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4.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学/法/网|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6.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
B.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的,成立过失犯
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
D.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的刑事责任
7.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
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观点②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观点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b结论对应
8.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至少符合下列4个条件:
①被害人对被侵害的_____具有处分权限
②被害人对所承诺的_____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③承诺出于被害人的_____意志
④被害人必须有_____的承诺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法益——事项——现实——真实
B.事项——法益——现实——真实
C.事项——法益——真实——现实
D.法益——事项——真实——现实
9.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学法网|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不适用《刑法修正案
(八)》
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甲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可以适用死刑
D.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0.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
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1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13.关于自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军人在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成立战时自伤罪
B.帮助有责任能力成年人自伤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C.受益人唆使60周岁的被保险人自伤、骗取保险金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
D.父母故意不救助自伤的12周岁儿子而致其死亡的,视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者遗弃罪
14.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1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16.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
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
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
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17.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
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18.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1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0.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罚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徇私枉法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21.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
A.实体公正
B.追求效率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22.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
23.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24.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下列何人有权要求对回避决定进行复议?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郭某
B.郭某父亲
C.郭某姐姐
D.李某
25.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26.“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2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28.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9.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30.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31.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32.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33.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
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34.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35.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6.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37.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
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38.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39.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40.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41.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42.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43.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44.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
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
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45.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46.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现场施工进行阻挠。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场处理。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10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日拘留。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B.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C.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D.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47.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48.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
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49.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50.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55.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C.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
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
56.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57.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学法网|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58.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59.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B.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
C.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
D.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100元纸币的,成立变造货币罪
60.《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61.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A.男性基于癖好入户窃取女士内衣
B.为了燃柴取暖而窃取他人木质家具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骗取他人钢材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D.杀人后为避免公安机关识别被害人身份,将被害人钱包等物丢弃
62.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下车取自己行李时将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63.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
B.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乙,为农民多报青苗数,使其从房地产开发商处多领取20万元补偿款,自己分得10万元。乙行为构成贪污罪
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贪污罪
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5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
64.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
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
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65.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
A.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B.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
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
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66.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67.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68.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
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D.认为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69.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2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
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D.将王某混在其他5名被辨认人当中
70.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检案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71.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72.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和解和调解适用于自诉案件
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
73.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B.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C.应当询问证人
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74.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75.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B.被告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C.不服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D.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76.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77.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78.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79.某镇政府主动公开一胎生育证发放情况的信息。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信息属于镇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
B.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告栏公开该信息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在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镇政府应当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公开
D.镇政府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80.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81.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沈某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C.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
D.该罚款决定违法
82.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学法网|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
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
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83.2006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其推土机一台。杨某不服上诉,12月6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杨某仍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宣告杨某无罪释放。2011年4月,杨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本案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如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
D.本案不存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
84.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85.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缓办
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退回起草部门
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国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赝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李某以高价买走赝品。请回答第86—87题。
86.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
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
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87.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
C.李某已有认识错误,甲强化其认识错误的行为不是诈骗行为
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立诈骗未遂
(二)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第88—91题。
88.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行为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
B.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由于二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89.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应当实行并罚
B.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强奸对象
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强奸罪的故意
D.乙行为仅成立强奸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强奸罪的预备行为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90.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
B.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
D.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91.关于事实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犯罪
B.乙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C.乙离开讯问室征得了丁的同意,不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与丁均不构成犯罪
(三)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请回答第92—93题。
92.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绑架案件
B.抢劫案件
C.爆炸案件
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
93.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A.直接改判
B.发回重新审判
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
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四)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请回答第94—96题。
94.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
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
B.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C.李某左腿严重残疾
D.阮某系怀孕妇女
95.关于李某、阮某的诉讼权利及本案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
B.向李某、阮某送达中文本诉讼文书时,可以附有李某、阮某通晓的外文译本
C.李某、阮某只能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D.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审理该案均适用该条约的规定
96.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
B.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
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D.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97.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
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98.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
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批准
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99.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B.行政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
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听证主持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回避申请
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00.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第二篇: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观看影片《忠诚与背叛》心得体会
2012年6月9日上午,我校全体党员干部在多媒体观看了影片《忠诚与背叛》。该影片讲述的是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国民党大肆屠杀中国共产党员,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有的人退党,有的人叛党,为了维护党的纪律,全国铁路总工会书记王荷波、中共广东区监察委员会委员杨匏安等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提出议案,突破重重阻碍,经过不懈地努力,创立了中国共产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
影片通过讲述中国共产党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诞生的过程,展现了一批党员革命先驱,忠于党的事业、永不叛党的光辉形象。对于影片中一些投敌叛变者,共产党员予以坚决地斗争,体现了共产党员对党忠诚的优秀品质。忠诚是所有政党都极为珍视的政治品质,中国共产党从来都把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人民、忠于祖国作为自己的神圣义务和永恒品质。“永不叛党”始终是《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明确规定的党员义务,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入党誓词中的庄严承诺。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有很多感触,现在我们不需要再像烈士们一样抛头颅、洒热血,但我们也应该为党、为人民的利益鞠躬尽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心系群众、奋发进取、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实实在在的为广大群众服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不断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要发扬“红岩精神”,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抗战时期的国统区,政治环境十分险恶,但无论条件多么艰险,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都矢志不渝地坚持共产主义的崇高信念,无所畏惧地为远大理ww w.fwdqw.com想而英勇 斗争。英烈们面对艰苦的牢狱生活不消沉,面对严酷的刑罚不屈服,面对金钱地位的引诱不动心。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一种对共产主义无比坚定的信仰——人活着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作贡献,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今天,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无论是发展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同样都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二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与党在革命时期培育形成的其它革命精神一样,红岩精神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的鲜活展现,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用马列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实践过程中,共产党人的崇高政治追求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机融合的结晶,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是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 1
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弘扬红岩精神,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做一名深受群众欢迎的干部。
三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节操。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在敌人的监牢里,在恐怖的环境中,忍受着酷刑折磨,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操守,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表现出了对党忠贞不二的情操,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节操,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自省、自警、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生活方式的 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是要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红岩精神的实质是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精神风范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一样,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不竭力量源泉。白公馆的墙上镌刻着解放前夕狱中共产党员向党组织的最后寄语: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严格进行整党整风等。可见革命先烈在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党的作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遵从先烈的嘱托,切实加强执政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努力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守纪律的好干部。五是要永葆党的先进性。如今,我们拥有优越的条件,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繁华、浮躁的时代,更是一个充满诱惑的时代,信息充盈,谣言纷飞,面对物欲横流、两极分化等一系列问题,部分党员都失去信心。做一名好党员,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就应积极与背信弃义的行为作斗争,让自己成为共产党肌体上一个最鲜活的细胞,让每一个接触你的普通民众都能深刻地感觉到,共产党是先进的、坚强的、纯洁的、值得信赖的政党。我们要拿出一颗恒心,发扬革命和拼命精神,发扬严守纪律和自我牺牲精神,发扬压倒一切敌人和压倒一切困难的精神,要做就做一个合格的社区工作者,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
第三篇: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及答案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被害人衣服点燃,被害人跳河灭火而溺亡。甲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B.乙在被害人住宅放火,被害人为救婴儿冲入宅内被烧死。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丙在高速路将被害人推下车,被害人被后面车辆轧死。丙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4.甲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对于甲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甲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甲的想法表明其没有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甲具有责任能力,但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B.成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物品的淫秽性
C.成立嫖宿幼女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卖淫的是幼女
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学/法/网|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6.关于过失犯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
B.认识到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意志的,成立过失犯
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
D.过失犯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的刑事责任
7.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
观点:
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
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
④正当防卫既需要有防卫认识,也需要有防卫意志
结论:
a.甲成立正当防卫
b.甲不成立正当防卫
就上述案情,观点与结论对应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B.观点①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观点②观点③与a结论对应;观点①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D.观点①观点④与a结论对应;观点②观点③与b结论对应
8.经被害人承诺的行为要排除犯罪的成立,至少符合下列4个条件:
①被害人对被侵害的_____具有处分权限
②被害人对所承诺的_____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
③承诺出于被害人的_____意志
④被害人必须有_____的承诺
下列哪一选项与题干空格内容相匹配?
A.法益——事项——现实——真实
B.事项——法益——现实——真实
C.事项——法益——真实——现实
D.法益——事项——真实——现实
9.2009年1月,甲(1993年4月生)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学法网|2011年3月20日,甲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杀人后逃跑,6月被抓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从旧兼从轻原则,本案不适用《刑法修正案
(八)》
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甲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可以适用死刑
D.甲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10.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
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
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
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
1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
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13.关于自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军人在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成立战时自伤罪
B.帮助有责任能力成年人自伤的,不成立故意伤害罪
C.受益人唆使60周岁的被保险人自伤、骗取保险金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
D.父母故意不救助自伤的12周岁儿子而致其死亡的,视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罪或者遗弃罪
14.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1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16.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
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
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
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17.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
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
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
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
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18.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
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1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次日,甲再次到乙家,偷偷将一块价值1万元的金币放在茶几上离开。乙不知情。保姆以为乙知道此事,将金币放入乙的柜子。对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成立行贿罪
B.乙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C.认定甲构成行贿罪与乙不构成受贿罪不矛盾
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0.刘某以赵某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赵某妹妹曾拒绝本案主审法官王某的求爱,故王某在明知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情况下,毁灭赵某无罪证据,认定赵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并宣告免予刑罚处罚。对王某的定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徇私枉法罪
B.滥用职权罪
C.玩忽职守罪
D.帮助毁灭证据罪
21.李某系富家子弟,王某系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同伤害(轻伤)被害人张某。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李某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王某经济困难,对其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公安机关的做法,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下列哪一要求?
