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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获奖名单之一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21-109679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09 00:57: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湖南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获奖名单之一

湖南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获奖名单之一

(按第一作者的姓氏笔画为序)

(一)特别奖(11项)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作者姓名

学校服务·论教育的微观基础 著作 田 刚 科学发展观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论文

刘建武 的新境界

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湖南宏观税负水平分析及对策研究

论文 论文

张亦贤 李友志

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马克思主义

论文

陈志强

谭跃湘

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研究 著作

郑大华

湖湘三农论坛(202_.2)

著作

庞道沐 陈文胜 陆福兴

王文强

民本岳阳理论与实践——践行科学发展

和为民执政观

著作

易炼红 欧阳煌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在解放思想 论文 新农村建设中的产业发展研究

著作

武吉海 董成森 朱有志

龙新平汪金敖 湛中维 谢瑾岚 戚祖良 刘 莉 李海兵

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关停整治的调研报告 论文

胡伟林 赵跃辉 宋高胜

任 薇

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研究 著作

郑大华

(二)一等奖(9项)成果名称

体育伦理学研究丛书

小农经济效率分工改进论

成果形式 作者姓名

著作 刘湘溶 李培超 刘雪丰

著作

向国成 韩绍凤 欧共体竞争法研究丛书

湖南灾荒史

《释名》考论

中国证券市场行为描述与预测研究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模式创新研究

(三)二等奖(37项)

成果名称

现代传媒产业塑就与探赜

里耶秦简校诂

刑罚配置论纲

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研究

集群创新网络与区域国际竞争力

科学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的最新成果

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中国横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清代土司研究——一种政治文化的历史 人类学观察

中国思想学说史·宋元卷

现代包装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 网络环境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研究

成人高等教育转型的研究

湘西传统美育资源构成及开发价值

著作 许光耀

著作

杨鹏程 郑自军 郑利民 张颖华 简 婷 黄庆琳

著作 陈建初

著作

谢 赤 曾志坚 禹 湘 谭 华 江 洲 张 琪

著作 谭运宏 肖毅敏 肖浩辉 曾郁园

著作 潘 彬 黄 卫 邓国强

周季平

成果形式 作者姓名 著作 王国平

著作

王焕林

著作

邓文莉

论文

叶 泽 张新华 冯丽霞 杨洪明

论文 刘友金 叶文忠 刘莉君 戴魁早 易秋平罗登辉

著作

刘建武 吴怀友 尹杰钦 戴开尧

著作 刘新庚 著作

孙红玲

著作 成臻铭 著作 朱汉民 肖永明 许康 范立舟 著作 朱和平柯胜海 万映频 杨 丹 颜 艳 著作 何 振 论文

余小波

论文

张卫民 黄文伟 熊晓辉

吴文生

功能目的理论与应用翻译研究

网络环境下企业生态系统创新共生战略

公共治理与公共伦理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效率论 湘学史

著作 著作 著作 著作 著作

张沉香 李玉琼 李建华 李燕凌

陈代湘 方克立 王向清

邓 辉 黄守红 王丽梅

单位身份的松动——中国人事档案制度 著作

研究

中国高校学分制研究——弹性分制的理 著作

论与实践

文化差异与社会和谐 著作

网络文学的学理形态 著作

新农村道德建设研究 著作

反垄断法专题研究

著作

中国新闻出版业融资:模式·运行·规制 著作

当代湖南作家评传丛书

著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治发展的宏 论文

观考察

行为金融学理论、实证与应用研究

论文

传统儒家道德观念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论文 静一学术论丛

著作

物流绩效管理研究 著作 我国商业银行违约模型与经济资本配置研究 论文 文学自然主义研究

著作 中国文学批评的传统与转化 著作

“媒介研究”系列论文

论文

方红姣 刘志靖

陈 潭 周清明 易小明 欧阳友权 罗文章 郑鹏程 姚德权

胡良桂 刘长华 朱平珍 吴正锋 卓 今 毛炳汉

胡 穗 吕普生

饶育蕾 盛虎 蒋波 彭叠峰 张 媛

唐凯麟 郭建勋 胡 遂 张松辉 李清良 孙海洋

黄福华 吴可夫 庞 燕 徐 姝 邓胜前

彭建刚 周鸿卫 梁 凌 谭德俊 王修华

曾繁亭 赖力行 蔡 骐

魏源人才伦理思想研究

著作 黎 池

(四)三等奖(71项)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作者姓名 社会主义经济学研究

中国档案保护论

领导干部道德素质论——中国共产党执

政能力建设的一种视角

汉语驴句研究——兼谈英语相关句式

厚德博学,和而不同:当代大学办学理

念与实践

冯契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

跨国公司并购中国企业的新动向 与国家经济安全研究

寻根文学价值观论

周易古礼研究

新诗教原理

现代历史文化视阈与百年报刊话语传播

旧中国宪法五十年——国家权力配置研究 新世纪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研究

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导论

湘西民间美术及其产业化研究

治理理论视野下的政府与大学关系研究

联合产权制度及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古镇名村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

