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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请假制度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1-21732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27 07:34:2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学生请假制度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有着享受教育的权利,也有权利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保护,学校为了学生在校的管理,制定学生请假制度,确保学生的出勤,下面是这篇小学生请假制度和中学生请假制度。

小学生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求学生按时到校上课,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无故迟到或早退,不旷课缺席,做到有病有事先请假,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请假要逐级审批。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有家长证明,并写好请假条。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大队部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

二、旷课、缺席的处理规定:

1、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或活动的,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分,并及时通报家长。

三、关于请假学生的补课:

学生办理正常请假手续并或批准的,任课教室应在假后及时为学生补上所误的课。

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因病因事必须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一、请假手续

1、逐级审批。病假须由医生或家长证明,事假由家长证明。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教导处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

2、若遇特殊情况,必须通过适当途径及时向班主任请假。

3、事先须请假。无充分理由不得先缺席后补假,补假手续必须在到校的当天完成。

二、旷课、缺课的处理

1、未经请假、未在规定时间内请假或补假不准而不参加学校的学习和活动者,作旷课处理。

2、对无故迟到、早退或旷课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因事(病)请假时,必须出具家长签名的请假条。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病)在请假离校前,凭班主任签名的假条出门,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并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教务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由校长副校长批准。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中学生请假制度

为创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确保学生安全,让家长放心,特制订本《规定》,以规范学生的请假程序。

学生在家期间的请假: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2、家长或监护人加意见,签字;

3、带请假条到班主任处;

4、班主任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核实情况。

5、家长或监护人可以电话或其他适当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学生在校期间:

病假: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及时护送学生看病,并同时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

3、家长或监护人带回家修养。

其他情况:

1、学生书面请假;

2、班主任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后,方可请假。并通知离校时间。

注:

1、学生原则上只请病假;

2、书面的东西班主任必须妥善保管、装订,其他(电话)班主任要及时在班主任手册上作好记录(记录应包括时间、接电话人、主要内容等基本要素),班干部签字。

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安全,规范学生出入校门的手续,特制定本请假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1.学生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由班主任签字生效,不经班主任同意不能请其他老师批假。凡请假者都要备案(班主任保管好请假存根),用于学生学期考勤记录;超过一周的请假手续要存入学生档案,超过3个月的请假时间,要按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2.学生请假离校,出校门时把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连同校卡交门卫,回校时到门卫处销假并拿回校卡。门卫将记录请假学生的出、入时间,供班主任查对学生是否按批准的时间按时返校;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门卫有义务及时向班主任反映。

3.需续假或急并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时,可电话向班主任或年级长请假,过后到班主任处补齐请假手续,用于备案。

4.请假审批权限:两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至一周内由年级长批准,并告知政教处;超过一周由政教处批准,并告知主管校长。

5.不按学校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凡出现旷课行为者,在班内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5次或20节(3天)者,在年级点名批评并检讨;累计旷课60节者,学校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100节者,学校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150节者,学校将劝其转学。

第二篇:小学生请假制度

小学生请假制度

大土山小学

小学生请假制度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学,不迟到早退。

2、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家长通过电话或请假条的方式向班主任请假。

3、上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特殊情况需中途离校,必须由家长亲自到校请假,经班主任同意后,填写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经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并到传达室登记后方可离校。

4、学生不请假又不到校,班主任要及时和家长联系,查清原因。并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必须登记。

5、传达室必须做好出入登记,未见学校开出的学生中途离校请假单不得让其离开校园,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第三篇:小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小学生请假、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假、销假行为,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遵照执行。

一、请假规则

1、学生请假一般由本人或监护人亲自履行,非特殊情况不准让他人代交假条。请假条需得到班主任签字后方可离校。

2、一般情况要做到事前请假,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出具书面请假条,且一人一假条,不得多人共用请假条。

3、急病或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须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4、学生在放假返校时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到校,应由监护人向班主任请假。

5、学生在校上课期间(除生病外),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出校,如有监护人陪同离校办事可由监护人陪同请假,且同样需要书面请假条。

6、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7、请假条应格式规范,注明请假事由,出校时间及回校时间。应交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班主任,一份交教导处)。

二、准假权限

1、一周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

2、超过一周,在一月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

3、一月以上的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

三、补假手续

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

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四、销假

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处理。

五、其它

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

2、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

3、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

4、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

5、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

6、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如果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8、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学期结束后,班级将对出勤情况作统计,计入本学期学生素质评价报告册,对严重旷课者将根据情况予以严肃批评。

第四篇:请假制度

请 假 制 度

(试行稿)

