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铁东区社区准入制度进展情况
铁东区社区准入制度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理顺社区工作关系,优化社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管理新体制,落实以人为本、服务社区居民的宗旨,切实转变政府部门工作职能和工作作风,今年6月份初铁东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和促进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经近半年的实际运行,社区工作职能逐渐明晰,社区工作者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根据区政府准入工作批复的责与权,开展指针性工作,并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社区工作和社区工作者面貌焕然一新。具体有以下三方面收获:
一、实行准入工作制度,社区工作者工作量减少了,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时间增多了。原社区工作非常繁杂,完全被上级各个职能部门下派的各类工作任务挤满了,社区工作者用于为社区居民开展服务的时间非常非常少,社区干部工作量非常大,很辛苦。准入制度进社区后,工作职责明确了,社区干部可以腾出时间和精力深入社区居民家中了解情况,与社区居民进行交流、沟通,可以知道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这样社区干部就能有针对性地、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
二、实行准入工作制度,政府说“不”。过去,社区工作者除要完成日常的本职工作,还要义务承担上级部门下派 的本该由政府职能部门完成的工作,现在实行准入工作制度后,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准入制度和部门申请准入工作事项的可行性及补贴情况,经征求意见和计论论证后,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到目前为止,社区准入制度领导小组已批准两项工作事务进社区,拒绝八项事务进社区,改变了过去政府职能部门不论大事小情都由社区承担的做法,极大地减轻了社区工作者的负担。
三、实行准入工作制度,社区工作者也说“不”。实行“社区准入制度”后,社区职责以外的工作项目进社区,需要向区社区准入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确实需要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任务,根据交办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人员多少以及时间长短,由交办部门给予社区相应的工作经费或补贴。对末获批准的工作任务,社区有权拒绝执行。通过社区准入制度的实施,社区干部的工作能够真正享受责权明晰,费随事转。
铁东区民政局
第二篇:社区准入制度
劲松街道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优化社区发展环境,推进社区职能归位,增强社区服务功能,结合劲松街道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劲松街道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目标,以规范社区准入内容和程序为重点,形成有效轻量社区工作、增强社区服务能力、顺畅职能部门与社区关系的社区准入制度,切实推进社区原始功能回归。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准入、规范准入的原则。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凡拟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考核等项目交给社区的,除法律、法规或党章有明确规定应由基层自治组织承担的以外,均实行准入制度。
2.坚持“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各部门经审批允许进入社区的事项,应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和拨付的经费。
3.坚持准入与退出相结合的原则。对经审批进入社区的项目,群众普遍不认可的,应予退出。
二、准入要求
(一)基本条件。准入事项必须是与社区居民群众利益相关,且确实需要社区协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项。交由社区承接或协助的工作,应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旗县以上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充分兼顾社区的承接能力,赋予社区相应的工作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
(二)准入类型。准入事项覆盖范围可分为全部准入、部分准入两种类型,全部准入指所申请事项在所有社区准入,部分准入指所申请事项在部分社区准入。准入事项执行期限可分为长期准入、准入两种类型,长期准入指所申请事项须在社区长期实施,准入指所申请事项仅当在社区实施。部分准入事项和统计调查、创建类事项必须实行准入。
(三)准入工作承接。各部门工作任务需进入社区的,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明确部门、街道、社区、具体承接组织之间的关系和职责,并优先由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承接。工作进社区时,不得要求社区建立纸质台帐。对开展工作或活动的过程与效果需要记录的,应利用社区网络平台,建立电子台帐。
(四)组织机构准入。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各部门不得在社区设立与其垂直对应的组织机构、专职队伍。确需设立的,应登记或备案为社区民间组织,且不得要求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担任组织负责人。各部门应当经常指导相应的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五)社区机构牌匾。社区办公服务场所门口只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三块牌子,并可悬挂社区标识。对相关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挂牌的,必须经过街道党工委审批同意后,由部门制订统一模式,集中挂在室内指定位置。各社区室内上墙制度应进行清理,对不切实际、多余、过时的要取消,重复的要进行合并。
(六)社区工作准入目录。对经审核批准进入社区的工作事项,应编制社区工作准入目录,并向社会公布。社区工作准入目录包括主目录和附录,其中主目录为长期准入事项,附录为准入事项。
三、准入程序
(一)申请
各部门进入社区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考核,事先必须向劲松街道工委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批
劲松街道社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事项进行评估分析,提出准入意见,报劲松街道工委会讨论表决。
(三)进入
审批同意进社区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创建评比考核等工作,各部门在布置任务时,应附审批文件。对未经审批擅自进入社区的内容,要限期报批,对不符合社区准入规定的有权拒绝执行。
(四)监督
对未按审批要求操作的部门,由劲松街道社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到位的,对该进入项目予以撤销。各部门进入社区的工作应自觉接受社区评议,实行一年一评议。评议由社区组织,吸收社区党员、居民代表、社区各类组织代表参加,重点评议部门工作进社区后的作用、效果、工作作风、经费落实和群众认可情况。对群众不满意率超过三分之一的,将予以撤销。
四、保障措施
(一)精简社区创建评比。对社区现有的创建考核评比活动,开展一次清理。原则上除了国家部委和省、市、区级有明确要求外,不得在社区开展创建考核评比活动。
(二)加快社区服务站建设。按照《意见》中“广泛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机构和培育社会组织,承接机关、部门进入社区的工作”要求,以街道为业务主管单位,以社区为主办单位,尽快实现服务机构的全覆盖。有条件的社区,还可以培育专业化程度更高的社区社会组织。
