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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制度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1-1141636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6 19:02: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制止损失浪费,增加单位积累,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质监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现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本系统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部门核算,当日缴止财务部门入账,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

2、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及时、足额上缴银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制度。

3、罚没物资必须落实专人保管,明确专库存放、登记在册,不得擅自处置。罚没物资处理时,应由稽查、财务和纪检监察室会同物价部门,对其进行评估、计价、拍卖。拍卖所得应及时上缴专户。

二、支出管理

1、各项支出必须坚持事前预算审批制度,未经批准同意的支出,不予报支。支出审批要坚持以下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支出标准。

(2)严格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审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准确性。

(3)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严格执行审批权限,确保资金安全。

(5)各单位日常公务性支出,要求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尽量减少现金支付。

2、工资福利支出。工资支出严格按所属编制及岗位发放,局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实行公务员工资;参公人员可以比照公务员工资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事业绩效工资;两类工资不得混发。福利支出要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文件规定的一律不准支出。

3、预算单位资金的支出实行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制(1)局机关和机关科室支出签报规定。在预算范围内的3000元以下的工作业务开支,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交局财务科作票据和预算指标把关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签字报销;凡非生产性开支和3000元以上的业务开支,包括项目支出,设备购置,会务费开支等必须经一把手局长批签后按正常审核程序签字报销。

(2)各二级单位财务开支严格按照预算及财务规定执行。报销单据要有经办人签字,再送财务审核开支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开支确认签字审批后按正常审核程序签字报销。单笔支出超过10000元以上的开支,开支前均需以书面形式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局以书面形式答复后方可开支。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开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凡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会计有权拒绝报销。经审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开支,根据情节应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及当事人的责任。

4、差旅费支出。因公出差人员、天数、次数、时间要计划安排并实行“审批单”签批制度。局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以上的人员出差需经局长同意,科室、二级单位其他人员出差,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除上级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地点外其他情况不得超标准住宿,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住包间。城市间的差旅费标准按财政厅下发的文件、通知执行。

因公到本市乡镇出差的,按石首市财政局“石财行〔202_〕191号文”规定的标准领取食宿补助。

各类出差及出外参加业务培训,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及审批程序批准后进行,绝对不允许先行后补批以及虚报冒领的行为,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违纪责任。

5、招待费支出。公务接待主要指上级部门和业务往来单位来客,需要留下进餐招待的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报餐招待制度,由相关科室填写《接待审批单》,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特殊情况报局长后可由接待科室经办,同城来客不安排就餐。招待费用一律凭发票、公函、《接待审批单》和菜单,由经办人和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方可报销。招待费支出实行公务卡结算,不得签单结账。

各二级单位的接待费支出要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没有接待预算的一律不准报销接待费。

6、会议及办培训班费用。会议和办培训班前,由相关科室提出费用预算,经审核后,由局办公室和有关科室共同承办。承办培训班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日内不得领取讲课费、阅卷费等,活动结束后,凭会议和培训通知、与会人员签到花名册、发票及支出明细清单按报批程序报账。

7、车辆费用。由办公室派车并建立出车台账,定期公布出车里程、燃料费、维修费等费用。车辆维修、保养应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办公室指定其他1-2名专业人员共同认定、提出建议预算,报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到指定修理厂修理,费用一月一结。实行公车改革了的单位不能报销车辆费用。

8、大型活动费用。在举办活动前,由相关科室提出预算,经局长办公会审核后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由牵头科室将各专项活动的支出按预算分类填写,一次性报账。

9、文印费支出。所有打(复)印材料,一律交由办公室审核、登记并办理。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打(复)印的,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否则相关费用不得报支。大宗印刷品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报局长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财务科和监察室采取竞价方式定点印刷,统一结算。

10、报刊、资料费。年度性报刊、资料的征订计划由办公室制定报局长核定后,纳入年度财务预算。年中因客观情况确需增订的报刊、资料,履行报批手续后订阅。

11、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全局实行收支财务预算。上年年末由各单位按照各自的目标责任制和各项开支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下年度全年预算计划,经局财务科审定,报局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执行。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下达的预算计划执行,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范畴进行考核,与目标责任制奖挂钩。

(3)对超出预算支出计划的开支,局财务科有权拒绝审定。局财务科要对各单位科室各项开支对照预算计划严格把关。

(4)各单位在执行预算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开支,可申请增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开支。

三、资产管理

1、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财务室登记造册,各使用单位分级负责。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一般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设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各单位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固定专人管理。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不在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财产应进行登记造册。固定资产确定需报换、维修及处置的,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报告,经局长办公会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3、一般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根据相关科室的需求,由办公室审核报经局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派员集中统一购买。报销费用时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4、局各业务科室及二级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因主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遗失、被盗、损坏等,有关责任人应予赔偿。

四、往来款的管理

1、全局工作人员费用支出一律实行公务卡消费。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单位借款。

2、凡是调离本单位的人员,仍拖欠公款的,必须在办理手续前还清款项。

五、政府采购管理

1、实行政府采购的范围。按市政府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凡使用财政性资金或与财政性资金配套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如车辆保险,车辆维修,车用油,电脑购置等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都必须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2、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科室要编制好当年的物品采购计划,纳入预算支出计划。未纳入预算计划的,不安排物品采购。

3、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申报程序:执行政府采购由购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购买专用仪器设备,必须报局长批准。其他采购单次5000元以下由分管领导审批,单次5000元以上报局长审批后,由财务科具体办理采购手续。

