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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1-59622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4 15:45: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董事,股东的权力,义务和利益关系,使公司朝着持续,稳定,健康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总经理按照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股东,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二章 公司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三条 公司常设管理机构是董事会和经营管理部门.公司董事会每年定期按时召开,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制定由公司管理机构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监督和审查工作进度,解决公司重大发展问题.董事因故不能参加董事会 ,应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带头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如有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第五条 由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应严格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工作失职或违法违纪,由董事会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章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

能力,严格按公司章程,制度办事.讲究工作方法,保守公司秘密,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工作效率,为公司节约开支.第十条 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到股东处,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应股东邀请前往,则费用由邀请者负责.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因公需应酬,要报告总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第五章 公司开支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管理人员应本着开源节流,量入为出的原则,为公司及股东着想,努力增加收入,降低费用,节约开支.1,公司董事开会,每人每天费用150元,其中餐费50元/人?天,住宿100元/人?天,来往乘火车,乘坐比火车标准高的交通工具,需经董事长批准.2,公司因公邀请股东来公司研究工作的,由公司负责其食宿与交通费用,食宿标准与董事开会相同.3,股东本人要求来公司办事的,其本人及随行人员费用自理.4,公司来客户要严格控制招待费用,超出公司规定的,谁支出谁个人负责,公司不予报销.5,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实行费用包干,超出部分自负.第六章 公司网站后台管理权限

进行处罚,其经营的市场由公司市场部做好手续后,另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合作经营;如若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对拒绝执行者,公司可建议法院强制执行拍卖其股份,取消其股东资格.第二十条 遵守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跨地区经营侵害其他股东利益.如有侵害,其他股东可向公司举报,公司核实后,对被侵害的单位赔偿的标准按5000元/户执行,如果拒绝赔偿则关闭后台,取消经营资格.第二十一条 股东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公司的统一和团结,有事情要通过组织解决,不得向公司和全体股东提供虚假情况,制造混乱和恐慌.如有上述行为,公司应立即加以制止和解决,解决不成时应立即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在一周内做出解决方案,供公司实施.第十章 股东权益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法保护股东利益,使其投资增值,同时股东应依法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公司网站后台将设董事会信箱,供股东反映情况用.第二十五条 股东利益受到侵害时,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向侵害者提出警告,同时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接到申诉后做好回复手续并立刻做好调查核实,在三日内做好纠正工作;

每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对盘点中出现的问题经总经理批准后,做好帐务处理.第三十二条 要加强支票的管理,准确掌握银行存款金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否则由此产生的罚款由会计个人负责.第三十三条 清算内外部经济往来事宜,核实清理债权债务,对应收,应付款项要及时催收,清债.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存在的问题,否则,因此产生长期积压,呆死帐等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四条 做好股东股金的登记造册,由财会设专人管理,按照章程规定,制定股东年终分红方案.第三十五条 会计要做到财务手续健全,帐目清楚,做到日清月结,票帐相符,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完整性.会计报表及会计资料真实,准确,按时上报.第三十六条 按规定及时上缴各种税费.第三十七条 公司财务要按章程规定接受监事会和股东的监督,查询,实行财务民主.第三十八条 严格执行收支款制度,库存现金不准超银行规定限额.第三十九条 出纳员现金出现差错,丢失完全由自己赔偿.第四十条 公司所有日常开支,由总经理与股东代表副总经理共

第二篇: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石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旅游业股份有限公司、酒店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以及人事管理制度样本等。

人事管理是有关人事方面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信息和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的总称。通过科学的方法、正确的用人原则和合理的管理制度,调整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组织的关系,谋求对工作人员的体力、心力和智力作最适当的利用与最高的发挥,并保护其合法的利益。

一、主要任务

①组织:即制定、修改关于权限和职能责任的组织结构,建立双轨的、相互的、纵向及横向的信息交流系统。

②计划:即预测对于工作人员的需求,做出人员投入计划,并对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计划做出预先设想。