湖南自治运动史论

著作 马伯钧 著作 仇壮丽 著作 尹杰饮 论文 文卫平方立 著作 王汉青 著作 王向清

论文 王耀中 刘志忠 侯俊军

刘建民 苏 艳 杨海余 曹秋菊 刘细良

著作 邓 楠 著作 兰甲云 著作 冯铁山 论文 田中阳

著作 石柏林 著作 龙 方 著作 龙 伟

著作 龙湘平陈丽霞 向 龙

田 明 周亚辉

周成华

著作 龙献忠

著作 刘长庚 卓 越 张珉 李辉文

湛 泳

著作 刘沛林 著作 刘建强

“两个先锋队”思想的历史地位研究

零陵文化丛书

胡文焕《胡氏粹编》研究

反倾销应诉中的会计问题研究

新建地方本科院校构建学科群培养应用

型人才的研究与探索

长株潭城市群重构——“两型社会”视

域中的城市群发展模式

信仰·母题·叙事——中国古典小说新

探索

湖南职业教育发展史

西方象征美学源流论

新世纪文论

湘鄂渝黔边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研究

欧梅唱和与欧梅诗派研究

网络文化与人的发展研究

教育到底应如何面对生活

湖南图书馆古籍线装书目录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从理论

到实践

英美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论会计制度的变迁与创新

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比较研究

基于循环经济的企业竞争力评价研究

发展农村市场的经纪人法制创新

中部塌陷、金融弱化与中部崛起的金融

支持

著作 刘晓玲

著作 刘翼平黄小明 杨金砖

雷运福

著作 向志柱 论文 孙凤英 论文 朱东礼 谭镜星 著作 朱有志 童中贤 肖琳子 著作 朱迪光 著作 汤大莎 著作 何林军

著作 余三定 杨厚均 朱平珍

谭解文 任先大 张恒学 欧孟宏

论文 冷志明 王兆峰 张合平

尹少华 游新彩 易 夫

著作 吴大顺 论文 宋元林 赵惜群 论文 张传燧

著作 张 勇 雷树德 寻 霖

姜彦稚 杨 东 赵小琴 宁 阳 刘雪平许 莉

论文 张艳纯 著作 李先波 论文 李典辉

论文 李建华 李红革 孙明湘

荣立开

著作 杨华峰 论文 杨峥嵘 肖华玉 论文 杨胜刚 朱 红 中华廉洁文化与中国共产党先进性建设

武 谭云勤

循环经济与区域生态化发展

儒学和谐合理性——兼与工具合理性、交往合理性比较

区域经济发展的理论与研究——基于对

湖南及衡阳区域经济的实证分析

感悟诗学现代转型之可能性及其意义—

—以王国维、宗白华的诗学探索为例

汉魏六朝赋多维研究

湘西南汉语方言语音研究

西部人才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的调查

预评估研究

现代农村物流建设金融支持研究

明清叙事思想研究

美学自由主义——论存在自由与人性自由中国共产党利用外资理论与实践研究

大学诚信读本

国际安全机制理论与分析

美国音乐教育考察报告

新世纪报告文学的审美新变

旅游景区经营权转让研究

高举旗帜——十七大报告关键词句解读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创新研究

郴州市旅游产业发展研究

经济周期同步性与东亚金融合作的可行

性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著作 沈其新 张忠良 尹世尤 杨正论文 肖华茂 著作 陆自荣 著作 陈春泉 论文 欧阳文风 著作 侯立兵 著作 胡 萍

著作 胡跃福 宋本江 许冰凌

马贵舫 张其贵 王文强 张嘉强 潘 江

论文 胡 愈 许红莲 邓 超

谢慧娟 周 敏

著作 赵炎秋 陈果安 潘桂林

著作 钟 璞 著作 卿定文 著作 唐凯麟 杨君武 王泽应

彭定光 李佳梅 向玉乔 聂文军 邓志伟 陈芬

著作 徐能武 著作 郭声健 著作 章罗生 著作 阎友兵 著作 黄玉英 论文 黄 维 沈 红 著作 黄静波 论文 喻旭兰

论文 曾长秋 王 翔 王芝华

纳税服务

狄更斯与中国

西方进化论伦理学系列研究

晚清义赈组织研究

衡阳历史文化丛书

洞庭天下水——洞庭湖水文化研究

中国农民工研究

公共行政的价值选择与观念转型——和 谐社会视野中的阐释

著作 湖南省国税局 著作 童 真 论文 舒远招 著作 靳环宇

著作 熊考核 谭崇恩 黄隆顺

肖起来 陈有期 萧平汉 郭建衡 张齐政

著作 熊 剑 论文 潘泽泉 论文 颜佳华

第二篇:湖南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附件1

202_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

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暂行办法》,总结历次成果鉴定经验,制定202_年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

一、成果鉴定的性质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是对我省已完成的社会科学成果进行鉴定,由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评审办”)具体组织实施,属省级鉴定。

二、成果鉴定的指导思想

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组织社会科学成果鉴定,鼓励广大社科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科学研究、普及、宣传等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三、成果鉴定的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成果的范围

凡在湖南省工作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在202_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社会科学成果,均可通过相关单位向省社科评审办申报。主要包括:

1.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指在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研究论文、调研报告。

2.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标有国内统一书号ISBN×-×××××出版社公开出版的社科专著、译著、编著(含省部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单位委托编写或认可的教科书、古籍整理出版物、社科普及读物、工具书)。

3.未公开发表但已被应用采纳的调研报告。

不属申报范围的有:非社科研究成果,如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概览、统计资料、电脑软件、文学、艺术等创作作品。

(二)申报成果的基本要求

1.研究成果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符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基础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的理论、观点、方法有创新,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影响;应用对策研究成果提出的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或创造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研究成果科学严谨,所依据和使用的资料与数据准确、完整。

(三)成果鉴定的申报材料

1.鉴定成果。即著作原件、论文复印件(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及封底,加盖单位公章)、调研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表。包括申报人情况、成员信息和成果简介。成果简介主要包括内容提要、选题的价值、研究难度、文献综述情况、成果的创新

