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从自然辩证法看医患关系
安徽中医药大学
自然辩证分析 医护人员被伤害事件
针灸推拿专业 学号:20140158 姓名:陶秀传
自然辩证分析医护人员被伤害事件
摘要:这几年,医患关系紧张,医闹事件频发,医生与病人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医生被砍伤,甚至出现医生被杀的事件。现将从自然辩证法出发,分析医患矛盾的现状、本质以及产生的原因,最后从医方、患方、其他社会因素方面考虑,提出医生被伤害的解决方法。
关键字:医生被伤害,医患矛盾,原因,解决方法
1.医患关系的现在状况
近年来,医患关系问题一直是舆论的焦点。小到辱骂推搡,大到殴打、行凶杀人的事件多见报端。202_年1月24日晚,医院告知董芳泽(患者,女,24岁)有重症抢救病人需要住进其病房,在该病人住进后,董芳泽,于是联系父母。其父母董安庆、袁亚平25日凌晨,在病区护士站与当班护士协商无果情况下,袁亚平使用折叠伞打了护士肩部和腰背部各一下,并走进护士站抓住陈星羽衣领,将其拖出护士站。并与前来制止的医护人员发生强力推搡,该护士被诊断为双下肢瘫痪。202_年,全国多地发生伤医、杀医事件。此事件将医患关系问题再次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中国医院协会和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发布《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指出,202_年至202_年,近10年间共发生导致医生残疾、死亡的恶性暴力伤医事件40起。202_年达到顶峰,共11起。有96%的医院的医务人员遭到了谩骂、威胁。超过六成的医院有医生遭受过患者的攻击并明显受伤。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王玲玲表示,根据调查,202_年,参与调查的医院中,有96%的医院医务人员遭到过谩骂、威胁。医务人员躯体受到攻击、造成明显损伤事件的次数逐年增加,发生医院的比例从202_年的48%上升至202_年的64%。根据统计,近10年来发生的40起恶性暴力伤医事件的肇事者以30-50岁男性居多。行凶的主要原因多是患者死亡、久病不愈或仅仅因怀疑而怀恨报复医方。这其中也有精神病患者行凶,但不足一成。肇事者中家庭不幸的也占多数。其家庭多有不幸,父母离异、本人离婚、被骗婚、未婚、童年不幸占五成以上。从本人性格与精神状况来看,近四成性格内向、孤僻、偏执,近三成曾有精神病史。如果分析这些人暴力伤医的原因,对治疗方案、治疗效果、检查结果等不满意迁怒医生的占八成以上。只有3起是和医院有医疗纠纷。据了解,此次《医院场所暴力伤医情况》调查对象包括全国三级、二级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医务人员及患者。共发放调查问卷32400份,回收有效问卷16908份,有效回收率为52.2%。覆盖30个省份,涉及医院316家,医务人员8267名,患者8204名。①
伤医的原因一般是不满意治疗效果、不满意医护人员工作效率、沟通不良等。不难想象,这些伤医、杀医者怀疑医生缺失医德,有着满腹牢骚和怨恨,认为自己或家人被逼得走投无路进而采取暴力报复,那么难道医生就应该用自己的生命为他们所犯或未曾犯过的错误买单么?
