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2号文库
深化依法治税新观念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21-88893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27 18:36: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深化依法治税新观念

提高税收法律意识 深化依法治税新观念

——新经济形势下的依法治税新思维

(二)宋泽军 李晋

依法治税,观念先行。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执法机关,应当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在新时期树立和不断深化依法治税新观念:坚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坚持执法权责统一,坚持税收管理与服务并重,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全面提高税收法治水平。

一、明确对依法治税对象与执法主体的认识

税收是基于征纳双方的法律行为。依法治税的对象包括征税人和纳税人,其根本含义是征税人即税务执法人员按照反映全体人民意志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税收管理的执法活动;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为此,征税人与纳税人都必须有相应的道德诚信基础。而对于税务机关而言,依法治税是衡量其税收质量的基本标准,依法执法显然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和作用。税务执法人员既是税收法律法规的执法主体,更是依法治税的重点对象。税务执法人员只有依法办事的责任和义务,而没有违反、偏离税法规定去要求纳税人的权利。综合依法治税对象和执法主体两个层面的认识,依法治税必须要“内外并举、重在治内”。

二、深化对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统一的理解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人治”的政治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对“法治”缺乏准确的认识和理解。因此,部分税务执法人员和税务部门领导在税收实践中,往往突出执法主体地位而淡化依法治税责任。依法治税要树立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统一的理念:

一是实体与程序要并重。在当前税收执法中,往往重实体而轻程序,认为实体处理合法恰当,程序无足轻重。因此,忽略或“省略”程序,不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相关权利,不说明核定税款的依据,不按规定送达法律文书等现象时有发生。其实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执法的权威性,实体法的公开实施要以程序法法定、公开、规范的程序来保证。税收行政执法的特点是赋予了执法人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利于税务机关和执法人员灵活处理各种执法情形,提高行政效能,但同时也要求执法人员具有很高的执法水平。所以严格执法程序,切实履行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立法思想要防止重权轻责。这里的法主要是指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下位法”。由于税务机关往往自觉不自觉的以管理者自居,在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对税务行政相对人实行“有错推定”,侧重于防范偷税、骗税,方便管理而忽略便民原则的情况时有出现。设定权利而忽视责任,这样做的结果只是徒然增加了诚信度较高的纳税人的负担而对具有故意偷骗税的纳税人则几乎没有约束力。现代立法思想的总趋势是:责权明确,权责统一。《税收征管法》将以前对税务执法人员的许多职业道德要求,设定为限制性 2 条款,提升为其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依法治税要求税务立法思想要防止重权轻责,明确权利和责任,实现两者的有机统一。

三、提升对优质服务与有效管理的认知

依法治税从来都不排斥优质的纳税服务。确切的说,税收服务理念应该贯穿于税务行政执法或管理的全过程,用来体现税收的价值内涵。但是将“服务型税务”仅仅停留在具体行政行为的优质快捷服务上,忽视执行税收法律、法规、规章时的缺位或不到位,这与真正意义上的“服务型税务”相去甚远。人为地分离了管理与服务,把优质服务与有效管理割裂开来,实际上是在优质服务表象下的放弃有效管理,是一种隐性的行政不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也明确指出:“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为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是税务部门最重要的职责”。因此,依法治税应该始终是第一位的,是基础性的,税收服务则是第二位的,是在坚持依法治税的基础上倡导与实现的。对于依法治税,我们强调的是“坚持”,而对于税收服务,我们立足于“倡导”。

四、践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观念

法的功能是指引、教育和警示。每一部法律法规都通过它的规定明示必须为、可为与不可为,以及违反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从而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行政法中,“惩教结合”是一条重要的执法原则。税务机关应当在实践中贯彻惩教结合原则,充分发挥税法的指引、教育和警示作用。3 如,首违不罚。所谓首违不罚,是指纳税人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的初次违章行为,由税务机关对其进行教育,使其明确错之所在,保证不再重犯而免予处罚。现行《税收征管法》中“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即体现了这一精神。我省202_版新《规程》也明确载明“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可以处罚的违法、违章行为,情节轻微的,第一次一般以教育为主,不进行处罚,第二次可以从轻处罚。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必须处罚的违法、违章行为,情节轻微的,第一次可以从轻处罚。”

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人权保护和人格尊重。在行政执法中体现人性化关怀,是依法治税的应有之义。只有在对违章纳税人进行税收知识和纳税意识教育,并依法给予其充分的申辩、陈述、申诉权,再区别情况决定是否处罚,才能使纳税人对这种处分或裁制心悦诚服。在税务行政执法中,应该建立如首违不罚等制度,切实贯彻“惩教结合”原则。