点、对学科建设和实际工作的贡献、应用前景以及与国内外同类研究成果的综合比较等。限3000字以内。

3.反响佐证材料。申报成果的立项、引用转载、批示鉴定、获奖等社会反响情况。所有反响佐证材料必须是申报成果产生的。

(四)申报数量

每人最多申报1项个人成果和1项集体成果,即申报成果的作者在本次鉴定评审中最多以一次独著身份和一次合著身份出现。

(五)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2.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3.成果存在法律上的权属争议的。

4.省部级以上的课题成果已经通过课题主管单位结题验收的。5.申报过省部级单位组织鉴定的。6.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

(六)关于申报材料作假的处罚

本次鉴定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作假即使在申报时未发现,参评后一经发现或查明,立即取消当年及以后4年参评资格,并由责任人主管部门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同时责任人应承担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著作权归属不明确和不合法而造成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果鉴定的组织

省社科评审委是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的组织领导和终审机构。省社科评审办负责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的日常工作。专家评审组是省社

会科学成果鉴定的初评机构,其成员由省内外有影响、公道正派的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本次鉴定的网上评审和会评工作。

各高等院校、党(干)校、军校,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州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省青年社科工作委员会委员所在单位在此次鉴定活动中负责对所属单位和个人的组织宣传、申报管理、资格初审和向省社科评审办报送申报成果等工作。

五、成果鉴定的等级标准

成果鉴定结论分为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通过鉴定、不能通过鉴定五个等级。各等级标准为:

1.国内先进: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处于国家前沿水平,对国内专业领域研究产生重大标志性影响;提出了新的学说或者系统完整的理论观点;在学科领域提出新的研究问题或方向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所研究的问题理论难点多,学科研究基础薄弱,资料搜集与整理难度很大;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重大应用转化价值和重要社会影响;对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国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

2.省内领先: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处于省内高端水平,对省内同领域的研究具有重大影响;对专业领域和学科问题做出新的论证,丰富和发展了某种重要理论观点;所研究的问题理论难点多,学科基础薄弱,资料搜集与整理难度大;在省内相关行业领域具备较大应用转化价值和重要社会影响;对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省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起较大促进作用。

3.省内先进:研究成果在相关领域居于全省前列,对省内同领域 的研究产生重要影响;对专业领域和学科问题做出系统描述、分析和概括,完善了某些重要理论观点;所研究的问题有一定理论难点,资料搜集与整理有难度;在省内相关行业领域具备应用转化价值和社会影响;对推动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和省内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较好促进作用。

4.通过鉴定:研究成果提出了具有启发性的见解,理论前提科学,研究方法适当,资料准确完备,逻辑严密,论证充分,理论阐述基本全面、精当,知识结构较为系统完整;在相关行业领域具备一定的应用转化价值,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解决理论与现实问题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5.不能通过鉴定:研究成果没有新意,缺乏深入研究;在理论前提、研究方法、资料准备、逻辑论证等方面存在缺陷;应用转化价值和社会影响很小,对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不大。

评委应对鉴定等级中“国内先进”、“省内领先”、“省内先进”三档严格区分、从严掌握,对通过省级鉴定的研究成果要严格把关。

六、成果鉴定的程序及要求

(一)成果申报

1.网上注册申报。申报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先与省社科评审办联系,在申报系统内增加单位名称后,申报者在湖南社科网或者湖南科研网“成果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栏进行个人注册,按要求如实填写注册信息。经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可使用个人账号,进行在线申报。申报成果鉴定的相关信息(著作、论文、调研报告、反响材料及证明等)须全部用PDF格式上传,每个文件不超过30M,若文件过大可分解成多个文件上传。个人申报材料须在所在具体单位公示3天无异议后,再提交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确认正式提交省社科评审办。

2.申报纸质材料。为确保申报的可靠性及存档需要,申报者须申报一份与网上电子材料一致的纸质材料,包括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纸质《鉴定申请表》、《反响材料表》,著作原件,论文、调研报告、反响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等,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须对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放入材料档案袋,并用《鉴定申请表》中封面贴于材料档案袋面上,同时再将《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打印1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及科研主管部门公章,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汇总报送省社科评审办,逾期不再受理。省社科评审办不受理个人申报。鉴定成果一经申报并受理,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材料审查核实。在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的基础上,省社科评审办将进行复审,对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和核实。

(二)成果鉴定

1.评委产生。评委从评委库中随机抽取,并实行回避制,即本人申报了鉴定成果,或与申报人员为夫妻及三代以内亲属的,均不能担任评委。入库的省内外评委要求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社会信誉,且获得过省部级社科成果奖或者相当奖励,或者有省成果鉴定为省内领先水平以上。每组评委专家的专业方向要求为本组的二级学科专业,每组3—5名评委。所有鉴定评审专家名单将于鉴定工作结束后连同鉴定结果向社会公示。

2.网上鉴定。各鉴定组成员在网上认真审读申报材料,对照本方案所确定的鉴定标准对参评鉴定成果做出个人评价,进行打分,提出鉴定等级。鉴定组组长通过网络综合各鉴定组成员的评审情况,提出鉴定组鉴定意见。

如有需要,对于经鉴定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鉴定结论为国内先进的鉴定成果,由省社科评审办组织成果申报者现场答辩。

3.会议鉴定。召开由各鉴定组组长参加的成果鉴定评审会,各鉴定组组长必须亲自参会,不得以书面意见或委派代表出席会议。会上,先由各鉴定组组长汇报本组的鉴定结论为省内先进及以上的鉴定成果,然后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成果视为通过鉴定结论,否则鉴定等级降一档。

(三)结果报批、公示

省社科评审办对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并将专家鉴定结论和会议鉴定意见上报审批,批准后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成果鉴定证书。

