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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编辑:独酌月影 识别码:21-76948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6 03:31: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红寨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流管理工作,使物资管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达到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有物资的计划提报、采购、入库、保管、领用、回收再利用以及报废处理等全过程管理.第二节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成立物资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机电矿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副矿长以上领导以及办公室、财务科、工会、机电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防科等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机电科,负责矿使用物资全过程管理的具体事宜.第三节 物资计划管理

第四条 物资计划的提报与审批(一)计划的提报

计划提报实行网上提报,根据资金卡类别确定提报权限.资金卡分为专卡和分卡,实行分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各使用部门提报;实行专卡管理的材料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归口管理部门提报.区队及归口管理部门的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至月底期间集中提报.(二)计划的审批

计划审批权限;(见《物资计划审批流程表》).(三)计划的变更与撤消 因实际工作需要,计划需要变更或撤消时,可由计划提报部门通知物资管理科,物资管理科计划员予以更改或撤消;同时,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有权根据生产需要对各部门提报计划进行合理更改.若物资计划已平衡到机电科,变更或撤消计划,需经机电科负责人签字同意,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方可予以变更或撤消.第五条 计划提报的要求

(一)各单位提报计划要遵循节约、确有需要的原则,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库存数量,合理确定计划提报数量,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多报、重报.(二)各单位计划员提报计划时,要本着超前考虑的原则,考虑物资的审批和采购周期,提前一定的时间提报计划,避免影响生产.(三)各单位提报计划应详细注明物资名称、用途、使用地点、使用时间。不注明使用时间的计划由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管理科令提报单位注明或发回重报.(四)严格控制急计划的提报,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能超过当月正常计划数量的3%.(五)因生产实际需要,急需购买,按正常程序提报计划可能影响生产的物资,可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申请(详细注明型号、规格、数量、用途、时间要求等),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营助理矿长签批.(六)若提报物资在物资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的物资名称和编码时,使用部门要列出物资清单,注明用途、数量,提交给机电科,由机电 科调研确定物资规格、型号、价格,然后通知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物资管理科计划员据此在物资编码表中加入该物资的规格、型号、价格.第六条 计划审批的要求

(一)物资管理系统中审批路径上的各级审批人员,对于提报的物资计划应于2天内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天.因不符合物资提报要求或其他原因需发回重报的计划,审批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计划提报单位,以便其及时调整.(二)机电科计划员接到计划后,应在3天内进行计划平衡,生成采购计划提交公司物资供应科.第四节 物资采购管理

第七条 矿所需物资均由机电科采购.其他单位无权采购.第八条 物资采购方式

(一)所有物资采购均采取招标、比价的方式进行.由矿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比价.(二)每批次、台套采购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物资实行比价采购,由机电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进行调研比价(厂家调研至少应3家以上).(三)经过招标、比价,有条件进入物资超市的物资,纳入物资超市管理,由机电科通知厂家送货;没有条件或无法进入物资超市管理的物资,机电科要进行市调研,确定厂家、价格等相应要素,经审计科全面审查后,报矿领导批准,方可采购.(四)机电科要严格按照使用单位所注明的使用时间通知厂家送货, 不得过早或过迟送货,一般情况下可提前10天或延后10天到货.可分批送货的物资,机电科要通知厂家分批送货,不得一次性送货,以免造成物资积压.延迟到货时,机电科采购员应与计划提报单位及时沟通,以免影响生产.使用单位因生产急需而用其他物资代用或提报计划物资不用时,应及时与机电科采购员联系,取消购买事宜.并要与物资管理科计划员科联系撤消采购计划.第九条 物资采购价格管理

(一)物资采购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制度.由审计科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共同进行市场调研,确定物资的最高价格.以此为标,作为物资采购价格的最高限价.(二)审计科、机电科应会同招标办公室其他成员定期进行市场调研,对超市物资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列出物资价格清单,经经营助理签字批准后,由物资管理科计划员进行调整.(三)对于存在价格疑义的物资,机电科应会同招标办相关成员重新进行市场调研,确定合理价格.(四)矿招标办公室应于每年年底对超市物资进行一次重新招标,重新确定物资价格,同时将信誉度差、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商家给予淘汰,终止合作关系.(五)物资采购价格每月都要在矿务公开栏公开,以接受监督.第五节 物资入库管理