2.医生被伤害的本质内容
任何事物都是由诸多矛盾构成的复杂矛盾统一体,其中包括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同时每一个具体矛盾有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作为矛盾方面存在着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由于矛盾具有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发展也具有复杂性,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科学认识事物的基础,也是正确地解决矛盾的关键。解决不同矛盾要采取不同的形式,应用多种多样的方式方法。②
矛盾是对立统一的。医和患是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其对立性或斗争性是指医生和患者在诊疗期间处于施事与受事,服务与被服务的供需关系;病人缴纳一定数额的治疗费用,实质上购买的是医生较高的专业知识来为自己治疗病痛,因而对治疗结果抱有较高的期望,认为医生收了钱把事办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而相对而言,医生则是出售自己的技术知识以换取酬劳,但考虑到自身职业技能、病人身体状况、设备、药品等多方面因素,并不能完全保证把病人医治痊愈。
另一方面,医患双方又是统一的。医生和病患相互依存,没有病人,医生就无法施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将会面临失业,失去存在的价值;没有医生,病人将无法得到救治,生命健康得不到保障;两者的目的是相同的,就是战胜疾病,实现各自的期望;病人通过治疗能减轻或消除病痛,恢复健康,医生能从病人的病情好转和感谢中获得满足感和自我认同,实现自己的价值。
对立统一规律是从实际出发,解决当前医患矛盾、医疗纠纷的武器,无论医务人员还是患者,无论主管部门还是媒体,必须好好利用这一宝贵手段解决问题。
3.医患矛盾产生的原因
医务人员方面
1.1 专业思想不稳定,服务观念相对滞后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医院引入竞争机制,医务人员的付出与回报(报酬)无法与其他行业相比,而服务对象的要求却越来越高,从被动开始走向主动。如果不能很快适应改革发展的形势,专业思想不牢固,工作就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在日常工作中,会表现态度生硬、解释不耐心、表情淡漠,不尊重患者,与患者缺乏沟通,是引起冲突的主要原因。
1.2 法律意识淡薄,工作质量不保证 由于社会的发展进步,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医护人员的法制观念还相对淡薄,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致使有的同志工作马虎不认真,敷衍塞责,违反操作规程,不能做到慎独,使患者对其信任度降低[2],或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属于医护人员做的事,让患者或家属去做,引起患者的不满情绪,导致医患冲突发生。
1.3 缺乏自我控制能力 来院就诊的患者形形色色,其中不乏修养不高、素质低下者,如出言不逊、恶语伤人、不听劝告、不配合治疗,使医嘱无法完成,有些医务人员情急之下与之争执,导致冲突发生。
1.4 技术水平不过硬 专业理论知识不足,如穿刺不能一针成功,对疾病治疗护理知识缺乏,抢救仪器不熟悉,操作不熟练,抢救患者时动作迟缓,病情观察不严密,处理问题不果断等,给患者增加不应有的痛苦和麻烦,容易引起患者或家属的误解,在得不到谅解的情况下,易发生医患冲突。
1.5 工作任务硬繁重而人员不足 尤其是护理人员严重缺编,而护理工作平凡、琐碎,基础护理、生活护理、危重患者的护理、病情观察等,加之额外的记账、催款、送标本等工作,导致护士身心疲惫,无暇顾及患者的情绪和心理状态,使患者或家属产生不满。
患者方面
2.1 素质低下 不尊重他人的劳动,主要表现为治疗护理不配合,说话尖刻,尤其对待护士,不懂得“三分治疗,七分护理”,认为护理工作低人一等,从人格上歧视护士,使正常的护理工作无法实施。
2.2 病情变化对患者情绪的影响 由于患者的思想认识水平、社会地位、阅历、从事职业、个性等不同,对待疾病的认识也不同。慢性患者情绪敏感、脆弱或者由于病痛的折磨使患者产生焦虑、易怒情绪,甚至报复心理,易与医务人员发生冲突。
2.3 患者及家属的期望过高 认为来到医院医护人员就应治好病,解除痛苦,恢复健康,药到病除,妙手回春,但是医疗服务不同于一般的消费服务,医学的发展还存在难题,还有其局限性,一旦患者病情好转过程长,甚至恶化或不治身亡,其家属便失去理智,导致激烈的医患冲突。
2.4 经济因素 患者的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也是直接制约患者情绪的主要因素。目前,由于新型诊疗设备的引进以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使用给患者带来福音的同时,也相对增加了患者的经济压力,而社会支持、保障系统还不够健全。当患者花了钱,治疗效果却不明显,或对收费不满,欠费治疗不能满足时,就会发泄怨气。
2.5 健康意识、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 由于社会的不断进步,一些媒体的宣传及“举证倒置”的实施,使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维权意识逐步增强,希望了解病情,参与治疗。如果忽视了属于患者享有的权利,采取了不耐心,甚至敷衍了事的态度,则会引起医患冲突。③ 3.3 从其他社会因素分析
从政府方面看,社会的发展包括环保、医疗、教育、退休养老、社会救济等等,改革开放20年来,政府注重以GDP为导向的经济发展,相对忽略了以医疗为代表的社会发展建设。近年来,医疗制度和医保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人们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政府对医疗事业的投入不够,医院要维持经营就不得不关注经济效益,产生逐利行为。