4、申请报告内容。

(1)物品采购名称、数量、单价、金额。(2)供货商全称及开户行、银行账号。

六、其他事项

1、审核拒付制。各项费用报销时,财务人员对报销凭证必须进行复核,所有票据必须合规、合法,票据要素不全、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及涂改、挖补、撕毁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报销票据需由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非经办人不得代签字。如与规定不符,会计人员有权退回拒付。

2、财务部门应及时上报省、市局及局长要求的各类财务报表并定期报告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第二篇: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1、2、二、财务管理工作1、2、3、4、5、6、7、8、9、会计自1月1日至12月31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法的规定。财务工作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名。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指定的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经会计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总经理和有关单位。财务工作人员对本企业的一切经济活动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更正。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物、账款不符,应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并请求查明原因及时做出处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10、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调动和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由总经

理派人进行监交。

三、支票管理1、2、3、为加强企业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企业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使本企业、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务事务中所遇到的所有情况。支票由出纳人员专门保管,领用支票时须有总经理批准,出纳人员应按银行规定开据支票。出纳人员凭支票存根和合法的原始凭证进行会计核对无误,审批手续完善,及时编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企业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包括公私借款),无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四、现金管理

1、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零星支出的报销款;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支出。2、3、4、5、6、7、8、9、除以上现金使用范围,财务人员支付个人账款,金额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企业采购原材料及固定资产时必须采取银行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贰仟元,超过部分应存入银行。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由总经理批准并按银行规定填写无误后提取现金。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的须填写“备用金申请单”,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超过还款期限的在当月工资中扣还。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凭发票、差旅费报销单及企业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无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现金。差旅费报销由会计审核(时间、天数、金额)无误,由总经理签字后办理会计结算手续。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支情况,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10、各类费用报销每月报销一次,每月月底提交报销单据至财务部,经财务审

核及总经理批准后于次月月初支付报销款。

11、所有的支付原始凭证必须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报销。

五、档案管理1、2、3、4、5、凡是本企业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均应归档保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序号每月装订成册,表明起止日期、序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归档。会计报表应按年装订成册,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均应装订成册后归档。所有会计资料均应按《会计法》规定的保管期限严格归档保管,超过保管期限的会计资料也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均须总经理批准。

六、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本公司规范健康科学地发展,根据财经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制度如下:

1、专项资金实行专帐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2、坚持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决不挪为他用。

3、严格把关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手续。

4、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实行会计监督。

5、建立专项资金的帐目,实行定时分析定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6、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台帐。

7、坚决杜绝对转移、截留、挪用、套取、贪污专项资金的一切违法违纪行为。

七、财务印鉴管理

(一)公司财务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人管理,不使用时,应保管在保险柜里。

财务专用章用于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主要为:

1、作为银行印鉴在开户银行备案使用,不得混用。

2、收款、付款、提现等业务的银行结算票据盖章;收据盖章;债权、债务证明盖章。

(二)公司法人签名章

公司法人签名章必须由总经理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如由授权人保管,授权人应做好每次用印登记及审核,并视事情的轻重、缓急决定用印前是否告知总经理(涉及金额500元以上的法人章用印,必须告知总经理)。

(三)、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国税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地税发票专用章用于开具营业税发票。

八、处罚办法

(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处分,并扣发当事 人的当月奖金或工资。

1、2、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规定库存现金限额未送存银行的。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3、4、5、6、1、2、3、4、5、6、7、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给他人资金的。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的。保留账外款项或将企业的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伪造、编造、谎报、毁灭或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虚报冒领或骗取现金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漏秘密及贪污挪用款项的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企业经济利益遭受损失的。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解聘财务人员。

七、附则

以上财务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依照《员工手册》对应条款实施奖惩。

东莞润风科技有限公司

202_年4月1日

第三篇: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为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公司的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维护资金和财产的安全,防止资产流失,控制成本,压缩费用降低消耗,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节

会计机构及职能

第一条:公司设置财务管理部。财务管理部根据财务管理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和出纳经股东单位推荐总经理提议由公司董事会任免。

第二条:财务管理部经理协助总经理完成财务会计工作,资金、税务融通工作并对财务管理部工作负责。

第三条:财务管理部工作职责:

1、按公司制度规定,配合和协同合约成本部进行预算管理。

2、协助总经理室拟订资金运筹方案,筹划资金,合理调控资金,防止资金积压和供应脱节,减少利息支出,促使资金良性循环。

3、监督控制费用和成本支出,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健全核算体系,开展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参与评估拟承接工程项目的效益。

5、在综合事务部、工程管理部协同下,主持公司财产清查和施工材(物)料的盘查工作。

6、参与审核工程预算制订、调整及其涉及财务收支的各种方案。

7、参与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包合同洽谈、签订和合同标的在10万元以上的分包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协议的会审,并监督其履行情况。

8、做好公司董事会及公司总经理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务必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接受相关机关的稽审。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出纳员经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要做到月清月结,帐帐相符。

第五条: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齐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时报帐。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杜绝情面、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按董事会、监事会的书面会商决定办理。

第七条:会计凭证填制、审核、复核以及帐册的登记、保管、会计报表的编制等方面工作必须按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

第三节

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第八条: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调配使用,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第九条:现金的使用范围应按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 例》执行,并规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人民币3000元整,超过部分及时解缴银行。

第十条:按公司董事会指定的银行开立银行帐户,不准出借帐户,严禁为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不准签发空头支票,损害公司在银行的信用。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印鉴,实行分管并用制,严禁一人同时保管支票及印鉴,严禁由一名财会人员保管或携带二枚印鉴。印鉴章不得借给财务管理部以外的任何人,遇特殊情况,需到外单位盖章的,须由财务人员携章前往。

第十二条:支票的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支票领用应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审批表”。