第十条 物资入库实行验收制度.第十一条 厂家送货后,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根据申购单,对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应的资质证书进行查实,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第六节 物资仓储管理

第十二条 库房管理

(一)物资存放实行“四号定位”.即物资按库架层位根据类别规格分别存放,对号入库,并且每件物资都要有标签标示物资类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二)物资摆放实行“五五摆放”.即库内物资数量上要按五五标准摆放,达到横看成行,竖看成线.特殊物资摆放要合,要达到正面整齐.(三)物资仓储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物资管理科保管员收发物资时,要及时拨动标签,保持卡物相符,卡帐相同,以正确显示库存动态.(四)库存物资要妥善保养.物资管理科保管员要采取有效的防锈、防腐、防霉等防护保养措施,保证物资的完好.(五)库房要做到卫生清洁.做到库房地面清洁卫生,无烟头纸屑等杂物.货架和物资表面无灰尘,通道无杂物.(六)防火设施齐全.库房内严禁烟火,要配备齐全防火工具,并及时更换灭火药物,严禁失效.(七)库房严禁长明灯等各种浪费现象,要做到人走灯灭.第十三条 物资的盘点

(一)每月月底,物资管理科保管员必须对收、发物资进行全面清点;无收、发状态的物资可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做好盘点记录.(二)每季末,由物资管理科组织人员对每个库房的物资按50%的比例进行抽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抽查.(三)每年年底,由审计科牵头,组织财务科、物资管理科等有关单位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全面清点,并做好记录,填写盘点清册,送经营助理、矿长审阅.(四)通过盘点确定的盈亏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明确责任,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及时处理.第七节 物资的发放管理

第十四条 所有物资的发放,均要以物资管理系统批准的计划为依据;无计划,物资管理科不准发放物资(办公用品除外).各类物资原则上不能超计划发料,特殊情况需经矿分管领导批准.第十五条 物资的发放遵循收旧利废制度.凡属交旧领新范围的物资,物资管理科必须先收旧后发料,并建立明细台帐,做好相应记录(交旧领新清单:各种电煤钻杆、电煤钻头、风钻杆、风钻头、麻花钻头、煤铣、煤镐、截齿、漆包线、轴承、铣杠、镐把、抬杠、塑料管等,按70%交旧.手电筒、水桶、割嘴、焊嘴、塑料桶、各种锁、拉线开关、墙壁开关、插头、插座、打气筒、电铃、地排车、各种车轮内外胎汽车配件按90%交旧).第八节 物资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必须在物资到货后的2个月内领用.逾期不领者,物资管理科要对其计划物资进行强行出库(在出库 单注明超期不领即可),并通知计划提报单位3天内领取,仍然不领者,该物资纳入调剂物资管理,由物资管理科调剂给其他单位无偿使用.无偿使用调剂物资的单位,必须将调剂物资立即使用到现场,严禁库存.第十七条 各区队仓库只允许存放备用物资,严禁积压库存物资.从物资管理科领取的物资,在区队仓库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一个月不使用者,由物资管理科将其收回,列入调剂物资管理.各区队仓库保管员要建立物资出入库台帐,详细记录物资出入库情况,做到帐物相符.第十八条 各区队严禁存放公私兼用的物资.如确属生产必备物资,只许留有更换一次、最多两次的数量.第十九条 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机电科科等部门,每月月底对区队仓库进行清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写出书面报告报经营助理、矿长审批.第九节 物资回收管理

第二十条 矿所有使用物资均在回收管理范围(低值易耗品等到不可回收物资不在此列).第二十一条 归口管理部门回收管理职责(一)生产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二)机电科负责回收归口管理范围内的物资.(三)办公室负责回收全矿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橱子等办公用品用具;以及两堂一舍、洗衣房内可回收的公用设施及回 收报废车辆等.(四)机电科科负责回收各单位交旧领新物资及外修设备的报废件及旧件等.第二十二条 物资的回收处理