A.实体公正
B.追求效率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22.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
23.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24.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下列何人有权要求对回避决定进行复议?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郭某
B.郭某父亲
C.郭某姐姐
D.李某
25.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
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
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
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26.“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27.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28.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令罗某予以赔偿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9.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30.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
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
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查通报
31.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32.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33.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
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34.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35.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6.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37.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38.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39.对具有职位特殊性的公务员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职位之外的职位类别。下列哪一机关享有此增设权?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40.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41.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42.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43.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44.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行为
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
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45.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
46.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收转为建设用地。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现场施工进行阻挠。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场处理。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10日拘留。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B.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C.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D.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47.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原则
48.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规定
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49.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50.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诫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85题,每题2分,共70分。
51.①对于同一刑法条文中的同一概念,既可以进行文理解释也可以进行论理解释
②一个解释者对于同一刑法条文的同一概念,不可能同时既作扩大解释又作缩小解释
③刑法中类推解释被禁止,扩大解释被允许,但扩大解释的结论也可能是错误的
④当然解释追求结论的合理性,但并不必然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关于上述4句话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B.一般公民发现他人建筑物发生火灾故意不报警的,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55.关于共同犯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C.丙以为钱某要杀害他人为其提供了杀人凶器,但钱某仅欲伤害他人而使用了丙提供的凶器。丙对钱某造成的伤害结果不承担责任
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
56.关于罪数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57.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学法网|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58.关于《刑法》分则条文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C.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对于盗窃信用卡并在ATM取款的行为,也能认定为盗窃罪
D.即使没有《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于保险事故的鉴定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实施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也应当认定为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59.关于货币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B.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
C.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
D.将一半真币与一半假币拼接,制造大量半真半假面额100元纸币的,成立变造货币罪
60.《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与第二款分别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关于该条款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C.非法拘禁致人重伤并具有侮辱情节的,适用第二款的规定,侮辱情节不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61.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A.男性基于癖好入户窃取女士内衣
B.为了燃柴取暖而窃取他人木质家具
C.骗取他人钢材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杀人后为避免公安机关识别被害人身份,将被害人钱包等物丢弃
62.关于侵占罪的认定(不考虑数额),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下车取自己行李时将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63.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
B.土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乙,为农民多报青苗数,使其从房地产开发商处多领取20万元补偿款,自己分得10万元。乙行为构成贪污罪
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贪污罪
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5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
64.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
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
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65.诉讼文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
A.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B.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
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
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66.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67.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68.被害人向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对于他遭受犯罪侵害的线索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检察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
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D.认为犯罪情节显着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向被害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69.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2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
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D.将王某混在其他5名被辨认人当中
70.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检案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71.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72.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和解和调解适用于自诉案件
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
73.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B.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C.应当询问证人
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74.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75.某检察院申诉接待室《申诉指引》中的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被告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C.不服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D.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76.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的直接体现?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77.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
78.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79.某镇政府主动公开一胎生育证发放情况的信息。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信息属于镇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
B.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告栏公开该信息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在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镇政府应当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公开
D.镇政府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80.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容违法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81.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沈某申请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C.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
D.该罚款决定违法
82.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学法网|余某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向法院提交县政府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
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
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市规划局的复议决定作出裁判
83.2006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收其推土机一台。杨某不服上诉,12月6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杨某仍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9日,省高级法院宣告杨某无罪释放。2011年4月,杨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本案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如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
D.本案不存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
84.甲市乙区公安分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些机关可以成为本案的复议机关?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85.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与有关部门协商。对此,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
A.缓办
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退回起草部门
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86—100题,每题2分,共30分。
(一)甲将一只壶的壶底落款“民国叁年”磨去,放在自己的古玩店里出卖。某日,钱某看到这只壶,误以为是明代文物。甲见钱某询问,谎称此壶确为明代古董,钱某信以为真,按明代文物交款买走。又一日,顾客李某看上一幅标价很高的赝品,以为名家亲笔,但又心存怀疑。甲遂拿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李某以高价买走赝品。请回答第86—87题。
86.关于甲对钱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
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
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87.关于甲对李某是否成立诈骗罪,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
C.李某已有认识错误,甲强化其认识错误的行为不是诈骗行为
D.甲拿出虚假证据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甲仅成立诈骗未遂
(二)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深夜,丙上厕所,让门卫丁(临时工)帮忙看管乙。乙发现丁是老乡,请求丁放人。丁说:“行,但你以后如被抓住,一定要说是自己逃走的。”乙答应后逃走,丁未阻拦。(事实四)
请回答第88—91题。
88.关于事实一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行为应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
B.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由于二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89.关于事实二的定性,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行为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强奸罪,应当实行并罚
B.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强奸对象
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强奸罪的故意
D.乙行为仅成立强奸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强奸罪的预备行为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90.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丙行为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加重犯
B.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实行并罚
D.对丙行为应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
91.关于事实四,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犯罪
B.乙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C.乙离开讯问室征得了丁的同意,不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与丁均不构成犯罪
(三)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请回答第92—93题。
92.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绑架案件
B.抢劫案件
C.爆炸案件
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
93.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A.直接改判
B.发回重新审判
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
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四)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请回答第94—96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题。
94.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
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
B.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C.李某左腿严重残疾
D.阮某系怀孕妇女
95.关于李某、阮某的诉讼权利及本案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
B.向李某、阮某送达中文本诉讼文书时,可以附有李某、阮某通晓的外文译本
C.李某、阮某只能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D.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审理该案均适用该条约的规定
96.如李某、阮某被判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
B.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
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D.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97.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取消录用
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不予批准
98.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
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出,报乙省政府批准
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99.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B.行政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
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听证主持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回避申请
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00.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2011年司考答案(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
1.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2.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D.丁毁坏被害人面容,被害人感觉无法见人而自杀。丁行为与被害人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4.C.甲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5.D.成立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对方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没有认识到而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不成立任何犯罪
6.C.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里的“法律”不限于刑事法律 7.A.观点①观点②与a结论对应;观点③观点④与b结论对应 8.D.法益——事项——真实——现实
9.B.对甲故意杀人的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11.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2. 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
13.C.受益人唆使60周岁的被保险人自伤、骗取保险金的,成立故意伤害罪与保险诈骗罪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14.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 15.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16.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17.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 18.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 19.D.保姆的行为成立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0.A.徇私枉法罪 21.D.公平正义
22.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23.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24.D.李某
25.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 26.B.意见证据规则
27.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28.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9.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30.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 31.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32.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33.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34.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35.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36.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37.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38.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39.B.国务院
40.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41.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42.B.撤销
43.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44.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45.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4份
46.C.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的审查范围
47.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48.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房屋
49.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因素
50.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二、多项选择题。51.
A.第①句正确,第②③④句错误 B.第①②句正确,第③④句错误 C.第①③句正确,第②④句错误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第①③④句正确,第②句错误 52.
A.宠物饲养人在宠物撕咬儿童时故意不制止,导致儿童被咬死的,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C.父母能制止而故意不制止未成年子女侵害行为的,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D.荒山狩猎人发现弃婴后不救助的,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53.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54.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55.
A.甲教唆赵某入户抢劫,但赵某接受教唆后实施拦路抢劫。甲是抢劫罪的共犯 B.乙为吴某入户盗窃望风,但吴某入户后实施抢劫行为。乙是盗窃罪的共犯
D.丁知道孙某想偷车,便将盗车钥匙给孙某,后又在孙某盗车前要回钥匙,但孙某用其它方法盗窃了轿车。丁对孙某的盗车结果不承担责任 56.
A.引诱幼女卖淫后,又容留该幼女卖淫的,应认定为引诱、容留卖淫罪
B.既然对绑架他人后故意杀害他人的不实行数罪并罚,那么对绑架他人后伤害他人的就更不能实行数罪并罚
C.发现盗得的汽车质量有问题而将汽车推下山崖的,成立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当实行并罚
D.明知在押犯脱逃后去杀害证人而私放,该犯果真将证人杀害的,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与故意杀人罪,应当实行并罚 57.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58.
A.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对于犯盗窃罪,为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的行为,也要认定为抢劫罪
B.即使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于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也应认定为抢劫罪 59.
A.以使用为目的,大量印制停止流通的第三版人民币的,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伪造正在流通但在我国尚无法兑换的境外货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 C.将白纸冒充假币卖给他人的,构成诈骗罪,不成立出售假币罪 60.
A.第一款所称“殴打、侮辱”属于法定量刑情节
B.第二款所称“犯前款罪,致人重伤”属于结果加重犯 D.第二款规定的“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是指非法拘禁行为之外的暴力致人伤残、死亡 61.
A.男性基于癖好入户窃取女士内衣 B.为了燃柴取暖而窃取他人木质家具
C.骗取他人钢材后作为废品卖给废品回收公司 62.
A.甲将他人停放在车棚内未上锁的自行车骑走卖掉。甲行为构成侵占罪
B.乙下车取自己行李时将后备厢内乘客遗忘的行李箱一并拿走变卖。乙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在某大学食堂将学生用于占座的手机拿走卖掉。丙行为成立侵占罪
D.丁受托为外出邻居看房,将邻居锁在柜里的手提电脑拿走变卖。丁行为成立侵占罪 63.
A.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甲,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数额较大。甲行为构成贪污罪
C.村民委员会主任丙,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丙行为构成贪污罪
D.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丁,利用职务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将骗取的5万元保险金据为己有。丁行为构成贪污罪 64.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65.
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
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 66.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67.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68.
A.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B.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有管辖权的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 C.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69.
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70.
A.检案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71.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72.
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 73.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74.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75.
A.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B.被告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判决、裁定的申诉,由监所检察部门办理
C.不服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由审查起诉部门办理
D.被害人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由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办理 76.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7.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78.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79.
A.该信息属于镇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
B.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告栏公开该信息 D.镇政府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80.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后起诉
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起诉 81.
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B.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D.该罚款决定违法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学法网·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82.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的印章 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
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83.
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84.
A.乙区公安分局 B.乙区政府 85. A.缓办 C.退回起草部门
三、不定项选择题。
86. B.钱某自己有过错,甲不成立诈骗罪 C.钱某已误以为是明代古董,甲没有诈骗钱某
D.古玩投资有风险,古玩买卖无诈骗,甲不成立诈骗罪 87. A.甲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成立诈骗罪
B.标价高不是诈骗行为,虚假证据证明该画为名家亲笔则是诈骗行为
88. C.甲虽然实施了收买与拐卖二个行为,但根据《刑法》的特别规定,对甲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
D.由于收买与拐卖行为侵犯的客体相同,而且拐卖妇女罪的法定刑较重,对甲行为仅以拐卖妇女罪论处,也能做到罪刑相适应
89. B.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周某不能成为乙的强奸对象
C.乙行为仅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因乙将周某当作妻子,故缺乏强奸罪的故意
D.乙行为仅成立强奸罪,因乙收买周某就是为了使周某成为妻子,故收买行为是强奸罪的预备行为
90. B.对丙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91. A.乙构成脱逃罪,丁不构成犯罪 B.乙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C.乙离开讯问室征得了丁的同意,不构成脱逃罪,丁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D.乙与丁均不构成犯罪
92. 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
93. 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94. 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
95.A.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 96. A.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
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97.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务员录用资格 98.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
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99. A.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听证主持人可以依照规定提出回避申请
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100.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学法网 www.teniu.cc 与法律人共成长!
