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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银行改革逻辑分析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21-81598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9 00:39:0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国有银行改革逻辑分析

国有银行改革逻辑分析

[摘要]国有银行严重的代理问题源于其行政化管理模式,改革首要和核心的任务是实现管理模式市场化。制约管理模式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存在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因此,改革必须以消除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为切入点。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也在于是否遵循此改革逻辑。

[关键词]国有银行改革;行政性代理问题;银行财政职能;股份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F83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723(2007)07-0053-0002

一、国有银行的严重代理问题

国有银行除了发挥银行功能,还履行部分财政职能。国有银行的财政职能承担并非基于法律上对其性质和功能的界定。事实上,我国商业银行法明确规定了银行的企业法人性质。国有银行的财政职能承担是政府通过对其进行行政指令干预赋予的。政府行政干预以国有银行行政化管理模式为前提基础。国有银行管理模式的行政化表现在两方面:首先,国有银行的管理者的选任不是通过市场方式,其权利和责任的界定也不是基于与政府之间的经济契约关系,而是通过行政任命和授权;其次,在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上,银行各级管理者都由行政任命和授权,银行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也在很大程度上同于政府机关。

行政化管理模式造成国有银行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一)政府对国有银行的纯粹银行性业务经营难以设定绩效标准进行考评,造成国有银行在银行业务经营中的激励不足、约束软化。银行缺乏动力和压力去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不仅如此,银行还会为了内部利益而不计收益和风险地发放一些贷款,多数最后形成需由政府承担的不良资产,即银行信用国家化(或称财政化),也就是通常所谓的内部人控制现象。(二)由于银行管理上的行政化,地方政府也可对银行实行行政干预,搭财政的车,争夺国有银行的信用资金,因而导致一些银行不良资产形成。(三)一些国有企业也会为争夺财政的免费资金而不归还银行的贷款。(四)按行政机制确定的银行管理者,可能不具备银行业务经营管理才能,而不能对银行进行富有成效的经营管理。

二、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

针对前文分析的国有银行问题,国有银行当前改革首要和核心的任务应该是重构国有银行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基础,从而建立起有效的银行激励与约束机制,减轻国有银行的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

鉴于产生国有银行行政性代理问题的基础是国有独资的单一产权结构,国有银行改革的产权论者主张产权结构的多元化。当前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试点也正是沿着这一思路在进行。诚然,通过产权多元化来取消国有产权的支配地位甚至于退出国有产权,国有银行的行政性代理问题就会因为失去了基础而不复存在,从而可以达到减轻国有银行代理问题,降低代理成本的目的。但是,这种改革主张是否抓住了问题的关键,给出了一个可行而且必要的解决呢?

首先,就解决的可行性而言,基于现实约束条件的回答是否定的。显然,国有控股的多元产权结构并不会消除行政性代理问题的基础。而在国家必须控制战略性行业的指导思想下,被视为战略性行业的银行业,国家必然要保持对国有银行的控股权。而且,渐进推进的改革中,国有银行的多元化产权改革过程中,国有产权也会长期地居于控股地位。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主张尽管给出了一个国有银行改革问题解决的可行方向,但在一定的现实约束条件下,这一解决并不一定可行。

其次,就解决的必要性来看,实证分析的结果给予了否定的回答。郎咸平(2003)收集了全球78个国家958家银行的股权结构和经营利润方面的数据,加以研究后发现银行的经营效率与产权结构无关。La Porta等(2000)的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包括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银行国有产权相当普遍。也就是说,国有制银行也可具备同私有银行相互竞争共存的竞争力。

国外国有产权银行能够成功经营的事实已经证明国有产权并非必然要导致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这表明,在国有产权前提下,银行也可解决过于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而上一节的分析揭示,国有银行行政性代理问题直接源于其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因此,解决国有银行问题的核心应该是实现其管理模式的市场化。管理模式市场化的核心制度基础包括:(一)国有银行经营管理者的选任要采取市场原则、运用市场方式,取代原先的行政方式;(二)政府与银行管理者之间要以经济契约关系取代原来的行政任命和授权关系,管理者的权利和责任由经济契约界定,赋予管理者以谋求银行价值最大化的明确任务;(三)银行内部管理中采用市场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制度,取代原来的行政式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之上,其他的制度设计与采用、方法手段的运用与改进都可归于技术层面的问题之列。

实现以上的基础制度变革后,国有银行与私有产权性质的商业银行代理问题的差异主要在于:所有者的全民性(分散性)和从所有者到国有银行管理者之间,政府这一中间委托代理层的存在会削弱优选和监督国有银行管理者的激励。但这一差异不会导致两种产权性质的银行代理成本的较大差异。首先,在国有银行管理者的选任上,通过行政操作透明化,引入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对行政工作强有力的外部约束,可以弥补行政者的激励不足。其次,对于银行而言,不同于一般企业,除了其资本方外,来自于其他方面的激励和监督约束也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足够强的外部激励与监督约束作用可以弥补资本方监督不足的影响。(一)实现基础制度变革后,国有银行信用复归为银行信用。虽然存在“大而不倒”现象,即政府会对发生危机的规模庞大的国有银行实施救助,但这已是政府作为金融管理者在经过权衡利弊得失之后而做的投资安排,不是政府的义务,不是必然会进行,而不同于以前政府作为债务人受偿债义务约束的债务承担行为。因此,国有银行的债权人将会为保障债权而积极地发挥监督作用。而对于主要依靠负债经营的银行,债权人的监督对于银行管理者的约束作用重大。(二)由于银行业内在脆弱性和大的外部性,管理当局也对银行实施严格监管。(三)经理人市场的存在也会构成对银行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另外,还有来自银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公众、审计部门和法律的监督以及银行业市场竞争,对约束银行管理者的行为都起着重要作用。而且,随着我国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行政效率提高,会增强优选和监督银行管理者的激励。

三、国有银行改革的前提和步骤

前一节分析指出,国有银行改革的核心是实现管理模式的市场化。然而,实际中的国有银行改革却一直没有触及其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事实上,国有银行改革中一直都有意或无意地在回避这个问题。行政化管理模式之所以一直得以维持,一方面是源于对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的沿袭,形成了

一种思维定势;另一方面更为根本的原因是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

导致政府形成这种依赖的主要原因是金融资源的可得性和政府的厌赤字心理。对于政府而言,通过行政干预就可支配银行控制的大量金融资源,十分方便好用,于是形成了习惯性行为。由于经济体系已经习惯了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财政预算平衡做法,政府担心稍大的财政赤字就会超过经济体系的心理承受力,因此形成了政府的厌赤字心理。政府通过行政干预支配金融资源,让其中不能形成经济收益收回的部分以银行不良贷款形式挂在银行账上,从而实现财政赤字隐形化。

