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委托加工合同(本站推荐)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加工地址: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恋宝”牌纯净水(原材料的资金购买由甲方支付)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加工品名、规格
恋宝系列纯净水。规格:550ML*24 加工费:人民币 2.5元/件。该价格包括不但限于代加工所发生的水、电、蒸汽、员工薪资、设备折旧、油墨、原材料成品仓储费、成品装车费、原材料卸载费及以上各种损耗)。
二、加工内容
乙方负责吹瓶、灌装成品、贴标签、封膜、入库、仓储保管、装车等全部加工内容。
三、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2013年自身生产时的全部质量标准完成工作。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生产数量(单次订单不少于10000 包),并由乙方书面确认。
2、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乙方有权使用甲方全部商标内容,甲方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3、甲方应及时提供原材料,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
4、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合同所约定的加工费用。
五、乙方责任
1、在甲方确认下,乙方负责完成原材料入库、库品入库及出库、成品检验手续。
2、乙方应对甲方入库的原材料、产品成品进行妥善保管,如保管不善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甲方定期检查。
4、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生产数量及时生产,做好库存管理,并如期遵守和履行。
5、乙方加工产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所有权归甲方。在出库过程中,乙方及仓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指令发货,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一旦出现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加工期限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七、交货方式和交货日期的计算
甲方发运原材料时,必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原材料进入乙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卸货,卸货费用由乙方承担。
成品经检验合格后,依据质检报告和相关数据结果,双方签字确认,办理入库手续。
成品交货在乙方成品库,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即在甲方货车上,按甲方的具体要求交货并负责堆放好。
交货期限应当按照甲方每月下达订单规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八、付款方式
甲方应于订单日起5日内向乙方预付当次订单加工费。
九、违约责任
1、甲方
甲方中途变更每次定做物品的数量、规格、质量等,应当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按照甲方当次下达的订单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生产,甲方不得拒收。
2、乙方
2.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成品或所交付的成品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而被甲方拒收之不合格品。
2.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和甲方每次下达的订单数量及交货期限向甲方交付产品。
2.3、若乙方交付的成品不符合包装要求的,应重新包装。因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交付产品报废、毁损的产品由甲方监督销毁,乙方不得私自贩售。
十、商标专用权
使用范围包括:原材料(瓶坯、瓶盖、标签等)、成品(润田瓶装水)、包装(含内外)的生产和委托加工及销售。
十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基于本合同中所获取的代加工
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和续签
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若要终止合同,需征得对方同意,否则须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乙方加工产品质量的各项指标不符合甲方的要求,应予以整改,经整改仍然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终止后的10日内,乙方应将所有剩余的成品和附有甲方所指定商标标记物及依生产计划所采购进来的原材料交还给甲方。
4、合同的续签,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均满意,有续签意向,双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进行接洽,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优先签订。
十三、在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期间,不影响乙方与第三方洽谈或签订重组协议,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十四、争议事项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双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除争议条款外,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约定应按照合同履行,不得借故终止。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年**月**日
第二篇: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委托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两台消音器。(图纸已提前交付乙方审阅),乙方应按图纸技术要求加工制作,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制作。按图纸重量11.294吨,两台重22.588吨。每吨加工费1150元,合计25976.2元。工期2011年11月8日完成。产品装车后,加工费一次付清。
二、乙方负责联系装车吊车(甲方付费用,价格应合理)装车前产品应打磨干净。去除毛刺、电焊皮、除锈后再喷防锈漆。
三、乙方负责生产辅料。如电焊条、氧气、工具、起重设备等均由乙方自理。生产期间一切工伤伤亡等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费用。工期必须保证。如需加工人加班干活,乙方自己解决,甲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不能按时完成,造成甲方受罚,受罚款项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负责加工制作全过程的质量监理。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沟通,协助甲方检查产品生产过程及产品验收。并提供办公方便。如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技术要求及不合格零件。甲方有权责令改进,必要时重新制作。
五、乙方下料应正确,制作精细,如有废料现象。乙方自行补料,不得影响生产。补料费用与甲方无关。
六、其它约定事宜:加工费可用其它材料票补齐。
