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1-1129271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6 21:44: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1.总则

材料供应服务于工程施工,确保满足施工对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2.供应商的评价与选择 2.1 市场调查和资料收集

a.机料科了解市场信息,与供应商广泛接触并初步谈判,谈判必须由机料科长、材料采购员、机料会计三人同时进行(特殊情况须经项目经理批准),通过谈判了解供应商的以下信息:      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的标准、产品的特征是否符合要求; 产品质量情况,必要时由试验室抽检;

产品的生产能力、供货能力、能提供的服务承诺; 产品的价格; 运距的长短;

其它标段的定货情况(防止用料高峰争夺货源)。

b.材料试验:由试验室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材质试验。

c.资料收集:机料科负责收集“企业简介”、“产品说明书”、“生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评价或评比证书”、“质量体系证书”等其它证书。

2.2 评价和选择

a.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组织对候选供应商按照总公司作业文件《供应商评价准则》,对材料供应商评价,评审结论由项目部经理批准。评价、再评价的准则有:历史业绩、资质、质量保证能力、技术能力、供货能力、财务状况、设备状况、产品对比分析、样品分析、样品检验试评价等方法。

b.经评价合格的供应商由机料科列入《合格供应商清单》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2.3 签定合同

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基于与供应商互利的原则签定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可就包含以下内容与供应商协商:

a.物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b.图纸、规范、质量标准、检验标准; c.单价、结算及支付方式; d.交货方式、时间及验收方法; e.合同生效、修改及终止; f.服务和违约处理。3.材料的采购 3.1 采购计划提前期

机料科根据材料的采购周期、试验时间需求与工程技术科、试验室确定各种材料采购计划的提前期,发至各施工员和施工队;

3.2 水泥、砂、卵石、碎石、钢筋(工地直接送料)等大宗材料的采购

a.采购:施工班组填写《工程材料采购计划》交相应施工员审核签字后交机料科;机料科综合各施工组的计划后安排材料采购员电话或书面通知材料供应商送货,通知应明确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桩号)、货物接受人;

b.验收:供应商送货至现场后由施工班组验收数量,由施工员进行外观质量的验收,由机料科收集供应商的出厂合格证书或出厂报告(每批均必须收集)转交试验室归档保存并通知试验室按照规定的批次和取样比例进行材料试验,试验合格后由试验室通知使用。

3.3 项目部统一采购材料的管理(出入库平衡)

a.采购:总工程师对沥青、麻絮等材料进行总体计划交机料科,机料科根据工程的进展和用量与工程技术科协商后填报《材料采购计划》,由材料采购员实施采购。b.验收:采购回的材料或物资由仓库管理员进行外观质量的验收,并收集供应商的出厂合格证书或出厂报告(每批均必须收集)转交试验室归档保存并通知试验室按照规定的批次和取样比例进行材料试验,试验合格后由试验室通知使用。未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4.材料结算 4.1 专人结算制度

每施工班组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指定专人(此人亦可为施工班组负责人)负责办理材料的结算手续,向机料科和供应商提供签字的字样,由此人填写《材料采购计划》、《收料单》、《借支单》等发生经济往来的单据,其它人员一概不予受理。

4.2 水泥、砂、卵石、碎石、钢筋等大宗材料(工地直接送料)的结算

a.每月1日施工班组负责人或指定结算人到机料科领取《结算单》,在机料科的《收料单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登记领取的《收料单》的号码并签名。

b.在领取《结算单》的同时,施工班组必须提交上月的完整的《结算单》帐本,包括已填写的存根联和未填写的三联单均必须提交,机料科在《收料单发放/回收登记表》登记回收的情况。

c.施工班组收到供应商的材料后,由结算人填写《收料单》(每项内容均必须填写),经施工员和送料人签字确认后将结算联交送料人,结算联是供应商材料结算的必要依据,供应商提供的收料单仅作为结算的附件。

d.施工班组必须妥善保存领取的《收料单》,对领取的号码范围内的《收料单》完全负责,凡领取号码范围内发生的一切材料费用(转借、遗失或其它原因以及由此引起的填写假笔记)均划归该号码领取的施工班组。

e.施工班组每月底将《收料单》的第三联留下,其余(包括第一联和未填写的三联)交机料科,机料科在《收料单发放/回收登记表》上登记回收的《收料单》的号码并签名,施工班组未提交收料单或号码不全的按照每号码100员予以处罚,由机料科开具《处罚单》提交项目经理审批后在当月的结算时由财务室予以扣除。f.材料供应商每月底汇总《收料单》的结算联到机料科结清前段的材料供应款,材料会计结算时仔细核对施工班组提供的《收料单》存根和供应商提供的《收料单》结算联的笔记和号码一致后按月结清供应商的材料款,收料单填写不完整或供应商未及时结算的《收料单》予以作废,不再作为结算依据。

g.材料会计按月统计与供应商的结算结果报项目经理,作为材料供应商借支的依据。h.材料会计将供应商结算的《收料单》按照施工班组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后由施工班组负责人或授权结算人签字确认,经机料负责人/财务室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务室扣除施工班组的材料款。

5.项目部统一采购材料的结算(出入库平衡)

a.供应商送货到项目部由机料科开具《收料单》,经送料人和材料采购员签字确认后将结算联交送料人,按照4。2条相同的要求登记《收料单》号码、结算时核对并按月与供应商结算完毕。

b.施工班组用料时由施工组填写《收料单》、施工员审核签字后交机料科,机料科按施工班组分类按月统计,汇总经机料负责人/财务室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交财务室扣除施工班组的材料款。

c.项目部统一采购的材料物资入库时必须填写《入库单》,施工班组领取或项目部使用由项目部员工领取时,必须填写《出库单》,确保内部入出库的平衡。

6.供应商的服务和过程监视

5.1 机料科作好供应商过程供货异常情况记录,当供应商未按照要求(质量、数量、供货时间、供货地点等要求)供货影响施工时,由机料科填写《供应商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将其归入供应商的档案,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力或超过三次报项目经理同意可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5.2 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每年对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复评,对不合格者,报项目经理批准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7.记录和归档

6.1 机料科作好评价情况、过程供货情况、再评价记录等记录。

6.2 供应商档案包括:本章2.1条中收集的供应商资料、《物资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评定表》、《合格供应商清单》、《供应商整改通知单》、再评价记录

8.相关表格和附件

《合格供应商评定表》 《合格供应商清单》 《工程材料采购计划》 《收料单发放/回收登记表》 《收料单》 《出库单》 《入库单》

《物资采购合同》

《供应商整改通知单》

第二篇: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养护维护工程管理办法(草稿)

总则

为了加强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建、养”并重,强化管理,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依靠科技,提高质量;依法治路,保障畅通,保证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以及交通工程附属设施和绿化工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逐步实施公路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和精细化的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安、舒、美” 科学有效的行使公路行业管理和监督职的职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1.1公路养护领导岗位职责

(1)遵守执行《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坚持科学养护与规范化管理,提高公路养护质量,改善公路服务水平。

(2)组织养护职工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公路养护工作任务。(3)做好每月路况自查自评工作,对公路养护应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问题及向养护科及监理汇报,确保公路畅通无阻。

(4)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注意防火、防盗,搞好治安保卫工作。

(5)严格执行机械管理制度,做好养护机械的选型配套,提高机械车辆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积极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改善养护手段,提

高养护水平和质量。

(7)协助执法部门保护辖区内公路路产,维护公路路权。1.1.2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规章制度。

(2)实施班组安全建设达标活动,检查、监督班组执行道路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1.1.3 质量检查员岗位职责

(1)认真检查、验收生产材料和做好每月公路养护作业质量查评工作(2)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1.1.4巡查抢修管理制度

(1)养护单位负责每天按要求频率对公路进行巡查,必要时,养护科也可要求增加巡查路况次数,并建立巡查登记制度。巡查到位,其他发现公路险情的,要及时报告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及时组织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和排除。

(2)每天巡查公路后,由巡查人员按照《公路日常巡查》表,记录当天巡查人员或发生路障的时间、地点和清理险情。

(3)遇大雨、雷暴雨、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增加公路巡查次数,雨(雪)停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都要求全面巡查一次,加强值班制度。巡查要注意观察公路绿化、水沟和危险路段,发现险情要及时向养护科、监理报告,施工单位同时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4)遇到重大的公路险情,如山泥倾泄、路面塌方、排水系统堵塞、雪阻、大树被风吹倒、重大交通事故导致的交通堵塞等,要第一时间上报养护科、监理,施工单位并迅速调动机械车辆,组织员工赶往现场,全力抢修。

(5)清除路障要注意安全,要划定警界线,有专人在现场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动用机械清除路障,要有足够的人员监管,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对公路抢修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不能保障公路畅通,导致公路交通严重堵塞,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的处理,追究其责任。

2.1.1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桥梁(涵、隧道)的定期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桥梁养护工程师要根据桥梁检查结果,评定桥梁的技术状况,负责向养护科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涵、隧道)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灾害和其它因素损坏的情况。并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通过,其后详细检查有无破损,同时记录在案。

(4)桥梁检查后,要安排二类以下的桥梁进行针对性、预防性小修保养,对三类桥梁应提出大、中修方案建议,对于四类桥梁必须提出作特殊检查计划报告;对于难以确定损坏原因和程度的,应做出继续观察或提出特殊检查计划报告。报告应对提出检查原因和损坏部位作详细说明,连同“桥梁技术现状评定表”一起上报。

(5)协助上一级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作定期检查。

2.1.2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一、桥梁养护管理人员机构组织

(一)局设专职桥梁工程师一名、监理工程师一名。负责辖区内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要求,经常监督检查桥梁的养护管理情况,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二)养护单位设臵桥梁养护巡检队,负责管辖区内桥梁养护经常性的巡查工作。

二、公路养护桥梁巡查队的职责

1、公路养护桥梁工程师主持管养桥梁经常性检查。

2、每天的公路巡查要纳入桥梁巡检项目。

3、每月做好《桥涵日常检查和养护月报》,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灾害和其它因素损坏的情况。