五、把握法律事实与例行公事的一致关系

税收征管是一个过程,包括征、管、查三环节,其每一个环节,都围绕着税款是否及时足额征收、缴纳来进行。这种以税款征缴为中心的征管活动被纳税人和税务执法人员不断重复。这种情况下,很多纳税人认为,履行纳税义务,按月缴纳是例行公事,而不认为申报纳税是一种法律行为;不少税务执法人员则认为征管活动是履行工作职责,而不是一种法律行为,对其法律后果认识不清。在这种意识的支配 4 下,依法治税水平难以真正提高,势必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和税务执法疏漏现象。因此,必须认识到税收征管的每一个环节都是由征纳双方共同确认一个法律事实。征纳双方在此过程中的行为都是法律行为。这种观念是新时期深化依法治税思维,提高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基础。(作者: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第二篇:依法治税

依法治税

意义

1、社会主义建设的财力保证

2、民生问题,社会和谐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环境

怎么做

1、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防止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和不作为等违法行政行为。规范税收执法程序,通过完善相关体制机制设计,理顺流程,强化制约。明确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完善范防税收执法风险机制。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加注重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等方式,推进税收执法方式创新。

2、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健全征管法律制度体系。完善税收征管和收入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做好纳税人登记和户籍管理工作。完善纳税人“一户式”税收档案资料的电子化管理。加强申报缴税管理,增加电子申报软件的逻辑审核功能。不断优化征管流程,规范岗责体系,简并表证单书,实施标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能。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逐步推行网络发票。

3、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网站和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公开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税务行政许可项目、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规范等纳税人关心的事项,保证税收执法权在阳光下运作。

4、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要加强对全社会的税法宣传教育,弘扬依法纳税典型,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和税法遵从度。综合运用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税务稽查等执法手段,深入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发挥税务稽查的打击震慑作用,增强税法的刚性和约束力,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正义。

5、加强国际税源管理。按照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要求,在加强国内税收管理的同时,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反避税工作,维护国家税收权益。健全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将非居民个人源自中国的所得以及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源自境外的所得纳入国际税收管理范围。坚持防查并举,构建管理、服务、调查三位一体,统一规范的反避税防控体系,加强反避税立法,拓展反避税领域,加大反避税调查调整力度,完善反避税工作机制。以强化税源监控、识别税收风险、防范税收协定滥用为重点,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机制。以保护境外投资企业和个人税收权益、加强中国居民境外所得税收管理为目的,完善“走出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服务与管理机制。以加强税收情报交换和税款征收协助为依托,完善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机制。深化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增强在国际税收实践和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健全税收协定、税收情报交换协议等国际税收合作框架,积极商签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充实国内税法中涉及的国际税收内容,强化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保障。履行国际条约,做好非居民应享受的协定待遇落实工作。

6、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以完善内控机制为抓手,规范各岗位、各环节的权力运行程序,努力实现自我纠错,规避执法风险。要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督检查,对权力运行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要大力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篇:深化作风建设推进依法治税

深化作风建设 树立地税形象为加强华西分局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形成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保证我分局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通过认真学习了西秀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小松同志在202_年全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使我深刻领会了整顿工作作风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打造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地税干部队伍;须纠正工作中学风不正、消除被动应付、严惩执法不严、克服享乐主义,从而建设学习型、效能型、法治型、廉政型税务机关;下面我本人就即将开展作风整顿工作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

一、对开展作风整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加强行风建设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基本格局”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我们收好税、的重要保证。而开展工作作风整顿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效能型、廉政型、法制型机关的需要。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按照整顿作风的内容要求,认真查摆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和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理清思路,二、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地税干部

要始终履行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的根本宗旨,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保障纳税人各项权益,当好纳税人公仆,干干净净为组织和纳税人工作。

三、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作好团结的文章、发展的文章。在方法上,通过四个结合即与“三个代表”理论学习相结合;与争创一

流业绩、做人民满意公仆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检查教育相结合;与组织收入、强化基础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征管改革相结合。

四、要通过整顿作风全面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纪律作风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区局的要求,深刻查找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对自己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查找和梳理。

五、要增强了创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从而克服自己因循守旧,求稳怕乱的思想。把握重点,掌握实质,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有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和宁静的心性。克服自己存在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问题。坚决克服好人主义,对违章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本着狠和准的原则,处理到位,执行到位。认真遵守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想的不想,能不喝不要喝,站稳立场,从而确保工作的正确方向。

总之,通过学习和整顿,要使我对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的认识大有提高,作为一名税务干部,我要根据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要求加强自我约束,在整顿中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政策不走样,把国家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到位。