③人员的配备和使用:即按照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安置等。

④培训:即帮助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进行任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⑤工资福利:即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好工作人员的工资定级、升级和各种保险福利工作。

⑥政治思想工作:即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⑦人事管理研究:即对工作情况和程序进行总结、评价,以便改进管理工作。

二、发展原因

1.企业经营不断增长的规模和复杂性

2.人力投入的绝对和相对数量的快速增长,尤其在工业化国家

3.竞争的激烈化和全球化

4.改变了的劳动态度(价值观转变、新的生活方式、个性化)

5.知识在企业经营成功中不断增长的意义

福建某石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公司在人事管理方面致力于达成以下目标:1构筑先进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养和开发员工的能力,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通过一定的管理行为模式,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员...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无定期工作契约职员为限,其区别标准如下: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餐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另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以在本公司核定之员工编制名额内雇用的无定...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之规定办理。第...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财产股份有限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公司员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员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DOC15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第二章...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第十二条员...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第十章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第三十五条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三、广告业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规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甄选、报到、保证、试用、任用、服务准则、加班、差、公出、休假、请假、薪资、考绩、奖惩、迁调、解职、福利等,除法令另有第二条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pdf15)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法令或公司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办理之。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经本公司正式任用之男女员工而言,对试用中之员工,亦准用本规则。第二章服务...

第三篇: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 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 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 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 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第四条 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 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第五条 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第六条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 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 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第九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 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 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著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 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四篇:股份有限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汉城股份有限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收款管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收款,是指企业在发生业务活动后收取的结算

款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银行票据等有效货币资金。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款项的收取核算,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 收款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除公司财务出纳人员及其他公司指定授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公司资金,包括现金、汇款、支票及其他有效货币资金。

第五条 对于公司授权的收款人员,公司综合考虑其工作服务年限、户口、个人信用、家庭基本背景等要素。并签订担保协议,明确挪用

资金、私吞款项等损害公司权益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出纳人员及其他授权人员外出收款时,须有相关人员协同

收款,确保款项的准确、安全收回。

第七条 收款人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对收款人的收款情况进行监督

管理,对于相关人的过失承担连带责任。

现金收款的管理

第八条 相关人员在收到现金后,必须及时交予出纳,财务部门开立

收据进行交接。

第九条 在开立收据前,主管会计需先核对出纳实际收取的币种、金额以及相应的业务单据。在判定无误后及时、严格、完整开立收据,出纳签字。并将收据记账联作为入账凭证的附件。

第十条 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销售会计负责编制收款凭证,附齐业务单据、收款收据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

收款凭证进行签字复核。

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并按规定及时

送存公司开户银行。

并将银行开出的存款收讫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转账收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 出纳人员每天需通过网上银行对公司账目情况进行更新,查看银行进账情况。

第十三条 销售部门应严格要求客户通过本公司账户或合同中约定的账户支付款项。

对于客户临时委托第三方支付销售款项时,必须要求客户出具委托

付款证明,经委托方、受托方签章后将原件交由公司存档。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并取得银行回单交会计作账务处理。销售会计在编制收款凭证时,必须附齐业务单据、收款银行回单等原始文件,并由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签字复核。第十五条 财务部应安排非出纳岗位定期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安排其他主管会计进行审核,确保银行存款余额及银行日记账余额相

符。

第十六条 用电汇(T/T)进行结算的,业务部门负责缮制相关单据。并在有效期内通知客户付款,在确认款项到账后,再将原始单据传至客户,以便提货。

第十七条 业务部门负责对客户的汇款账号进行登记,并对客户账

户变更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八条 公司收款账户变更时,财务部需提前通知营销等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客户,并逐一确认账户知悉

情况。

第五章 票据收款的管理

第十九条 对于在结算时需收取票据的,收款人员须严格依据票据类型核对票据的关键要素,确认完整注明我司全称作为收款人,保证票

据完整、清晰、有效。

(一)支票,公司一般只接受转账支票,收票人需确认收款人、印鉴、金

额等要素;