三、桥梁检查分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一)经常性检查以直接目测为主,配合简单工具量测,一般可和桥梁的小修保养工作结合进行,每日与公路巡查时同时检查。发现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上报养护科及监理。

(二)定期检查每月次,要如实记录、填写《桥涵日常检查和养护月报》。发现三类以上的破坏以及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和程度的病害,桥梁工程师要做出附录说明,并附上照片。

(三)桥梁特殊检查要采用仪器、设备等特殊手段和科学方法分析桥梁病害的确切原因和程度,确定桥梁的技术状态,以采取相应的加固、改造措施。

四、桥梁养护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养护单位要建立专门的桥梁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历次桥梁大、中修工程施工原始记录和竣工图表以及验收报告、历次桥梁定期性检查表。

2.1.3公路养护检查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干线公路养护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公路养护技术和服务水平,经常保持管养公路及其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隐患,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特制定如下几项设施的检查内容和检查登记制度,以便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

一、桥梁

(一)检查内容

1、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桥头有无跳车。

2、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失效,联结件有否松动、局部破损。

3、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

4、人行道、防撞栏(栏杆)、扶手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5、翼墙(侧墙、耳墙)有否开裂、风化、剥落、沉陷和异常变形。

6、锥坡、护坡有否局部塌陷,铺砌面有否塌陷、缺损,有否垃圾堆积、灌木丛生。

7、河床有无积物堵塞河道,水流主流有无冲刷墩台,河流上下游各200m内有无取砂、挖砂现象。

8、墩(台)身是否有开裂,局部外鼓,表面风化、剥落、空洞、露筋等现象。

9、墩(台)基础是否有外露、青苔、污秽,是否有冲刷、淘空,保护层是否有开裂、露筋。

10、墩(台)帽有无露筋锈蚀,砼有无剥落、压裂、缺损。

11、支座是否完整、清洁,橡胶支座是否老化、变形,钢板支座是否锈蚀、干涩,各种支座是否松动、剪断、开裂等。

12、梁(主拱)及一般结构有无渗水、局部缺损、露筋、开裂,横向联

系是否松动或损坏、不传力,石砌拱圈有无错位,拱肋上缘有无纵向离缝等现象。

13、交通标志、照明设施是否完好齐全。

(二)检查登记制度

1、四类桥每天检查做好记录;三类桥每月检查登记三次;

一、二类桥每月检查登记一次。

2、汛期结合公路巡查制度,必须加强对所有管养的桥梁墩、台、锥坡、翼墙及河床铺砌等构造物的巡视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养护科及监理,同时按巡查制度的要求填写好登记表。

二、涵洞

(一)检查内容

1、进出水口是否堵塞,沉沙井有无淤积,洞口铺砌有无冲刷、脱落。洞内有无淤塞、冲刷。

2、涵洞有无开裂,涵洞顶路面是否开裂、下沉,边坡填土有无沉陷,涵底涵墙有无漏水,翼墙是否完整。

(二)检查登记制度

1、涵洞每季度检查登记一次。

2、汛期结合上级下发的巡查制度的规定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养护科及监理,同时按巡查制度的要求填写好登记表。

2.1.4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

1、养护单位是基层的生产单位,其生产任务主要是公路小修保养,即对管养公路及其工程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复其轻微损坏部分,使公路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遵守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制度》及上级

对公路小修保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努力使公路小修保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3、建立健全职工定期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职工技术、业务知识学习,以提高职工的技术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2.1.5公路小修保养职责范围及要求

公路小修保养是养护单位主要的生产任务,其质量要求是保持路面完好清洁;路肩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构造物、桥涵隧道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力争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总之,小修保养的目的和任务是对管养公路及其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修补其轻微损坏部位,使之经常保持完好状态,保障行车安全、舒适、畅通。

一、路面养护

(一)必须经常清扫沙石、泥土和垃圾污物,特别是石场路口及弯道半径较小碎石容易漏洒的路段更应勤清扫,免受车辆碾压破坏路面。

(二)缝养:缝养包括纵缝、横缝及路面出现的裂缝,要经常对路面进行检查,发现缝隙时要及时进行沥青灌缝,灌缝要认真细致,先清除缝内已经老化的沥青、沙子和污物,然后小心地灌注沥青,做到填满缝隙防止雨水渗入垫层的同时,不污染相邻的路面板。当气温上升填缝料挤出缝外时,应将挤出的沥青铲除,保持接缝完好,表面平顺,行车不颠跳,防止因颠跳而产生板边缘破损和板的垂直错台。灌缝宜气温较低时进行,但雨天、路面潮湿时不能灌缝;

(三)要及时排除路面积水,路面不允许有过水或积水现象,防止水与行车的作用下发生抽吸作用,使垫层流失而使部分基层与板脱空,导致砼板开裂或折断;

(四)出现坑槽或局部破碎翻浆等,应及时修补,防止扩展。用沥青拌合料修补时,修补面要方正,纵横边缘成90度角,并保证平整度。

二、路肩、边坡养护

应经常清除余泥、积砂、杂物保持路肩整洁,土路肩出现缺口时,应及时填补。路肩不能高出路面,过高时须铲削整平,过低则加土填补夯实,保持横坡顺适,利于排水,路肩外缘应整齐成线。有条件的土路肩应全面绿化,因地制宜地种上一些植被以保持水土不流失;要经常检查边坡是否出现裂缝和冲沟,如有可用粘性土填塞捣实,以防止表层水渗入路基体内,造成边坡滑塌。高边坡应经常观察其坡顶和坡面有无下沉、边坡植物有无突然歪斜倒伏,有无危岩、浮石等可能坍塌的迹象,如有应及时处理、清除,以免突然下塌,伤害行人和阻断交通。对已堆积在路上的坍方,应先及时清除然后再处治边坡。高边坡每季度检查登记一次,汛期应加强检查。

三、排水设施养护

排水设施包括边沟、截水沟、泄水槽等。养护单位要经常对所辖各种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疏通、及时排除堵塞,要坚持雨中上路巡查,雨后全面巡查,如有冲刷、损坏,须及时修理加固。出现险情应及时设示警桩(牌)及时抢修,并及时上报。

四、桥梁养护

(一)经常清扫桥面积砂、垃圾,保持桥面整洁;

(二)经常清除伸缩缝内的石块和其它杂物,使其能发挥正常的伸缩作用;

(三)经常疏通桥面泄水孔,清疏桥下河床淤泥、杂物,保持桥面不积水,桥下水流畅通。发现墩(台)水下部分或基础部分受水流直接冲刷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时需及时抛石或用砂包维护;

(四)经常清除锥坡、翼墙、护坡的杂草杂物(有砌石的杂草拔除,无砌石的杂草应剪割),以防植物蔓延造成砌体松脱;

(五)及时修补桥面坑槽、桥面裂缝和桥头跳车,保持桥面平整和不

渗漏水;

(六)及时修补防撞栏的局部损坏,修理泄水孔;修理或更换伸缩缝;

(七)及时修补墩台、锥坡、翼墙及河床铺底、河道防护圬工的微小损坏;

(八)及时修补桥梁各部件限值内的裂缝及砼表面的局部剥落和局部露筋,以免大气侵入造成钢筋腐蚀,影响结构承载力。大面积剥落及露筋上报养护科;

(九)要加强对桥梁支座、梁板、拱圈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汛期必须加强对桥梁墩、台、锥坡、翼墙及河床铺砌等构造物的巡视观察,按要求做好桥梁技术状况的检查和登记。四类桥每天检查登记一次;三类桥月检查登记三次;

一、二类桥每月检查登记一次。

五、涵洞养护

涵洞的养护要求是:水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顺利畅通地通过涵孔排到适当地点,保证涵洞洞身、涵底、进出水口、八字墙、护坡的完好、清洁、不漏水。涵洞应定期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涵洞有无淤塞、冲刷、洞身有无开裂,台背、涵顶填土有无沉陷,涵底涵墙有无漏水,八字翼墙是否完整,进水口是否堵塞,沉沙井有无淤积,洞口铺砌有无冲刷脱落,洞口洞内沙井如有积物应及时清理,圬工砌体若有裂缝、灰缝剥落或局部损坏应用水泥砂浆修理其损坏部分。涵洞检查登记,暴雨期间应加强巡视检查。

六、挡墙养护

要经常清除挡墙上滋生的杂草,疏通泄水孔。定期检查其有无裂缝、倾斜、鼓肚、下沉、墙后积水,并观察其发展情况,小的开裂和局部损坏用水泥砂浆填塞和修补,一般的台背凹陷及时用疏水性材料(如石屑、砂)处理,较大问题及时上报养护科。挡墙每季度检查登记一次,汛期要加强检查。

七、沿线设施

歪斜、缺损的里程碑百尺桩、标志牌、示警桩要及时扶正,补全缺损,并定期清洗和翻新,使其经常保持完整、齐全、鲜明、醒目的良好状况。

八、检查考核内容:

(一)各养护单位的各类统计图表和各种记录台帐。

(二)按照《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评定标准》的规范检查项目进行检查考核,分为路面、路基、路隧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劳动纪律、执行分局各项工作情况等检查项目。

(三)考核评分标准,外业工作方面(占总生产考核分数的95%):检查时按《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100分制,路面50分,路基13分,路隧构造物10分和沿线设施7分,劳动纪律5分,执行分局各项工作情况10分。统计图表记录台帐5分。

2.1.6绿化

(一)公路路树和班房内花草树木要进行修剪、灭虫、抚育期的维护、歪斜扶正、死树枯树及时清理,对缺株进行补种。每年年底对公路路树进行一次白灰粉刷,既防病虫侵染,又增加公路美观。

(二)完成或超额完成种植路肩草任务,并悉心培植,长势过高时(超过15厘米)须修剪,并拔除其中的杂草杂树,达到全路段满幅草皮,且长势良好、整齐、美观的要求。

(三)做好花基、花坛的绿化护管,及时浇水、修剪、除草、灭虫和清除花基内垃圾,修补花基的局部轻微损坏。

公路绿化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绿化管理,提高管养公路的绿化标准,美化公路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路绿化管理包括公路用地内新植(补植)绿化工程及植物防护工程的管理,路树的采伐及公路沿线乔、灌、花、草的日常管理。绿化管理应大力推广现代化管理手段和先进的栽植、养护技术。