第四篇: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村支部书记和大学生村干部基层党工作汇报提纲
一、村基本情况
人口、民族、耕地、耕地所在地,牲畜、人均收入、集体经济来源、党员、团员数、四老人员、贫困人口、劳动力转移计划、现状、各类大户数、阵地面积等数据,二、“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开展情况
1、村干部分片包户情况
2、建立村民台账,按放心户、基本户、重点工作户、重点掌握户分类,各多少户
3、对各类人群怎样开展走访服务的,取得哪些成效
4、为村民发放了便民联系卡,为民代办了多少事项
三、民主管村
1、“一会两票”和财务集中报审:一会两票共开了几次会,解决了哪些事情,该项制度实行前和实行后有什么不同,见到了哪些成效,财务集中报审开了几次,报审了多少资金。
2、“示范创建”和“整治提升”活动开展情况
示范村:播尔塔勒克村、巴依古西克村、齐阔尔加村、整治提升村:巴特巴克布拉克村、吐尕力阿尕什村
具体活动说明开展情况
五、城乡支部结对共建、支部联建
与哪些单位共建,年初结对共建工作内容有哪些,年初时开展的内容有哪些,夏忙时开展的内容有哪些(强特珠尔特村与公安局、交警大队共建与扶贫办、民政办结对与萨尔塔木村、克孜勒加尔村联建;萨
尔塔木村与国税局、机关工委、档案局与两基办、计生办结对与强德珠尔特村、克孜勒加尔村联建;齐阔尔加村与政法委、电力公局共建与农经站结对与喀拉苏村、托普乡学校联建;喀拉苏村与农业局、党校共建与妇联结对与齐阔尔加村、托普乡学校联建;播尔塔勒克村与人大办公室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共建与财政所结对与阔克舍木村、兽医站联建;巴依古西克村与卫生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共建与纪检、信访、纠风办结对与巴特巴克布拉克村联建;阔克舍木村与教育局、幼儿园、县直小学共建与组织办、远程办、团委结对与播尔克塔勒村、兽医站联建;阿尔恰勒村与粮食局、粮油收储公司共建与农机站结对与农机站联建;吐尕力阿尕什村与财政局、信访局、泰运集团共建与司法所结对与阔克托干村、政府支部、水管所支部联建;阔克托汗木村与农办、农机局、农机站共建与劳动保障所、农技站、文化站结对与吐尕力阿尕什村、政府支部、水管所支部联建;克孜勒加尔村与接待办、气象局共建与城建所结对与萨尔塔木村、强德珠尔特村联建;巴特巴克布拉克村与工会、团委、工商联共建与办公室结对与巴依古西克村联建;乌拉斯特村与计生委、疾控中心共建与兽医站、草原站结对与拉斯特学校支部联建;阿合加尔村与招商局、农行共建与工会、林业站结对与党委支部、经管站支部联建。)
六、村阵地管理和使用
阵地建设上半年来都作了哪些事,都有什么设施,村级阵地是怎样管理的,是怎样使用的,都开展了哪些活动,阵地使用管理方面进有哪些进步
七、党员队伍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1、党员“四式”管理具体内容
(对老党员实行温馨式管理,对困难党员实行帮扶式管理,对脱贫党员实行鼓励式管理,对双强党员实行议事式管理,都举例说明,作了哪些事,取得了哪些实效)农牧民党员成长记录袋
3、对党员提供了哪些帮助,对困难党员怎样帮助和扶持的。关怀范围是什么,多少党员,措施成效如何,党员“互助金”使用情况,申办程序。(四老人员补帖标准:老党员和老军人225元/月,老干部250元/月,国家级老模范333.33元/月,自治区级老模范291.67元/月,地区级老模范266.67元)
2、村后备干部多少人、怎样培养的八、农牧民党员能力建设
1、年初对“十个一”目标进行了分解,完成途径有哪些,落实到位了几个,培养了多少致富党员,多少致富典型
2、组织开展了农牧民党员培训班多少期,多少次,培训了多少人,“双语”学习是怎么开展的,(村干部集中学习,是否参加县、乡组织的哈语考试,HSK过级考试)
3、五好站点工作中的建、管、学用情况
4、发展党员工作,今年申请入党人员几个,确定了几个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定了吗,每个季度跟他们谈话了没有,开支部大会发展对象定了吗?
九、大学生村官培养
大学生村官负责什么工作,是怎么培养的,发挥作用情况,为民办好事实事情况,村干部考勤情况
八、创先争优工作
1、农村创先争优主要内容及具体活动(主要内容:五查五比五带头;具体活动:党员中心站、“一对三”结对互助、“五进农家”、“党员义工”、“党员提案”、双十争创、支部及党员承诺、典型选树及宣传工作情况)
2、本村开展创先争优实践活动的情况(包括:党员中心站的数量;“一对三”共结了多少对;党员义工多少人,开展了哪些为民服务活动;“五进农家”如何开展;村支部、党员“六诺双评”----“设诺、审诺、定诺、示诺、践诺、考诺”和“领导点评、群众测评”情况;)
3、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过程中共挖掘了多少典型?
4、“双十争创”的内容、开展情况(农村党组织中开展创建“班子团结星、干事创业星、集体经济星、产业发展星、管理民主星、阵地建设星、党员先锋星、村风文明星、和谐平安星、群众满意星”十星级党支部争创活动。在农村党员中开展创建“信念星、道德星、致富星、帮带星、公益星、示范星、服务星、诚信星、团结星、新风星”十星级优秀党员争创活动)
支部评星程序,被评为了几星,哪些星没评上,为什么,党员评星程序,十星党员有哪些,最低星是几星,计划怎么管理,提高其素质。
5、党员活动日是以提高党员宗旨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每月要求各支部定期组织党员集中活动,并推行“两议三学四评五服务”活动套餐,即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集中学习活动日;议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施,议村级财务管理;学党课、学政策、学技术;评村“两委”班子工作成效、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评当地民族团结模范、评当地村风文明典型;设立环境卫生服务岗、困难群众服务岗、文明新风服务岗、政策宣传服务岗、治安维稳服务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参与学习、活动、服务情况以党员义工积分制形式每月进行公示。活动日时间,开展活动情况。
九、赴基层转变作风工作
赴基层干部工工作进基层情况,他们的工作内容,发挥的优势及作用。赴基层干部为民代表情况,帮扶情况,协助村干部开展工作情况,考勤情况,建立困难帐情况,“认亲认诺”情况,开展村民谈心说事情况,有什么管理建议。一户一策工作进度,入户、落实、公示、增收、村民知晓情况。
十、特色亮点工作
第五篇: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详解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男(25岁)明知孙某(女)只有13岁而追求她,在征得孙某同意后,与其发生性行为。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警察乙丢失枪支后未及时报告,清洁工王某捡拾该枪支后立即上交。乙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C.丙诱骗5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丙的行为造成了危害后果
D.丁恶意透支3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丁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答案:A
解析: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对法益所造成的实际侵害,它具有因果性、侵害性、现实性、多样性和规范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所以A项所述的甲的行为是侵害了孙某的合法权益,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所以A是错误的。应选。《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B项中警察乙虽然在其枪支丢失后没有及时报告,但是清洁工捡到枪支后立即上交,没有造成重大人身伤亡后果,没有对法益造成实际侵害,所以B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C项中丙诱拐5岁孤儿离开其监护场所(孤儿院),尽管该孤儿在丙的养育下过上丰衣足食的生活,但丙的行为仍然触犯了《刑法》第262条的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所以C项的说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上述法条可知,D项中丁某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对法益的实际侵害,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学法网 xuefa.com]
2.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但不知此时的个人财物应以公共财产论而窃回。甲缺乏成立盗窃罪所必须的对客观事实的认识,故不成立盗窃罪
B.乙以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窃取军人的手提包时,明知手提包内可能有枪支仍然窃取,该手提包中果然有一支手枪。乙没有非法占有枪支的目的,故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C.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
D.成立贩卖毒品罪,不仅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贩卖的是毒品,而且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所贩卖的毒品种类
答案:C
解析:一般情况下,盗窃自己的财物不成立盗窃罪,但是,如果盗窃本人已经被依法扣押的财物,或偷回本人已经交付他人合法持有或保管的财物,以致他人因赔偿责任而遭受财产损失,也构成盗窃罪。A项中,甲明知自己的财物处于国家机关管理之中,仍然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取回,仍然可以成立盗窃罪,因此,A项说法错误,不选。B项中,乙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结果可能是盗窃枪支,而希望或放任该行为的发生,属于直接故意
第1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或间接故意,因此,依然成立盗窃枪支的犯罪,B项说法错误,不选。[学法网 xuefa.com]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因此,成立猥亵儿童罪,要求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14周岁的儿童,C项说法正确,应选。贩卖毒品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的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因此,贩卖毒品的犯罪故意是要求行为人明知自己贩卖的是毒品,但是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贩卖的毒品种类,D项说法错误,不选。
3.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
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
答案:C
解析: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甲向乙投放了安眠药,客观上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并且造成被害人乙死亡;主观上有杀害乙的故意;侵犯了乙的生命权这一客体。且题中并没有说甲是否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一般情况下,没有特殊说明的都认为是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因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即遂,所以C是正确的。
4.甲在从事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不知道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于是以书面形式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于是,甲实施该行为,但该行为实际上违反刑法。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于违法性认识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所以,甲仍然构成故意犯罪
B.甲没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
C.甲虽然不成立故意犯罪,但成立过失犯罪
D.甲既可能成立故意犯罪,也可能成立过失犯罪
答案:B
解析:违法性认识是指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本题中,甲不知某种行为是否违法,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咨询,法院正式书面答复该行为合法,由此,鉴于司法权威,甲对此行为不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所以不成立犯罪,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5.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赵某生活在贫困家庭,甲征得赵某父母的同意,将赵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赵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童罪
B.在钱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钱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钱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网瘾,让其妻子丙将其反锁在没有电脑的房间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李某同意丁砍掉自己的一个小手指,而丁却砍掉了李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答案:D
第2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解析:被害人承诺,符合一定条件,便可以排除损害被害人法益的行为的违法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要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承诺就不成立犯罪。也就是说,只有在以违反被害人意志为前提的犯罪中,被害人的承诺才可能阻却违法性,如果不是以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则被害人的承诺不能阻却违法性。经过被害人承诺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时,才排除犯罪的成立:第一,承诺者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限,而且该处分权限有一定的限度;第二,承诺者必须对所承诺的事项的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第三,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志;第四,必须存在现实的承诺(现实上没有被害人的承诺,但是如果被害人知道事实真相后当然会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推定被害人的意志所实施的行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学法网 xuefa.com]第五,承诺至迟必须存在于结果发生时;第六,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本题中,A项中拐卖儿童行为中的被害人是赵某,其本身没有对拐卖进行承诺,由此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A错误,不当选。B项中,发生火灾,乙的行为即是基于推定的钱某的承诺的行为,因此乙不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C中,孙某处分的是自己的法益,且没有超过范围,符合被害人承诺的要件,因此构成犯罪的排除事由,丙的行为不构成非法拘禁罪,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D项中,李某虽然同意丁砍掉他的小手指,但是没有同意丁砍掉他的大拇指,丁的行为超过了承诺的范围,成立故意伤害罪,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D.6.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答案:C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甲已经将装有现金3万元的皮箱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甲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B项和D项。其次关于丙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刑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皮箱(发现无人看管视为是遗忘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7.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学 法 网 xuefa.com]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话,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关于甲、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包庇罪
C.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构成遗弃罪
D.甲构成故意杀人罪,乙无罪
答案:A
解析: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中甲的行为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关键问题是判断乙构成何种犯罪。乙明知甲往儿子的牛奶中放入毒药将会发生儿子死亡的后果,作为监护人的乙并没有制止,没有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后面说的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是对考生的迷惑,第3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这里的掩埋尸体是甲乙二人犯罪后隐藏罪行的行为。综上本题应选A,即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罪。
8.关于罪数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在车站行窃时盗得一提包,回家一看才发现提包内仅有一支手枪。因为担心被人发现,甲便将手枪藏在浴缸下。甲非法持有枪支的行为,不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B.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将该手机变卖,乙的行为构成抢夺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数罪并罚
C.丙非法行医3年多,导致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丙的行为既是职业犯,也是结果加重犯
D.丁在绑架过程中,因被害人反抗而将其杀死,对丁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
答案:B
解析:A项中,甲盗窃提包的行为属于盗窃罪,而后发现提包中有一支手枪没有及时上交,而是私自藏于浴缸下,成立非法持有枪支罪的犯罪,应该数罪并罚,因此,A项说法正确,不选。销赃,是指为犯罪分子转卖、销售其犯罪所得的脏物的行为。B项中,乙抢夺他人手机并变卖的行为属于事后销赃的行为,不能单独再次进行评价,因此,B项说法错误,应选。行医是以实施医疗行为为业的活动,因此,非法行医罪属于职业犯。《刑法》第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丙非法行医造成1人死亡、1人身体残疾,根据刑法的规定属于结果加重犯,因此C项说法正确,不选。[学法网 xuefa.com]《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此,绑架罪包含了将被绑架人杀害的情况,因此,丁的行为成立绑架罪,而不应当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并罚,因此,D项说法正确,不选。
9.徐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07年11月21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徐某伙同他人无故殴打学生傅某,致傅某轻微伤。当地公安局于2008年4月3日决定对徐某行政拘留15日,并于当日开始执行该行政拘留决定。行政拘留结束后,法院撤销对徐某的缓刑,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可以折抵刑期
B.徐某被行政拘留的15天不应当折抵刑期
C.应当将1年有期徒刑与15天的拘留按照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
D.15天的行政拘留应当被1年有期徒刑吸收
答案:B
解析: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是两回事。第一,二者的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诉讼保障性措施,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具有惩罚性。第二,二者的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他们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拘留只是适用于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第三,二者的适用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适用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的目的则是惩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人。第四,二者的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0日,案件重大、复杂的不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超过37日;行政拘留的期限则是1到15日。第五,适用机关不同,有权决定适用刑事拘留的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行政拘留的则是公安机关。本题中因为对徐某实行的是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的方式,它跟刑事拘留和刑事处罚是两回事,因此不能折抵刑期、不能适用“限制加重”、“吸收”等刑罚处罚原则。答案B是正确的,当选。
10.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
第4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危险物品肇事罪
B.失火罪
C.放火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B
解析: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失火罪的对象是财物与人身;客观要件是过失引起火灾;主观要件是过失;主体是一般主体。本题中乙的行为属于过失引起火灾,确切一点说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引起的火灾,因此构成失火罪。答案B是正确的。危险物品肇事罪是指违法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由此A错误,不当选;放火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而不是过失,由此C错误,不当选;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法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由此D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11.X公司系甲、乙二人合伙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以钢材批发零售为营业范围。丙因自己的公司急需资金,便找到甲、乙借款,承诺向X公司支付高于银行利息五个百分点的利息,并另给甲、乙个人好处费。甲、乙见有利可图,即以购买钢材为由,以X公司的名义向某银行贷款1000万元,贷期半年。甲、乙将贷款按约定的利息标准借与丙,丙给甲、乙各10万元的好处费。半年后,丙将借款及利息还给X公司,甲、乙即向银行归还本息。关于甲、乙、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丙无罪
B.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丙无罪
C.甲、乙构成高利转贷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D.甲、乙构成骗取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丙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答案:C