(四)纪律措施及要求

1.强化制度设计。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并责任到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实行网上鉴定与会议鉴定相结合,确保鉴定程序的科学规范;实行同行专家鉴定,省内专家与省外专家相结合并随机抽取,确保鉴定结果权威公正。

2.严守“四不”纪律。所有参与各项鉴定评审工作的人员要求严守“四不”纪律,即“不打听、不泄密、不许诺、不打招呼”。鉴定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在整个鉴定过程中必须廉洁守纪,不得接受礼金或礼品。送礼者和受礼者,或另有其它违规行为者,经查实后取消其参加鉴定

或评审工作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或其所在单位的行政监督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在公示结果前,担任评委的专家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自己评委的身份,如泄露并查实,将对其鉴定结果作技术处理,并取消评委资格。

3.严守职业操守。作为评价主体的评委和组织者分清自身职责,遵守职业操守。评委们认真严格地履行自己的责任,怀着对社会科学的赤诚之心,保持高尚的学术良知和道德风尚;组织方主要任务是尽可能完善地制定评审规则,所有人员都不担任评委,只做好鉴定评审的管理和服务,鉴定专家独立自主地开展鉴定,决不受任何干扰。

七、鉴定成果的推介及奖励

凡鉴定结论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的鉴定成果,给予以下奖励并推介:

1.依据惯例,若不是省级以上立项课题成果,将确认为省社科评审委立项课题(不资助)。

2.申报湖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时可作为参考因子。3.择优在有关媒体宣传、呈送省领导参阅或推荐到实际部门转化应用。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省社科评审办。

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_年5 月28日

第三篇: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甘肃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实施细则

依据《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甘办发„202_‟58号,以下简称《评奖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的要求

甘肃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是省委、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旨在调动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前瞻性、创新性、科学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的一项重大活动。这次评奖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发挥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职能,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传统学科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互补,构建具有国际视野、中国气派、甘肃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注重突出具有重大理论创新价值、关系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成果,注重突出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为经济社会跨跃式发展提供坚实理论支撑的成果,注重突出甘肃特色学科,注重突出我省文化建设和发展的研究成果。要进一步重视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研究成果。要坚持公开、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全面展示和反映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实力、科研成果和理论水准。

二、参评条件

凡在202_年5月1日至202_年4月30日期间完成的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1、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的符合《评奖办法》要求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可向初评小组申报。

2、经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和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立项,但未公开发表和正式出版、确有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已正式结项的应用性研究成果,承担单位或课题组,须向省评奖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省评奖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直接进入学科复评阶段参评。

3、其它未公开发表和正式出版、确有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性研究成果,承担单位或课题组,须向省社科联报送《甘肃省社会科学应用研究成果鉴定申请书》、成果结项证书和成果材料各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材料一份,经省社科联审查并组织有关专家鉴定通过后,可直接进入学科复评阶段参评。

三、成果申报

1、申报受理

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初评小组,受理本学科作者申报的成果。

市、州初评小组受理本地区和中央、省属驻本地区单位作者申报的成果。

省委政研室初评小组,受理省委机关各部门作者申报的成果;省政府研究室初评小组受理省政府机关各部门作者申报的成果;准予设立初评小组的高等院校、省社科研究单位和民办社科研究单位,受理本单位作者申报的成果。

每项成果只限于向一处初评小组申报。

2、申报要求

申报评奖的成果,由第一作者填报《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三份(其中二份须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并报一份完整的原件和pdf格式电子版成果材料一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及二份将作者姓名及单位隐去的复印材料。另附的评介评估评价和转载引用采纳材料等佐证资料,报送材料与成果材料的要求相同。

委托申报成果者,申报人应持有第一作者委托证明向初评小组申报。

申报成果必须缴纳申报和委托评审费。其标准为:丛书类每本100元;著作类每项成果200元;论文类(含调研报告)每项成果100元。委托评审费,由初评小组按所有申报参加初评成果申报费总额的60%上缴省评奖办公室,用于补充复评和终评费用。

3、申报界限

每位作者最多可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两项个人成果,在各级评审过程中,按择优原则限一项成果入选。编著类成果,须由在甘肃工作的主编(或编写组负责人)提出申报。此类成果的某一章节不得以个人成果名义申报。

系列论文是指正标题或副标题相同、从不同视角和层面研究同一问题、在本次评奖规定时限内完成并发表的一组论文(不少于3篇),可以总成果名义申报,也可以单篇论文申报。

丛书是指3册以上,围绕某一主题编写的系列图书,其出版日期以最后一册的出版时间为准。

论文集不能以总成果名义申报。其中同一作者的论文集,其所收论文符合系列论文要求的,可以总成果名义申报。否则,只能以单篇论文申报。

4、申报成果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评奖进程

本次评奖按初评、复评和终评的程序进行。

时间安排: 7月31日前为成果申报、资格审查与推荐阶段;8月1日至9月19日为初评阶段;9月20日至11月10日前为复评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前为终评阶段。

五、评审机构

1、初评小组

初评小组负责受理申报成果的资格初审和初评工作。初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家不少于3人。初评小组成员名单应在初评前报省评奖办公室(评奖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审查备案。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初评小组由常务理事会提名组成。

市、州初评小组由市、州委宣传部或社科联提名组成。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政法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兰州城市学院、陇东学院、甘南民族师院、省委党校、省社科院、敦煌研究院、甘肃行政学院单独设立初评小组,初评小组由该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名组成。没有设立初评小组的高等院校的成果,一律向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

2、学科评审组

学科评审组负责评选出本学科报送评奖委员会的终评成果。学科评审组由省评奖办公室聘任的哲学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单位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志组成,每个学科评审组由5--7人组成,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应达到三分之二。