(二)汇票,公司一般只接受银行汇票或由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收票人应严格核对收款人、开票人、承兑人、印鉴、金额、期限等要素;

(三)本票,公司一般只接受银行本票,收票人应严格核对收款人、开票

人、印鉴、金额、期限等要素。

第二十条 非出纳人员在收到票据后需及时递交至出纳,财务部门

开立收据后进行交接。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负责保管各类票据,对所收到的票据设立专

门的台账进行管理。

第二十二条 在票据有效期内,出纳人员应及时到银行办理款项托

收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出纳人员在与银行办理票据送存手续后,需对票据到账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若出现退票的情况,需及时反馈至业务部

门对此进行跟踪催收。

第二十四条 在款项准确到账后,出纳人员需妥善、完整保管银行进账单,并将其作为入账的附件之一,同时在台账中对票据进行注销。

信用证的收款管理

第二十五条 采用信用证进行结算的,业务部门在收到信用证后应

及时与合同核对,确保信用证的准确性。

第二十六条 在接受符合合同要求的信用证后,业务部门负责准备议付所需的相关单据,确保符合信用证相关条款的规定。在交单期限内将议付的相关单据交给议付行议付,并收妥银行签收的《客户交单

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出纳负责跟踪款项到账的情况,按规定申请印鉴办理

相关银行业务后,回单妥善保管,作为入账的附件之一。

第二十八条 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销售会计负责编制收款凭证,附齐业务单据、收款银行回单等原始文件,主

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签字复核。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三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五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管理制度汇编

一、贷款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

(二)贷前调查制度――――――――――――――――――

(三)贷后管理制度――――――――――――――――――

(四)风险管理制度――――――――――――――――――

(五)贷款审批制度――――――――――――――――――

(六)责任追究制度――――――――――――――――――

二、财会管理制度

(一)会计结算制度――――――――――――――――――

(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贷款管理制度

(一)基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贷款业务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资金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依据,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公司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公司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业务是公司对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发放和财务咨询服务。

第二章 贷款管理业务组织体系

第五条 实行审贷岗位分离的原则。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相互支持。

第六条 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立业务营销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批(亦称评审)委员会。

业务营销部门承担贷款业务的开发、贷款产品的设计、业务的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风险管理部门承担贷款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整体风险的识别、控制,贷款发放前的资料复核,参与不良贷款的追回和处置;稽核财务部门负责对发放资料稽核后放款;贷款审批委员会承担贷款业务的审议,并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第七条 实行贷款审批委员会制度。公司成立贷款审批委员会,(简称贷审会)贷审会是公司贷款业务决策的权利机构,审议贷款业务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及支持。

贷审会由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长除外)总经理、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组成。董事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业务部经理可列席会议汇报相关情况,但无表决权。

贷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兼任。贷审会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初审,并负责整理成汇报资料贷审会审批。

贷审会实行以一人一票制表决,原则上有六位审批人参与即可召集开会,同意票数达到实到人数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通过。

信用贷款全部通过贷审会审批;有足值抵押物、质押物的在250万授信内的贷款,以及保证、联保贷款在50万以内(含50万元),由总经理召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保证、联保贷款在50万以上上报贷审会审批。

第八条 实行经办责任人、风险主责任人、审批责任人三项终身责任制。在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业务环节的有关人员为主责任人,具体承办人为经办责任人,相应承担各自责任。每笔贷款审批决定中应明确该项业务的主责任人、风控主责任人、审批主责任人。(具体审批办法参照公司审批制度)

第三章 客户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九条 本公司客户是在青岛市城阳区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十条 客户申请贷款业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二)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经营状况;

(四)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有相关职能部门机关颁发的许可证;