解析:《刑法》第175条规定,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中甲乙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套取银行资金高利转贷给丙的行为构成高利转贷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因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本题中,甲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丙10万元,为丙牟利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同时,丙也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2.甲持西瓜刀冲入某银行储蓄所,将刀架在储蓄所保安乙的脖子上,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1万元。见丙故意拖延时间,甲便在乙的脖子上划了一刀。刚取出5万元现金的储户丁看见乙血流不止,于心不忍,就拿出1万元扔给甲,甲得款后迅速逃离。对甲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抢劫罪(未遂)
B.抢劫罪(既遂)
C.绑架罪
D.敲诈勒索罪
第5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答案:B
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劫罪的客体是人身和财物;客观方面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题中,甲的行为是以暴力、胁迫的方法喝令储蓄所职员丙交出现金。虽然最后现金是由客户丁交出,但是也是基于甲的胁迫和保护乙的人身安全而交出的,因此构成抢劫罪。而且,对于甲自己的行为来说,其本身已经取得自己想要的钱财,至于取得途径如何,并不影响其抢劫罪(既遂)的成立。绑架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第一,绑架所要挟的人与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不具有同一性,而抢劫则具有同一性。第二,绑架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只能是当场取得财物。本题中,乙和丙都是储蓄所的职工,甲挟持乙要求丙交出现金,实际上针对的是储蓄所本身,而不是向被绑架者以外的第三人索要财物,同时,甲的暴力行为与取得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因此,不构成绑架罪,而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在于(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因此,甲的行为不是敲诈勒索罪,而是抢劫罪。本题正确答案是B.13.甲得知乙一直在拐卖妇女,便对乙说,我的表弟丙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乙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甲家,甲与丙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给丙做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乙构成拐卖妇女罪
B.甲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犯
C.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D.丙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答案:B
解析: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卖、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的行为。本题中,乙构成拐卖妇女罪没有问题,关键是甲是否构成拐卖妇女的共犯。从拐卖妇女的定义可知,成立拐卖妇女罪的主观要件是以出卖为目的,而甲不存在以出卖为目的的主要要件,因此,主客观不相符,甲不成立拐卖妇女的共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的行为。丙收买妇女不是以出卖为目的,而是以娶妻为目的,甲与丙的目的是一样的,因此,甲与丙成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共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14.甲在某银行的存折上有4万元存款。某日,甲将存款全部取出,但由于银行职员乙工作失误,未将存折底卡销毁。半年后,甲又去该银行办理存储业务,乙对甲说,你的4万元存款已到期。甲听后,灵机一动,对乙谎称存折丢失。乙为甲办理了挂失手续,甲取走4万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侵占罪
B.盗窃罪(间接正犯)
C.诈骗罪
D.金融凭证诈骗罪
答案:C
解析: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题中,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己存折丢失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银行4万元存款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第6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15.甲乘在路上行走的妇女乙不注意之际,将乙价值12000元的项链一把抓走,然后逃跑。跑了50米之后,甲以为乙的项链根本不值钱,就转身回来,跑到乙跟前,打了乙两耳光,并说,出来混,也不知道戴条好项链“,然后将项链扔给乙。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
A.抢夺罪(未遂)
B.抢夺罪(中止)
C.抢夺罪(既遂)
D.抢劫罪(转化型抢劫)
答案:C
解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客观要件是公然夺取公私财物;主观要件是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甲乘乙不注意,公然夺取其12000元的项链,构成抢夺罪。抢夺罪的既遂要求是财物脱离占有人的控制。本题中甲已经跑出50米,项链已经在实际上脱离了乙的控制,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的既遂,至于后来的返还,并不影响抢夺罪既遂的成立,本题正确答案是C.至于转化型抢劫,则必须是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而本题中只是公然夺取,没有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问题,因此不构成抢劫罪或者转化型抢劫,排除D.16.某地突发百年未遇的冰雪灾害,乙离开自己的住宅躲避自然灾害。两天后,大雪压垮了乙的房屋,家中财物散落一地。灾后最先返回的邻居甲路过乙家时,将乙垮塌房屋中的2万元现金拿走。关于甲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盗窃罪
B.构成侵占罪
C.构成抢夺罪
D.仅成立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这种公私财物的特征之一是: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的财物必须是依据五官的功能可以认识的有形的东西。控制和占有是事实上的支配。这种支配不仅仅是单纯的物理的有形的支配。有时占有可以说是一种社会观念,必须考虑到物的性质,物所处的时空等,要按照社会上的一般观念来决定某物有没有被占有。有时即使在物理的或有形的支配达不到的场合,从社会观念上也可以认为是占有。例如,在自已住宅的范围内一时找不到的手表、戒指,仍没有失去占有。如没有回到主人住所和主人身边习惯的牲畜即使离开了主人的住所,仍属主人占有。震灾发生时,为了暂时避难而搬出去放置在路边的财物,仍归主人由有。因此,本题中,虽然乙的家已经被大雪压塌,但是,乙家中的财物仍然被视为乙的财产且被乙所控制和占有,甲将乙垮塌房屋中的2万元现金拿走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17.甲欠乙10万元久拖不还,乙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甲在履行期限内仍不归还。于是,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法院的执行人员持强制执行裁定书到甲家执行时,甲率领家人手持棍棒在门口守侯,并将试图进入室内的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妨害公务罪
D.故意伤害罪
第7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答案:D
解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或者抗拒执行,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4)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围困、扣押、殴打执行人员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5)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造成严重后果的;(6)其他妨害或者抗拒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妨害公务罪(刑法第277条),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人民代表及在一定条件下的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履行职 责,或者以暴力、威胁以外的方法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妨害公务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虽然都是发生在执行公务期间,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以发生在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生。两者是普通与一般关系,同时《司法解释》中已经规定了对执法人员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所承担的后果,将此种情况特别列出,也是为了与妨害公务罪适用的区别。因此,在执行现场中对执法人员实施暴力、威胁行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符合法律规定。但是,本题中甲实施的暴力行为超过了司法解释中给出的妨害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范围,而是将执行人员达成重伤,因此,甲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应择一重罪处罚,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量刑幅度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甲应当定故意伤害罪。正确答案应该是D.18.某国有公司出纳甲意图非法占有本人保管的公共财物,但不使用自己手中的钥匙和所知道的密码,而是使用铁棍将自己保管的保险柜打开并取走现金3万元。之后,甲伪造作案现场,声称失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虽然是国家工作人员,但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应认定为盗窃罪
B.甲虽然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也不属于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故应认定为侵占罪
C.甲将自己基于职务保管的财物据为己有,应成立贪污罪
D.甲实际上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财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
答案:C
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甲是国有公司的出纳,满足贪污罪主体要件的要求,甲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窃取单位的现金3万元的行为成立贪污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19.甲与乙共谋盗窃汽车,甲将盗车所需的钥匙交给乙。但甲后来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之意,让乙还回钥匙。乙对甲说,你等几分钟,我用你的钥匙配制一把钥匙后再还给你“,甲要回了自己原来提供的钥匙。后乙利用自己配制的钥匙盗窃了汽车(价值5万元)。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于盗窃中止
B.甲的行为属于盗窃预备
C.甲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
D.甲与乙构成盗窃罪(既遂)的共犯
答案:D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题中甲乙共谋盗窃汽车,虽然后来甲向乙表明放弃犯罪,但
第8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是他却让乙继续配制钥匙用于犯罪,实际上是参与了犯罪,是盗窃罪的共犯。对于共犯,刑法关于刑事责任承担的理论采用的观点是“一步行为,全部责任”。本题中,乙已经盗窃了汽车,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对于甲,按照上述理论,虽然其只是参与钥匙配制过程,但是仍然承担全部责任,也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本题正确答案是D.20.①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既然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时可以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那么,立法解释也可以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②当然,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③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④不过,司法解释的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所以,立法解释可以进行扩大解释,司法解释不得进行扩大解释。关于上述四句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正确,其他错误
B.第②句正确,其他错误
C.第③句正确,其他错误
D.第④句正确,其他错误
答案:B
解析:立法解释,即由立法机关所作的解释,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通常认为立法解释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在刑法或相关法律中所作的解释性规定;二是在“法律的起草说明”中所作的解释;三是在刑法施行过程中对发生歧义的规定所作的解释。严格意义上的立法解释是指第三种解释,这种立法解释不能采取类推解释的方法。因此,①句错误,②句正确。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的效力,因此,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立法解释优于司法解释的原则,因此,③句错误。罪刑法定原则并不禁止扩大解释,因此,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都不禁止扩大解释,④句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21.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答案:C
解析:《刑诉解析》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黎明号”货轮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法院就是丙市法院,因此应当由丙市法院行使管辖权,本题正确答案是C.22.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由此,A不当选;第128
第9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由此,B不当选;第16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由此,D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6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提出回避申请的应该延期审理,对于延期审理的情形,在延期审理的情形消失后,应该是接着计算审限。但是,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本题正确答案是C.23.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此,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是一个概念,自诉案件除了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所以A、C、D的说法错误,不能选。本题正确答案是B.24.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B.某甲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
C.某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D.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某乙可以向该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自诉
答案:C
解析:虐待被监管人案件属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范围,而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因此,对于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无权申请复议、复核,因此,A项说法错误,不选。
《刑事诉讼法》第146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第303条被不起诉人对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的,应当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由控告申诉部门办理。被不起诉人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外提出申诉的,由控告申诉部门审查是否立案复查。根据上述规定可知,甲应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申诉,B项说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表述不准确,因此,不选。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
第10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据此规定,C项说法正确,D项错误。
25.赵某涉嫌报复陷害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即将终结时,赵某得知负责办理该案的侦查人员蔡某是被害人的胞兄,遂申请其回避。检察长经审查作出了蔡某回避的决定。对于蔡某在侦查阶段收集的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当排除,不得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B.由检察机关侦查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C.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D.在审判时,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裁判
答案:C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条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8条或者第29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由此,C的说法正确,为本题当选项。
26.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1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1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A项中,王某审判时已满18周岁,不是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的类型。所以A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8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依照本解释第164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
第11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所以B的说法正确,CD的说法错误。本题正确答案是B.27.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
B.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
C.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胞弟
D.虐待案自诉人的胞妹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同胞兄弟姐妹。B中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是其近亲属,因此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A、C、D选项中的近亲属都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8.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
B.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
C.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
D.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本题中,因为题干已经明确“法院决定”,说明案件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此时对行为人的称呼应该是“被告”,所以应该选择B.29.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中,该公司被注销。关于法院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继续审理
B.终止审理
C.终止审理,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D.退回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被告单位被注销或者宣告破产,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审理。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30.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学 法 网 xuefa.com]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
第12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2款规定,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第1款规定,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首先,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都不是法律规定的证据的种类,其此,该证据没有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因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31.法庭在审理被告人某甲入室盗窃案的过程中发现,某甲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为逃避抓捕曾以暴力伤害被害人。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B.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
C.建议检察机关撤回起诉
D.应当自行补充侦查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8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照本解释第176条的有关规定依法作出裁判。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32.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项?