就财政获取资源的途径来看,政府财政筹资的可选方式是多样的,不必局限于行政干预银行方式。而隐形化财政赤字的作用无非是避免显形财政赤字规模超过经济体系的心理承受力而引起经济震荡。正常的赤字心理承受力应该基于对经济负担承受力的正确评价。研究结果表明(樊纲,1999),相对于负债水平我国经济的负担能力还很强,而只要保证经济增长速度快于负债增长,财政赤字空间就存在。实际经济的稳定运行也证明经济有足够的负担承受力。因此,即使存在经济体系赤字心理承受力过低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也应该是通过引导使之趋于正常水平,而不应是掩盖赤字,回避问题。可见,政府通过行政干预赋予银行财政职能的做法不仅不能获得不可替代的收益,反而造成银行严重的行政性代理问题。就成本一收益比较而言,这种做法极其无效,完全不应继续下去,而作为其基础的行政化管理模式的市场化改革是完全合理和必要的。

以上分析表明,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前提和切入点是解决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问题。不过,这纯粹属于技术性问题,方法也应该有多种。比如我们可以执行如下操作:将财政需要银行安排的支出明确列入预算,银行代理财政收支业务按预先确定的标准收取代理费,所需资金作为财政向银行借款,实际上就是建立银行与财政间的经济契约关系,回归财政赤字的本来面目。而对银行以前累积的不良贷款的处理,则应明确认定为政府债务,作为银行对财政的债权。

综合前面的分析,国有银行改革的正确步骤应该是:将财政支出明确化、财政赤字显形化,以消除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依赖,复归银行信用本质,单纯化银行的经营目标为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银行管理模式市场化;内部管理制度的设计运用,经营和管理技术的更新提高;为增加资本金来源而实行股份制改造;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前者是需要由政府来完成的工作,即应由政府推动的改革;而后者应该属于银行经营中的自发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银行改革应该是指前一部分工作,如果所有工作都需要由政府推动进行,则表明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仍未建立,改革没有成功。

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能否解决前面提出的前提条件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管理模式的市场化。否则,也只能是搭建一个空的股份制框架并解决一些经营和管理上的技术方面问题,并不能实现改革的真正目的。在前提条件没解决之前,企图通过引入其他产权主体来制约政府干预银行的行为,只能是本末倒置,注定要失败。因为,分散的小股东不可能对国家大股东形成有效制约。而就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可行性来看,因政府注重社会利益,投资者谋求经济利益,双方追求的目标存在冲突,缺乏合作的共同利益基础,或者合作破裂,或者各为其利而使银行前景更加恶化。

四、结 语

国有银行严重代理问题源于其行政化管理模式,因此,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是实现其管理模式的市场化。

制约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主要原因是政府存在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银行改革必须以解决这一问题为切入点。银行改革工作是否全部需要由政府推动进行可作为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

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最终能否取得成功,关键也在于能否解决政府对银行财政职能的依赖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管理模式的市场化。

第二篇:三中全会:中国改革逻辑

以下是由

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将召开十八届三中全会。这次全会上,新一届领导集体将首次向外界全面阐释其施政理念和改革路线图。日前,多名高层领导人已在不同公开场合表示,此次三中全会将提出“综合改革方案”,而且“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都将是空前的”。

在这次“空前”的改革之前,中国已经探索了35年的“改革开放”之路。

这35年,一些历史性的节点永恒地记载史册。回顾35年历程,“三中全会”是观察中国“后30年”(指中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年代)伟大变革的一扇窗口,是串起“改革开放”伟大时代的一条主线。

历届三中全会,往往带有每届中央领导集体的烙印,体现出本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施政特点。前瞻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外媒分析认为,习近平、李克强等新一届领导人所选择的改革道路,或许将开启自1992年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巡谈话”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中国变革。

三中全会与它所改变的中国

纵观党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历届党的三中全会都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使命,一些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决策,多是在三中全会上作出的。可以说,35年来7个三中全会的中心议题与关键词的变化,折射出党对于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发展模式的认识在不断发展,不断深入,不断成熟。

换句话说,三中全会已成为“改革”的代名词,是观察中国“后30年”变革的历史线索。1978年以来,中国共产党一共召开过的7次三中全会,“深化改革”始终是贯穿其中的不变主题。这7次三中全会,有5次议题直接是与深化改革相关,2次则和农村改革与发展相关。

而尤为引人注目的,则是4次关系整个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的全会,它们分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届三中全会、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它们都具有纲领性意义和时代性色彩,分别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四个阶段,即改革的启动阶段、改革的展开阶段、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阶段。

最常被提及的三中全会,是1978年12月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这次会议,揭开了改革开放“新革命”的序幕,成为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始。

具体来说,这次全会实现了思想路线和重大历史的拨乱反正,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新进程。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一个伟大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代的开始,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形成。

这一阶段,改革的主战场在农村,改革特点在于逐步摆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探索一种全新的体制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深圳经济特区则是这个阶段改革开放的标签,中国经济开始意识到“市场”的力量。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在评价十一届三中全会时曾说,这次全会的意义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显示出其伟大。

中共中央第一个关于改革的决定,则是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次会议,标志着改革开始由农村走向城市和整个经济领域,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进入第二阶段,即改革的展开阶段。当时,解放思想冲破了“左”的干扰,农村改革取得了突破,然而城市还是原来的那套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各种弊端不断凸显。此时,农村改革的倒逼机制开始发力,迫切要求城市改革。

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中国开始探索从旧的经济体制转为新的经济体制,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有许多重大突破,现代企业开始萌芽,社会各阶层活力空前。

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则勾勒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自此,“市场”的力量正式成为中国现代化和民族复兴的强动力,并深刻改变了近20年的中国。

评价十四届三中全会,必然要联系到十四大,必然要联系到1992年邓小平的“南巡谈话”。自从1978年中国重启现代化进程以来,中国改革充满曲折。尤其是上世纪80年代末复杂的国内外背景,使得中国现代化和民族复兴面临巨大困难。此时,邓小平拿出了共产党人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在1992年春天发出“中国不改革开放就是死路一条,谁不改革开放谁就下台”的呼声。当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断,并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而十四届三中全会则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具体化,中国开始公开推进市场化进程。

这个阶段可以称为中国改革的第三阶段,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它始于1992年10月,一直持续了10年时间,直到2002年10月。这一阶段的改革力度较大,向纵深发展的势头也较强劲。其中,“92派”的崛起、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国企改革、房地产改革等影响深远,深刻烙印在当代中国改革史上。

又过10年,即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不仅为此后10年中国的改革与发展勾画出“蓝图”,同时也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了新思路。

与10年前相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由“建立”改成“完善”。这次全会提出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提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这是党的执政理念和发展目标的重大创新,是更加现代、更加人性化的执政理念,标志着最高决策层在国家发展战略上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个明显的改变是,2003年以来,中国领导人日益重视社会的发展。在经历经济高速发展20年后,中共首次面临贫富差距、阶层分化、社会矛盾集中等现代化转型难题。中国领导人适时提出了“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目标,以此统一中共上下的执政理念,扭转单纯注重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发展建设的问题。在发展仍是党的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保护好社会以及社会中的“人”,将是考验党执政能力和执政素质的重要课题。