一、学校自本制度发布之日起实行签到制度。每天四次签到,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无论领导、老师均以签到机为依据,每周公示一次。考勤数据与“一评三考”、评职晋级挂钩。

扣分标准:事假(不上班)1天扣2分,病假1天扣0.5分,临时事假、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累加至“一评三考”之中教学过程和教学实绩两项分数扣完为止。

二、请假程序。不超过1天的临时事假与考勤主任请假,超过1天至3天(含3天)与主管副校长请假,超过3天的与校长请假。凡是请假都要到考勤领导办公室领取假条,当事人及领导签字后方为准假。因急事不能到校用电话请假的,上班后也要补填假条进行销假。

三、临时事假:需经考勤领导同意并填写请假单后方可离校,返校后及时销假,并签字生效。否则按事假一天处理。在不影响课节的情况下,临时事假实行累加办法,够半天的按半天算,够1天的按1天算,涉及课节的临时事假,自己要通过教学主任调课,否则要扣当天的课节费(50元除以当天的课节数乘以节数)。

四、事假1天(4小时以上1天之内)从结构工资中扣除50元。每月核实一次,按实际扣款数和代课总节数计算每一节具体金额,付给为其代课的教师。

五、员工有四次签到记录,但中途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每次扣30元,教师外出,门卫凭请假条放出,每放出一名私自外出人员,当值的每名门卫人员扣5元。

六、病假:因病住院治疗,在住院期间不扣结构工资,出院后要向学校提交诊断、病例、药费收据、出院证明四项。住院一周以上的可增加两周时间疗养,疗养期间不扣结构工资。住院一周以内的不享受疗养待遇,因病住院出院后,确实不能上班需要休养的从结构工资中扣30%,不需要休养的一律按事假处理。3天之内病假,只有门诊处方、药费收据,执行事假一半,即每天扣除25元。请病假只持有诊断书而没有住院,不能提交病例、药费收据、出院证明的一律按事假对待。

教师请病假学校先按事假进行处理,待教师出院后,提交了相关手续(诊断、病例、药费收据、出院证明),再重新核算病假天数。

七、迟到、早退(含值日、值宿期间)每次罚5元。迟到时间界定为预备铃响至上课铃响;早退时间界定为上午11点钟以后,下午学生放学以后。除此之外一律按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处理。值日、值宿的时间按《值日值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八、送奶时间为上下午各1课时,与考勤领导确定好具体送奶时间,送至婴儿18个月为止。

九、学校、总支、工会、少先队组织的大型活动(如会议、室外劳动等),不参加或中途离岗的按私自外出处理。

十、值日、值宿漏值一次罚款30元,漏值期间发生责任事故由漏值人员承担100%责任。

十一、旷职一天扣80元,学期内不评任何先进,年内不享受任何奖励。

十二、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三十天的。学校将上报教育局作出处理。

十三、相关假期规定:丧假3天,丧假范围是指双方父母及家人;婚假7天;产假一律执行最高标准105天,家属产假护理7天;人工流产15天;女同志上环2天;子女当兵、升学事假1天;以上休假含假期及周六、周日,不扣结构工资。父母(不含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因病住院,可持医院相关证明及可证实教师本人与其患者关系的证件(如户口或其它证件)申请护理假7天(实际工作日),不扣结构工资,超出7天按事假处理。患者住院不足7天的按实际天数给护理假,年内护理假总量控制在7天以内。在护理假期间有课的教师上班后要补上所欠课节(自己找人代课,并报告主管主任)。

十四、教师因病事假等出勤问题扣款从每月结构工资200元中扣除,扣完为止。

本办法自2014年4月8日起执行

梨树县实验小学

2014年4月8日

第五篇:请假制度

一、请假手续

l、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因病请假须持公费医疗规定就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请假人员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安排好课务、工作之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

2、原则上必须由本人亲自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不得捎假。要坚持先办理后实施的原则,以便安排调整工作。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3、凡口头请假,末办理请假手续者,一概作旷工处理。

4、任课教师因公外出学习,开会等应协助教务处安排调整好本人有关功课以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否则不予批准。因公外出自行调整功课者,应将临时调课表交教务处备查。

5、办理请假手续后,送教务处(教学人员)或办公室(非教学人员)或政教处(班主任)存档统计。

二、批准权限

l、请假三天以上,一律由校长审批。

2、请假三天以内,由行政办按分工管理权限对口审批。

3、临时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

4、校级会议请假者须报请校长批准。

三、销假制度

l、请假人必须在规定假时结束前亲自及时向原审批人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的,其顺延时间仍作为请假时数计算,逾期,按旷工处理。

2、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根据销假凭据和请假条核准请假时日,记入考勤档案。

四、处罚规定

1、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寓岗缺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任课教师擅自调课,请人代课一律作旷工处理,并按照《双流县通江职中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执行。