第三条 绿化计划由公路站负责编制,养护单位负责实施。编制时应本着“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做到科学、合理。

第四条 绿化设计应根据“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对绿化现状和自然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公路环境进行总体设计,在可绿化路段以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土路肩、边坡、分隔带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的一切绿化的空地,使公路绿化与自然景观相协调,达到经济、美观、长久的目的。

第五条 公路绿化的模式应与自然环境紧密结合,做到乔灌结合、花草结合,错落有致、层次分明,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

1、县城出入口及一级公路的绿化:当有分隔带时,应在分隔带内栽植低矮灌木(绿篱)和花草,并在公路两侧人行道绿化带种植乔、灌木。当没有分隔带时,公路绿化以乔木为主,并可配植一些灌木和花草。

2、二级公路的绿化:应尽量采用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避免单一品种长距离栽植形式,并充分体现当地特色。

3、三、四级公路绿化:可采用行列式对称栽植,株距根据树种的生长快慢而定。

4、植物防护工程:应以保持路基稳定为主,同时兼顾绿化、美化功能,合理地选择植物品种。

乔木的株行距,应根据不同树种、冠幅大小来确定。速生乔木的株距4~6m,行距3~4m;冠大慢生乔木的株距宜8~10m,行距4~6m。灌木株行距以1m为宜,灌木球的株距宜4~6m。

第六条 绿化施工由路线管养单位负责,养护监理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

1、苗木选苗:要求苗木顶芽饱满、根系完整、生长健壮、无病虫害、无严重机械损伤。

2、公路绿化应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或合同要求,在适当时期进行栽植。栽植应符合以下要求:

(1)乔灌木一律采用明坑栽植,需带土球的苗木,土球的直径应为苗径的10倍以上,土球要求包扎整齐、不松散;坑径比根幅大10cm,坑深比根长大20cm以上。

(2)苗木随起随运,尽量当天栽植,当天栽不完的苗木应进行假植处理。苗木栽植前应浇足底水,栽后立即浇透水。栽植时,应严格按图纸施工,保证绿化工程外观要求。绿化工程完工后,按规定组织验收。

第七条 公路绿化要坚持“栽、管、护”相结合,要求种植成活率98%以上,保存率达95%以上。绿化植物种植后,应加强绿化的日常护管,按规定做好公路用地范围内乔、灌、花、草的淋水、除草、松土、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缺株补植及路树涂白剂等工作。

每年秋季落叶后,春季萌芽前,须将乔木的枯枝、病枝、畸形枝、过密枝及遮挡交通标志和影响行车视线的树枝修剪,修剪后应保证树形整齐美观。灌木的修剪应经常进行,以保持枝叶丰满和树形的整齐。

每年春季和夏季,对有病虫害的路树要及时防治。每年入冬前,应对所有路树涂刷白剂(生石灰等),用以防冻和防病虫侵染。

第八条 路树采伐必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路政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来操作实施,杜绝乱砍滥伐现象发生。路树采伐的允许范围主要包括:

1、公路改建、扩建需采伐路树。

2、路树发生严重病虫害。

3、路树超龄需进行必要的更新改造。

4、原有路树影响通信、通电及光缆等设施架设。

5、开设道口而采伐路树。

6、因灾毁等原因,需采伐路树抢险。

路树采伐事先应得到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采伐许可批准,作业时应注意安全,作业区要规范设臵作业标志,并应充分做好有关交通指挥和交通疏导工作。采伐的树木要及时运走,作业完毕后要作好必要的清场处理,以保证行车安全。

3.1.1交通工程养护管理办法

原则以县域内公路范围内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道钉、轮廓标以及防眩设施。

一、公路范围内上述设施日常维护、换残;

二、公路范围内针对上述设施的局部新增和更新;

三、公路路面小修工程标线的施划; 3.1.2 要求

一、交通标线清晰齐全,夜间反光效果符合国标要求;

二、交通视线良好,内容清晰,牌面尺寸、颜色符合国标要求,指示内容准确。

4.1.1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一、养护单位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墙报、标语、录像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安全生产知识技术、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标准。

二、养护单位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本岗位安全技术规程和建立日常必要的考核制度。对新职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结合本岗工作范围进行安全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特种工种工人及各种车辆司机都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和驾驶证后才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准上岗。

四、养护单位要经常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开工前都要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

五、教育职工施工中注意环境的保护。

一、公路日常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一)路基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路基各部分是否完整,尺寸是否符合标准和有无变形情况发生;

2、检查路肩有无车辙、坑洼、隆起、沉陷、缺口现象发生,并检查横坡是否适度、表面是否坚实、整洁和与路面接茬是否平顺:

3、检查边坡是否稳定、坚固,坡度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冲沟、松散现象发生;

4、检查挡土墙的护坡、防沙设施是否完好、泄水孔有无堵塞:

5、检查边沟、排水沟、截水沟、跌水沟、泄水槽等有无淤塞、高草等现象,检查纵坡是否符合规定、进出口维护是否完好、路基路面及边沟内是否有积水:

6、检查有无翻浆、坍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病害发生。

(二)路面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l、检查路面有无松散、裂缝、拥包等病害发生;

2、检查路面的平整度和抗滑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3、检查路面的强度、耐久性情况;

4、检查路面损坏后和养护操作是否引起沿线环境污染;

5、检查公路可视范围垃圾;

6、停车港湾、观景台使用情况;(三)桥梁与涵洞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桥面铺装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波浪、碎边、桥头有无跳车;

2、检查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

3、检查桥面是否清洁、有无杂物堆积、杂草蔓生;

4、检查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联结件有否松动、局部破损;

5、检查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和引道护栏(柱)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

6、检查翼墙(侧墙、耳墙)有否开裂、风化剥落和异常变形;

7、检查锥坡、护坡有否局部塌陷、缺损,有否垃圾堆积、灌木杂草丛生。桥头排水沟和行人台阶是否完好:

8、其它显而易见、达到三、四类技术状况的损坏或病害。(四)隧道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衬砌的变形和裂缝状况,洞内渗漏水状况;

2、检查路面、人行道损坏情况:

3、检查标志、标线及用白色材料涂刷情况;

4、检查通风、照明、通讯、监控、消防、消音等设施的完好情况;

5、检查隧道内外的塌(散)落物、隧道口边仰坡上的危石、积水、挂

水等情况;

6、检查洞内各部分的清洁情况和引导线的效果;

7、检查隧道内的排水情况;

8、检查洞口的减光设施和树木花草的完好情况:

9、检查洞内有害气体含量、路面亮度、烟雾浓度及噪声值是否超标。(五)沿线设施安全巡查的主要内容。

1、检查护栏的损坏或变形情况;

2、检查护栏立柱与水平构件的坚固状况;

3、检查护栏污秽程度及油漆损坏状况;

4、检查护栏缆索的松弛程度;

5、检查护栏反光膜的缺损情况;

6、检查防护栅的损坏或变形情况;

7、检查防护栅油漆损坏及金属锈蚀情况;

8、检查防护栅的污秽程度;

9、检查黄闪灯的亮灯情况;红绿灯转变时的亮灯情况;

10、检查灯具及线路的安装、损坏情况;

11、检查路灯电线杆的安装及倾斜、变形情况;

12、检查灯具、线路、电线杆等设施的腐蚀损坏情况;

13、检查电线杆的漆膜有否剥落和擦伤;

14、检查中央分隔带的排水通道是否阻塞:

15、检查标志牌、支柱的变形、损坏、污秽及腐蚀情况;

16、检查标志牌油漆及反光材料的褪色、剥落情况;

17、检查标志牌设臵的角度及安装情况;

18、检查标志牌的照明情况;

19、检查标志牌基础或底座情况;

20、检查反光标志的反射性能:

21、检查标志的缺损情况;

22、检查交通标线是否完整、齐全、鲜明;

(六)公路绿化的主要安全巡查内容。

1、检查路树有否枯死、折断、低垂及遮挡标志:

2、检查绿化花基有否损坏.

3、检查公路景观小品完好情况。

(七)巡查人员发现问题及时通过网络准确上报现场信息(1)网络上报信息的单位、数量要准确;(2)养护单位要及时上报网络支付;(3)网络上报信息要准确掌握修复时限; 4.1.2铲冰除雪及应急抢险措施

施工单位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和设备的完好使用率(一)施工单位建立应急抢险机构岗位责任制,并且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二)物资储备量需达到应急抢险要求;

(三)抢险机械设备,必须完好;确保应急抢险万无一失;

第三篇: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总则

公路工程技术管理是对公司及项目中各技术活动和技术作业的各种因素、资源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组织和管理的总称,是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公路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目标的有力保障措施。

通过充分调动公司的各种技术资源,认真贯彻、执行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及各种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运用各种有效的方法和手段,规范技术管理中的各项工作及其具体环节,达到以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实现工程质量目标;同时科学地组织各项技术工作,建立良好的施工技术管理秩序,为高效优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达到满足顾客要求而提供有利、科学的保障和措施。鉴于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相关各项目部遵照执行。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进行管控和各项目部实施操作。

3、术语定义

3.1工程技术:指公司及各项目部参与施工的公路工程项目的相关的技术业务。

3.2施工组织设计:以施工项目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于指导建设全过程各项施工活动的技术、经济、组织、协调和控制综合性文件。

3.3施工方案:以单位工程或其中的某一个分项工程为对象进行编制,用以指导施工整个过程,并重点考虑施工方法、资源配置、质量及安全文明控制的具体文件。

3.4实施细则:是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专业技术人员成熟的施工经验和行业通用的施工工艺编写,是阐明施工活动或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施工方法的技术性文件资料。

3.5技术交底书:实在公路工程施工之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向承包商施工作业技术人员明确设计意图、施工内容、工序要求、工艺方法、资源配置、质量标准、安全要求的基础性资料。

3.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的水文、地理、交通等条件,合理规划施工用地,布置施工道路、机械停放、仓库料场、拌和预制、工地试验室等生产设施和项目办公和生活设施。

3.7公路工程质量目标:按业主或规范要求,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明确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预期达到的水平。

