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教代会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工个人三者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关系,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学校和谐、持续、高位发展而开展工作。
三、教代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为有效。
四、教代会的代表以年级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本校正式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约占全校正式教职工的三分之一。
五、教代会应有教师、职工、领导干部各方面的代表。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六、在一般情况下,教代会每三年一届,定期开会,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列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七、教代会会议期间,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9人,其中教师应占多数。
八、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的基础上,经大会主席团审核后,提请大会通过。每次大会应突出重点,切实解决一些问题,教代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九、教代会行使以下几项职权:
1.听取和讨论学校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3.讨论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4.监督学校各位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5.收集、审议教职工提案,并请有关科室研究办理。
十、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十一、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要负责做好教代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第二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体现教职工主人翁意志的重要标志。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校党委的领导,支持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校长每学期初和末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对教职工代表大会关于教学、行政和后勤方面的建议和议案要做出答复。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计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并决定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各项重要的规章制度;经校长签发后实施。
3、讨论并决定教职工的住房、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4、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对工作一贯努力、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和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工,建议学校或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议学校或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和惩处。
(二)教职工的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检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参加对学校领导人的质询会议。
3、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如实反映群众的建议和要求。
4、因行使正当的民主权利而遭受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三)常设机构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结构为学校工会委员会,主要承当下列工作:
1、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个人或小组的建议或申诉,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2、主持召开临时性工作会议。
3、负责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
第三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016
灵石县第一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幼儿园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幼儿园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幼儿园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幼儿园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幼儿园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幼儿园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幼儿园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幼儿园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幼儿园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幼儿园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幼儿园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幼儿园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幼儿园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幼儿园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幼儿园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幼儿园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园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幼儿园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幼儿园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幼儿园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幼儿园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幼儿园行政负责起草园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6、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幼儿园工会要向区教育工会报告教代会情况。第二段:开好预备会
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产生主席团,并由其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意见,使园长和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工作报告和方案。、园长作工作报告和幼儿园财务工作报告。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提案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4、讨论、审议有关报告及方案。
5、收集意见建议,修改补充报告及方案。
6、通过大会决议。
7、大会总结及资料归档。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宣传大会精神。
3、各司其责。
4、检查督促。
(四)教代会闭会期间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若遇重大事项,经幼儿园党、政、工领导研究,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议。
3、如出现教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幼儿园行政提出修改决议(经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而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做好教代会档案工作。教代会档案资料设正副本,正本存幼儿园档案室,副本工会备查。
三、教代会职权
教代会主要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四、教代会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教代会民主评议幼儿园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推行教代会民主评议幼儿园领导干部制度,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根本指导方针在幼儿园贯彻落实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教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完善园长负责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根据《陕西省中小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民主评议幼儿园领导干部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指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评议的内容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
德,主要是指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品质和思想作风。具体包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尊重支持教职工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幼儿园;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等。
能,主要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包括: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素质和专业才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指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对待本职工作精益求精,讲求实效,敢于负责;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等。
绩,主要指干部的工作实绩。这是对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综合考察。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关心教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1)在幼儿园党组织领导下,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由评议工作小组制定评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评议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并报幼儿园党组织批准后实施。
(2)思想发动。主要是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有针对性地讲解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动员被评议的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鼓励代表(教职工)正确行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评议,认真搞好评议。
2、述职评议阶段
(1)被评议的干部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根据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侧重从分管工作加以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
(2)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投票测评。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胜任度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参加测评的教职工要有全体
测评表由区教文体局、区教育工会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统计后,再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幼儿园评议干部工作小组。
(3)以教代会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背靠背”评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将各代表小组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综合汇总后,分别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写出评议意见,然后填写《幼儿园领导干部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报告表》。
4、反馈阶段
(1)评议工作小组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然后向全体代表通报评议结果。
(2)被评议干部向代表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
(1)幼儿园工会要认真做好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2)《教代会民主评议幼儿园领导干部情况报告表》经幼儿园党组织签意见并盖章后,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和上级教育工会。
四、组织领导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幼儿园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幼儿园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幼儿园党组织、工会的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员、教师代表等5-7人组成。
五、民主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幼儿园领导人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主管部门对幼儿园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
灵石县第一幼儿园
2016.01
第四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1、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
2、全面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的主要职权:(1)、听取和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建设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方案、财务决算以及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等;(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教职工工资调整、奖金、教职工聘任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奖酬金分配办法、教职工职称评定和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改革方案、重大规章制度;(3)、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4)、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重大改革方案、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
3、着力提高教代会代表素质。
4、建立教代会报告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召开教代会要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6、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学校工会要向区教育工会报告教代会情况。
第二段:开好预备会
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产生主席团,并由其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意见,使校长和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工作报告和方案。
2、校长作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提案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4、讨论、审议有关报告及方案。
5、收集意见建议,修改补充报告及方案。
6、通过大会决议。
7、大会总结及资料归档。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宣传大会精神。
3、各司其责。
4、检查督促。
(四)教代会闭会期间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若遇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议。
3、如出现教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决议(经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而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4、做好教代会档案工作。教代会档案资料设正副本,正本存学校档案室,副本工会备查。
三、教代会职权
教代会主要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四、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推行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根本指导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教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
要措施。根据《陕西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指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评议的内容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
德,主要是指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品质和思想作风。具体包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尊重支持教职工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等。