(三)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各部门进入社区信息系统均实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平台资源,开发满足各部门进社区工作需要的软件系统,为实现台帐电子化奠定基础。
(四)规范社区服务职能。结合准入制度出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社区在宣传教育、议事决策、社区服务、监督评议、规划制定、沟通协调、民事调解、治安维护、政务协助、民意表达等方面的基本职能。
(五)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劲松街道社区减负工作领导小组要履行好牵头责任,定期了解、通报制度执行情况;纪检部门要加强准入制度的落实检查,把执行情况纳入效能监察和行风评议的范畴,重点加以督查解决;街道对属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主动承担,不能摊派或转嫁到社区。
第三篇:2015准入制度
贺西煤矿班组长准入制度
班组长是煤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现场直接指挥者、组织者和管理者,离员工最近,知员工最真,组织员工最得力,其素质和能力高低,直接决定着班组建设成效,决定着煤矿各项工作的水平,班组长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是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关键。为此,必须把班组建设切实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对班组长管理实行“三个统一”:统一推行班组长准入制,统一班组长选聘解聘方式,统一实行班组长持证上岗,特建立《煤矿班组长准入制度》。
一、班组长准入条件
严格落实班组长素质准入制度,各单位任用的班组长,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准入要求。
2、具备中等专业(含高技)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本工种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参加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和复培,且考试合格取得《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热爱本职工作,关心企业发展,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敢于同“三违”现象作斗争,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具备安全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质量标准、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熟悉相关专业灾害预防和现场应急措施,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检查、判断和应急应变能力。
7、服从组织领导,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抗灾避灾能力,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班组的团结和谐,在职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二、班组长任免流程
班组长选聘程序为:队长提名→安全矿长、分管矿长批准→培训主管部门培训并颁发《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本单位下聘任文件→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班组长解聘程序为:队长提出→安全矿长、分管矿长批准→培训主管部门吊销《班组长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本单位下解聘文件→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三、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应具有以下职责
1、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安全、质量和生产等工作,组织班组成员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2、坚持把“安全第一”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岗位安全作业标准和上级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本班组在生产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保障安全生产。
3、坚持对本班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准确掌握本班职工的思想、技能、身体状况,经常监督检查本班职工遵章守纪和运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操作法的情况,做好对本班职工的安全评估,不断增强本班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能力。
4、积极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总结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强调检查安全、班中巡查安全、班后讲评安全。把安全情况列为交接班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安排生产必须布置安全。
5、以现场管理为重点,优化劳动组织,科学组织生产,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强化质量管理,确保本班工作质量、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6、积极配合安监员和质量验收员做好现场安全班评估和动态监督,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切实维护职工安全权益,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充分发挥本班党员、群监网员、青监岗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凝心聚力,提高班组攻艰克难的战斗力。同时落实好“导师带徒”和安全帮教工作,保证本班组健康发展。
8、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班组竞赛等活动,组织本班职工参加学习培训,完成培训计划,提高班组职工综合素质。
9、坚持民主管理,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搞好本班内部分配,激发本班职工的工作热情。积极开展谈心、帮教、走访活动,向区队领导及时反映各种情况,切实帮助困难职工。
10、遇到险情时,要做到果断处置,及时报警,安全撤人。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区(队)领导和应急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的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
四、班组长的权利 班组长应享有八项权利
1、行使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权和管理权。
2、对各工种、工序、岗位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权。
3、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合理调配班组劳力分配权与经济分配奖惩权。
4、有制止“三违”权和对违章、违纪职工处分建议权。
5、对上级领导现场违章指挥,当场抵制权或越级上告权。
6、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班长有停产整顿权;发现重大危险和异常时,有组织职工紧急撤离权。
