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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三年连云港市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21-1138719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4 12:30: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二○一三年连云港市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1:

二○一三年连云港市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连云港市体育局、连云港市教育局

二、承办单位: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斯璞特体育俱乐部)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2_年3月30-31日 连云港市体育运动学校

四、比赛项目:象棋、围棋、国际象棋、国际跳棋。

五、参赛单位:全市各县、区中小学、幼儿园,各俱乐部及棋类培训基地(点)。

六、参赛办法:

1、报名规定:各校(俱乐部)可报领队1人,各项棋可报教练1人,团体赛每项运动员3人(以比赛成绩最好的3人计算团体成绩),参加个人赛人数不限。

2、年龄分组规定:

少年甲组:1995—1997年出生 少年乙组:1998—202_年出生 儿童甲组:202_-202_年出生 儿童乙组:202_-202_年出生 幼儿甲组:202_-202_年出生 幼儿乙组:202_年以后出生

3、一名棋手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项目一个组别的比赛,不得越年龄组参赛。

4、男、女棋手混合比赛,名次分开录取。

5、报名表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方为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七、竞赛办法:

1、四项棋各组分别进行个人赛,设团体赛,报名表上团体须注明。

2、根据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赛制和轮次。

3、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市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中国围棋竞赛规则》、《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奖四项棋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的组递减1名录取。

2、团体奖四项棋各组录取前三名,不足3个队的组递减1名录取。

3、四项棋各评选3名优秀教练员、优秀辅导员。

九、经费:

l、各参赛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2、依据连价费字[202_]36号收取每项团体参赛费100元,个人参赛费50元。

十、其它:

202_年3月29日下午三时在市体育运动学校三楼召开领队会议,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篇:象山县第八届中小学生棋类比赛规程

象山县第八届中小学生棋类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象山县棋类协会

三、协办单位:象山县文峰学校

四、比赛时间:202_年5月11日下午(14:00开始)~13日

五、比赛地点:象山县文峰学校

六、竞赛项目、分组:

1.项目: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个人赛”和“混合团体赛”。

2.分组:

团 体 赛

①象棋混合团体设:初中组、小学组。

②围棋混合团体设:初中组、小学组。

③国际象棋混合团体设:初中组、小学组。

个 人 赛

①象棋男女个人赛设:低龄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②围棋男女个人赛设:低龄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③国际象棋男女个人赛设:低龄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

七、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可报:领队一名,各棋种教练一名,每组别男、女运动员各4名。

2.凡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是正式在籍、在册、在本校就读的学生。

3.每个学生只能报一种棋类比赛。

4.低龄组的运动员限定为: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学生。

八、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7—11轮的积分编排制比赛或大循环比赛。个人、团体名次一次性产生。对手、先后手按电脑编排后的公布结果执行。

2.象棋、国际象棋比赛实行40分钟公共用时制,围棋比赛实行60分钟公共用时制;在公共用时内发现走棋非常缓慢者,裁判有权临时加钟,以便掌控时间,顺利进入 下一轮的比赛。

3.象棋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版象棋竞赛规则》。

4.围棋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2_年围棋竞赛规则》。

5.国际象棋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2_版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九、名次录取:

1.高中组男女个人赛各项目录取前六名,报名不足六名的则减一录取。

2.初中组、小学组、低龄组男女个人赛各项目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八名的则减一录取。

3.初中组、小学组混合团体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12队的,取6名;若不足6队的减一录取。

4.混合团体名次按个人赛中成绩最好的(本队)三男二女名次分之和计算,第一名得1分、第二名得2分……以此类推,分值少者名次列前;如遇团体总分相同,则比较个人(男运动员)名次,优者列前。团体比赛人数不足或中途退出比赛的不计团体成绩。

十、奖励办法:

1.获得小学组、初中组各项目混合团体名次的学校(参赛队)发给奖牌。

2.获得小学组、初中组各项目个人名次的运动员发给证书和奖品。其中初中组获奖运动员凭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有照片的证件)领取证书和奖品。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高中组1队,初中组、小学组各2队,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 学校(参赛队)发给奖牌。

十一、报名办法:

1.各学校(参赛队)必须于4月25日前将excel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象山县棋类协会仇孝楠,电子邮箱:qxn8270@163.com,联系手机:***,逾期不予以报名,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表上报后,参赛运动员及项目不得随意更改。