“经济奇迹”与政治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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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30年”有一个醒目现象,即经济体制改革或伴生或催生着一系列其他领域的改革,这些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邓小平在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的政策时说:“就国内政策而言,最重要的有两条,一条是政治上发展民主,一条是经济上进行改革,同时相应地进行社会其他领域的改革。”

事实上,从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中国从未停止过多种层面改革的步伐,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如果真如部分外媒所说,中国近几十年几乎都没有政治体制改革,那么该如何解释中国这30多年的“经济奇迹”?邓小平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只搞经济体制改革,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改革”。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通过执政党的内部制度建设来向前推进。换言之,执政党内部的改革,执政党体制的完善,实际上就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历史社会环境、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中国的市场经济结构,需要什么样的政治秩序与之相适应,并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套用。越是发展快的社会,在共识的形成上可能越困难。因此,国内有一个强大的组织力量显得极为重要。

现在的中国不用说与1949年相比,即使是与上世纪80年代相比,都已发生了全方位的巨大变化。无论是国家的财富积累、制度化和规则化建设,还是普通民众的生活质量、教育水平,均发生了巨大的进步。

事实上,中国执政党堪称世界上最善于变革的政党。贯穿于历届三中全会的永恒主题便是“改革”。不止经济体制改革,始于邓小平时代的内部变革,延续至今。任期制、责任制、差额选举制等执政党内部的改革步伐一直在向前行进。以党内民主为例,中国地方官员选举的差额比例越来越大,竞争性成分越来越高;中共代表大会党代表选举差额比例、公开透明程度均在不断增加。甚至,中国执政党开始引入以党内民主方式产生高层领导人和重大决策的机制。美国布鲁金斯学会学者李成就认为,党内民主等内部建设不仅反映了中国的精英政治需要制度化的新规则和新规范,而且还可能提供一个渐进的和可控的中国式民主的实验。

正如邓小平所说,“所有别人的东西都可以参考,但也只是参考。世界上的问题不可能都用一个模式解决。中国有中国自己的模式”。换言之,世界上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模式。当然,中国模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中国体制模式的形成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风风雨雨和执政党内部的经验教训,都将是改革的动力。

读懂中国,先要读懂中国改革的事实,与其中的逻辑。

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史上重要一笔

再过几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要召开了。中国和世界之所以如此期待此次三中全会,本质上来讲,是期待中国改革,期待中国改革惠及更多的国内公众乃至世界人民。

此次全会的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问题,被认为是习近平、李克强等新一届领导人全面阐释执政理念、推出深化改革路线图的重要时点。此次三中全会是在中国发展的一个关键点上召开的,无论这次三中全会将出台什么样的改革方案,都将为中国改革史写上至关重要的一笔。

事实上,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履新伊始,“深化改革”的议题就被提到了极为重要的战略高度。一个异常明确的信号是,2012年12月31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今年适逢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5周年,也是改革开放35周年,中国领导人已经明确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提出“综合改革方案”,财政、金融、价格、企业等改革都会走向深入,而且“改革范围之广,力度之大,都将是空前的”。

然而,与前几轮改革相比,这一轮改革的难度和阻力更大。对此,清华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张小劲在接受本报采访时指出,“改革开放三十余年,容易改革的领域已基本完成,剩下的都是代价更大的改革。与30多年前相比,历史环境已经有了很大不同。30多年前的改革主要敌人是意识形态障碍,如今的改革难点主要是‘利益’障碍。”

跟35年前相比,当下的中国在经济上要发达得多,社会状况也复杂得多,中国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因此,人们期待的改革应该是大胆而审慎的改革,即“胆子要大,步子要稳”。正如美国康奈尔大学教授埃斯瓦尔·普拉萨德在英国《金融时报》所说,“大爆炸式的改革可能招致那些渴望维持现状的人的强烈反对,从而破坏长期的改革事业。中国政府的谨慎或许反映了其经济和政治智慧,而非缺乏诚意。”

相信,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巨大“正能量”,值得在中国改革史上大书特书。

第三篇: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

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

(作者夏斌系国务院参事、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前委员)■ 金融改革应该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服务,当前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转轨,这决定了渐进转轨在临近市场机制体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个在不断解决旧体制矛盾同时,又不断制造新体制矛盾的过程。既然是这样一个矛盾的过程,要解决好金融改革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解决金融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要处理好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与经济稳定包括社会稳定的关系。

■ 关于金融改革,我坚持三个观点:第一,中国的金融改革事业要成功,绝对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教科书;第二,中国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是金融机构治理、金融市场完善和金融调控监管三者的协调发展。我们原来的教训就是在不断的改革中没有研究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光鼓励改革,自然最后就导致宏观失控;第三,中国的金融改革需要与中国金融调控监管的能力相适应,特别在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问题上。

金融改革,现在是每会必谈,已成为每个经济论坛的议题。似乎不谈,论坛就没亮点,就不时髦。

确实,金融是核心。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金融是资源配置中的核心要素。但是,现在一谈金融创新、改革,我总有一个感觉,当有人顺便提到监管时总是底气不足,似乎谈监管就是不支持创新,不支持改革,就会产生很多分歧,产生“口水仗”。例如,一谈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微信、微博上各种反对声音很多。一谈到资产证券化,似乎彼岸的美国就是最好的,我们应该应用,不引进就是不支持创新。又比如,一谈直接融资工具,似乎发展越快越好,“直接比例”越高越好、各种衍生工具越多越好,工具数量本身成了改革的目标。一讲金融开放,更是“口水仗”不断,好像不马上学习美国的资本市场全面开放,似乎中国当前的金融改革就不是理想的,就是不成功的,等等。金融改革分歧产生的缘由

为什么在金融创新和改革中,会“口水仗”不断、是非难辨呢?我认为,问题出在对金融的属性、金融改革的逻辑和金融改革方法上的认识差异。

中国金融改革的逻辑应该是什么?讲逻辑是讲因果关系,是讲内在的必然趋势,而不是就眼前的某一事就事论事,或者就某个政府文件规定说了什么,不管是否走了弯路还在坚持应该干什么。讲逻辑是讲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的、内在的趋势,其中不排除某一阶段文件说了什么,金融发展出现了什么热闹的景象,可能都会是暂时的、过渡的现象,早晚会纠正过来。讲到必然趋势与逻辑,在金融与经济的关系上,抽象讲,大家能形成基本共识,即金融是为经济服务的,经济是第一性的,金融是第二性的。但是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往往认识偏差就大了。既然金融要为经济服务,当前的金融改革应该为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服务,我们就要知道当前的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什么?只有知道了经济的特征是什么,你才能知道金融怎么为它服务。归纳当前中国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转轨。转轨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第一,有市场经济的因素,也有计划经济的痕迹,中国经济还没有走到完全的市场经济,仍然是个混合体。第二,混合体中市场经济的因素在增长,计划经济的因素在减少,是在此消彼长。第三,此消彼长的过程中说明了,中国的转轨不是休克疗法,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如果用一个标志衡量,只要中国各种资源配置还没有和国际上各种资源配置处在同一价格机制上运行,可以说,在此之前的改革一直处于过程中。第四,因此转轨经济体意味着是两种不同资源配置方式的结合,本身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很纠结。对一国经济运行来说,两种机制结合下的调控比单一机制下的调控机制更加不利,更加痛苦。两种机制混在一块调控,纠结与矛盾较多,会带来很多无效率的东西。

