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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编辑:梦里花开 识别码:21-81868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01 00:37:1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城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城建工程施工合同

城建项目:青年路建设工程 工程名称:青年路太子庙路工程 合同编号: CJT-QN-07-09 合同总价:贰佰陆拾捌万元整 施工单位:岳阳市鑫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青年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签订日期: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岳阳市城市建设项目合同封

建设单位:岳阳市城建投公司青年路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岳阳市鑫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07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文等。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07)第081号审计报告)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4.1工程名称:青年路太子庙路段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贰佰陆拾捌万元整(¥268万元;(注:已下浮8%)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李世雄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陈红兵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李焱军 技术负责人:马木喜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07年10月16日开工至2007年12月25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

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07)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奖罚与仲裁

16.1工程合同按规定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 一天罚违约金 / 元。如乙方提前竣工,并验收合同,每提前一天,奖励 / 元,创优质样板工程另行奖励 / 元。

16.2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岳阳市仲裁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附则

17.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7.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7.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7.4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17.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项目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现场联系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岳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 公司地址:岳阳市财政局 帐号: 法定华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二篇: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道路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同意将自己开发建设的小区沥青道路工程发包给乙方。为了保证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和进度,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就小区的市政道路工程承包事项协商 一致,特订立本施工承包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市政道路。

2、工程地点:广西省开发小区。

3.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方式、范围: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沥青道路的基层和面层施工)。

2、工程承包范围:小区内市政道路的①片石基层(约35cm厚)、②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厚)、③沥青面层(5cm厚),④两侧路沿石安砌(12×30×100)施工;其中9m宽道路为8km、12m宽道路为1km、16m宽道路为2.5km;具体工程量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量为准(不包括道路的标志、标线)。小区市政道路工程的材料供应和施工全过程涉及的临电、临水、临时设施及工程决算等相关施工内容。

4、其中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提前按设计要求将路基的土石方开挖及清边捡底工作处理到位,不得因甲方的前期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三、工程计价方式

1、工程量计算以建设单位和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联系单等为依据,工程量的计价方式为:① 9m宽路145万元/km(不含税),②12m宽路205万元/km(不含税),③16m宽道路290万元/km(不含税)。

2、因甲方、设计方或市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及价款增加(如:路基土石方清挖、回填、增加道口、加宽带、雨水井、检查井、雨汅管道、原材料涨幅超开工时的10%等情况),对增加部分的工期相应顺延,增加部分的工程造价按四川省2009 1

年清单计价定额中的市政工程相应工程项目按实计取执行,综合单价按下浮5%处理(不计税)。

3、乙方承包的价款里已包含施工管理、工程材料、机械、施工和员工工资、技术措施、人员机械进出场、安全、文明施工、临设等费用。

四、工程工期

1、本工程施工工期为:2012年5月31日—2012年10月31日,共153天。

乙方必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约定的或同意顺延的工期完成。若因

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期达2天以上,甲方将有权从第3天开始按每延期一天处罚1000元,罚款最多不超过工程造价的5%。

2、若遇地震、瘟疫、暴雨、暴风、洪灾、泥石流、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可

抗力因素及道路中断、4小时以上的停水停电、连续下雨等,则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因此所发生的增加费用除设备损坏部分由乙方承担外,其余部分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并就类似情况发生3天内,就延误时间、内容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在2日内给予答复。

五、工程质量标准

本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按现行沥青道路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

验收,如因乙方的材料或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不能顺利验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处理至合格为止。

六、合同价款:

¥:约36670000.00元,竣工后按实结算。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工作

(1)全面履行合同,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2)提供乙方要求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

(3)及时协助乙方做好变更处理工作,对乙方提交的签证报告在3天内签复。

(4)负责办好施工手续,需乙方协助的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

(5)督促乙方做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

(6)免费向乙方提供堆场、道路、设备作业等场地。

(7)甲方应为乙方免费提供满足正常施工生产和生活需要的临设场地及临水、临电,乙方的员工住宿由乙方自理,施工用电线电缆、开关箱、照明灯具和机具、水费、电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8)积极为乙方排除一切施工干扰、社会干扰及负责周边关系的协调。