(五)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抵(质)押、担保。第四章 业务种类

第十一条 公司贷款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保证贷款、联保贷款和信用贷款。

(一)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务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办理抵押贷款,应对抵押物的权属、合法性、有效性和变现能力以及所设定抵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物的有关登记手续。贷款额度按业务授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二)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办理质押贷款,应对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所设定质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与质押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的登记或移交手续。贷款额度按业务授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贷款。办理保证贷款,应对保证人保证资格、资信状况及还款能力进行审查,并签订保证合同。

(四)商户联保贷款是指由同一商业圈(如同一专业市场、协会、商会、写字楼、企业家俱乐部)的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组成联保小组,互相提供担保,向我公司申请贷款。

(五)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保证。其特征就是债务人无需提供抵押品或第三方担保仅凭自己的信誉就能取得贷款,并以借款人信用程度作为还款保证的。由于这种贷款方式风险较大,一般要对借款方的信用记录、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以降低风险。

第五章贷款业务的操作管理

第十二条 办理贷款业务要按权限、按程序运作。

第十三条 办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

一、首先由贷款业务部门接受客户贷款申请、受理并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收集相关客户资料,形成贷款客户的贷前调查报告;

二、接着由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对相关风险重点进行审议和核查,通过公司的风控审查后,风险管理部门召集审批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风险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审批结果返回业务部门;

三、业务部门应落实审批结果中的相关条件、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借据,移交财务部门发放贷款;

四、业务部门在贷款发放后七天内要对贷款业务进行第一次回访,并负责利息的催收和本金的按时回收及相应的管理。

第十四条 单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1%,同一贷款人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

第十五条 贷款定价 贷款利率按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管理 按规定使用统一制式的合同文本,对有特定要求的,也可以签订非制式合同文书,同时应通过法律审查。贷款业务部签署的各种正式合同,一份由经办人员保管,一份交综合管理部归档管理。

第十七条 经合同约定,客户可以提前归还贷款。第六章贷后管理

第十八条 贷款业务发生后的检查 业务发生后,业务部门要对客户执行借款合同、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情况进行经常性跟踪检查,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主管副总经理,必要时向总经理和贷审会报告。

第十九条 贷款展期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客户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应在贷款到期之前15日内向公司提出续贷和展期申请。续贷和展期不得低于原借贷条件,展期最长为6个月,展期时客户应当结清前期利息和费用。续贷的审批按贷款审批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 建立贷款风险预警制度 风险管理部门要对客户进行全面监控,当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状况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报告,在贷款事实风险形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 贷款违约处理 客户未按照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义务,经双方协商不能合理解决时,依法起诉。

第二十二条 客户维护 对客户要经常性保持联系。提供方便服务,巩固、稳定优良客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青岛市城阳区鑫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执行。贷款业务操作流程示意图:

(二)贷前调查制度

第一条 贷前调查的目的:真实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市场销售情况、财务状况等;审查客户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核实保证物来源的正当性、权属的合法性、价值的真实性、足值性、财产的安全性、变现的可能性及借款的用途,发现潜在的风险,审慎地开展业务,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第二条 公司贷款业务部根据人员和业务量的实际情况,确定主办调查人和协办调查人。主办调查人和协办调查人为项目经营负责人,负主要调查责任。

第三条 贷前调查人员的职责:

1、负责对客户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2、负责对抵押/质押物和其他担保手段进行审验;

3、负责对客户的经营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

4、负责审查客户的借款用途及对还款来源的可靠性进行分析和评估;

5、负责对客户的诚信情况进行调查;

6、负责对业务风险进行评估并设置抵/质押物变现处理方式;

7、负责编制项目的贷前调查报告(内容格式参考《贷前调查报告范本》); 第四条 贷前调查方式主要包括:查阅并核实客户的资料、与客户相关人员谈话、实地调察、走访相关的职能部门等方式。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两个阶段的工作,获取借款申请人及保证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最后综合性的评定和结论。