从法制方面看,规范医疗市场活动的法制并不完善,导致非法行医、非法操作等行为,这一次次挑战者患者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底线;同时,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不健全,导致医疗纠纷难以解决,患者一旦对司法机构失去信心,变会报复医生,甚至要求偿命。
从媒体方面看,许多不良媒体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将涉及面广、受众面宽的医疗问题作为炒作的首选对象揭露医疗行业的阴暗面或潜规则。他们正是利用了公众“对医学知识的相对缺乏以及对医疗工作高风险和局限性的不理解”④,将患者置于报道的弱势地位,让医生从“白衣天使”变为“白眼狼”,对医患矛盾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
4.医患矛盾的解决方法
了解了矛盾产生的原因,就需要对症下药。辩证法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要善于发现矛盾,解决矛盾。前面已经提过,医和患是统一的,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我们要重视这种矛盾的统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促使矛盾向好的方向转化,实现医患的共同目标——战胜疾病,从而防止医患矛盾的加剧,那么,解决的措施有:
4.1 从医方考虑
对于医方而言,医生应该认识到本着仁心看病救人是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对病人的诊治既是自己的生存需要,有助于实现人生自我价值,也是人生社会价值需求。因此,对待病患应该认真负责,以人为本。此外,治疗获得的收入不仅是一种物质价值,也是一种精神奖励,不应与非法行医、非法操作得来的不义之财混为一谈。
对于医院而言,应该纠正错误的经营思路,规范全体医护人员的职业行为,着力于提升 其职业素养,进行不定期考核。同时经常与患者沟通并听取意见,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4.2从 患方考虑
患者应该加强对疾病的认识和了解,减少与医生的沟通障碍,不要一知半解就妄下定论。相信医生的医术和职业操守,认真咨询并听取医生的建议,遵照医生嘱咐按时就医、吃药。在具有维权意识的同时,患者应该理性看待医患矛盾,了解医疗工作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不能因钻牛角尖而酿成大错。
4.3 从其他社会因素考虑
政府应该重视医疗卫生建设,完善医保体系,规范和整治医疗行业中的违规行为,让人民真正能放心就医。同时,应增加对医务工作者的关怀,改善他们的工作环境,做好医患纠纷后的心理疏导工作,使其无后顾之忧。
在法制上,相关部门应加强立法,规范医疗事故鉴定及赔偿标准,使医疗纠纷的解决有法可依,有法可解,保障医方与患方的利益。
媒体在报道医疗纠纷时应持着客观公正的态度,既要看到医方的过失,也要分析患者或其家属的不当之处,不能有失偏颇。同时,除了报道医疗行业存在的问题,也应多向大众展示医务人员救死扶伤的正面形象,在社会传递正能量,恢复公众对医疗行业的信心。
5.结语
医患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矛盾。患者希望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好的服务和最满意的治疗效果,但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自身素质等方面原因和现有的技术水平有时难以完全满足患者的需求,故冲突难以避免。只有正确对待医患冲突,针对其产生的原因,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才能减少医患冲突地发生,创造和谐的医患关系。在这样融洽的氛围中,治疗才能得以顺利开展,伤医杀医这样的悲剧才不会重演。
参考文献
1.秋实时间: 202_年08月20日 来源: 经济网
2.黄志斌.自然辩证法概论新编[M].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2_.3.《中华现代护理学杂志》 作者:张爱勤 徐伟琴 卢清丽 叶文静 202_-6-5 4 唐天奕.(202_).医患关系报道中的误区及对策.《新闻世界》, 202_年04期.5 王晓燕, 梁立智, 鲁杨, 吴利纳.(202_).医患关系现状的医方因素及对策研究.《中国医学伦理学》.第5期.6 修燕, 王军.(202_).医患关系现状及影响因素探析.《重庆医学》.第8期.针灸推拿专业
学号:20140158 姓名:陶秀传
第二篇:从文化冲突视角看当代中国医患关系
摘要:现今社会,医疗服务市场正在经历着日益紧张医患关系的猛烈冲击,并逐渐演变成危害社会和谐的不良因素。近些年,被媒体报道的重大医患关系事件层出不穷,其特点为医疗纠纷数量逐渐增多,涉及事件情节复杂,对社会和个人产生极为严重的不良影响,危害社会安全。本文主要阐述了医患文化的概念和由来,浅析了医患文化冲突的表现形式,从文化冲突的视角讲述如何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关键词:文化冲突;医患文化;医患关系;合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c9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2_)05-0037-02
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随着现代医学的不断发展,医患关系的概念也得到补充和扩大,其中“医方”不再只是主治医务人员,而是包括医生、护士、药检和管理人员在内参与理疗活动的全体机构和人员;“患方”也不只是单纯的求医者,而是包括患者的监护人、亲属,以及其所在的工作单位等群体。良好的医患关系,有助于创建合理有序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对社会、个人和医疗单位都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一、医患文化的概念和来源
