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更衣室管理规定
更衣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更衣室的管理
1、更衣室只允许公司员工上下班时更衣使用;
2、员工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抽烟、娱乐,应爱护更衣室设施,不允许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等。
3、员工更衣时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食品..4、更衣室内除清扫用具及更衣用櫈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物件、工具等。
5、更衣室由清洁工每天清扫,保持更衣室内清洁卫生.6、更衣室内要注意安全防火,行政部将其纳入防火责任区,指定人员负责,配备消防器材.第二条
更衣柜的管理
1、员工衣物,鞋子等所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摆放在外。
2、更衣柜内只准摆放更换的衣服、鞋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摆放其它物品。
3、更衣柜每人一格,一锁,注上姓名,由使用人负责使用保管,损坏酌情赔偿,并负责格内外卫生的清扫。
4、衣柜破损需于当日上报行政部门,以便修理,修理费用如自然损坏由公司负责;如是使用人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
5、部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员工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员工要积极予以配合;
6、更衣柜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及大额钱款和有价证券,遗失责任自负。
第三条 钥匙的管理
1、更衣室钥匙统一由生产部门当班主管及总务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拥有和私配,若有物品遗失追究私配人责任。
2、更衣柜内要保持清洁,用后应随时锁好。衣箱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自己负责配制。
3、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及钥匙交于主管并由主管签字认可,如有损坏将进行赔偿。第四条 罚则
1、更衣柜的钥匙丢失,须按原价赔偿。
2、更衣柜的人为损坏需承担相应维修费,并处以50-100元的经济处罚。
3、员工违反更衣室或更衣柜物品摆放的规定将视情节的严重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4、行政总务管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的更衣室的脏、乱现象,将视情节严重给予50-100元的经济处罚。
5、凡属车间领导教育不严,在接到行政总务多次反映的情况下未作改进及整改措施,将对车间领导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办公室
第二篇:更衣室管理规定
更衣室管理规定
更衣室的管理
1、不允许在室内乱写乱画,张贴等
2、更衣室只允许公司员工上下班时更衣使用。
3、员工不得在更衣室中休息、抽烟、娱乐,应爱护更衣室设施。
4、员工更衣时不得随意吐痰,乱丢纸屑杂物及其他食品,随手关水、关灯。
5、更衣室内除清扫用具及更衣用设施外,一律不准摆放其他物品、工具等。
6、更衣室每天清理按照卫生值班表,保持更衣室内清洁卫生。
7、更衣室内要注意安全防火,不得携带易燃物品及危险物品。
更衣柜的管理
1、员工衣物,鞋子等所有物品需放入更衣柜内,不得摆放在外,否则更衣室管理员(二楼部长)有权没收物品并作出相应处罚。
2、更衣柜内只准摆放更换的衣服、鞋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摆放其它物品,食品。
3、更衣柜每人一柜一锁,由使用人负责使用保管,损坏酌情赔偿,并负责柜内外卫生的清扫。
4、衣柜破损需于当日上报少爷部长,以便修理,修理费用如自然损坏由公司负责;如是使用人自己损坏则自己承担;
5、部门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员工打开更衣柜接受检查,员工要积极予以配合,不得拒绝检查。
6、更衣柜内请勿摆放贵重物品及大额钱款和有价证券,遗失责任自负。
钥匙的管理
1、更衣室钥匙使用人一把,另一把更衣室管理员(二楼部长)统一保管,其他人员不得拥有和私配,若有物品遗失追究私配人责任。
2、更衣柜内要保持清洁,用后应随时锁好。衣箱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丢失自己负责配制。
3、员工离职时,须将更衣柜清扫干净,部长检查完在将钥匙交于并由人事签字认可,如有损坏将进行赔偿。
处罚细则
1、更衣柜的钥匙丢失,须按原价赔偿。
2、更衣柜的人为损坏需承担相应维修费,并处以20-100元的经济处罚。
3、员工违反更衣室或更衣柜物品摆放的规定将视情节的严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未尽事宜,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第三篇:更衣室管理规定
更衣室管理规定
为维护更衣室的整洁、卫生和安全,创建一个文明、舒畅、温馨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高高兴兴上班,快快乐乐工作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更衣室卫生管理
1. 更衣室地面、附属设施(如矮柜、座椅、开关插座等)清洁卫生工作由各使用部门安排负责,须保持地面无垃圾,附属设施干净无灰尘。
2. 更衣室门玻璃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部门安排负责,每天至少擦拭一遍:须保持门玻璃干净无灰尘。更衣室门上部玻璃清洁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单月由模块部负责,双月由单相中心负责),每月至少清洁一次。3. 地垫清洁卫生工作由后勤工负责,每周至少清洁一次。
4. 更衣室窗玻璃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模块部负责东侧、北侧,单相中心负责西侧、南侧),各班组轮值,每月至少清洁一次。5. 更衣柜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班组负责,每月至少清洁一次。