2.县棋协联系人:钱回声,联系手机:***。3.县教育局联系人:龚明华,联系手机:***或669856。

十二、仲裁委员等组成: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编排长由主办、承办单位选派,其余

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三、比赛时运动员随带下列证件:①身份证或临时身份,②学生证明,小学、初中义

务教育登记卡,③户籍证明,④其他能证明身份和年龄的证件,以备检查。

十四、经费:参赛各队住宿、伙食、差旅等费用自理。

十五、定于5月7日上午9:30在象山县教科研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届

时请随带一份必须盖有学校公章的纸质报名表。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请及时与县教育局、县棋类协会联系。

象山县教育局

象山县体育局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第三篇:象山县第七届中小学生棋类比赛规程

象山县第九届全运会青少年部棋类比赛暨第十届县中小学生棋类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象山县教育局象山县体育局

二、协办单位:象山县棋类协会

三、承办单位:象山县文峰学校

四、比赛时间:202_年3月22日(8:00正式开始)~23日

五、比赛地点:象山县文峰学校

六、竞赛项目、分组:

1.项目: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个人赛”和“混合团体赛”。

2.分组:

团 体 赛

①中国象棋混合团体设: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

②围棋混合团体设: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

③国际象棋混合团体设: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

个 人 赛

①中国象棋男女个人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②围棋男女个人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

③国际象棋男女个人赛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

七、参赛办法:

1.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可报领队一名,各棋种教练一名;混合团体赛可报男、女运动

员共8名(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2名);个人赛不限。

2.凡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是正式在籍、在册、在本校就读的学生。

3.每个学生只能报一种棋类比赛。

4.参赛年龄及分组:

高中组(含职高):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1997年12月31日间出生。

初 中 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1998年1月1日——202_年12月31日间出生; 小学甲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2_年1月1日——202_年12月31日间出生; 小学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2_年1月1日——202_年12月31日间出生

小学丙组: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2_年1月1日——202_年12月31日间出生;

5.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原件(加盖有“象山县公安局”的红色印章)。小学、初中和普高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职高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卡。身份证件不

得由其他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失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等)替代,组委会将统一验证,若证件不全或不符者不允许参加比赛。

八、资格审查

1.为了端正赛风,体现学生比赛以育人为宗旨的指导思想,各校要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严格审查并负责,杜绝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凡是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如若出现弄虚作假或群体作弊(5个学生及以上)现象被查实的,学校该学发展性督导评估的成绩不得为A等。

2.各个学校的报名、报到材料必须齐全并按时报送,如有缺少和遗漏,作为资格不符不予安排参赛。

3.本届比赛设“纪律资格监察组”,负责参赛运动员的纪律和资格审查工作,其处理决定为最终处理意见。

4.为保证体育竞赛的公平、公正,鼓励对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规程者的举报,可用书面形式向本届比赛纪律资格监察组反映或投诉。其中,比赛最后一天12时以后接到的投诉将在比赛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方可受理。

九、比赛办法:

1.根据报名人数确定7—11轮的积分编排制比赛或大循环比赛。个人、团体名次一次

性产生。对手、先后手按电脑编排后的公布结果执行。

2.中国象棋、国际象棋比赛实行40分钟公共用时制,围棋比赛实行60分钟公共用时

制;在公共用时内发现走棋非常缓慢者,裁判有权临时加钟,以便掌控时间,顺利进入下一轮的比赛。

3.中国象棋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版象棋竞赛规则》。

4.围棋执行中国围棋协会审定的《202_年围棋竞赛规则》。

5.国际象棋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2_版国际象棋竞赛规则》。

十、名次录取:

1.高中组男女个人赛各项目录取前六名,报名不足六名的则减一录取。

2.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男女个人赛各项目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八

名的则减一录取。

3.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混合团体各项目分别录取前八名;报名不足

12队的,取6名;若不足6队的减一录取。

4.混合团体名次按本队成绩最好的三男二女积分之和计算,分值高者名次列前;如遇

团体总分相同,则比较个人(男运动员)名次,优者列前。团体比赛人数不足或中途退出比赛的不计团体成绩。

十一、奖励办法:

1.获得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各项目混合团体名次的学校发给奖牌。

2.获得各项目个人名次的运动员发给证书和奖品。其中初中组获奖运动员凭二代身份

证原件领取证书和奖品。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其中初中组2队,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小学丙组各1队。

十二、报名办法:

1.各参赛学校必须于3月5日前将excel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象山县棋类协会仇孝楠处,电子邮箱:qxn8270@163.com,联系手机:***,逾期不予报名,按自动放弃处理。报名表上报后,参赛运动员及项目不得随意更改。同时将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普高、初中和小学生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下载,须保证表格水印清晰)、职高学生的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卡于3月18日教练、领队会议时上交至教育局朱红曙处,联系电话:***(666782)。

2.县棋协联系人:钱回馨,联系手机:***。3.县教育局联系人:朱红曙,联系手机:***(666782)。

十三、仲裁委员等组成: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编排长由主办、协办单位选派,其

余裁判员由协办单位聘请。

十四、比赛时运动员随带下列证件:①身份证或加盖有红章的身份证领取凭条,②学生

基本信息表(职高生携带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卡),以备检查。

十五、经费:参赛各队住宿、伙食、差旅等费用自理。

十六、定于3月18日上午9:00在象山县教科研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会议。

届时请随带一份盖有学校公章的纸质报名表及参赛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基本信息表等。

十七、其他未尽事项,请及时与县教育局、县棋类协会联系。

象山县教育局

象山县体育局

202_年1月20日

第四篇:运动会棋类比赛规程

运动会棋类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竞赛项目:中国象棋、围棋。男子团体,男、女个人。

三、报名情况:中国象棋、围棋成年组和少年组分别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男运动员2人,女运动员1人。

四、运动员参赛资格:按比赛总规程规定执行。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批的最近棋类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人数,采用积分编排或循环赛。

(三)参赛运动员序号采用领队会抽签,或大会工作人员代为抽签。

(四)男团(成年、少年)成绩按参赛同单位2名个人成绩合并计算,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只有1名男运动参赛不计团体成绩。

六、录取名次:

(一)男团及男女个人分别录取前6名。

(二)报名人数不足7人,减一录取,2人(含2人)以下取消该项比赛。

七、报名与报到:各参赛单位按表格要求于开赛十天前送文体局,逾期不报以不参赛论。

八、经费:各代表队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均自理,比赛费用由大会支付。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五篇:202_年桂林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02_年桂林市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2_年3月17—18日在桂林市体育一馆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普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二)职业高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三)初中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四)小学高年级(4—6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五)小学低年级(1—3年级)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三、参赛办法:

(一)凡在校在籍学生(复读生、借读生不得代表就读学校参赛),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且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都可报名参赛。

(二)各学校可报教练1名,男、女运动员各6名。

(三)各学校在报名时,请按运动员水平从高到低排列顺序,以方便抽签编排。

(四)各年级组的双打比赛不允许跨年级组配对,团体、单项只有2队、2人时不比赛。

(五)参加比赛的学校,请于202_年3月9日前以学校为单位将参赛报名表、《运动员体质健康调查表》(须学生家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县区学校须盖县区教育局、文新广体局公章)后一起报送市体育局训练科,报名表电子文档发至glszxxtyjs@163.com邮箱,否则不予参赛。202_年3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30在市体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领队和教练员会议(如市体育局搬到临桂区,领队、教练员会议暂定在市体育中心棋院一楼教室,时间不变)。(联系电话:2835227)。

(六)运动员资格初审由学校负责,比赛时教练员必须在赛场。

(七)团体赛4名运动员必须全部出场,不许弃权;如出现无故弃权,将取消弃权运动员所在学校明、后两年的参赛资格。

(八)每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单项比赛。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单、双、单)采用3盘2胜15分制,先胜2盘者为胜,单、双打不得兼项。报名队数6个队以上(含6个队)分两个阶段进行比赛,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 6个队以下采用单循环赛。

(三)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3盘2胜15分制。

(四)运动员超过比赛规定开始时间5分钟未参赛者,作弃权处理,不得参加后续比赛。

五、录取名次: 分别以各组别录取名次。10队(人)以上(含10队、10人)录取前八名, 5 至9队(人)按参赛队(人)减2进行录取;4队(人)至3队(人)录取前二名。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一三年连云港市中小学生棋类比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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