A.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B.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丙开枪,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本题中A、B、C三个选项的说法都是错误的,D项中,甲乙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也查明丙身中一弹的事实,因此,甲乙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构成犯罪,而“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中的”情况属于关于犯罪是否构成既遂问题的认定,而不再是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的认定了,因此D项符合题意,应该选。
33.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著名军事杂志。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
B.公安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国家安全机关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
第13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本题中,因为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著名军事杂志的行为危害到国家安全的行为,所以应该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本题正确答案为D.34.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
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
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
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0条 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
(一)患有严重疾病的;
(二)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三)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第81条规定,对已经逮捕的被告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前三项都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只有D项属于“应当”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本题正确答案是D.35.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答案:D
解析:所谓原始证据是指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根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由此,A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B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C属于原始证据、间接证据,只有D才属于直接证据、原始证据。本题正确答案是D.36.关于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但对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依法没收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没收犯罪嫌疑人存款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B.由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没收犯罪嫌疑人的存款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C.由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申请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返还被害人
D.由检察院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申请法院裁定通知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14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
5第14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非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因此,可以排除AD,对于违法财产的没收,检察院不能自己直接进行,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因此可以排除B项。《检察院规则》第2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应当区分不同情形,作出相应处理:
(一)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而撤销案件的,如果被冻结的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应当予以没收或者返还被害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通知冻结机关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因其他原因撤销案件的,直接通知冻结机关上缴国库或者返还被害人。
(二)对扣押在人民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需要没收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需要返还被害人的,直接决定返还被害人。参照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对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理程序的规定可知,C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37.下列哪一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由检察长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微伤
B.犯罪嫌疑人乙涉嫌故意伤害罪,经鉴定,被害人受到的伤害为轻伤,但情节轻微,且被害人希望不追究乙刑事责任
C.犯罪嫌疑人丙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经查明,丙是因为受到野猪追赶被迫闯入被害人住宅,属于紧急避险
D.犯罪嫌疑人丁涉嫌偷税罪,案件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答案:A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28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即,对于法定不起诉的案件,应由检察长决定;对于证据不足不起诉和酌定不起诉的案件,应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由此,A项是法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由检察长决定不起诉;B、C、D三项都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而不是检察长决定。本题正确答案是A.38.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确的?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告人最后陈述。
A.②③⑤④①⑥
B.③④⑤①②⑥
C.②④⑤①⑥③
D.③④①⑤②⑥
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所以③应该排在最先,排除A和C.第156条第2款,„„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所以④应该处于第二的顺序;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由此,⑤应该排在第三的位置,①应该排在第四的位置,由此排除D选项。第160条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
第15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由此,②公诉词(即公诉人对证据和案件情况的意见)应该排在第五的位置,⑥排在最后。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B.这里公诉词和公诉书不是一回事,请注意区分。
39.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相关制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6条规定,行政机关经人民法院、监察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上级行政机关依法认定有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可见,当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决定被行政诉讼生效判决撤销时,并不是必然要对该机关负责人进行处分,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需要追究纪律责任时,才会给予处分。A项中的“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没有考虑处分的条件,过于绝对。故不当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可见,是否对公务员进行减轻处分,在于被处分的公务员是否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还要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而B项中李某只是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地满足减轻处分的所有条件。故不当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3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可见,公务员因违纪被立案调查,只有在不宜继续履行职责时才会暂停其履行职务,而不是应当立即暂停。故C项不当选。《公务员法》第63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所以,挂职锻炼是交流的一种,故D项对田某即应不允许其挂职锻炼,是正确的。
40.甲市乙区公安分局以孙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乙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因案情特殊由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丙区法院判处孙某有期徒刑3年,孙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法院裁定发回丙区法院重新审理。重审期间,丙区检察院经准许撤回起诉,并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孙某申请国家赔偿。关于赔偿义务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区公安分局、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B.乙区公安分局、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C.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D.丙区检察院和丙区法院
答案:D
解析:司法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是国家赔偿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司法考试经常考查的一个考点。本题的关键在于刑事诉讼一审中提起公诉的检察院与批准逮捕的检察院不一致时,赔偿义务机关该如何确定的问题。《国家赔偿法》第19条规定,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
第16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人民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有罪,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发回重审后一审人民法院改判无罪,或者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依法应当赔偿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和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批准逮捕与提起公诉的如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为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本案中对孙某批准逮捕的是甲市乙区检察院,而提起公诉的是甲市丙区检察院,出现了 “捕诉分离”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问题的通知》第2条的规定,本案应当由一审人民法院即丙区人民法院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即丙区检察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故ABC项错误,D项当选。
41.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C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由此,A的说法错误,不当选;第15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由此,B错误,不当选;第19条第2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由此,C正确,当选;第30条规定,行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由此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C.42.下列哪一项信息是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A.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B.社会公益事项建设情况
C.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D.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第12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由此,本题中,县级和乡(镇)人民政府均应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A项中的“征收或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A为本题正确答案。
43.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
第17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
答案:C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二)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可见,本案中,银行以县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管辖的法院应当是中级法院。故A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行政权与司法权是相互独立的。人民法院对银行与公司之间的民事关系已经作出了生效的民事判决,此时县政府就不得对其重新进行确定。所以B项说法正确,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四)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
(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本题中,法院经过审理认定,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所以,案情满足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属于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依法应当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故C项说法错误,当选;D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44.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因某企业排污影响李某的鱼塘,李某要求某环保局履行监督职责,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
B.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某外地乳制品企业对通知提起诉讼
C.刘某与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某区房管局对此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后刘某了解到某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房屋,遂以某区房管局违法办理登记为由提起诉讼
D.《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
第18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A项中,某环保局拒绝李某的请求,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属于上述规定中的第5项,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故属于受案范围。所以A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B项中的某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非本地生产乳制品须经本市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方可在本地销售,违者予以处罚,这是一个不针对特定对象,可以反复适用的抽象行政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所以外地乳制品企业不可对通知本身提起行政诉讼。故B项当选。C项中,房管局对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进行预售预购登记,属于行政确认行为。其确认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预售合同的这一事实。预售合同的效力来自于买卖双方的签署,而不是来自于房管局的确认登记。所以,登记没有形成新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产生新的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可见,房管局对预售合同进行备案登记的行为不具有处分性,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故C项当选。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提起诉讼的,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学法网 xuefa.com]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三)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四)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五)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六)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关于D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设立公司应当先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内容,作出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行为是对相对人权利义务发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张某对名称预先核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属于受案范围。故D项不当选。
本题是单选题,司法部公布的答案是B项。但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应该是BC.这道题目,存在争议。需要在此指出的是,其实C项是对2004年一道真题的再考查。当年的题目是,49.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官方公布的答案是D.由此可以看出,前后年份的题目对同一知识点采取不同的观点,这对考生的复习备考和考试作答造成困惑和影响。因此,本校认为本题C选项中的行政行为不属于受案范围。
45.某县政府依田某申请作出复议决定,撤销某县公安局对田某车辆的错误登记,责令在30日内重新登记,但某县公安局拒绝进行重新登记。田某可以采取下列哪一项措施?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对某县公安局的行为申请行政复议
C.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19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请求某县政府责令某县公安局登记
答案:D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进行确定之后,当事人依法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内容。如果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其义务的确定,申请人可以采取一定的救济手段。《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可见,本题中县公安局作为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时,申请人田某有权请求某县政府责令县公安局履行义务。但是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者再行复议、诉讼。所以本题正确答案是D,ABC不能选。
46.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B.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C.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
D.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
答案:B
解析: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由此A和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合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D项中的“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本题正确答案是B.47.某市建设委员会以某公司的房屋占压输油、输气管道线为由,作出限期拆除决定,要求某公司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日内自行拆除。但某公司逾期未拆除,亦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若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即应不受理其申请
B.某市建设委员会应当向其所在地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接受申请的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
D.若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某公司已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法院无权在诉讼期间执行拆除决定
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7条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律、法规规定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可见,对于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既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受理。如果法律、法规赋予某市建设委员会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法院也可以受理其申请。故A项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本题中的执行对象是某公司的房屋,是不动产,所以不是向某市建设委员会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是向某公司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请。故B项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
第20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可见C项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予执行,但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先予执行。后者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所以,即使某公司若在某市建设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前已经对限期拆除决定提起诉讼,法院如果审查发现不及时执行可能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可以先予执行。故D项错误,不当选。
48.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对某地区旧城改造范围、拆迁补偿费及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宜加以约定。乙公司持有经某市政府批准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第15号地块,位于某地区改造范围。[学法网 xuefa.com]甲开发公司获得改造范围内新建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开预售。乙公司认为某县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的《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属内部协议
B.某县政府应当依职权先行收回乙公司持有的第15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
C.因乙公司不是《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当事人,法院应驳回起诉
D.若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县政府以协议形式规划、管理和利用项目改造的行为违法,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行为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答案:D
解析:县政府与甲开发公司签定的《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属外部协议,而非属于内部协议,因此,A项说法错误。县政府无权无故收回乙公司依法取得的第1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据此可知,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乙公司即使不是《某地区改造项目协议书》的当事人,但是,它属于该协议的利害关系人,因此,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能驳回起诉。因此,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本题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关于旧城区改造的,即便是法院查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是如果撤销的话,将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行为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D项正确。