第五条 贷款调查必须严格的进行资料核实。资料核实是贷前调查的开始阶段,通过对贷款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贷款调查中涉及的信息不仅来源于申请人,还应从其他途径,如与相关的管理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供应商、用户等处获取。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需进一步明确、补充、核实的地方,以及过程中发现的漏洞、疑点,即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六条 资料审核要点: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如一致须经办人盖“与原件相符”章,并签章;某些无法核查原件的可在核查真实性后注明“已核实”;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办理手续;

2、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贷款申请人和保证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3、财务报表是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4、对保证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三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保证人提供的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及有关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押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七条 资料核实结束后,主调查人与协办人应对贷款申请人和保证人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部门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第八条 实地调查要点

申请人为个人:

1、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了解情况

2、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上门访谈,走访借款申请人单位和住处,与申请人、申请人同事、街坊进行相关交流

3、在面谈、走访的基础上可采取电话调查的方式进一步了解确认借款申请人相关情况

4、调查重点在于了解、核实借款申请人的个人基本情况、信用状况、收入及资产状况、保证方式、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贷款信息

申请人为企业

1、访问企业,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企业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2、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3、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4、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4。1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4。2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4。3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四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4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4。5企业的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4。6 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正常。

5、察看抵押物、质押物。

5。1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 5。2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

5。3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九条 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

1、分析、判断借款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2、分析经济环境对借款申请企业的影响;

3、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分析;

4、分析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5、分析保证人的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重点分析保证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6、贷款风险度分析。

第十条 贷前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企业主动要求撤回保证申请,致使调查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调查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请人。因申请人材料提供不全或申请人要求暂缓处理影响贷前调查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贷前调查结束,调查负责人须根据调查结果提交一份实事求是、文理清晰、逻辑性强、分析透彻、判断准确、言简意赅的《贷前调查报告》(调查人各自签名,明确报告的出具时间,同时应注意客户申请资料的落款或打印时间应在该报告的落款时间之前),并将报告和相关资料交由业务部经理进行初步审查,如果贷前调查报告已经成熟且相关资料齐全、真实合法,经业务部经理签署意见,交风险管理部进行下一步审查。

第十二条 贷前调查工作自正式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基本资料需齐全)开始,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2个工作日,调查负责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

(三)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贷后管理是对小额贷款公司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后至贷款本息收回这一过程的管理,包括贷款检查、逾期、展期和续贷的处理等。

第二条 贷后管理主要由贷款业务部负责。贷后管理的检查工作开展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主管负责人审批。贷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如贷款金额、贷款期限、保证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至少每个月要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风险较大的贷款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事项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贷款检查表》并附检查报告和要求借款人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部门经理并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第三条 贷后检查的内容:

1、借款人是否按借款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2、借款人(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市场、经营管理层人员等方面的变化情况;

3、保证措施中是否发生了发生变化,出现新的不利因素;

4、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5、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条 检查人员在贷后检查中发现借款人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主管负责人。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主管负责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第五条 对所有贷款项目,在贷款到期日之前30日,由贷款业务部填制《贷款到期通知函》,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 每月月末前,贷款业务部应向主管负责人提交当月《贷款检查表》和《逾期统计表》。

第七条 需要展期的贷款,借款人须在该贷款到期前15日向我公司提出贷款展期书面申请。贷款业务部负责调查贷款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展期(逾期)报告表》,报主管负责人审批。对展期的贷款须按照新贷款程序办理。

第八条 对逾期的贷款,由贷款业务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展期(逾期)报告表》,报主管负责人审批。对逾期贷款的处理意见包括:

1、采用更为可靠的保证措施;

2、建议收回贷款。对逾期的贷款项目按公司贷款评审及审批制度办理。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提前收回贷款:

1、贷款的用途未按借款人申清时注明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3、贷款业务部认为借款人(公司)出现重大经营失误或市场、财务状况等方面出现较大潜在风险。

第十条 贷款的提前收回由贷款业务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贷款(提前收回)处理表》,报主管负责人审批。对贷款的提前收回按公司评审及审批制度办理。