3.8项目保修:承包人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对工程产生质量问题,在缺陷责任期内需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进行修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9项目管理:在项目持续过程中对项目的各方面进行策划、组织、监测和控制,并把项目管理知识、技能、技术应用于项目活动中,以达到项目目标的全部活动。

3.10中间交工及竣工:分项工程完成或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通过验收合格,由项目业主确认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或竣工证书。

3.11施工测量:工程开工前及施工中,根据设计图纸在现场回复道路中线、定出结构物位置等测量放样的作业过程。

3.12试验检测:公路工程开工前及施工中,对所有用到工程实体的原材料及成型的构筑物进行试验数据分析和验证,确保到达工程质量目的的作业。

4、技术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我公司目前主要经营范围,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公司技术管理工作;二是工程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4.1公司技术管理主要工作有:

4.1.1贯彻、执行、传达国家关于公路建设行业的强制性法律、法规,同时执行总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

4.1.2掌握本行业和相关行业的行业技术质量标准。

4.1.3掌握国家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颁布,并在公司内部传达和执行。4.1.4制定公司内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4.1.5对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进行督导。4.1.6对公司内所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进行合理的调配、标定、维修、保管和跟踪服务。4.1.7对公司已竣工项目的竣工资料、施工图纸等技术性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管理。4.1.8建立工程技术部门技术规范使用、仪器使用、施工组织设计、竣工资料等各种台帐和记录。

4.1.9收集、整理已完工程和在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4.1.10指导编写、收集整理、组织评比各项目工程的工程总结,并提出合理化建议。4.1.11配合人力行政部做好技术人员的培训、职称评定、晋升等工作。

4.1.12根据公司领导安排,配合人力部门对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考核和评比。4.2项目部技术管理主要工作内容有:

4.2.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同时按照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指导施工。

4.2.2审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现场勘察,调查水文、地理、交通等状况。4.2.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组织和保证项目技术工作人员有效实施和执行。4.2.4编写分项施工技术方案、并进行技术交底。

4.2.5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积极的指导、检查、评比、验收。4.2.6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查、检验记录和其他质量记录。

4.2.7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负责已完成工程的验收和工程质保期间技术服务工作。

4.2.8配合成本、试验等部门,积极完成自己在协作过程应负担的工作任务。4.2.9配合公司做好项目内部岗位技术培训计划。

5、技术岗位设置及职责

5.1技术岗位设置

根据公司目前涉及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质量体系管理要求,对技术管理机构分两层设置。公司层次:设置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工程技术部、成本控制部、中心试验室;工程项目部层次: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工程部、工地试验室。

5.2技术岗位职责

5.2.1公司技术岗位职责

5.2.1.1各项目工程技术监督管理。

5.2.1.2各项目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监督管理。5.2.1.3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管理。5.2.1.4公司测量仪器管理。

5.2.1.5竣工资料、工程技术档案的管理。5.2.1.6负责项目工程技术总结管理。5.2.2项目工程技术职责

5.2.2.1审查设计文件和进行施工现场勘察。5.2.2.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写分项施工技术方案、实施细则(作业指导书),并进行技术交底。

5.2.2.3对施工过程进行有效、积极的指导、检查、评比、验收。

5.2.2.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积极、及时、科学、有效的分析、论证、总结和解决。

5.2.2.5认真填写施工日志和质量检查、检验记录和其他质量记录。5.2.2.6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负责已完工程的验收和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

5.2.2.7做好内部技术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学习。

6、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拟建施工项目进行施工准备和正常施工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对拟建工程在人力和物力、时间和空间、技术和组织等方面所做的全面合理的安排,是指导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性文件,目的是使施工工程能充分做到施工生产的连续性、均衡性和协调性,并实现施工生产活动的最佳经济效果。

施工组织设计是由项目经理组织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具体要求是: 6.1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任务

6.1.1根据业主对施工项目的各项要求,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效的施工技术方案。

6.1.2确定合理、可行的施工进度,拟定有效的技术组织措施;

6.1.3采用最佳的劳动组织,计算确定施工中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需要量。6.1.4合理进行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以确保全面高效的完成施工项目。6.2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6.2.1是各项施工准备的依据。

6.2.2可体现基本建设计划和设计要求,可进一步验证设计方案的合理性与可行性。6.2.3 由于它制定了拟建工程所确定的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和资源需要量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等,是指导开展紧凑、有秩序施工活动的技术依据。

6.2.4 直接为物资供应、机具搭配、技术和劳务人员的合理组织提供依据。6.2.5 提高工程施工过程的预见性,减少盲目性。

6.2.6是公司统筹安排施工生产要素的投入与施工产品产出过程的关键和依据。6.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6.3.1 基本内容 6.3.1.1 编制依据 6.3.1.2 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主要有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施工总包、主要分包、施工条件(水、电、道路、场地材料等情况)和周边环境、主要工程的内容和数量,以及主要技术标准和气候、水文和地质状况。各专业工程设计概况、分析工程施工中的关键问题。

6.3.1.3 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分为技术准备和生产准备。技术准备包括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试验工作计划、员工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准备、其他文件的准备。生产准备包括施工便道、水、电来源及接入方案,场地平整布置及周围建筑物(构造物)及地下管线的调查情况,机械设备的来源,各种临时设施的布置,劳动力的来源及有关证件的办理,选定分包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等。

6.3.1.4 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是以图表形式列出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详细阐述项目各职能部门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以达到分工明细、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清晰、协作配合默契的目的。

6.3.1.5 施工部署

主要确定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保目标,制定工程总体施工方案(施工区段成阶段划分、施工流程,大型机械设备及精密测量装置的配备,拟投入的各工种劳动力的数量、计划分包项目名称及具体进场与出场时间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6.3.1.6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与管理

结合工程实际,本着少占耕地、方便使用的原则,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加以说明,画出各阶段现场平面布置图,并阐述施工现场平面管理措施。

6.3.1.7 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出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阶段进度计划,并阐述具体的保障各级进度计划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相应的奖罚条例。

6.3.1.8 资源需求计划

用表格形式列出主要资源需求计划,如:劳动力需求计划、主要材料和编制计划、机械设备、大型工具、器具需求计划、生产工艺设备需求计划、施工设施需求计划。

6.3.1.9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6.3.1.10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6.3.1.11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证措施

6.3.1.12雨期、冬季、台风、暑假、高温、夜间高原地区等施工保证措施。6.3.2 施工方法

6.3.2.1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① 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法。

② 当公司有施工工艺标准时,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可引用施工工艺标准中相应内容,对施工工艺中没有的内容,应详细编写,重点突出。

③ 当公司无施工工艺标准时,分部分项施工方法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及项目自身条件,有针对性地编写。

6.3.2.2工程重点、难点、关键的施工方法及措施项目应结合项目技术能力和工程的实际情况,先列出重点、难点、关键部位工序,然后详细介绍施工方法及保证措施。

6.3.3 附加内容

6.3.3.1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名称、须详细阐述其推广程序、应用部位、施工方法、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使用成果的总结签定。必要时对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预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之用完成后,要对其理论及时事后总结,对其成果进行组织鉴定。

6.3.3.2 成本控制措施

控制成本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优选材料、设备质量和价格、优化工期成本,减少赶工费,跟踪监控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差额;分析产生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全面履行合同;减少业主索赔机会;加大施工索赔力度;健全工程施工成本控制组织机构,落实控制者责任。

6.3.3.3 施工风险防范

列举并评估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细述防范对策和管理措施。6.3.3.4 总承包管理和协调

概述分包项目名称和内容,总包与分包单位的主要协调配合措施,总包对各分包单位的主要管理措施及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环保的要求。

6.3.3.5 工程创优计划及保证措施

明确创优目标及过程线路图(目标分解表),细述所采取的技术、组织及经济措施。施

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报监理、业主审批后报工程技术部备案。

7、工程技术交底是在工程施工之前,向专业技术人员或现场施工负责人明确施工内容、方法、标准的技术作业资料。

7.1 分类

根据公司项目管理情况,施工技术交底分两个作业层次:一个是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向项目上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另一个就是由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的技术交底。

7.2 技术交底内容

技术交底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7.2.1 交底的项目名称、计划开工和完工日期

7.2.2 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特点、质量要求、标准及质量检验的程序 7.2.3 施工技术方案和控制要点 7.2.4 施工工艺操作流程

7.2.5 施工需要的材料数量及规格 7.2.6 施工需要的设备配置及作业要求 7.2.7 施工需要的各类人员的配置 7.2.8 安全要求 8.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是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项目技术交标准、相关规范规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施工经验以及成熟实用的施工工艺所编写的,主要阐明施工过程中或施工活动的具体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工艺要求和施工方法。以用于规范工程技术人员的活动行为和明确工序质量标准,对指导施工和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大意义。

作业指导书的编写是由经理部和各部室完成,首先由项目总工程师或部室负责人根据本项目或部室的实际情况对编写作业指导书工序或工种进行分类、整理,然后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写。

编写的内容应有: 8.1 编写依据

8.2 作业对象和适用范围 8.3 人员、机械、材料的配备 8.4 作业程序 8.5 作业方法

8.6 作业控制要求和措施

8.7 质量检验标准和质量记录要求 8.8 安全注意事项 9.试验作业

工程试验作业是切实保障工程质量的一道关键环节和重要工作。9.1 原材料的试验和检验

9.1.1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控制工程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规格。

项目采购部门应填写《材料试验检验通知单》交项目试验室,由试验室主任指派试验人员配合材料采购人员到货源处取样,进行性能试验,(检验合格的材料方可与供应方签订供应合同)。

9.1.2 试验室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按施工技术规范规定的批量和项目进行检测试验。9.1.3 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单的材料和型号与图纸要求不相符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9.1.4 进场的材料要做到材质证明随材料走,材质证明要与代表的材料相符,做好材料的标识、标志、储存和保护。

9.2 构(配)件进场质量检验

9.2.1 对于构件厂生产的预制构件,安装前应检验出厂合格证,内容包括:构件型号、规格数量、出厂强度、出厂日期。检验后加盖检验合格章,安装后,在合格证纸上注明使用部位。