(一)所有物资均由机电科科负责最终回收与存放,其他单位无权存放任何回收物资.(二)使用单位所用物资,需回收的,由使用单位向归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方可将物资交到物资管理科.无归口管理部门盖章,物资管理科不得接收任何回收物资.(三)回收物资的鉴定:由物资管理科会同企管办、归口管理部门、机电科、审计科等部门对回收物资进行鉴定.(四)回收物资的处理:回收物资分为可再利用、可维修保养、需报废处理三类.可再利用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使用.需维修和需报废处理的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五)所有物资的回收处理均需办理出、入库手续.维修的物资无出、入库手续,外修物资不予付款;机厂维修物资不拨付计件工资.第十节 物资跟踪管理

第二十三条 矿所有出库物资均在跟踪管理范围.物资管理科负责对出库物资的跟踪管理.第二十四条 出库物资实行编码跟踪管理(编码规则见附件).第二十五条 计划提报单位领取物资时,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见附件),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支物资管理 科领取物资(《跟踪物资信息表》)一式三份,使用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科各一份).第二十六条 领取物资时,领料单位要将《跟踪物资信息表》交给物资管理科编码人员,由其对物资进行编码(编码规则见附件),物资管理科保管员任编码发放物资.无编码者,保管员不得发放物资.第二十七条 物资管理科要建立物资编码台帐,并详细注明相关信息.第二十八条 编码牌由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放.使用单位领取物资后,要到归口管理部门领取编码牌,填写编码并标识在跟踪物资上.第二十九条 原有未编码物资,由归口管理部门根据编码规则制定编码牌,安排使用单位标识.归口管理部门将物资编码报物资管理科备案,物资管理科要做好相应台帐记录.第三十条 实行跟踪管理的物资凡使用地点、状态(在用、待用、被拆分、待维修、维修、待鉴定、报废处理等)、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使用单位要立即通知归口管理部门,并填写《跟踪物资信息表》,归口管理部门盖章后,使用单位要在3天内将信息表及时反馈到物资管理科.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一)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计划员给予5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多报、重报计划,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者,对计划员、有关审批人员给予20-200元/ 次的罚款.(二)机电科采购物资不及时,影响生产者,对采购员给予100-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50-300元/次.(三)各级审批人员审批计划不及时,延误采购,影响生产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每次100-500元的罚款.(四)各单位提报的急计划不得超过规定比例,否则,每超1%对计划提报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五)各单位所提报计划物资,超过规定时间,逾期不领用者,对计划编制人员、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处罚50-1000元.归口管理部门提报计划的物资,逾期不领者,对部门计划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矿长给予50-1000元的处罚.超过半年不用的物资,按原价折给计划提报单位,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六)在计划平衡工作中,除经常消耗的物资外,有库存的物资不准超计划申购,否则,对物资管理科计划员及单位负责人给予50-1000元的处罚.(七)采购物资不按规定招标、比价者,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300-1000元,并责令退回所购物资.已使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者,从重处理.(八)物资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格者,对机电科采购员等有关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情况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九)计划员或采购员与厂家串通,提报或采购质量不合格物资,损害企业利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给予300-10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直至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十)不履行规定程序,不经验收让物资入库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等到有关责任人员给予200-500元的处罚,同时挂罚单位负责人100-300元.(十一)物资仓储保管工作不到位,库房脏乱,出现物资丢失,账、物、卡不相符等情况,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十二)不按规定发料,或不经领导批准超计划发料者,对物资管理科保管员给予50-500元的处罚.(十三)区队仓库物资的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造成物资积压时,对单位负责人处罚200-1000元.(十四)归口管理部门、使用单位、物资管理科不按规定跟踪管理、回收物资,造成物资丢失或跟踪管理失控等情况的发生时,将对以上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100-500元的罚款,同时,按损失价值的50%给予赔偿.(十五)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不及时向物资管理科反馈物资的动态信息(如地点、状态的变化等),对使用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有关责任人员给予50-200元/次的罚款.(十六)不按规定标识物资编码,或损坏、丢失编码牌,对使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50-200元的罚款.(十七)使用单位因使用不当,对领用物资造成损坏者,对单位负责人给予100-1000元的处罚,并折价格100%从其单位工资中扣除.故意损坏者,加重处罚.以上情形,情节严重者将由矿责任追究小组对其责任进行追究并严肃处理.第三十二条 由经营助理牵头,企管办每月组织物资管理科、审计科、机电科、政工科、工会等部门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采购、库存、跟踪管理、物资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人员给予处罚.第三十三条由物资管理科对各单位超时不用的物资及多报、重报计划的单位落实处罚意见.第三十四条 各类处罚意见交劳资科,由劳资科从其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第十二节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矿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行之日起执行...贵州晴隆恒盛西南矿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晴隆县红寨煤矿

