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西安市众合铝业有限公司
发【2017】第15号
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
通知
各科室、车间、班组:
为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的预防与控制,经总经理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对公司安全生产机构人员变更通知如下:
一、安委会人员构成 主要负责人:杨福年 科 长:卫书亮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韩雨萍
成 员:王兵、韩福养、雷香香、张雪松
二、安委会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直接领导督促各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2、审定、批准公司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3、定期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审定、批准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委会工作机构设置及其主要职责
1、设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室。其日常工作由安管科承担。
2、安管科职责:
1)提出公司职业安全生产方针和主要措施的建议; 2)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领导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 4)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大型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7)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西安市众合铝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二日
第二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矿领导带班制度
一、带班领导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这齐全,不得漏项。
二、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三、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四、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五、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六、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安监部负责发放和管理。
七、矿在调度室建立管理人员下井写实记录本和下井考勤记录。下井记录本的内容为: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八、矿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下井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九、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自己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
十、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反“三违”记录等,由矿安全部每月汇总,井下考勤表由矿人力资源部负责,矿人员定位系统数据由矿调度室负责。以上记录要装订成册,交矿档案室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一年。
十一、调度员考勤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50元;下井人员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每人次罚款50元;下井档案管理混乱、遗失的,罚相关责任。
井下交接班制度
一、区队长、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工作面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工作面的情况后方准离开。
二、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三、对于井下交接班,管理人员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要按制度严肃处理。
四、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双方都有责任并在处理中从严加倍处罚。
五、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上报给主管领导或夜间值班人员处理。
六、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矿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1、矿在调度室建立管理人员下井写实记录本和下井考勤记录。下井记录本的内容为:下井人员姓名、班次、入井升井时间、井下行走路线、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问题和隐患的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交班情况等。
2、矿管理人员升井后,要到调度室认真填写下井记录。其记录要真实,不准弄虚作假。下井升井后要及时填写,严禁超过当天后补填写的。
3、每个下井带班人员,对自己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登记。特别是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要作详细说明,以便备查。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
4、领导下井记录、交接班记录,反“三违”记录等,由矿安全科每月汇总,矿人员定位系统数据由矿调度室负责。以上记录要装订成册,交矿档案室存档保管、备查,保存期不少一年。
5、调度员考勤弄虚作假的,每人每次罚50元;下井人员填写下井记录弄虚作假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下井档案管理混乱、遗失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开工作,使煤矿各级领导及煤矿员工对领导带班下井情况的参与和监督,加强对领导带班下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根据《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国务院第33号令及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向煤矿各级领导及煤矿职工公开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等职能情况的活动。
第三条 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认真组织考核实施。
第四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应当遵循全面、真实、及时的原则。
第五条 公示的内容包括:
(一)山西省乡宁县毛则渠煤炭有限公司领导带班下井管理制度;
(二)煤矿带班下井领导的姓名、职务、下井次数、排查隐患条数、隐患整改情况等信息;
(三)当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
(四)当天值班矿领导及当班带班矿领导;
(五)带班下井领导所带班班次。
第六条 煤矿带班领导带班情况要及时更新、公开。
第七条 当天值班领导要对当天全矿事务负责、落实;当班下井带班领导要对当班井下所有事务负责、落实。
第八条 每季度首月5日前,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上季度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
第九条 第十条 没有按月计划带班的领导要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对于为按照带班计划完成带班下井工作或履职不到位的领导,要在媒体上通报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公示的载体包括:
(一)灯房窗口明白纸及办公楼明显位置张贴明白纸;
(二)各类煤矿会议(包括班前会、早调会、安全例会等);
(三)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
(四)乡宁焦煤集团公司网站;
(五)其他公开媒体。
第十二条 为充分发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面向全社会的公开化和透明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宣传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保证下列内容:
(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
(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最新动态;
(三)上季度/月带班下井完成情况;
(四)煤矿领导组织机构;
(五)举报电话及信箱;
(六)其他需要设置的内容。
第十三条 对群众举报有关问题要严格查处,并对举报人身份进行保密。
矿级领导下井考核奖惩制度
根据国发[2010]23号文件《通知》要求,为认真落实矿级领导入井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跟班,管理在现场,解决问题在现场,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度矿级领导跟班带班考核制度:
一、入井带班考核内容:
1、深入井下的天数。
2、调查掌握本班安全生产动态及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
3、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隐患,提出意见建议及采取整改处理办法和措施。
4、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跟踪治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5、领导现场跟班,现场指挥,现场作业,现场查处隐患和“三违”的情况。
二、考核办法:
1、矿调度建立矿级领导干部入井工作记录台账。
2、每月由调度汇总领导深入井下情况并规定标准进行考核、评价。
3、具体考核标准:
(1)入井天数是否符合制度规定。不符合天数者不得分。(2)是否做到同职工同上同下。一次未达到扣5分。