第十一条 已经结束的贷款,应及时办理的终结手续。贷款到期后,贷款业务部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并留存一份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办理注销抵押/质押登记,将所抵押/质押和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借款人,报公司核准。贷款业务部将部门管理的档案移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

(四)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建立严格的内控制度和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最大限度的防范风险和确保公司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通过加强业务监管,不断完善和优化内部管理,从根本上防范和化解信贷业务风险,从而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为此,特制定风险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一 贷款风险管理原则:实行按质押,抵押,担保。信用贷款等不同形式的贷款风险特征进行管理。坚持贷款风险权责相结合。

二 贷款风险的划分: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违反国家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放贷款的风险。

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自然灾害和道德等原因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合同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内部员工职业道德缺失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公司内控制度不合理。管理制度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超越权限以及恶意操纵贷款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三 贷款风险预测,也分为政策风险预测,经营风险预测和操作风险预测。

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经营风险预测:主要对借款人内部有关因素,如法人代表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信用记录、行业发展前景、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营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自然灾害等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性事件影响的分析。

操作风险预测:主要依据贷款业务部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和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职责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覆盖了信贷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完善的信息管理手段等。

四 贷款风险予警。贷款风险予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条件变化所发生的警示性信号,提示公司要即使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五 贷款风险控制。贷款风险防范与控制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在贷款发放前所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贷款发放后收回前应当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也可以对同一种类贷款风险同时采取多种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六 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 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质押、抵押、担保、信用等贷款方式,应尽可能的选择风险小的方式。

七 严格实行贷款“三查”制度 既作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八 风险控制方法:规避风险、分散风险、压减风险、转移风险、补救风险。对借款人进行贷款额度限制,期限限制,附加条件限制,公司贷款业务要避免过分集中,要在不同行业、产业,不同的业务品种上选择。为控制风险可要求借款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连带责任担保,以及第三者联保等多种担保形式,拒绝信用担保和人情担保。应尽可能要求贷款人投保财产保险,对自然人借款要求投保人寿险等。即使发现未履行合同的情况即使采取措施处理质(抵)押物,及时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尽可能的追回损失。

九 风险准备金 公司要在税前利润中提取足额的风险准备金。

十 贷款风险的监测 贷款风险监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将贷款划分为四类:正常、逾期、不良、损失。按时按约收回本息的为正常贷款,逾期一个月内归还本息的为逾期贷款。逾期一个月以上未能收回本息的为不良贷款,经过采取经济法律手段确认无收回可能的为损失贷款。

十一 实行风险管理责任制 对每笔出现风险的贷款业务都要分清风险责任,具体落实到贷款业务部,风险管理部,审贷小组以及正、副总经理。实行分级把关,层层负责的原则。

十二 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凡因操作违规,工作及决策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贷款审批制度 贷款审批是贷款业务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贷款质量预防风险的关键。为此,特制定益商小额贷款审批制度如下:

一 审批原则:

1。贷款审批要求按严格审批程序进行,不能跳过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审批。2。风险管理部门和各级审批权力人要从杜绝风险,保证贷款质量的前提出发,严格审查贷款业务部门提交的贷款可行性报告,评估可行性报告所反映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进一步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所有稀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必要时要到实地进一步调查,考察,最后对贷款进行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价,给出明确的书面评审意见。

3。贷款审批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权限进行,不能越权审批贷款。4。审批贷款要严肃认真,不能走过场。

5。贷款审批应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要求。

6。审批贷款要形成文字性的决议,参与者都要签字备查。二 贷款审批会议制度

公司成立贷款审批委员会,(简称贷审会)贷审会是公司贷款业务决策的权利机构,审议贷款业务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及支持。

贷审会由董事会成员(独立董事除外)总经理、主管业务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人组成,董事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业务部经理可列席会议汇报相关情况,但无表决权。

三 贷审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由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兼任。贷审会办公室负责对所有贷款资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初审,并负责整理成汇报资料贷审会审批。