物资管理制度

编制单位:矿办公室

编制时间:2014年2月

第二篇: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为保证煤矿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降低生产成本;减少物资储备,加速资金流转,提现集中优势、规模效应,坚持“低成本,优服务,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原则,建立起集中、统一、全面的物资管理体系,制定本办法。

物资的计划管理

一、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依据

1、各生产队(部)按照月生产任务和消耗定额以及设备、配件损坏情况,合理编制月物资需求计划。

2、各辅助部门根据月工作任务量或维修计划量以及公司批准的资金使用额度等,合理编制当月物资需求计划。

3、基本建设、维修、安技措物资要以批准的计划编制。

二、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要求

1、物资需求计划以月计划为主,月计划量(或资金总额)的准确率要达到当月物资实际需要量的80%以上。否则,对材料计划单位进行处罚。

2、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为当月的补充计划,每周可报1次。

3、计划编制必须规范,计划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使用时间、技术要求等必须准确,配件必须注明主机生产厂家,否则不予受理。

4、设备、配件计划应充分考虑生产周期以及供货运输时间,计划应具超前性。

5、各生产部门应明确一名计划员负责计划的编制,并按时向供应部上交采购计划。

三、计划的审核与审批

1、月计划必须经队(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经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报供应部。否则不予受理。

2、公司每月26日前召开物资平衡会审批月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以审批后计划为准。

3、生产急需的临时物资需求计划,由分管供应的副总或总经理审批签字后再报供应部。否则不予受理。

四、计划的受理时间

1、次月计划必须在当月的20日前报供应部。

2、临时计划在每周三上午申报,其余时间原则上不予受理。需要共同讨论的计划可安排在前一天晚上或当天早上。

五、供应部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管理职责

1、受理月计划后认真审核,既是汇总,表明单价、金额、利库额、预计到货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等。

2、按公司规定,编制号当月需要集中采购的物资计划和自行采购的物资计划。

3、每月26日前将编制好的月计划提交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审批。采购计划应充分考虑储备情况,合理编制采购计划。

4、各单位因计划失误造成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计划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计划经办人承担责任。

5、积极沟通并催促集中采购物资的按时到货(因计划提报单位因生产条件变化,工程项目的增减需要变更时,已到货或已签订合同无法退货的物资所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责任该由谁承担?)

6、《采购订单》必须注明生产订单号、数量、预报量、批量、送货数量及到货时间,并送一联审批后的《采购订单》到仓管员,便于仓管员及时合理安排入库。

7、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计划的管理情况,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队(部)提出处罚意见。(罚款额50——200元)

物资的采购管理

一、对供应商实行内部审核签订合同管理

1、建立主要供应商和产品的资质信息档案。

2、由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审核主要供应商品和产品资质信息情况,并确定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和产品。公司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违反公司签订和同的相关规定。

3、公司所采购的各类主要物资原则上必须在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和产品中选择。否则视为违纪。如遇特殊情况,确保超出签订合同供应商范围采购的,则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才能采购。

二、比质比价管理

1、除招标和特殊的临时采购外,其余各类物资采购均实行比质比价采购。

2、供应部门将部分常用的集中采购物资的价格、质量和市场价格、质量进行比较分析,然后将基本情况向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3、对签订合同的公司和供应商产品,实行与市场比质比价管理,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优先采购。

4、对公司自行采购的批量和价值高的物资,实行供应部门填写比质比价表,公司物资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的管理办法。

三、物资采购的合同和协议管理

1、对公司集中采购的物资,实行签订长期购销合作协议的方式,约定双方的利益和责任。

2、对签订合同的公司和供应商的产品,实行批量签订物资购销合同的方式进行采购与管理。

3、对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根据供应商和所需物资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签订物资购销合同,或签订物资购销协议的方式进行管理。