2、财务部门支票签发应使用登记薄,不准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凡签发的支票应在支票中和登记薄填写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金额(限额)、用途。

3、作废支票应注明加盖“作废”章,并与存根一起与每月月末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4、支票遗失,领用人应即时报告财务部门,以即行采取措施,因支票遗失造成经济损失由公司追究领用人的赔偿责任。

5、支票领用后,当事人必须在事项完成后二天内向财务部门办妥结帐手续。

第十三条:银行收支款应按业务发生先后顺序逐笔登记银行日记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不准以收抵支,应按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款项应编制调节平衡表。

第十四条:认真审核款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内容的完整性。

杜绝“白条”抵款,自制的原始凭证须有经办部门经理签名或盖章,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须有验收手续,不够固定资产价值的低值易耗品有专门部门登记备查,员工工资单和任何费用报销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审核签字和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

第十五条: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应退回经办人、补充,对违反国家财政、会计制度规定的收支不予办理。

第十六条:应收、预付款项的规定

1、施工项目的应收工程款项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和经审核的工程形象进度向甲方催收,加强财务和预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1)在项目预算计划的范围内,材料采管部、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每月25日向财务管理部报送次月或施工项目用款计划,经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后,财务管理部要及时安排资金,并凭有效凭证报销和拨资金。

(2)经工程管理部经理、合约成本部经理审核的施工项目部上报的申请拨付的施工班组施工款,财务管理部要核对施工分包合同和用款计划、工程量核准表并根据资金情况及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主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拨款。(3)向施工分包班组支付工程施工进度款(含决算款)时财务管理部必须收取施工分包班组提供的工资单有效名册。

2、其他各项预付性质款项支付,财务管理部应严格审查相关合同、协议和公司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意见等有效资料、凭证后方能付款。

3、各项垫付款项(押金、保证金),必须由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核、审批后,由经办人必须向财务部门提供应收单位、金额和收回时间等资料,并负责收回。

第十七条:严禁无合同、无项目或未经审批而擅自汇出款项,擅自汇款的会计人员和决定者均应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严格按合同规定支付款项,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有效委托,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不准签发无“收款单位”、无“款项用途”或无“签发日期”的转帐支票。凡签发的支票,必须在支票、存根上作出相应填写、记录并由领用人签字。

第十九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超越工商登记注册范围以外经营。不得进行期货股票、外汇、产权的交易买卖。

第二十条:违反审批规定使用资金,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行政处分,同时主管领导和会计人员、经手人均应负责连带责任。会计人员事先有拒绝并向上级领导报告的,可免予责任。

第四节

会计核算

第二十一条:公司会计核算按财政部《建筑装饰企业会计制度》执行,遵守会计准则和会计原则。第二十二条:各种存货(成本)应按取得的实际成本核算。

第二十三条:利润为企业在一个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的财务成果,其计算公式如下:利润总额=工程施工利润(或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十四条:所有者权益为公司股东拥有企业净资产的权利,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二十五条:公司税后利润,在结算后,按股东会决议进行分配,但必须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第二十六条:股东应分利润,未直接支付的,应转入应付利润帐户反映。

第五节

成本核算及费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装饰工程的成本核算以单项施工项目作为核算对象,公司在工程施工实施之前,要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支出和费用以及收入计划进行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并对收支状况和现金流量进行分析。在“存货”科目下设“装饰成本”和“装饰成品”一级科目,并以施工项目为单位设立“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项目部管理费”、“公司综合管理费”、“项目财务成本费”等成本项目并结合项目实际细化后进行核算。

第二十八条:开发产品过程所发生的成本费用,凡能分清受益对象的,可直接记入受益的成本对象,一时分不清的,可先按单项工程总的施工项目进行归集,待竣工验收后以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到有关成本对象。

第二十九条:成本核算资料必须正确完整,责任清楚,如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各种耗费。有关成本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帐册、预提待摊和费用分配资料等内容必须真实齐全,编制和记录必须及时。

第三十条:暂支款及费用管理:

1、各部门及个人因工作需要暂支款时,必须填写“备用金领取凭证”或“支票暂领单”,写明暂支金额、用途和还款时间,由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字,报总经理审批(伍仟元以上报董事长审批)。

2、领用备用金以谁领谁用为原则,主要用于差旅、购买办公用品。

3、借款购物须三天内结清;借款出差,一星期内结清;借款接待事后结清。

4、凡上次借款未结清的不能第二次借款暂支,愈期未清,扣减工资,所有以个人或部门公司名义暂支的款项必须在年末全额还清。

5、公司任何岗位接洽装饰工程业务,公司实行分类别给付佣金制(佣金给付标准届时根据国资项目、房产项目和其他项目三种类别由公司总经理室、董事会另行会商后明确),即接洽的工程未签约前不予报销业务费用(签约后可在公司给付佣金限额,内补报发票)。

凡介绍的工程投标前,要先行装修样板房、编制标书的,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室及时召开分析会,进行风险评估。如决定参与投标并装修样板房、编制标书,则由合约成本部填报成本投入测算表(并附加计算说明,如不中标,可能造成的损失金额),经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会签,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才能进行样板房装修、委托编制标书并支付相关费用。

6、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费用另见相应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公司季末、年末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组成,并应在每一季度后的前十日和新的一月十五日前分别报送公司各股东。

第三十二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由公司股东会制订分配办法。第三十三条:会计档案须专人保管,并参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为公司董事会。

第四篇: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一、一切预算收入、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准许的票据,一律纳入镇财政预算管理,内部收据无效。