能,主要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包括: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素质和专业才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指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对待本职工作精益求精,讲求实效,敢于负责;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等。
绩,主要指干部的工作实绩。这是对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综合考察。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在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关心教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由评议工作小组制定评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评议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并报学校党组织批准后实施。
(2)思想发动。主要是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有针对性地讲解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动员被评议的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鼓励代表(教职工)正确行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评议,认真搞好评议。
2、述职评议阶段
(1)被评议的干部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根据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侧重从分管工作加以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
(2)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投票测评。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胜任度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参加测评的教职工要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到
会方为有效。测评表由区教文体局、区教育工会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统计后,再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校评议干部工作小组。
(3)以教代会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背靠背”评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将各代表小组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综合汇总后,分别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写出评议意见,然后填写《学校领导干部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报告表》。
4、反馈阶段
(1)评议工作小组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然后向全体代表通报评议结果。
(2)被评议干部向代表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
(1)学校工会要认真做好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2)《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情况报告表》经学校党组织签意见并盖章后,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和上级教育工会。
四、组织领导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学校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学校党组织、工会的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员、教师代表等5-7人组成。
五、民主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人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主管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考核相结合。
2013年7月
第五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xxx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作为学校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在组织教职工对学校事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发挥重要作用,得到了学校教职工的重视、肯定。为了使我校教代会工作规范地开展,特制定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2、代表的构成。
既照顾学校各方面人员的结构,又充分体现学校以教学为主的精神,其中教职工代表为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中层正职、校级领导为教职工代表。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选举代表的方案:以年级组和学校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2)各选区将选举结果报告工会,由工会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选出的代表是不是本校在编教职工,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的程序、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代表条件。资格审查有效后,公开宣布或张榜公布公示一周。
4、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原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补选本部门的代表。
5、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3)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对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代表的义务:
(1)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2)按时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主动联系,广泛征求教职工会员的意见建议,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协助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6、代表的调动、退休和罢免、撤换
(1)代表在学校内部调动工作,其代表资格不变。代表调离学校或任期未满退(离)休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代表违法乱纪或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教职工有权向工会提出罢免或撤换的要求。罢免或撤换代表,须经原选举单位教职工讨论,并获得原单位教职工超过半数表决同意,报经校工会讨论通过后才能生效。
(3)代表出现缺额,学校工会可以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与选举代表相同。
7、代表的培训
教职工代表培训是教代会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内容。培训时,要联系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对代表进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理论的教育。培训内容侧重于教代会基础知识,如教代会的性质、地位、职权、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当好代表等,不断提高代表的素质。
8、教代会的列席代表
(1)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
(2)列席代表可参加各类会议,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列席代表可以是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以及本校退(离任)休人员。
(4)列席代表由工会提名,经学校校委会议讨论协商产生,但不宜超过正式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教代会提案表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每次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涉及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利益相关的问题等。
4、提案一般应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提案应是一事一案,每个提案应包括案名、理由、建议、处理办理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提案的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且限于本校的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2)提案登记。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提案落实。大会闭会后,教代会提案小组将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将提案分送到有关承办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立案的提案,都要将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6、教代会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7、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查。
8、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三、教代会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本校教代会一般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会表决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的选举和表决,需要应到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有效(未出席表决会议的代表,可委托其他代表投票表决,但需事前写出书面委托书,指明委托人,交于大会工作组)。
召开教代会一般应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召开校委会议,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提交教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教代会筹备小组)。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
3、教代会筹备小组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校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与文件,于大会前10天交代表审阅。
5、实施教代会报告制度,学校工会在召开教代会前后,分别填报 “召开教代会报告表”、“开会情况报告表”,报区教育工会。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
教代会预备会是指在教代会正式会议之前举行的会议。其主要任务就是为大会召开做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职工代表,由学校各方面代表组成,其中包括学校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2)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步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初步名单;第二步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第三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主席团。(3)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小组审议意见建议;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通过大会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他有关事项。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2、工会可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3、组织代表继续讨论审议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小组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主席团或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4、教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的大会发言,对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各代表组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建议;讨论表决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表决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6、闭幕后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
7、做好本次教代会的质量评估。对教代会召开的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并存档。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学校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每位教职工代表必须向各自的组室会员进行述职。述职是汇报代表履职情况,还要充分体现选民对代表的意见和要求。所以,在代表述职后,要进行民主评议。一是对代表履职表现进行总的评价,向参加述职大会的选民发放测评表,测评表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档。二是组织会员与代表座谈、交流,让代表面对面地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
述职程序:①代表述职;②代表现场回答会员提问;③民主测评;④会员与代表座谈;⑤代表表态发言。对于评议结果不满意率超过50%的代表,工会要建议其辞职,不辞职的按法定程序罢免。
3、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努力推动大会精神的贯彻和决议的落实。
4、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提案审理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1、教代会提案小组由三至五人组成,设组长一名,其成员一般应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如工作需要,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
2、教代会提案小组组成人员由工会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同意,交教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
五、教代会职权的行使
(1)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建议权的行使情况
①听取校长工作报告;
②审议学校章程;
③审议学校发展规划;
④审议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⑤审议财务工作报告;
⑥审议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⑦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⑧对上述项目,听取和审议后提出意见和建议。(2)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权的行使情况
①审议通过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
②审议通过校内奖惩制度;
③审议通过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④审议通过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⑤审议通过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⑥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教代会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⑦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对上述制度或方案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3)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评议监督权的行使情况。
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每年开展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工作。
六、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
3、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教代会代表。
4、进行调查研究,检查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5、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6、听取和处理代表和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申诉,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7、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的水平。
8、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大致有下列资料需要立卷归档:(1)教代会代表选举资料。包括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等;(2)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单;(3)大会议程和日程表;
(4)校领导或主席团成员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主要议案文本;(5)大会的决议、决定等文件及其草案;
(6)提案工作报告,提案表、提案登记表、统计表;(7)主席团、各代表组和专门机构会议和活动的记录;(8)教代会质量评估资料。(调查问卷及统计分析等)
9、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方案经2015年9月15日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开始执行。
XX中学
2015年9月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