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大坞中学综合楼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大坞中学(以下简称甲方)将学校综合楼建设施工工程,承包给(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现场协商,在工程施工期间,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1、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的一切财产及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2、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教育宣传全校师生远离施工现场,听从乙方 指挥,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教学秩序。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施工开始后,乙方要书写好安全宣传标语和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要做好师生上厕所通道周围及上方的安全防护,保证师生安全通行。
4、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8、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9、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甲 方 代 表: 乙 方 代 表: 202_年9月20日
第二篇:学校教学楼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贾家场小学教学用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大同镇贾家场小学
乙方:永登新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镇贾家场小学(以下简称甲方)将学校教用房施工工程,承包给永登新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现场协商,在工程施工期间,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1、在乙方施工期间,乙方的一切财产及人身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施工期间,甲方教育宣传全校师生远离施工现场,听从乙方指挥,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教学秩序。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施工开始后,乙方要书写好安全宣传标语和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4、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安全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胡万河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工作;甲方指派杨学成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7、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
8、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
真检查,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无乱接乱拉现象,施工现场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和扬尘,要求高空作业不能抛撒建筑垃圾。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9、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10、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大同镇贾家场小学
乙方:永登新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甲 方 代 表:乙 方 代 表:
202_年3月12日
第三篇:教学楼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附件2 秀山县××××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建筑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包单位:秀山县××××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建筑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修建,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2、工程地址:××镇永安路105号
3、分包工程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不准分包。
二、工程项目期限及安全联系人员:
自202_年7 月15日起开工至202_年2月 20日交付使用止。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予以协助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指定专人负责监管该项目的安全工作,并配合乙方解决因甲方因素而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
4、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规、条例、规定、要求、精神。
2、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工人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3、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施工。
4、乙方的必须认真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有关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纪律、制度、法规。
5、施工前,乙方应组织召开现场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的权利。
7、乙方人员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8、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9、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
10、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的义务,乙方负责事故上报与经济赔偿及善后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
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1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2、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第四篇: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修改版)
劳务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因施工需要,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施工范围:
1.4 工作内容:
1.4.1乙方负责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
1.4.1.1 协调供电局和施工当地村民的关系,负责青苗赔偿等工作;
1.4.1.2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工器具的组织到位;
1.4.1.3 组建项目部并完善配套设备、设施及资料;
1.4.1.4 组织人员进行复测并及时做好记录。
1.4.2乙方负责施工的主要内容 1.4.2.1 编制施工的开工报告; 1.4.2.2 基础工程(电杆洞、拉线洞)的开挖并做好隐蔽工程的资料记录; 1.4.2.3 施工材料的领取、电杆及安装材料的二次转运;
1.4.2.4 电杆的组立、金具的安装、导线的架设及配变的安装; 1.4.2.5 拆旧工程及废旧材料的回收; 1.4.2.6 工程进度款拨付资料的整理及流程的完善,竣工资料编制及移交公司。
2、工期
2.1 开工日期:202_年3月28日
2.2 竣工日期:年月日(在供电局材料到位的情况下,202_年春节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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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议价款的确定
3.1 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形式。
3.2 款项的支付:
3.2.1 甲方收取本工程的最终结算价款(以供电局最终审核为准)的25%作为管理费,剩余75%作为乙方的劳资;
3.2.2 甲方按青苗赔偿部分实际支付后利润的40%收取;
3.2.3 甲方对建设单位每次拨付的进度款按25%收取;进度款剩余的75%部分,按进度款×(1-25%)×90%的比例金额一周内(特殊情况参照8.1执行)支付给乙方作为民工工资,甲方在核实工程量和民工工资发放无误的情况下,余款:进度款×(1-25%)×10%部分一周内付清给乙方;
3.2.4 最终结算时扣除实际支付给乙方的金额进行计算;
3.2.5保修条款:甲方扣除应支付乙方工程最终结算价款的%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期限为一年,从工程验收合格,投入运行之日起计算)满未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质量保证金。
4、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
4.1 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4.2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工程评定得分90分以上;
4.3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无偿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费用,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由于乙方返工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5、安全、履约保证金
5.1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乙方在签订协议前预交¥:20.000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现金给甲方作为工程的安全、履约保证金,待乙方工程竣工,经甲方核实无误后,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的安全、履约保证金;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部或部分履行协议约定,甲方有权动用或没收乙方全部安全、履约保证金。
6、甲方的责任
6.1 及时为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技术资料;
6.2 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确定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6.3 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地方政府的有关工作,负责与建设方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工作;
6.4 及时协调乙方按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6.5 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监督、管理、控制;
6.6 甲方有权对乙方已申报的工程量进行核实,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6.7 为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出现,甲方有权不定期对乙方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及生活基本保障进行检查。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人工工资,代乙方发放;
6.8 负责组织工程最终的验收、材料、资料的移交工作;
6.9 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6.10 甲方在本工程中对乙方进行的检测、检验不合格的均不能免除乙方对本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7、乙方的责任
7.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规程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现行的《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操作规程》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
7.2 为本工程配齐各种作业工种及劳动力,相关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正规培训、持证上岗。配备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及起重、运输等设备;
7.3 建立、健全内部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内部各级人员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职责,按制度坚持开展各项安全、环境管理活动;
7.4 掌握作业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点)及控制方法,并在每天作业前告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确认签字,落实责任到人的制度。当天工作完结后应及时讨论、小结并做好记录;
7.5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7.6为本工程建设所有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为危险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协议履约、安全保证金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7.7乙方在施工中所领取的设备、材料等必须妥善保管;拆除的旧设备、材料等按供电局的要求归还入库;若有损坏、流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和责任;
7.8乙方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职责(包括本协议的规定职责),一经发现,除责令进行整改外,甲方将视其情节按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7.9承担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乙方房屋、设备、机具、材料、停窝工损失和乙方由于自身安全管理不善或违章违纪行为,发生触电、倒杆、高空坠落等人身事故、设备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环境破坏事故,除承担全部事故的责任外,甲方还将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8、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8.1 甲方按协议要求应及时拨付工程款,因甲方无故拖延拨付而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建设单位资金拨付不到位造成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资金拨付可以顺延;
8.2 乙方必须独立组织施工作业,不得转包、分包。若乙方将该协议内的作业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价款的30%作为违约金;
8.3 乙方不能按协议规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组织施工,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任务或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4 在施工中无故停工、闹事、不按协议要求履行职责或单方面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全部没收乙方的安全、履约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协议争议的解决
9.1执行协议过程中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协议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10、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0.1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本协议复印件无效; 10.3 本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和替换应通过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经过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发生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10.5 协议规定的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全部完成后,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乙方代表(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复印件:身份证号码或复印件: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202_年4月24日
第五篇: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盛泽欧尚超市
第二条 施工地址:西二环路与烂溪二桥交叉口
第三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8、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9、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