第四篇:依法治税心得体会

学习肖局长一行《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税》辅导报告心得体会

202_年12月6日下午,省局肖厚雄局长一行6人到恩施州地方税务局作宣讲十八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肖局长一行围绕十八大报告财税体制改革这一核心,站在全省地税系统的角度,对依法治税进行了系统深入的阐述。作为一名基层税务工作人员,理论结合实际,谈谈自己对依法治税的几点见解。

第一,坚定信心,对地税事业的发展前景和个人的职业前景充满信心,扎实有效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健全中央和地方财政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构建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建立公共资源出让的收益合理共享机制。由此可以看出,地方税务机关职能将会随着财税体制的改革,将会更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将进一步健全,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完备,地税部门的整体发展前景将会一片光明,从事地税事业的千千万万工作者,职业的发展前景也是光明的,我们从事的是一项光辉而有前途的事业,作为一名地方税务工作人员,应紧跟时代步伐,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高昂的斗志,投入到地税工作,有信心,更有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内心强大的动力才会使我们工作更有信心,推进依法治税才会有精神上的动力。第二,改变思想观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为 “依法治税”打下坚实的基础。“依法治税”是中国法制化建设的一贯宗旨,中国社会法制化的进程是一个艰难而曲折的过程,作为一个几千年封建统治,“人治”的土壤根深蒂固,“依法治国”“依法治税”在中国推行起来是有很多阻碍和制约的,中国社会太多的“人情味”,导致法制化建设的步伐相对缓慢.很多社会反响强烈的事件,比如“药家鑫”事件等,都反映出了中国法制社会建设存在的问题,法制容易受到社会舆论左右。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我们应该更加坚定信念,改变思想观念,增加法律意识,努力加强学习,对国家政策正确把握,对税收业务知识加强学习,从思想上有“依法治税”的紧迫性,从能力上能够满足“依法治税”的要求,真正切实有效的推进整个系统“依法治税”的进程,为法制社会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税收征管。法制建设的推进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作为基层税务工作人员,在一线行使税收的征收与管理工作,和纳税人直接打交道,是“依法治税”的最重要环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要求,严格“依法治税”,做事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潜移默化,培养纳税人的遵纪守法意识,加强自身的依法办事意识,进而推动整个税务系统的法制建设,进而推动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进程。

第四,在坚持“依法治税”原则的基础上,加强税收服务力 度,扶持中小企业,社会弱势群体,改善征纳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政府的职能是管理和服务,过去中国的发展,政府职能偏重管理,服务职能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作为税务部门,应该改进部门的职能,提升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做到既能依法办事,又能让纳税人心服口服。同时,加强税收对社会经济的调节作用,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征收与扶持并举,共同促进社会对税收体系和税收法制的满意度。

第五篇:以人为本依法治税

以人为本依法治税

——谈学习科学发展观的体会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主张“发展是硬道理”,强调“发展要有新思路”,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要达到这一理想的目标,关键在于把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性发展。

过去,传统的发展观,过于偏重物质财富的增长,简单地把GDP增长作为衡量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指标,忽视了人文的、资源的、环境的指标,忽视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表现在税收工作上,一是只注重增加全面税收,单纯地扩大税收规模,为提高征管质量而不管成本消耗;二是只注重信息化建设,但缺乏配套的现代科学管理体制;三是只注重提高税收队伍的整体素质,却忽视了干部职工自身价值的实现;四是只重视依法纳税,却没有形成良好的纳税服务机制。其结果,尤其是在我们贫困山区县的纳税工作,陷入了被动局面,比如不少企业被征税后流动资金贫乏,发展失去内在动力;全县的税收税源单一,潜在的税源得不到很好地挖掘和培植;纳税服务工作的滞后,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维护;税收队伍的工作积极性不高,缺乏个性。

因此,要改变山区县税收工作的落后面貌,必须更新观念,在税收领域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税收经济观,具体到税收工作上,应以组织收为中心,以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为灵魂,努力构建法治型和服务型税务机关,促进税收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性发展。当前,针对我县的实际,要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性发展,实现奔康目标,我们须充分发挥好税收职能,一方面应充分发挥组织财政收的基本职能,依法聚财,服务于发展,比如在加快工业化发展上,税务部门要把握好税收优惠的政策和尺度,支持、培植、壮大县域经济,促进我县工业化、现代化、信息化的进程。另一方面,应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目标,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充分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实际工作中,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搞好纳税创新服务,真正维护好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办实事,提供纳税便利,降低纳税成本。同时,要着力改善机关内部工作环境,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税务干部职工的主体意识,促进他们自身的价值实现与税务事业和谐统一发展。

深化依法治税新观念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