7、对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者和制止“三违”、防范事故事迹突出者有建议奖励权。
8、对本班组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维护权。
五、班组长的管理
严格落实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班组长要与班组职工同上同下,加强班中巡回检查,认真做好班后总结,填写好随班工作日志,切实履行好班组长职责。班组长休假离岗期间,区(队)必须安排副班组长以上人员顶岗,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正副班组长不得同时轮休或请假。实行班组长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各队组要建立班组长管理与考核办法及相关档案,定期对班组长进行动态考核评比,实施优胜劣汰。
六、班组长待遇
1、各队给予班组长不低于本班平均分的1.3倍。
2、矿班组建设管理考核办公室将月度考核年终汇总,并打分排名,按照规定上报矿奖励名单及考核情况。凡按规定程序选聘的班组长,内班组无事故、无重大违章行为、出勤达到法定工作日的,我矿将按班组长在册排名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排名前十名的班组长,奖励情况如下:采掘开2000元/人,井下辅助1200元/人,地面800元/人。
3、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长,要给予经济上、精神上、政治上的激励。被评为“明星班组”、“明星班组长”的,除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选拔外,重点培养发展入党,优先安排外出疗养休养、考察学习、送到高等院校培养深造。
七、班组长准入考核
1、对违反准入条件和程序的,班组长配备不足的,处罚队长、书记各500元。
2、单位未建立班组长考核制度、管理考核档案或未及时组织班组长考核、无专人负责的,属于区队责任的处罚队长、书记各500元。
3、对复培不合格,不参加培训,班组长考核在矿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内累计三次倒数第一),现场违章指挥、作业或对违章制止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班组集体违章,不听从当班班评估员的建议、隐患排查不彻底或未排查隐患冒险作业的班组长,一经发现,一律处罚500-1000元/人,并吊销其资格证,向相关领导提出解聘申请,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4、班组长未持证上岗的,按“三违”论处,一次处罚个人500元。
5、班组长考核内容见附表。
八、班组长培训
1、培训考核对象
矿属所有从事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洗煤作业的班组长
2、培训方式
(1)建立短信平台,利用短信平台发送培训学习资料。
(2)将培训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矿每一位从事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洗煤作业的班组长。
3、培训内容
以煤矿现场安全管理和劳动组织管理为主题,以《煤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中有关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洗煤等工种班组长安全培训教学大纲为基础。
(1)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瓦斯治理等方面的有关标准。
(2)国家有关部门印发的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瓦斯治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3)煤矿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主要是采煤、掘进、开拓、通风、机电、运输及灾害防治等专业技术知识,煤矿安全生产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现场安全管理、劳动组织管理等。
(4)应急救援知识。主要是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基本知识,井下发生各种灾害后的避灾、救灾方法等。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主要是对近年来本地区或本企业发生的煤矿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等。
(6)经验交流。主要是现场安全管理和班组建设的经验,并研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整治“三违”和提升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的主要措施等内容。
4、考核办法
(1)考核程序:每季度为一周期,在三个月内分三次考核50道题。考试日期为每月6号、16号、26号,参加考核的班组长每月视本人出勤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参加一次考试。合格分第一个月为75分,第二个月为85,第三个月为95分。
(2)考核规定
① 矿每日一题考试以当月劳资科出勤为依据,在矿正常上班的所有班组长必须参加考试,无故不到者视为考试不合格,扣除个人当月累计技能账户30%.② 严禁替考,发现替考者本人及替考者累计技能账户清零。
③ 每季度第一季度考核达95以上的,后两个月免试,由职工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④ 各单位班组长在季度末有2人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处罚该单位,有一人次扣该单位职工累计技能账户的10%。
⑤ 考核方式为机考,考核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出勤时间在工作日内到职工学校预约进行原题练习。
⑥ 考核结果纳入班组长建设考核
第四篇:准入制度(定稿)
3.11准入制度
3.11.1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详细内容见“关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规范”。
3.11.2医师资格准入
(1)住院医师的准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取得相应证件,经上岗培训后,方可准予其正式参加独立临床工作。
(2)从事大型仪器设备操作及压力容器操作者,除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外,还需取得大型仪器上岗证及压力容器上岗证后方可独立参加临床工作。
(3)对学成人员的准入:参加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手术科室临床医师,如果脱离临床工作超过2年,非手术科室临床医师脱离临床工作超过3年,回院后继续从事原临床工作者,本人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或院专家委员会考核通过后,恢复在科室工作原资格,并在医务处备案。
3.11.3有创操作准入
为保障我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病人的利益,根据医疗委员会讨论通过,对临床有创检查、治疗项目实行资格准入。
(1)临床有创检查、治疗资格准入项目专指临床、医技科室在常规条件下所开展的有创检查、治疗;紧急情况下,为防止病人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出现,我院执业医师均可实施有利于病人的有创操作。
(2)有创检查项目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更新。
(3)有创操作准入适用于通过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在中心医院的住院医师、主治医师、进修生,脱离临床工作2年以上准备重返临床的医师需完成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可操作。
(4)执业医师单独进行有创操作前,需在上级医师或具有该项操作经验医师的指导下成功完成3-5例,每次应有相应医师签字。
(5)一般情况下,未获独立进行有创检查和治疗操作资格的医师不得单独从事该检查和治疗的操作。
3.11.4手术资格准入
(1)目的:规范和限定各级外科医师对本专科手术的操作范围,明确外科医师的手术资格和责任。