(一)医患文化的概念
目前,很多人对“医院文化”有所了解,却很少有人知道何为“医患文化”。然而,“医患文化”在许多学者笔下早已诞生,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方和患方各自持有的世界观、价值观、双方信念、行为准则以及思维方式的总和。一般情况下,医患双方在各自掌握的资源知识和背景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这是由于其所处社会地位不同、思维方式不同、所遵守的社会行为规范不同所导致,这正是引发医患纠纷的基础条件,也是产生医患冲突的根本原因。医患之间的相互对抗、辱骂、拔刀相向、互相伤害等,导致双方都遭受不同程度的受伤,甚至死亡,是医患文化差异的外在表现形式。简而言之,医患文化冲突,是由于医患双方各自拥有的文化差异,进而导致的思想和行为上的差异化。
(二)医患文化的来源
医患二者作为拥有不同文化的主体,在医患交往中扮演对手角色,两者按照各自不同的文化习惯交流沟通,而巨大的文化差异会导致矛盾冲突,这是激化医患冲突的关键因素。不同国家和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背景,存在文化差异,必然导致冲突,而这种冲突表现在医患关系上,就形成医患纠纷。纵观历史,医患冲突也具有时代性特点,具体可分为传统冲突和现代冲突。时代更替,必然会带来不同程度和深度的变革与创新,医疗行业也不例外。新的变化容易被乐于探索新事物、敢于创新的人接受,对那些传统守旧的人来讲,则难于接受。所以,社会的现代化进程,是当代中国医患冲突存在的文化根源。作为21世纪的医学工作者,面临着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碰撞带来的巨大挑战。
实际上,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医患关系受其文明程度影响,反过来,医患关系的文明程度,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发展的文明程度。“医患关系”强调的是医患两者相同的文化,但在实际操作中,多数情况下,医患两者表现出的是文化差异,因此会产生“医患文化冲突”。“医学文化”是指:人类在医学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成果,其中包括所有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人类认识学习、钻研探索、接受鉴赏,并不断创新医学成果的过程。医学文化一方面是客观文化,如医院、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医疗法律法规等。另一方面是主观文化,如医学知识、医学观念、医学评价等医学思维方式。
“医患文化”不是作为个体单独存在的社会角色,而是各种社会关系交织的节点,其存在同社会的理论文化与医学文化、个体的思维文化与心理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中,在与社会医学文化的关系上,受社会本身的客观医学文化影响,同时也受包括医学知识和医学文化在内的主观医学文化的影响。而在医学文化中,主观医学文化起着主导作用,医患双方对医学认识和医学观念的理解,影响着医患关系的发展。
二、医患关系的体现方式
面对不同的医患个体,要考虑医患两者之间的文化水平差异。但是在这一方面,我们更侧重的是医者和患者两个不同群体之间的医患文化冲突。针对群体来分析医患的文化冲突,涉及范围包括伦理方面、法律方面和心理方面等。医患之间在认知、情感、法律、期望服务和社会心理的冲突,是医患文化冲突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学者在此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医患关系的表现形式,总结起来,主要是体现在心理层面。而医患文化冲突,包括社会层面、法律层面、伦理层面和心理层面等所有内容。
(一)社会层面
当今社会,医闹、伤医、杀医等医患纠纷事件频发,甚至医生集体罢工,这些都属于社会层面医患冲突范畴。医患社会冲突作为医患文化冲突最为广泛的形式,主要指的就是医者和患者群体间的冲突,按照“医患关系”定位,分离出来的两类人、两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然而,在媒体的参与下,媒体为吸引广大群众关注,加大了宣传力度,使得医患的社会冲突已经扩展到医务人员和公众之间。
社会冲突是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它的存在具有双面性,应辩证看待。一方面,社会冲突带来一定破坏性,危害社会稳定和谐;另一方面,社会冲突反映出存在问题,迫使促使改变社会结构,优化现行的社会制度,促进社会发展。由此可见,医患社会关系是社会发展的一个方面,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过程。在面对医患社会冲突时,不应该逃避,而是正面迎接挑战,发现存在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社会、集体和个人都要积极配合,为建立良好的医患秩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二)法律层面
医患文化冲突中最为复杂的是医患法律冲突,这正是医学立法的难题之一。实现医患双方二者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是法学的主要目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是很难实现的。从法学角度看,虽然医患双方在法律权利和义务上是平等的,但是在是否实现两者各自权力上是不平等的。从后者的意义上来讲,医患关系是掌握专业医学知识的医者与没有医学知识患者之间的的关系,事实上并不是平等的。法律判决的困境是医患法律冲突的实质。在医患冲突中,无法判断医者是否要承担必要的法律义务。因此,学界借助“医患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来处理医疗纠纷,其中包括医疗纠纷人民调节委员会、保险公司等。
(三)伦理层面
