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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21-811914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6 00:36: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在世界性税改政策及国内的宏观 经济 环境发生变化的条件下,目前 我国 企业 所得税的税收征管制度,在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发挥税收对经济结构的调节作用、税收的征管模式与手段、税源监控及税收服务体系等方面存在诸多 问题,已不完全适应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必须认真 分析 企业所得税征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索企业所得税征管改革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改革对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中,指出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作为此次税制改革 内容 之一的企业所得税改革,在体现税收公平与效率,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发挥税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以及协调税收政策与 会计 政策差异性等方面,更具有积极意义。

现行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我国1994年确立的企业所得税体系,由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构成,十年来,我国国民经济 的经济基础、宏观和微观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企业(内、外资)组织机构、规模、类型、性质发生了改变,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业所得税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与市场经济不适应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税收功能性作用的发挥,不利于企业 发展,不利于发挥税收杠杆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企业所得税征管机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分析说明。

(1)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不规范,无法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存在弊端,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税法不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公平,所得税政策具有多变性,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规定复杂,纳税调整繁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区域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比较大,无法真正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因此,必须进行改革,建立 科学 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

(2)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多,不利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太多,既有产业政策方面的,也有区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内资企业方面的,也有外资企业方面的;既有鼓励投资优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资优惠政策,这种过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进行必要的清理、调整、减并、取消。“税收优惠政策不宜过多,其作用范围应当加以明确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永远是一种辅助性的调节手段,其功能在于弥补市场机制的失灵和残缺”[1].否则,税收优惠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无法真正发挥税收经济杠杆作用,无法对国家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

(3)税收政策与会计政策的差异性,加大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的难度,不利于企业所得税的 计算 和征收。由于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存在着差异性,使得会计税前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必须把会计税前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 方法 有应付税款法和纳税 影响 会计法(递延法、负债法)。这就要求税收征管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核算技能,或者会计人员要熟悉纳税申报业务,然而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征收机关,具备这种复合型知识人才数量太少。事实上,会计政策与税法政策差异性影响着征纳双方的主体利益。一方面“表现在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上,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纳税人的利益”[2],另一方面“表现在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上,大多数的企业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但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因而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在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2].(4)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单

一、手段落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税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综合管理基础薄弱,漏征漏管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企业所得税是一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纳税调整项目多、计算复杂的税种,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效能,确保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的质量和科学规范,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素质的所得税管理人员及先进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运用 网络 技术、信息技术等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台,全面加强综合征管基础性建设工作,要加强税收征管信息资源优化和配置,及时保持国税、地税、工商、金融、企业等部门的协调,以保持税收征管的信息畅通。然而目前的情况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专业人员数量少,知识陈旧,征收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规章、办法等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求,税收征管 应用 型软件的开发和使用存在一定问题,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5)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税收资源结构的配置有待优化。现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于专业管理人员知识老化、业务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税务机关机构设置不合理、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税务工作效率低下、税务经费使用效率不高、税收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响,所以企业所得税税收成本较高,税收征管效率较低,已严重影响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必须切实采取各种措施,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税收资源结构。

(6)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税收流失。由于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不规范,不同类型企业规模、性质、组织结构、信誉等级存在差异性,企业同国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调不畅,税务资源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税收流失现象,必须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先进的监控手段,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停业歇业及生产经营的各种情况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纳税人信息可靠、真实及纳税人户籍管理规范化。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改革对策

(1)合并“两税”,构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税体系,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由于两套所得税制度在税收政策的优惠、税前扣除范围标准及有关实务的具体处理方面,存在着差异,使得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同,内资企业的税收负担要高于外资企业,使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不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必须合并“两税”,建立一种新型法人所得税制度,这是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核心所在。“这不是名称的简单改变,而是科学界定纳税人的需要,这可以解决长期以来企业所得税以‘企业’界定纳税人,法律 依据不足,难以划分清楚的问题,法人所得税确定,以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界定清晰,对法人征收所得税,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则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节,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两税协调配合的所得税税制结构”[3].(2)调整税收优惠政策。现行的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着较大的差异。国家为吸引外资,促进我国经济全面发展,在全面优惠的基础上,又在区域性方面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给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主要体现在产业政策优惠方面,而且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税负差异性较大。这种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导致内外资企业税收负担的不平等性,违背税收的公平原则。随着法人所得税的构建,要对现有的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取消、减并、倾斜、公平”的原则进行调整。首先取消、减并一些优惠政策,其次,为了鼓励对国家基础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及重点区域进行投资,国家要制定倾斜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篇:浅议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改革,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保增长、促发展的经济目标,如何加强所得税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税收风险,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提高纳税人纳税遵从度,是值得我们关注的课题。

一、企业所得税征管现状

(一)征纳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

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税收征管的普遍和核心问题,相对于增值税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在这方面更为明显。在增值税管理上,金税工程建设和专用发票、税控装置和技术等使得以票控税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偷、逃税成本较高。企业所得税基于税种本身管理的较大难度,涉及企业财务核算的方方面面和生产、经营全过程,税务机关缺乏较为有效的征管手段。基于纳税人经济理性考虑,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往往隐瞒纳税情况,纳税人纳税能力的信息是私有信息,税务机关难以获得,造成征纳信息不对称。