(2)具体见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3.11.5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准入
(1)人员基本要求: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②有10年以上骨科临床工作经验,参与人工全髋关节植入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近3年每年作为术者完成其它疑难骨关节外科手术不少于50例。⑤麻醉师需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技术管理制度
①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适应证。
②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器材,不得通过人工关节植入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人工全髋关节植入假体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假体来源可追溯。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应将用于手术病人的人工全髋关节假体合格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合格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
③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
④术者应当由本院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治疗与功能康复方案。
⑤实施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术前,应当由手术者或者第一助手用能理解的方式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⑥建立健全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⑦医院每年完成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40例,且无手术事故。具有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每年完成的人工全髋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20例。
⑧医院和医师每年要接受卫生部指定的评价机构或组织开展的针对人工关节植入手术种类、数量和质量情况的技术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病人生活质量、术后病人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⑨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3.11.6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准入
(1)人员基本要求:具有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
件
①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或者运动医学科。
②有10年以上骨科或者运动创伤临床工作经验、参与人工全膝关节植入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④近3年每年作为术者完成其它疑难骨关节外科手术不少于50例。⑤麻醉师需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技术管理制度
①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适应证。
②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人工全膝关节植入器材,不得通过人工关节植入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人工全膝关节植入假体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假体来源可追溯。档案的保存期限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应将用于手术病人的人工全膝关节假体合格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合格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
③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
④术者应当由本院具有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治疗与功能康复方案。
⑤实施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术前,应当由手术者或者第一助手用能理解的方式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⑥建立健全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⑦医院每年完成的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30例,且无手术事故。具有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技术资质的医师每年完成的人工全膝关节植入手术不少于15例。
⑧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⑨医院和医师每年要接受卫生部指定的评价机构或组织开展的针对人工关节植入手术种类、数量和质量情况的技术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病人生活质量、术后病人管理、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3.11.7介入诊疗技术准入
(1)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
①人员基本要求:具有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医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有《医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b.是神经内科或者神经外科或者医学影像科医师。其中,神经内科医师需从事神经内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至少2年神经外科和医学影像科(神经影像)的临床工作经历;神经外科医师需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至少2年神经内科和医学影像科(神经影像)的临床工作经历;医学影像科医师需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至少2年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的临床工作经历。
c.经过卫生部认可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技术管理制度
a.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证。
b.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不得通过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
c.建立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应将用于手术患者的血管内介入器材合格的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血管内介入器材。
d.介入诊疗前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监测和治疗方案。
e.实施介入诊疗前,应当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介入诊疗知情同意书。