仓库管理

一、物资的领用

1、各队(部)领用物资以月计划和临时计划为依据,超出计划部分的物资供应部有权拒绝发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超计划领料的,领料单商必须由分管领导的签字,否则不予发料。

2、各队(部)领用物资必须由材料员(或办事员)统一办理,其余人员领料不予受理。领料员领料时必须先建立总单,再根据不同品种开具不同的领料单,做到一料一单,并建立起相应台账。

3、领料单中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材料员(或办事员)签名,队(部)负责人签名等要填写齐全规范,普通物品经部门主管签字即可,重要物件的领料则必须经更高层领导批准方可生效,否则不予受理。

4、领料人员将领料单交保管员后,一律在库房门口等候,由库房内部工作人员将物资送至库房门口交由领料人员领走。任何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内部(大型材料除外)。

5、火工品的领用:生产用由专业爆破员签字领用,严格执行火工品发放制度,坚持领、退手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火工品管理办法及条例;否则,不严格坚持火工品发放制度的,每次分别给予火工品保管员、火工品领用爆破员罚款100元;责任不到位造成丢失,按国家有关火工品管理办法及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非生产用必须经安全部门审批,并经总工程师、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领用,否则,依据国家有关火工品管理办法及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领料时间:6:00—24:00。

二、物资的发放

1、计划员首先审核领料单:(1)领料单中品名、单位、数量、材料员(或办事员)签名、队(部)负责人签名等是否填写齐全规范。(2)所领物资是否在计划内。(3)核对库存是否有货。以上条件无误后方可签批料单。(4)按照审批权限,需公司领导审批的物品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2、保管员接料单后:(1)细心审核料单,对所发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单发放。(2)禁止外部人员进入库房,安排好内部工作人员将货物货物送至库房门口交给领料人员。(3)按照“日清日结”的原则及时上帐下账,处理好各自分管的账目。(4)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物资。(5)回收可复用的材料,配件可优先发放,并按复用价格计价。

3、严禁白条和无任何手续发料,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可先发料,但次日必须补办正规手续。

三、物资的入库程序(验收程序)

1、根据采购合同的相关规定,供应商按时发货,采购部接到供应商发货通知后准备接受货物。

2、采购部采购验收员依据合同、订货单与供应商的送货单进行核 对,并查点实物数量。

3、清点核对中若没有问题,验收员组织质量管理部或使用部门的人员进行质量检验,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工艺技术要求等,必要时由质量管理部出具检验报告。

4、若检验报告显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则由采购员根据合同规定提出具体解决办法,报采购部经理审核后联系供应商,进行退换货处理。若在货物数量的清点核对阶段帐实不符,采购员应根据合同规定提出解决办法,及时联络供应商进行处理。

5、经质量检验,不存在质量问题,则由仓储部负责人入库,填写入库单,并与财务部协作节能型账务处理。

6、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增值税票),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的材料明细表(预验收),等正规增值税票到达后通过财务部门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7、•货物验收入库后,库房保管员应按不同材质,性能等要求和按类分区,做到“库号、架号、层号、位号”四定位;物资堆放整齐有序,做到“大的五成方,高的五五成行,矮的五五成堆,带角的五五成串”;确保“收发、识货、写算、报表”,以及帐、卡、物、资金四对口等存放原则。定量装箱,下垫上盖,由大到小,存放整齐,过目成数,标记鲜明,材质不混,品种不错,规格不串,上架拔卡,一目了然。

8、露天材料、地材类的验收。水泥要准确到包数;砖要准确到块数;砂石类要量方。

9、仓管员每两个月月底向供应部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两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

10、先做一个总的进料单(流水账)然后再分不同的品种开具不同的进料单(一料一单),并建立起台账、货单,有多少品种就应有多少进料单。

11、所有入库物品必须开入库单(三联票),当天订购的,必须有入库单,采购员除自留一份存档外,还必须给财务室、供应部各交一份。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部门或人员,供应部将给予50——100元的罚款。