3、省评奖委员会

省评奖委员会负责评选出获奖成果及奖励等级。省评奖委员会由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聘任的哲学社会科学界专家学者及有关部门、单位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志组成,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4、凡申报成果参加评奖的,不能担任各级评审机构的评委。

5、各级评审机构中,青年专家学者应占有一定比例。

六、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和推荐 作者所在单位负责申报成果资格审查的初审工作,并填报《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成果资格审查和推荐参评意见书》(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和推荐意见书》)一式二份。

成果申报受理机构应认真负责地审核《资格审查和推荐意见书》并填写审核意见。对未经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成果,不予受理。

2、初评

初评采用评委认真阅读成果,充分讨论酝酿,按照标准独立打分,依据得分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入选成果的方法进行评审。评委要认真审阅每项参评成果材料,按《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规定的评价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逐项予以评分。初评小组根据评委的《评分表》计算出每项成果的平均总分值,并填写《甘肃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初评评审意见书》(以下简称《初评意见书》)一式二份。

初评小组按得分多少排序,向省评奖办公室推荐参加复评成果,数量不得超过申报总数的50%。

初评小组向省评奖办公室提交的每项成果材料包括:成果材料(其中一份必须是完整的原件,pdf格式电子版成果材料一份及二份将作者姓名及单位隐去的复印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要求同前,《资格审查和推荐意见书》和《初评意见书》二份,评委和初评小组的《评分表》各一份。在评委个人填写的《评分表》中只填写合计分值的视为无效。落选成果只报送初评小组的《评分表》、《初评意见书》各一份。

初评落选成果作者要求复审的,须经两名正高或一名正高、两名副高职称的非评委专家学者书面推荐,在复评之前向省评奖办公室提出复审申请,并交纳委托评审费。

3、复评

学科评审组复评采取盲评(即隐去成果作者姓名和单位名称)和网络评审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法评审。

学科评审组首先审核每项成果的《初评意见书》、《评分表》和附件材料。学科评审组全体成员要认真审阅每项成果材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予以评议。对成果有重大异议的应提出书面意见,有必要查询的须提请省评奖办公室,由省评奖办通知有关单位核实。

每位评委对同一成果各自评分,按规定填写《评分表》。在《评分表》中只填写合计分值的视为无效。学科评审组根据评委的《评分表》计算出每项成果的平均总分值,并对每项成果填写《复评意见书》一份。

各学科评审组推荐参加终评的成果数,由省评奖办公室根据获奖总数和初评入选成果数确定比例,其比例确定后一般不予改变。各组按成果得分多少排序填写《复评入选成果表》。

学科复评组向省评奖办公室提交的每项成果材料包括:成果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资格审查和推荐意见书》、《初评意见书》、初评《评分表》、《复评意见书》、复评《评分表》以及《复评入选成果表》各一份。

4、终评

省评奖委员会终评工作的程序是:省评奖办公室汇报成果申报、初评、复评阶段的工作情况;各学科评审组汇报本学科成果复评情况;评委审阅参评成果及有关材料;集体讨论评议;投票表决。

终评采取由低等级评选到高等级评选的办法,即先评出三等奖拟入选成果,再从三等奖拟入选成果中评出二等奖拟入选成果,最后从二等奖拟入选成果中评出一等奖拟入选成果。未入选上一等级的成果即为本等级入选成果。

省评奖委员会投票表决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委参加。半数以上的到会评委投票通过,并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确定拟入选成果。拟入选成果总数不超过300项。

特别奖从省级领导干部申报的成果中产生。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评委投票通过后,报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终评结束后,由省评奖委员会填写《甘肃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成果表》,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签名后报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公示

1、省评奖办公室通过《甘肃日报》和省社科联网站对终评拟入选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限为7天。

2、公示期间,省评奖办公室受理个人真实署名或单位出具公函的投诉意见,凡反映投诉拟获奖成果具有剽窃、弄虚作假等问题应提供确凿的、有事实根据的证明材料。对匿名投诉不予受理。

3、省评奖办公室在公示结束后向省评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公示情况,经批准后即正式公布获奖成果名单,并予以颁奖。

八、成果奖励

获奖作者荣获省委、省政府签章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金。

九、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于省评奖办公室。省评奖办公室地址:兰州市皋兰路20号省社科联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728985、8725395、8725635

第四篇: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实 施 细 则

(修改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努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的意见》的精神,推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第142号令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通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章 评奖范围

第二条 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规定期限内(评奖年的前两年),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学术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编著、译著、古籍整理成果、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并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报告。

第三条 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一般应当在规定年限之

内出版或发表。在规定年限之前2—3届未曾获奖又确有重大社会经济价值或理论创新价值,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研究成果,也可申报参评,但须出具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证明,并由省评奖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鉴定确认其资格。

第四条 省外、国外的作者,以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并具有很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第五条 我省作者与省外或国外作者合作,由我省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省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征得合作者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可以申报参评。

第六条 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可以申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以论文类成果申报参评;丛书不能作为一项整体成果申报参评,而只能以其中完整的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围绕同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规定时间内发表的系列论文,可作为系列论文申报参评,如不是围绕同一个专题而发表的论文,不能以系列论文申报参评。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并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列为国家、部委或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的成果,须出具结项证书,方可申报,不接受阶段性成果的申报。

第七条 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简单剪辑转抄的资料书;已申报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教学成果奖的研究成果;著作权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属国家秘密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及其以上的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或“五个一工程”研究成果。