2、乙方工作

(1)全面履行施工合同,严格按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严格履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及合同要求,确保正常施工。

(2)负责其施工机具、设备和人员调配,乙方保证进场的机具设备能满足施工需要,人员调配投入计划必须合理,现场管理力量必须满足正常施工管理要求。

(3)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检查和监督管理等。

(4)工种之间必须友好相处,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5)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即刻上报.。

(6)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上传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7)乙方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准确把握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保证全员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8)乙方必须确保各种配备到位,严格履行职责。

八、材料供应

本工程甲、乙双方约定的市政道路施工所用的材料由乙方按设计和有关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自行采购,各种材料质量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质量验收

甲方在接到乙方的竣工验收申请后3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验收。

十、工程担保

乙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甲方交纳70万元人民币汇入双方共管帐户,作为乙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其中的5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正式施工后30日内返还乙方,另外的20万元保证金于乙方开始铺设沥青路面时返还乙方。

同时甲方承诺:若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支付应支工程款或返还保证金,甲方自愿用自己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按施工同期的销售价格打五折优先与乙方作应付工程价款及资金利息的抵扣处理(其中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2倍执行),同时乙方有权终止继续履行合同并将已完工程价款结清后退场。

十一、工程款支付

甲方以分四次付清的方式向乙方拔付工程价款:第一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片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万元;第二批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水泥稳定碎石基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450万元;第三批工程款在乙 方全面完成沥青道路面层铺设的同时支付工程进度款450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于一周内同乙方办理完工程的结算并足额支付乙方的所余工程价款。

十二、违约金:

双方特别约定在违约情况发生时,违约方除需按上述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额外向守约方负担1万元/次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生效

1、本合同于2012年5月31日于公司订立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积极主动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4、本合同由甲、乙双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即时效,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第三篇: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甲方就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内容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工程内容:

三、承包及付款方式:包工包料,暂估价为万元,每月按实

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进度款。

四、工期:2011年月日开工到2012年月日竣工。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工程施工规范、规程和标

准进行施工。

2、隐蔽工程必须接受业主单位派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和质量监督

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验,发现不合格工程部

位,必须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六、工程造价

1、工程承包预算造价执行(2003)《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

定额》;材料价格按施工当期的《湖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维修工程造价信息》计取;工程量按实计取;人工费按相应规定调整。

2、工程竣工后,按实际工作量由乙方编制竣工决算,甲方报审价

部门审核后,结算工程承包款项。

七、工程款拨付

1、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后,其余工程款付清。

八、施工安全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2011年月日

第四篇: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

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积约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浇筑等,概算约为 万元。

二、施工地点:

三、合同工期:工程在20 年 月 日前完工。

四、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确保合格(由村两委组织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 四 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水泥混凝土标号 C25 标号,板厚 15cm,弯拉强度 4.5Mp 以上。?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

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最佳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路面应采取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 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设计进行施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周年。

五、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 15CM 单价为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六、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 %付合同款 %;工程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款 %;暂扣 %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七、甲乙双方的责任:(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

2、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群众干扰或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及时 处理,所需用经费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让其整改,并责令停工。

4、对工程主要材料规格及配比要求进行质量把关。

5、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场地及用电的联系。不得影响乙方机具设备安装及正常施工用电。

7、工程完工后,会同乙方对全部工程进行自检,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中所需要的搅拌站,水,电,机具等一切设备由乙方自行筹备。

2、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质量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甲方有权当场纠正或要求返工,在合情合理情况下,乙方一定要服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按合同进行施工,确保质量,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安全操作。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于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种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及各类纠纷,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的重伤、死亡或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5、对交(竣)工验收中提出的缺陷及质量问题,乙方按要求整 改完善,并由乙方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该返工的必须全面返工。

7、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8、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部门做好工程自验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奖罚措施:

1、工程在20 年 月 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除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九、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十、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一、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务院2000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一份, 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三、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 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第五篇: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自然人)乙方:(自然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施工地点:

2.主要合同内容

根据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施工完成框架结构房屋,单价240元/㎡。施工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担,材料由甲方自购,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施工结束后甲方不得拖欠工程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城建道路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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