3、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检查,或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予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4、对教务处的调课安排,有关人员不得拒绝(特殊情况除外),在日常考勤检查中,相关人应予积极配合希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真正树立起良好的师表形象,做好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双流县通江职业中学关于教职工出勤及请假的规定

为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适应学校发展的需求,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对学校教职工出勤及请假规定如下:

程序

出勤

每天按时上班签到,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或不能签到,须在当次签到结束前告诉签到负责超过一天未补签者,视为未签(部门或教研组组织会议,由主持人负责考勤,参会人员当次人;因上课或在校公务原因不能按时签到,须在下次签到时核实并补签,不签到)。

病假

教师请病假,必须持书面请假条和医院(与社保联网的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急诊除外),2天以内经学校行政办公室同意,同时报教务主任,兼任课班级班主任知晓后生效;3——5天,必须报经校长批准,5天以上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病假期满,应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行政人员请假,必须持书面申请和医院(与社保联网的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急诊除外),1天以内经行政办公室主任同意生效;2——5天,必须再报经校长批准,5天以上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病假期满,应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校级干部请假,必须持书面申请和医院(与社保联网的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急诊除外),1天以内经校长同意生效;2天以上,必须上报校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教职工病假1个月以上,要求恢复工作者必须持医院出具的病情痊愈可从事正常工作的证明,并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按照聘任规定参加双向选择安排工作。

(二)事假

1、教职工每年有寒暑假,学校行课期间,原则上一般不请事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请假,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2天以内,由行政办主任批准,报教务主任知晓后生效,3—5天,必须报校长批准,5天以上报行政会讨论通过,并报学校办公室备案。事假期满,应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三)各种集会请假

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部门、教研组会议)、教研组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确系特殊原因不能到者,须向主持人和校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同意后生效。

二、处理

(一)出勤

教职工未准时签到一次扣5元/次,未签一次扣20元/次。

(二)病假

1、教师因病缺课一节,扣除当月10元课时津贴,两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

2、行政人员(未上课的)病假1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20元,两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兼课的行政人员依照上课津贴实扣。

3、班主任病假一天,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10元。

4、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岗位工资部分按90%计发,薪级工资部分按50%计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岗位工资按70%计发,薪级工资按3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80%计发,活工资按30%计发。注:不包含重大疾病、女教职工因妇科病需住院治疗及法定传染病治疗。

备注:学校暂按此制度执行,待新的人事政策出台后再进行修订。

(三)事假

1、教师因事假缺课一节,扣除当月20元课时津贴,一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兼课的行政人员依照上课津贴实扣。

2、教辅后勤及未上课行政人员事假一天,扣除当月岗位津贴40元,教学人员事假当天如无课扣20元,一周以上不计当月课时津贴。

3、班主任事假一天,扣除当月班主任津贴20元。

(四)旷工

教职工无故不到岗位或无请假证明且未经批准或假期已满无故不续假,均一律视为旷工,行政人员旷工半天或教师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全部岗位津贴(课时津贴)。旷工一天及其以上,每天加扣除档案工资的1/25。

备注:

病假急诊应及时告知各相关负责人,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升旗、会议一次、值周一天(包括学校和部门会议)按一节计,教研活动一次按两节计。本期累计病假两周以上,或事假一周以上,不计当期绩效奖(含财政拨款150元/月,学校发放部分)(不包括重大疾病、女教职工因妇科病需住院治疗及法定传染病治疗)。

4、每学期设定全勤奖励。每学期末学校将对一期来,无一次迟到、早退、病事假,无迟签到、不签到的全勤教职工进行奖励。具体奖励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后公布。

5、其他未述情况,参照《学校管理手册》等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关于婚假、产假、护理假的有关规定

(1)教职工结婚享受5个工作日假期,如果男女双方实行晚婚(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推迟3周岁及以上,首婚),享受婚假20天,婚假期间不发岗位津贴

(2)女教工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晚婚生育(女方年满24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胎),产后即领独生子女证者,增加30天;纯母乳喂养增加喂养假30天;哺乳期间每天上下午各一次30分钟喂乳时间;难产者增加十五天;多胞胎者,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教工婚后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给予十五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寒暑假期时间不计入婚育产假时间。

(3)妻子产假期间,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不发岗位津贴。

(4)需提前休假或在外地分娩者,从开始休假之日起计算假期。

(5)婚假、产假、护理假需填写请假条,报学校行政办公室及校长批准后,交所在部门备案,假期结束后,必须及时销假。

处理:每超过一天扣20元档案工资。

明志学校

20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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