各部门及个人严禁坐收坐支,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违者按财经纪律处理。

二、财政所设预算外专职会计,统管机关各部门的财务。

各部门必须把收支情况交专职会计核算,做到日清月结。

三、资金运行办法:需用款项,经主管领导批准拨款后,月终部门办事人员把原始支出单据交财政专管员核销。

四、镇主要财政支出实行镇长一支笔审批制度,由镇长审批签字后,财务方可入账核销,重大支出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五、实行财务资金报告制度。

凡因事需用现金或大额支出的,必须由主办单位写出报告,写明事由,主管领导报镇财政所和镇长审批后方可支取,报销单据和报告吻合方可报销。

六、部门支出500元以下者,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500元以上者需报请镇长审批。涉及分管实体工作的领导,各项办公费用(包括电话费、招待费、燃油费、维修费、文印费等)均由本部门负担;没有分管实体领导的办公费用,由镇财政负担。

七、党报、党刊订阅,统一由主抓宣传的领导负责办理,其它摊派性的报刊镇财政不承担。

部门报刊订阅,费用自理。

八、当月的支出单据经领导签批后,必须在次月五号前到财政所核销入账,过期一律不予报销(假发票不予核销),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违者追究责任。

九、每月1—5日为核报时间日,其它时间不予核销。

十、各部门严禁贷款借款,如有发生,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镇财政及各部门不准承担一切经济担保的责任,违者后果自负。

第五篇: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 五大循环管理制度

3.1财务管理循环

3.1.1财务预算

年初管理会议-财务预算,分解落实到相应的责任部门并作为考核部门绩效的指标:

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财务总监领导,各部门均被纳入,部门经理参加;

专人汇总编制财务预算和滚动预测,各部门上报各自预算;报管理委员会讨论,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执行,董事会和集团财务备案;

3.1.2财务分析

1、提交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财务分析:本月的三大财务报表及异常财务事项、运营分析、盈利分析(收入-成本-费用分析)、流动性、偿债等分析,并反馈管理层。

3、预算指标考核:收集/对比数据-措施-奖惩-提交集团管理层。3.1.3.2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的原则与依据:

1、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资金预算,并对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起指导性作用;

2、企业根据资金预算和月度工作计划,编制月度资金预算,作为企业阅读资金管理的指令性标准;

3.1.3.5银行存款

3.1.3.5.1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企业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用存款账户:此账户是企业为特定用途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而开,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基金等。3.1.3.5.2银行存款业务办理管理

1、银行存款业务办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与企业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银行账户仅供企业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2、企业与银行签订的结算合同中需要明确款项收付的结算工具、结算方式、结算时间等内容。3.1.3.6网上银行存款的管理

1、开办网上银行的账户严格按照开设银行账户的审批流程审批。

2、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审批与管理严格按照普通银行存款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网上银行的银行存款业务至少设操作员、复核员与转账员三级。3.1.3.7票据管理规范

3.1.3.7.1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1、出纳人员在向开户银行领购支票时,必须得到资金主管与财务经理的授权审批。

2、出纳人员领取的票据额必须在银行存款的额度内。

3、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4、企业的各类业务往来原则上使用转账支票,确需签发现金支票的,则需上报财务经理批准。3.1.3.7.2票据的遗失处理与核销

1、票据的保管、领用人员必须保管好票据,若不慎遗失,由当时的持票人负全责。

2、部分票据遗失时的处理方法。

3、持票人的现金支票不慎丢失时,持票人应立即上报财务部,财务部及时联系银行采取措施。

4、持票人持有的转账支票不慎丢失时,持票人应立即联系收款单位请求协助防范。3.1.3.7.3票据的结算

1、业务中使用票据结算时,经手人必须审核票据的内容,确认其为有效票据。

2、使用支票结算时,有效支票的标准内容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3、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要求不能写错或遗漏一个字。

4、填写的日期必须在十日以内。

5、交款企业的财务专用章、企业法人章、财务负责人章齐全、清晰。

6、支票用碳素笔填写,内容清晰,无涂改。3.1.3.7.4票据管理的其他规范

1、企业票据与印鉴的保管分开,出纳员不得保管相关印鉴。

2、企业在同城结算时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3、各种票据的结算日期: 3.1.3.8印章管理制度

3.1.3.8.1印章的制作、保管、废止

1、企业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企业指定的部门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2、经相关管理人员授权后由行政部负责制作财务方面的印章,印章具体分事项印章、财务专用章与人名章三类。

3、企业财务方面相关的事项印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人名章由本人自己保管或本人授权他人保存,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负责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3.1.3.8.2印章的使用

1、使用印章时,使用人必须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说明使用印章的理由、起止时间、印章的种类、材质及申请人等。

2、印章使用申请单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连同需用印盖章的文件一同交予印章保管人盖章。

3、印章保管人要仔细审核印章使用申请单的事项和相关管理人员的批示,若认为不符合相关规定,可拒绝盖章。

3.1.3.8.3印章使用的其他规定

1、印章保管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将保管的印章及相关文件交割,否则不允许离职或调动。

2、企业中任何涉及财务印章的使用事项均需按本制度规定程序执行,严禁擅自使用印章。3.1.3.9公司信用卡管理:

1、原则上禁止给雇员发放公司信用卡。

2、给GM/CFO等发公司信用卡时,需经过董事会书面批准,每月审核信用卡对账单。3.1.3.10公司借记卡管理: 3.1.3.11外汇管理:

1、限额内:需要总经理审批。

2、超限额:需要授权董事批准。

3、营业收入中的外币、外汇,收款员必须详细记录在营业收入日报表中,连同收费单据一起缴交出纳入库。夜班的外汇收入,存入会计部特殊保险柜中,于第二天上午缴总出纳入库。