第三篇:煤矿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处置报告,盘活资产。

第七条各煤矿计划采购员的职责

一、负责本矿各类物资的计划申报、货物提取、入库验收;

二、负责本矿物资仓储、领用发放的管理,做到出入库准确无误;

三、负责对保管员的管理和监督;

四、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在本矿的落实与执行;

五、负责本矿供货信息的沟通和反馈,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六、负责管辖范围物资仓库内的卫生与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资采购遵守的原则

一、未经审核批准的申购物资一律不得采购;

二、库房内备用品及闲置物资应首先使用;

三、凡本地区能采购的物资,在无价格和质量优势的情况下不得到外地采购;

四、大宗物资和设备的采购,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按程序交财务部和法律顾问(必要时)进行合同评审,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字后执行;

五、在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过程中,严格执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做到同类的企业比质量,同样的质量比价格,同样的价格比服务,协助供应部择优确定采购单位;

六、对于试用后的物资,是否采购必须征求矿上生产技术部门的同意后再行采购,不得在试用鉴定前采购。

第三章物资采购的管理

第九条为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公司在各矿所在地通过比选或招标的方式设立物资固定采购点,由公司统一负责物资采购(除炸材外)和货款结算,各矿计划采购员负责到指定地点提货和收货。石粉、石

料、日杂、农资产品等零星物资以及生产急件的采购,由供应部审定价格后,委托各矿计划采购员在当地采购。

第十条各单位物资采购计划要按程序申报,每月25日前向公司供应部申报下月的采购计划。具体申报程序为:使用部门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后必须交由各矿保管员签字(证明库房有无备品,是否需要购买),再由矿长或分管矿长签字,综合科统一编制采购计划以书面传真或邮件的方式上报公司供应部。供应部汇总各矿采购计划,交由公司分管生产和供应的副总签署意见后统一报总经理批准实施。各单位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计划,造成因计划漏报物资掉缺,重复申购物资积压,由此造成对生产的影响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所在单位责任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一条对生产急件的采购,由申购部门打急需物资申购报告,经矿长或分管矿长签字,送公司供应部。以生产副总审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同意后(可电话电话请示),由供应部组织急购。

第十二条小批量(5万元以下)的由供应部采取询价、比质、比价、比服务,经分管副总审批后采购;机器设备和大宗物资的采购(5万元及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时必须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做到不错订、不漏订,及时准确做好物资货源落实工作。签订物资采购合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产品产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交货地点、结算方式、运杂费承担者、包装、运输、验收方式、经办人经济责任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特殊情况需要先款后货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同意。采购物资的品种、质量、数量与计划有误的由供应部负责协调处理,协调处理不好的承担其经济责任。

第十三条对于市场及生产厂家短缺而申购部门又急需的物资,供应部要及时征求申购部门意见,在申购部门同意后可以采购使用部门愿意接受的代用品。否则出现不良后果由供应部负责。

第十四条 供应部必须按采购作业原则运作,对不按计划要求、质量要求采购,造成的超储积压、损失,根据过错造成原因,由申购单位和供应部相应责任人员承担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供应部未能按时完成采购任务时,应及早报告申购部门主管说明异常原因,提出相应解决方案,拟定补救办法和处理对策,对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特别重大事项,应及时汇报总经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申购计划后,应随时与供应部加强联系,了解清楚物资采购动向;供应部也须随时与申购单位加强沟通和信息反馈,以便申购单位合理安排生产。

第四章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第十七条采购物资入库时,保管员要及时通知本矿申购部门、生技 科、综合科等相关人员到场一起参加验收,按照采购清单核对清点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是否与计划合同及购货凭证相符,检查包装封印是否完好,计量物资按净重验收,计件物资按清点数量验收。保管员、参加验收部门的人员均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并作为财务部门付款的依据之一。

第十八条 在入库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公司供应部,并同时 做好原始记录备案。对责任不清的物资严禁验收入库。

第十九条验收出不合格的物资,保管严禁接收,并同时报告供应部 处理。如发现保管员未验的物资收入库,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保管员负全部经济责任。