49.某区公安局派出所突击检查孔某经营的娱乐城,孔某向正在赌博的人员通风报信,派出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派出所工作人员将孔某带回调查,孔某因受到逼供而说出实情。派出所据此决定对孔某拘留10日,孔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拘留决定前,孔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B.对孔某的拘留决定违法
C.某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是本案被告
D.因孔某起诉,公安机关应暂缓执行拘留决定
答案:B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对于行政处罚的听证不包括行政拘留,因此A项错误,不
第21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1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由此可知,公安派出所仅对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有处罚决定权,对行政拘留没有决定权,因此,该派出所作出拘留决定的做法是违法的,B项说法正确,应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学法网 xuefa.com]因为该派出所没有拘留的处罚权,属于种类越权,因此,被告应该是区公安分局,而非是该派出所,因此C项错误。《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除非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否则,孔某虽然起诉,但是公安机关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因此,D项错误。
50.某区城管执法局以甲工厂的房屋建筑违法为由强行拆除,拆除行为被认定违法后,甲工厂要求某区城管执法局予以赔偿,遭到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甲工厂除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损失外,还提供了甲工厂工人刘某与当地居民谢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被拆除时,房屋有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未搬出,应予赔偿。某区城管执法局提交了甲工厂工人李某和执法人员张某的证言,以证明房屋内没有物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不能因李某为甲工厂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
B.法院收到甲工厂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C.张某的证言优于谢某的证言
D.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应不予准许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1条规定,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
(三)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四)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
(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六)经一方当事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七)其他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材料。可见,与一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当事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当事人不利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但是本题中,甲工厂工人李某的证言是由某区城管局提供的,作用在于证明对甲工厂不利的事实,所以不符合法条的规定,故法院不能因为李某是甲工厂的工人而不采信其证言。A项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而 B项中认为出具的收据上加盖法院的印章,可见不符合法律规定,故B项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可见,对于证人证言,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本题中,张某的证言是由城管执法局提供的,而张某是被告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存在密切的利害关系;谢某的证言是由甲公司提供的,谢某是甲工厂当地居民,并无密切利害关
第22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系。所以,本题中,谢某的证言应当优于张某的证言,而不是张某证言优于谢某证言。故C项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所以,本题中,在庭审过程中,甲工厂要求刘某出庭作证,法院不是应不予准许,而是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故D错误,不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B.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毒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强制猥亵妇女罪中的“妇女”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D.抢劫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非法占有目的”是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答案:ACD
解析:按照刑法理论的通说,在解释构成要件要素和认定是否存在符合构成要件要素的事实时,如果只需要法官的认识活动即可确定,这种构成要件要素便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如果需要法官的规范的、评价的价值判断才能认定,这种构成要素就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对于“贩卖”、“毒品”、“妇女”等的理解,只需要一般的认识活动与基本的对比判断即可,所以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对于“淫秽物品”、“猥亵”等,则需要司法者的规范的、评价的行为才能认定,因此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由此,A和C的说法正确,B的说法错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绝大多数构成要件要素都是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素。刑法条文关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并没有明文规定“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CD.52.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甲乘坐公交车时和司机章某发生争吵,狠狠踹了章某后背一脚。章某返身打甲时,公交车失控,冲向自行车道,撞死了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B.乙以杀人故意瞄准李某的头部开枪,但打中了李某的胸部(未打中心脏)。由于李某是血友病患者,最后流血不止而死亡。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C.丙与同伙经预谋后同时向王某开枪,同伙射击的子弹打中王某的心脏,致王某死亡。由于丙射击的子弹没有打中王某,故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以杀人故意对赵某实施暴力,导致赵某遭受濒临死亡的重伤。赵某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答案:BCD
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其基本观点是根据一般的社会生活经验,在通常情况下,某种行为产生某种结果被认为是相当的场合,行为与结果之间就具有因果关系。相当,指该行为产生该结果在日常生活中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异常的。
A项中,甲在乘车的过程中,与司机发生争吵,并踹了司机一脚,导致公交车失控撞死骑车人程某,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结果之间是一般的、正常的,而不是特殊的、异常的,因此,甲的行为与程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A项说法正确,不选。
第23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项中,李某的死亡虽然不是乙直接的枪击结果,但是,李某有血友病,乙枪击的行为导致李某血友病的发作致死,因此,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B项说法错误,应选。
C项中,丙与同伙共谋枪击王某,因此,丙与其同伙之间属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虽然丙没有打中王某,但是,丙仍然要承担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因此,丙的行为与王某的死亡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C项说法错误,应选。
D项中说“医生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挽救赵某的生命”,因此,可以断定,医生仅是一般的过失,该过失行为只是没有“挽救”赵某的生命,而非是该过失可以独立导致赵某的死亡,因此,医生的行为不能阻断丁对赵某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此,丁的行为与赵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D项说法错误,应选。
53.《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没有规定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负刑事责任,所以,甲不负刑事责任
B.拐卖妇女、儿童罪包含了强奸罪,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拐卖妇女、儿童罪
C.15周岁的人犯强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认定为强奸罪
D.拐卖妇女、儿童罪重于强奸罪,既然15周岁的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就应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对甲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实行并罚
答案:ABD
解析:《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以上八种情形,指的是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罪名。A项中,15周岁的人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奸淫幼女的,虽然15周岁的人对拐卖妇女、儿童罪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他应该对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构成强奸罪,因此,A的说法错误,当选。C项说法正确,不当选。B项中15周岁的人虽然对强奸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但不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B和D的说法错误,当选。
54.甲欲杀乙,便向乙开枪,但开枪的结果是将乙和丙都打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与丙均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D.不管是根据具体符合说,还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B
解析:根据刑法理论,行为人主观上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和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虽然不一致,但没有超出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即行为人只是在某个犯罪构成的范围内发生了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因而也被称为同一犯罪构成内的错误。对于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分为具体的符合说和法定的符合说的争论。前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具体地相一致时,才成立故意的既遂犯;后者认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成立故意的既遂犯。本题中,甲欲杀乙,却将乙、丙全部打死,此时,根据具体的符合说,甲只是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于丙,因为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没有具体地相一致,所以甲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是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将乙打死和将丙打死在同一犯罪构成的范围之内,均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学法网 xuefa.com]本题正确答案是AB.55.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第24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与乙构成共同犯罪
B.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乙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乙对丙成立爆炸罪,对丁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BCD
解析:甲雇乙杀丙,甲、乙构成“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杀人”,因此构成共同犯罪,A的说法正确,不当选。同时,题干中说乙对丙的住宅进行爆炸,但是该住宅的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因此,该爆炸行为不会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不以爆炸罪论处,应该属于以爆炸的方式进行杀人的行为,因此,依然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认定为爆炸罪。因此,D项说法错误,应该选。乙本想杀害丙,结果把丙的妻子丁杀死,属于具体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因丙对象与丁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然属于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因此,乙无论结果把丙杀死了还是把丁杀死了,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又因甲乙是共犯,因此,一人既遂全体既遂,因此,甲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BC的说法错误,应选。
56.某国有银行行长甲指使负责贷款业务的科长乙向申请贷款的丙单位索要财物。乙将索要所获15万元中的9万元交给甲,其余6万元自己留下。后来,甲、乙均明知丙单位不具备贷款条件,仍然向丙单位贷款1000万元,使银行遭受800万元损失。对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受贿数额是9万元
B.乙的受贿数额是15万元
C.甲、乙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D.对于甲、乙的违法发放贷款罪和受贿罪,应当数罪并罚
答案:BCD
解析:《刑法》第38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甲指使乙向丙单位所要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罪中的索贿,同时,甲乙构成共同犯罪,犯罪金额应该是两人所得金额之和,而非是各自的实际所得金额,因此,A项说法错误,B项说法正确。违法发放贷款罪(刑法第186条第2款),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甲乙的行为同时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根据题干可知,甲乙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是索贿后实施的行为,在索贿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给出是为了该违法行为而索贿,因此,这两个违法行为分别构成犯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CD说法正确,应选。
57.关于假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如果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B.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种相关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假释考验期满,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
D.对于因杀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即使他们被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
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第25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据此可知,特殊情况的假释不是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而是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由此,A的说法错误。第85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据此可知,假释考验期满,认定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不是不再执行。由此,B的说法错误。第86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据此可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而非是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数罪并罚。由此,C的说法错误,当选。第81条第2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于暴力性犯罪,如果减刑后剩余刑期低于10年有期徒刑,也不得假释。D的说法本身是正确的,不当选。本题是选非题,正确答案是ABC.58.某日,甲醉酒驾车将行人乙撞死,急忙将尸体运到X地掩埋。10天后,甲得知某单位要在X地施工,因担心乙的尸体被人发现,便将乙的尸体从X地转移至Y地。在转移尸体时,甲无意中发现了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此后,甲持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从银行柜台将乙的信用卡中的5万元转入自己的信用卡,并以乙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8000余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A.交通肇事罪
B.侵占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诈骗罪
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中,甲醉酒驾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同时将行人乙撞死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此,A项说法正确,应选。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本案中甲用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用乙的名义从银行柜台将乙的信用卡中的5万元转入自己的信用卡,并以乙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8000余元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规定中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的情况,因此,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属于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因此,此处属于法条竞合关系,甲同时也可以构成诈骗罪。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59.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对甲公司应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论处
B.乙公司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并利用该虚开的发票骗取数额巨大的出口退税,其行为构成虚开用
第26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C.丙公司缴纳200万元税款后,以假报出口的手段,一次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万元,丙公司的行为分别构成偷税罪与骗取出口退税罪,实行数罪并罚
D.丁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对丁公司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答案:A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明知他人意欲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仍违反国家有关进出口经营的规定,允许他人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并自行报关,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04条第1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AD项的说法是正确,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实施骗取出口退税犯罪,同时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B项说法错误,不选。
《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因此,C项说法正确,应选。
60.甲曾向乙借款9000元,后不想归还借款,便预谋毒死乙。甲将注射了“毒鼠强”的白条鸡挂在乙家门上,乙怀疑白条鸡有毒未食用。随后,甲又乘去乙家串门之机,将“毒鼠强”投放到乙家米袋内。后乙和其妻子、女儿喝过米汤中毒,乙死亡,其他人经抢救脱险。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B.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抢劫罪的想象竞合犯
C.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想象竞合犯
D.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吸收犯
答案:ABCD
解析: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本罪的客观要件为:(1)行为人投放的必须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包括危险气体、液体、固体。(2)必须有投放行为。投放行为的主要方式:一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或多数人饮食的食品或饮料中;二是将危险物质投放于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释放危险物质,如将沙林、传染病病原体释放于一定场所。(3)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故意使用危险物质杀害特定个人或特定牲畜的,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本题中,甲是利用危险物质杀害特定个人,因此,不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的客观要件要求,因此,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构成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暴力必须在取得他人财物的当场实施。本题中,甲虽然是因不想归还借款而实施的杀人行为,但是暴力行为并不具有抢劫罪要求的当场性,因此,甲不构成抢劫罪。ABCD项说法均错误,应选。
61.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第27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私营矿主甲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农民工从事危重矿井作业,并雇用打手对农民工进行殴打,致多人伤残。甲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应当实行并罚
B.砖窑主乙长期非法雇佣多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并严重忽视生产作业安全,致使一名未成年人因堆砌的成品砖倒塌而被砸死。对乙的行为应以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从重处罚
C.丙以介绍高薪工作的名义从外地将多名成年男性农民工骗至砖窑主王某的砖窑场,以每人10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从事强迫劳动。由于《刑法》仅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罪,所以,对于丙的行为,无法以犯罪论处
D.拘留所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体罚虐待,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244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项中,应该是以强迫职工劳动罪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而非是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实行数罪并罚,因此A项说法错误,当选。B项中,乙的行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按照刑法第244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实行数罪并罚。B的说法错误,当选。丙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但是其构成强迫职工劳动罪的共犯,仍然构成犯罪。C的说法错误,当选。
《刑法》第248条规定,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由此,D本身的说法正确,不当选。
62.《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转化型抢劫作出了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能适用该规定?