医患伦理冲突是医患冲突最基本的表现形式。从时代发展来看,伦理文化的发展也影响着医患关系。传统时代,伦理文化支配着医患关系。在此阶段,医患关系是产生于熟人之间,彼此之间拥有信任感,所以主要体现为医生和患者之间直接而稳定的人际关系。在当代医学时代,医疗技术和医疗文化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医患关系受医学文化支配也发生相应改变。当代医患关系,是存在于“陌生人”交往中的关系,彼此并不了解,而且其中掺杂了医疗机构和诊疗技术等因素,使得原本传统单纯的医患关系也演变成为错综复杂的关系。从社会现状来看,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拥有的伦理文化背景差异较大,所以,医患关系受伦理文化影响也不同。
(四)心理层面
具体来说,医患心理冲突,其实是医生和患者之间掌握的医学水平和对医学的认知水平的差异导致的。时代在发展,医学的发展也与时俱进,站在医者角度,具备专业知识和经过专业训练的高级人才数量不断增加;而患者方面,存在不同文化层次的人员,对医学知识的掌握水平参差不齐,患者对于健康的理解、对疾病的认知度以及对医生的期望水平存在巨大差距。在个体心理方面,要考虑患者心理,包括患者个体对医学知识、医学认知观念以及由疾病而产生的心理变化;医者心理,包括医生个体的医学文化程度,以及在行医过程中出现的防御心理等。区别于传统的医患关系,当代医疗的医患关系主要是由于医患双方不信任的心理造成的。
三、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体系
当代医学不断发展进步,医学学科分化精细,医疗技术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医疗机构的性质也发生改变,对当代医患关系的管理也是极大挑战。医患关系管理是医院管理的核心部分,是保持当代医学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医院管理规划中,医院文化建设逐渐受到院方的关注,并意识到建立完善的医院管理机制,有助于建立良好有序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单纯的从医者和患者视角考虑,无法从根本决绝医患矛盾,只有站在医患文化冲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医患双方的文化差异,医患文化冲突在社会、法律、伦理和道德层面的表现形式,对当代医患关系实施有效的管理,才能建立合理有序的医患关系。
当代医患关系已不再是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而是医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系,医患关系更为复杂,所以,建立一个合理有序的医患关系体系尤为重要。要合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以加强医患关系的管理。
(一)强化医疗人员的素质培养和管理
医护人员作为医疗机构的主体,其专业知识水平、职业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及沟通水平等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医患关系。所以要求现代医护人员要掌握优秀的医疗技术,同时要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和沟通能力,医疗机构在文化建设中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对医护人员的教育。
(二)充分利用媒体
在信息快速发展的当代社会,大众传媒对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都发挥着其独有的传播与沟通作用。合理利用媒体,强化医方与群众之间的有效沟通,传播正确的医学文化知识,争取实现医学知识的大众化。在现今信息数据透明化的社会,只有让医患之间信息相对对等,才能有效解决由认知差异和文化差异带来的纠纷和冲突。
(三)政府加大对医患关系的关注
在医患关系上,政府应该积极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向人民群众传播正面的医患文化,营造和谐的医患氛围。在政府和媒体的积极引导下,让医患双方明确各自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端正自己的思想,为创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做出自己应尽的义务。
四、结语
综上所述,医患关系作为社会各种关系交织的一个节点,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和谐安定。当前,和谐的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社会和个人的关注。医护人员作为医患主体,应该主动承担管理者和沟通者的角色,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医患环境。患者作为医患的另一主体,应该主动学习了解基本的医学知识,提高医学的认知水平,理解医务人员,配合医者的治疗工作。政府和媒体发挥其积极的社会作用,传播正面的医患关系。社会各界人士,主动积极合作,创建良好有序的医患关系体系。
第三篇:我看医患关系
我看医患关系
——10五临三 张维宇 101110
1这个暑假有两个独特的经历,一是到右安门社区医院实践,二是去内蒙古锡盟的多伦县下乡。有过这两个经历之后,我对医患关系又有了新的认识和感想。
从前以为的医患关系,必然是僵硬、携带着利益的。尤其是见到新闻网络媒体上面所反映的恶劣事件和一些不甚光彩的勾当,总是谨慎的告诉自己要忠于初衷,要洁身自好,仿佛医疗的世界真的有很多秘密似的。大概还是因为自己没有经历过,所以只能凭着别人的言语妄自揣测,竟把医患关系想得如此恶劣。