第二十条对托收而货未到,或货到发票未到,申购单位应及时通

知供应部,尽快查实情况,协调处理。

第五章物资的发放管理

第二十一条物资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 用料”的原则进行发料。发料时要坚持“一核对、二签字、三记帐、四盘点”的程序,违反发料原则造成物资失效、霉变、锈蚀、大料小用、优料劣用以及差错等损失,由保管员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领用物资时,须填制领料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 到仓库领取,领取物资时要有发料人,领用人签字。

第二十三条保管员应严格遵守先办理领料手续后发货的原则,严禁 先出货后补办手续和自行发货。特殊情况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部门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第二十五条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以及废旧物资的处理,各矿须书面报告公司,经公司相关部门鉴定,领导审批、定价,保管员凭公司财务部收款出库凭证,方可对外出售。

第二十六条设备配件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其中工具必须建立工具领用卡,规定使用年限,达到使用年限的,实行以旧领新制,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旧件退库的,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度可领用。

第二十七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按照公司《劳保用品发放规定》执行。领用劳保用品时由各单位申请,综合科审核,矿长审批。

第二十八条办公用品由各矿办公室编制计划,矿长审核,交公司行政部汇总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总经理批准,供应部统一采购,各矿由专人领取后负责登记发放。

第二十九条物资出库后要及时登记账簿,保管员按月核对账目,按时填报材料购入、消耗日报表。保管员须半年、年终各盘存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卡物相符。

第三十条库房的所有发料凭证,原始单据应由保管员妥善保管。发料凭证、原始记录要按保管时间和销毁程序办理,不可丢失。否则由保管员承担全部经责任。

第三十一条退库的材料范围包括生产任务完成峻工多余物资,借领借发物资;矿以下各部门二级库房多余物资。退库时,物资必须完好,物资退库单要与原领料单内容相同,保管员要进行认真验收。因物资质量不合格退库,必须进行技术鉴定,出示充分数据的检查证明方能退库,以便与供货商交涉退货。

第三十二条各矿不得随意将物资借给外单位(个人)使用,确属单位间特殊关系需借用物资的,审批权仅限矿长。同时必须办好借用手续并要求借方保证借用物资的完好,否则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相关物资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供应部负责解释。

第四篇:煤矿物资回收

煤矿物资回收、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矿材料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能科室和基层区队材料管理职责和范围,规范材料回收、修旧利废管理程序,以实现材料零浪费,达到节支降耗,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1、废旧物资回收由企管科管理,供应科设立废旧物资仓库。执行谁发放,谁回收,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回收时由企管科进行利用价值鉴定

2库管员要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分类、分单位汇总,做到帐目规范、清晰,准确。

3、废旧物资要分类码放整齐,不堆积,有层次。

4、物资领用发放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材料领用发放前必须先交旧,后发料,交领数量对应。对应交丢失的关键材料、配件等,以单位数量价格考核,按照丢失部分原值等额赔偿;具体考核按照《煤矿材料管理办法》执行。

5、交旧物资范围为供应科仓库直接管理发放给使用单位的材料配件等,由供应科核定使用单位基本存量周转数量。回收物资明细见《煤矿材料管理办法》附表。

6、每月月末供应科库管员根据废旧物资回收状态,汇总分类报表上报企管科。企管科积极组织矿机修厂修理或由供应科外委进行加工、修理,以便使有复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配件早日投入使用。

7、修复的物资经机电科、生产科、供应科、企管科共同验收后,作入帐记帐处理。

8、废旧物资回收现场管理由企管科、生产科、机电科等相关部门对废旧材料进行鉴定,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奖罚制度,共同促进管理升级。

9、库管员建立修复物资台帐,按正常程序领发计帐,传递料单,月底填报报表上报企管科。

10、报废物资由公司、矿相关技术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后,按照报废规定进行处理。

11、企管科及时对升井可修复物资根据生产情况编制下发修旧物资计划,企管科每季度对下发修旧利废指标进行考核,并按照超节10%对供应科、企管科进行奖罚。

12、供应科每月5日、15日及25日分别编制一份可复用旧物资报表,并报送生产科、机电科及企管科。

第五篇:煤矿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材料物资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对材料物资的管理,逐步理顺和建立材料物资出入