A.甲入室盗窃,被主人李某发现并追赶,甲进入李某厨房,拿出菜刀护在自己胸前,对李某说,你千万别过来,我胆子很小。然后,翻窗逃跑
B.乙抢夺王某的财物,王某让狼狗追赶乙。乙为脱身,打死了狼狗
C.丙骗取他人财物后,刚准备离开现场,骗局就被识破。被害人追赶丙。走投无路的丙从身上摸出短刀,扎在自己手臂上,并对被害人说,你们再追,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被害人见丙鲜血直流,一下愣住了。丙迅速逃离现场
D.丁在一网吧里盗窃财物并往外逃跑时,被管理人员顾某发现。丁为阻止顾某的追赶,提起网吧门边的开水壶,将开水泼在顾某身上,然后逃离现场
答案:ABC
解析:《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A项中,甲虽然在入室盗窃后为抗拒抓捕拿起菜刀,但是,他是因为胆小把菜刀护在自己的胸前,并没有展示菜刀并使用暴力威胁受害方,因此,不认为是转化型抢劫,A项应该选。B项中,乙的侵犯对象是狼狗,并没有针对王某实施暴力,因此,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属于转化型抢劫,B项应选。C项中,丙虽然当场使用了暴力,但是,使用暴力的对象是自己,而非是受害人,因此也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应选。D项中,丁盗窃后被发现,为了抗拒抓捕当场对受害人使用暴力,因此,应该适用转化型抢劫的规定,不选。
63.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A.甲系某村民小组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达到5万元
第28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乙为村委会主任,利用协助乡政府管理和发放救灾款物之机,将5万元救灾款非法据为己有
C.丙是某国有控股公司部门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5万元公款非法据为己有
D.丁与某私营企业的部门经理李某内外勾结,利用李某职务上的便利,共同将该单位的5万元资金非法据为己有
答案:A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贪污罪也是一种职务侵占的行为,单从行为方式上难以将二者区分开来,关键在于主体方面是否为国家工作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了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在从事哪些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解释如下: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
(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
(三)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
(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
(五)代征、代缴税款;
(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
(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前款规定的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和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A项中甲构成职务侵占罪,B项中的乙构成贪污罪。
《刑法》第93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C项中,丙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因此,不满足贪污罪的主体要件,丙应该构成职务侵占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D项中,丁应该构成职务侵占罪。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64.关于盗窃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盗窃伪造的货币的行为,不成立盗窃罪
B.盗窃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的行为,不成立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
C.盗窃伪造的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不适用《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规定
D.盗窃企业违规制造的枪支的行为,不成立盗窃枪支罪
答案:BC
解析:《刑法》第264条规定了盗窃罪,其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盗窃伪造的货币属于盗窃违禁品的行为,对于此,除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违禁品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所以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不当选。《刑法》第280条规定的盗窃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要求盗窃的是真实有效的国家公文、证件和印章,如果是盗窃伪造的国家机关印章,则不成立盗窃国家机关印章罪,而只是成立盗窃罪。B的说法正确,当选。《刑法》第196条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这里要求盗窃的信用卡是真实有效的信用卡,如果是伪造的信用卡,则盗窃并使用的行为不适用刑法第196条的规定,C的说法正确,当选。盗窃企业违规制造的枪支,盗窃行为的对象仍然是枪支,仍然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所以D中成立盗窃枪支罪。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选项是BC.65.甲、乙均为吸毒人员,且关系密切。乙因买不到毒品,多次让甲将自己吸食的毒品转让几克给乙,甲每次均以购买价转让毒品给乙,未从中牟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第29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A.贩卖毒品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B.贩卖毒品罪以获利为要件,故甲的行为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C.甲属于无偿转让毒品,不属于贩卖毒品,故不成立贩卖毒品罪
D.甲只是帮助乙吸食毒品,《刑法》没有将吸食毒品规定为犯罪,故甲不成立犯罪
答案:ABCD
解析:根据刑法理论,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毒品;客观要件——贩卖行为;主观要件——故意;主体——一般主体。其中的“贩卖”是指在境内非法转手倒卖或者销售自行制造的毒品。贩卖毒品罪不是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只要实行了倒卖和销售的行为,即可以构成该罪,由此A的说法错误。贩卖毒品罪也不以获利为要件,B的说法错误。甲以购买价格转让毒品,实际上是倒卖,因此成立贩卖毒品罪,C的说法错误。虽然《刑法》没有将吸食毒品规定为犯罪,但是这并不影响甲贩卖毒品罪的成立。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66.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答案: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BD.67.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组成合议庭
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
C.审理后改判
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答案:A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由此,A的做法正确,当选;上诉案件,第二审法院应当按照第二审案件审理,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未成年被告人案件的审理,适用相关规定。对于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应当决定不公开审理。由此,本题中的案件不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审法院的程序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第30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19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由此,本题中不存在可以改判的情形,C不当选;但是一审不公开审理,程序错误,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是正确的,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D.68.《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A.发现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
B.判决书认定的年龄错误,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
C.提供一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经查证属实
D.罪犯正在怀孕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所以本题中A和B属于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案件,也是应选项。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69.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
D.石某的精神状态
答案:AB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
(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
(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
(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本题中,A项中的“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属于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不必举证,A项当选;B项属于法律的内容,不必举证,B项当选;C是案件基本事实,D是石某的精神状态,这两项中的内容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证事实,因此C、D不当选。[学法网 xuefa.com]本题正确答案是AB.70.关于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延期审理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中止审理适用于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B.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庭审自身出现障碍,因而不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使诉讼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因而暂停诉讼活动
C.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具有可预见性,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第31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D.不论延期审理还是中止审理,其时间都计入审理期限
答案:ABC
解析: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案件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中止审理和延期审理不同,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第一,时间不同。延期审理仅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而中止审理适用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第二,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现了障碍,其消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因此延期审理不能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而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其消除与诉讼本身无关,因此,中止审理将暂停一切诉讼活动。第三,再行开庭的可预见性不同。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可以预见,甚至当庭可以决定,但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由此本题中ABC的说法都是正确的,当选。至于D,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6条第2款规定,依照前款规定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该解释第181条第3款规定,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由此,D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71.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A.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
B.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
C.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
D.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住址、通讯处
答案:A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7条规定,案件经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对于不符合本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至
(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送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一式八份,每增加一名被告人,增加起诉书五份)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
(二)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三)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否在案以及有无扣押、冻结在案的被告人的财物及存放地点;是否列明被害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为保护被害人而不宜列明的,应当单独移送被害人名单;
(四)是否附有起诉前收集的证据的目录;
(五)是否附有能够证明指控犯罪行为性质、情节等内容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六)是否附有起诉前提供了证言的证人名单;证人名单应当分别列明出庭作证和拟不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和通讯处;
(七)已委托辩护人、代理人的,是否附有辩护人、代理人的姓名、住址、通讯处明确的名单;
(八)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否附有相关证据材料;
(九)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复印件是否完备;„„ A选项中,绑架过程中杀害人质实际上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不能由县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A当选; B项属于被告人不在案的情况,当选,C和D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72.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第32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查准许
C.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答案:A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2条第2款规定,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由此,A的说法正确,当选;《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8条规定,对于自诉人要求撤诉的,经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确属自愿的,应当准许;经审查认为自诉人系被强迫、威吓等,不是出于自愿的,应当不予准许。由此,B的说法正确,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5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C的说法错误,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3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由此,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D.73.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规定情形,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形适用该规定?
A.被胁迫参与犯罪的 B.是又聋又哑的人的 C.因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 D.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 答案:ABCD
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06年)》第20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被胁迫参与犯罪的;
(二)犯罪预备、中止的;
(三)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
(四)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
(五)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
(六)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
(七)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学法网 xuefa.com]由此,本题四个选项均为正确选项,正确答案是ABCD.74.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
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
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
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
答案:ABD
解析: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物品、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而言词证据是指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边界等都是言词证据,此外,应当注意的是,鉴定结论也是言词证据,由此本题属于实物证据的是勘验笔录、账册、监控录像。C中的鉴定结论不是实物证据,而是言词证
第33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据,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D.75.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
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
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
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
答案:A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6条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
(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施行以前裁判的;
(三)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四)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的同意;
(五)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按本规定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经两次通知,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由此本题中ABD都属于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至于C,因为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所以必须开庭审理。本题正确答案是ABD.76.对下列哪些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执行先行拘留?
A.为投毒而买毒药的甲
B.在其住处发现被盗金项链的乙
C.被举报挪用公款企图逃跑的丙
D.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丁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A属于正在预备犯罪的情形;B属于在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情形;C属于犯罪后企图逃跑的情形;D属于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形,对于这四种情形,公安机关都是可以先行拘留的。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77.在下列何种情形下,经公诉人建议法庭延期审理的时间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A.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C.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D.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 答案:ABCD
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4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
(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二)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三)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
第34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的证人出庭陈述的。第349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公诉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78.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学 法 网 xuefa.com]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被害人辨认
B.让被告人辨认
C.听取辩护人意见
D.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
答案:ABC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79.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某因故意杀人罪和贩毒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对案件进行复核时,认为张某贩毒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钱某因绑架罪和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复核时,发现钱某绑架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抢劫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遂对绑架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抢劫罪的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孙某伙同李某持枪抢劫银行被分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进行复核时发现孙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李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
D.周某伙同吴某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被分别判处死刑,最高法院在复核时发现周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吴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遂对周某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吴某的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数罪并罚案件,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由此,A和B正确,当选;第7条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裁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由此,C和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80.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A.市政府征用某村土地,该村居民认为补偿数额过低申请复议
B.某企业对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率及税额不服申请复议
C.公安机关以张某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其处以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张某申请复议
D.沈某对建设部门违法拆除其房屋的赔偿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第35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答案:A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0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AD项属于对行政赔偿或行政补偿问题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可以进行调解;B项中关于税率及税额的问题是法律的直接规定,不是税务机关的自由裁量范围,因此,不可以进行调解;C项中属于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因此,可以进行调解。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81.下列哪些行政机构的设置事项,应当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A.某县两个职能局的合并
B.某省民政厅增设内设机构
C.某市职能局名称的改变
D.某县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
答案:AC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82.肖某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学法网 xuefa.com]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肖某须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
C.肖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当自签收批件之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D.肖某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是被告,乡政府为第三人
答案:BC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的要求,因此,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因此,A项说法错误。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具体行政行为是应该县级政府审批作出的,因此,复议被申请人是县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本案中的复议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B项说法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C项说法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乡政府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对外的作出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不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因此,不是该行政诉讼的第三人,第36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D项说法错误。
83.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B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李某可以向B市甲区公安分局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因此,AB项说法正确。[学 法 网 xuefa.com]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复议前置的要求,因此,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因此,C项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范某是受害人,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是针对的李某,而非是针对的范某,因此,范某不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D项说法错误。
84.为严格本地生猪屠宰市场管理,某县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凡本县所有猪类屠宰单位和个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到生猪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违者予以警告或罚款。个体户张某未按文件规定申请办理生猪屠宰证,生猪管理办公室予以罚款200元。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若张某在对罚款不服申请复议时一并对县政府文件提出审查申请,复议机关应当转送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B.某县政府的文件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有权机关应依据《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C.生猪管理办公室若以自己名义作出罚款决定,张某申请复议应以其为被申请人
D.若张某直接向法院起诉,应以某县政府为被告
答案:ABC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第26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本题中,生猪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它没有权利进行行政处罚,因此,本案的复议被申请人是县政府,复议机关是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该文件是县政府发布的,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有权对该文件作出处理,因此,A项说法错误,应选。
某县政府的文件属违法设定许可和处罚,有权机关应该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6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因此,第37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B项说法错误,应选。
生猪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内部工作部门,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无权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因此,不能成为复议被申请人,C项说法错误,应选。生猪管理办公室的行为应该归于县政府,因此,如果张某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应该以某县政府为被告,D项说法正确。
85.某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沈某的纳税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并在认定沈某申报税额低于过去纳税额后,要求沈某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沈某不服,对税务机关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的决定
B.要求缴纳税款的决定
C.要求缴纳滞纳金的决定
D.罚款决定
答案:CD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CD项属于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情况,因此,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复议也可以选择行政诉讼,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D.86.甲厂是某市建筑装潢公司下属的独立核算的集体企业,2007年1月某市建筑装潢公司经批准与甲厂脱离隶属关系。2007年4月,行政机关下达文件批准某市建筑装潢公司的申请,将甲厂并入另一家集体企业乙厂。对此行为,下列何者有权向法院起诉?