诚然,医患之间确实有不和谐的时候,很多时候反应为贿赂、暴打等等。但是亲眼所见之后,我以为,这些案例都不足以用来抹黑现在的基层医疗环境。在社区医院,医生和很多病人都是熟识,医生对病人的了解和平日与街坊相处无异。到诊室以后,大概该用的药、甚至是生产厂家病人都能说上几句,可想其对自己的情况也了解得十之八九。而在多伦,前来看病的群众,大多都喜欢与我们聊天,讲一讲养生之道和康健之理。再远一点就说点关于从前的人治病方法,和北京和呼市做做比较。在这种时候病人不完全只是病人,也是凑上前来、一同聊天的熟人。看到这些场景的时候,我完全无法将暴力或者暴利的场景与之相联系;也是在这些场景中,我感觉到了在基层医疗环境中的一股暖流。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的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东西是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可见所谓医患关系是在就医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的一种关系,无论是好是坏,都
有一个可发展的方向,并且对双方都能产生不小的影响。目前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医护人员未很好履行告知照顾义务,归结为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不论是患者还是医护人员都不同程度的认为医患关系不和谐。但是在我的亲身经历过程中,高层的医疗和基层的医疗呈现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态势。
从医疗事件的发生上,重大的恶性的医疗事件大多发生在较高层的医院中,比如三甲医院、或者是一流的专科医院;而在基层医疗体系中,这样的恶性事件很少见,几乎没有。再从医疗事故的发生上,由于基层医疗环境种涉及的一般都是日常常见病,无伤于性命,稍有恶化就转入了高层医院,也就少出现医疗事故;而高层医院接收这些患者以后,
第四篇:我看当今医患关系
我看当今医患关系
著名医史学家亨利·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的多方面关系。从行为学上来说,无论是“医”还是“患”,其出发点都只有一个——让病人康复起来。可一起起医患纠纷的新闻却不得不让我重新看待医生与患者的关系。
202_年8月3日在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一个九个月大的女婴被护士挂错了药,家属质疑要求看配药单,却遭到护士的拒绝。202_年8月16日东莞长安医院医生被砍、202_年11月4日潮州院长被砍、202_年3月23日哈医大医生被砍、202_年7月9号江西医生拒收红包被打。202_年9月15日,北京同仁医院医生被连刺17刀、此后一周,又有一名眼科医生被患者打伤。
这一桩桩一件件冲击着我们的眼球,让身为医学生的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当今的医患关系。患者与医生已经失去了以前的相互信任,病人开始质疑医生的医德,医生也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自己的安危。医生治疗时有了诸多的顾虑,病人治病时也有了更多的担忧。这一切的一切又是因为什么呢?我认为有三方面的因素:社会、医务人员及患者。
首先说医务人员方面,现在有少数医院自身管理不严,服务意识淡漠,经济效益至上,办院宗旨偏离,于是“开单提成”、“药品回扣”等怪象屡禁不止,加重了患者负担,恶化了医患关系。同时,个别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医疗质量和医疗思维模式方面的原因,也导致患者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信任度降低,医患双方沟通上的缺乏。比如上述提到的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拿错药事件,就是因为护士不负责任,工作不严谨的缘故,让家属不信任医院。其次就是患者方面,很多患者对医学知识一知半解,维权意识却又异常强烈。一方面,以为医学万能,进了医院就进了保险箱,生命健康有绝对保障。另一方面,认为自己花了钱就要治好病,一旦病情不见好转或者恶化时,就认为是医疗事故,就觉得医院和医生不可原谅,进而大闹医院,甚至打骂医务人员,完全忘记了之前医生护士付出的大量劳动。
而且医患之间存在认知差距。当代临床医学取得很大进展,但仍有很大局限性,医生不是神仙,不能包治百病。而公众对医疗技术期望值过高,认为死了人就是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与患者及家属沟通不够,未能让家属充分了解医学的局限性及疾病发展的不可预测性。当病人发生了未预料到的死亡时,更是不能理解,从而发生纠纷。
再而是社会方面的原因,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地带有感情色彩,倾向于患者这个弱势群体,往往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视而不见。这确实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方面起到了正面积极的作用,同时却又使患者不信任医院和医生,不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那么,如何改善医患关系呢?首先医务人员要转变观念,转变“医者至上”的服务观念,将患者作为一个完整的社会人来看待,用过硬的技术来减轻患者身体的病痛,用真诚的服务减缓患者沮丧无助的心理,用尊重的态度让患者感觉和医务人员处在同等地位,用人性化的关心为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时刻不忘对患者说一句“我的治疗需要您的配合”,使医务人员和患者站在同一战线上面对共同的问题。其次患方也要转变观念,不管医学如何进步发达,医生如何敬业努力,总是存在一些遗憾。患者对医生不要持怀疑态度,因为世界上绝没有一个医生想故意“医死或医坏”患者,那对他自己名誉也无益。相当一部分患者的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是由于不可预料的或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致,属于意外情况,患者应接受事实,不要动辄闹到医院或责难医生。再就是遇到纠纷时,医院不应对媒体一味采取回避的态度,这样会被认为有难以启齿的原因,引起猜疑,而应把为什么发生问题的原因给媒体一个合理的解释。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与冲突要进行客观的报道与评论,成为沟通医务人员和患者心灵的一座桥梁。相信有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还医疗界一片晴天。