(二)征管范围划分不尽合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第二条第一款:“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由于对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有争议,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又出台了几个关于明确征管范围的文件。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都是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两者在管理范围认定上各持所见,“误管户”、“漏管户”时有发生,有的企业甚至同时向国地税申报,损害了税法的严肃性,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征管对象划分不按企业性质、类别,而是按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这就意味着相同性质、类型的企业,归属不同的税务机关管理,客观上违背了税收平等。

(三)所得税日常管理环节存在一些问题

1、分类管理没有得到具体落实。在所得税管理规划中,对企业纳税人尽管按其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水平、经营行业、信誉等级、纳税方式、存续年限等不同标准进行了分类,将纳税人划分为重点税源户与非重点税源户、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企业、汇总纳税与就地纳税企业等,但实际管理却并未按各类别相应的管理要求管理到位。

2、评估工作流于形式。所得税纳税评估与日常管理等工作不衔接,表现为所得税评估分析审核不到位。评估时基本是就(财务报)表到(纳税申报)表,收效甚微。究其原因有三:一是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财务会计与税收政策水平的要求较高,而税收管理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二是税务人员财务会计知识欠缺,对企业财务信息掌握不清,评估工作不够深入;三是纳税评估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设立专职的纳税评估岗位。

3、汇算清缴质量难以保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所得税征管工作的核心。汇缴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和国家税款的安全、完整。但是由于汇缴时间紧,企业户数多,业务复杂,办税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税务人员业务不精的现状,汇缴的质量难以保证。

4、对季度预缴申报不够重视。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一直对企业的汇缴申报比较重视,而对企业的季度预缴申报却关注不够,审核环节弱化,而企业的亏损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就已经形成,如果等到汇缴时再加强管理为时已晚。

(四)监控措施和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1、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规章、办法等已不适应新企业所得税法征管的客观需求,新法下的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措施亟待出台。税收征管应用型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纳税人及税收管理员对新的申报系统使用不熟悉,不利于所得税征管工作的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2、企业所得税税源动态监控体系不完善,税源信息不完整,所得税信息化程度不高。与地税、工商、统计、房管等部门信息沟通不够,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没有

建立。第三方信息获取和利用严重不足,数据信息不共享,税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学,国税、地税征税范围划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源监控不力,税源信息不真实、不完善,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征收。

(五)所得税管理队伍有待加强。突出表现在工作量激增与管理力量不足两者间的矛盾。企业所得税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纳税调整项目多、计算复杂的税种,要想全面提高征管效能,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专业素质较高的所得税管理人员及先进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基层管理人员素质亟待加强,高水平所得税管理员队伍缺乏。

二、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针对上述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按照“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总体要求,结合日常征管和调研过程中大家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所得税管理:

(一)核实税基是基础,包含户籍管理和税源监控两个方面

加强纳税户登记管理。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强本固基,建立国、地税税户管理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所得税管户的划分认定工作,防止税户减少。建立与工商部门的登记信息共享互馈、与地税部门联合税务登记制度,将管户和管事结合起来,杜绝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有效防止税款流失。对存在税源转移倾向的重点税源企业,应事前做好宣传服务,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税源流失。加强所得税信息化建设,建立优化整合机制,实现技术支撑,提高税源管理效能。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依托各种税收征管系统和基层管理平台,加强对所得税征管全环节的解读和剖析,强化所得税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征管数据的深度利用,建立所得税风险监控机制,实现所得税分类分层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收管理和制度创新的支撑作用,不断提高所得税信息化需求的完整性、适时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纳税评估,有效管理税源

推行行业税负纳税评估,以行业评估为切入口,将所得税与增值税评估相结合,两税联动风险管理评估,做到一次评估,各税兼顾。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把握

税源增量,准确掌握税源存量。结合所得税税源特点,优先选择重点行业、特色行业、行业税负离散度较大的企业、注册资本在一定额度以上的连续亏损的企业、纳税异常企业等作为评估重点,达到有效管理税源的目的。

(1)建立行业评估模型结合重点税源行业生产经营规律、财务会计核算以及企业所得税征管特点,探索建立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充分运用企业所得税行业评估模型开展纳税评估。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按行业逐步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数据库。逐步积累分行业、分企业的历年税负率、利润率、成本费用率等历史基础数据。

(2)充分获取外部信息,全面、完整、准确采集企业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信息,重视企业用电、用水、用工等第三方的涉税信息。加强与科技、民政、劳动、电力等部门联系,获取高新技术企业、非营利性组织、风险投资企业等资格认定相关指标以及企业用工、用电相关生产成本数据,逐步建立与外部门的信息联动平台。充分运用第三方信息与企业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工作,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纳税评估。

