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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编辑:烟雨蒙蒙 识别码:21-74655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3 09:36: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11年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并经人发[2011]13号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11年度

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二〇一一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现将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二〇一一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正常评审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必须是我区各企、事业单位中,在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本人档案归何处管理,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均可申报。以本《通知》中规定的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界,年满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批准的延长退休人员除外)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含依照、参照国家公务员执行的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内。

(二)评审备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

3、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4、学历及从事技术工作时间要求。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由于实际工作需要,过去从事其它专业技术工作,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并由现工作单位证明能胜任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过去从事其它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与从事现专业工作时间合并计算。

5、计算机应用能力及继续教育要求,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3个模块)。

二、破格评审

(一)破格评审范围

对少数工作业绩明显、贡献突出但不达规定相应学历要求或不满相应的任职年限的申报人员,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申报评审。破格申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学历和任职年限双重破格,需破现任职年限时,最多不得超过二年。

(二)破格评审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高中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十年以上,除符合正常评审条件的第1、2、3、5条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曾荣获过政府、行业协会等部门或企业颁发的科技奖(包括新产品开发、质量、新技术、新工艺等)或为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曾荣获过有关部门授予的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劳动模范等称号。

3、所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在相关刊物上发表、在专业学术会上交流或经本单位技术部门认可。

4、主持本部门的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并在本单位成绩显著。

三、申报及评审的有关事项

(一)要求报送的材料

1、本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2、填写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不得复印)。

3、任职以来最近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份(不得复印)。

4、任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5、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

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3个模块)及复印件一份。

7、与专业技术工作相关的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二份,用A3纸打印,表内用3号仿宋体字,标题用2号黑体字,并提供电子版文档。

9、以破格评审条件第3条申报者,发表、交流或经认可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破格申报评审,单位出具破格评审报告一份。

(二)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接收申报材料,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组织推荐工作,于2011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太原经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7560065 7562322 联 系 人:石 红

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综合考评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工程系列 初级职称 评审 通知

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局 2011年6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第二篇:---2013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2013年初级职称申报要求及条件http://hi.baidu.com/new/qingseguo0小张*** 秋秋188727219

各企、事业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

根据湘人职[1991]81号文件及湘职改[2005]1号文件精神,为大力推动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现就有关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评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1)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职工作1年,认定“助理”级;

(3)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4)年龄:88年以前出生;

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助理工程师评审相关专业:

(1)土建类七大专业:电气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机械制造自动化、测绘工程。

(2)其他相关专业:林业、地勘、农业工程、环境工程、水利水电、电子通讯与自动控制技术、交通、化工、机械、质监与安全等。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任助理经济师评审相关专业:

工商管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建筑。

四、助理会计师专业:会计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接收报名。

六、收费标准:助理工程师1500元/人、助理经济师2000元/人、助理会计师2800元/人。

七、报名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汇总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资格评审表(需单位盖章)、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免冠蓝底彩照四张。

八、证书颁发、查询:由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证书、湖南省人事编制网查询。

九、报名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路235号湘域中央商务大厦20楼20-13&14室。乘车路线:104路 105路 111路 113路 117路 118路 12路 202路 312路 317路 401路 405路 7路 803路 旅1路 立珊线至曙光路口站下车。

第三篇:初级职称评审

初级职称评审

来源:null 发布时间:2014-02-20 点击:44330次

目前,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称办已组建有工程技术系列评审委员会、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委员会、特殊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未组建的评审系列可推荐委托到各系列主管厅局参加评审。

一、服务对象:

在非国有单位、采用新的管理体制的国有单位、人事代理单位、无主管上级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外省市驻陕办事机构等单位中工作并在县以上各级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了人事关系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身体健康。

业务条件:适用于中专、大专或非统招本科(自考、成教、电大、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等)毕业生申报职称。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级;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级;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级;

4、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事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审时学历及工作年限可适当放宽,按以下规定申报: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③破格申报

不具备申报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1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2年,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者,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供破格申报单项材料一份,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5、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

三、提供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继续教育培训证、身份证(申报教师职称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及申报系列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4、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5、委托函一份(档案不在陕西省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提供,由档案所在地出具并加盖公章,注明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工作单位、委托意向等信息)。

四、办理时限:

每年7月份下发文件,9-10月份上报材料,11月份组织评审会,次年2月份发证、材料归档或退还材料。

五、评审收费标准: 初级:100元/人

六、依据政策法规:

国家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人职发[1991]11号、陕西省人事厅《关于陕西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暂行办法》(陕人发[2008]24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办理程序:

依据文件→获取表格→个人填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上报材料→职称办初审(审查合格,打印缴费通知单;审查不合格,提供咨询服务,退回材料)→二楼个人代理大厅9号窗口交费→将缴费回单交回职称办→职称办复核申报材料→组织评审会→办理报批手续→办理证书→发证、材料归档或退还材料

第四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关于做好2012中小学教师晋升初级

专业技术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办、乡)中心学校、民办学校、市直学校,机关及二级单位:

为了充分调动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现将2012我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参评人员及有关单位按规定认真做好申报和评议推荐工作。

一、评审范围

在岗从事教育教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按规定填写表格,提供申报材料。

2、单位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将申报人的基本条件、工作业绩、考试情况等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无意见的,可推荐上报,群众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上报。

3、单位审核评议、推荐上报。

三、申报条件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履行现职职责,理论联系实际,教风端正,团结协作,积极承担工作任务,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申报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国民教育承认的学历证书,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规定如下:

1、小学一级教师

中专工作五年以上、专科工作期满三年,本科工作期满一年,经考核,能履行小学一级教师职责并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2、中学二级教师

专科工作满三年以上,本科工作期满一年,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中学二级教师职责并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新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四、报送材料

1、《湖北省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评审表》一式二份,待各单位确定人选后发表;

2、学历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两寸近期红色背景免冠证件照三张(评审表上各贴一张,另交一张);

4、其他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普通话证、继续教育培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材料装订顺序及要求

1、材料目录;

2、身份证;

3、学历证;

4、教师资格证;

5、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6、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型,左边装订。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址、费用

1、报送时间:2012年7月10日—7月20日(工作日受理)。

2、报送办法:先填报《赤壁市初级职称评审录入信息表》,(见人事股群共享)然后领取职称评审表填写。

3、报送地址:教育局人事股。

4、人事股组织评审,考核通过人员缴纳评审费,整理上报材料。

2012年6月26日

第五篇: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市南区2012初级职称评审(确认)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各单位:2012初级职称评审(确认)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关于规范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备案与资格确认管理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6号)

二、受理范围人事档案属于市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档案查询花名册,见附件),符合资历条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人员。自行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请根据各地人才交流中心网站上的通知由本单位负责在当地办理。

三、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所需资历条件

1、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需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作;

2、中专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三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4、本科毕业后一年,可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双学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研究生班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7、硕士学位,毕业后三年,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8、博士学位,毕业当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已经进行全国资格考试的系列或专业(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国际商务师、计算机软件应用),按照国家规定参加考试,不再办理确认手续。

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需资历条件

1、中专学历,任员级满4年后可申报助理级;

2、大专以上学历(后学历应满三年)符合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五、应提交的材料

1、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1)《**市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次确认呈报表》(附件一,A4纸反正面打印空白表格,内容手填)两份;(2)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4)个人在现工作单位最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查询”栏目,登录打印缴费明细,需加盖单位公章)。

2、初级资格评审:(1)经填报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2份及《六公开监督卡》(附件二)2份;(2)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4)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书姓名、单位),评审费110元。

3、初级改系列评审(1)《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反正面打印);(2)专业技术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3)反映本人从事现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4)一寸免冠照片1张(背书姓名、单位),评审费110元。

4、市外调入人员初级资格确认(1)《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两份(反正面打印);(2)原《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反映本人调入我市以来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字以内,A4纸打印,需加盖单位公章);(6)企业单位提供本人最近半年社保缴费明细(可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个人查询”栏目,登录打印缴费明细,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其它:所填表格需认真填写,并在右上角标注联系电话。办理评审和确认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填报表格和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须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档案存放地)加盖公章。报送材料需放置文件袋内,并注明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申报人还需填写“市南区2012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上报。

六、办理时间地点及信息查询网站初级职称评审(确认)材料报送时间:请于11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部了,各单位请于11月12日前报《市南区2012年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初级职称评审表格请于11月8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

2011年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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