第五篇:哲学观点看医患关系
哲学角度看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现状;哲学观点;重建;
医患关系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社会问题。自从医学产生和医学作为一种职业活动形成以来,就存在医生与患者的关系。古代中西方对如何处理医患关系都很多朴素的论述。医患关系,顾名思义,指“医”和“患”的关系。从普遍意义来讲,即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内,患方为了满足诊疗的需求而与医方自愿形成的一种人际关系。这种关系自古而有之,是伴随着医护工作者在医学实践过程中
[1]产生的。我国医患关系现状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物质、精神生活的不断充实和提高,医患关系却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上海医科大医院管理处曾调查全国7所医院,在582份问卷中发现:认为目前医患关系和谐和比较和谐的占24.33%,而认为医患关系紧张和比较紧张的占29.72%;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临床医学院的一项问卷调查显示:97.6%的医生近来碰到或时常听说医疗纠纷,71.7%的患者碰到或听说过医疗纠纷,近100%的医学生认为现阶段医患关系紧张;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全国326家医院的调查表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高达98.4%。
[2]窥一斑见全豹,现存的医患关系令人担忧。
1.1 医患关系间的开放性不够
医患双方的交往是建立在祛除病痛的共同目的基础上的。这决定了医患双方应在有效的沟通中尽量体现开放性原则,即双方应在充分的交流与对话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开放性意味着在合作中尊重对方需求,并对此作出积极反应,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医患关系系统的开放性具体表现在两方面。[3]一方面是医方或患方要以开放的态度接纳另一方,最大限度公开信息,实现更有效的合作,达到令双方满意的医疗效果;另一方面是医方或患方要以开放的态度接纳另一方,正视对方的实际需求,实现更有效的交流,保证医疗过程顺利进行。
开放性是医患系统的重要特性。在现实中医患双方由于沟通技巧的欠缺以及对沟通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导致了严重的沟通障碍。再加上医疗收费中的不透明性等具体问题,导致医患系统的开放性程度低,致使医患关系紧张。
1.2 医患关系间的医患信息交流不足
医患关系中的信息交流活动贯穿于医疗活动的始终,患方从进入医院开始直到出院一直要面对不同部门的医务人员,医患关系就在这种交流中形成。信息交流的合作共享程度是衡量医患关系是否正常的一个基本标准。但在现实中,医患间的信息交流存在着巨大障碍。医患信息交流的不足受多方面因素制约,首先是医患双方对信息交流的期望值不同。其次是医患双方在信息交流上的技巧不足。另外,医方在交流中需大量借助医疗专业中的行业术语对情况进行介绍,但由于患者对这些术语的理解有限,无法形成对医方陈述的完整认识,甚至以揣测代替医方的正式介绍,使信息交流的结果进一步恶化。医患关系的哲学性质
从哲学的角度看,医者和患者恰恰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两者在相辅相成的发展过程中维系了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古人说的“医乃仁术”,事实上,医患关
系在最初就是作为一种哲学伦理关系而出现的[4-6]。
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看,医患关系是一个历史的产物,并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自己的内涵,带有明显的时代特征。因此,对待一个客观的社会现象,必须用客观唯物主义的观点来正确认识他的客观实在性。既然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就不能从主观上希望用人为的方式消灭它或者强行其按照人们的主观意志去改变它,只有根据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时期,结合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人们的意识水平,客观的认识、理性的分析、科学的对待,才能正确的把握该社会现象的发展的规律,认清该事物的本质,找到根本解决的办法,使之更好的为社会服务,推动社会整体文明的向前发展。
从辩证观点看,医患关系本身就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正是这一对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矛盾的发展变化,不断推进着人类医疗文明的向前发展。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根据普遍联系观点看,医患关系仅仅是社会万象中的一个社会关系存在,它的存在、发展变化不仅受到其他社会关系的影响与制约,同时它的发展变化也影响着其他社会关系的存在,因此,正确处理这种社会关系,不仅仅关系到关系的发展,同时也影响着其他社会关系的发展变化。以哲学观点看现代医患关系的重建