(三)实施所得税风险管理,搭建分层分类管理机制,提升所得税管理效能运用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完善所得税征管运行机制,创新税源税基监控管理。建立所得税风险特征指标,构建税收风险特征指标库,完善风险对象识别和应对机制。进行风险指标的按户归集、风险分值的排序和风险对象的识别,开展风险应对工作。对企业按行业和规模科学分类,合理配置征管力量,在“分行业管理、分规模管理、特殊企业和事项管理、风险管理”四个方面狠下功夫,突出管理重点,加强薄弱环节监控,强化专业化管理,创新管理模式和手段,形成规范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机制和体制,实现企业所得税分层分类管理,全面提升所得税管理水平。以事项分类基础上的分层管理为主线,重点解决不同层级间的权责划分问题,将分类管理与分层管理紧密结合。按照“对象分类,事项分层,形式分段”的管理要求,优化征管职能配置,加强分类与分层的结合,形成横向分类与纵向分层结合、纵横交错的立体关系。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事项的综合管理。

(四)改进汇缴方式,提高汇算清缴质量

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规范预缴申报、加强汇缴宣传辅导及申报审核、引入中介机构审计等工作,不断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

1、规范预缴申报,加强预缴收入分析,根据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质量及税款交纳情况,确定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限和方式,对年应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可实行按月预缴申报。加强对预缴申报率的监控,确保预缴申报的正常进行,做好预缴申报的催报催缴工作,依法处理逾期申报和逾期未申报行为。进一步提高预缴的入库率,加强对预缴申报收入的分析,及时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收入结构变化情况、收入进度情况及收入增减变动情况。

2、加强汇算清缴全过程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宣传辅导总结分析工作。在具体实施中要体现分类管理理念,按企业规模、所属行业、纳税方式等不同管理对象,分行业、分类型、分层次,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业务培训及申报辅导等工作,督促企业有序、及时、准确进行纳税申报。认真做好汇算清缴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提高汇算清缴总结分析质量。及时汇总和认真分析汇算清缴数据,发现管理漏洞,研究改进措施,巩固汇算清缴成果。充分运用汇算清缴数据进行税源结构基础分析和风险分析,分行业、分项目进行指标的对比分析,找出行业或项目的预警值,并将与预警值偏差较大的数据及时推送给基层,引导基层管理人员有针对性地做好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等工作。

3、充分发挥税务代理中介作用。依托税务代理,发挥其征纳之间的桥梁作用;在实务中可以借助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加强纳税辅导,完善汇算清缴工作。加大中介鉴证业务质量的监管力度,通过完善行业立法,加强对代理人监管来规范税务代理,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事项审计鉴证工作。

4、建立季度预缴申报的预警机制。从企业的季度预缴入手对其进行日常监控,定期采集企业季度预缴申报数据,根据企业经营规律进行分析比对,防止企业在季度预缴申报时调节所得税的税负,保证所得税均衡入库,促使企业规范核算,控制“明亏暗盈”,提高预缴申报质量。细化考核指标,将企业所得税申报的亏损面、微利面、零申报面、预缴率等指标进行排序,加强税务干部的责任心。

(五)加强所得税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充实培养机制,实现人才支撑,提高专业化管理水平

1、培养人才,形成所得税管理人才梯队。加强对现有人力资源整合,按照分层分级多渠道培养思路,加强对所得税人才的培养,在培训与实践的结合中培养操作型、技能型和专家型等不同实用型人才。组织相关专门人才培训,通过内外结合的方式,强化企业所得税岗位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重点是提高一线税收管理人员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业务、报表填报、所得税评估和风险应对水平。

2、引进专业人才,充实所得税管理队伍。高度重视所得税岗位人员的配置,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选派业务能力强、有工作责任心的干部充实到所得税岗位上来。按照人才兴税的战略规划,逐步完善所得税管理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分层分级建立所得税管理专家人才库,专家人才库成员可以参与本级所得税重大事项管理,充分发挥企业所得税管理业务骨干作用。保持企业所得税干部队伍基本稳定,建成一支适应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所得税管理队伍。

第三篇:41浅析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李志军吕兴毅杰曾亚兰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房屋价格不断攀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同时,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也加大了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抑制房屋价格的过快上涨,引导房地产行业的有序发展。而税收作为国家调控经济的杠杆自然倍受关注。本文结合嘉禾县房地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嘉禾县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管现状及征收方式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嘉禾县现有房地产开发企业5户,其中湖南金泰华成臵业有限公司注册为港、澳、台商独资经营公司,外商投资比例为50%。5户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均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实行行业统一标准。2008-2010年,嘉禾县房地产企业收入52439.84万元,应税收入2417.31万元,入库所得税604.33万元,行业整体税负为1.15%。

(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偏低。2008-2010年,嘉禾县房地产企业申报收入达5亿多,但入库税款仅600多万元,税负约为1%,这与近几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爆情形不相适应。形成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就是自2008年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国地税分管房地产企业所得税。当时房地产企业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为4%,换算后核定征收税率为1%。显然,应税所得率的高低与实际税负具有明显的 1

正相关性,过低的应税所得率带来较低的实际税负。核定征收并没有起到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的作用,反而由于应税所得率与房地产企业的利润水平不相适应成为了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的工具。从2011年3月起,全市应税所得率调高,引起了核定征收税率的成倍增长,换算后的核定征收税率为2.5%。这种情况导致了纳税人的不理解,有的纳税人提出税负过重的问题。以湖南金泰华成臵业有限公司为例,在税务管理员进行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调增的政策传达时,企业会计人员提出希望转变为查账征收方式,而在税务机关准备好相应文书后,企业又提出继续进行核定征收的程序。税务机关在重新准备文书程序后又不得不多次征询纳税人意见,以免纳税人误会税务机关采取高压强制征收。