9.2.2 对有缺陷的构件处理:如果认为采取一定的措施可以使用,一定要在合格证上注明鉴定处理意见和使用部位。

9.3试验管理制度

9.3.1项目经理部建立工地试验室,配备足够的具有公路工程试验资格的试验人员,并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和工程内容的不同,在各工区设立实验点(站)

9.3.2试验室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试验检验工作,业务上受公司中心试验室的指导,同时还要受业主、质量监督站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检查。

9.3.3 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9.3.3.1 试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9.3.3.2 试验文件、技术规范、试验规程管理制度 9.3.3.3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的填写与检查制度 9.3.3.4 试验室安全制度 9.3.3.5 试验质量保证制度 9.3.3.6 试验委托制度 9.3.3.7 标养室管理制度 9.3.3.8 试验台帐制度

9.3.3.9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9.3.4 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验

9.3.4.1 试验室在工序施工之前,应完成工序质量控制所必须的各项基础试验,并提出控制参数和数据。

9.3.4.2 根据进度计划安排,试验人员在工序进行前做好各种配合比的设计与验证工作。

9.3.4.3 没有设立试验站(点)的工区,业务上受项目试验室的绝对领导,项目试验室对试验站(点)的工作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9.3.4.4 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室应按合同、规范或业主的要求,分清与试验室试验检验的项目,并按相应的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9.3.4.5 试验室对压实度检测、混凝土试件制作、测定混凝土稠度、测定沥青混合料湿度等频率较高的检测项目,试验站(点)试验人员按规定的取样地点、时间进行检测试验,试验管理人员进行20%频率的抽检。

9.3.4.6 每道工序完工后,项目试验室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填写检验试验结果的记录、报告、台帐。

9.3.4.7 工序检验和试验结果不符要求时,应将信息及时传递相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按规定重新检验,直至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9.3.4.8 在交工验收前,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试验室人员参加,依据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规定,按要求对工程进行全面检验。

9.3.5 试验、检测记录管理

9.3.5.1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要实事求是,字迹清楚,数据可靠,结论明确;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字及试验日期,并加盖试验专用公章。

9.3.5.2 工程试验检测记录应使用签字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没有填写的地方应划“—”。

9.3.5.3 原始记录是试验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不允许随意更改,不许删减;如须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条水平线,并将正确数据填在上方,同时加盖更改人印章或签字。

9.3.5.4 试验资料应专人负责整理记录管理工作,规定文件资料借阅、查找制度;对外发出的报告及上报的资料应建立总登记记录和总台帐。

9.3.5.5 试验室所有的质量记录,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向业主提供足够份数,其余的质量记录由试验室装订成册上交公司档案室存档。

9.3.5.6 完工后,试验室应将所有的试验记录、报告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评定结果等资料,按交工验收要求整理成册,以准备交工验收。

10.测量工作

10.1 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以保证测量工作质量,防止错误,提高测量工作效率。同时必须做到:

10.1.1 在测量工作的各个程序中实行双检制,其中:

10.1.1.1 测量队应该对有关设计文件和监理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由2人组独立进行,核对的结果应作记录并进行签认,成果须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复核签认,总工程师审核后方可使用。

10.1.1.2 测量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测条件。控制测量、定位测量和重要的放样测量必须坚持采用两种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或换人进行复核测量。利用已知点(包括平面控制点、方向点、高程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在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10.1.1.3 测量后,测量成果必须采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进行相互校核,测量队长、测量组长对各自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签认。

10.1.2 各工点、工序范围内的测量工作,测量组应自检复核和签认;对分工衔接上的测量工作,测量队或测量组要进行互检复核和签认。

10.1.3项目测量队组织对控制网点和测量组设置的施工用桩及重大工程的放样进行复核测量,经项目技术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检查签认,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合格后,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

10.2 项目经理部总工和技术部门负责人要对测量队、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完善检查记录;测量队对测量组执行测量复核签认制进行检查,并完善检查记录。

10.3 测量记录与资料必须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

10.3.1 项目交接桩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10.3.2 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10.3.3 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10.3.4 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文件。

10.4 控制测量、每项单位工程施工测量必须分别使用单项测量记录本。测量记录统一使用水平仪簿和经纬仪簿及全站仪簿。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录项目在现场记录清楚,不得涂改,不得凭记忆补记、补绘。记录中不准连环更改,不合格时应重测。手簿必须填列页次,注明观测者、观测日期、起始时间、终止时间、气象条件、使用的仪器和觇标类型及编号,并详细记载观测时的特殊情况。凡划去的观测记录,应注明原因,予以保存,不得撕毁。

10.5 内业计算前应复查外业资料,核对起算数据;计算书要书面整洁,计算清楚,格式统一;计算者、复核者要签认;采用计算机应用程序计算时,应使用正版软件。

10.6 测量队、组应设专人管理原始记录和资料,建立台帐,及时收集,按控制测量、单位工程分项整理立卷;因人事变动所涉及的测量记录和资料,应由测量队、组长主持办理交接手续;工点工程竣工测量完成后,测量组应将全部测量记录资料整理上交测量队,经测量队检查合格后,经理部方可验收工程;项目工程完工,线路贯通竣工测量完成之后,测量队应将项目全部测量记录和资料档案,分类整理装订成册,上交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经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按交工验收的要求将测量记录资料编入竣工文件。

10.7 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和保管

10.7.1 公路工程施工常用测量仪器主要有:水准仪、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全站仪(包括觇标、水准尺等附属工具)。测量工具主要指量矩尺、温度计、气压计。测量队、组对所配置的仪器工具具有使用权和负有保管责任。

10.7.2 测量仪器工具的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0.7.2.1 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和工具前,必须认真阅读仪器说明书,熟悉各部分性能、操作方法和日常保养知识,了解各种仪器使用时必须具备的外部环境条件。仪器精度与性能应符合合同条件及规范要求,仪器的配置与使用范围应经项目总工程师签认确定。

10.7.2.2 新购仪器、工具,在使用前应到国家法定计量技术检定机构检定。当测量仪器、工具出现下列情况均视为不合格:已经损坏、过载或误操作、显示不正常、功能出现了可疑、超出了规定的周检确认时间间隔、仪表封缄的完整性已被破坏。

出现了上述不合格项的测量仪器、工具,必须停止使用,隔离存放,并做明显标记。只有排除不合格原因,再次检定确认合格,并经项目技术部门主管验证签认后,方可使用。

10.7.3 测量仪器使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其要求的环境条件,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架立、使用仪器。仪器架立后司仪人员应专心守护,不得擅自离开。

10.7.4 测量仪器转站,严禁将带支架的仪器横扛肩上;经纬仪、光电测距仪和全站仪转站必须装箱搬运,行走困难地段所有仪器必须装箱护行搬运;测量收工必须按说明书规定擦拭仪器装箱;携带仪器乘车必须将仪器箱放在座位上,或专人怀抱,不得无人监管任其受振。10.7.5 项目经理部的测量队应建立仪器总台帐、仪器使用及检定台帐测量组也应建立相应的分帐;仪器档案由项目技术部门保存原件,测量队、组长保存复印件,复印件随仪器装箱;仪器使用者负责使用期间的仪器保管,应防止受潮和丢失;测量仪器应做到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得私自外借他人使用。10.7.6 测量仪器工具的移交和检定

要求对测量仪器其进行年检和标定,并且年检和标定工作必须在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当仪器在项目上时,由项目上负责;当仪器在公司时,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在项目完工后,各项目应将使用的仪器随同台账一同移交公司工程管理部保管。

11.施工过程控制

作为施工企业施工的技术人员,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正在作业的工序根据设计文件、规范、项目要求、标准进行检查、检验和指导,以进行动态控制。运用的方法主要有:测量、试验、观察、分析、总结、指导、提高。

所以作为施工企业技术人员要作好施工过程的动态控制,须做到以下工作:

11.1 掌握施工图纸、项目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11.2 认真核对试验、检验、测量数据,仔细分析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现象。11.3 坚持做好施工现场的技术指导、安全生产、质量控制工作。

11.4 对关键、重点、难点工序或控制点,制定出相应的控制措施和施工方法,并保证其有效的实施和执行。

11.5 做好自检、互检、接检的“三检”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随即处理,或立即将信息反馈,及时处理。

11.6保证技术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反馈、及时处理。

11.7在工序开工前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并指导施工人员掌握领会作业指导书的作业方法和控制措施。12.施工日志

工程施工日志是项目工程技术施工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所必须填写的原始性记录,是工程施工现场过程控制的第一手资料。

项目工程自项目总工程师至下属各级技术工作人员从一进入施工现场到工程完工交工验收,根据自己的工作内容、任务或项目总工程师另行要求,各自填写施工日志。待工程交工验收后,除业主竣工资料中要求部分的施工日志外,其余施工日志均应全部收回,随同工程技术资料交回公司工程技术部门,以备后查。

根据要求工程施工日志的填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2.1 技术工作人员工作内容; 12.2 工程施工作业内容; 12.3 天气状况、日期、时间;

12.4 项目工作要求、监理工作指令; 12.5 工程变更设计及处理情况;

12.6 现场作业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试验检测人员、测量人员的数量及姓名; 12.7 施工机具的搭配及运转情况;

12.8 施工过程的检查、指导情况及工程质量检测、检验、试验情况; 12.9 不合格项的处理程序及采取的措施; 12.10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状况的描述; 12.11其他事宜。

上述施工日志的填写内容,项目总工程师可根据各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职别、内容的不同进行调整和完善。但工程完工后,必须将各施工日志收回进行整理,随同其他技术资料一同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同时工程施工日志在填写过程中须注意:不得缺日、隔日或无故不填写、不得缺页、撕页或肆意涂改,坚决杜绝事后补做记录、填写内容要整洁、完善、齐全,不得漏项、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部门业务领导应定期对下属工作人员的施工日志进行检查和纠正、及时收回并交由专职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归档整理。