3.1.4存货管理

3.1.4.2存货授权审批制度 3.1.4.2.1采购计划审批

1、周采购计划审批

2、月采购计划审批

3、年采购计划审批

3.1.4.2.2采购货款支付审批流程

1、采购货款支付先由采购部经办人员认真填制付款申请表,对收款单位、付款金额、用途及合同号码(附合同原件)均要详细填列,并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完全责任。

2、货款支付按照相应的审批权限由相应审批权人审批。3.1.4.2.3存货保管授权审批

1、存货保管的授权审批适用范围为在库存货业务开展所涉及的授权审批事项。

2、存货在库期间,原则上不允许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其他部门和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可进入仓库。3.1.4.2.4存货报废授权审批

1、存货报废的授权审批适用于存货在保管、使用等过程中由于正常原因或非正常原因失去原有价值,需要进行报废处理的事项。

2、存货报废授权审批分为常规授权审批和特别授权审批。

特别授权审批流程基本上按照上一条款的流程进行,但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不同: 3.1.4.3存货采购控制制度

3.1.4.3.1存货使用部门存货采购申请控制

1、存货采购申请的提出:

2、存货需求部门经理将《采购申请表》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根据本期预算及上级经理意见审核批准并盖章。

3、物资需求部门将财务部批准盖章的《采购申请表》交给采购部。3.1.4.3.2仓库存货采购申请控制

1、仓储部根据现有存货的库存量计算出请购量后,填写请购单,交采购部、财务部及主管领导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仓储部在提出采购申请时,应综合考虑各种材料的采购间隔期和当日材料的库存量,分析确定应采购的日期和数量,或者通过存货管理系统重新预测材料需求量以及重新计算安全库存水平和经济采购批量,据此进行再采购,降低库存或实现零库存。3.1.4.3.3存货采购过程控制

1、采购部凭被批准执行的请购单办理订货手续时,首先必须向多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单,获取报价单后比较供应货物的价格、质量标准、可享受折扣、付款条件、交货时间和供应商信誉等有关资料,初步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并准备谈判。

2、采购人员根据谈判结果签订订货合同及订货单,并将订货单及时传送给生产、销售、保管和会计等有关部门,以备合理安排生产、销售、收货和付款。

3、采购部经理签署采购合同。采购人员将《采购申请表》和采购合同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

3.1.4.3.4存货采购核算

1、对于发票账单与材料同时到达的采购业务,材料验收入库后,根据发票账单等结算凭证确定的材料成本进行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贷记“银行存款”、“内部往来”或“应付账款”。

3.1.4.4存货领用管理制度(物料发放管理细则)

1、为了对存货领用过程进行规范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各类原材料和辅助材料仓库存货的领用管理。

3、企业材料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所需材料的领用。3.1.4.5存货发放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存货发放管理,确保存货发放秩序和授权审批流程的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成品仓存货的发放管理。

3、成品仓库工作人员在接到销售部开列、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或调拨单后,首先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客户对产品的要求,凭出货单或调拨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3.1.4.6物资储存保管管理制度 3.1.4.6.1存货入库管理

1、购进原材料等存货,入库前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2、存货入库按实收数量计算,并在实物账卡上进行记录。

3、仓库工作人员对所有入库货物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和控制。

4、仓库工作人员全面掌握仓库所有货物的贮存环境,堆层、搬运等注意事项,以及货品配置(包括礼品等)、性能和一些故障及排除方法。

5、对于已售产品退货的入库,仓储部应根据销售部填写的产品退货凭证办理入库手续,经批准后,对拟入库的商品进行验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应分清责任,妥善处理。对于劣质产品,可以采取修理、报废等处理措施。

6、搬运人员在货物搬运完毕后,不得在仓库逗留。3.1.4.6.2存货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

1、仓库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所有入库人员均需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必须在仓库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出仓库,并遵守仓库管理制度。

2、所有人员不得携带能够容装手机或配件的包装物品(如手提包、纸袋等)进入仓库,确需带入的,须允许仓库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3、库房设施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3.1.4.6.3存货账目管理

1、存货账目的范围包括入库单、出库单、存货明细账以及台账等。

2、所有出入库物资,均需按品种登记入库单和出库单,并将收、发数量登记后结出余额,随时与实存数量进行核对,并做到卡实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处理。

3、仓储部对入库存货建立存货明细账,详细登记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部就存货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核对。

4、存货明细账记录应有合法依据,凭证必须完整无缺,记账时应遵守以下记账规则。

5、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必须按品种、规格登记,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存五年。

3.1.5财务核算-业务循环

1.销售与收款环节:

2、采购与付款环节:

3、会计档案

3.1.6财务核算-成本费用

1、生产类成本:

1)企业成本管理程序,GM对成本控制负最终责任,以CFO为首的成本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 2)成本管理包含:新产品成本规划、企业成本计划、制定标准成本、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记录和分析、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化建议、使用先进生产管理技术和手段控制成本;

3)产品成本计算制度的类型:实际成本计算制度&标准成本计算制度,全部成本计算制度&变动成本计算制度,产量基础成本计算制度&作业基础成本计算制度;

2、管理费用: 保险费用:

保险管理委员会:保险管理程序,保险预算,企业购买的保险有两类: 投保程序:

索赔程序:

保险分析:

3、报销费用:

1)分类归属:

2)费用报销及公务出差管理程序:含交通、食宿、招待费为主的各项费用的标准和审批程序; 严控招待费:原则上普通业务员不发生招待费,如需发生,需事前申请并经主管副总电话批准;

4、工资与福利:

3.1.7财务管理

3.1.7.1投资管理

1、投资管理程序:

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至少三年),应含有三年的资本性投资计划及资本来源;

投资过程:立项,可行性分析、投资计划、项目管理、投资效益评估、审批、监督审计,责任追究制度。

2、投资支出计划:

市场分析:详细数据为基础,应对市场份额及竞争对手进行分析;

项目汇总表:产品类、产能类、质量类、环保类、基建类(建议分类标准,企业自行决定);

3、固定资产投资:

投资项目收尾:

固定资产处置:填写《固定资产处理申请表》

4、对外资本投资管理:

投资程序:

处置控制(收回、转让、核销):

5、无形资产管理:

6、投资项目期末报告:

7、岗位责任制: 3.1.7.2融资管理:

1、融资管理程序:

1)咨询法律顾问后总经理签字,定期不定期审计监督; 2)企业资本结构规划,盈利分配制度;

2、银行贷款:

1)贷款计划:金额、担保抵押方式、用途、期限、利率、服务费、违约处罚、提款条件; 2)贷款过程控制:每月将贷款使用情况、偿还情况,书面报告集团财务部;

3、对外提供担保:

1)仅限用于本企业经营管理目的;关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用途、金额、担保方式、担保处理; 2)被担保方资信条件:

3)担保审核各级审批权限,最终经股东大会审批确认;

4、信用证:企业对外开出信用证,只可用于支付董事会批准的进口设备或原材料贷款。

3.1.8税收筹划:

1.税务会计:负责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2.税务管理:

 缴税方式:网络、实地、代扣代缴;

 税务稽查:税务自查并反馈税务部门,接受税务部门稽查。

3.1.9财务内审

3.1.9.1固定资产管理 3.1.9.1.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的购置

1)购置固定资产应当由使用部门做出购置计划,报设备管理部统一登记备案。设备管理部根据企业资金状况和工作情况,制订全企业的购置计划,确定购置的数量和顺序,报企业领导层决定后实施。2)临时急需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后,报经企业主管经理批准后购置。3)企业全部固定资产购置均由财务部统一列支,设立固定资产金额账及品种数量明细进行管理。4)固定资产实行编号管理。固定资产配属有关部门前,由设备管理部和财务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2、资产移转、闲置及减损  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企业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拨、转移、借出和出售。

2)企业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账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人员进行账、卡交接。3.1.9.1.2固定资产使用与维护

1、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锈、防蛀等工作。各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照制度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2、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

3.1.9.1.3固定资产的折旧与报废  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设备报废单(一式三份),由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相关报废手续。

2、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3、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在生产线上使用,经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4、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封存、保管。3.1.9.1.4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会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应于每季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 项,盘点后应填写“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呈报(总)经理核决后送会计部门,一份送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3.1.9.1.5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1、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是用于进行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依据。

2、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部签发,通常一式三份,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各一份。3.1.9.1.6建立固定资产登记簿

1、为了汇总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使固定资产卡片适应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要求,资产管理部应按固定资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增减登记簿。

2、增减登记薄的两种登记核算形式:

a.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开设账页,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余额; b.按固定资产类别开设账页,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余额。

3、增减登记薄以固定资产调拨(增减变动)通知单作为增减登记的依据,对固定资产的增减进行序时核算,每月结出余额。

3.1.9.1.7固定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 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审核审批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编制本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 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审批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对于定期的维修保养应提交维修申请。 固定资产处置与转移申请批准 固定资产报损和报失申请审批:

a.固定资产发生破损或丢失时,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损或报失申请单;

b.报损固定资产的预计价值在×万元以下,报财务总监审批即可;价值在×万以上(含×万),上报企业总裁审核批准;

c.报失固定资产的预计价值在×万元以下,报财务总监审批即可;价值在×万以上(含×万),上报企业总裁审核批准。

3.1.9.1.8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制度  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与预算

1、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的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填制《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以及部门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在经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资产管理部汇总。

2、管理部固定资产管理员对各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新增计划表》和《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进行审核汇总,并据此编制企业的《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表》,报财务部批准备案。3.1.9.2其他资产清查

1、存货管理:存货调用/存量管理,验收记录,定期盘点;

2、行政办公用品管理:领用记录;

3、应收/应付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1)会计核算明细账-发票/出库单/运输单/收货单,预提坏账,未达账项30日内处理; 2)长期挂账按规定核销处理-黑名单,建立跟踪回款记录,长期应收款继续跟进。

应收/应付对账:按月编制对账单发给客户-做发函记录,客户确认对账单,单据返还财务部;

以资抵债: 1)确定客户历史清白/资金紧张/抵债货物市场良好,提出书面申请; 2)管理层批准,签抵债协议后执行,收到抵债物后第一时间转让出售。核销:退货发生,得到客户书面确认后,我公司检验货品确系质量问题。3.1.9.3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计划的制定,制定的审计机构-与财务部相独立,定期更换:

2、审计项目:风险审计、绩效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基本点,另有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法律法规审计等专项审计;

3.1.10无形资产管理

3.1.10.2企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3.1.10.2.1无形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

1、无形资产管理的种类:

1)按管理层次划分,无形资产管理可分为无形资产宏观管理与无形资产微观管理;

2)按无形资产形成的阶段分类,无形资产管理可分为开发设计阶段管理、申请权益阶段管理、权益维护管理、应用管理;

2、无论无形资产管理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企业都要为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合适的人员。所以,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的配备以及明确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也是无形资产管理的工作内容之一。

3.1.10.2.2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管理

1、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构成

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应由企业的主要领导负责分管,主要由6个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1)办公室负责企业名称、徽标的管理;