四 计票方法:贷审会实行以一人一票制表决,原则上有六位审批人参与即可召集开会,同意票数达到实到人数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通过。

五 贷款审批权限:信用贷款全部通过贷审会审批;有足值抵押物、质押物的在250万授信内的贷款,以及保证、联保贷款在50万以内(含50万元),由总经理召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审批;保证、联保贷款在50万以上上报贷审会审批。六 业务展期审批程序上报贷审会审批程序一致,续贷按照初审程序进行。

七 原则上每笔贷款初次审批未通过,如相关人员提出异议可申请复审一次。八 贷款审批责任: 贷款审批责任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岗位责任制和部门职责进行考核,出现审批失察,失误造成贷款损失的按公司制定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九 本制度解释权属青岛市城阳区鑫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十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六)责任追究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控制贷款业务风险,公司必须坚持合理性、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贷款业务部门对资料的审查、现场的调查、贷后管理工作应做到位,应按贷款调查制度和贷后管理办法规范操作。

风险管理部门应该按照风险管理办法承担贷款业务的合理性,合理性审查和整体风险的识别。控制,参与不良贷款的追回和处理。

稽核财务部应做好贷款发放前的资料稽核工作,做好贷款发放前的最后把关工作。

综合管理部应严格按印章管理办法和档案管理办法操作。贷款审批人应遵守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按权限进行贷款审批。

以上各相关责任人如因工作不慎造成贷款风险,将责令相关人员限期追回本息,(信贷部门为主,其他部门协助)并扣当事人当月部分和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调离本岗位。甚至辞退,甚至开除。如因个人品德原因,除采取以上措施外,公司将根据法律追究责任。

二、财会管理制度

(一)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半,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 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 “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1122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提供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应收账款,按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确认的营业收入,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预收的账款。

1132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应收取的利息。公司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分别在“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人或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利息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发放的贷款, 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本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公司贷款——利息调整”, “个人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六)应收利息实际收到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利息。1221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1231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应收款项的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坏账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三)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应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 “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对于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项以后又收回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坏账准备。

* 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与集团内各公司之间的应收应付往来款项,内部往来具有资产和负债的双重性质。

二、本科目可按集团内各公司的名称进行明细核算。

三、内部往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收到集团内公司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公司付给集团内公司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可以为借方余额,也可为贷方余额。1301 贴现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办理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申请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办理贴现时,按贴现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金额的,也应同时结转。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办理的贴现,转贴现等业务融出的资金。1303 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客户,类别,期限分别“本金”, “利息调整”, “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和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转销的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1304 呆账准备金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贷款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损失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各项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各项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贷款”等科目。

(三)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的贷款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贷款损失准备。

1321 代理业务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包括受托贷款等。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贷款对象,分别“成本”, “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收到委托人的资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代理业务负债”科目。

(二)发放受托的贷款,应按实际发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收回受托贷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等。

(四)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单位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受托贷款收益,结算已实现未结算的收益,借记本科目(已实现未结算损益),贷记“代理业务负债”(委托客户的收益),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本公司的收益)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代理业务资产的价值。1441 抵债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公司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非实物抵债资产(不含股权投资)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类别及借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抵债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取得的抵债资产,按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相关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 “坏账准备”等科目,按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贷款”, “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如为贷方差额,应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二)抵债资产保管期间取得的收入,借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保管期间发生的直接费用,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取得抵债资产后转为自用的,应在相关手续办妥时,按转换日抵债资产的账面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已计提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取得的尚未处置的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1442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抵债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本科目可按抵债资产项目或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的主要账务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抵债资产发生减值的,按抵债资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抵债资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处置抵债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抵债资产”,按已计提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借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160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持有的固定资产原价。公司购置计算机硬件所附带的,未单独计价的软件,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公司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应记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本科目。

(二)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三)处置固定资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固定资产原价。160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二、本科目可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按期(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业务及管理费”, “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累计折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额。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