13.技术文件资料

与施工企业、施工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资料主要有: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文本、有关协议纪要、现场调查、设计核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技术方案、变更设计、施工记录、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施工日志、工程检查检验报告、试验报告、试验检验记录、测量记录、各种施工规范和规程标准、与工程技术有关的照片录音录像照片、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包单位来往的技术性文件、监理工作指令和指示、建设监理单位审批或下发的各项与技术要求有关的文件或通知、竣工资料、验收报告、保修单等。对于上述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必须遵从如下要求和规定:

13.1 对技术文件资料须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分门别类的管理,且必须有专人负责。

13.2 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往来的各种与技术相关的文件必须受收、发文登记记录控制,要求收件单位、收件人、发件单位、发件人填写和签字,并注明日期。

13.3 技术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进行管理和保存,在工程完工后,如须随同竣工资料一同移交建设单位的,项目上必须留存复印件。

13.4 随同移交建设单位的竣工资料必须有完整的一套竣工资料同时移交公司工程技术部门留存、管理。

13.5 竣工资料之外的其他技术性文件资料,在工程完工后亦不得销毁、丢弃,应随同

竣工资料一同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留存归档。

13.6 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的配备必须满足施工项目要求,满足项目实际实用,同时也必须是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14.变更设计

由于项目工程具有很强的不可预见性和施工控制的动态性,所以变更设计是完善原施工图纸、补充原设计缺陷、纠正原设计错误、保证工程设计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同时,变更设计又涉及到施工企业的项目施工质量、进度及费用,故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亦必须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亦须做到以下几方面的事宜:

14.1 严格审查施工图纸,认真调查施工现场,并仔细核对有无不吻合的地方。14.2 根据客观实际情况,材料、机具使用和工艺应用有无与设计要求不符的地方。14.3 对于与设计施工图纸不符的地方应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并要保存记录。

14.4 在项目开工之前必须对图纸进行会审,重点审查图纸设计标高、尺寸、数量、完整情况,以及与施工现场的地质、地貌、地形是否吻合。

14.5 与变更设计有关的记录、图纸、表格、数据、纪要等技术性文件资料应做为重点保管,以便做为费用索赔的重要依据。

14.6 变更设计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业主、设计代表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有书面通知,若是口头通知的,应保存好施工日志记录,但应日后及时请监理、设计、业主予以确认。

14.7 对于须变更的设计,须拿出可靠的数据、有利的证据、科学的实验报告。15.技术总结

工程技术总结是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总工程师和项目质量负责人负责编制和撰写的,主要是总结工程施工经验、推广先进的施工工艺、培养优秀的技术人员、广泛地进行技术信息交流。技术总结要求每项目至少写一篇,且须包括以下内容:

15.1工程概况

15.2 技术质量管理体系组建情况 15.3 技术管理情况 15.4 质量控制情况

15.5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情况

15.6 施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写情况 15.7 技术交底书的执行情况

15.8 项目工程存在影响技术质量的环境和因素 15.9 工程中有无特殊的项目技术质量标准和要求 15.10 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和方法

15.11 对特殊处理项目的主要采取的措施和方法 15.12 本项目中所使用的新施工工艺、方法

15.13 项目认为可推荐、推广或互相借鉴的先进工艺和方法 15.14 竣工资料整理情况

15.15 对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方面的建议 15.16 其他事宜

技术总结上述主要内容项目总工程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16.技术监督、检查

为有效保证公司对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技术管理部门每年每项目至少进一次检查和考核,主要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查和考核:

16.1 项目技术检查内容 16.1.1 施工图纸

16.1.2 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6.1.3 技术交底 16.1.4 施工组织设计

16.1.5 施工技术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16.1.6 重点、难点、关键工序的控制 16.1.7 技术资料的管理 16.1.8 技术工作人员的职责 16.1.9 不合格项的纠正 16.1.10 其他

16.2 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内容 16.2.1 质量目标、方针 16.2.2 质检工程师职责 16.2.3 项目质量计划 16.2.4 项目质量目标 16.2.5 质量管理体系 16.2.6 质量责任书

16.2.7 质量记录和内业资料 16.2.8 不合格项的控制 16.2.9 其他

公司主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对上述被检查内容和项目进行调整和完善。17.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

17.1 公司和各项目应提倡技术创新,促进新工艺、新材料、新办法、新设备(简称“四新”)的使用。

17.2 技术创新要有有效的、科学的、可循的论据证明;

17.3 对“四新”的使用始终以经济指标为首要考核、评价指标,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经济成本过高、过大的都不能使用。18.技术创新和技术性论文

18.1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指工程技术人员在技术领域内充分利用自己或组织与集体的智慧和才能,发明出有利于工程技术发展和更新、或能够降低工程经济成本、或最大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工艺或技术方法。为了达到自主创新、自我发展、持续前进,更好地激励广大技术人员创新建业的目的,应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18.1.1 公司和项目组织应积极鼓励、引导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创新。

18.1.2 为有发展潜力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营造有利的工作环境。18.1.3 加强技术人员创新队伍的基础建设,努力提高技术人员的思想、文化、技术技能素质。

18.1.4 加强日常技术人员的考核、激励,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活力。18.1.5 建立有效的协调、组织、沟通机制,形成工程实施合力资源。18.2 技术性论文

为使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施工方法,高公司总体技术水平,以及及时发现、培养和使用优秀工程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提高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公司和项目部应积极提倡、要求工程技术人员撰写工程技术论文。内容主要针对该项目所采用 的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和新设备,具有一定的理论或技术创新内容,具体范围包括:

18.2.1 工程技术、施工工艺、方法,或 18.2.2 质量管理、质量检测、检验,或 18.2.3 工程试验、检测、测量,或

18.2.4 试验、测量仪器维修、标定、鉴定和使用,或 18.2.5 机械制造、维修、保养,或 18.2.6 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索赔,或

18.2.7 工程技术人员认为有创新价值、须共同交流的其他技术信息。19.工程技术人员须熟悉的相关法规文件

工程技术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熟悉以下法规文件: 1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9.5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9.6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9.7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9.8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19.9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9.10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19.11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9.12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19.1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19.14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19.15《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19.16 《公路工程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17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19.18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办法》 19.19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 19.20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

19.21 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其他适用于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相关文件资料。20.其 他

20.1本《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是公司的总体技术管理制度,各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在执行此文件时,应认真审阅。可根据项目工程的性质特点和项目的特殊要求及相应的项目技术标准,在执行本《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时可进一步分解、补充和调整,同时须将完善后的《工程技术管理制度》报工程管理部一份以备案。

20.2 本《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工程管理部负责。20.3 本《工程技术管理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20.4 对本《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的制订、执行有异议或建议请

第四篇: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目录

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3

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3

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4

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6

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8

六、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8

七、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10

八、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1

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12

十、工程试(检)验控制制度 13

十一、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14

十二、工程技术复核制度 15

十三、试块管理制度 17

十四、挂牌制度 18 十五、三检制度 18

十六、样板制度 19

十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0

十八、成品保护制度 21

十九、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核定制度 22

二十、不合格品控制 22 二

十一、结构实体功能环境检验制度 24 二

十二、质量例会制度 25 二

十三、见证取样制度 26 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计划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确定。

1、质量目标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

2、必须符合公司创优工程的项目。二)、项目部实现质量目标必须编制质量计划。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质量计划目标的确定;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或质量目标的分解);

3、项目质量计划的实施:(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3)竣工验收阶段;(4)工程保修阶段;(5)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检查验证。三)、质量计划的审批程序。

1、项目部编制质量计划;

2、质量部审核;

3、总监办审批。

二、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

为规范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行为,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除主体工程外)分包,其分包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文件。但是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单位工程不得层层分包,施工总承包中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三)、总承包单位应监督管理各分包单位认真遵照现行有关规范进行施工,并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所承建的检验批、(子)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其验收结果和资料交总包单位。四)、总包单位应组织各分包单位认真学习,了解总包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总承包单位有权对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分包单位进行处罚。五)、各分包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定期召开的质量例会不得无故缺席。为便于质量管理,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均应考虑交叉施工的配合问题,如出现异议,应由总包单位统筹安排。六)、各分包单位应认真配合总包单位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如分包单位需在结构上打洞、开槽、补埋铁件一定要经过结构施工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认可,重要部位要报设计单位认可。预应力结构上不得开槽、凿孔。七)、分包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对总承包单位负责,必须服从总包单位质量目标。

三、质量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管理的力度,达到提高工程质量,杜绝质量事故,提高自身的社会信誉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项目部每年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作如下检查:

1、项目部每季度定期对项目部范围内所有在建项目实行季度检查;

2、项目部对职责范围内的直管项目部实行月度检查及日常检查。二)、公司质量检查的内容

1、质量管理。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工程质量计划,质量管理人员资格等;

2、施工质量。

3、技术资料。三)、项目部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单”,对质量问题项目部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各项目部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后上报公司质量部门复查。四)、项目部根据整改回复组织落实复查验收。并在整改通知单签署验收意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结案。五)、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备案,从管理上、施工技术上分析质量问题,为质量整改提供依据。六)、根据项目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分析,进行技术攻关,提高项目部工程质量的整体水平。七)、质量检查的奖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公司有关奖罚规定执行。

四、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一)、奖励

1、凡取得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工程创优成本列入项目承包成本。同时,按照公司优质工程奖罚制度给予奖励。

2、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平均得分90分及以上者,一次性奖励项目部3000元。

3、在各级行政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优异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表彰的单位,视具体情况奖励该责任人300~1000元人民币/人,奖励相关人员1000~3000元人民币。

4、单位(个人)获得各级优秀质量工作先进单位(个人)荣誉,按上级文件明确的奖励额度,对个人的奖励,奖金全额发至获奖者本人;对单位的奖励,由获奖单位(部门)提出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二)、处罚

1、凡列入项目部创优计划的工程(以公司文件为准),无正当理由,没有实现创优目标的,按照奖罚对等的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创优成本不列入项目承包成本。

2、凡是竣工工程被核验为不合格的,按工程量的5‰处罚项目部,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对项目部的综合质量考核,凡平均得分80以下者,每降低5分,处罚该单位1000元。

4、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的有关责任人,将给予有关责任人50~500元经济处罚。

5、在建工程质量检查时,发现违反规范规程,不按标准施工,不按建设主管部门或公司的有关规定施工,粗制滥造,质量低劣,业主反映强烈,将视工程的具体情况给予该工程责任者罚款100~500元人民币/人,给予相关人员罚款500~1000元人民币。