医患关系不是普通的人际关系,也不是单一的存在于人类发展历程中,它的产生、发展以至于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表现均受到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讨论建立和谐医患关系的时候,必须用辨证的眼光、普遍联系的观点全面思考医患矛盾出现的因素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给予解决。
3.1医患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方面
医患关系其实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个方面,与此相对应,医患沟通可能分为技术沟通和非技术沟通。对于营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来说,这两方面的沟通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缺一不可[7]。
一方面,医患关系是一种技术关系,它直接涉及人的生命,因此医患双方需要充分地了解对方。良好的医患沟通对病史的搜集、诊断的确立、检查的进行、疗效的提高起着重要作用。从诊断看,医患之间没有充分的沟通,医生就采集不到确切的病史资料;病史资料不详细,医生就无法进行分析、综合,诊断必然难以明确。从检查看,虽然医院大量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对患者进行检查但是没有患者的配合,检查就禾法进行,也就难以发挥新技术的特点。另一方面是非技术因素,患者很难对医生的处置提出意见、提出质疑。从表面看,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医生、医院,甚至选择手术方案等医疗处置方式,实际上,在诊疗过程中患者常常处于被动告知与无知选择的境地。患者对医疗选择,因医学知识匾乏和医疗信息缺失,既不能像选择其他商品那样享有充分的自由,也缺少对医疗服务进行标准评估的能力,从而很难保障自己的权益。知情同意涉及医务人员与弱势的患者之间不平衡的权利。掌握医学信息和知识也意味着拥有了某种权力。而如果权利失控或约束不力,个人意志就可能轻易进入权力过程,造成用权过程中的主观随意性。缺乏制约的权力很容易被滥用,甚至出现专制、导致腐败。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来约束权力。
3.2 政府要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完善立法、维护医院与患者的双方利益
推进卫生体制改革,着重解决“看病贵”的问题。“看病难、看病贵”已经
成为当今社会的热点问题。在导致看病贵的原因分析中,卫生体制改革相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落后,以及政府对卫生投入的不足成为导致“看病贵”的主要原因之
一。因此政府部门应加快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制定行之有效的医保政策和合理的卫生补偿机制,为贫困地区或人群建立医疗救助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保证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等。同时,卫生部门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控制卫生资源浪费等也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途径。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医事法。卫生部近年来在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医患关系调解、公共卫生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部门性规章,但是在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具体处理中,仍然碰到许多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在赔偿问题上医患双方分歧很大。因此,有关立法机构还有必要加快制定医事法,作为特殊法而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医患双方进行约束和调整,统一全国患者赔偿标准,为正确处理医疗纠纷提供统一依据,树立法律地位,可更好地调整医患双方关系。理性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患双方利益。卫生行政部门应多与相关司法部门进行协调,建立统一标准,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理性的司法环境,正确引导医疗纠纷的处理。
3.3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正确引导舆论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平台
要高度重视与媒体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媒体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让媒体及时了解真实的情况,发挥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对于媒体揭露医疗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坚持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正确对待、举一反三,积极主动地采取改进措施。要学习新闻传播知识和技能,学会与媒体沟通,不断提高宣传工作水平。要真诚地希望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客观如实报道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不刻意炒作个别医疗纠纷事件,大家共同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