(二)信息不对称,经营情况难以掌握。税务部门与开发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困境。房地产交易环节多,涉及土地、设计、建筑、水电、装修、销售等环节;销售方式不断翻新,甚至还出现了买房送车、送车库、送子女入学等情况。再加上房地产交易本身所具有交易标的为固定资产、价格不透明、同房不同价等特点,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掌握房地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总是有意无意采取不申报销售收入、高估开发成本、销售挂往来账户等手段来减少税前利润;并想方设法利用资源,实行权力寻租,达到少缴税目的。

(三)部门配合不力,税收征管难以到位。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征管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提供信息,如房地产登记部门提供的销售情况以、地税部门提供营业税申报情况,等等。但现实中,这些

数据信息在各部门的共享不够,交流不及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交易规模大但交易对象为个人的其特殊性。当在交易中的一方为自然人时,国税机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账面检查往往就很可能失去逻辑关系,很多问题得不到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而其他部门提供信息机制又未建立,导致管理难度加大。另外,有的地方政府为加快城市建设,减轻财政支出压力,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往往实行捆绑式开发,附加一定的公共设施配套开发建设项目,并在税费上作出承诺,出台相关“保护伞”文件,也给税收征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几点建议

(一)加大监控力度,扩大查帐征收面。房地产交易环节多,交易形式特殊,往往容易产生各种征管漏洞,成为企业逃税的避风港,使查账征收工作阻力重重。前文提到的金泰华成臵业有限公司,之所以在征管工作之初提出希望转变为查账征收是由于其财务人员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并且曾长期在高校内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税收筹划能力。而之后要求继续核定征收则是在经过筹划后认为核定所得率对公司较为有利。而税务工作人员征管企业的点多面广,对企业情况的了解不够,在查账征管中经常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实际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强化征管措施,减少税收流失。同时,要适当减少对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扩大查帐征收面。核定征收管理方式是在企业账目不全、无法准确查账征收时采取的必要措施。事实上,核定征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惩罚性。正是因为如此,在实际征管工作中核定征收很容易引起纳税人的误会与反感。因此,在税务监

管有力,税收收入保障可靠的情况下,减少对房地产企业的核定征收有利于减少征纳矛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二)加强部门协作,抓好源头管理。加强与房产、地税部门协作,建立信息交流平台。房地产的销售最终都要以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产证作为房产转移的归宿,不论房地产开发商采取何种销售方式,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或银行按揭等,都离不开房产管理部门这一关。房产管理部门如果在企业办证时及时将相关信息反映给税务部门,就能很好地把握税收流失关口。同时,由于房地产经营企业营业税是地税征收(其所需的发票是从地税部门领购的),所以加强与地税部门的配合,争取地税部门的支持和协作是很有必要的;对于征收难度大的企业,可与地税联手,共同打击房地产企业偷逃税行为。

(三)强化征管措施,规范行业税收秩序。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业务骨干,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减少工作阻力和压力。加强经济税源分析,通过房地产业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纵横向比较,及时发现房地产业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分析房地产各税种税源的变化,评估各种变化对税源及税收的影响程度,增强税收征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大对预收款的征税力度,确保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每年开展一次大型交叉检查活动,通过不同县市之间交叉稽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作者单位:嘉禾县局)

第四篇:中小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

浅谈中小企业所得税征管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得税(本文指企业所

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在调节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增加税收收入方面,起到了日趋明显的作用。但随着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所得税在征管工作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本文结合所得税征管的实际情况,就强化税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增强税务机关的执行力着手,浅谈如何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

一、现阶段中小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财务人员素质偏低,主动申报意识缺乏。

目前,中小企业经营规模普遍偏小,未能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进

行纳税申报、财务资料整理等工作。再加上财会人员偏少、素质不高,中小企业财务兼职情况普遍,甚至存在个别财务人员承担十几家企业纳税申报的情况,造成企业财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申报应纳所得税额,使得税务部门无力通过相关财务资料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进行总体评估;再者,由于企业主普遍存在少纳税的心理,主动申报意识缺乏,财务人员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做账,明显存在现金交易、收入不入账、费用乱列支或以白条入账等现象,造成大量不实申报,随意调低收入,虚报亏损,报表真实性较差。

2、信息沟通机制缺失,税负不公日益彰响。

现阶段企业所得税由国、地税两部门共同管理,对于地税部门而

言,由于无法通过税友2006系统及时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纳税情况,获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而目前通过国地税数据对比,所得税汇算清缴等工作,虽可以有效地堵塞税收漏洞,但对于提高日常征管质量,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而言还需进一步改进,其次征收方式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由于国、地税掌握的标准、尺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在同一地区,同等规模、相同行业或类似行业之间税负不一,造成了企业间税负不公,同时也加大了税务部门征管难度,提高了征管成本。