6、在各级行业主管(上级)部门的质量检查中,因质量问题受到以简报、文件、电视、报刊等形式通报批评或曝光的工程,视具体情况给予该工程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人民币/人。

7、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因施工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功能、受到用户投诉的,且没有采取有效保修措施而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人。

8、发生质量事故,视事故的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9、出现以上质量问题,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含无形损失)的,除经济处罚外,还将视严重程度由项目部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罚。

10、以上经济处罚,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或项目部质检员)填写“罚款通知单”,经项目部技术经理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收缴的罚款交纳到公司罚款专用帐户,收缴的罚款只能用于与质量有关的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五、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及时报告和顺利调查,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司信誉,特制订本制度。一)、项目部在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汇报到公司质安部和总监办。二)、项目部在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基础上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三)、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严格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四)、公司质安部、总监办在24小时内进行现场勘察,确定处理方案,由项目部落实实施。五)、项目部整改完毕后报公司质安部验收核定。六)、项目部处理完成后撰写事故处理报告,并报有关部门备案。七)、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八)、对待工程质量事故必须严肃认真,一定要查明原因,做到“四不放过”。

六、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分工: 1.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员编制,预算人员参与编制。2.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预算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员参与编制。

3.特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组织,有关部门及公司经理、技术经理参与编制。4.关键技术、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由技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制。二)、一般工程和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汇总形成初稿后,交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应组织编制人员、预算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各编制人员对初稿修改后定稿。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满足质量、进度的前提下,应进行经济分析比较,努力降低成本,做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实用性。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内部审核:

1.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批意见报一份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备案。

2.大型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开工前10日报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

3.关键技术、重要分部分项的施工方案应由技术经理审核,开工前10日报项目部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订后实施。五)、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外部审核: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企业内部会签审批完毕后,由专业技术员交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批。

2.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改进意见,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经理将意见反馈到项目部技术部门,研究修改措施。

3.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评审表按照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的表格进行填写。六)、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发放: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项目部内业资料员负责印发,并发至下列有关部门和人员: 1.项目部生产技术部:技术负责人、预算员、各专业人员、并留足合同要求竣工资料的份数。2.所有施工组织设计的发放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七)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更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执行,不允许擅自改变施工工艺,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时,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审批意见执行的,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七、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制度 一)施工测量的主要任务 1.开工前的控制测量

⑴平面控制桩和高程控制桩的交接管理:

在工程的前期,项目部专业技术员组织测量员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桩位的交接工作,并要求做好交桩成果(如包括交桩管理规定等)的保存工作。⑵控制桩检核复测及引桩测量与保护: 接桩之后,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及时对平面控制点和高程控制点进行复测,如有问题及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提出,请其解决;如果复测结果符合精度和规定要求,作好桩点的保护工作。

⑶建立施工测量平面控制网: 在施工开展之前,项目部专职测量员根据所交控制点要求对控制网进行加密,并将成果上报给监理公司进行复核。

2.施工期间的平面与高程控制及沉降观测及主体、装饰完工后的观测。⑴一般测量检查,由测量员、专业技术员进行自检和互检。⑵工程项目的重点部位,定位放线的测量检查应在自互检复测的基础上,报监理公司复核审批。

二)测量员负责整理上报测量资料,有效资料交专业技术员负责汇总保管。

三)测量员对测量仪器的完好程度负责,平时要爱护各种测量仪器设备,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八、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技术资料执行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的专业技术员负责制度,各专业技术员负责本专业所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定期组织项目部资料员对各专业技术员的内业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组织竣工技术资料汇总移交工作。项目部资料员、技术员完成技术资料的检查、和竣工资料的汇总移交工作。二)、技术资料内容应按照工程项目签订合同中所要求的标准执行。三)、在技术资料收集之前应列出单位工程划分计划、资料收集计划及试验和检验计划,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技术经理审批后按计划进行收集和整理,在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资料的规范、标准(包括书写格式、纸张大小等)。四)、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与工程施工紧密联系,对施工试验记录、材料试验记录及施工记录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五)、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等),对自己工作范围内的技术资料,应主动及时地将各类资料上交给单位工程技术员,不得无故拖延或私自留存。六)、技术内业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同时必须真实地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项目部生产技术部应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技术资料的同步、真实和有效。七)、项目竣工验收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部及有关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完整、系统的资料。八)、单位工程一般要求整理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如合同有要求应按其要求的份数整理。

九、材料采购、检验、保管制度 一)、项目部材料员应对材料承包方的背景资料及时收集并上报公司施工技术部备案,由公司施工技术部统一发放合格承包方审批名录。二)、材料采购必须在合格承包方名录采购。当施工急需时应经公司施工技术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允许在名录外采购。三)、材料进场必须有材料员、仓管员、试验员到场进行检测,做好进货检验会签记录。四)、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进场应核对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还应分期、分批进行抽样检验(详见材料试验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写入库单,并应及时做好材料标识和复试工作。不合格材料有材料员与供货方进行交涉,办理退货,调货、索赔等工作事宜。五)、各种材料的领用,发放必须持有施工员签发的材料领用单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有关材料。六)、各种材料进场后至使用前均要分类标识,明确监狱状态,表明该批材料是否为待验品、不合格或合格品,以便使用。七)、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不同材料分类堆放,并根据不同性质做好防水、防火、防潮、防热等保护工作。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门仓库,专人保管登记领用。八)、大批量进场的材料应按进库顺序堆放,先进先出,注明进货时间,以免积压损坏过期。

十、工程试(检)验控制制度 一)、项目部按现行国家规范、有关技术标准及公司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做出工程试(检)验计划:项目部各职能人员分工明确。二)、实验室应具备相应主管部门审批资质等级,送检范围符合法定受理要求。现场同时接受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好旁站见证工作。三)、配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及时完成工程各项试(检)验工作。四)、原材料进场,核查进货位及相关的质量证明书、使用说明书等质量资料;试件的取样、数量、复试性能必须满足要求,合格后方可进入工程使用。五)、施工试(检)验记录,要求检测项目齐全,各责任主体盖章签字完整,能真需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处理,不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六)、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的检查鲜明齐全,并经监理单位抽查确认。七)、及时收集工程试(检)验的报告单。八)、统计分析现场施工的混凝土、砂浆及原材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十一、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使施工人员充分理解设计意图和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认真按照图纸施工,执行国家和省、地方法律法规,验收规范及公司企业标准,避免差错和失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由项目部参加图纸会审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有关施工人员进行交底。二)、由公司参加图纸会审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重大型工程,技术复杂工程,先由总监办组织有关科、室向项目部进行技术交底。三)、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人员及有关职能人员交底时,应结合工程具体操作部位进行细致,全面地交底。除口头交底外,并应有书面签字。四)、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五)、各工种班组长接受技术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明确无误的得到执行。六)、未经技术交底的分部分项工程不得任意施工,如发现有违章情况必须立即停工,并给予经济处罚。

十二、工程技术复核制度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好具体复核内容,确定施工者、复核者,以便明确职责。二)、每次复核必须填好“技术复核表”。填写复核意见并签名。三)、复核项目根据单位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但下列项目必须复核:

1、放样、定位(包括桩定位);

2、基槽(坑)标高、深度、尺寸;

3、各层的标高、轴线;

4、模板的轴线、截面尺寸和标高;

5、预制构件;

6、预埋件、预留孔;

7、主要管道、沟的标高和坡度;

8、基础的位置和标高。四)、技术复核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发现不符合要求偏差,应落实更改,再次进行复核,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五)、未经复核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六)、有些技术复核项目可以与检验批质量一道进行,但应有不同的侧重点,并应分别填写表格。七)、技术复核工作流程

十三、试块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加强施工过程中试块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活动由专人负责。且必须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决不弄虚作假。二)、根据建设部建(202_)211号文件,确定试块必须见证和送检的范围。三)、严格按照先行施工规范的规定,编制工程试块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计划。四)、试块应采用检测合格的钢模制作。五)、试块的材料取样必须在搅拌或浇筑现场随机取样,制作过程由监理旁证人监督。试件上应注名工程名称、工程部位、制作日期、强度等级、试件编号内容,以免混淆。六)、拆模后试块根据不同用途进行标准养护或同条件养护。现场应有标准养护室。试块应注意保管,不得丢失。七)、试块达到预定的养护时间,按当地规定,在相应检测资质等级的工程实验室进行试验。试验委托单应填写正确、字迹清晰,并经监理(建设)单位旁证人员签字。八)、及时取回、保管好试块试验报告单,并向工程技术负责人报告试验结果情况。

十四、挂牌制度 一)、对施工现场及仓库堆放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应进行分类,做好挂牌标识。标识内容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地、厂家、检验状态。二)、各施工班组应在醒目处悬挂“班组质量目标”,挂牌由施工人员及班组长组织实施。三)、在工人操作地点醒目处书写或粘贴“操作人员质量目标”。内容应为:班组名称、操作人员、质量控制等级。由班组长负责实施。四)、各分项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工程逐个进行标识。十五、三检制度 一)、自检

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班组长对所施工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3、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应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二)、交接检

1、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分包间交接检,交方应按分包的要求认真办理总包交接检查表、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签证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做下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三)、专检

1、所有分项工程:特殊部位、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施工验收。

2、专检人员要核定分项工程时,必须按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严格控制,严格把关。核验人员在核验评定时会同班组长共同进行。并应达到专检人员预定的单位质量标准(内控质量标准)。