二、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处置固定资产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计提但尚未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出售,报废,毁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原因转出的固定资产价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

二、本科目可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账务处理。(一)公司因出售,报废,毁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转出的固定资产,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二)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 “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等科目。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18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本科目应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根据税法规定可用以后税前利润弥补的亏损及税款抵减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本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原己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公司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损益调整”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项资产,借记相关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等科目。

(二)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相关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 “营业外支出”等科目。盘盈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及管理费”, “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四、公司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20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借款种类,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2021 贴现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 “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三、贴现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存在利息调整的,也应同时结转。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办理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2202 应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支付的应付账款余额。2211 应付职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二、本科目可按“工资”, “职工福利”,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 “股份支付”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管理部门人员,业务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无偿向职工提供住房等固定资产使用的,按应计提的折旧额,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按每期应支付的租金,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发放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其他应收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二)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的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支付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所发生的租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公司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职工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2221 应交税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等。公司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四、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实际交纳土地增值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公司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利息。2232 应付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做财务处理,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2241 其他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借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业务及管理费”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2311 代理业务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贷款资金等。

二、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代理业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收到的代理业务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定期或在合同到期与委托客户结算,按合同规定比例计算代理业务资产收益,结转已实现未结算的损益,借记“代理业务资产——已实现未结算损益”,按属于委托客户的收益,贷记本科目,按属于公司的收益,贷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

(三)按规定划转,核销或退还代理业务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收到的代理业务资金。2501 长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向银行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 “利息调整”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 “利息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三)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 “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2801 预计负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等预计负债。

二、本科目可按形成预计负债的交易或事项进行明细核算。

三、预计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由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产生的预计负债,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款本科目。

(二)实际清偿或冲减的预计负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三)根据确凿证据需要对已确定的预计负债进行调整的,调整增加的预计负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预计负债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确认尚未支付的预计负债。4001 实收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实收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本科目改为“ 股本”科目。

公司收到投资者出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投资者进行明细核算。

三、实收资本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二)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公司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总额。4002 资本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本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公司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将债务转为资本等形成的资本公积,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等。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的资本公积。4101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三,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二)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的盈余公积。4102 一般风险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公司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的一般风险准备。4103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公司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4104 利润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 “一般风险准备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本科目(提取一般风险准备),贷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

(二)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公司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四、终了,公司应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利润),为净亏损的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所属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五、本科目年末余额,反映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6011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如佣金收入,业务代办手续费收入,受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咨询服务收入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到手续费及佣金,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301 营业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

二、本科目可按营业外收入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比照“固定资产清理”, “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业务及管理费”科目核算。

二、公司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411 利息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银行借款,转贴现融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

二、本科目可按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421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二、本科目可按支出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库存现金”, “应付账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601 业务及管理费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电子设备运转费,钞币运送费,安全防范费,邮电费,劳动保护费,外事费,印刷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差旅费,水电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会议费,诉讼费,公证费,咨询费,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取暖降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绿化费,董事会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费,研究费用,提取保险保障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二、本科目可按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在实际发生时,借记本科目(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公司员工的职工薪酬,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三)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研究费用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计算确定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701 资产减值损失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二、本科目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的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贷款,在建工程,抵债资产等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711 营业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

二、本科目可按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公司确认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比照“固定资产清理”, “应付账款”等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盘亏,毁损的资产发生的净损失,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801 所得税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三、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公司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当比照上述原则调整本科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及有关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6901 以前损益调整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本发生的调整以前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损益的事项。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公司调整增加以前利润或减少以前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利润或增加以前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移交清册、存储财务数据的电脑磁盘、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以及有关的协议、合同、分析报告等。

二、会计档案必须及时装订成册,专柜存放,按会计法规定时间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

三、禁止私自翻阅、摘抄、外借、复制会计档案,如因公安、审计等需要调阅会计资料,报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有关查阅手续。

四、会计档案销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文件规定,报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办理,由股东会指派专人监销,并对销毁的档案造具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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