3、征管方式相对弱化,管理呈现“粗放化”。

首先、地税部门在所得税征管方面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未建立分行业动态的预警数据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对不同行业未进行差别化管理,易造成行业之间税负不公;其次、税务人员过多依赖单一的预警率和定额标准对企业经营收入进行管理,忽视了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对收入确定、费用扣除、资产处理、损失确认、税收优惠等政策的运用,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重量轻质”,征管还停留于粗放化的管理模式中,不利于企业建账建证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中小企业所得税征管建议

1、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财务人员从业素质。第一、税收宣传应成为税务人员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企业对于税收的认识,增强企业自觉纳税意识,切实提高纳税遵从度;第二、要结合各个企业自身特点,为企业全面提供政策咨询、纳税辅导等一系列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财务核算的管理水平。第三、对于企业财务人员以举办培训班等各种形式进行财会、税收等方面的辅导,及时把所得税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传达下去,不断提高财会人员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的水平。

2、细化所得税分行业预警数据,构建动态预警管理体系。地税部门应该积极引入第三方数据(供电局用电数据、劳务部门用人信息、工资情况、国税部门增值税征收信息、土地、房产部门信息、工商部门信息等),并通过典型企业数据调查,结合行业宏观数据、历史数据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根据企业申报数据、实地采集数据和第三方数据,建立分行业投入产出比、产品能耗比、平均利润率、成本率、平均所得税税负率等预警体系模型,合理确定分行业预警标准,并将预警数据导入税友2006系统当中,方便税务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企业申报的异常情况。

3、创新纳税评估方式,完善纳税评估制度。

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在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当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健全所得税综合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各行业税收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和统计分析,充分运用纳税人申报资料和财务会计等各种信息数据,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对纳税人纳税情况进行纵向和横向比较,分析测算纳税人实际纳税与应纳税额的差距,及时发现问题。通过纳税评估,及时辅导纳税人自我纠正涉税问题,不断提高征管质量。

4、完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构建所得税税基控管体系。

汇算清缴是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所得税全年的征管 效率,最终都要通过汇算清缴来体现。首先,税务机关要做好纳税人申报前的宣传、培训、辅导工作。根据差异化需求对纳税人进行业务培训,在纳税人填写纳税申报表过程中进行辅导,帮助纳税人正确如实填写申报表。税务机关接受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以后,要对纳税申报表中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发现错误应及时提醒纳税人改正,并督促纳税人将税款及时入库。其次,要做好所得税后续管理工作。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加强对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真实性审核管理。对企业的减免税、待弥补亏损、广告费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国产设备投资抵免等需要延续管理的事项,通过建立台账并追踪每年的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5、建立所得税分类管理制度,创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在现阶段所得税分类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适当强化核定征收管理方法,对于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严格按照行业核定应税所得率进行征收,在此基础上,可以对核定征收企业当中会计核算比较健全,能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提供完整纳税资料的企业设立辅导期制度,逐步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渡。

6、强化税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所得税征管涉及面广,计算复杂,政策更新速度较快,需要税务人员在熟悉企业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运用税收政策、征管流程等各个方面的知识,才能正确核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在日常征管工

作中,地税部门通过组织业务知识培训,疑难问题集体讨论、所得税政策集中学习、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等途径,不断提高税务人员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五篇: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1)设置“账外账”,逃避税收兼管

“账外账”是指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兼管。

从税务检查情况看,“账外账”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小、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账外账”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无论“账外账”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

1、隐蔽性强。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

2、知情范围小。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

3、使用范围广。由于“账外账”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国家税款,成为偷税罪常用的伎俩之一。

4、人员挑选严。采取“两套账”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

5、现金交易多。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帐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从税收征管来看,企业做“账外账”,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国家的税款占为自己所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国家,肥了自己。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诚信”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2)虚列成本,多计费用等扣除项目

特别是对于重点税源大型企业来讲,多记扣除项目问题更加突出,从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得专项检查来看,在对企业所得税存在的问题中,扣除项目不规范,多列成本,多计费用,超标准列支有关费用成本问题突出,例如从2009年山东省税务安排的对农村信用社的检查情况来看,在前期进行的解剖检查中,共计发现存在问题54项,其中收入总额中存在问题6项,其余48项问题均为扣除项目问题。扣除项目存在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农信社,从国家税务总局安排得金融保险等大型企业的专项检查来看,各类资产未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计提折旧或摊销,多列成本,多计费用,超标准列支有关费用成本问题也同样存在。

2、税源管理信息不对称,企业所得税征管效率低下

目前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分析监控的主要信息来源是现在各级税务机关运行的Ctais系统(中国税收征收管理系统),该系统的信息包括纳税人的登记、申报、会计报表、发票使用情况等内容,而Ctais系统这些内容是来源于纳税人的主动申报,缺少第三方的信息。从信息的角度看,税源管理就是对税源信息的管理,是对税源信息的采集、处理、加工和应用。税源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加大了纳税人违规违法的可能,直接影响到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成为各级国税机关亟需解决的难题。