由于转轨带有“混合体”和“过程中的矛盾体”特征,这决定了渐进转轨在临近市场机制体系基本形成之前,是一个在不断解决旧体制矛盾同时,又不断制造新体制矛盾的过程。既然是这样一个矛盾的过程,要解决好金融改革问题,实际上不仅是解决金融改革本身的问题,而是要处理好金融改革与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与经济稳定包括社会稳定的关系。具体说,我仍然坚持我在26年前,也就是1988年一篇文章中的观点:“金融改革必然会引起对原有的计划运行体制的干扰,同时也会使新的市场机制‘失真’。即每一项金融工具产生之初,都可能搅乱原有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金融秩序。”因此要“重视适当改造市场经济的‘零部件’,并适时装在我国的转轨经济机器上,或者在改造‘零部件’的同时,调整原来的机器结构”。否则,“缺乏任何一方条件的改善,机器都难以正常运转。”容易引起宏观经济的失衡。因此,渐进改革成功的关键,是要解决好两种体制、两种机制间的协调和咬合。在当时的同一篇文章中我明确提出:“中国金融改革步履艰难,难就难在金融的外部环境”。“改革者的口号应该是:当前能干什么而不是应该干什么”。

我认为,35年来尽管我们的金融改革始终围绕三个维度进行:第一是金融机构主体,包括内部治理、分业和混业等;第二是金融市场,包括各类、多层次市场体系;第三是和市场运行相适应的宏观调控监管。尽管不同的时期在三个维度方面体现不同的改革内容,但是,不变的始终是在如何处理金融与经济的关系,寻找不同的经济环境对金融改革的内在要求。

关于金融改革的三个观点

在今天的环境下,关于金融改革我仍然坚持我曾经讲过的三个观点。

第一,中国的金融改革事业要成功,绝对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的教科书。引进成熟的市场经济大机器中的每一个零部件,要讲条件,要讲环境。早了,水土不服,晚了,就滞后了。今天我们市场上的中期票据、银行间可转让存单,其实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中国都试验过,但失败了,在上世纪末停下来,销声匿迹了。现在怎么又搞起来呢?说明当时早了点,现在条件成熟了。现在讲利率市场化,绝对是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但是,为什么现在的媒体报纸每天又在说,其实货币是松的,利率却是高的,此怪现象怎么解释?对此西方教科书是没法解释的。为什么存款利率市场化不能马上进一步加快进程?我认为,由于当前中国财政改革没有到位,地方债务过重,加上制造业产能严重过剩,多年积累的房地产泡沫问题还没解决,这些僵尸企业没有“市场出清”。因此中央银行再多的货币供应,被这些不讲成本、有权势、有能力搞到钱的僵尸企业和应破产的企业,以高利率回报的理财项目所吸引。其结果,尽管整个社会货币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却搞不到钱。僵尸企业的高利率筹资,加上个别地方融资平台借新钱还利息,有的甚至就是在搞庞氏骗局,把整个社会资金成本推高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货币再多利率也降不下来。“八个瓶子七个盖子”,要把利率降下来,关键是必须破产一些企业,利率才能回归正常,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才能得到资金。否则当前中国过快的利率市场化,只能给中小企业带来资金的瓶颈和推高全社会的资金成本,进一步积累系统性风险。这说明,金融要改革,利率要市场化,金融外部的企业市场机制改革必须到位,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关系必须理顺,否则金融改革是很难深入的。金融是整个要素配置中的核心要素,但是非金融领域改革不配合、不到位,金融的核心作用是发挥不好的。

第二,中国金融的健康发展,必须是金融机构治理、金融市场完善和金融调控监管三者的协调发展。这就是我前面讲的金融自身三个维度要协调发展。“企业(指金融机构)、市场、调控”六个字代表三个方面,突出单一方面的发展,只能使金融偏离经济,自娱自乐,前途危险。

远的说,35年来中国金融改革史上,信托公司的5次整顿,每次整顿都是重新登记,关掉一批。为什么整顿命运老是落在信托公司头上?为什么经历了5次整顿?我曾在2000年《财经》杂志上说,希望这是最后一次整顿。

过去的整顿,核心原因是在信托公司发展的时候,强调和放任搞“金融百货公司”,什么都干,像今天讲的混业经营。另外一方面,当时定信贷计划,却把信托公司的资产业务、贷款业务不含在内,即一边按原计划经济思维只调控信贷,一边开始强调改革。改革使信托公司资产放大了,自然全社会的信用放大了,造成投资过度,曾经还有过消费过度,最后宏观失控,不得已只能整顿。一整顿,“板子”都打在信托公司“屁股”上。历史上5次整顿的基本原因都是这个。所以讲改革,推动新的机制,必须对旧的机制要调整。我们原来的教训就是在不断的改革中没有研究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光鼓励改革,就想“倒逼”,但对“倒逼”中的问题又不敏感,不事先研究,自然最后就导致宏观失控。讲近的,关于当前的社会融资总量问题也是一样。现在大家对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习惯了,都在运用。刚开始人民银行[微博]讲此概念时,有人批评又在搞计划经济。这是什么来由呢?长期以来,我们是信贷规模控制,尽管现在在慢慢弱化,但仍然是有信贷规模控制。但是由于同时中国改革和金融市场在不断深化,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支持经济活动的信用量在不断放大,导致在整个信用中,贷款份额在不停下降,目前已降到仅50%左右,因此中央银行如果光控制贷款能控制整个社会信用吗?已控制不住了,因为贷款规模的占比下降了,此口径太窄了。因此要调控对整个经济活动发生作用的信用量,自然目标应转移到货币总量M2。但这是目标,达到此目标的手段是什么?教科书上讲了,手段就是利率市场化,调控利率来调控M2。而目前我们利率又没有完全市场化,怎么办?贷款规模口径又太窄,不能全指望它。最后没有招,只能选择社会融资总量进行调控和统计。这是必然的过渡。有人说这是伟大的创新,我不承认。中央银行讲调控,要讲前瞻性、预见性、可控性,社会融资总量概念不是前瞻性的,是发了股票、债券以后才有统计,是滞后的。影响经济活动的FDI在社会融资量概念中又没包含,等等。所以此概念不应说是什么伟大创新,而是我们当前无奈的选择,是国民经济核算中资金流量表的一种统计思想。到了一定时候,我相信社会融资总量这个概念会慢慢消失,没有意义了。当我们的改革进一步深入,走到较完善的市场经济彼岸,就用不着调控这些东西了。

因此总结以上讲的,远的看信托,近的看社会融资总量指标,从历史的经验与教训看,考虑每一项金融改革,正确的措施都必须兼顾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如果就某一项改革而谈改革,肯定是说不清楚的。