2)工程技术部负责企业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的管理; 3)营销部负责企业注册商标的管理;

4)企管信息部负责企业著作权、制度汇编、计算机软件、文档资料及管理经验的管理; 5)投资发展部负责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6)财务部主要负责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和核算。

2、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

1)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制定、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2)对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开发、引进、投资进行总体控制;

3、无形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

1、贯彻国家法规,制定企业无形资产规章制度。

1)无形管理机构要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无形资产方面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

2)无形资产管理机构还应以国家法律为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结合企业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各种规章制度,使企业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步入正常轨道,促进无形资产资源在企业的正常发展。企业的无形资产规章制度既包括无形资产综合管理制度,又包括无形资产具体各个要素的管理制度,还包括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联的无形资产各发展环节的管理制度。

2、制定无形资产发展战略。

1)无形资产发展战略只是企业在无形资产管理方面的总体思路和大原则,而要实施这个战略还要靠扎实细致的工作来 实现。因此,无形资产管理机构还要在无形资产发展战略 的基础上,与其他职能部门编制无形资产的工作计划。

3、办理各种无形资产的法律事宜。

企业无形资产管理机构应负责办理无形资产相关法律事宜,具体事项包括以下两项:

1)无形资产的法律权益取得,办理专利权在国内、外的申请手续,办理商标权在国内外的申请注册手续,办理各类作品及计算机软件在国内外的著作权登记手续。

2)无形资产的权益维护和保护,办理专利年费的缴纳手续,办理商标续展手续,调查侵犯本企业无形资产合法权益的事件,并负责有关的无形资产的法律诉讼。

4、无形资产转让、许可及投资合同的制定与执行。

无形资产管理机构要负责对外的无形资产转让、许可使用合同及对外以无形资产投资联合的章程、合同订立与执行,向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或备案手续。督促有关方面履行各自的义务,执行无形资产的各类经营合同,及时、足额收取无形资产的转让、许可使用费用,按收取应分得的利润。3.1.10.3无形资产授权批准制度 3.1.10.3.1无形资产投资的授权审批

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

1)本企业所有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均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 2)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无形资产的投资项目,由无形资产相关责任部门提出申请,经按照审批权限审批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2、无形资产购置审批权限

1)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资产购置的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超限额的无形资产购置计划。2)董事会

(1)审批除股东大会审批权限外的其他购置计划,或对总裁决策权限作出授权。(2)审批无形资产购置预算。(3)审批无形资产购置计划。

3.1.10.4取得与验收控制制度 3.1.10.4.1无形资产的增加

1、无形资产增加主要包括无形资产自创、购置、受赠、受让、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无形资产的数量和价值量的增加。

2、无形资产的外购,要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经过充分论证和严格的审批,避免重复、盲目引进。

3、采购申请:请购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按授权审批权限交由相关部门审批,请购部门需同时提交所需采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等。3.1.10.4.2无形资产的验收

1、企业外购无形资产,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2、企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由研发部门、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无形资产移交使用验收单,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3、企业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3.1.10.4.3无形资产取得时的入账处理

1、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把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用、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租金、借款费用、设备折旧费等,应于当期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计入各期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在该项无形资产获得成功并依法申请取得权利时,不得再将原已计入费用的研究与开发费用资本化。

2、企业自行购进的无形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入账。

1)无形资产的购进是指无形资产的有偿转让,涉及出让 和受让双方,即出让方放弃无形资产获得会计收益,受让方付出经济代价获得无形资产。

4、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换入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1)收到补价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确认的收益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减去补价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

2)支付补价的,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补价,作为实际成本。

5、企业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3.1.10.5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制度 3.1.10.5.1处置鉴定。

处置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如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和技术鉴定,确保无形资产处置的合理性。3.1.10.5.2处置审批。

根据授权审批权限,对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3.1.10.5.3处置与转移

1、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2、对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如下表所示),经企业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清理。

3、对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应由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无形资产业务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处置。

3.1.11往来账款管理

3.1.11.2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3.1.11.2.1应收款项管理

1、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明细账必须以经核对的工程合同、购销合同(附出库单)及汇款凭证(付款凭证)为依据予以记账,应按照不同的应收款项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2、应收款明细账调减必须要有分管领导书面批准。

3、建立应收款项内部管理报告制度。1)分管应收款项的财务人员在每月5日前对上月账中的应收款进行清理,并根据工程合同、购销合同及企业应收货款规定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对拖欠货款理出清单,并理出潜在核销账款交主管领导,由合同签订单位提出解决办法,经主管领导批准之后执行。

2)分管其他应收款的财务人员在每月5日前对上月末按企业规定归还借款的单位和个人账中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对不按规定及时还款的个人扣发其当月工资,并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催收;对超期一个月还未归还借款的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保全人员配合催收。

4、预付账款的管理:

1)预付货款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2)预付货款的对象是实施分级管理。

5、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因发生问题未能收回时,由经办业务人员提出书面说明,会计应单独设立明细科目予以列示。

6、当应收账款的回收成为问题时,应依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1)经理会议研究处理方法。2)依法起诉,申请法律裁决。3.1.11.2.2赊销商品管理

1、赊销商品前,应收账款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应尽可能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并报告销售主管,赊销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报总经理决定是否予以赊销。

2、为了防止坏账损失,赊销产品时应办妥下列事项: 3.1.11.2.3销货账款管理办法

1、凡销货或服务收入均应开立统一发票,并依序填入当天的《销货日志》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同时过入《客户名别应收账款明细卡》中,不得漏开、短开或多开。