第三章 奖项及限额

第八条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四川省社科界优秀成果奖。

第九条 一、二、三等奖限额为3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以内,二等奖80项左右,三等奖200项左右。荣誉奖不设限额。四川省社科界优秀成果奖100项左右。

第四章 评奖标准

第十条 凡参评成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应用价值,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选题有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新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某些新的认识,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一定贡献,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有重要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重要的补充和发展,提出了鲜明的新观点,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对学科建设有较大的贡献,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有重大意义,对某项学科原有理论或方法有所创新,提出了很重要的新观点,填补了某项学科的空白,学术水平高,对学科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2、应用研究成果

选题有现实意义,经过调查和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分析和解决问题,为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实践中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起了一定作用,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经过比较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较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推动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效果,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经过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研究,有重大的理论与应用价值,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或采用,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效果,社会评价高,在国内、国际上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3、科普读物

观点正确,科学性较强,通俗易懂,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良好作用,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观点正确,科学性强,新颖生动,社会评价好,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观点正确,科学性很强,特色鲜明,发行面广,社会评价高,对普及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4、工具书(含资料书)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及理论研究、学术交流的需要,编写的资料内容比较丰富,经过发掘、整理、分析、鉴别,数据准确,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一定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在省内有一定的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具有较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学术交流、学术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具有很高的学术和应用价值,对理论研究、学术交流起

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5.译著(含少数民族文字翻译)选题正确,译文准确,受到广大读者好评,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选题好,意义大,译文质量高,得到学术界普遍肯定,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选题新颖,意义重大,译文质量很高,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一等奖。6.古籍整理成果

底本恰当,版本搜集比较齐全,征引比较广博,考据比较审慎,诠释准确,立例恰当,方法科学,确有新意,得到学术界好评,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可评为三等奖。

底本恰当,版本全面,征引广博,考据缜密,诠释准确,立例恰当,方法科学,有较多新意,得到学术界普遍好评,在省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二等奖。

底本恰当,版本齐全,校订精密,考据精详,立例精当,方法科学,具有突出的新意和创见,学术价值很高,得到学术界高度评价,在国内有重要影响,可评为一等奖。

第十一条 荣誉奖

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界德高望重,在国内学术界造诣较深,年龄70岁以上的知名专家,过去评奖中曾获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申报参评的个人成果符合二等奖及其以上标准,且未曾获得过荣誉奖者,可授予荣誉奖;省外、国外的知名学者,对研究和解决我省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成果,亦可授予荣誉奖。

第五章 申 报

第十二条 申报办法

1、申报采用个人、集体、单位申报的方法。申报者填

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要求份数将其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材料一并交申报处。集体申报须出具集体申报说明。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省级单位及地处成都市的高校的作者,视成果内容向相关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申报;市、州单位或地处市、州的高校及民办社科研究机构的作者,向所在市、州社科联申报;已成立社科联组织的高校的作者,向本校(院)社科联申报;个别特殊情况者,可通过省评奖办公室将申报材料转交相关初评机构。

3、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一位作者只可独立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报一项;以集体或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不限申报项数。

4、多人合作的成果,应视贡献大小,经课题组讨论协商,明确5名主研人员,由第一作者牵头申报。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课题组协商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5、申报时必须在《申报评审表》上写明申报成果所属的学科门类。

6、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评奖办公室留档,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7、各省级学会、市州社科联和高校社科联汇总申报材料后,认真填写《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在规定时限内将《申报登记表》并附作者填写的《申报评审表》一份,报省评奖办公室。

第六章 评奖程序

第十三条 评奖工作的程序是:资格审查,学会、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初评,学科组评审,专家组复审,省评

奖委员会终审和公告,省政府批准、授奖。

1、资格审查

在省社科评奖委员会领导下,省社科评奖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成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

2、初评

初评由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州初评机构及各高校社科联组织进行。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初评机构由其常务理事会民主推举产生,评审员名单须报省评奖办公室备案;市、州初评机构由当地社科联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报所在市、州党委宣传部批准;高校社科联初评机构由各高校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报校党委批准。

各初评机构负责受理成果申报,并根据评奖标准和省评奖办公室下达的推荐指标,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推荐成果得票数,须超过到会评审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初评机构在推荐成果的《申报评审表》上签署评审意见后,将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材料,按规定份数在规定时间内报省评奖办公室。省评奖办公室负责对报送的推荐成果进行资格复审。

3、评审

省评奖委员会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聘请一批学术造诣较深,实践经验丰富,有较高知名度,办事认真、公道的专家学者,按相近学科组成若干学科评审组。

各学科评审组根据省评委会下达的建议各等级优秀成果奖的控制数,按评奖标准严格分类评审。其方法为:首先,每项成果由专家分别审读(每项成果审读专家不得少于三人),按评奖标准对申报成果逐项打分、排序,提出入围建议,写出简要的审读意见。其次,召开学科组评审会议,由审读专家逐项汇报审读情况、取舍意见和建议获奖等级。经学科评审组民主评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凡建议的

各等级优秀成果奖的得票数,均须超过应到会评审员的三分之二。学科评审组在《申报评审表》上签署评审意见,提出建议获奖等级。

评审结束后,总结评审情况,并由学科评审组秘书写出评审总结。

4、复审

省评奖委员会聘请省内知名专家组成若干复审组,对各学科评审组建议获荣誉奖和一、二等奖的成果进行综合复审,投票表决,提出建议等级意见。

5、终审

经学科评审组和专家复审组建议获荣誉奖、一、二、三等奖的成果,由省评奖委员会终审。省评奖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审阅建议获奖成果,听取复审组对荣誉奖、一、二等奖成果的复审意见和省评奖办公室有关评审情况汇报,在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拟获奖成果及其等级。拟获三等奖的成果,若无异议视为通过;拟获荣誉奖和一、二等奖的成果,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投票表决时,到会评委须超过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获奖成果得票数须超过实到会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省评奖委员会在成果出现较大争议时,有权对奖项等级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根据专家复审组提出的调整意见,由省评委会讨论、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不同等级调整后,不得突破该等级的限额)。