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11年10月20日签订
第三篇: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公司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外商合同LK20111214生产要求,经双方协商计划2011年11月份至2012年1月份,依照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提供尼龙丝等化纤原料,给乙方加工制作成吊带,背心等各式服装,甲方按外商合同价格的6%支付乙方加工费.甲方分批送原料、乙方加工后分批交货,按实际加工数量结算加工费。
二、货物出口检验检疫手续由生产工厂乙方代为申报办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口乙方:公司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20011年11月1日
第四篇:委托加工合同
代 加 工 合 同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冷镦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乙方委托甲方为其加工产品为*****,规格为 ****加工数量为******、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乙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为 ****。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
3、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产品款式在乙方没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进行销售。
4、甲方严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样品验收货品。
2、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已任何理由向其他生产厂家进购此类产品。
4、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为乙方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作为预付款,甲方提供的货品经乙方验收进仓后即立即付甲方货款,交货地点为乙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生产乙方提供的产品要求为 ***** 管子长度为*****螺道长度为 ****(包括头部厚度),甲方需**完成交与乙方。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止。
第五条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安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第五篇: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传真
委托加工合同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水田第二工业区民营路 2号电话 0755-29683125传真 0755-29684059
甲乙双方为建立策略性的业务关系,本着平等自愿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子机(OEM)项目达成本合同。
1、物料控制与损耗
1.1
1.2
供。
1.3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来料检验标准对来料检验,如来料有任何不符合检验标准的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乙双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相应处理。乙方应在对物料质量进行确认后方可投入生产。
1.4乙方的收扬发扬退料单上,应注明产品的型号 /批次;如有工程变更或替代料,乙方应向甲方索取有关的工程变更或替代料的确认书附在相关单据后面,否则甲方不予承认由此产生的费用。
1.5 甲方确认生产过程中会有一定的合理物料损耗,但超出以下规定的部份由乙方自行承担;
1.5.1针对 SMT生产物料损耗的标准如下(试产时物料损耗由甲方承担):
a.贵重材料(A类)价值大于 RMB10.00(如:主芯片,RF模块等),元件缺陷是以一对一交换,生产损耗:三 0.1%;
b.中等材料(B类)价值小于 RMB10.00,大于 RMB0.50(如:发光二级管和其他元件):生产损耗:三 0.5%;c.一般材料(C类)价值在 RMB0.50以下(如片式电容和电阻等):生产损耗:三 1%;
1.5.2装配扬包装生产物料损耗的标准如下(试产时物料损耗由甲方承担):
a.电子元器件,包括主板扬键盘板扬 LCD扬摄像头,生产损耗:三 0;
b.结构料,包括 Lens以及闪管灯 FPC组件扬 声器扬 IC扬 达扬 话器等,生产消耗:三 0.6%;
C.其它物料如外壳扬螺丝扬泡棉扬背胶等,生产损耗:三 1%;
1.5.3生产中有损耗品A扬 B类乙方应将实物归还甲方,双方同意就物料损耗进行每月核对。
1.6 由于乙方加工控制不良而造成的材料损耗超出 1.5条规定的标准部份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以书面方式向甲方申请书料,费用从加工费中扣除。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采购物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所需的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乙方领用。乙方收到材料确认后,乙方指定的收料负责人在材料清单上甲方应按完整的最小物料包装量向乙方供应物料。如有散装物料时,应预先得到乙方的确认后方可提签字后给甲方。
1.7 乙方负责承担由其自身原因导致成品扬物料或设备的遗失或损坏等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 乙方与甲方每月底进行一次盘点,双方必须对盘点数量进行确认签名。
2、费用
1.1加工费按订单加工时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
2.SMT:RMB:8000元/次,组装: RMB:4000元/次,如果该机型试产后生产量大于 20000台时,甲方将试产
费用退还给乙方。
3.3铜网甲方负责提供。如需由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铜网制作费用(激光铜网:RMB:1200元/张),甲方支付
乙方货款的同时支付铜网费用。
4.4测试工装扬夹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由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用(以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为准),甲方支付乙方货款的同时支付测试工装扬夹具费用。
3、订单控制与交货期
1.甲方在每月 25日前下达下月的需求加工订单,订单应写明产品型号扬数量扬价格扬质量要求扬加工费标
准扬履行期限扬验收标准和方法扬交货期等,乙方在甲方下达订单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乙方未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回复方式提出异议,则视同认可,订单在两个工作日后即行生效。
2.经确认后的采购订单,甲方原则上不应更改或取消,如甲方确实因某种原因要求更改或取消,乙方应尽力
满足,并在收到订单变更书面要求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3.3在物料齐套,无其它由甲方造成的阻碍因素及不可抗力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保质
保量地按甲方的订单为甲方交付产品,乙方可以提前交货但不应迟于交货期交货。乙方提前交货的,需提前征得甲方的认可。
4.若特殊情况下乙方不得不延期交货,则需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双方应立即协商新的交货期。