6. 各中心、班组所负责的更衣室卫生责任区域,纳入6S检查范围并考核。7. 其他管理规定:不得在更衣室内吃早餐、零食等东西;不得随地吐痰、口香糖等粘性脏物;不得乱丢果壳、糖纸等垃圾;不准将雨衣雨伞带入更衣室。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每次处罚50元,违规三次及以上待岗一周直至开除。8. 更衣室管理员有权监督检查并制止员工违规行为,员工须服从更衣室管理员的管理。对不服从更衣室管理员管理和劝止,谩骂、殴打管理人员的,按公司《员工手册》有关规定处罚。
二、更衣室安全管理
1. 更衣室作为员工衣物等存放场所,上班时间员工不得在更衣间内滞留或休息。
2. 为强化更衣室的管理和保障员工的财物安全,对更衣室关闭特作如下规定: A、更衣室管理员需安排好更衣间的开放时间,开放时间过后即锁门,锁门时间:7:45---11:15;13:15---16:45(10月到次年4月),14:15---17:45(5月到9月);
B、上班时间特殊的,或中途须进更衣室的,应向中心主任申请准许后用中心备用钥匙开关更衣室(备用钥匙如有遗失由中心主任负责赔偿); C、夜间上下班人员应做到无人时更衣室门及时关闭。3. 为保证财物安全,员工应注意更衣柜及时上锁并妥善保管好钥匙。
4. 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等)请随身携带,或交中心办公室存放,否则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 按规划的通道行走,不得挪动更衣柜抄近道。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员工每次处罚50元,违规三次及以上待岗一周直至开除。
6. 不得损坏更衣室内公共设施。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员工除照价赔偿损失外,每次处罚50元,违规三次及以上待岗一周直至开除。
7. 不得偷盗公司或他人财物。对违反本条规定的员工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更衣柜管理
1、更衣柜分配由使用部门自行管理,各班组负责管理并保持衣柜的整齐干净。
2、更衣柜应按要求统一编号,衣柜标识卡上应有使用者的姓名、所在班组。
3、未分配的衣柜由中心负责保管,新员工增加时视具体情况分配给各班组。
4、更衣柜按分配使用,员工不得擅自更换,违者罚款50元/次,三次及以上待岗一周。
5、更衣柜分配时应确保钥匙齐全、门锁完好,各中心/班组应保留一套。以后如发生钥匙丢失或门锁损坏,由各使用责任人按实际价格赔偿。
6、更衣柜门锁如有损坏,由所属班组报所在中心统一处理。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
造
链
20011-3-18
第四篇:更衣室管理规定
员工更衣室管理制度
1、衣柜实行一人一柜,由办公室统一分配更衣柜号码,发放钥匙;
2、分配给员工的更衣柜只供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相互调换,不得私自更换衣柜或更换衣柜钥匙;
3、员工应自觉维持更衣室卫生,严禁在更衣室内乱贴乱画,不得晾晒衣服及堆砌杂物,必须保持衣柜清洁与整齐,严禁吐痰或扔废弃物;
4、不得将衣物挂于柜外,违者将予以没收并作相应的经济处罚;
5、不得在更衣柜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后果由员工个人负责;
6、不得在更衣柜能存放违禁品或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公司除做相应的处罚外,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7、严禁在更衣柜外钉钉子或挂钩等物,否则将被视为故意损坏更衣柜;员工除作相应的赔偿外还将受到纪律处罚;
8、非人为原因造成更衣柜锁损坏时,员工应及时报告保安部,由保安部报工程部维修;
9、员工制服除工作需要,不得穿戴离开公司;
10、员工在领取更衣柜钥匙时应交纳一定量的押金,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将更衣柜钥匙退回时,将退还其押金;
11、员工若将钥匙丢失,应向保安部申请配新锁,并交纳配锁费用;
12、公司授权人员可随时检查更衣柜,但由保安陪同;
13、员工离职时须将衣柜空出,并把钥匙交回办公室。
第五篇:更衣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员工行为,保持更衣室内环境卫生、整洁,保障员工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更衣室
3.细则
3.1 更衣室必须设置防盗设施。在室内的,必须上锁,非室内的,必须设置防盗网并上锁。
3.2 各部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对更衣室进行管理。
3.3 非开放时间内,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更衣室。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更衣室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内。
3.4 员工转岗或调岗,必须及时办理更衣室的退还手续,经员工所在部门(单位)签字后。人事部方可给予转岗或调岗。
3.5 员工离开公司(辞职、辞退或开除)必须办理更衣室的退还手续,经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签字后,人事部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3.6 更衣室内和更衣柜内及周围设施必须定时清扫,保持清洁。
3.7 更衣室内无人时,必须关灯及其它电器设备。
3.8 员工必须爱护公物。钥匙丢失的,按规定程序申报维修,不得擅自撬更衣柜;故意损坏的,按价赔偿。
3.9 更衣室若发生被盗,发现人及所在部门(单位)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向综合办报案。
3.10 各部门必须对更衣室进行编号,并做好更衣室的标识、定置和目视化管理。
3.11 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更衣柜管理台帐。
3.12 员工严禁在更衣室内抽烟。
3.13 各部门(单位)每月对更衣室进行自检不得少于1次,做好记录并报生产部工业工程科。
3.14 公司(工业工程科)对各部门(单位)更衣室进行不定期检查,于每季度末组织1次大检查。
4.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起草。
5.本规定由“5S内部审核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