6、公告

经省评委会审议通过的荣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项目,在《四川日报》及《四川社会科学在线》上向社会公告。从公告之日起,30天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获奖成果及其等级、成果权属有异议,均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评奖办公室投诉。省评奖办公室对实名投诉

组织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省评奖委员会裁决。

7、颁奖

荣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项目及奖励等级,报请省政府核准后,由省评奖委员会召开颁奖大会颁奖。

第十四条 回避制度

为了贯彻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初评机构、学科评审组、专家复审组及省评奖委员会均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凡有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成果申报参评者,不得聘为该成果初评机构评审员;凡有本人成果经初评为推荐成果者,不得聘为该成果学科评审组和专家复审组评审员;凡有省评奖委员会委员及直系亲属的成果参加终审,在评议本人成果时须退席回避,表决时不参加该项成果的投票。

第七章 奖励

第十五条 获荣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成果,由四川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奖金。其获奖通知书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晋级、评审专业技术职称、享受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

第八章 纪律

第十六条 申报成果作者必须严守学术规范,加强学术自律,按《评奖办法》和《实施细则》要求,实事求是地申报参评。凡发现参评成果或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者,由省评奖委员会或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奖励,并追回奖金和证书,予以通报批评,4年内不准申报参评。

第十七条 参加评奖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掌握评奖标准,保证评审质量,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若有徇私舞弊、泄露评审情况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参加该次评奖工作的资格。

第十八条 参加评奖工作的人员,不得私自截留参评成果及其相关材料。

第九章 组织领导

第十九条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由省政府批准设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领导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经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解释权属于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日

第五篇:陕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方案

陕西省第八次哲学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方案

(202_年11月7日评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陕西省第八次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奖励的重点是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规律,研究我国特别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成果;对各个学科繁荣发展有重要作用的基础理论成果。评奖工作坚持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利于进一步调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和发展。

二、参评成果的范围

202_年1月1日至202_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科研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虽未公开发表但被设区市或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在决策中采用,且有比较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须附被采用的原件、被采用机关提供的证明和产生效益的证明),均可申报参评。多卷本研究成果须各卷出齐后方可申报;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系列论文以单篇成果独立申报。

上述期限内的研究成果,凡属下列情况的分别按下列规定执行:

与外省或国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必须是我省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或者由我省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方可 2 申报。

论文汇编类的书籍不得以专著、编著成果申报。电子出版物(光盘、软盘等)不得申报。

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工作总结、年鉴、一般的大事记不参与此次评奖(专著出版后被选用为教材的,可作为专著申报参评)。

内容虽偏重于社会科学,但已申报或参与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软科学的研究成果,不再申报参评。

著作权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参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规定中属于国家机密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已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研究成果不再参评。

党政领导机关副厅级以上现职领导干部的作品原则上不列入评奖范围;特别优秀的可评为荣誉奖。

三、评选的标准与等级

评选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指导思想正确,学术研究上有所突破,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在具体标准上,对不同类型的成果,应有所侧重。

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一等奖:选题有特别重大意义(或是国家重点研究项目),研究难度大,开创了一门新学科或填补了某项专业空白;理论上有开拓性创见,提出了有价值的新观点、新结论,学术价值高,成果居国内领先地位,在国内有重大影响。

二等奖:选题有重大意义(或是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对原有理论作了新的论证、补充、完善、发展和拓宽;提出了新观点、新结论,具有重要学术价值,成果居省内领先地位,在国内 3 有较大影响或在省内有重大影响。

三等奖:选题有意义,在原有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出论证严密、富有新意的概括或阐述,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2、应用研究成果

一等奖:选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经过系统、周密的调查和分析论证,所获得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得到省委、省政府以及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采纳,在实践中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二等奖:选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经过比较系统、周密的调查和科学的分析论证,得出的结论和提出的对策性建议,有较高的应用价值,或者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或者得到省级有关单位的较高评价或采纳,在实践中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三等奖:选题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重大问题,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的分析论证,得出的结论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方案,对地市以上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

3、科普读物

一等奖:成果具有很高水平,科学性、知识性、可读性、应用性强,学术界评价高;发行量大,社会效益好,对普及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提高国民素质,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产生重要作用,在国内有重大影响。

二等奖:成果具有较高水平,科学性、知识性、可读性、应 4 用性较强,学术界评价较高;发行量较大,广大读者评价好,在国内有一定影响或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三等奖:成果观点正确,科学性强,生动具体,通俗易懂;发表或出版后广大读者评价较好,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4、翻译作品

一等奖:译著(文)填补了某项专业翻译方面的空白,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或者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翻译难度大,译文准确、通达,质量很高,准确、完美地再现了原作的内容和风格;发表或出版后在国内产生重大影响。

二等奖:译著(文)对某一学科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参考价值,或者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翻译难度较大,译文准确、通达,质量较高,忠实于原作,发表或出版后在省内有较大影响。

三等奖:译著(文)对某一学科的发展有较大贡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参考价值或应用价值;翻译有一定难度,译文通顺,质量较高,忠实原作,发表和出版后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5、工具书

一等奖:成果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权威性,编排科学,体系完备,内容全面,文字、数据准确可靠,系统反映了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具有很高的应用和参考价值,得到国内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在国外有一定影响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