A.甲厂
B.乙厂
C.甲厂法定代表人
D.乙厂法定代表人
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87.对下列哪些情形,行政机关应当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A.张某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发生交通事故成为植物人
B.田某违法经营的网吧被吊销许可证
C.李某依法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延续采矿许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未予答复
D.刘某通过行贿取得行政许可证后,被行政机关发现并撤销其许可
答案:ABD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第38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A项属于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因此应选。B项属于
(四)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情况,因此应选。《行政许可法》第5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C项中,行政机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于答复属于视为准许延续的情况,因此,不属于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情况,不属于行政机关应当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情况,不选。D项属于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情况,因此应选。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88.甲公司向某区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5万元,并请求依法保全乙公司价值10万元的汽车。在甲公司提供担保后,法院准予采取保全措施。二审法院最终维持某区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10万元的判决。甲公司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发现诉讼期间某区法院在乙公司没有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已解除保全措施,乙公司已变卖汽车、转移货款,致判决无法执行。[学法网 xuefa.com]甲公司要求某区法院赔偿损失。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国家赔偿法》未明确规定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解除保全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故甲公司的请求不成立
B.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应包括依法不应当解除而解除保全措施
C.就某区法院的措施是否属国家赔偿范围问题,受理赔偿诉讼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甲公司应当先申请确认某区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的行为违法
答案:B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在民事诉讼过程中采取的保全措施,如果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A项说法错误,不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违法采取保全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的下列行为:
(一)依法不应当采取保全措施而采取保全措施或者依法不应当解除保全措施而解除保全措施的;
(二)保全案外人财产的,但案外人对案件当事人负有到期债务的情形除外;
(三)明显超过申请人申请保全数额或者保全范围的;
(四)对查封、扣押的财物不履行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毁损、灭失的,但依法交由有关单位、个人负责保管的情形除外;
(五)变卖财产未由合法评估机构估价,或者应当拍卖而未依法拍卖,强行将财物变卖给他人的;
(六)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项的说法属于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第(一)项的内容,因此B项说法正确,应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在坚持合法、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就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成立的,应当制作行政赔偿调整书。此规定说的赔偿范围是关于赔偿的范围,而非是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因此,对是否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不能进行调解,C项说法错误,不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申请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先经依法确认。因此,D项说法正确,应选。
89.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某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取缔该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学 法 网 xuefa.com]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市卫生局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第39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B.若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某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C.若某公司起诉,市卫生局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某公司的证人对现场的描述
D.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属于保全措施
答案:ABC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因此,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B项中,如果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那么某公司从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的时候就知道了该具体行政行为,因此,申请复议的期限应该从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市卫生局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第(七)项现场笔录,某公司的证人对现场的描述属于证据种类中的第(四)项证人证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
(一)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
(二)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记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三)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
(四)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
(五)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
(六)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
(八)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九)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因此,C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属于行政处罚而非属于保全措施,D项错误。
90.因一高压线路经过某居民小区,该小区居民李某向某市规划局申请公开高压线路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B.李某应说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C.李某可以对公开信息方式提出自己要求
D.某市规划局公开信息时,可以向李某依法收取相关成本费
答案: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
第40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因此,AB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因此,D项说法正确。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91-100题,每题2分,共20分。
91.四位学生在课堂上讨论共同犯罪时先后发表了以下观点,其中正确的选项是:
A.甲: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应当对集团成员所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于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从犯的处罚应当轻于主犯,所以,对于从犯不得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C.丙: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都是主犯,但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因为聚众犯罪不一定成立共同犯罪
D.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在着手实行后,非常积极,成为主要的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认定为主犯
答案:CD
解析:《刑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学 法 网 xuefa.com]注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对“集团”本身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而非是对“全体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A的说法错误。《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第4款规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虽然在处罚的时候轻于主犯,但是也应该以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定罪处罚,B的说法错误,不当选。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但是主犯不一定是首要分子,犯罪集团中的主犯除了首要分子,还包括其他起主要作用的非首要分子的主犯。主犯一定是存在于共同犯罪中的,对于聚众犯罪,有时法律只是处罚首要分子(例如:刑法第291条规定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对于其他参加人员不进行定罪处罚,因此不成立共同犯罪,也无所谓主从犯的区分,所以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C的说法正确,当选。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虽然丁一开始被犯罪集团胁迫参加犯罪,但是因为其后来成为主要实行人之一,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因此应认定其为主犯,D的说法正确,当选。本题正确选项是CD.92.国有公司财务人员甲于2007年6月挪用单位救灾款100万元,供自己购买股票,后股价大跌,甲无力归还该款项。2008年1月,甲挪用单位办公经费70万元为自己购买商品房。两周后,甲采取销毁账目的手段,使挪用的办公经费70万元中的50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甲一直未归还上述所有款项。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挪用救灾款的行为,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
B.甲挪用办公经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数额为70万元
C.甲挪用办公经费后销毁账目且未归还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数额为50万元
D.对于甲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实行并罚
答案:ACD
解析:《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第2款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据此,甲挪用救灾款归个人使用,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而是构成挪用公款
第41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罪,因为挪用特定款物罪要求的是将特定款物挪做“其他公用”,而本题中甲是将特定款物挪为“私用”,构成挪用公款罪。因此,A的说法正确。因为挪用公款的行为要求的是只是挪用,主观上是打算日后归还的。而本题中,甲挪用办公经费70万为自己购买商品房,其后又采用销毁账目的手段,使挪用的办公经费70万元中的50万元难以在单位财务账上反映出来。对于此50万,甲的主观故意已经从挪用变为据为己有。[学法网 xuefa.com]因此,对于这50万,甲构成贪污罪;对于70万中的其余20万,甲构成挪用公款罪。因此,B的说法错误,C和D的说法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ACD.(一)
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请回答93-94题。
93.关于甲将精神病人丙打成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因为对精神病人的不法侵害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B.甲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因为“不法”必须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而精神病人没有责任能力,其客观侵害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故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C.甲的行为属于自救行为,因为甲当时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救济自己的法益
D.甲的行为既不是正当防卫,也不是紧急避险,因为甲当时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精神病人丙的行为客观上阻止了甲的不法行为,甲不得针对丙再进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答案:A
解析:《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并非对不法侵害行为的制裁,而是针对不法侵害所采取的保护法益的手段,故不能像制裁犯罪与违法行为那样,要求正当防卫所针对的不法侵害也具有主观统一性,所以,对于没有达到责任年龄、不具有责任能力的人侵害行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因此,A项说法正确,BCD项说法错误。
94.关于乙与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乙与甲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C.乙既不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乙不对丁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对丁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AC
解析:继承的共同犯罪,指先行为人已实施一部分实行行为后,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或提供帮助。此时,后行为人就参与后的行为与先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但对参与之前的先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结果是否应承担责任,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区分。如:甲意欲抢劫而对A实施了暴力,在抑制了A的反抗后,乙到了现场,并且明知甲在抢劫A的财物,乙与甲一起共同强取了A的财物。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乙仍然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再如,丙意欲抢劫B的财物而对其实施暴力,并且造成了B的重伤,此时丁到了现场,并且明知丙要抢劫B的财物,丁与丙一起共同劫取了B的财物。丁虽然与丙构成抢劫罪的共同犯罪,但丁不对B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只有丙对B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本案属于第二中情况,因此,正确答案是AC.第42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二)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学 法 网 xuefa.com]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请回答95-97题。
95.在本案中,由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是:
A.王某
B.朱某
C.李某
D.周某
答案:AB
解析: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由此,本题中王某的有期徒刑15年、朱某的有期徒刑10年都需要由监狱执行,李某的有期徒刑不足一年,由公安机关执行;周某的管制刑由公安机关执行,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96.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是: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监狱
D.基层组织或其所在单位
答案:B
解析:由于周某的管制刑是由公安机关执行,且剥夺政治权利与管制同时执行,执行机关也是公安机关。所以最终对周某刑罚的执行机关就是公安机关。本题正确答案是B.97.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
A.王某
B.周某
C.李某
D.朱某
答案:AD
解析: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缓刑、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的执行。由此,王某的没收财产刑由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朱某的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正确答案是AD.98.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
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
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
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
答案:AB
第43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解析:《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可以避免的爆炸、火灾、传染病传播流行、严重环境污染、严重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或者群体性事件发生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或者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不按规定报告、处理的;
(三)对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社会保险、征地补偿等专项款物疏于管理,致使款物被贪污、挪用,或者毁损、灭失的;
(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第24条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由此,对孙某的行为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是正确的。该《条例》第10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由此A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由此,B正确,当选;第58条第2款规定,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由此,C错误,不当选;第59条第2款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由此,D错误,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学 法 网 xuefa.com]
99.张某租用农贸市场一门面从事经营。因赵某提出该门面属于他而引起争议,工商局扣缴张某的营业执照,致使张某停业2个月之久。张某在工商局返还营业执照后,提出赔偿请求。下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是:
A.门面租赁费
B.食品过期不能出售造成的损失
C.张某无法经营的经济损失
D.停业期间张某依法缴纳的税费
答案:A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由此,A和D属于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应当赔偿;B和C均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本题正确答案是AD.100.甲公司与乙公司开办中外合资企业丙公司,经营房地产。因急需周转资金,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合同,以某宗国有土地作抵押贷款。典当期满后,丙公司未按约定回赎,某典当行遂与丁公司签订协议,将土地的使用权出售给丁公司。经丁公司申请,2001年4月17日市国土局的派出机构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丙公司未参与变更土地登记过程。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得知该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丁公司名下。甲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B.若丙公司对变更土地登记行为不服,应当自2008年3月3日起3个月内起诉
C.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是本案的审理对象
D.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
答案:A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因此,A项说法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1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
第44页 2008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二)
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适用前款规定。第4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丙公司一直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2008年3月3日,甲公司查询土地抵押登记情况才了解,此时间是甲公司的了解时间,不一定就是丙公司的了解时间,即便是推定为丙公司的知道时间,题干中也没有说明是否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因此,B项的说法是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学法网 xuefa.com]丙公司与某典当行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不是本案的审理对象,因此,C项说法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因此,对市国土局与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性质,法院可以依法调取证据,D项说法正确。
第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