在当前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中,信息不对称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首先是信息资源的不对称,体现在国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纳税人处于信息源头地位,国税机关很难全面、真实地掌握纳税人的所有税源信息;其次是信息结构的不堆成,体现在上级国税机关与基层国税机关之间,信息集中以后,上级国税机关侧重于掌握某行业、某区域纳税人的宏观信息,基层国税机关侧重于掌握某一具体纳税人的实际情况,上下级之间的信息对接不够充分。

就税收管理而言,税收制度是国家以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的法律规范,即是国家依法征税的依据,也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准则。国家为了满足财政需要,希望税收越多越好;但是纳税人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要有可能,就会采取各种手段减少纳税或逃避纳税义务,从而形成了税收征纳博弈关系。税务机关在征纳关系中(尤其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只能部分地掌握纳税人的信息,从而产生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3、虚假普通发票盛行,侵蚀企业所得税税基

纳税人通过取得虚假普通发票列支有关成本费用,开具虚假普通发票不如实申报纳税,造成严重的税收流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介绍的全国打击假发票案件情况全国打击假发票“买方市场”成效显著。2009年1月至10月,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19848起,除13803起非法取得发票案件之外,还包括制售假发票案件1669起、非法出售发票案件1592起、非法代开或虚开发票案件2784起。同时,查获各类非法发票8444万余份。按照最保守的估计,如果这些普通发票流入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手中会造成税收上千亿元的损失,一方面开具虚假普通发票少缴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另一方面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取得虚假普通发票列支有关费用将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税额中扣除。

普通发票违法行为的特点:

(1)发票违法形式多样化。不开或拒开发票、开具“大头小尾”票、使用过期版(作废)发票、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以各种收据代替发票、国地税发票“相互串用”、购买和使用假发票等日常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制造和销售假发票也成为某些犯罪分子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

(2)普通发票违法活动公开化。如今,不法分子竟然公然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传播形式和车站、码头等公众场所明目张胆、无所顾忌地在大庭广众之下公开宣传、叫卖他们的所谓“特殊商品”或“优质服务”。有的单位和个人,为逃避纳税,肆意购买假发票使用,而假发票为这些偷逃税收的人“助纣为虐”,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近乎泛滥成灾,给国家经济带来很大损失。

(3)普通发票违法主体团伙化。特别是假发票制售团伙,作案主体外延扩大,有较强的关联性、团伙性、专业性,形成了一定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有较为固定的票源和客源,内部人员有明确的分工和业务范围,甚至有的单线联系,划区域销售。并且,犯罪分子十分警惕,反侦察能力非常强,交易时一旦出现意外其他违法分子立即逃脱,导致案件无法延伸查处。

4、纳税评估流于形式,收效甚微

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管理行为。纳税评估工作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人机结合、简便易行的原则。目前纳税评估是对企业所得税监控的主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评估指标存在局限,评估工作难以深入。

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结合评估工作实际不断细化和完善。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中指标存在以下问题:

①纳税评估指标本身存在缺陷。单凭评估指标测算很难合理确定申报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企业还受到所处的环境、面临的风险、资金流向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②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设立不科学。现行纳税评估指标以行业内平均值作为确定标准,企业被测算的指标只要处于正常值得合理变动幅度内,就被认为已真实申报,实际上,评估对象的规模大小,企业产品类型多少等因素,都对“行业峰值”产生较大影响;企业的经营情况千差万别,以假设的行业平均指标进行评估分析难免有其局限性。

③纳税评估指标设置不完善。目前各地纳税评估指标设置类型和标准不一,选定纳税评估对象不科学、不合理。无法用统一标准来衡量纳税评估工作质量和效率。

(2)纳税评估权利寻租,纳税人逃避处罚。

权利寻租是指握有公权者以权利为筹码谋求获取自身经济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有些纳税人存在故意多列费用支出、少计收入的行为,但以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为由,企业通过“拉关系、走门子”等其他权力寻租的方式以评估补税的方式补缴税款,逃避税务处罚。纳税人在被评估过程中可以自行补正申报,而评估人员的分析、约谈、举证等工作仅仅是通过相关预警指标值分析、推测纳税人存在某种违法行为,没有查实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的具体证据,而查证落实的过程往往比较艰难。尤其是在评估过程中,对违法行为的确认、定性,有一个纳税人与评估人员交流、商榷的过程,可能产生权力寻租行为。

(3)监督约束机制不到位。

由于当前纳税评估工作监督约束机制不完善。评估力度不均,评估程序不到位,以评代查,评而不查,重复评估、评估发现问题帮助企业隐瞒的现象仍然存在。对纳税评估工作如何监督,如何规范其运作尚须完善相应机制。

(4)评估与稽查关系不清,“以评代罚”时有发生。

从山东省国税局发布的优秀评估范例中,我们不难发现,纳税人实质是在偷税,但是评估部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移交稽查局立案查处,以评代罚,减少了纳税人的偷税成本,助长了纳税人进行偷税的行为。

5、税收管理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亟待提高

在人力资源管理中,人是最具有能动性的,目前企业所得税管理中人力资源问题更加突出,一方面企业所得税在整个税收体系中是最复杂的水中,涉及到的问题众多,要求税收管理员具备良好的税收政策水平和会计水平,同时要求税收管理员具备相关法律知识。而另一方面税收管理员人员逐渐老化,知识更新缓慢,更为重要的是缺乏责任心和上进心,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看,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税收管理员是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的重要载体,税收任务、税源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都要靠税收管理员队伍去落实。目前基层税务干部的思想状况和业务水平已经严重制约着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上水平,成为提高管理水平的瓶颈。