(3)是否存在应跟班未跟班,造成脱岗现象。造成脱岗不得分。(4)是否携带砝码器,人员定位系统中记录是否与升井记录时的相符,一次扣2分。非人为原因不扣分。
(5)跟班是否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一次扣5分。(6)本班是否发生事故。轻伤扣2分,重伤以上不得分。
(7)交接记录,班前会记录是否齐全。无记录一次扣5分,记录不详细一次扣2分。(8)是否对“三违”情况进行处罚。月度无记录不得分。(9)对井下隐患处理,采取措施和及时处理是否及时。
(10)是否受到职工举报违反制度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查据属实,根据轻重行为,一次扣5分。每项10分,共计100分。每月由矿科两级 7 安全会议对入井跟班情况进行评分,凡分数在80分以下的人员,矿领导将给予200-500元罚款。
4、凡连续两个月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给予奖励200元。
5、上级部门到矿检查,凡发现带班人员未跟班作业对当班跟班人员处200元。
6、每月考核评分作为年终奖发放依据,并根据实际情况与每月绩效工资挂勾。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对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举报主体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均有权向安全监察部门举报和报告。
二、举报客体 煤矿生产过程中,与矿级领导入井带班相关的重大违章、违规、违法行为。
三、举报内容
(1)入井带班领导违章指挥的;(2)隐瞒事故的;
(3)未严格执行入井带班交接班制度的;
(4)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强制职工作业的;(5)员工有“三违”行为而不制止的;
(6)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处理的;
(7)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8)生产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9)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10)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四、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五、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分。
六、举报受理部门安全科。
矿领导带班相关制度
1、矿领导带班制度
2、井下交接班制度
3、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
4、带班下井公示制度
5、带班下井考核奖惩制度
6、带班下井举报制度
第三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任命文件
成都A有限公司
A字【2017】第001号
关于公司成立安全部的决定
公司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强化公司的安全生产,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和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公司成立安全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组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望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安全部有关人员联系。
成都A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主题词:成立安全部通知 发至:公司各部门 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落实本公司安委会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本公司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并逐级上报。
10、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成都A有限公司
A字【2017】第002号
关于安全部长的任命通知
经公司研究决议,任命B同志为成都A有限公司安全部的安全部长,主管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工程安全生产业务,以及安全部内部的管理工作。
本任命书自2017年7月5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成都A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主题词:发布任职决定 发至:公司各部门
成都A有限公司
A字【2017】第003号
关于专职安全员的任命通知
经公司研究决议,任命C同志为成都A公司安全部的专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本任命书自2017年7月5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成都A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主题词:发布任职决定 发至:公司各部门
第四篇:公交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关于对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调整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因公司行政办公会已对2013年各岗管理人员的分工进行调整,现根据调整情况,重新公布公司安委会组成、安全机构设置、工作分工及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一、安委会组成 主任:田维国 副主任:李崇先
成员:朱丽虹 陈帆 魏巍 赵庆桂 张军莉 江金保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朱丽虹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公司设置安全科,统一协调管理全公司的安全、车辆技术及消防、内部治安管理等工作;公交专线设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 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李崇先
安全科副科长:朱丽虹,负责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安全基础建设及管理,兼管车辆保险及事故理赔、动态监控管理工作;江金保,负责车辆例检、内部治安管理及消防工作;车辆技术负责人黄学庆,主要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及事故处理等工作。
公交专线安全负责人:魏巍
专职安全员:张伟 肖成欣 翟建斌 舒立芝 兼职安全员:
杨远 李磊 骆明辉 梁龙
老河口市运发公交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3月5日
第五篇: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㈠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公司决定成立安全质检科,全面负责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事务。
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在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与条例标准。落实本企业安委会的计划、方针和管理目标,并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2、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和新工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年审工作。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督促指导,纠正不安全行为和因素,预防、消除不安全隐患。
3、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场容场貌、饮食卫生等进行检查,提高全体人员对文明施工的意识和文明施工水平。
4、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签发《整改通知单》对整改落实情况按着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监督检查。按时复查,验收。
5、协助项目部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填写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6、做好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和《安全简报》等工作的编写发放,对施工现场和工程按“标准”“规范”进行系统检查和评价。
7、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或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经说服劝阻无效,应暂停生产,消除隐患危险,提出合理意见,并及时向本企业领导汇报。
8、负责编制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管理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实施。
9、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工作并逐级上报。
㈢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任命书
经研究决定,**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任命:
**同志为公司安全质检科长,主管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工程质检业务。
总经理(签字):
**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skilful
adj.有技巧的;熟练的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明细表
姓名
职务
部门
备注
**
总经理
**
副经理
**
质检科长
安检科
**
项目经理
项目部
**
项目经理
项目部
**
安全员
安检科
**
安全员
安检科
**
安全员
安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