十六、样板制度 一)、凡施工规范及合同目标、内控质量目标和列入公司创优计划的工程项目均必须实行样板制。二)、工程中的路基填方、桥涵、挡土墙、路面等主要工程及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等项目,在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分别做样板,坚持样板开路。三)、做样板时,必须按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施工图说明及质量控制目标要求进行施工,对已完成的样板需在班组、施工员自检的基础上,由项目部填报“分项样板验收单”经公司质安部签证后,上报监理公司审批,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十七、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将被其他分项工程所隐蔽的分部或检验批工程,在隐蔽前所进行的验收,坚持隐蔽验收制度是防止质量隐患,保证鲜明质量的重要措施。一)、基坑(槽)、基础:项目部会同质监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检查基坑(槽)的土质,基底的处理,回填土料质量,填土的密实性,外形尺寸、标高及各种基础质量。认真做好土壤质量试验,打(试)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等文字资料。二)、钢筋工程:检查钢筋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锚固长度,接头位置以及除锈、设计认可的代用变更、保护层控制等情况,认真做好钢筋隐检记录(含予应力张拉)。三)、隐蔽工程需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项目部专业质量员,技术负责人参加验收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特殊部位验收还应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在隐检中发现不符合要求处,要认真进行处理,未经验收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十八、成品保护制度

为保证建筑产品的完善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防护措施 二)、项目部与班组签订成品保护责任制,由班组把责任落实分解到每一作业岗位,同时加强员工的成品保护教育工作,提高岗位工人素质。三)、项目部对已经验收的成品必须进行标识。四)、项目部具体由质检员负责工程的成品保护检查工作。施工班组对前一班组作业完成的成品有责任进行保护。后作业班组不得对前施工班组完成的成品有污染或破坏。前施工班组如对成品保护不当,后施工班组在交接班时,必须共同检验后,告知项目负责人、专业质检员落实进行处理。五)、不同材料的交接处,易碰撞受损部位,必须采用遮挡,隔离的防护措施,确保成品的完整性,对已完成的部位,必须达足够强度后,才能进行上部的施工。六)、对进场的设备,半成品等应指定部位堆放,并有专人负责保护,避免在施工安装前损坏或缺少零部件。七)、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定人负责,无项目施工令,不得进行施工。成品应及时采取护、盖等必要的保护手段,以免人为的破坏。

十九、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核定制度

为认真搞好质量验收评定工作,现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2_》、《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2_》制定本制度: 一)、分项工程质量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检验评定,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核定结果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二)、分部工程质量应由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公司专职质量员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和质量处组织核定。核定结果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三)、单位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应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质安部进行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四)、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二十、不合格品控制 一)、不合格物资的控制

1、不合格物资的标识与隔离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2、不合格物资的评审与处置:

①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质检、材料采购及保管等人员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审,提出处理意见,由材料员(保管员)负责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评审结果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必要时,尚应邀请公司生产技术部相关人员参加评审。

②项目材料员(保管员)根据评审处理意见,及时通知原采购人员尽快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商定处理办法,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填写在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中,并由执行人签字。③不合格物资处理记录由项目材料员负责保存至工程交工,并报公司经营部备案。公司经营部及自行采购的项目部,应及时对不合格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当相同问题多次重复发生或一次发生较严重问题时,应采取纠正措施。二)、过程不合格品的控制

1、过程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按公司相关文件执行。

2、不合格品的评审与处置:

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由检查人员做出判断,需要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协助。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时,应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采取的处置措施应与不合格品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①发现一般不合格品时,由检查人向项目部或施工班组下达整改通知单,写明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具体部位,限定整改完成期限,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人对整改情况不能亲自验证时指定验证人。项目部或施工班组接到整改通知后,及时安排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在整改通知单上填写处理情况和自检结果,通知验证人验证,由验证人做好验证记录。②当发现严重不合格品时,由公司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会同设计、监理、业主共同评审。

③出现严重不合格品需进行返工处理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处理方案(必要时请公司工程管理部协助),经项目监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处理后应重新按产品监视和测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将处理结果填入不合格品处理记录。

④发生严重不合格品,或同类一般不合格品重复发生3 次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

⑤当不合格品构成质量事故时,项目经理应及时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共同协调处理。三)、不合格品统计

1、项目部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并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不合格品的统计范围包括:①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②尺寸偏差严重超过规范要求;③影响使用功能;④严重影响美观等其他情况。

2、项目部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每季进行一次统计分析,确定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十一、结构实体功能环境检验制度 为健全工程结构的安全、使用功能和环境的主力控制,根据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公路工程的结构安全、事业功能和环境的质量控制检验包括混凝土强度的检测、受力钢筋的分布、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现浇板的厚度、主要构件几何尺寸、砌体工程砌筑砂浆的强度、使用功能和环境等项目。二)、混凝土结构强度的检验,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同条件养护试块,并判定合格。三)、基础结构、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前必须提前15天通知公司质安部进行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进行检验。四)、结构实体检验、功能和环境检测按照工程所属地的有关规定通知并接受检测部门的检测。

五、抽检不合格项,项目部必须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并将检测结果报公司质安部。复检仍不合格项,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制度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

十二、质量例会制度 一)、班组质量警示会:每周举行一次,工、班长或质检员,对本周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警示,提出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二)、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分析会:经理部每半月召开一次技术质量分析会,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召开,工程、技术、质量、材料等相关人员参加。项目经理部质检员对在施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总结,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发生的质量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和可能继续出现的潜在趋势,做出整改方案措施。质检员做好质量分析会记录。三)、项目部生产技术科技术质安科系统分析会:每月召开一次,在项目部月度质量检查后进行,由生产技术科科长主持召开,项目部经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参加。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如实汇报本月技术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下一阶段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上报质量报表;生产技术科科长通报本月项目公司技术质量检查情况,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排下一阶段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重点。生产技术科做好汇总,并做好本月的质量小结。四)、项目经理部应通过及时收集质量信息,及时识别、发现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过程和工程实物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质量分析,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持续改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的有效性、不断提高工程实物质量。二

十三、见证取样制度 一)、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建立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合格的工地试验室承担有见证试验的检测项目。二)、有见证取样项目和送检次数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标准、法规的规定。送检试样应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在材料验收、施工试验中随即抽取,不得另外进行。三)、见证取样和送检时,取样人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样品名称和数量、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并应有取样人和见证人签字,见证记录列入工程技术档案。四)、各种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不得伪造、涂改、抽换或丢失。

第五篇: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XX乡公路养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全乡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辰溪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乡范围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列入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养护管理计划的县乡公路及未列入养护管理计划的通乡、通行政村的乡村道路。

第三条各村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公路路产完好,路权不受侵犯。

第四条养护管理工作应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养护管理的科技含量,走科技兴交之路。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遵循谁受益、谁建设、谁养护、谁管理以及养管并重、改造提高的原则。

第二章养护管理

第六条农村养护管理要严格按照《辰溪县农村公路养护 1

管理办法》进行,路况质量要达到与之相应的标准。

第七条农村公路的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项目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执行。公路养护管理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乡村公路养护要按照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根据本辖区内公路养护季节性特点,合理组织和安排养护。

第九条乡村道路养护的总体要求是保持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行车顺适、路肩整洁、无坑槽、边沟畅通、构造物完好,保证道路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提高车辆通行能力。

第十条乡公路养护管理站对全乡的乡村道路的养护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养护计划,及时处治出现的各种病害并积极组织抢修水毁路段。

第十一条因自然灾害致使乡村道路中断或桥涵等设施损毁的,乡政府要及时组织沿线群众进行修复,保证道路畅通。

第十二条乡村道路的绿化由乡公路养护管理站负责规划和实施。对于需要更新的行道树,须报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补植。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养护或水毁修复需在荒山、荒地取土、取砂、采石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者非法收取费用。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力致使农村公路严重损毁,责任单位确无力修复的,乡公路养护管理站组织干部群众、企事业单位

进行抢修,尽快恢复交通。

乡公路养护管理站应根据管养线路的具体情况,养护人员,按公路状况进行经常性、季节性的养护。并指定一名干部负责,分管乡道养护管理工作以及村道养护管理的协调工作。

第三章路政管理

第十五条乡村公路路政管理要力争达到以下要求:

(一)无侵占公路、公路边沟、公路用地、公路路堤及边坡行为;

(二)无擅自开设交叉道口、人行路口及砍伐行道树行为;

(三)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新的违章建筑;

(四)无堆放杂物、违章作业、挖沟引水行为;

(五)无摆摊设点、马路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制止和检举侵占、破坏公路路产和侵占公路路权以及不依法进行路政管理的行为。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绿化,由乡公路养护管理站会同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应结合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公路两侧划留植树绿化用地。

第十八条乡公路管理站应依法履行路政管理职责,保护路产权不受侵占和破坏。

第十九条乡公路管理站负责协助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对乡村公路道实施路政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三)实施公路巡查,保护公路路产,发现破坏、损害、非法占用公路路产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报告;

(四)协助农村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五)协助调查处理辖区内的路政案件;

村道由责任村村委会组织村民进行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维护村道的安全和通畅,制止损害村道的行为。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农村公路。因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线、增设交通标志以及其他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乡道或者使乡道改线的;在乡道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事先经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对公路造成损害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因建设需要占用、利用、挖掘村道或使村道改线,或开设道口、砍伐路树的,应事先征得村委会的同意,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按不低于该路段原有的技术标准进行修复或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对因组织领导不力,管养措施不落实,造成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严重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行

政处分。对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人,乡公路养护管理站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筹集的资金由乡安排和管理,实行账务公开,由村民、社会监督使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乡公路养护管理站每半年对全乡列入养护计划的县乡公路养护及路政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二十四条乡公路养护管理站对乡村道路路况质量、构造物状况等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及时向乡政府通报抽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修。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纳入乡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经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认定,乡村道路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予以奖励:

(一)全面完成养护管理任务,养护质量稳步提高的;

(二)路况等级标准提高的;

(三)养护工程全部达到优良的;

(四)对公路养护管理做出重大贡献的;

(五)路政案件及时查处,路产路权未被侵犯的;

(六)乡村道路养护管理达到目标责任要求的。第二十七条经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

(一)经检测,好路率或综合值达不到养护计划指标或全年路检不合格,取消奖励;

(二)发生塌方、滑坡等自然灾害后等待观望、不及时抢修,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或阻断交通72小时以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全年列养路线有失养现象或路况质量低下造成公路通行能力下降甚至中断交通的,责令主管部门筹集装修,恢复路况,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乡村道路路面、路基及构造物破坏、损毁及时进行修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地责任。

(五)路政案件未能及时上报,路产路权侵犯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乡政府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乡人民政府

202_年4月

公路材料管理制度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