(五)动火作业前应在现场明显部位标识、明确避险避灾撤离路线。
附:三级动火《开氧、开焊、切割、熔化等动火作业票》
安监处 201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