第三,中国的金融改革需要与中国金融调控监管的能力相适应,特别在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问题上。从学理上和教科书上,我们可以去来回讨论汇率和资本账户开放谁先谁后的问题。电视台、媒体和专家也每天在写文章,在讨论。我认为,尽管当前讨论热闹非凡,但必须看到,在今天中国现实中,已经不是讨论“谁先谁后”问题的时候了,现实是,中国的实践客观上两者都已经走得很快了。汇率一步一步在加快改,最近又扩大了波动区间;资本项下QFII、QDII、RQFII、RQDII都在做,现在又宣布了“沪港通”。这是现实。面对这样的现实,怎么看?进一步怎么办?再加上中国作为一个崛起中的大国,又必须而且也在探索本币国际化方面做出了不少动作,这个重大的制度变化使得汇率和资本项下的改革问题又趋复杂化,这在西方教科书中是不存在讨论的。这是讨论当前中国金融开放不能视而不见,或让历史倒退来重新讨论的。讨论中国问题,讨论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是本,在理论层面和开放次序上必须服从实践的需要,既不能拘泥于小国开放模式,大国与小国不一样,人民币还要国际化,又不能陷于简单的抽象理论,现实远比理论复杂,不同的转轨经济体又有不同时期的特点。因此在“过程中”,汇率改革没到位,资本项下又不能不抓紧探索开放,国际上没有经验可借鉴,现实只能是三项改革同时试行,交叉推进,守住底线,边走边看,不断总结经验。

又比如,小川行长表态,利率市场化还有两年。很多人的解读,包括媒体、电视台的解读,着眼于利率改革本身的时间问题,我认为正确的解读,除了利率改革的时间问题外,更需要关注的是利率改革与调控监管能力、金融稳定相适应的问题。为什么是两年?这进一步意味着在两年期限目标内,我们必须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因为利率如果进一步市场化,银行竞争要加剧。银行优胜劣汰后,老百姓的存款怎么办?社会稳定怎么办?必然的逻辑就是要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两年内想尽办法把这个制度推出来,这样才能在利率完全实现市场化后,真正实现有效的市场化的调控监管。

从另一方面说,1978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推出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试点,比如2006年的天津滨海“先行先试”,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定;又比如温州改革,深圳的前海改革,义乌的小商品国际贸易区的金融改革。这些试点国务院都下过文件。以及最近上海自贸区的改革,以及最近公布的“沪港通”交易改革。温州改革、义乌改革、天津“先行先试”等,为什么改革进程这么慢?或者说为什么它的成效难以显著?我认为核心原因是进入本世纪以后的中国,已经完全不同于35年前深圳改革的环境,即不同于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和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

我只是想说,进入新世纪(18.60,-0.40,-2.11%)以后,现在的改革环境已经不是上世纪80年代的深圳,上世纪90年代的上海。全国的资金市场已经是一个统一的市场,资金可以在全国统一市场中来往游动,寻找赚钱机会。因此,此时每项金融制度的重大变化都会引起全国范围内资金活动方式的变化,每项金融制度的重大变化必然要考虑调控监管能力能否相适应的问题。能力具备,就可以进行全国性的制度改革,否则则不行。在这样的基本思维下,单项突进、搞试点的改革思维,已经有点不合时宜了。特别是在当前国内经济结构问题、经济增速下降后的风险问题、利率市场化问题、国企改革问题等等还没有解决之前,决定了中国资本项目下的开放不可能是完全彻底的开放,这是大方向,这是大局,这也决定了我们不管搞深圳前海的改革,还是上海浦东自贸区的改革,还是以后准备搞的沪港通改革,只要全国没宣布资本项下实现基本开放,以上这些改革试点在资本市场开放的步伐上,都只能是逐步的、有限的、可监测的、可控制的,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这是我的基本判断。如果是一步到位,则用不着搞试点,就可以在北京宣布中国资本市场实现全面开放就行了。由于现在条件没有完全成熟,所以任何地方搞的试点都是放开一点点规模,都是掌握在可预计的、可控制的范围和额度内,包括上海自贸区,要“一线完全放开,二线有限管住”,没有其他路可走,只能搞特殊通道制度,这是很简单的逻辑。因此,反过来可以说,在中国某一天宣布实现资本市场全面开放到来之后,现在很多地方搞的试点意义就不大了,自然销声匿迹了,自然会归并到以上海陆家嘴为核心的向世界开放的国际金融中心去,这是必然的结果,其他地区试点都会成为过去式。因此,针对现在有些地方政府都在抢搞的金融中心,我认为当全国的资本项下基本开放后,全国的资金交易中心、定价中心在上海真正形成后,其规模效应和外部效应决定了,在一个国家的其他地区,同样规模的金融中心已不可能再形成,已形成的也会慢慢萎缩。所以,现在地方政府要发展金融,在规划金融中心这些问题上,要理智,不要劳民生财,更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滞后了

我首先认为,互联网是件大好事,我在去年年底的一次论坛上讲过,互联网改变了世界,改变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我敢叫“互联网精神万岁”。其次,对金融领域而言,互联网金融加快了资金周转,加大了杠杆,而且倒逼了现在的金融改革,也是件好事。第三,互联网金融毕竟是互联网的金融,是互联网这一词在修饰、定义金融。而当前转轨经济中的金融,有转轨金融的特点。因此,不管以什么样的技术手段搞金融,都必须体现这个特点,否则就失控了,这又是一般的最基本的道理。第四,在当前中国的转轨金融环境下,将互联网引入第三方支付,一开始我就预言,只要是搞真正的支付,是第三方机构,不是从事金融存贷中介业务。因此,只要是人民银行实行应有的监管之后,规模效应决定了,100多家支付公司绝大多数要关门,只会留下几家大的。而有些人想通过支付机构搞融通资金业务的,这条路肯定走不通。在当前环境下引进P2P,P2P中负债方是什么性质?资产方是什么性质?若是存贷款,与银行有什么区别?若没区别,要不要收编为“类金融机构”?若不收编,怎么限制它非法集资?这些都需明确。当一切明确了,互联网金融肯定不是什么可突然颠覆金融的“怪物”。第五,当前之所以对互联网金融众说纷纭,我认为问题出在监管部门对此的观察期太长了,监管滞后了,包括出现了P2P中一批跑路、破产的问题。

总之,对于互联网金融,方向肯定正确,互联网精神万岁,但是在今天,我们要结合转轨金融的特点,研究出适时的监管规定,这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国兴资本友情提示:你所看到的,也许正是别人所需要的你的一次转发、有可能会帮助无数人„„

第四篇:商业银行改革逻辑论文

【关键字】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竞争

【摘要】基于国家所有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结构与“弱竞争”行为的根本原因。产权的国家所有不仅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在银行业体系中的“强垄断”地位,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其形成的竞争压力的释放,从而使我国银行业有效竞争的机制难以形成,最终保护了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率的市场行为论文代写,导致了国家保护下的制度性垄断无效率或低效率。因而破除“父爱主义”的产权制度,以使体制外竞争机制得以形成也就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前提与关键所在。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至今,仍然步履蹒跚。从最初设立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等体制外因素以压迫体制内因素的措施到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剥离其不良资产,从设立资产管理公司到股份制改制,再从改制到上市设想,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历程可谓曲折。理论争论也因之而沸沸扬扬。特别是针对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与银行业市场结构优化之间的关系的辩论一直未有定论,或言产权是根本,或言竞争性产业结构是核心。无疑,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正沿着这两个方面曲折地进行代写经济论文,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却一直未能正确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这显然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应进行重新审视。