二等奖:成果有较高的学术价值,编排科学,体系完备,内容较全面,文字、数据准确,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应用和参考价值,对学术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得到学术界充分肯定,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三等奖:成果能适应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和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的需要,综合有关准确的数据、资料和科学知识,文字流畅,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现实的和一定时期的应用价值,得到学术界的好评,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6、古籍整理和注释

一等奖:成果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对省内外的孤本、善本古籍,经过认真考据、研究、校录、标点,考释科学,准确可靠,起到补证残缺,钩沉补漏的作用,对促进学术研究起了重大作用,得到国内学术界的充分肯定,在海外有一定影响或在国内有重大影响。

二等奖:成果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一些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历史作用的古籍文献,经过认真研究、整理、考释,注释简洁明了,准确可靠、细密周到、富有新意,对促进学术研究起了重要作用,受到我省学术界一致好评,在省内有重要影响。

三等奖:成果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一般的古籍文献精选、整理、注释;注释简洁明了,内容简要,方法科学,富有新意,为弘扬传统文化起到良好的作用,受到我省学术界好评,在省内有一定影响。

在评定等级时,应坚持好中择优,优中取强,强中选尖,重视基础理论研究,突出陕西应用研究,质量第一,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评选标准,反复比较,层层评选,严格把关,不搞“面情奖”、“照顾奖”。在质量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对研究陕西现实问题的成果应予以优先,对中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研究成果应予优先。在评选出的一、二等奖优秀成果中,研究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应不低于50%。

四、授奖名额

本次评奖的奖励总数为185项,一等奖不超过15项(其中论文3项左右),二等奖不超过50项,余为三等奖。获奖成果由省政府授予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证书,发给资金予以表彰。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202_元,三等奖奖金1000元。

五、申报、评选的程序和要求

整个评选工作采取作者向代理受理单位(相关学会、有关单位)申报,评奖办公室审查受理,学科评审组初评、评委会终评、省政府审定的程序进行。代理受理单位为: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类各学会(研究会)、各设区市社科联或社科协„未成立社科联或社科协的设区市由设区市委宣传部负责‟、高等院校(不包括部队和民办高校)、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行政学院。具体要求如下:

1、作者申报(11月18日~12月18日)

评奖通知发出后,各代理受理单位应认真做好评奖的宣传工作。凡符合参评范围的社科类成果,由作者向相关代理受理单位申报。填写《陕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连同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相关代理受理单位(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7份;著作:三本;其它有关证明材料2份),并交纳评审费:论文每篇100元;著作每本200元„三册以上(含三册)的多卷本,评审费为200元×册数×1∕2‟

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相关代理受理单位申报;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联合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申报中一个作者的名字不得出现3次。

各代理受理单位应认真做好评奖申报成果的审查、登记工 7 作,在规定时限内将《陕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作者申报的成果、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和评审费报评奖办公室。

2、评奖办公室审查受理(12月19日~1月15日)评奖办公室按照评奖方案的有关要求,对各代理受理单位上报的《登记表》、《申报表》、申报成果及有关材料和评审费,逐项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学科进行分类、编号、登记、造表。申报受理完备后,向评奖委员会就成果申报情况进行专题汇报。

3、学科评审组初评(1月16 日~2月16 日)

评委会组织各学科评审组进行初评。涉及学科评审组成员的申报成果,不参加本学科组的初评,由评委会单独组织初评。各学科评审组的初评要按照评委会规定的统一评奖标准和分配的入选控制数目,严格评审、打分,排出顺序,写出评语,向评委会提出本学科的获奖成果建议名单(建议名单采取差额方式)。

4、评委会终评(2月26日~3月26日)

评委会首先对学科评审组成员申报的成果进行初评,然后对各学科的初评结果综合排序;经过认真评审,确定一、二、三等获奖名单。评委会在评审涉及评委会成员的成果时,从总票数中扣减相应票数。

终评结束后,评奖委员会将获奖名单向社会公示,并通报各代理受理单位,广泛听取意见,公示期10天。公示结束后,评奖委员会对有异议的成果进行复议。

5、省政府审定(4月10日~5月10日)

公示复议后,将获奖成果名单报省政府审定,批准后,召开颁奖大会。

六、评审方法

1、学科评审组初评方法

(1)初评时,评委会成员以巡视员身份到指定的学科评审组指导初评工作。

(2)采用民主评议和打分相结合的方法。学科评审组要严格按照《方案》中“评选的标准与等级”的规定,对每项成果进行评审,并在相应的《评分表》打分。在民主评议、打分的基础上确定本学科组成果的奖励建议名单,并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出顺序。

(3)学科评审组会议必须达到评审组应到成员的五分之四方能举行。个别评审组成员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评审会,应事前向评委会请假,不得委托他人参加或提交书面意见。

2、评委会评审方法

(1)在听取巡视员汇报和充分审阅成果和有关材料的基础上,集体审议获奖成果。对授予一、二等奖的项目,在逐项审阅、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票数超过到会评委人数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三等奖的得票数须超过到会评委的二分之一方为有效。

(2)评委会到会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能开会。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委,应事前向评委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请假,不得委托他人参加或提交书面意见。

七、组织领导

经省委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成立“陕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简称评奖委员会)。评奖委员会由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省委、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奖委员会领导和组织实施本次评奖活动。

评奖委员会根据学科分类及成果申报情况,聘请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的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若干个学科评审组,应用性研究成果较多的学科组,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应占一定比例。学科评审组对申报成果进行初评。

评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办理评奖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申报成果的受理和评奖的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

陕西省第八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

202_年11月7日

湖南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获奖名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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