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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21-215875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04:31: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1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用人部门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

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公司内部需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的管理。3管理职责

总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公司专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各生产事业部应根据安全工作分别在生产事业部、各生产车间(处室)、各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4公司安全管理机构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 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需要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结构如下:

安委会主任:公司总经理

安委会副主任:公司副总经理

安委会成员:公司各职能部室、事业部主要负责人

常设办公室:人力安全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办公室主任:人力安全部部长 办公室副主任:安保室主任

4.1.2 安委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公司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发布。如安委会成员的姓

名或职务发生变动,公司办公室将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布更新。4.1.3 安委会主要职责

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会议研究、部署和指导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内容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确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解决公司重大安全生产; 4)审议公司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审议各单位和相关人员执行责任制情况; 4.2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

4.2.1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公司,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下发通知。4.2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安委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公司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发布。如安委会成员的姓名或职务发生变动,公司办公室将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布更新。

3.2.1 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部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生产车间设专(兼)职车间安全员:每个班组应设班组安全员。企业安全生产主要工作,应由主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经理(副厂长)负责并签署意见。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有以下几个职责内容: 1)传达安委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2)各部室的日常安全检查和自查工作,排查隐患,及时整改;

3)制定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分解、实施、考核、监测评估; 4)对于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5)公司各部门特种设备的报检工作; 6)处理公司内发生的工伤事故;

7)生产过程中涉及环保工作的相关事项; 8)其他安全生产工作。3.2.2 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对于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有如下任命标准:

1)安全主管要求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参加安全工作经验5年以上,或者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参加安全工作经验3年以上,熟练掌握安全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参加安全工作3年以上,或者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参加安全工作经验满1年,具备一定的安全知识储备;

3)各部室、车间、班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有1年以上安全工作的经验,具备相当的安全意识和辨别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能力,能够有效制止生产行为中的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现象。

4、相关文件记录

·《文件发放记录》

·《安委会会议记录》

·《安委会会议纪要落实情况反馈表》(内含整改措施)

·《制度教育培训记录》

5、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制度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和合肥市有关规定, 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协调机构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3.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考核。

4管理内容

4.1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设置

a)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副总、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和安全主管, 安委会主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b)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中应有员工代表, 员工应清楚员工代表的选择标准和职责, 员工代表的职责应工作场所中展示, 员工代表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各种危险源及其风险。

C)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 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 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D)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全部形成会议纪要, 其中必须包括工作项目清单, 并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签发。

E)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安全部为安委会日常管理机构, 安全部主任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4.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设置

a)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必须是相对独立的部门, 其工作人员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b)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组织公司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 主动发现事故隐患, 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 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c)安全管理机构是公司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组织, 除安全生产管理外, 不兼做其他工作。

d)公司安全管理部为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质证书。4.3人员的任命

a)公司依据特点应书面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b)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 并有任命书。c)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并考核合格。

第三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管理制度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2016年9月27日发布 2016年10月1日实施

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

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面的管理。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3.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等高管任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3.2安委会下设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环保办公室由常务副总经理兼主任,同时配备副主任及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全面安全管理。

3.3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素质。

3.3.1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5年以上管理经验,较高的业务管理素质,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管理要求。

3.3.2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机关的专门培训合格,具备3年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安全制度,掌握现场安全管理等以及其他安全技能。

3.4公司安委会和安全环保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以文件形式下发、确认,出现变动要及时更新。4工作要求 4.1安委会工作

4.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4.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4.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并布置新的工作要求。

4.1.4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4.1.5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1.6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办公室工作

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下列工作:

4.2.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4.2.2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4.2.3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4.2.4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4.2.5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4.2.6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4.2.7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4.2.8开展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5记录与文件

安委会成立或调整的文件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安全会议记录

第四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第三条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五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合约部、工程部、财务部负责人、运营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

第八条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第九条

各部室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各部室负责人兼任。

第十条

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

2、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迫切问题和重大问题。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使施工场所及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批准、发布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应急救援预案等。

5、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具体指标和目标,纳入任期和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

7、对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和验收,凡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得批准施工和验收,更不能批准投入生产和使用。

8、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9、负责对各分管工作中凡涉及安全工作内容的检查,并督促落实。

二、安全生产小组副组长职责

1、协助公司和安全管理部门,并对其管辖部门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定期在月安全会议汇报,对所辖区域的安全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2、在定期召开的生产会议中,专题分析研究生产中的安全及劳动保护问题,并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过程中同时搞好安全工作。

3、在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应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涉及安全技术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4、组织制订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考核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

5、参与公司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应组织制定所辖部门的整改计划,纳入生产或维修计划下达到相关部门按期完成。

6、组织制订所辖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总结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先进经验。

7、负责组织所辖部门的工伤死亡和重大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改进措施的落实负责。

8、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成绩或严重失误的部门和个人按奖惩制度提出奖惩意见。

三.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制订公司各种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2、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生产并报告领导。

3、保证、监督各部门实现安全生产,定期组织召开公司安全会议,通报当月安全生产情况,讨论和研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督促检查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对违章者有权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5、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并检查实施情况。

6、组织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事故单位按期实施预防措施。

7、负责对危险作业(如高空、动火、临时电源线的架设等)、占用通道等进行审批并检查、考核。

8、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9、编制防暑降温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施,负责按规定审查和发放保健津贴,清凉饮料等。

10、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11、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有验收记录制度,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四.安全管理员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本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并在各自分管的范围对安全负责。

2、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3、应该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之下制定本部门二级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的安全操作制度。

4、应经常组织员工(包括老员工、实习人员、临时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并组织安全技术考核。

5、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程的员工有责任制止、教育和处罚。

6、经常和定期组织内部安全检查(原则上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和采取防范措施,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劳保器材等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7、积极提出各自分管范围内的年、季、月度安技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8、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9、发生事故,应首先抢救伤员,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然后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预防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为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管理,促进公司安全管理结构设置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机构设置的原则

(1)相应性原则: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与本公司实际相匹配,并根据公司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机构为公司级,部门,班组级。

(3)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部门首长。

(4)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5)职能全面的原则:公司安全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岗位。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委员会。

3、公司级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

(2)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4)实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

(5)报告安全情况。

(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关系。

4、部门主要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组织部门进行部门安全检查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5、班组职责

(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

(2)落实安全措施。(3)组织安全培训与学习。

(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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