二、对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1、会计信息失真,纳税申报失实的原因。(1)追逐高额非法利益是申报不实根本原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一些不法纳税人为追逐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能不缴税就不缴税,能少缴税就少缴税,而最简单方法就是设置“账外账”,一些企业负责人为了追逐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是通过改善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来实现其目的,而是在税收上做文章,指使财务人员做假账,导致“账外账”偷逃税款现象屡见不鲜。

(2)公民的法治意识和纳税意识薄弱

目前,我国经济体制呈多元化发展,纳税人征纳之间的利益冲突更加直接,一些私人企业实行家族式管理,相关财务核算岗位均安排亲信或自家人,这种管理模式在税收制度不健全、征管监控不严密、追逐个体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极易产生帐外经营等偷逃税行为。目前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大量中小企业的出现,以各种手段追收利益最大化更加突出。

(3)惩处不力助长了不法行为的发生

从近几年稽查情况来看,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及处罚率较低,案件处理的弹性大,无形中助长了“账外账”偷税行为的发生。①是由于税务稽查选取稽查对象欠准确,检查面较小,人员查账技能参差不齐,办案手段有限,一般只能查出一些账面记录,难于发现深藏不露的“账外账”;②是由于“账外账”行为比较隐蔽,多与现金交易,销货不要发票的营业收入不入账有关,事后税务稽查取证界定难,要查证他们的偷税行为难度很大;③是由于税务稽查部门没有搜查权,对藏在暗处的“账外账”,一般要依靠群粽举报提供线索及公安部门协助,才能取得内帐等违法证据,有限的执法手段阻碍了“账外账”的有效查处;④是不少政府部门都存在不愿行政复议、诉讼,担心行政复议更改原先处理决定、行政诉讼败诉,导致执法刚性不强;⑤是由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要求严格、繁琐,而且工作量及风险较大,因此有些税务机关宁愿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尽量避免涉税案件的移送,导致对不法分子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效应。

(4)金融结算方式存在漏洞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

目前,在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行为,由于现金交易隐蔽性强,交易记录难以跟踪监控,为设两套账和做假账偷逃税提供了极大便利,尤其是面向终端消费者的饮食娱乐业、批发、零售、中介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各金融机构竞争激烈,为了拉客户、争储蓄,对纳税人的多头开户、资金使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现金巨额流通及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普遍。同时,各种信用卡、网上银行的出现,也为企业进行帐外经营提供了方便。

(5)会计核算失去了其监督职能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企业的诞生日益增多,但财务人员的缺失,造成很多企业雇佣兼职会计、找会计中介机构代理记账等方式进行财务核算,由于会计兼职和会计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不是很了解,大部分都是单纯的以单制单记账,造成了账簿记录的失真,在严格意义上失去了会计核算监督的职能作用,对税务机关查账造成了很大被动,再加上税务机关对此类情况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造成了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的漏洞存在。

企业财务核算人员大多数是兼职会计,且兼职会计比较“听话”,企业方面要求怎么做账就怎么做账,而对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一知半解”,造成账务核实不规范,兼职会计一般只负责涉税事项的处理,不具体负责财务核算,账务在“老板”授意完成。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针对税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征管薄弱环节,税务机关研究制定一些措施,使企业所得税管理日趋正规,但是目前偷税手段逐渐多元化,更加具有隐蔽性,这场偷税与反偷税斗争,仍有不少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目前税务机关管理的大量的中小企业来讲,在产业链条中最终产品销售对象是消费者个人的行为,设置账外账问题更为突出。

2、信息不对称原因分析

(1)大量涉税信息尚未被采集和整理。受税源管理方式、信息管理意识、信息采集手段、信息存储方式、信息管理责任等因素综合影响,现阶段税源信息主要通过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日常管理和税务稽查等环节采集,这些信息中相当一部分是通过纳税人自己报送而获得,真实性、全面性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大量的企业生产流程、产品配比、产废率、主要财务指标以及金融机构、工商部门等所拥有的核心信息数据尚未被有效采集。

(2)信息关联性和及时性不强导致使用价值低。当前,基层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以静态管理为主,缺乏连续性,对纳税人信息变动往往不能及时采集更新。同时,纳税人不完全遵从税收法规,帐外经营、账务不实、故意瞒报、虚报等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信息采集时,由于工作人员责任心、工作技巧以及熟练程度、细致程度等差异都可能导致信息失真。此外,纳税人信息分部在各环节,采集时缺乏整体规划,人为切断了各类信息之间的联系。加之受日前经济条件制约,国税机关难以利用第三方信息与纳税人信息进行逻辑上和法律上的对比,也影响了信息质量。