库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物资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防止材料物资等流动资产的损失,现对材料物资的采购、领用或调拨、出入库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材料物资的分类:公司的材料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可大致分为A、B、C三大类,A类为直接用于井下生产的大宗物资,该类物资具有日常经营所需、价值高、耗用量大等特点,如坑木、液压支护、钢材等。B类为直接用于生产,计入制造费用的电缆、水管、检测仪器仪表等,C类为低值易耗品等金额较小,如螺栓、螺帽、灯泡等零星的材料物资。

二、材料物资的采购:A、B两类材料物资实行招投标制,材料采购必须做到事先有计划,事中有控制。事先有计划是指,应根据生产需要和采购成本,由使用单位上报相关部门采购,应处理好降低采购成本和降低库存积压资金之间的关系,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对于供过于求的物资和就近市场能采购到的物资,尽可能实现零库存管理。具体做法:使用单位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提出物资采购计划书,物资采购计划书包含材料物资名称、数量、用途、质量要求等,填写好计划书后,按审批程序报经部门、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分管物资采购部门负责采购。事中有控制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做好材料物资的收发领用工作,领用材料时要注明用途,数量,金额和领用人签名。对用后剩余材料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对材料物资的消耗可按月进行对比分析,找出非正常材料消耗原因,不断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效益。

三、材料物资的入库:公司根据生产管理需要设置材料仓库,专设材料计划员和仓库管理人员。计划员由采购部统一领导,计划员设两名,根据每月材料需求负责拟订采购合同,办理材料入库手续,计划员负责材料单价及金额的填写,物资采购合同签定后,计划员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填写付款审批单,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物资到库后原则上发票要同时到达,对于材料已到发票未到的物资,计划员要根据物资的价格办理暂估入库,等发票到达时要用负数冲回,根据发票补办正常的入库手续。计划员要确实履行职责,每月材料入库后及时把发票送到财务部,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检查发票项目是否齐全,发票与物资是否相符,若填写错误要及时通知供应商重开。

库管员根据物资专用发票,与材料采购计划核对,主要核实数量、规格型号等是否相符,准确无误后才能按材料明细开具入库单一式三联(存根联,财务联,仓库联)。计划员在材料办理完入库手续后将专用发票(财务联)和入库单(财务联)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根据审核无误后的购货凭证,作为付款依据。支付材料款时,将审批后的材料采购计划书交财务领导签字后,方能支付货款。仓管员按月将本月采购的物资,根据入库单(仓库联)分类(A,B,C三类)登记材料入库台帐,并做到帐实相符,帐帐相符(财务与仓库)。

三、材料物资的出库:各耗用部门领用材料时,仓管员应严格按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用途填制出库单一式四联(存根联,财务联,仓库联,领用单位联),领料人在领料单上签字认可。如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即仓管员按退回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用途填写红字出库单,视同材料入库,退料人和仓管员在退料单上签字认可。月末(当月28号)仓管员将出库单(财务联)分类汇总后交财务部门作材料出库依据,并将A,B两类当月入库的材料物资交到财务部门。同时由仓管员分类(A,B,C三类)登记材料出库台帐,结出本月材料入库、出库、期末材料结存数。同时将本月出入库单(仓库联)分类做出清单,装订后交财务部门核对财务帐和仓库帐是否相符。各月仓管员按月自检自查帐实是否相符,并配合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做好材料物资清查核对工作。公司原则上不对外调拨材料,对于确需在本公司调拨的材料,应由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后,计划员应按材料入库价格加上17%税额换算成含税价格,再加上5%的管理费后确定调拨价,把材料调拨单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凭调拨单开具发票给对方单位。

四、材料物资盘点制度:每季度对材料物资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的存货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程序上报处理。盘亏、毁损、腐烂变质的存货,价值在1万元(含1万元)以内的由管理部门提出报告,说明原因,由财务和相关部门核实,经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后进行处理;价值3万元以上的由管理部门提出报告,说明原因,由财务和有关部门核实,经分管领导、总经理核批后,报董事长

审批处理;一次性处理5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批准处理;因计量误差而造成盘盈、盘亏的存货,直接管理部门要提出专题报告,经生产、财务部门核实后,报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处理。对于市价下跌的存货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执行。

煤矿物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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