f.建立健全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g.医院每年完成的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不应少于500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少于10例;无手术事故,神经系统血管造影并发症低于0.5%,介入诊疗技术相关死亡率低于0.5%。
h.医师取得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治疗资质后,每年在所在机构完成的介入
诊疗病例不应少于25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应少于10例;无手术事故,神经系统血管造影并发症低于0.5%,介入诊疗技术相关死亡率低于0.5%。
i.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j.医师使用卫生部规定的软件,在完成每例次神经系统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2)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
①人员基本要求
a.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b.从事消化内科专业,或者普通外科专业、肿瘤科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包括放射诊疗、超声专业)10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c.消化内科医师需具备至少1年普通外科和医学影像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普通外科医师需具备至少1年消化内科和医学影像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肿瘤科医师需具备至少1年消化内科(或者普通外科)和医学影像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医学影像科(包括放射诊疗、超声专业)医师需具备至少2年消化内科和普通外科的临床诊疗工作经历。
d.经过卫生部认定的培训基地的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②技术管理制度
a.认真遵守有关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供选择的治疗方案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的适应证。
b.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不得通过器材谋取不正当利益。建立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器材来源的登记制度,并建立档案,保证器材来源可追溯。应将用于手术患者的血管内介入器材合格的条形码(或者其它证明文件)置于住院病历的手术记录中,不得违规重复使用一次性血管内介入器材
c.实施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前,必须经2名以上相关专业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有明确的适应症,无禁忌症。
d.术者应当由本院具有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资质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监测和治疗方案。
e.实施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前,应当由手术者或者第一助手
用能理解的方式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充分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介入诊疗知情同意书。
f.建立健全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g.医院每年完成的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不应少于50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应少于20例),无手术事故,血管造影并发症低于0.5%,介入诊疗技术相关死亡率低于0.5%。医师取得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资质后,每年在所在机构独立完成的肝脏、胰腺、肾脏疾病血管内介入诊疗病例不应少于30例,其中治疗性病例不应少于10例。
h.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按规定收费。收取的所有费用应当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并向患者出具发票。主动接受患者及其家属关于医疗费用的查询和监督。
第五篇:护士准入制度
护士准入制度
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的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3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由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危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
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
7)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8)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文章转载自:个人简历网 规章制度频道 原文地址:护士准入制度
9)遵照执行省级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
护士执业二级准入制度包括夜班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专科护士准入制度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由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和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应的准入标准和实施方案,医院组织实施。
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1)注册护士。
(2)在聘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夜班在10次以上。(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4)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夜班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夜班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并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5)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6)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
(7)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制度(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院前急救及急诊专科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两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已经过院内重点科室轮转,能够正确、迅速、安全有效地从事各项护理工作,具有分析、判断、预测和对急危重症病人应急处理能力。
③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能与相关工作人员同心协力,做好院前急救工作。