5.交货方式:甲方到乙方生产厂家提货。
4、质量要求及验收方法质量要求扬技术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如由乙方生产工艺导致其加工的产品不能满足甲方设定的质量扬技术标准,乙方须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设计原因需返工的整机,由双方技术人员判定后,协商解决,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修复。返工费用由不合格品处理:甲方在对乙方提交的产品进行验收时,若判为不合格,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双方协商解决。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修理和返工重新检验等事宜。甲方检验发现的批量不合格产品,原则上是整批退回乙方处理;对于可就地筛选或返工的产品,经甲方2.3如果不良品产生的原因是因为甲方所提供的不良物料造成且不能修复的,则甲方将无条件接收不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生产场所筛选或返工,由此产生的实际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良品并支付产品加工费。2.4如不良品产生的原因是因为乙方生产工艺造成且不能修复的,乙方将向甲方负责该产品的 BOM成本损失及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5如果不良品经双方共同确认不能修复且找不到不良原因的,则甲方将无条件接收不良品并支付产验收方式及标准:3.1甲方对乙方生产的批量产品进行检验验收。:乙方工厂仓库。品加工费。
163.3验收方式:采取批量抽验的方式。3.4验收人员:由甲方质量部门的检验人员担当。3.5验收对象和前提:乙方完成全部规定生产流程后经过生产线QC全检扬F QA抽检合格的批量产品。3.6允收水平:抽样标准采用 GB2828-2003,通常情况采用正常检查扬一般检查水平1;3.7允收标准A QL:严重缺陷 0.65;重缺陷 1.0;轻缺陷 1.5;3.8乙方对于甲方验货代表的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向甲方负责该产品的质量主管工程师进行申诉,若对申诉后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由双方的质量经理共同进行最终协商解决。
183.9甲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如由乙方原因导致的,乙方须免费提供合格品进行更换或维修。3.10甲方有权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定期或者不定期前往乙方工厂扬仓库对乙方的加工流程和操作环节进行检查,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20技术资料:本合同项目范围内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扬产品样品扬文件资料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及使用甲方企业名称扬地址扬联系方式等权利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在履行本合同的合理范围内的使用权。但乙方有权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或降低成本扬提高产品档次而提出改进建议的权利。
5、结算与付款
1.1结算方式:当月底乙方将对帐单传真给甲方确认,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确认盖章后回传给乙方。
2.付款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对帐,次月 1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
6、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产品或未按合同规定质量扬数量交付产品的(交货时间扬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可单方终止合同。
2.甲方因自身原因逾期付款,应就逾期付款金额向乙方支付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7、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可抗力发
生的详细情况及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履行的理由,并应在三十天内提供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所提供的文件经另一方核查属实的,由双方商定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
况部份或全部免除 不可抗力影响一方的违约责任。因战争扬爆炸扬政府行为扬禁运扬罢工等无法抗拒的非自然灾害的事件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视同不可抗力事件影响。
8、信息保密与安全责任
8.1 本合同中所披露的任何信息,如在披露时有注明保密或专用字样,或就其性质而言,明显是保密的或专用的,则该信息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8.2 除本合同规定的情形外,保密信息的接方应对其接 的该等保密信息严格保密,并且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目的将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泄漏给任何其它个人扬公司扬组织或实体,亦不得使用或复制该保密信息。接方只可将该保密信息披露给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而有合理需要且对接 方负有保密义务的接方雇员。
8.3 以下信息将不被视为保密信息,任何一方都不负任何保密义务;
8.3.1 披露方披露前己为接 方所知晓的信息;
8.3.2 非因接方的行为或疏忽成为众所周知的信息;
8.3.3 接方诚意地相信第三方有权披露的情形下向接 方披露该信息的;
8.3.4 在未使用任何来自披露方获得的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8.4 在本合同终止后,应披露方的要求,接方应及时迅速地归还其所持有的所有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留下任何复制品扬摘要或注释。
8.5乙方理解安全问题在双方的合作关系中有极端重要的地位;乙方将遵守甲方向其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的合理要求和指导。
9、纠纷解决方法
为长期持续合作,由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此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具有同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决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0、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甲乙双方之间的采购订单扬报价单等书面资料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11、甲乙双方一致认可,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相关业务人员扬技术人员及经办人员的行为分别视为其所代表的公司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经双方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无权修改本合同及附件,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盖章)
签定日期 :年月日: 代表签字(盖章)签定日期:年日乙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