一、产权还是竞争?——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起点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中存在着产权与超产权的理论之争。前者认为当一国银行业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时,利用产业组织理论的S—C—p分析范式会得出一个矛盾的结论,并且,由于现代银行是产品多样化的服务机构,因此很难判断每一银行的利润率是否由集中率直接造成。从各国金融体系构成看,银行业产业组织结构及其绩效并不能以此为标准进行简单化的判断。因此,S—C—p范式并不适用于对我国银行业的研究。他们认为,我国银行业的主要问题是国有商业银行产权结构单一,而不是产业集中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是系统性的,但核心问题是产权结构。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运行机制及其效率上的种种缺陷,也是由单一的国有产权结构决定的。因此,我国银行业改革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产权结构的调整比产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更为重要。

而超产权论者则认为,市场竞争才是决定产业运行绩效的决定性因素,利用竞争机制可以改善产业结构,规范产业行为,提升产业或企业绩效。持该观点的学者利用S—C—p范式研究了我国银行业的产业组织情况,并得出了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效率不佳的结论,由此他们认为,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引入竞争因素以优化银行业产业结构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首要选择。

但笔者认为,产权论与超产权论都忽略了我国银行业特有的基本特征,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失偏颇。

首先,产权论者没有看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并不存在规模经济利益的事实而片面地否定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普遍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是规模不当。由于国有商业银行规模相对其现有的技术条件和管理水平而言显得过大,并且不良贷款比例过高,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严重的规模不经济。而隐藏在相对规模过大和高不良贷款比例的背后则是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造成的各种缺陷。其次,尽管各国的银行业具有不同于一般非金融产业的特点,但作为一个产业而言,竞争适度的市场结构、理性的企业行为和不低于普通产业的平均利润率等三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仍应存在,这一点对转轨的中国银行业也不例外。但在运用此分析框架研究我国银行业时,我们应看到S—C—p与超产权理论所隐含的既定的制度背景,即,它是以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为基础的,而我国却缺乏这一制度背景。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即产权本质上的国家所有。这样,超产权论在分析我国银行业时就难免捉襟见肘了。最后,产权所有制性质是决定企业绩效的关键因素。“任何关于产权绩效的研究,都必须放在相应的市场结构框架内,否则势必会导致与产权理论假设不同的难以解释的结果。同样,任何关于市场绩效的研究,离开了产权这一重要因素,则会产生与一般市场结构理论相背离的很大误差。至少,在中国经济的研究领域内,这两者是密不可分和互不可缺的”如前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有的产权制度安排是国有商业银行规模不经济与绩效低下的主要因素。

因此,在利用S—C—p范式分析我国银行业问题时,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是极具重要意义的。正是这种产权制度安排才使得国有商业银行呈现出独特的制度变迁、市场结构和市场行为等特征。而为了保护这种独特的产权结构,我国的金融改革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是从产权结构开始的,而是开始于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引入。

二、隙缝经济的产生、发展与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外竞争压力

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之初,决策部门并没有采取大张旗鼓的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一步到位的“大爆炸”式的产权改革的方法,而是在旧体制的旁边发展出一种新体制。而后利用这种从体制外产生的“隙缝经济”(niche economy)来强化体制内经济的竞争或利用它们对体制内经济产生竞争压力,从而使我国银行业出现了较长时期的“体制双轨”局面,最后再渐进地完成银行业体制的转轨改革。

(一)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与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自1949年建国至1979年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实行的是一个典型的、由国家完全垄断的中央集权的计划金融制度,其最基本的特征是单一的国有商业银行制度。其后,以1979-1984年的金融体系重组为特征,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或建立起来并行使商业银行的职能,这使我国“从金融机构的一元化转向多元化”,“出现了以产业分工为主要特征的专业银行机构”。在此时期,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占据了主导的地位。随后的1985—1992年期间,四大专业商业银行逐渐企业化,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设立并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是发行上市。以1986年7月交通银行成立为标志,中国银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才开始。由于这些新生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大都采取了股份制形式,或十分迅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革或已上市挂牌交易,因此,他们经营机制十分灵活,发展迅猛。从1993年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初步确立了金融业分业经营体制。其后,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另一种体制外竞争因素开始产生并迅速增长。从1995年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成立以来,截止2001年底,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09家。另外,从1979年以来,我国外资商业银行也急剧膨胀。尤其是1996年后,我国允许部分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本币业务,使外资商业银行的竞争触角开始伸入到长期以来一直为中资商业银行所垄断的业务范围。于是体制外另一种力量也参与到国有商业银行竞争之中,它们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一起,推动了我国金融体制渐进式改革的进程,同时也初步构建了我国银行业体系市场竞争的不同主体。

(二)强制性制度变迁中的体制外因素带来的竞争压力及其退化

在我国金融体制的变迁过程中,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的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逐渐从体制的夹缝中产生并生存下来。经过10余年的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非国有商业银行机构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他们不断克服因制度歧视所带来的不利因素,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完全垄断的市场格局,初步形成了寡头垄断竞争的局面。

因此,值得肯定的是,我国所采取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式的金融业改革取得了一定的基本成效。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外资商业银行的引入打破了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的局面,并且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强。正如于良春、鞠源(1999)所指出的,“中国银行业自1978年以来所进行的改革迄今已取得了阶段性成功,主要表现在垄断的打破、从业家数增多、竞争程度上升、银行服务质量与经营效率提高以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多元银行业组织体系逐步建立等方面。”而在这种金融制度变迁的过程中,我国国有金融产权在金融资源配置方面的低效性逐步凸现,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却表现出相对的竞争优势。

但是,体制外因素的引入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企业化改革并没有取得完全成效,其制度的路径依赖仍然较强。尽管我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产生和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一种“鲶鱼效应”,带来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的强化,但股份制商业银行竞争力远未达到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造成现实威胁的水平。原因在于,国有商业银行以其雄厚的基础资源和竞争力资产,仍保持着具有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竞争力。其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贷款市场份额、服务网络、技术储备和国家信誉是其最有力的竞争资产,这些“资产”所形成的市场支配力之强大仍是新兴股份制商业银行所难以抗衡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并未从根本上动摇,国有商业银行仍保持着绝对大的市场份额。但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体制优势的边际产出则呈递减趋势,近年来更有“体制回归”的迹象,即“工农中建”化趋势。

三、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强垄断”和“弱竞争”与制度性垄断无效率

在体制外因素的竞争冲击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有所削弱。这种削弱则是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或“弱竞争”行为的结果“,而其市场竞争行为不力的主要原因则应归结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所形成的政府保护。这种产权保护下的弱竞争行为最终体现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绩效的不断削弱,因为“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必须面对的生存法则,而竞争致胜的全部基础在于经营绩效的提高”。