④ 掌握急诊室工作制度,急诊科护士工作职责;熟练掌握各种急救仪器及急救药物品的放置、使用和保养方法;掌握常见急症的护理常规
⑤ 熟悉各抢救仪器的工作原理、性能、作用、正确的操作方法,使用后的消毒、保养,以及使用抢救仪器时相关的护理内容。
⑥ 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术、吸痰术、洗胃术等急救技术及止血、包扎、止专血带的使用、复合伤的处理等专科急救技能。
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急诊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院前急救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急诊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急诊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2)ICU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接受3-6个月ICU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二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本专科相应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病情综合分析能力。
③ 熟练掌握心肺脑复苏、血流动力学监测、人工气道的应用及管理、常用急救与监护仪器的使用和管理:包括除颤仪、呼吸机、心电监护仪、降温机、血气分析仪、各种微量输液泵等。
④ 掌握常见急危重症病人的抢救与护理、休克病人的观察及护理、器官移植术后监护、危重病人的营养支持。
⑤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⑥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ICU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⑦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ICU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术和重症监护能力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ICU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ICU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⑧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在血液净化中心实习满三个月,经过血液净化的基本治疗操作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注册护士,并有五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② 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完全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③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血液净化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血液净化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制度
① 经过不少于一个月的手术室专业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有较强的综合业务技术能力,敏锐精细的观察能力和突出的应变能力,会运用肢体语言与病人的交流,并会对自我情绪进行调节和自控。② 掌握无菌、消毒和隔离的概念,并熟悉相关护理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
③ 了解空气层流病房的性能,能根据要求调节病室的温度、湿度和层流室的风速。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④ 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能熟练操作正确的刷洗、上油与打包;熟知各专科敷料单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⑤ 熟练掌握手术时各项基本操作(包括展开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等。)及专科手术的配合。
⑥ 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能客观、准确的填写各类护理记录单(接送病人记录、术中护理记录单)。
⑦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⑧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⑨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手术室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手术室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⑩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产科助产士准入制度
① 取得助产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注册;
② 参加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士证书及婴儿抚触证;
③ 掌握围产期助产技术、围产期解剖生理学基础、正常及异常产程护理常规、新生儿护理常规、母婴保健知识;
④ 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产科专业护士培训制度,确定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
⑤ 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确定产科专业护士准入条件,并在护理部领导下组织进行相关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合格者,经该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产科专业护士工作,并享受夜产科专业护士的有关待遇;
⑥ 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⑦ 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专科护士准入制度(1)符合专科护士任职资格。
(2)接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授权委托的30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省卫生厅授权委托医学院校相关专科护士硕士学位课程班30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在相应专科护士临床实践基地实习三个月,获得相应的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
(3)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门机构或组织开展准入管理工作。确定评价标准,进行基础理论、专科理论、论文答辩、专科专业技术和专科护士能力考核,经该机构或组织审核准入后,方可从事专科护士工作,并享受专科护士的有关待遇;
(4)精通本学科基本理论、专科理论和专业技能,掌握相关学科知识,掌握专科危重病人的救治原则与抢救技能,在突发事件及急重症病人救治中发挥重要作用。
(5)有丰富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能循证解决本专科复杂疑难护理问题,有指导专业护士有效开展基础护理、专科护理的能力。(6)有组织、指导临床、教学、科研的能力。是本专科学术带头人。(7)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学科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科新理论、新技术。每年接受相应专业领域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