2、遇销货退回或重开发票时,均应将原开统一发票的收执联收回作废,并填制《销货退回通知单》,以赤字填入当天的《销货日志》或《服务收入报告》中列为其减项,同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开发票日期,并过入《客户名别应收账款明细卡》中。3.1.11.3应收票据处理办法 3.1.11.3.2票据的兑换、换票与退票

1、所收的支票已缴交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各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财务部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商品,或新开支票,才能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述规定办理。

2、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或发生销货退回时,应依下列两款办理: 1)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并呈营业单位的相关主管批准后,方可送会计人员办理,其折让部分,应设销售折让科目,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2)遇有销货退回时,应于出货日起 日内将交寄货运收据及原始统一发票取回,送交会计人员办理,其退回部分,应设销货退回科目,不得直接由销货收入项下减除。

3、财务部接到银行通知客户退票时,应即转告营业部门,营业部门对于退票无法换回现金或新票时,应即寄发存证信函通知发票人及背书人,并迅速拟订对策处理,并由营业部门填送《呆账(退票)处理报告》,随附支票正本(副本留营业部门供备忘催办)及退票理由单,送财务部依规定办理。

3.1.12供应商往来对账管理

3.1.12.1供应商往来对账

1、供应商档案的管理

各下属单位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资料,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在系统中的编号、单位全称、单位简称、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地址、业务员姓名、主要经销品种等信息。如果供应商资料发生变更,各下属单位财务部应及时取得变更依据(工商证明等)并进行更新。

2、合同条款执行的监控(涉及到各种应收费用的确认、收取等)

各种应收费用的入账必须有书面依据(合同、协议等),应及时与供应商的相关业务员进行确认,并要求供应商及时入账。若有异议,请供应商及时与下属单位的采购部或财务部结算组协调处理。3.1.12.2往来对账过程管理

1、应收、预付、应付科目明细账的核对

每月财务结账后,及时通知供应商前来核对应收应付账,并出具《对账余额调节表》,对于未达账项要及时查找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调整。

1)未达增值税发票:应及时查找未入账增值税发票的去向,及时处理或退票,若是增值税发票中有而进货单中没有相应的型号数量,要求供应商提供我方的已验收证明,以便企业采购人员及时补订单;若是型号或单价有误,可及时退换票。

2)未开单据的折让部分,要求供应商及时开具。

2、各种应收费用的核对与确认

1)所有应收款项及未挂应收临时收回的款项应由供应商财务确认或由供应商财务授权委托的业务代表签字确认。

2)各下属单位财务部结算组负责与供应商确认合同、补充协议中规定的各项应收款项;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确认各项临时性的、无合同和补充协议的应收款项。3.1.12.3对账时间规定

各下属单位财务部必须加强与供应商的常规对账工作,并按下列规定的时间、频次进行操作:

1、务往来较多的供应商每月对账一次,业务往来较少的每季度对账一次。

2.各种应收费用必须每月与供应商核对一次,如果供应商业务员不及时将回函带回,我方将拒绝给对方付款。

3.1.13成本费用管理

3.1.13.1成本费用核算

1、成本费用核算依据

1)国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会计制度》。2)有关的消耗定额、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的政策文件。

2、成本核算对象

1)产成品:指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并已经验收合格入库可供出售的产品。

2)在制品:指月终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需等待检验等原因,不具备入库条件的各种形态在制品。

3.1.13.2成本控制管理 3.1.13.2.1生产成本预算编制

1、生产成本预算编制程序

各有关部门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在每年11月份,向财务部提供下一及每月的成本预算资料,财务部于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成本预算,经总经理审查后,于12月底上报董事长,经批准后贯彻执行。

2、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分工

财务部负责组织整个企业成本预算的编制。与生产成本有关的各专业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生产技术经济指标的制定、分管专业和生产成本的预算编制。

3.1.14关联方交易

3.1.14.1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这一定义的要点有:

1、按照关联方的判断标准,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即通常是在关联方关系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关联各方之间的交易。

2、资源或义务的转移是关联方交易的主要特征。通常情况下,在资源或义务转移的同时,风险和报酬也相应转移。

3.1.14.2关联方交易的类型

企业会计制度举例说明了关联方交易的例子,这些例子只是各种交易形成的一部分。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交易,应以交易是否发生为依据,而不以是否收取价款为前提。关联方交易类型主要有:

1、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是关联方交易较常见的交易事项,例如,企业集团成员之间互相购买或销售商品,从而形成了关联方交易。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例如,母公司出售给其子公司设备或建造物等。

3、提供或接受劳务。例如,A企业为B企业的联营企业,A企业专门从事设备维修服务,B企业的所有设备均由A企业负责维修,B企业每年支付设备维修费用20万元。3.1.14.3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要求包括:

1、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别情况处理。

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影响的关联方交易,如果属于重大交易(主要指交易金额较大的,如销售给关联方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10%及以上的),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披露。分别关联方披露,是指分别各个关联企业和关联个人予以披露;分别交易类型披露,是指按照交易的各种类型分别披露,这里的类型是指企业会计制度中就关联方交易所举例子的内容。如果关联方之间属于非重大交易,类型相同的非重大交易可以合并披露,但以不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正确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为前提。

2、在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这些要素一般包括:

1)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在披露时要求披露两年期比较数据,两年期的比较数据是指各期的实际发生额或各期实际发生额占该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如果两年比较资料中有一年属于重大交易,另一年属于非重大交易,应视为重大交易分别关联方和交易类型予以披露,不能采用合并披露的方式。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在披露时要求披露至本期期末止的关联方交易累计未结算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并披露其两年期的比较数据。但不需要披露本期发生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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