(一)“强垄断”、“弱竞争”与国家所有制

从我国银行业的资产、存款和贷款集中度指标看,我们发现,即使在1993年以后,我国银行业体系的集中与垄断程度仍然非常高。1993—2001年期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上至少都各占据了60%以上的份额。因此,产业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十分强大。但随着我国银行业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体制外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出现,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正不断的下降,其资产份额由1993年的69.1%下降至2001年的60.5%,下降了近9个百分点,存款和贷款市场份额也分别下降了近9%和18%。而同期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各项指标的市场份额则不断的增长,前者三项市场份额分别增加了6.53%、6.19%和6.66%,后者各项指标都增加了近4%。因此,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不断地向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让出市场,但尽管如此,我国银行业产业结构中的竞争因素仍然十分薄弱。

然而,问题并不仅止于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的“强垄断”与“弱竞争”并存的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尽管存在独资和股份制等多种产权形式,但是如果我们把包括由我国直接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计算在内,那么我国银行业中大约有80%以上的股权归国家所有。这种所有制形式使国家实际上承担了无限责任,而在这种国家保护政策与倾斜政策及歧视性的制度安排下所形成的高度垄断中,又使竞争性质的产业结构具有浓厚的制度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的垄断因素并不是由市场竞争自发形成的,而是由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产权国家所有这一产权制度安排所导致的。因此,我国银行业这种“强垄断”和“弱竞争”的格局实质上就是国家所有制的垄断对市场化竞争行为的抑制,它主要表现为国家所有制对银行资产和市场的绝对控制。这样,处于国家保护之下的国有商业银行就可以免受市场竞争机制的威胁。

因此,正是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特殊的产权结构安排才使得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中存在独特的制度性特征,我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也主要是由这种单一产权安排所引起的。我们承认产权问题,但我们的主张是,市场结构单一是产权结构单一的直接结果。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业垄断的市场结构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政府对银行业体制进行行政性分权形成的,而非银行间竞争和追求绩效的“市场化”结果;从改革历程看,政府通过制定各种配套体制如压低利率、行政性审批等手段人为地提高了银行业的市场进入壁垒,导致了市场主体间的不平等竞争和目前“弱竞争”的状况。

(二)国有商业银行粗放型扩张行为与银行业绩效

1984午以后,以四家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其后8年间(1984-199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竞争都主要是通过机构竞争,即通过机构和人员的迅速扩张来实现的。在该时期,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由1986年的67626个增加到 1993年的近14万个。同时,“在大量机构网点的支撑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迅速膨胀。1985年至1997年间,资产增长了11倍,其中贷款增长了11倍,存款增长了16.3倍。”

随后,1992年底开始的金融业整顿引发了第二轮的金融机构竞争浪潮,即以金融工具创新为主的竞争。但第二轮竞争浪潮仍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其原因除了特有的制度性垄断因素外,还包括以下因素:

首先,第二轮竞争浪潮中的金融创新吸纳性居多,而原创性创新很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工具达70余种,但其中85%左右是“舶来品”。其次,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的扩张,内涵较低。该时期已有的金融创新主要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资形式的建设上,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再次,创新主要靠外部力量推动,创新主体内部驱动力不足。中央银行管理制度、管理手段的改革与创新一直是我国金融机构微观创新的主要外部动力,而国有商业银行出于外部竞争压力而进行的自发性创新严重不足。其四,“如同规模竞争一样,工具创新的直接动机仍然是争夺储蓄资源,以支持资产扩张,缓解流动性压力,其公司治理机制没有改善,风险控制水平也没有明显增强。”

因此,产权国家所有下的国有商业银行依赖机构扩张与模拟性工具创新的竞争行为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善或提高其运作绩效。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利润率的不断削弱,四家银行的平均资产利润率从1985年的1.39%几乎直线下降到2003年的0.06%,尽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在近年来随着股份制和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而有所下降,但长期的垄断地位以及以提供金融补贴为主要任务的运营方式,不仅使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效率低下的现状,而且还形成了国有商业银行对政府补贴的刚性依赖。因此,在行政保护下所形成的寡头垄断地位不仅使得国有商业银行缺乏内在的动力去改善绩效,而且还会产生竞争不力的市场行为,如大力扩充分支机构、过分追求存款和贷款等。正是这种粗放式的增长和扩张路径一直主导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发展过程,那么合乎逻辑的结果只能是国有商业银行绩效的低下。

四、结 论

我们重申,S—C—p分析范式并非不适合于我国的银行业,只不过我们在应用这种标准时应该将既定的制度因素纳入其中。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乃至银行业改革的关键并不仅仅是通过在体制外引入竞争因素就能实现既定目标的,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不但导致了强垄断的产业结构,也抑制了体制外因素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压力,体制外的竞争并未彻底改变我国银行业“强垄断”的事实。

因此,单一的国家所有的产权制度安排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性垄断无效率或低效率,也导致了国有商业银行市场竞争行为的无效与无力。更为关键的是,产权结构国家所有还抑制了体制外竞争因素的发展,从而进一步间接地强化了垄断,保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率的市场行为,最终产业绩效的不良也就成为必然(见下图)。这样,熊彼特所鼓吹的“垄断能够带来创新”的理论观点并没有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体系中出现,其原因并不在于熊氏理论的谬误,而是在于我国银行业的垄断蒙上了浓厚的制度性特征。

因此,产权制度所形成的国家隐性担保和制度垄断是我国银行业市场结构高度垄断的根源。不惟如此,产权制度的独特安排还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形成了对制度依赖的刚性,而这种依赖所带来的结果是,国家出于金融安全与政府声誉的考虑,在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强大竞争或绩效不良时会身不由己地去保护国有商业银行,使其免受市场竞争的威胁。从而最终又维护了或是强化了其“强垄断”地位,最终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改革的逻辑起点与关键在于破除这种独特的产权制度安排及其带来的“父爱主义关怀”,使国有商业银行暴露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之下,由市场竞争行为去推动产业结构的重建,从而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因为,“对于具有垄断性的产业,消除行政性或制度性的市场垄断是决定性的,否则无法对具有这种垄断地位的企业产生竞争压力,没有市场竞争压力的企业都是不可能具有效率的”。

第五篇:四大国有银行

尊敬的老师 全体同学们

今天由我代表我们小组为大家展示我们所探讨的话题——四大国有银行 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 四大国有银行分别为: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下面我来一一为大家介绍这四个银行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银行概述、银行历史、银行结构、银行业务、银行治理、以及该银行与社会之间的种种关联、与客户之间的密切联系、相关社会活动等等。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全球公司金融 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全方位、一条龙整合商业服务。

中国银行作为IBS(Integrated Business Solutions)整合商业服务的倡导者和提供者,拥有遍布全球五大洲的服务网络和银行、保险、投资银行等多元化的金融产业平台,顺应国际金融形势和客户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为企业寻求全球机遇、实现国际化发展提供狭义金融的全方位、一条龙整合商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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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积极稳妥应对,持续推进经营转型,加快业务创新,优化收益结构,严格成本控制,有效降低了全球金融危机及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对经营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成功化危为机,获得了历史性的发展,实现了良好的盈利增长,显著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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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 农行概要:

本行的前身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成立的农业合作银行。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本行相继经历了国家专业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等不同发展阶段。2009年1月15日,本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本行全面推进业务经营转型,价值创造力、市场竞争力和风险控制力持续提升。年末总资产88,825.88亿元,各项存款74,976.18亿元,各项贷款41,381.87亿元,资本充足率10.07%,不良贷款率2.91%,全年实现净利润650.02亿元。本行秉承“诚信立业、稳健行远”的核心价值观和“客户至上、始终如一”的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城乡联动优势,依托庞大的分支机构和电子化网络,向最广大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2009年,在《财富》杂志全球500强排名中,本行位列第155位;按2008年税前利润计,本行位列《银行家》杂志“世界银行1000强”第8位。2009年本行穆迪信用评级为A1/稳定。农行历史:

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2月恢复成立,总部设在北京。

1979年2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中国农业银行的通知》。1984年6月1日,农业银行引进首笔世界银行贷款。

1985年6月24日,中国农业银行首次统一行名字体。

1985年6月25日,中央决定成立中国农业银行党委。

1997年,农行政策性业务剥离速度加快。

1999年,农行和工中建三家银行剥离1.4万亿元不良资产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2004年,农行第一次上报股改方案。

2007年1月19日至20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总的原则是“坚持面向„三农‟、整体改制、商业运作、择机上市”。

2007年9月,农行选择吉林、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甘肃、重庆等八个省(区、市)开展面向“三农”金融服务试点。

2008年1月23日,农业银行明确提出“3510”奋斗目标和发展战略。

2008年3月,农行开始推动在6个省11个二级分行开始“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

2008年5月底,“三农”金融服务第一阶段试点结束。

2008年8月,农行总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全面推动全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

2008年10月,农行股改方案获国务院通过。

2009年1月15日,本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农行企业文化核心:

一、使命

面向“三农” 服务城乡 回报股东 成就员工

二、愿景

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全能型国际金融企业

三、核心价值观 诚信立业 稳健行远

四、核心价值观指导下的相关理念

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 以客户为中心 以效益为目标

管理理念:细节决定成败 合规创造价值 责任成就事业

服务理念:客户至上 始终如一

风险理念:违规就是风险 安全就是效益

人才理念:德才兼备 以德为本 尚贤用能 绩效为先

除了大家在PPT中所了解的农行信息之外;我还想向大家介绍下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近几年来国家与政府大力度贯彻的三农服务。以浙江分行为例:

创新模式务求实效 浙江分行绘富农蓝图

今年以来,不稳定的经济金融形势和自然气候变化引发社会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隐忧,但来自浙江分行的消息,着实让人欣慰,截至7月末,该行通过在省、市、县三级建立38个服务三农联系点,已为农村产业化基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商品流通市场等43家企业和组织提供融资服务,贷款余额达55.7亿元,带动农户近8000户,户均增收1550元。

浙江分行根据浙江省农村经济的发展趋势及特点,创新出“专门方案、专员服务、专项资源”三专模式,通过支持农业企业转型升级、畅通“三农”客户的融资渠道、提供接轨“三农”金融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来进一步增强农村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增强农村金融的造血功能,为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是一家在中国市场处于领先地位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商业银行产品与服务。主要经营领域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多种产品和服务(如基本建设贷款、住房按揭贷款和银行卡业务等)在中国银行业居于市场领先地位。本行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与多个大型企业集团及中国经济战略性行业的主导企业保持银行业务联系,营销网络覆盖全国的主要地区,设有约13629家分支机构,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和悉尼设有海外分行。本行的子公司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伦敦)有限公司、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德住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历史与战略:

历史:本行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54 年,成立时的名称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当时是财政部下属的一家国有独资银行,负责管理和分配根据国家经济计划拨给建设项目和基础建设相关项目的政府资金。1979 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为一家国务院直属的金融机构,并逐渐承担了更多商业银行的职能。随着国家开发银行在1994 年成立,承接了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政策性贷款职能,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逐渐成为一家综合性的商业银行。1996 年,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本行由本行前身中国建设银行根据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分立程序于2004 年9 月成立。在银监会于2004 年9月14 日批准之后,本行、中国建投与汇金公司于2004 年9 月15 日签署分立协议,根据此份协议,中国建设银行分立为本行和中国建投。本行于2004年9月17日成立为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2005年10月27日本行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939),2007年9月25本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1939)。战略:本行致力于发展成为专注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为员工提供最好发展机会的国际一流银行。

本行计划将资源集中用于目标客户、产品和重点区域 客户:加强与大型企业客户的传统良好关系,关注电力、电讯、石油和燃气以及基础设施等战略性的龙头企业,以及与主要金融机构和政府机关的传统良好关系,并选择性地发展与中小企业客户的关系。在个人银行业务方面,大力提高来自高收入个人客户市场的收益,同时通过提供更具成本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的产品,巩固大众客户基础。

产品:发展批发和零售产品,专注中间业务,包括支付和结算服务、个人理财业务和公司财务管理。积极发展本行的个人银行业务,专注住房按揭和储蓄产品多样化,并建立业内领先的信用卡业务。

重点区域:重点发展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等经济较发达地区市场的主要城市,并加快发展中国内陆省份的省会城市。

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个轻松的话提:“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开通指南”

个人网上银行如何开通

开通方式:您可以通过柜台或建设银行网站两种渠道开通个人网上银行服务。

大众客户网上自助开通个人网上银行

1.功能概述

您可以通过网站在线申请个人网上银行服务,成为具有便捷支付功能的个人网上银行客户,除享有查询、理财等服务功能外,无需到柜台签约,无需使用安全工具即可办理小额的转账汇款、缴费支付、网上支付交易。小额转账汇款、缴费支付的单笔、日累计限额为500元。

2.办理条件

(1)您持有建设银行活期或定期储蓄账户。(2)您尚未成为建设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3)您在柜台开户时,已预留正确的手机号码。

3.办理指南

第一步:登录建设银行网站www.teniu.cc,在“网上银行”按钮下方点击“申请”; 第二步:选择服务选项“便捷支付客户网上自助开通”中的“现在开通”; 第三步:阅读并同意个人客户服务协议及风险提示; 第四步:填写账户号码、账户密码和附加码;

第五步:账户号码和密码验证通过后,反显身份证件类型、号码等信息; 第六步:系统反显开立账户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并向这个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验证码,客户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第七步:验证通过后,要求客户自行设置一个私密问题,并填写答案,以备日后安全验证时使用;

第八步:设置网上银行登录密码; 第九步:开通成功,进入网上银行。

我的演讲完毕,感谢大家的听讲,希望通过我的论述,可以使大家更透彻地对这四大国有银行有充分认知与熟悉,同时希望大家在未来的生活中能热切关注银行热点问题、捕捉金融资讯,健全个人的金融知识。

国有银行改革逻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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