(3)信息加工技术不强无法深度应用。由于统计分析技术的滞后和人力资源状况的限制,目前国税机关特别是基层国税机关还没有建立起玩呗的分行业、分税种等指标分析模型,缺少对不同数据之间逻辑关系的分析,缺乏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变化、存货变动、实际税负等经济变量的比较分析,不能有效地发现税源异常变化情况,掌握企业税源变化趋势,表现为分析预测、引导决策的功能较弱,分析成果和判断结论的可信度不高,大量的数据只是沉淀在信息系统中而没有得到有效开放使用,信息资源的“附加值”很低。

(4)综合治税机制尚未完整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结算体系不够健全完善,金融管理体制漏洞颇多,现金控管松懈、匿名存款、多头开户,“地下经济”滋生;与纳税人相关的“第三方”提供税源信息义务在法律上尚不明确,税务机关与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之间以信息共享为主要内容的工作配合进展缓慢,使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难以甄别、比对,纳税人应当缴纳多少税款、是否足额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难以掌握,严重影响税务机关监管税源的能力。

3、普通发票违法案件的大量出现,严重侵蚀税基的原因。

(1)、非法利益驱动。(2)对普通发票管理重视程度不够。(3)对普通发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虽然有统一的《发票管理办法》,但实际工作中地区有差别,票种管理也有差别,对于实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税收采取“票内按实、票外定额”办法,在机制上就给纳税人创造了少用发票的氛围,对普通发票的领购、使用、缴销等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以票控税”的实际作用。(4)普通发票管理监控手段落后。(5)家电下乡补贴政策的出现也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普通发票违法行为的发生。

4、人员素质难以提高的原因分析。(1)干部激励方式单一,激励效果低下。(2)受公务员工资制度约束,传统物质激励难以为继。(3)受规定职数比例限制,干部晋升激励空间有限。(4)干部年龄结构老化和心理失衡,激励缺乏原动力。

三、加强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收管理的对策建议

1、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纳税申报质量。

(1)构建协税护税信息化系统,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首先,要建议纳税人纳税号码识别制度,在金融账户和交易实名制的基础上,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无论单位或个人均需凭全国统一纳税识别号码开立账户,杜绝匿名账户、假名账户,严防多头开户,控制现金交易,禁止帐外交易;再次,各政府部门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所有活动均必须使用纳税识别号码,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机关团体等方面系统信息通过计算机联网汇集到税务部门,税务机关运用计算机进行集中处理,便可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同时积极推广货币资金支付电子化,限制和减少大量的现金交易,税银电脑系统实现联网,加大对纳税人资金流动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

借鉴银行信用体系的建立,以政府信用为先导,建立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税收信用、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信用在内的社会信用系统,建议健全信用综合查询系统,按全国统一的法人、自然人纳税识别号,分户建立数字化信息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制订鼓励诚信和制约惩处失信的政策措施,逐步培育一个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优化社会赋税环境,为税源监控提供基础信用平台。(2)加强对兼职会计及会计中介机构的管理。会计及各种会计中介机构属于财政部门管理。国税部门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好于财政部门的关系,向财政部门提出强化会计及会计中介机构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在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3)要抓好日常税法的普及工作,提高税收法律、法规的透明度。各级税务部门必须要将全程服务落到实处,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办税地点进行公示,或及时上门进行宣传、辅导,提高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透明度。同时,税务部门应从狠抓反面教育入手,尤其对一些典型案例,要利用各种媒体,如用电视专题报道进行大张旗鼓的曝光,提高税务稽查的威慑力。(4)加强对诚信纳税人的正向激励。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中充分体现等级差别,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制度,将诚信纳税这种税收伦理要求以经济的形态固定下来。纳税信誉等级作为遵从程度的标志,实践中要在评定主体、对象、标准、程序、待遇、等级升降等方面进行完善,信誉等级评定不能预设比例,不搞终身制,要加大等级差别,特别是提高A级待遇,使其遵从成本最小化,遵从收益最大化,对D级纳税人加大惩戒管理力度,提高税收遵从的动力。

2、破解信息不对称,提高税源监控水平。

(1)健全信息采整理机制。(1)明确税源数据采集内容。(2)拓展税源数据采集渠道。(3)优化数据采集技术手段。

(2)畅通信息存储船体机制。(1)要建立统一的信息存储平台。(2)要建立规范的信息交换平台。(3)要建立分层的信息应用平台。

(3)提升信息挖掘应用机制。

1、信息的简单加工。

2、信息的综合分析。

3、信息的职能分析。

4、信息的深度挖掘。

5、构建现代税务管理信息化体系。

3、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堵塞税收漏洞。(1)逐步推行网络开票制度。

全面调整目前基于纸质发票条件下的发票管理制度,制定网络发票管理制度,整合和统一管理各类国地税发票、凭证,明确网络发票的概念、使用对象、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以及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加大对不开票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规范网络发票的使用管理。

(2)建立查询鉴证服务制度。推行简便易行的发票鉴别方法,提高纳税人的遵从成本。

(3)扩大和延伸普通发票协查范围。应将普通发票协查的范围扩大或延伸至所有取得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4、健全激励机制,提高人员素质。

(1)健全公务员管理体制,着力增强干部激励功能。①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②在税务系统落实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③完善公务员“进出口”机制。

(2)综合运用多种激励手段,切实改善干部激励效果。(3)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干部潜能。(4)强化所得税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我国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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